【龙嘎】鸳鸯
漂亮小嫂子,两个小疯子,算是个ABO,天乾是Alpha,地坤是Omega,没有详细设定,但可能是民国背景。 没有很辣。
郑云龙的嫂子是个可怜人。丧了偶的地坤,结婚不过数日,还没到第一次情潮的结合,只做了临时的标记,郑云龙他哥哥便赶着离了家,是要谈生意,结果路遇山匪,不说货被劫了,尸体回来的时候人都不成样了,他妈妈当即就昏了过去,郑云龙不过参加了婚礼,又赶回来给哥哥送葬;家族太大,规矩又多,这个嫂子是联姻娶回来的,现在为了怎么处置他没一个章程。
他自己家那边袖手旁观,反正阿云嘎嫁了过来,都与他们没了干係;几个老不死的坚持要阿云嘎拿了腺体给郑云龙他哥守寡。
这话也真能说出口,郑云龙冷眼瞧,真是挺不要脸的。让一个地坤取了腺体守寡,等于是绝了所有后路,连寿命都要短上许多,怎么不说把个大活人也给陪葬算了?
几次他听不下去,也不搞阴阳怪气的,直接叫了闭嘴,说吵得慌,这才渐渐消停下来。
当郑云龙回到他的院子里面的时候,看见阿云嘎坐在门外,被雨浇透了,一身黑衣,微长的发丝遮了眼睛,有种茫然的死气。他和嫂子不相熟,只知道是哥哥和家族联姻的对象;郑云龙长年离家在外,和家里关系比较淡泊,第一次见到嫂子是在喜宴,第二次就是葬礼上。
“嫂子有事?”郑云龙打着伞替他遮雨,处理哥哥过世的事情让他在家逗留了比预料之中还久的时间,忽然间有些好笑,丧仪多半是他决断如何处理,阿云嘎作为未亡人,大多场合要在,烧金纸叫魂什么的,这个时节雨不少,他像木雕一般站着,也不知道要打伞,几次都是郑云龙站到他边上,给他遮了雨水去。
倒显得他比棺木里那个还更像嫂嫂的丈夫。
他这个嫂子其实看起来并不如何难过——也对,先前听家里人碎嘴过几句,那就是盲婚哑嫁,他兄嫂两人估计二十四小时都没处满,再回来嫂子见着就已经是具冰冷的遗体。
阿云嘎看着他,稍停片刻,唇角下压点了点头。 估计那种带着死气的茫然是为他自己更多。
老实说,郑云龙这样年轻单身的天乾和他嫂子这样还没被完全标记的地坤私下共处一室并不妥当;但一来郑云龙不是什么迂腐的人,二来,他对这个嫂子总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怜悯在,于是只略一停顿,便打开房门,邀请阿云嘎坐下说话。
郑云龙身边没有佣人,凡事习惯自己动手,并不急着问阿云嘎为何事而来,反倒先找了干净的布巾给阿云嘎擦身。这是已经入了秋,秋雨打下来带着透入骨缝的寒意,不擦干怕是要得风寒。
郑云龙本还想找件干净袍子递给他,却又想起来这有些暧昧,怕嫂子误会他轻薄反倒不美,于是只再拿来薄毯,点上了屋里炭盆让阿云嘎烤烤火。
没坐在堂屋里,坐在次间的罗汉床上,床上一道小矮几分割,炭炉摆在脚凳上头,琉璃窗微微推出点缝隙,沁入几丝寒凉。
郑云龙拿了只小铜壶搁在炭炉上烧水,茶具是他自己爱用的那套汝窑,将手拢入袖中等嫂嫂开口。
他很有耐心,水开了以后沖上茶,直到阿云嘎将小瓷杯握在手中不自觉地把玩,仍没开口,郑云龙也没有催促——郑云龙看出来了,无论阿云嘎要求他什么,总归事儿不会小,那让阿云嘎多考虑些是正常的。
“小叔……”阿云嘎脸微微侧向郑云龙的方向;他声音低,有些微哑,不晓得为何好似在郑云龙心上搔了一下。
郑云龙笑了下:“喊我大龙就行了。”
阿云嘎张口呐呐片刻,他垂下的黑发遮住眼让郑云龙有些看不清他的目光,半晌才道:“大龙,我有事想请你帮忙——”
郑云龙手指轻点,他看着阿云嘎带着小涡的手背;这该是双有福气的手,只不过现在看着是跟福气沾不上什么边。他心生恻隐,这帮或不帮,可能旁人看着困难,但对郑云龙来说,就是抬抬手指的事儿。
哪怕阿云嘎说了今天要逃跑,郑云龙都有办法将他神不知鬼不觉地运出去。
然而阿云嘎这求的帮忙,也着实出乎了他郑云龙的意料。
“给我一个孩子。”他轻声说。 郑云龙愣住了。
阿云嘎不看他一眼,目光向下凝聚在瓷杯里的纹路上:“我的情潮要到了……以前没有临时标记还能靠药,但现在没了办法,你哥他……人没了,没法再给我……结合,想来想去也只有你了,毕竟你是他的胞弟,信息素不会差太远,对地坤来说,覆盖标记时的排斥反应小一些。”
他语调徐缓,轻柔,郑云龙听见他这么轻易把标记与结合说出口,目光不由得移向他被黑色立领覆盖着的后颈。
“何况……你的力量应该是比你兄长更强的。”阿云嘎说道:“要压过那个临时标记不会太难。”
郑云龙没见过主意这么大的地坤,明知故问道:“你不愿拿了腺体给他守寡。”
阿云嘎这次倒是对上了他的眼,目光坦然:“是,我不愿意。”
“那你又为何要我这么帮你?”郑云龙好奇地探询:“你大可以让我帮你逃跑。”
阿云嘎摇摇头:“我跑了,也还是有情潮的问题在。外头对无主的地坤只会更糟糕,还不如待在这儿安全。何况父亲母亲对我很好,你兄长不在了,你也不常回家,我放不下心。”
郑云龙本想说让他帮着逃了,那两人势必同行,阿云嘎自然不用担心情潮时遇险;但后面那个理由也确实让人挑不出错。郑家是个宛如镇子般的大院,往上数住了几辈都在这儿,稍远一些的除了同姓以外真找不着共同点了,可能见面都喊不出人,巨大的建筑群错落,小院隔间,郑云龙觉得逼仄压抑不爱回,和同胞兄长说不来话,可不代表他没把父母挂在心上。
他往外跑,都还记着两三旬便回一趟。 郑云龙沉吟一会儿:“那你打算怎么说这个孩子?”
“说是遗腹子吧。”阿云嘎说;“你把我标记了,他们也分辨不出来。”
郑云龙的气味确实与他兄长相似,那些老不死的估计认不出来,阿云嘎肚子里有了种,他们更不可能押着他拿了腺体。
阿云嘎再道;“你兄长这事儿……你估计还得要三个月才能离开,到时候我胎也差不多坐稳了,就不需要天乾时时在身旁。”
郑云龙问:“那嫂嫂可有想过,等我离家了,你的情潮得怎么办?”
那双眼睛清凌凌地看着郑云龙:“母亲和我说了,你大约三个月回家一趟,至少半年一回……我能用药调整,不可能彻底压住,但是延后到你回来还是能行的。”
合着这位嫂子全帮郑云龙精打细算完了,郑云龙油然生出一点恼意,更多的却是心痒——这嫂子胆子不小,还敢争,郑云龙觉得有意思的紧。
郑云龙笑出了声:“行,那嫂嫂看咱们啥时候开始。” 阿云嘎的双目看过来,眼底好似泛起了涟漪,旋即又隐去。
*
下一次见面就在三天后,傍晚时候阿云嘎像一缕幽魂似地出现在他的院子内。只有三天,阿云嘎真敢,要是郑云龙没答应他,不晓得他要怎么做;但郑云龙也没多问,他们之间似乎不是亲密到能问这种事的关系。
等到入夜的时候郑云龙鼻尖捕捉到了一抹淡淡香气,他放下手上的书,摘下看书时带着的眼镜,阿云嘎仍然坐在罗汉床上,木雕般双眼放空瞪着前方,只有脸颊透出来的薄红和身上逐渐浓郁的香气昭告了他并不如他表现那般淡定。
他的嫂子在想些什么呢?郑云龙不免好奇,他走上前去,阿云嘎身上的气味很对他的脾胃,不浓烈,清清淡淡,像吹过草原的微风,只不过郑云龙嗅出点儿不属于阿云嘎的气味。
那调性同他自己的有点像,其实按理说,兄弟之间的信息素不会造成排斥,应当在可以忍受的范围之内;可这个时候的郑云龙却只觉这点儿味道无端使他焦躁恼怒。 郑云龙呼吸都重了许多,犬牙发痒,他在理智边缘朝阿云嘎伸出手。他的手相当大,骨节处有笔茧,静静地伸了出去,掌心朝上。阿云嘎木木地转了转眼睛,半晌才迟疑地将手放上他的手掌。
郑云龙把他扯进了怀中。
这对阿云嘎并不好受,生理上的;心理上他对这些东西相当无所谓,他想尽办法逃过他的命运,走到这一步谁也不怨,抓住了就算抓住了;偏偏做过临时标记的身体对于另一名天乾的气味敏感,郑云龙只要靠近,那种无形地压迫几乎让他恐慌。
他被压在稍间的床上,只见过寥寥几次的小叔子按住了他的手腕,阿云嘎的本能在催促他逃跑,他不得不开口让郑云龙别理会他的挣扎,就是做该做的事儿。
天乾尖锐的犬牙刺穿了他后颈的腺体。信息素灌入和腺体被穿刺的疼痛席卷而上,阿云嘎趴卧着,手指陷入床单近乎痉挛——阿云嘎哪怕知道自己的丈夫死了都没哭,可这一刻是完全无法自制地涌上泪水。
他陷入了一阵天旋地转,耳鸣是种高频的嗡声,郑云龙比他的兄长咬得更深,更重,他的信息素也更加霸道,像是要换过了阿云嘎身上的血液一样,最后汇流在腹中,刀绞一般的痛楚。
郑云龙被他这样的反应吓了一大跳。此前他只知道许多地坤撑不过去重新标记的痛苦,那些成功的案例,天乾之间多半有血缘关系,但他却没预料到阿云嘎的反应会这么大。
他一怔愣,阿云嘎便脱出了他的控制,逃不开太远,顶多只能趴上床畔干呕,只是地坤在情潮前通常不进食水,他此刻干呕,是什么都没能吐出来。
等阿云嘎挺过了之后,他与刚从水里捞出来也差不了多少,半蜷起身,浏海湿透了贴在脸上,看着让郑云龙都不自觉心软。
他唯恐再激起阿云嘎的疼痛,小心翼翼地释放出一点信息素,在意识到阿云嘎似乎不再对他的气味牴触时松了口气。
“……抱歉,我,”郑云龙轻轻安抚地摸过他的后背,咽下口中的铁锈味:“我不知道你反应会那么大。”
阿云嘎仍然在打着寒噤哆嗦,但好在郑云龙的标记将过去旧的那个完整覆盖了,于是他的触碰起到了确实的抚慰作用。
阿云嘎用手背粗鲁地抹过唇瓣:“总好过生生把腺体挖下来。”
拿腺体怎么拿,自然是用把刀把颈后那块肉剔下。阿云嘎看见过,在他很小的时候,也许是因为好奇或者别的什么,那是个家里的堂嫂,堂兄去了以后,他被按在地上,嘴里咬着锦帕,几个人动手把后颈的那个腺体剐下来。
没几天,人就去了。 从此阿云嘎的夜里都有那血淋淋的香气萦绕。他没说真话,哄了郑云龙,他在说那些假话的时候险些把自己骗了过去,恍惚以为不过是要向小叔讨个孩子。
可出乎阿云嘎意料的,是郑云龙抱住了他,男人的身下有着灼热的温度,他也同样受到本能的影响,可他的手指轻柔划过他的脊柱,嘴唇贴上他的颈间,吻去他皮肤上的汗水。
这让阿云嘎涌起了不受控制的害怕。
然后情潮来了,他的身体一反方才的抗拒,对于郑云龙的贴近不只不再恶心,还有着热烈的欲望;阿云嘎自从十六岁分化,就知道他将会迎来这一天。无形的枷锁禁锢住他——他想要脱逃,然而他的选择并不多,从这一个火坑到另一个火坑,阿云嘎在无数夜里失眠,如履薄冰般小心翼翼走过才勉强算是全须全尾地活了下来。
他固然不怕死,但他更想活。
在郑云龙的手指摸索上他的衣扣时,阿云嘎僵住片刻,若不是紧贴住了,压根不会察觉;郑云龙只以为他是紧张,双臂箍住他的身躯,停了下来。他的手温暖之至,按在阿云嘎泛着冷汗的背心。
只有阿云嘎自己知道,他的袖口里藏了柄短匕。
按照计画,他应该要在这个时刻抽出匕首,杀了这个天乾,取下他的腺体——阿云嘎专门了解过,有人专门做这种生意,可以从天乾或地坤的腺体里提炼出高浓度的信息素,足够用上一生,只是这不是谁的都能用上,条件很苛刻——得活活取下来。他对于丈夫尸身回来时的麻木,更多是惋惜他颈后腺体没了用处。
在郑云龙脱去他的衣衫前,这是阿云嘎最后的机会。
可是偏偏郑云龙抱着他,像抱着脆弱的瓷器一样,阿云嘎不晓得他是否有意地这么做,只不过郑云龙用最柔软的姿态击溃了他。
郑云龙说:“别怕,不会把一个人你扔在这儿的——我有办法带你走。”
阿云嘎不敢信,然而他已经没有办法再拔出他的刀。
最后他任由郑云龙脱去了他的衣衫,落在床下,匕首被衣料包裹住,着地的时候一丝声响也无,阿云嘎被欲火烧得神智昏茫,已然顾不及这么做是对是错,他仿佛失却其余感官,只剩下郑云龙指腹摩挲的地方能感觉到战慄涌上。
郑云龙身上叫他依恋的气味涌入口鼻,灌入双肺,如同将他溺杀一般汹涌,他不得不张开口仰头喘息,抓住男人的肩膀如同抓住定锚,尔后当郑云龙的手指分开两股滑入臀瓣,那种带着湿潮的难堪随着后穴分泌出的爱液涌出,叫阿云嘎皱紧了眉头发出轻哽。
这却让郑云龙更加热烈。
“你好美。”在阿云嘎抬手掩住脸颊的时候他情不自禁道,脱口而出的那一瞬间,连自己都错愕——可很快的他就接受了这件事,阿云嘎微红的耳根与羞赧的神态只叫他更渴望将他抱拥。
他咬牙将自己送入阿云嘎体内,得要用上十成的自制力才不至于伤害到他;饶是如此阿云嘎依然承受得困难,疼痛占据了一分,剩下九分全是蚀骨的欢愉,在阿云嘎看来却比全然的疼痛更加让他不知所措。
郑云龙轻吻他的耳廓,喘息声粗重地流淌进阿云嘎的耳膜,过量的爱欲落在肌肤上就好似要点燃他的所有神经。阿云嘎被男人抱着细细地在他身上晃起来,像浪潮的颠簸,他把头埋入男人颈窝,像是失亲的幼雏在大雨中寻找片瓦栖身。
在全然不被他掌控的情事里,也只剩下若是郑云龙负他,再杀他也不迟——可他终究还是想起在葬礼上,那个赶回来的年轻男人眼底,有着不同于这整个大家族的清醒。
这里所有的人都不把他当成人看——不把这些能生育的地坤当作人看,他们在他的面前肆无忌惮地谈论要怎么处置他这个未亡人,只有郑云龙冷着眉眼喝止他们的作为,挡住了来自四面八方浓稠得阿云嘎透不过气的压力。
他是这古老错落的宅子里唯一鲜活的人,阿云嘎悲哀地知道,因为这一点微弱的温暖,他没有办法成为那些吃人的怪物。
阿云嘎的身体回应着男人的挺动,可他的心口仍然泛着寒,冷汗自他身上泌出,苦枷铐在方寸间,松不开逃不了,像是要把他折磨得支离破碎。
千不该万不该,郑云龙在察觉他的眼泪时用他的手盖住了他的眼睛,轻叹一口气。
他甚至没有更多的安慰,却让阿云嘎在这个时候,恍然间错觉,他这口气,是因为懂了他所有苦。
阿云嘎这个时候才明白过来,靠近郑云龙,是他下错的一步棋。恨能作他的骨,支撑他飞往天际;然而爱是一把刀,能掏干他所有血肉。
错就错在绵延雨季时,郑云龙朝他倾斜过来的伞,和另一侧他湿透的肩膀。
只不过投火像是宿命,只有扑进了焰火,才能知道是飞蛾或者是凤凰。
他放开手任由火焰吞噬。
*
秋雨淅淅沥沥下了整夜,清晨的冷意让阿云嘎哆嗦了下,他本能贴往背后的热源——却在意识到陌生的体温时惊醒过来。他少了那股可怜,眼里多了锋锐的戒备,郑云龙在他身后也随之坐起,眨去了眼中朦胧水雾,过长的发被他大手自额前爬梳到脑后。
锦被从他们两人身上滑下,露出赤裸的身躯。阿云嘎此时才发觉身上并没有那种黏腻的难受感。
旋即他又被郑云龙扔到他膝头的什么转移了注意力——戒备在看清楚刀鞘上的纹路时到达巅峰。
阿云嘎冷静地看着他,没有贸然开口;郑云龙放松的姿态叫他有些摸不透,怎么想,对方都不应该在知道他随身带着这玩意儿后还对他如此没有戒心。
郑云龙神色慵懒:“收好吧,仔细伤了自己。” 阿云嘎古怪地开了口:“你……没有什么要问的?”
他总觉得郑云龙不该是如此反应——但仔细想来,确实又很符合家里人对他这个小叔的评价,跳脱,不按牌理出牌。
“……我知道你想干什么。”半晌郑云龙轻轻笑起来:“但我对你还有用处,现在就杀了我不稳妥。我说了会带你走,不抛下你——大可以等到我背信时再杀了我。”
郑云龙见他还有些犹疑,将短匕从刀鞘中抽出,拉来阿云嘎小上他不少的手,暧昧地轻捏了捏,又让他握住了刀,手包起他的手,让刀尖抵上他的胸膛,陷入胸口皮肤,带上了浅浅的痛。
“或者你不信我,这个时候要我的命也行。”郑云龙语气轻松地说:“嫂嫂,你要就拿了我的命去。”
阿云嘎怔怔看他,这数秒间像过了数年一般漫长,最后他收手抽了刀——他看明白了,郑云龙的疯病不比他轻多少。
“别喊我嫂嫂,”阿云嘎垂下眼,把匕首放入鞘中,抛到床下:“……你喊我嘎子吧。”
“行,”郑云龙打了个呵欠,将他一揽抱进怀中:“再睡会儿。睡饱了才有力气。”
他的手指盖上阿云嘎浮肿的眼睛。 “我们还要做一对亡命鸳鸯。”
阿云嘎在他的怀里,一会儿又跌入昏沉的梦境。他在睡着的时候不安地蜷起,郑云龙看了片刻,才又闭上了眼睛。
他早在看见阿云嘎眼底厚厚的冰封时,便好奇敲开他身上的硬壳,包裹其中的会是什么。
却不想敲开了一道缝,自个儿却跌了进去,尝了一点其中的蜜,紧接着就没法再轻易抽开身。
他哪像那些乖顺的地坤,分明是只不屈的狼,陷阱夹住了他的前腿,他能咬断自己的前爪挣脱,自然也能咬住郑云龙的咽喉。
可是郑云龙不怕——向来是越危险的,越甜美,这世界上可能再没有一个地坤有他这样的性子,郑云龙得抓住他。
铁夹子会让他逃跑,可爱意与安抚或让他踌躇。
哪怕真有一天阿云嘎真给他来了一刀,那大概也不错——总比关在这儿,像是渐渐枯萎的树要好。
郑云龙在回到家那天,进了他家的宅子便看见白幡,四处都乱成一团,他不期然地与站在灵堂里的男人目光相触。
上一次在喜宴上,郑云龙并没有过多地关注兄长的妻子;现在他才看清楚了阿云嘎的相貌。
这样漂亮的眼,不该如此的死气沉沉。 他要带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