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恐怖故事
南府志·其二
福清县志记载,永泰三年,乡民某甲与某乙至东云山采春笋,入山久无所获,二人商议入深山。在一深谷中寻见数株新竹,大喜,于西方三十步辨出土窍,掘得大笋一颗,色棕黑,毛颇密,男子小臂长,出土有异香。某甲为香气所惑,持刀纵剖笋体,内中隙生数颗人目,大惊,然口齿生津,腹中饥鸣,与某乙分食之,遂下山。
二人下山后,不敢与家人说怪事,某乙惶惶度日,翌日拜谒某甲,不得见,其妻诉甲言语狂悖,自称眼前尽是体内脏腑肉壁,不能视物,所食所饮无物不见其蠕蠕下行,不敢食米粥。某乙惊恐甚,狂奔出乡县,七日后,某甲绝食死,腹胀便便,家人以为异,埋于乱葬岗。
来年春日,有旅人过福清某乡,见坟地有异,坟土龟裂,嫩芽笋尖欲探,以为怪事,诉于乡老。乡老请某甲家人商议迁坟。然开馆后,见幼芽丛生于尸体腹中,竹鞭爬藤似长蛇,蔓延百步,众人闻有异香,而某甲已成白骨。报县伊,择令火焚之,不可再传。
后有人再入东云山,曾见形似某乙者,面生疮,手足溃烂,乃其自挖新目所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