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无可忍
或我们确实不应该在冬日讨论绿色
约翰,在写完这本书最后一个章节时我一直在回忆某一年雪还没有完全融化的一月份,你躺在那张躺椅上,阳光从云层中滑进我的窗户里,又流到那本摊在你胸前的书上。它只被你翻了几页,然后你就昏昏沉沉地睡着了。醒来的时候你声音模糊,像一块磨砂玻璃,你先说了一句,我爱你;你拿起手边早都已经凉透的茶抿了一口,又告诉我,但是我真的看不进去爱情小说。你不知道,你睡着的那个下午我就在构思一个爱情故事,当然不是关于这本书的。不过我并不相信生活中的隐喻,我写这些是想告诉你,你看的确实是本烂书。
雪夜,我花了一些时间来组织语言,如果要说出永不相见这种话似乎还轻松些,因为这样我就可以一脚把他踹出家门,不用担心后果;但是现在我只是想和他分开一段时间。我想着,这样是不是太过贪心,不愿放弃亲密关系还想要足够的私人空间。这时候他突然翻身,从背后捞住我。约翰的呼吸声很重,我知道他马上要说话了。我有时都不清楚是因为默契还是相看两相厌,他经常替我说出一些难以开口的需求,比如现在,他说,“我要出门一段时间。”我终于安下心来,我说好,想着幸好不需要我开口。我十分清楚他口中的出门是什么意思,顺利就是打出几千发子弹又一次暗中拯救世界,不顺利就是进鬼门。他的理由涉及国家安危,而我的理由只关乎个人情感,家国概念成型后前者更具说服力。你能想象吗,和一个随时都可能会死的人约会,同枕共眠,听他把生死之事说得和饮食一样轻松简单;如今我也学会泰然处之。最开始交往的那几个月我还像老妈子一样叮嘱他,直到今天我已经开始思考约翰死后我要把他的位置让给谁。为此我还专门列了一个名单,翻开我用五分之一个世纪增订的纸质通讯录的最后一页你就可以看到它。但是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活着,也没有和我分手,而名单里的男人要么已经结婚,要么已经发福秃顶。留给我和他的时间都不多了,我有时候会不自觉地这么想。甚至是他坐在我的身边,双手托住我的脚,转头向我关切道冷不冷的时候。我把嘴角往两边扯,露出一个不那么自然的笑容再摇摇头,把脚从他手里抽出来,塞进他的大腿下面,他小部分身体带给我的压力让我感受到一丝安心。哪怕是在冬天,约翰也像一页壁炉一般温暖干燥,皮革和雪茄的味道从他的领口、袖口和指尖漫延出来,和他在一起呆得太久会觉得自己身处于茧房之中。就像现在,他躺在我的背后,这些气味几乎要吞没我,我揭开他盖在我的腹上的手掌,起身接了一杯水。 我回到床边,没有躺下。约翰朝我这边挪了挪,处在一个手臂伸直到刚好可以碰到我的距离,他的中指掠过我的脊梁骨,顺势握住我的髋。这种感觉很奇妙,好像我是一块攀岩石,对方的手在我的身上不停摸索、揉捏、紧扣在某处直到指节发白,试图找到一个可以抓住后能继续向上攀爬的姿势。但是他没有任何要把我拖向某处的想法,只是握住,我们像这样僵持了一会儿,最后由我开口打破僵局。我说,外面下雪了,你要怎么走。他说,明天下午会有人来接我,走之前我会送你去报社的。 “你真的要从报社辞职吗?”他问我。 “我又不是吃不上饭了。” 他笑出来,双肘支撑着坐起身。我身后的床垫凹陷下去,他几乎把我罩在他的身体里面,让我坐在他的双腿之间。一只手从我的额前抚过,把我的头发理到耳后,另一只手像安全带一样紧紧扣在我的腰间。他的下巴擦过我的太阳穴,雪茄烟的味道爬进我的鼻子,熟悉的气息第无数次包裹我。他说,我只是怕你无聊。 约翰的体型足有我的两倍大,力气更不必说。我能感受到他没有强迫我和他这样抱在一起,如果我想离开,我只需要像拍老家那只土狗的头一样拍拍他的胳膊,他就会放手让我离开。我清楚,他更清楚。无意中我们之间又陷入沉默,我开始频繁思考,沉默是代表我们更加亲密还是更加疏远。而我个人更倾向于后者。 我捏了捏他的大腿,开口说睡觉吧。他没有完全放手,抱着我顺势躺下,我枕在他的胸上,此时我的脑子里回响的只有两种声音——雪落声和心跳声,两者交错并行缠绕不清。我在约翰的怀里回想那本通讯录里还有谁的名字没被划掉,有一个大学教授,他是我的专栏采访中其中一期的嘉宾,爱聊国际形势,但是从不提出解决方案;有一个身材很好的消防员,比我小,和同事租房住;还有一个和我一样也是专栏作家,喜欢喝苏格兰威士忌,可惜酒量奇差,喝多了就耍酒疯,正统英国流氓;这些都不是替代约翰的最优人选。但我清楚地记得还有一个人,他的名字甚至被单独记了一页,可是我始终记不起他的样子,我只是知道,他确实存在,而且没有被划走。我在记忆中不断搜寻他的身影,直到意识被窗外的雪花覆盖,一层又一层压下来,我不堪重负,终于感到疲惫,和我身边的这个男人贴在一起然后沉沉睡去。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约翰已经去过一趟超市,他买了很多还没熟的水果,各种蔬菜,也有速食,外带两件啤酒,它们都被堆在门口的两把银色海军铝椅上。和他交往的这些时间里,我已经学会从他离开前采购的东西来推断他到底要走多久;新鲜蔬菜,他只走一周;生水果,半个月;速食,一个月到两个月;黄油,肉桂粉或者其他调味料,两个月及以上,也有可能直接入土。约翰藏青色的短款海军大衣搭在椅背,衣肩上的雪已经化了,在大衣上洇出更深的颜色。我套着宽大的亚麻浴袍坐在中岛台看他的背影,忙来忙去最后端上来两盘三明治和两杯咖啡。我边吃边在脑海里控诉英国人对美食贫瘠的想象力,结果开口却落到问约翰,他在军队里也吃这种东西吗。他不否定也不肯定,只是帮我收拾了盘子,把它们塞进洗碗机里。 我一边换衣服一边想到昨天晚上我不断回忆的那个男人,我太想知道这个人是谁了,于是扣好内衣就开始找那本通讯录。约翰的眼神随我身动,问我要不要帮忙。我有些犹豫,让他来寻找可以替代他的人的联系方式实在是太奇怪了,但是好奇心早都压过一头让这个Mr.none替代约翰的想法,我告诉他是一本绿色塑料皮的通讯录,只有手掌那么大。他凑到我身边,食指钩住我的滑落的肩带,把它拉回我肩上,“你的手掌还是我的手掌?”我无奈转头,两只手伸出来面向他来回翻掌,他嘴角翘起点点头。 半小时后寻找无果,我也有点不耐烦。约翰帮我从衣柜里抽出一件灰色的打底衫,“那个本子对你来说很重要吗。” “现阶段不重要,过段时间会很重要的。”我把头发从领子里拨出来,打了个哈欠,“可能在我工位上吧,我再去找找。” 他从椅背上捞起那件海军大衣,我们驱车前往报社。我说把我送到楼下你就可以回去,离职手续要浪费一些时间,不要耽误你出任务。我俯身向他,开始并结束一个在至少一个月里都无法再次重现的吻。 他说,我爱你。我报以相同的回复,却不敢二次检查它是否出自真心。 总之约翰离开了,我在离职手续办理期间整理工位上的杂物,这么一小块地方被我翻了个底朝天也没发现那本通讯录。 “我百分百肯定那个小绿本子没丢,它就是,不知道被我放到哪儿了而已。”我的手机立在成堆的书前,开着Facetime和远在大洋那头的朋友通话,“我操了,那个男的到底是谁啊。我怎么可能写了他的名字又记不起来他是谁呢。” “你还记得我有只airpod找不到,最后它却被定位在马拉西亚了吗。你要是说那个本子只是找不到,没丢,那我也可以说我的耳机也没丢,它只是离我有几千公里远罢了。”友甚至没有出镜,厨房油烟大作,铲子和铁锅摩擦的声音让我有些烦躁。 “你在做什么?” “葱爆牛肉。” 我想到早上那份寡淡的三明治,“我想回家...” “很好的想法,但是我的建议是别在过年回。”友听到这句话突然露脸,诚恳十分的表情外加挥舞油腻的锅铲,“如果你要回,现在就准备好所有关于你私人感情生活问题的得体回答,大到在全家面前说你的外国男友是干什么的,一年赚多少英镑,小到姑姨聚在一起问你洋男人的体毛是不是更旺盛,鸡是不是更大。而且你去英国已经够惹你爸妈生气了,更别说你对象,某些人会被骂‘西化的太彻底忘了自己的根到底在哪儿了,外面再好能有家里人对你好吗,被无良西方媒体洗脑了!净给境外势力当走狗。’” “你能别学我小叔说话吗?”我比了个中指随后回归正题,“你说你耳机在马来西亚,那有没有可能我的本子被我忘在家里呢,我想回家找找。” “何必冒这么大险。这个人那么重要吗,你现在不是过得挺好的。” 一股无名的冲动涌上心头,我说,很重要,我要知道那个人是谁。 虽然圣诞节临近,但是我推测约翰短期内不会回来和我一起过节,而且眼下他去执行任务,我联系不上他。最终以我在家里留了一封信结尾,半个月后,我订好了回国的机票。 今年春节来得早,十二月中旬大街上已经装得喜气洋洋,超市循环播放刘德华的恭喜发财,我帮爸妈推着车采购年货。我妈一铲子铲进糖堆里,一边掂量着重一边说,我哪知道你东西放哪儿了,自己的物件自己不放好指望我给你管一辈子吗。我用恳求的语气又叫了一声妈,她才回头给我一个眼神,“要么在你书房那堆破烂里,要么被我送给你大妗子家小孩了。” “我舅不是不孕不育吗,俩人都快四十了还能生啊?” “试管呗,试了三次才成功。你都不知道你舅俩人都把那小孩爱死了。”我妈手腕一折把糖送进袋子里,“要天上的星星都巴不得给摘下来。” 此时我爸才捏着两盒试吃走过来问我们聊什么。 “你女儿说找个绿色小本子。” 我爸若有所思点点头,直到我睁大眼睛向他投去一个“告诉我”的眼神,他方才开口朝我说道,“我给你舅儿子了,上面一堆字母我以为英语学习资料呢。” “你怎么不早说,你看了?” “看了啊。” “上面有一页就记了个名字你还记得不。” “什么abcd叽里呱啦我看不懂洋屁,而且时间那么久,不记得了。” “你都记得那本子长什么样你不记得里面写啥了?abcd你好歹告诉我里面有哪个字母你记得吧。” “少和你爸顶嘴。”我妈突然脍我一眼,“不就个小本子吗。实在想找后天你妗请我们去他家吃饭你去问俊俊去。” “什么俊俊。” “你舅儿子叫什么,俊杰是吧?对对,俊杰,小名俊俊。” 家庭聚会,正如我友说的那样,要准备好一切关于私人生活的得体回答,如果不是那个名字我绝对不会去。 两天后的我坐在餐桌上,围绕着餐桌,男人和小孩还有保姆穿插其中,我转身去厨房问我妈到底哪个是俊俊,此时她正忙着和一堆我叫不上来辈分的女人聊天备菜。她从一堆葱姜蒜里抬起头大叫一声“俊俊”,一个保姆和他身边的小男孩一齐看向厨房,我朝两个人走过去,试着用最温柔的语气直接了当地问出那本通讯录在哪里。俊俊牛头不对马嘴涌出一堆话,直到最后保姆笑着朝我开口,她说我带你去他书房找吧。我点头如捣蒜,跟着她的脚步离开餐厅。 我其实对在这里找到那本通讯录根本不抱太大希望,因为这东西既然能留在家里,就说明是两年前的事情了,时间太久,被丢掉很正常。就在我打算放弃的时候保姆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个巴掌大的本子,绿色封皮烂掉半截,细声细气地问我是不是这个。 看到这小东西的那一刻,我的心里爆发出一句无声的操然后颇为感激的谢谢她,才接过她手里的东西。 这本通讯录早都不是只属于我的通讯录了,里面交叉着小孩的乱涂乱画,大人写的各种电话号码,还有水卡WiFi各种账号密码一类。我一页一页仔细辨认才找到一些熟悉的名字,大学教授的,酒保的,消防员的。 我知道再翻一页就会看到那个人的名字,但是我迟迟没有翻开。仿佛我马上要知晓这个宇宙最邪恶隐晦的秘密,要再一次把潘多拉魔盒打开,所有诅咒都将在我身上灵验。但是我费劲各种心思不就是为了看到这个名字吗。于是,我在这个小巧可爱的保姆关切的眼神里,在俊俊叽叽喳喳的乱语下,在隔墙模糊不清的侃侃而谈中,解开了将其卷起的最后一圈毯子。 毯中的名字已经被各种无关的字迹覆盖了部分,但是仍能辨认。 John Price 花体字,静静躺在这页正中心。 我双手打开,捧着摊开的本子。我此时比以往都能更加清晰地感觉到心脏正在泵出血液,它们几乎是肆无忌惮地踏上我的血管,几千亿细胞迈着混乱地步伐冲向头顶,它们路过下颌时的动静震耳欲聋。除此之外,除此之外。”哎呀原来你在这里呀!”诸如此类的寒暄伴随着数个年龄大小不一的女人和他们身边的小孩闯进这个小小的书房,女人们热络地牵着我的手,胳膊搂上我的肩膀,瞬间这里就被挤满,我能认出其中个别几个,却始终无法开口。口袋里的电话响了,我挥手打算逃出这里却发现我妈作为这场人潮流动终结的标志踏进这个书房,站在书房唯一的出口和入口处,袖子高高挽起,被白色的面粉覆盖两只手抱在胸前,指间夹着长长的筷子,筷子尖端沾满肉沫和细碎的绿菜叶混合物,像一尊狮身雕像,无声告诫我不许离开,此时只离我两步远的门仿佛遥远到不可到达。我拿出手机,所有人都看向我,每个人都想尽办法要一窥电话那头的人是谁。只有我小腿高的孩子被女人们抱起,稍大点的孩子伸手扒着我的关节向下拉,势必要看看手机屏幕上到底是写了什么。“你学了那么多年英语知不知道这词什么意思呀。”“不知道。”“亏你爸妈还给你报英语补习班,单词都认不得。”“我知道什么意思,我们学过,他还没学到那课呢。” “Honey,是蜂蜜的意思。” 是约翰。 我在他们审视和期待的眼神下接通电话,光明正大满足所有人的窥私欲。 约翰问我为什么回国这么大的事情没有在他离开前讲。我说因为是临时决定的,家里有急事。他停顿了一下,告诉我,信中写的理由是要过春节。我突然不知道怎么回答,转而扯开话题,问他怎么突然回来了。他说因为今天是圣诞夜,我给你准备了惊喜,没想到你也给我准备了一个惊喜。 我这才反应过来今天已经二十四号,我这边刚到午饭,伦敦还是凌晨。除了约翰的声音,周围人的声音也此起彼伏。所有人把我和约翰的聊天当成英语听力,仿佛作对所有题就能知道我的一切,知道我心里最深的秘密,这样他们就好将其当作茶余饭后的话题,从今天开始持续不断讨论它们,不断发酵它们,直到我下一次回家。 我说,我以为你圣诞节不会回来才决定回家。他说,你已经撒了两个谎了,你以前从来没有临时起意要回国。我说,因为事情有些复杂,等我回伦敦再给你解释。他的语气依旧,开始说起他怎么从前线赶回来,说他撤下来的时候发现有一颗子弹打在防弹钢板上,正对心脏处,但此刻我一点都听不进去,我把目光移向我妈,她对当前混乱的局面没有任何想要插手的意思,依旧保持一个姿势,默许这个空间里的所有人扯开了嗓子议论我说了什么,对面的人又说了什么。我最后一点耐心被耗尽,从肺里顶出剩下的空气喊到,“他妈的烦死了,can u just shut the fuck up for only 1 minute. ”当我再把注意力转回通话,约翰说了一句,ok,然后挂掉了电话。 我把手机从耳边拿掉周围的人才安静下来。我第三次看向我妈,她解开双手,打开书房的门,所有人才跟在她身后撤出这个小小的房间。而后的三分钟内我给约翰打了不下十通电话,他一通也没有接。我走出房间,看见我爸坐在餐桌上,视线在我和他眼神交叉的那刻移开,对刚在隔壁发生的事情装作不知情,转而看着电视上报道的乌兹克斯坦内战,正欲和身边的同龄男人对此发表自以为头头是道的长篇大论,但实际上只是一场平日里对着我妈无处发泄的巨大意淫。在发表讲话前,我爸说了句,“又和你妈生气了?”我懒得理他毫无用处的总结,转身又走进书房。 大年初四我就回伦敦了,去往机场的路上我们三人一言不发。收拾行李时我就告诉他们没有送行的必要,一家人心知肚明其中原因却还坚持着面子工程。我妈出门前念叨到,还不是你非要找什么破本子。我说,那你怎么没拦着我爸把那个本子别送出去。我爸又插话,你自己的东西不带走,放家里谁给你负责,多大的人了这点道理都不懂吗?我无奈地笑到,对,这个家什么都怪我。照这么说,这件事往上数能一直怪到我不该出生,我不懂事,我脑残,你俩生我养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了,就为了给你们两个人的错误找个垃圾桶是吗,我真不知道我走了你俩又要把错都怪谁头上。这时俩人才噤声,跟在我身后等出租车。 回程路上我坐在经济舱里缩着脖子睡了十个小时的觉,落地伦敦时已经是晚上。回到公寓发现约翰已经把他的东西都收拾走了,门口的银色海军铝椅只剩下一把,它不再正对着玄关处的鞋橱,而是斜着将自身和曾经背靠的墙形成一处三角。我探身向三角的空间望去,发现我留下的那封信掉在那里,信封底端被约翰的手捏出褶皱。我捡起来,不知道如何处置。我叹口气,紧紧裹住大衣坐在椅子上,又给他打去电话。没有接,我反复留言,希望他回来后能听到。 我还没有告诉约翰,我辞职是因为想要写点自己的东西。我供稿的那本杂志的主编告诉我,其实我早都可以自己写东西了,但是专栏作家能成为畅销书作家的几率微乎其微,不过这不代表写小说这件事不值得尝试,那时候我还在自嘲我写的东西不过是三流的The sexy and the city。想到这里我蜕皮一般脱下大衣,将它堆在椅子上,进屋打开邮箱检查有没有遗漏的邮件需要处理,我看到前任主编发来的邮件,她祝我写作顺利。 我坐在椅子上,久违地点起一支烟,烟灰敲在没收进橱柜的餐盘里。 整间公寓只有玄关处的灯是亮的,我身处半明半暗中,想到我和约翰的关系应该就此结束了。可能在别人看来还有挽回的余地,不过就当事人我自己来看,即使这段关系能继续,它也不复从前了。分开的欲望,通讯录上的人名,谎言,谎言和谎言,这些东西足够毁掉我们两个。我给友拨去电话,她睡眼惺忪骂我扰她好眠,我说如果我要用我和约翰的经历当素材来写小说,会不会显得太无情。 “有人愿意以他为主角写本书他就偷着乐吧,什么无情不无情的,难道杜拉斯很无情吗?”她说,“别的事早上起来再说,我要睡觉。” 第二天我便开始着手写作。 微乎其微的概率是种很吓人的话术,它让人望而却步。但是当我真的打开电脑,在文档中输入第一行字的时候,我的大脑告诉我,一个在分手后就能立马回顾这段恋情还能细细剖析其中眼泪与欢笑的女人,早都已经战胜“微乎其微的概率”了。即使大部分读者会觉得爱情小说俗不可耐,去他的,我可是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其中的每一份痛苦和爱。 六个月后我将初稿发给最初鼓励我写书的前主编,她看过后告诉我,所有人都会喜欢这个故事。事实也是如此,我的书一经出版就被摆在书店最显眼的地方,推荐语是“为什么不再多买一本送给不在你身边的伴侣呢?” 除此之外,签售会也随之而来,我几乎待遍了英国每一个大型书店,最后一场落脚在伦敦市区,查令十字街的Foyels。一切如旧,我对签售的流程已经十分熟悉,需要签售的读者队伍快要到头时,我侧身数了下还有几个人在排队,然后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排在最后。头戴黑色冷帽,外套一件黑色的m65夹克,夹克里是灰色卫衣,经典丹宁牛仔裤和黑色作战短靴——我再熟悉不过的搭配。我迅速回顾了一下今年,内心感到愧疚的第一件事除了没有当面再解释那通电话,还有就是没有给约翰寄去这本书的初版,因为作为素材的他为本书做出了莫大的贡献,况且,书的扉页上还印刷了我手写的for John。 直到倒数第二个读者离开前我还在试图说服自己,那个人不一定是约翰,全世界那么多男人总有一两个和他很像... “很好看的故事。”他把书摊开推向我,扉页上是for John。我嗅到那股熟悉的雪茄和皮革混合的味道,它曾经占据了我整间公寓三年,我没法将其忘记的如此彻底。我暗骂可恶的普鲁斯特效应,然后抬头,说,“谢谢你。” 在他的目光下,我恶趣味般把约翰的名字补全,使其正式成为for John Price 再在下方签上我自己的名字。他留胡子了,微笑的时候活像一只袋熊,与此同时我也微笑。我回到公寓,已经习惯了只有一把海军椅的日子。我径直走向厨房把堆积已久的烟头倒进垃圾桶,盯着沾满烟灰的餐盘放空自己。一个人认清自己的真实想法需要多久,对我来说似乎是一年。我的书不过是对我和约翰这些年关系的批注罢了,无数个时刻,我将自己过去的情绪抽丝剥茧,书写下精挑细选的单词,越发感到我其实是在把其中残留的泥土洗掉,仿佛放在我面前的是一个苹果,我将它洗干净,挖去不小心摔烂和氧化的地方,它有些难看,但是依旧美味,而这一次我终于可以毫无顾忌地下口,不用再担心吃到坏的地方。 我拧开水龙头,冲去餐盘上残留的烟灰。 如果,我是说如果,约翰真的看完了我的书,而不是在街边看见我的名字印在那本书上而临时起意来一探究竟作者是否真的是我——那么我早都把我的一切都告诉他了,包括曾经那些我自己都尚未明确的想法和情绪——雪夜,我考虑自己要如何向他开口谈分开。 作为一个潜在的悲观主义者,我似乎下意识认定了任何事都无法善终;这就是为什么我和他在一起时总是奢侈地想要一步步拓宽自己的私人空间;这就是为什么我会在和他确认关系后的一个月就开始寻觅下一个可以替代他的人;这就是为什么我如此冲动想要知道最好的那个人选是谁而不惜对他撒了谎。我在强迫他,让他陪我一遍遍演练如果他真的离开,我要怎么办。难道我真的需要那些名单上的人吗,并不是,我只是未雨绸缪,拼了命地想要找出一样东西能填补他或许会留下的空白。所以我无时不刻回忆那张名单,直到我站在无数双窥欲极强的眼神之间发现我最满意的,能够替代他的人只有他时,我心底就已经有了答案。 如果,我是说如果,约翰真的看完了我的书,那么他也清楚了我的答案是什么。 再退一万步,我们现在不是已经分开了吗。我仍安然无恙,每天正常生活着。我这样想着,走向床的另一边——约翰在时,那是属于他的位置。我拉开紧靠床边柜子的抽屉,而今天之前我一点也不想看里面有什么。早在半年前我就想找人回收掉这个床头柜,要不是没了它整个卧室空间会显得不对称,我肯定就这么干了。 抽屉里面放着他的雪茄烟盒,烟盒下压着一张专辑,我抽出专辑。 《Fetch the Bolt Cutters》,上面甚至有Fiona本人的签名,我不知道他从哪里搞来的,接着立刻明白这就是去年他告诉我的圣诞惊喜。 拆开专辑,把光碟扣进淘来的cd机里,又翻箱倒柜找出一根3.5mm圆孔耳机。我像原始人组装石器一样把它们组合在一起,摁下cd机的播放键。
I've waited many years Every print I left up on the track Has led me here And next year, it'll be clear This was only leading me to that And by that time, I hope that
You love me You love me *
餐盘上又堆起烟头,四十分钟后,我给约翰打去电话。
我们约在一家酒吧,吧台处。因为这样我们就不必面临坐在一张桌子同一侧,或面对面需要不时看向对方而略显亲密的尴尬。他还是在书店排队的那套衣服,而我相比起签售那会儿就随意了些,灰色开衫,黑色短袖和一条烟灰色直筒牛仔裤,坐在他旁边的空位上向酒保点了度数最低的酒精饮料,约翰则是从来不变的苏格兰威士忌。我问他什么时候留起了胡子。当我不需要再给某些人留吻的时候,他说这话时转头看我,眉头微微挑起。我对这个说法感到满意,转而又发觉感情自私,哪怕约翰找了新伴侣我也没有资格评判。酒保把两个人的酒杯推出来,这阵舒适的沉默后,我才问起那本书。 “你从哪里看到我的书的?” “肥皂的桌上,他说是他女朋友送给他的礼物,我就借来看了。”他说,“for John,借花献佛了。” 我皱皱眉头然后不可抑地笑出声音来,“我差点忘了他真名也叫约翰,约翰麦克塔维什。” 他侧头看我,也笑出来,“是啊,你签名的时候我差点以为你会写for John Mactavish” “你把我的书看完了。”我说,“你从来不看爱情小说。” “爱情小说?我以为那是一封长达十几万词的自我情感剖析,你怎么有勇气写完的。我差点以为你要把五脏六腑都掏出来给人看了。” “我也确实这么做了。”我终于直视他,无需多言,不用证明,除了爱一切都是多余的。不论是爱情、友情、亲情、约翰给我的,还是我给他的。这一切,我们回报给彼此同样的回复,而我也不必害怕再次检查它们是否都出自真心。 我的公寓,玄关处,只有一盏壁灯在发光,约翰坐在唯一一把海军椅上。十分钟前他送我回公寓,我们站在门口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末了他让我早点睡觉,我关上门,没有再向房里走去,听见他的脚步声渐远又打开房门,他站在电梯口,看向我。我把房门推得更大,此时电梯刚好到了,清脆的一声”叮“,电梯门缓缓打开。 我说,你知不知道扉页其实相当于房子进门的玄关。 他抬头,昏暗的灯光下我看不清他的表情。我记得很久前有人和我讲瞳色越浅的眼睛能吸收更多的光线,他们在黑夜里的视力比其他人都好。我感受到他蓝色瞳孔传出的视线的温度,他能看清我的表情,呼吸时的起伏,还有我寻找他目光时不停转动的眼球。他伸手环住我的腰,将我轻轻拉向他。 约翰的脸贴在我的小腹上,呼出的气息几乎能透过棉质短袖灼伤我。他隔着这件短袖亲吻我的肚子,口齿模糊,一遍一遍讲到,我想你,我想你,我想你,我爱你。我把手指伸进他的帽子里,帮他取下帽子。我讲到,我爱你。这声音几乎微弱到无法从我身体外听到,哪怕对方离我无限近,这声音也会消失在这无限近的距离中。但是约翰正紧贴我的身体,他能听到,我只说给他一个人听。我蹲下来,双手捧起他的脸吻他。随后,我们几乎是相互拖拽般把对方送上床,当我躺在床上时已经一丝不挂,衣服像溢出的水一样顺着容器流到地上,约翰站在我两腿间单手抽出腰带,我的脚踩着他的脚。他突然问我,需不需要剃掉胡子。 “现在吗?”我惊讶到。 “只要你想。” “不用。”我起来,站在床上,弯腰吻他,“这样还挺帅的。” 约翰的双手握住我的髋,没有强迫,没有挤压,没有推顶,他唯一做的事情就是稳住我,让这块石头牢固,安全,稳定的呆在一处。至于现在,我的大脑早都像一颗老旧的悬挂式灯泡,即便如此有人还是要戏弄它,断电,通电,让它不断闪烁,身体又被拨弄的来回晃荡,脸深深埋在床垫里,啊,我的鼻子我的鼻子,它被压得生疼。约翰最后像毛毯一样盖在我背后,我的力气早都被耗尽,懒得再计较什么鼻子眉毛,他拨开粘在我脸上的发丝,又留下一个温热的吻。 再醒来已经是凌晨,我去洗澡,走出浴室发现大雪纷飞,雪地反射了所有光线。外面更像是傍晚,而不是凌晨。约翰也醒了,靠在背靠上,雪茄把空气烫出一个亮橙色的洞。雪茄的味道也勾起我抽烟的欲望,我顺手拿起床头的好彩,敲出一根叼在嘴里。我上床,跨坐在他腰上,低头让那支雪茄烟点燃我的香烟。约翰的左手顺着我的膝关节滑进浴袍里,问我要不要再来一次。我装傻,再来一次什么?他的嘴唇划过我的脖颈,向下,直到... “胸骨上切迹。”他说。 “嗯?” “这里叫胸骨上切迹。”他的手指在那块凹陷中来回踱步,“我们第一次约会去看了《英国病人》重映。” “我记得你睡着了。” “至少讲到这个部分时我没睡着。” 约翰把雪茄放入餐盘,我取下指间的香烟掐灭,烟头掉在餐盘外。我的好彩压在约翰的雪茄盒上,躺在餐盘旁边。 我睁眼的时候约翰刚进门,时钟的指针指向十一,玄关处的海军椅变回两把。他问我想不想出门逛逛,街上已经有不少圣诞树了。 “居然都过去一年了。”我系好浴袍靠近他,问他是不是真的在战场上捧着我的书看。 他说,是的。 “那种感觉很像你坐在我怀里讲故事一样,让我觉得我还没有和这个世界断联,至少让我感觉到,”他停顿了一下,看向我,“我还活着。” 他说这话的时候像个被感情驯化的杀手机器人。 “你救过我的命,”他说,“从另一种意义上。” 我走向浴室,停在门口,手扶门沿对他用中文讲到,“我爱你。”他听不懂,问我什么意思。 “我爱你。”我用英语说了一遍,“这个词我只说给你。”他鹦鹉学舌一番,被自己奇怪的口语笑道,又说,难道你不对家里人说我爱你吗,我的意思是用中文。 我摇摇头,“不会。我只说给你。” 我们去了超市,我的心再次悬起,问他是不是要离开。他说,当然不是,我应该要长住。出超市的时候雪已经停了,我们开车回市区,路上堵车。无聊思索后我正欲开口解释一年前的谎言,他看向我,牵起我的一只手轻吻手背,他说,亲爱的,无需再向我解释,你不必为此感到抱歉。他将车窗打开一条缝,街边的唱诗班的歌声传进车里
Words are flowing out like endless rain into a paper cup They slither while they pass, they slip away across the universe Pools of sorrow, waves of joy are drifting through my open mind Possessing and caressing me
Jai guru deva om
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world 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worl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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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Fiona Apple《I Want You To Love Me》 大意如下 “等待多年 我在道路上留下的印记 终于帮我带到了这儿 等到明年就会清楚了 这一切也不过是把我带到了这里而已 而那个时候我希望 你会爱我 你会爱我”
*出自The Beatles 《Across The Univerise》 大意如下 “话语涌出好似连绵雨丝沁润纸杯 它们悄悄地滑行前进,横越宇宙 悲伤的潭水、欢乐的浪潮,流经我敞开的心 支配着我,抚慰着我 像天上的导师致敬,愿能和宇宙共鸣 我的世界始终如一 我的世界始终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