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上摄影之后

小时候家里出去旅游的时候,相机总是我的。那时候摄影对我的意义在于,它可以记录我旅行中有趣的见闻,给自己留下回忆。有了智能手机以后,生活中大多数的照片也是服务于此目的。摄影是为了出行,摄影是为了刻意地记录。 但后来越来越多地在摄影中实现审美。生活中的美每一刻都是不同的,因为光影的变幻,生命的运动,即使走过千百次的地方在某一天也许会突然显露出它的美丽。我觉得喜欢摄影的人一定都很热爱生活。 并不只有精心装饰的衣裳才是美的,不是只有重金购得的物品才是美的,不是最艰难前往之处才是美的。拍得越多,发现潜藏在各处的美就越多。生活就这样变得趣味盎然。 但最近又发现了摄影的又一重乐趣,可能算是摄像的乐趣吧。因为无法预知被拍摄对象在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当镜头放置好之后,最后获得的画面像是命运的恩赐。比如在拍摄月亮升起时,意外地发现街灯也随之渐次亮起,那一刻很美妙。比如在拍摄豆面舔毛在墙上的投影时,它忽然伸了个懒腰,画面变得非常灵动娇俏。 拍摄那些运动中的物体,比如路过一面墙的行人,我并无法预知我按下快门时会形成怎样的构图。当然,构图和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预测,但在预测之外总会有些意外因素让这个过程变得有趣。 摄影的乐趣目前对我来说是这三点,后两者在写作中是缺乏的。写作是完全可控的过程,我要写的早已于文字形成前就在大脑中浮现印象,因此则缺乏了审美和随机性的乐趣,我记录的对象并不鲜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