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世纪及以前以后的民俗
看了一本民俗书,做点记录,无科学依据全是封建迷信。
魔法习俗 1、魔法的种类主要分两种:接触巫术和交感巫术,接触巫术是通过毁坏或伤害某人接触过的东西便可诅咒/伤害他人;交感巫术是基于“同类相医”或“相似相化”原理。 2、肖像巫术是根据某人形象制成的肖像如果受到了伤害或毁坏,这个人本身也会受到伤害,这个习俗与伏都教有关,也不仅限于西印度群岛。 3、古埃及人将石制/陶土/木制的小型人偶放入死者墓中,充当死者死后的仆人火侍卫。 4、君主和统治者的手具有治愈疾病的力量。 5、任何与死亡相关的事物都具有治愈疾病的能力,圣洁之物同样也有治疗作用,如侩子手沾了死刑犯鲜血的布条,行刑区血迹斑斑的沙子,绞刑台的木屑用于治疗牙痛,还有侩子手的吊颈绳和死刑犯的头发;死者的头骨研磨成粉末用于治疗痉挛;死者的手同样具有治愈能力,有圣徒的手就被放在教堂,朝圣者期望通过触摸它治愈各种疾病。 6、罪犯本身就是邪恶的,所以罪犯的不同部位可以驱散并治愈疾病,比如牙齿作为护身符(“同类相医”理论) 7、替罪羊,欧洲国家会请食罪人来参加葬礼,替死者承担罪孽,食罪人需在死者棺材上吃掉一顿饭,象征吃掉了死者生前的罪孽。犹太人会在赎罪日前夕,也就是审判日举行斋戒祷告,将罪孽转移到一只家禽身上。 8、同样的,动物也被常用作于带走和转移疾病的载体。 9、将病人剪下的指甲保存在蜡中,并将其粘到他人门上也可转移疾病。 10、颅骨穿洞可以消除各种头部疾病,帮助被恶魔、邪灵缠身的人解脱,需在清醒下做此手术。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