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倾向于分化

陀在《死屋笔记》里说了这么一句话。

长大以后我非常喜欢这样的作品,我也越来越认同这样的理念。世界上没有两片一模一样的叶子,也不会有一个模板一样的人。我喜欢看到那些最细枝末节的不同,看到现实的复杂。

学了几年法律以后我没有记住多少规则,但习得了这样一种思维:在诉讼中制胜的关键是你differentiate一个案件的能力。包括所有历史上的著名判决,法官都是采用了非常巧妙的办法分化现实,然后提出解决方案。 事情往往看起来似乎非黑即白,但其实并非如此,它永远可以继续微分下去,依据种种不同的判断标准。

堕胎案里面用到的是这种思路,利益的平衡要求人们找到那个微妙的节点,这不是简单的是或否的问题,还需要更精细。那么,就用一定的胎儿月龄去限制。俄乌过境案例用到的是这种思路,即使是面对法条,我们也可以把它的要素拆解,发展出判断的逻辑。许多remarking的判决都是如此。分类讨论,也是每一个法学生在学习和写作过程中的基本素养。

索尔仁尼琴在《癌症楼》里面写,生活是复杂的。

要解决问题,就要去照顾这些细微的不同。要留心所有简单的预判,因为它往往无助于我们理解客体。 我不相信任何一种完美的叙事,有时逻辑本身也是个fallacy,甚至近乎于诡辩。道德伦理常识终究也是被创造出来的。我觉得我应该尊重自己作为动物的感受。

好像也没说清楚问题,我想到哪写到哪,今天就这样。只是觉得太久没写作了,刚好又有一些想写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