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5R]伤心地狱芳花引魂
如果你让一片叶子在水里浸得很久叶肉会慢慢烂掉,那细细的纤维就会缓缓摆动,仿佛在睡梦中一样。纤维彼此并不接触,尽管它们过去纠结在一起,与叶脉紧紧相连,结出许许多多血红色瘤子。在阴影世界,一旦站在其中,他人的心声便回响在耳边,让人误以为是自己内心发出的声音,行将分裂的边缘。预感死期将至的陌生人请求放过,语气至深至切,那话仿佛是对我说的,又仿佛在对自己说。
我第一次见狮童,他穿着浮夸的议员衣服问我怎么杀人。我手脚并用解释一通,语无伦次到分不清仇恨和愤怒。他冷笑:明智君,从今以后你要知道你在里面杀的都是影子,而非人命。我便知道我成功了大半。他的眼睛躲在墨镜后看不见,令我怀疑他有视线的恐惧症,就像我害怕一个人独处那样。毕竟我身上流着他的血,听得懂他的谎言,明白平庸与罪恶共存,明白人无法失去影子而活。但麻木是天赋的武器,我只当杀的每个人都是对世界的报复,仿佛气球,胶质的,乳状的,液体般,一旦受伤就迅速瘪下去,枯萎消失在原地就不见了……“明智?明智君?你要买哪个?”
我缓缓睁开眼,眼珠无所谓地转到天花板,又转到女孩面前。便利商店里的人很少,橱柜有一排饭团。我扯出一个温温的笑容,在玻璃窗前挑拣。这时候一个男孩在不远的地方看着我,眼神神秘而友好,形影相吊的模样很眼熟。我转身与他对视良久,难得生出一分宽容之情。
等我反应过来时,手里已拎着两份餐食,在透明袋里相互依偎。在原地逡巡半晌,到他身边才缓缓开口:同学——便顿住了,不知道怎么解释才更显自然。他抬头打量我一番,我摆出一个讨人喜欢的笑容,在他身旁占据了一块领地。他在夕阳下活像一个搪瓷娃娃,睫毛很长,闪闪发光。他转转眼睛,盯着饭团做了好一番心理斗争。过了一会儿,我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放到嘴边。他又充满怀疑地瞥了我一眼。烟快烧到嘴唇时,他终于下定决心把饭团剥开,咬了两口后开始狼吞虎咽。一缕烟雾从我的唇边吐出。我顺着墙角掸了掸烟灰,这才觉得自己确实处于现世。
放学的国中生涌进来。
好了。我掐灭烟,拍拍衣角的灰尘站起身。他没有动作。
哦——我若有所思地盯着他。你不愿意回家?
何必呢,有家归总比浪子浮萍好嘛。
他撇开脑袋,在沉默中咬紧牙关,做出最顽强的抵抗。我不是爱管闲事的性格。每个晴天下午,远处河岸闪闪发光,许多乌鸦拍死在河水里,只为捕捞莫须有的昂贵钻石。岁岁年年,年年岁岁,尸体层层,浮到水面化作叶脉。我看得清他的眼神,他正在完成一件大事,要收集人生图鉴里叛逆革命的拼图碎片。叛逆这个词与我而言很陌生。我从未在孩童时期真正叛逆过,它像做生意那样需要一些爱作为本金,年幼的我连一块破烂的金币也没有。他或许拥有许多漂亮金币往圣罗马去,可地狱有地狱的什一税,只能管恶魔索取。一刹那我看见他无助的黑影,体会到自己的重要性。不亚于他叛逆道路上唯一一把钥匙,唯一一枚破烂的票拟。
我默许他跟在我身后。
快有四分之一路途时,我转身居高临下问他:同学,你知道我要往哪里去吗?
总之日垂西山时警局也下班了,你也没法令我上那去。他理直气壮看着我,我不想流浪。
然后呢?你便要跟着我到地老天荒海枯石烂吗?
他盯着地面沉默不言。
我仍不罢休,张牙舞爪:知道吗?我是江洋大盗,千千万万的警察都在追捕我,等你跟我一起进监狱,便连哭都来不及了。
他满不乐意,如影随行。过一会我又翻出侦探名片:我手腕很多,可不怕你纠缠。他抬起脑袋,狡黠地眯起眼睛:先生,你薪水几多?要不你接我失踪的案子干个十天半个月,等我闹够再把我捎回去如何?我爸妈自会给你一大笔钱,不比警局那一份薄弱。
我睁大眼睛,夕阳里,这句话荒唐得仿佛断头台。我扬手拍他脑袋:我若是你父母,听到这句话就该把你打死了。
他皱起脸抱住脑袋,站在路灯后面半张脸湮于黑暗。呢绒大衣在黑暗里闪闪发光。我想起流浪汉打捞落入下水道的金币,想起公园里断手断脚的乞讨者,想起刑侦学里横死的头骨。里面总有瘦弱矮小的孩童身影。学院老师曾告诉我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和失去了孩子的父母打交道,不要接手孩童丢失案。这种事件你只好交给官方去处理,否则得不到钱还惹一身骚。你知道,父母意志是磐石,唯有时间不可违背地冲刷下去,才不再令人恐惧。我想阴影世界里被我杀掉的那些人是否有孩子,他们的孩子是否拥有这么一双明亮的眼睛。父母亲死去后以后是不是就要流落街头,还不一定遇到我这样伪善者。他们与我永远有一层无法触碰的面纱,模糊罪与恶是与非的界限,不断地不断地稀释我的感情。
我深叹一口气。
我不想眼前这个小孩子因为我而落到不幸的地步。这样一份多余的痛苦是我不堪忍受的。但我没有收留小猫小狗的经验,缺乏张开双臂的勇敢。他把手揣在裤兜里,扬起脑袋,像在看我更像是问天。我的手又摸燃一支烟,眼珠颤颤地思考,仿佛海里的鱼渍满盐翻来覆去,也没寻到一条生路。他的眼神黑白分明,那模样仿佛在说:恶人自有恶人磨。
等到我点头,他便顺理成章地把手握成一个拳头放入我的掌心,一边微不可闻地哼哼,似乎是示弱,又像在抱怨我何必挣扎那么久。
我包着他年幼的手心,带他往公寓区去。一路上愈走愈慢,渐渐趋于停止。因为我的步子很大,他的步子很小。一个影子踩着另一个,追得气喘吁吁却抓不住。我问他几岁。他报了一个数,我说,那你也偏矮了一点儿。他低下眼睛,眼睫抖了抖。我又讪讪地安慰他:没关系,虽然偏矮,但你正要一点点长大呢。长到十八岁,二十八岁,长成一棵参天大树,在社会里遨游。就好啦。他眨眨眼,受用了,微微扬起嘴角。
我明白这不光是一场叛逆革命,更是一次勇者游戏。他的童年大概是海贼王和恐龙玩具,美少女和勇者书,拿着一把宝剑解救公主。现在正好缺乏一个颇有勇者之姿的大人来完满。如果不是,就会落下不可挽回的遗憾。过了一会他忽然抱住我的腰:明智先生,你踩单车载我吧,我一步也不想走了。
风衣很长,在单车上扬在身后,像羽翼。他坐在后座,躲在我的羽翼下面,像雏鸟,不知道是不是乌鸦。我说我实在是不明白,小朋友不是最爱蹦蹦跳跳的年纪吗?怎么你一会儿就要坐车呢。而且你,汗水从我的额上滑落,看着不高,怎么这么重?明日一早你回家,定要你父母自行开车来接,我坚决不送。他手臂环得更紧一些:我才不要他们接呢。我充耳不闻,一边踩着单车,一边指挥他替我裹紧衣服。
夜晚的东京不比傍晚的河水闪亮,霓虹灯不比书本的字少,醉鬼在街角和消防栓比高。他静静坐在后座,甩了甩额前的头发,感叹道:明智先生,还好今日我遇见你,否则我就去睡大街了。
这样吗?如果真是这样,那你是很幸运的孩子。我的头发被吹到耳后,温和地扫过脸颊。这句话可以从两个方面论证,一方面他确实没能力另找住所,只能在天桥下打铺盖。一方面我正好打算把仅存的温情穷举他。这个行为并不考虑回报与未来,只有出乎意料的,发自恶魔真心的温情。他听完以后嘻嘻笑,在夕照里唱気付かれないでトドメを刺す,どの時代も生き延びてきた。
我家很小。他把包往地上一放,伶俐地坐到蒲团上。我令他去洗漱,关上窗户开始午夜的耕耘,对电脑和记录本敲个不停。他洗完澡出来,把腿缩到毛毯下,手撑着脑袋隔着桌布发呆。过一会儿我嫌他烦,告诉他柜子几层几格有陈年零食给他啃,书架的哪一边有几本故事书。他捧着书本发呆,无聊到幽怨。又不知从哪翻出咖啡和奶糖,在黄晕晕的灯光里窸窸窣窣捣鼓,最后送到我唇边。我抿一口,甜得死人。又令他去睡觉,他咕嘟咕嘟地喝完,捧着满杯的咖啡渣像金鱼那样鼓腮帮。
僵持不下之际,电话嗡嗡响起来。听筒那头问今日任务完成如何,仿佛在说一件寻常的工作。虚伪的程度像医生打麻药时说只是小手术其实切掉肝脏,像哥伦布到达美洲却说那是印度。我回答他:用不着担心,你明天就可以看到新闻。语气也虚伪得如假包换,说是摘星夺月只是在山洞里淘金。刽子手一刀砍下罪犯头颅,说正是杀死你我们才得以复活,你死去是为我们永远不死。杀死你便可令我们获得信仰的快乐。
我在阳台上吹了一会风,非常想要吸一支烟,又不想公寓里染上二手烟的味道。直到血液冰凉时回去,他在桌前抱着脑袋,半死地张着嘴巴:没想到咖啡会睡不着觉。像鱼吐泡泡。
我弯弯眼睛:好喝吗?他点点头。即使这样,他仍不知悔改地觉得很好喝。贪吃又不是罪过,更何况他还只是一个小学生。
那好吧,我拍拍身旁的枕头。既然你不睡觉,我们便找一部电影来看。
他眉开眼笑,把书一扔,兴奋地凑到我怀里。我把电脑屏幕让给他,结果他的选择困难犯了病,摸索十几分钟也选不出结果。我不在意,把脸颊缓缓埋进他的卷发里,觉得很暖和。
一个人自来卷到这个地步,理发师也要无奈的。我已令他洗过澡,此刻闻起来仿佛小时郊游在正午的金色沙地上捡拾贝壳。贝壳铺在沙滩上,等到海浪冲来,便沉到沙地不知所终了。每每好奇贝壳到底要去哪里冒险,它是不是不复存在,后来捡到贝类有没有曾经拾过的一只,从未有过结果。后来念书的时候学到概率才知道再次相遇的概率有多么小。从前落入下水道的金币不会从水龙头里冲出来,也不会在吃鱼的时候相遇。巧合是一生中难得体会的快乐,唯有牢牢抓住了,才有发生的可能。小时候偷母亲的酒算一次,现在算一次,而往生再叫我快乐一分钟多么难。我怀抱着他,忽然觉得很温暖,温暖到令人眼眶酸涩。上帝派给我一个叛逆又乖巧的小孩子,大概是想把我往悬崖的反向拉扯,告诉我世界并没有那么糟。我顺从地闭上眼睛,企图忘记性格里培育的残忍,忘记指尖洗不净的鲜血,忘记悲伤也忘记苦难。
他指着电脑屏幕:就这个啦。
我说,你看吧,我没有看电影的习惯。其实以前也看过,后来觉得电影胶片虽欲翻折世界,编剧和演员却飘在空中,总令我联想到自己。现实在痛苦中诞生,在疾病中长大,很快便不可挽回地在腐朽中死去。痛苦与快乐是专门揭露给幸福者的体验。他十分年幼,酷爱往美的方面幻想。我没有在幼年爱上幻想,一辈子沦为现实的奴隶。
好半晌,他坐在电影杂乱的背景音里,神色专注,睫毛发光,瘦弱的蓝光覆盖一簇机械火苗。会永远记得有一簇吗?
电影结束时,我问他:好看不好看?
不是很好看,中途打了好几个盹,他摸摸后脑勺,不好意思地露出一个笑容。但仍然看完了。
他不愿睡地板,我也不愿打地铺。于是我分他一半枕头。他背靠着墙,在黑夜里亮晶晶地打量我,莫名叹了一口气。
怎么了呀?
总的来说,离家出走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好玩吧?
他摇摇头:那倒不是。只是我觉得明智先生真好,却想不出来任何词汇来形容,便是好到令人叹气的地步了。哎呀——他忽然不好意思,缩进被子里。总之,幸好今天遇见明智先生呐。我勉强敛着眼睛笑,起身替他掖被角。过了一会儿,他把脑袋扑在我怀里。呼吸温温顺顺,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蒸汽机在我的胸脯里运转。
明智先生,你有没有交女友?
我神秘地抿紧嘴唇。
欸——你就告诉我吧。
我轻轻摇头。
他灿烂笑了,那好,我长大一定报答你,你愿不愿意等我长大?想不想——想不想做我的女朋友?
我失声哑笑。他缠着要一句准话,我躲躲闪闪,说女朋友是女孩子呀,我是男生,不行的。他嚷嚷着改口男友,用汗津津的手捏住我的指尖。窗外树叶也好,鸣笛也好,都没有声音。我绷着下巴,他仰头瞪我,直到呼呼睡去。我在黑暗中注视他的面容,缓缓阖上眼睛。我是想。他的承诺太珍重了,而我只是千千万万个大人里再普通不过的一个。他少不更事无法辨别伪善的马脚,就觉得我是唯一的好人;等他长大后发现我只是一部不好看又不得不看的电影,迟早会戳破虚假的包装。我没法给出答复。
想到这里,我又回想起他睫毛的火光。如此微小,却仍然顽固存在着。有那么一个瞬间,我暗自希望他真正把我刻在心底,不要轻易抛弃。即使伤心地狱终不复还。
第二天我带他到警局,他父母早早来接,恨不得拿鞭子抽他,又失而复得地流下眼泪。他们千言万语道谢。他裹在我的围巾里,一颗颗昂贵的珍珠落到脸颊,成了一个满脸是泪的小孩子。我蹲下身与他说话,允许他亲亲我的嘴唇。他不舍地眨着眼睛。作为回礼,我亲亲他的脸颊。这样滚烫又冰冷的以物易物,没有吻别的肉麻,只有平淡的苦涩。在车里,他拉下车窗拼命朝我挥手。明智先生,你一定要记得我哇!我也挥手,目送他在晨曦的微光里逐渐变成一颗小小的黑点,直至消失在白雪地里。
回到家里,充满预兆地,电话打来又报出一个地点。我头皮一紧,问这个人做什么工作。心里祈祷不要姓雨宫,不要有小孩。他冷哼一声,说你是个善于抓住机会的人,该知道不该知道还分不清楚吗?
我主动把这当作生活再次席卷而至的启动子,捂住手心里速食的饭团,假装这是生命转录的伊始。
直到倒在床上,我仍不知道究竟什么才能被称为机会。或许我真的是一个善于抓住机会的好手,因为我未曾迷茫,也偷得不该拥有的快乐。然而作为惩罚,余生的闲暇里总要靠祈祷过活。祈祷他不要成为我复仇愿望的牺牲品,祈祷这一切终将结束。我坚信一辈子不会伤害他,知道重逢的概率不会落到我的头上。我并没有许愿的资格,也无从改变自私的劣根,只得宿命般竹篮打水一场又一场空。然而,遥远的遥远的,他的眼睛透过天花板停在那一夜,给我留下难以磨灭的温存。每一个安静的夜晚里,我死死望着吊灯,企图窥见另一个世界正常的自己。眼睛也如干涸的河床,在百般哀求下流出最后一滴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