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面教材(二)

《与领导搞好关系:从入门到离职》

  晴明镇定地看了看手上的表,无情拆穿:“你是早就埋伏在公司的吧。”   一直等着秘书出去你就窜进来。   “我给你留了言,”酒吞试图保持冷峻的态度,但仍旧恼怒地皱了一下眉头,“但忘了给你留联系方式,所以干脆直接来找你了。”   他拿起自己的名片刷刷在空白面留信息时,一腔签支票的豪迈,潇洒地大笔一挥写下“敢不来你就等着吧”。   酒吞本来以为他是在自己名片的背面留言,所以不仅没留号码,连名字都没签就把名片和邀请函塞进了那份要送给投资人的资料里。晴明知道门票是他送的,要找他可以直接打电话。   他哼着小曲,看着手机,开始想到时候晴明打他电话,接通了他要说什么。   喂,晴明大老板?对,是我,还记得我吗?   怎么有点像是诈骗电话。   酒吞身心雀跃地坐在桌上,指尖随手轻巧地从名片盒拈起一张自己的名片,不巧又是背面。   他把名片转过来,还是空白。   ……酒吞这才懵逼地发现放在这里的竟然是一盒还没印刷的卡纸,两面全白的那种。   太尴尬了朋友们。   还有比第一次见面就意图给投资人灌酒更迷惑的操作吗?   有的,那就是再做坏事不留名地送投资人一张拽得五万八万的可疑卡片。   他怕是明天就要作为反面教材被收入新人入职培训案例,位列《与领导搞好关系:从入门到离职》第一篇。   “那你要现在演奏给我听吗?”晴明没有指出自己要找出一个人实在是举手之劳,温和地接受了对方的辩解并转移话题,“我很欢迎。”   “你现在有空?”   “没更重要的事。”   “那走啊,”酒吞转身走到门口,一只手揣在兜里,另一只手对着晴明勾勾,“我带你去我工作室。”   酒吞带着整个公司的老大走出单位时态度很是嚣张,他自作主张摆手打断了秘书联系司机的询问,带着人来到一辆看着像是被非法改装过的拉风摩托旁。   这位红发酷哥拍着自己锃亮帅气的摩托车对秘书说:“不用别人,我载他就行了。”   秘书失魂落魄地回了单位,和同事们哭诉比“艺人拉金主灌酒上位”更糟糕的事情,已经拿着爱的号码牌等他面对。   “什么事啊?”一般路过女艺人好奇地问。   “我们老板竟然被拉着坐了摩托车!”秘书捶胸顿足,“哪怕那摩托车真的很帅,也只有两个轮子!灯姐你说说,人设不崩吗?这还不严重吗?”   “那是挺严重的。”气质美女灯姐和蔼可亲地点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把茶和瓜子摆到二人中间一副多说点我有的是时间的架势,“所以你说的艺人拉金主灌酒是什么情况?”   这位能歌善舞的天后业余爱好就是八卦,走狗仔的路,让狗仔无路可走。      工作室里没有人,乐器被擦得锃亮,不乏定制或绝版的收藏品陈列在墙上。   酒吞领着晴明轻描淡写地从那些藏品前走过去,但走路生风的飒爽还是暴露了他那“看,朕的江山”的得意。   酒吞路过架子鼓,在角落找出一把吉他后随便往沙发上一坐。他行云流水地调弦拨弦,炫技热身了一段即兴旋律。   “你不是贝斯手吗?”晴明好奇地回忆大江山乐团的介绍。   酒吞愣了愣,很意外晴明居然还知道这种事。   “都会。”酒吞简短地说,“你还知道这个?我以为你们当老板的看什么都像是吉他,说了反倒要问我贝斯和吉他有什么区别,我解释烦了,别人说会什么就会什么吧。”   “这我还是知道的。”晴明说,“只是没想到你其实都会。”   总有那种笑话,说搞乐队死路一条。就算出头,多半人气第一是主唱,第二是吉他手,第三是鼓手。   贝斯手?什么贝斯手?   你听不出来在弹什么的那就是贝斯手。   以往有人说起这些事酒吞都懒得回答,现在他却主动挑起这些往事,想全都说给晴明听:   “其实我以前专门弹吉他的。”      记忆中的大学城,总是伴着情侣们逃课谈恋爱的绵绵细语。   几年前,大学城旁边有个酒吧,气氛尤为暧昧,慕名而来的情侣络绎不绝。   人们都说酒吞是酒吧的情歌之神,弹完一首歌底下就谈成十对情侣。   酒吞那时端坐在吧台,日日吃着狗男女的狗粮,情侣慕名而来捧场,在台下絮絮叨叨说情话,酒吞则在台上给他们弹 BGM。   套路一成不变,曲调一律千篇,只有渣男渣女的对象一天一换,怎也换不完。   情话真情实感,然而听多了,酒吞不免心生厌烦。   酒吞打烊后喝着不要钱的酒问酒吧老板。   「我弹吉他为情侣送助攻,那我的对象又该去哪里领?」   「学生从哪个学校来,就往哪个学校去。只是情侣来去匆匆,你却还是单身狗。」   酒吞恍然大悟:老子不助攻了,爱听听,不听滚。   酒吞一夜之间背弃了弹吉他的正道,走向弹贝斯的歪途。气得原本暗中观察,觉得此人弹吉他神乎其技的星探扼腕怎么他堕入贝斯这条不被人理解的鬼道。   本来搞乐队出道五个就能掰仨,吉他和主唱才是乐队最招人爱的崽,你弹贝斯有什么前途,你就是再神乎其技也没人懂啊!   当然大江山乐团最后还是搞起来了,无他,唯颜值尔。      “你倒是听得开心,”酒吞看了一眼在旁边听故事会听到笑意满盈的晴明,佯怒地挑起眉毛瞪了这男人一眼,“别光我说黑历史,这种事情是要互相交换才叫朋友的。”   没想到两人的关系就从一面之缘快进到了朋友,晴明顿了顿,见红发青年非常正经地看着自己,一定要等个把柄来交换。   “好吧,”晴明无奈又好笑地想了想,犹豫了一会儿才开口说,“我以前其实有开过黑……”   酒吞赶紧叫停:“倒也不用把开过黑公司洗钱这么硬核的把柄告诉我。”   “……你想哪里去了,我是说我以前开过黑车。”   “原来大老板也生活不易,需要曾经开黑车为生。”酒吞哦了一声,同情叹气。   “……”晴明沉默了一下,也忍不住脑补自己开黑车赚钱是什么人生艰难的画面,“抱歉,我以为你说的那种叫做打黑的。”   “不然你说的是?”酒吞似有所悟,“不会是那种非法赛车竞速,拿赛车手当赌马一样赌钱的地下赌场吧。”   晴明笑着比了一个嘘的动作:“做艺人的,少知道这些事情为妙,我现在也不做这个了。”   “你还是个坏家伙啊。”酒吞颇为欣赏地说道。      搞乐队死路一条。   唱跳 rap 全会,颜值原创俱佳的除外。   大江山乐团就是这么一个有脸吃实力饭的乐团。成员恨不得锋芒毕露,让人心潮澎湃,情不自禁爱上他们的意气风发。   “喜欢”这种心情真是很神奇,能让粉丝从贝斯几根弦都不知道,一直为爱自学到足以在网上给路人开一门网络云课堂。   晴明自己开着车奔赴群山层峦,赴演唱会的约。   开办前,主办方专门问过附近的村民会不会觉得生活受到影响。山里人纷纷善解人意地表示不打紧,附近山头还有个戒毒所呢,经常也组织半夜嗷嗷唱歌。远远听你们彩排,比戒毒所唱团结就是力量好听多了。   音乐节选在这荒山野岭虽然让人意外,整场下来效果意外拔群。要不是舞台幕天席地,简直容不下乐团成员周身那股逼人的气焰。酒吞站在舞台中央,拿一把五成人都听不出调的贝斯,一股天上天下唯我独尊的狂气。   红发的身影不论站在何处都嚣张又耀眼,他向着天空一指,所有人的热情就好像火焰一样冲天而去,要把黑夜点燃成黎明。他扭头回看,视线穿透观众爆发的尖叫,撕开人群的喧嚣直直地看向晴明所在的地方。   晴明很冷静,他看着那光彩夺目的舞台,脑子里想到最近公司歌舞剧企划里那个因为被人们当做妖怪化身,最后死时果然因人的“念”化作了妖怪的少女。   要真是这样,站在舞台中央沐浴着所有人热情的酒吞是会成神还是成魔?   也只是想想。晴明甩开这没来由的联想,在安可曲结束后起身离开贵宾席。   他没有直接去见酒吞,只是让人告诉酒吞自己在哪里等他,这场地偏僻,但主办方舍得下血本专门开设临时巴士线路送粉丝回城区。   个别狂热粉和狗仔要想在这山区地图上抓到人,不比百人大逃杀吃鸡简单。   酒吞前后脚就到了晴明说的地点,都还来不及换下舞台服装,只匆匆披了一件毛领的休闲外套。   “这么快?”晴明看着黑暗里直直朝他走来的人影,神色都温柔了一些,“你们的表演很帅。”   “只有我在,夸我一个就够了,”酒吞今天表演狠狠在晴明面前拉风一把,现在心情好得一塌糊涂,“瞧见了?哥就是这么帅。”   “行,今天你是大哥,”晴明干脆地说,笑着拍了拍身后的车,“我给大哥开车。”   晴明坐上驾驶座看着酒吞,眼神在月色下竟然暗藏着几分危险与神秘。   上次酒吞开摩托把晴明载走,这次人就开豪车来接他找回了场子。   真是不可以貌取人,酒吞心想,这男人藏着争强好胜的骄傲,气势上总要与他不相上下。酒吞忽然想起晴明以前在黑赌场和人玩生死时速,那时是否也带着这一抹让人捉摸不透的微笑,让人溃不成军?   心底尚未平复的躁动又卷土重来,他好像早就知道,晴明温文尔雅的外表下是自断一臂也不眨眼的强势。   酒吞并不矫情,直接坐进副驾驶把能开的窗都打开。   晴明更不矫情,当即一脚油门在山路上绝尘而去。   两人披星戴月一路狂飙,像是私奔的狗男男、刚刚抢了银行的犯罪团伙,或是赶着去送货的秋名山藤原豆腐屋。   酒吞哈哈大笑,夜风扑面而来把这笑声一路卷入夜色,他所有的迟疑也被一同抛之脑后。   疾风狠冽地刮走他体表的温度,却让他体内的血沸腾起来。   “喂,晴明!”酒吞在风中大喊,“我要是说我很久以前见过你,算不算本年度最烂话题开头!”   “还好吧!”晴明愣了一下,同样大声回答,“毕竟贾宝玉见林黛玉时候也这么说!”   “哈哈哈哈,那就是很烂!”酒吞毫不在意地继续开怀大笑,他就是觉得迎着这风,自己都听不见自己在哔哔什么,非常适合说些离谱的告白,“但我确实挺喜欢你的!”   晴明想起红楼梦里“这个妹妹我见过的”桥段。   既视感只是海马体产生的幻觉,但是他们两人同时产生这种幻觉仿佛就带上了一点命运的绝非偶然。   不论是看着对方挥洒汗水,还是看着对方的背影,他都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又联想到这个人对自己没有恶意、毫无来由的信任,要真有前世,他们会是什么关系呢?   晴明心想,土地主和老长工吗?      酒吞实在是太开心,晴明都把车开回城区了,他的笑意还在脸上没有一点褪去的意思。   “大老板请不请喝庆功酒啊。”车停下来以后酒吞搭上晴明的肩膀。   “请,”晴明眯着眼笑笑,“今天你是大哥,你说了算。”   “痛快!”酒吞从车上翻下去,重新审视带着自己一路速度与激情的座驾,“很帅嘛,你们大老板是不是都喜欢什么法拉利劳斯莱斯,你买这车是不是挑最贵的买的。”   晴明笑着摆摆手,酒吞这话说得实在是暴发户。   “是因为这是 007 里詹姆斯邦德爱车的牌子,”晴明后来在吧台上又点了一杯马提尼后,才和酒吞说起开这辆车的原因,“那,祝大明星站上更高的舞台?”   酒吞本来想说,我至今为止做的一切好像就是为了让你看到我,出这劳什子道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想了想还是觉得这种话过于掉价,还很容易和那部当红青春剧撞台词。   “我们这么厉害,到更高的舞台不是当然的吗?”   酒吞大大咧咧地和晴明碰杯,觉得见到晴明以后,所有事情像是缺了一块的拼图被拼上一样心满意足,“你不会扔下我不管吧,大投资人?”   “又要给金主灌酒?”晴明想起那则被拦下的新闻和酒吞上次拽着他喝酒的黑料照片就想笑,“你目前为止的表现,在职场上真是不可谓不烂。”   “喂!”酒吞恼羞成怒,“什么职场表现!我这可是在大学城外耳濡目染的……”   “耳濡目染的恋爱宝典?”   酒吞当场愣住:“我靠晴明你说这种话怎么脸色都不带变的,你是不是想让我以为刚才是幻听!”   之前酒吞还在思考,晴明就好像高不可攀的山岭,但他们也就见过一面,自己倒也不至于这么上赶着要去爬这座雪山。   现在:为什么要登山?因为山就在那里。   “我说了哪种话?为什么需要要变脸色?”晴明非常之坦然,“说了恋爱宝典?”   如果这是游戏,这波推塔要讲究先带兵线再一个个推。可惜这不是游戏。兵线?什么兵线?酒吞直接单枪匹马莽进塔下。   “我跟你说,追你这件事情我又不是没做过,”红发的青年眼睛里闪过一丝势在必得的自信,“你敢接招,我就敢来。”   他够莽,而且非常盲目确信就算他直接贴脸,塔也不会打他。   塔确实没有打他。   “你什么时候追过?”晴明笑了。   酒吞愣了愣,对啊,他之前在大学城外面卖艺,啥时候追过人啊?   但酒吞就是不知为何油然而生一种革命自信,好像晴明这座高山——这座珠穆朗玛峰——他再熟悉不过,而且曾经登顶。   “梦里吧。”酒吞古怪地回味这似曾相识。   晴明轻笑出声,从钱夹拿出自己的名片。他用口袋里的钢笔把名片上的号码划掉,改成另一串数字,又在背后写了一串地址。   “我私人电话。”晴明说着俯身把名片放进了酒吞外套的内衬口袋里,继续说,“地址是我最近的住处,有空可以来玩。”   靠。酒吞心想,你给我等着,明天我就带着吉他去你别墅下面喊楼。      酒吞的耐心比他自己想得还差,他们点到即止喝完庆功酒,各回各家以后还没几个小时,他就抱着吉他,拨通了晴明的电话。   带着七分醉意的酒吞拨了拨吉他说,让你看看哥巅峰时期情歌之神的称号是怎么来的。   晴明十分感动,并且按下了通话录音。


  大学城捏他 SP 酒吞传记,传记原话如下:   图片描述   图片描述   图片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