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宜好 后来我有三次反复梦见这个场景。 情人旅馆的灯坏了,床边点着两支粉色蜡烛,光照在孙宜好的脸上,像为他笼上一层薄纱。于是那一刻他成为我的新娘。最隐秘的,最珍贵的,最不合时宜的,最接近永恒的。我想这不是梦,但比做梦还要好。他是个拿钱就让干的婊子,理所当然地年轻漂亮,又足够敬业,床下来者不拒,床上低贱放荡。而他抬起头看我的样子很美,美得圣洁,如同新生羔羊。他有一双过分妩媚的眼睛,睫毛一颤,望过来,仿佛在无声告白。我从没在这种柔情似水的错觉里逃脱过。他开口时我几乎以为他要说我愿意,这样我会告诉他,我也爱你。但他只是把湿透的额发别到耳后,汗滴划过眼尾,一闪即逝。然后他说,五百,最好是现金。 贵吗?已经打过折了。孙宜好笑了下,站起身,穿好衣服,又弯下腰,一点一点擦掉我脸上的精液。我花钱买春,却荒唐到自愿替他口交。他怕冷,偏偏总是穿得很少,手指冰凉,匕首一般,将我钉在原地,无法动弹。我死死盯住他。他嘴唇被我咬破了,血还没完全凝固,鲜红靡丽,像一颗沾着露水的、过季的草莓。内里溃烂,吐出的话也甜蜜而残忍。你是高中生吧,以后别来找我了。 打电话给孙宜好之前,我刚和女朋友分手。酒店套房里暖气充足,她只穿了件丝绸吊带裙,卷发披肩,坐在床上等我,如同一樽精致昂贵的礼物。我停在玄关,有点失神:如果孙宜好也把头发这样散下来,一定很好看。他们其实很不一样。她是校董独女,衣物,鞋子,化妆品,一切都要最好的。女友叫了我几声,没得到应答,便跑到我面前,揽住我的脖子,踮起脚来吻我,嘴唇亮晶晶的,有种不自然的蜜桃香气。她脱掉浴袍,发梢扫过我的手臂。我又想,这么久没见,他的头发应该要长长了。最后一颗扣子被解开的时候,我别过了头。 我硬不起来。脑海中全是孙宜好的脸,还有他的眼睛。回南天还没过,到处都是濛濛雾气,阴沉得让人想吞枪自尽。他倚着电线杆抽烟,长发低低扎成一束,那张好容色在路灯照不到的地方微微发着光。街沿跑过野猫,声音又尖又绵,细细地叫春。蹭蹭他的裤腿,才舍得跑掉。他笑起来,瞳孔很深,湿润而明亮,像温柔的海。很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内蒙人,从一岁到二十一岁,一直想看海,又一直没能看过。但他那么漂亮,笑容天真,仿佛愿望都已实现,从未受过伤害。路灯年久失修,逐渐暗下来,行将熄灭。灯泡忽然闪了一下,孙宜好抬头看了很久。它变成了初春夜里的月亮,孙宜好在月下许愿,我是想把月亮也摘给他的人。那满是祈盼的样子,我总忘不掉。 新学期我又多找了一份兼职。白天去日料店,晚上回黑洞打工。熬到凌晨四点,准备打烊时,同事大步流星走过来,问我还记不记得上次在这里喝旺仔牛奶的人。“就长得像娘们儿,俩男的还为他打得头破血流那个。” 我说记得。“操,听说他被星探看中,签了公司,要参加什么选秀喽。”他叼着烟,由头到脚将我仔细打量一遍,“要我说你也去,大校草,高材生,不比他一个出来卖的牛逼?当过鸭子都能洗白出道,真行。” 同样的语气我在一年前,第一次见孙宜好那天听过。相邻卡座的两拨客人起了争执,各自开了几瓶黑桃A,依旧难分输赢,索性掼起酒瓶,打得不可开交。我过去拉架,挨了几拳,嘴角火辣辣地烧。还没来得及清理伤口,又被叫上三层,收拾另一个斗殴现场。打架双方被保安扶了出去,同事长舒一口气,吊儿郎当勾住我肩膀,指向吧台:“抢着给他买单呢,闹得又开瓢又动刀的。人可好,一扭头当无事发生,还坐那儿喝他妈的牛奶。”我顺着他视线望过去,一时难以区分现实与梦境。 掀起漩涡的是个男人。尽管他留着长发,又有一张过分明艳的脸。他很瘦,皮肤雪白,棱角分明,是那种冷淡的、却能将人灼伤的漂亮。我离他很远,仍然感到疼痛。他本就太耀眼,此刻沦为话题中心,备受瞩目。然而纷纷搭讪全被投入水底,毫无回音。他要了一杯龙舌兰,咬住青柠,慢条斯理地将盐粒洒在虎口,垂眼轻舔,再举杯饮下。黑洞换了一批月球灯,高高低低悬浮空中。他在灯下仰起脸,金发随动作垂落,覆住半边背脊,像月光流到他身上。 “好看吧?”同事咧开嘴,摆出一个有些怪异的,几乎称得上险恶的笑,“他很贵的。” 我没带烟,下班后到便利店买了包云斯顿,蹲在后巷边抽边回想他的样子。但一切如隐雾中,看不真切。从我上楼,到他独自离开,短短十分钟里我描摹过无数次。他的侧脸。他的颈项。他白金色的长发。还有他听调酒师讲完俗套笑话时,微微睁大的闪闪发亮的眼睛。那样孩子气的神气。 因为记不清,所以想要再见。 烟灰积了长长一截,砸中一团毛茸茸的东西。有人先于我把它捡了起来。我闻到很浅的牛奶香气,甜而危险,随那人越靠越近,直至将我完全包围。然后我听见他说,你在流血。他的蓝衬衣太薄了,锁骨凸出来,指尖带着早春的凉意。露水一般落在我脸上。 他和我三年级的妹妹用同一款创可贴。我看了几眼,发现上面的兔子和他有点微妙的相似。我掐了烟,起身向他道谢,拿出口袋里的铭牌递给他,“下次来黑洞可以找我。我请你喝……旺仔。”他笑了起来,说好啊。又低下头,借火光辨认着牌上的字,逐字逐字念出来,语调轻柔。很奇怪。他一笑我就感觉他变得很小,小到我能藏进手心,走到哪里都能带他去。 “吴——彧——?是念yù吗,我记不清了欸。” 我不知道是什么让他对我这么不设防,连说话都像在撒娇,脸上有一种纯真的媚态。天快亮了,南风吹来,我们面对面站着。他戴了两枚流星耳坠,银流苏在发间晃动,那声响渐渐与他的呼吸重叠在一起,宛如咒语。他的头发已经有点乱了,但还是很美。小时候老师教古诗,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就是这样。他就在我面前,每个人都说他是婊子,是妓女,是有钱就能买到的明码标价的商品。可我依然把他当作天人。 没事我就先回家了,还得给我妹做早餐。我说。他抬起头跟我对视,眼神清澈。我以为他会说些什么,但他只是攥着我的铭牌,拍走小羊肚子上的尘土,抱进怀里。过了很久,他退后一步,慢慢地在我掌心写下三个字。说,你要记住,我叫孙宜好。 我想他真的就像他的名字一样。水光潋滟晴方好。

Sharr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