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喱格】无耻之徒

无血缘if弱智喜剧,两个根本不熟的逼人后来熟到一起那个的反向绿洲

1.勒脖子和其他小悲剧

我把绳索套上诺尔脖子的时候,根本没能想到他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乐队主唱。我当时不过十六七岁,满身滚着屎尿屁的年纪。那晚醉我得像匹马,咀嚼了无数人的脸皮。骨头像嗑了一麻袋,见我就问我眼睛上怎么长了三个吊,我说你有六个,英雄。我们中途就有点飘飘然,游荡到小卖部门口准备干一些例行的吊事。不过我们脑子都有点晕乎,两个铁骨铮铮的硬汉,一时半会连玻璃都砸不动,我的榔头都掉了,正好掉在伏地呕吐的骨头脑袋上,这一下子把他砸得够呛的。我们像两条垃圾袋一样散在地上。我说兄弟真对不起,起来帮你叫个救护车。骨头咕噜翻了个身坐定,痛苦地告解说他要喝点酒缓冲一下神经。我掏遍浑身所有口袋,没有摸出一个子。往小卖部里探头,身高九尺的老板慢动作把枪放在桌上。好像这里即将上演美国枪战片烂把式。我没钱,当然也不能在身上开几个洞通风。无可厚非地,我躺在地上怒气冲冲做出一个决定,准备打劫第一个走过来的人。

诺尔这个倒霉蛋,他当天连闯三个红灯,遇到我算他的报应。他不是基督徒,十三岁时跟着他妈逃跑后再也没去过教堂,所以他这个人常常像有魔鬼缠身。此人在当时也不算特别火,但至少在我们那个街区,傻逼青少年都狂听他的歌。我依稀记得有那么一人,也许在我们的可卡因沙龙里有所耳闻。“苏格拉底““纪德”“尼采”“魏尔伦”“杜尚”……随便哪个人说的。操他妈……这帮脑残哪里找来这些名字的。我们聚在废弃工厂里牛逼哄哄地吞云吐雾,替这些人把上辈子下辈子没嗑过的药都享用完。

曼彻斯特的天黯淡得像死猫,下起雨来如同家狗出门小便,这一泡那一泡,连绵不绝。吸完第二发之后男的女的就开始乱搞,我神游天外地看着一个裸女(也有可能是裸男)在我身上大动手脚,雨丝穿过破烂的天花板飘然而至,把我打得浑身发抖,头晕目眩。醒来后我怪难过的,我衣服上还沾着不知道谁的呕吐物,操,这条我花了钱的,没偷没抢。

然后“科维奇”开始谈论诺尔的那张新专辑,他造了很多逼和蛋的词汇来形容这玩意儿有多Fucking Biblical,整得他多专业似的。“瓦格纳”就在一旁插嘴,他说伊恩布朗才他妈是真正的曼彻斯特猫王,这就像牛顿三大定律一样坚若磐石,不会被什么突然冒出的傻逼动摇。他居然知道那么多逼词,我决定以后得好好霸凌他。有人又说了激情和工人阶级之类的,让我一度以为诺尔是卡尔马克思脑残粉。诺尔的乐队今晚就要在巴塞尔街开演唱会。我敏锐捕捉到了这个信息,演唱会,在这个什么都膨胀的地方意味着更多的大麻和女人。所以骨头问我去哪的时候我果断说了巴塞尔街。骨头非常惊诧,在他印象里那是一个只要你佝偻着背走路就有警察让你交出海洛因的索多玛之地,我说没办法,有场演唱会哪。操,我根本不鸟摇滚乐什么的,但是在这个时代,你记不住几个鸟屎乐队名,背不出几条唱片目录就会被视作文盲。我本人不幸沦为世上最大臭文盲,在路上看见背吉他的就烦,我每次都要嘘死这帮软蛋,结果有一天骨头竟然也开始扮软蛋,整了个吉他晃来晃去,跟个逼似的。

我们不会去买票,演唱会门口看场的在骨头老哥那儿存了一堆COKE,随便吓吓就会放人进去。这种时候越理直气壮越不会有人鸟你。我进了场,感觉整个市的无业游民都挤在这里,空气里充斥着啤酒和人杂交出来的臭气。舞台上还没人的时候台下面就有人在怪叫,贝斯出来之后这帮人直接就开始群魔乱舞,把手里的啤酒泼到天上,有个女人直接把内衣掏出来往台上甩,操,这里人都疯了吗。诺尔,我当时不知道他是诺尔,我连他的脸都没看清,模糊得像块勉强抹上五官的面团。他走出来,然后他开始唱歌,拥挤的人群中了魔咒似地往前挤,喊他的名字,震耳欲聋,把他的名字变成无数道雷声。密密麻麻的手像翻涌的古老图腾,好像台上的这个人是什么天杀的救世主,有使命抚摸每个人的头顶。

我在一头完全吸嗨了,骨头这个逼不知道去哪里玩了,我脑子像被崩了一百遍,我发誓我亲眼看到了自己的两只耳朵,它们好像被放进烘焙箱一样膨胀得老高。我以为我站着,其实我一直躺在地上,我知道是因为后来有无数双手把我从地上提起来,用肩膀挤着我,让我陷在人海热浪中沉浮。我不记得我是谁,也完全忘了这是哪,更没记住诺尔唱了什么,只记得他同时加剧了我的精神亢奋和精疲力竭,我看他吸引精疲力竭的瘾君子不是完全没有道理。演唱会结束,人群四散,我才终于他妈的落回地上。

去了诺尔的演唱会是导致我把绳索套向诺尔的间接原因,如果我没去,我就不会凑巧在附近打劫。根本原因是他出现在我面前时他妈的背着个吉他,像个活靶子。我预先准备了一根臭烘烘的蓝色麻绳(垃圾桶里只有这条玩意,我怀疑有人把它吃进去又吐出来),我躲在暗巷,计划一有人走过就勒他脖子(不会是女人,除了我的阿米巴虫邻居,她给我们家涂屎),美美地敲诈勒索,拿钱去给我的好兄弟骨头买酒。

诺尔,这个诺尔,开完演唱会之后累得像条狗,只想回家抽支大麻,喝杯潘趣,然后像五十岁小老头一样合衣入睡。他万万没想到躲过了小报记者和骨肉皮,却成功落入我的绳索之中。我这个傻逼和他同样对命运际会一无所知,我只知道当时运气爆棚,不到五分钟就等来了第一个人。诺尔被套住的时候脑子完全处于一团浆糊之中,叫我轻而易举地得手了。我还打了活扣,真像个技艺精湛的刽子手。不过诺尔不愧是诺尔,他和我一样从小在人均五人一个房间的世界摸爬滚打,内心非常邪恶,他反应过来之后,就把吉他狠狠往我脑袋招呼,一边打我一边残忍无比地骂我,这颗丑恶的土豆。

如果早知道掏遍诺尔浑身上下也没搜刮出一分民脂民膏,事情不会演变成我们在阴暗湿漉的街边互相拳打脚踢,还不忘用蛋和逼相互攻讦。他忘记脖子里还套着一根活扣,不要命地揍我,我也不要命地揍回去,绳子在两方都没注意的情况下越收越紧,诺尔呼哧呼哧喘着气,眼睛上挂着我留下的拳印,勃然大怒,像圣经里戴着锁链的红色魔鬼,我简直把他勒出了一种神圣。他在下一瞬间翻起白眼,软绵绵地倒在我身上,我肾上腺素还没下去,整个人十分混蛋地先去摸他钱包。穷逼一个。

事后我极为后悔,因为诺尔果不其然报了警。我在发现他还有呼吸之后非常紧张,我以为我在发疯的时候差点杀了一个普通人。骨头来了之后告诉我,好消息,你差点杀了一个未来的摇滚明星;坏消息,可惜你没完全杀了他,不然我就顶包上阵。 说实话,我不在意身陷牢狱什么的,但是,操,杀人犯,离我太远了,我会完全滑进烂货堆。在诺尔醒来前我真诚地满怀歉意,他醒来后对我的第一句话是我操你个瘟逼,上吊吧你。

我妈过来付医药费,病房外围着几圈记者和摄像师,把她拍得有点抬不起头,我瞧着她的背影难过得想死。警察过来带走了绳子还有我本人,我的律师试图挡住我的脸,这逼虽坏,毕竟还是个未成年啊!我在闪光灯前如梦初醒,我想我操,我操,利亚姆,你他妈都干了些啥啊。

2.#$*!@/#!

我在看守所要求播放诺尔的专辑,我的律师神通广大又对我充满母性怜悯,不过半小时她就为我搞来一盘磁带,没有任何正版标识,操他妈,律师还租盗版。我妈等一帮大人在外沟通,诺尔的经纪人也来了,他显得气定神闲,满脸写着我要拿这逼事搞个大的。我在心里狠狠操他,戴上耳机后我什么都不想操了。妈个逼,什么纯血天才……

噢我当然没有那么彻底地开窍,诺尔是个打架菜鸟,我在灵魂深处鄙视他,但不妨碍我在精神上高潮了一通又一通,我非常纳闷,一天前我还只能欣赏《我要变狗》,被诺尔的吉他砸了脑袋后,我突然能够如此这般摇滚,这个邪恶又冷血的巫师究竟耍了什么花招。那个“勃拉姆斯”还是“德彪西”说这种音乐就像大着便声嘶力竭,他说得没错,可有哪个正常人能避免大便的命运,有人掩盖自己活在屎堆和苍蝇窝的事实,有人把它赤裸裸地捅出来,你看,世界上总得有人产一些肠胃药助你通行无阻地生存。

我精神大便一番,爽得无药自嗑,我的律师走进来告诉我鉴于我还是个该被保护的弱智未成年,被害人同意和解处理,我立刻重新抖擞起来。只能说,这个利亚姆先生实在傻得有点可怜,以为光凭音乐就能厘清诺尔其人,过分大意地构建了一个超然物外的无害天才。善良的读者朋友,倘若您看到这里后心中充满同情,那么证明您极具慧眼。事实如您所忧,诺尔正是世界上最危险,最扭曲,最复杂的一桩祸害。

我妈把我从警局保释了,我却因为吸毒进了戒毒所。诺尔没要一点赔偿,随便他,他打架打输了却牛得很,一炮成名,红上加红,好像他的职业不是摇滚歌手,而是拳击手。

我后来才发现我被他搞得声名狼藉,迹象明显得不能再明显,我因为故意伤人被学校开除,而我的朋友们没再跟我有联系(除了骨头,我的好骨头),只有三十八个狗比亲戚打电话向我致以问候,然后索要和解书上诺尔的亲笔签名,我在戒毒所被人窃窃私语:你看这就是那个蓄意谋杀诺尔的利亚姆,诺尔当时被他用能困住一头老虎的铁链捆了三捆,却还能在三秒之内用脑袋把他顶出三英尺,然后三步之内一招制敌,我操,诺尔一根手指都没有动,利亚姆真是血逼菜啊……

我听完眼睛立刻因为愤怒泛起血丝,我问他们都是从哪里看来的假消息,他们说,报纸啊,全都是,兄弟你真疯啦,没人干得翻摇滚歌手,毕竟他们嗑的都是致死量。我说,让诺尔去死吧。我的精神病医生把这句话记了下来,当做我狂躁症的先兆。

我翻遍了报纸,确信诺尔(和他的经纪人,我敢肯定)大肆篡改了事实,诺尔的土豆脸出现在各大版面,这贱货穿了高领毛衣来挡住他脖子里的勒痕。“诺尔纵声扬言:任何不怕死的小脑残都可以放马过来”,他完全懂怎么把自己包装成媒体的新婊子。

几家报纸违法刊登了我从病房被拘走的照片和极为隐私的个人经历,一个满腔怨怼的神经病青少年恐怖分子跃然纸上。照片非常狼狈,我剃了寸头,眼神邪恶,如一个歪打正着的杀人犯。我百分百确信这是诺尔精心挑选后怂恿发布的,他一眼看穿我是还在领着救济金的穷鬼一个,值班律师可以免费,可是打官司就意味着要花去穷鬼所有家当,所以他放着赔偿金一分不收,只为等着看这个小脑残被人轻慢又无能为力的逼样。在我看来我轻而易举用绳子套住他脖子的事实把未来摇滚巨星的自尊伤到七零八落,他现在只能祈求我爬到他脚边给他吸吊来重获新生。我在心里把无数根中指比到他脸上:想都别想,傻逼,只有你给我吸吊的份。

3.贱人,约翰列侬救了你

我像安享晚年一样在戒毒所过了将近一年,足足掉了十五磅,每天晚上的娱乐活动是在床位上数肋骨,走出戒毒所的时候仿佛是全天下最阴沉的狗逼,全地球人都欠我好多钱。骨头看到我长发及肩的形象觉得我在致敬约翰列侬。他微笑起来,你这逼不知道约翰列侬是谁吧。我说,我要组乐队,现在立刻。

骨头就是我的仙女教母,在得知我要干翻诺尔之后盛赞我身上难得出现的英雄主义,然后挥动魔杖拉我进了一个正缺主唱的乐队。这乐队和石玫瑰同过台,并非名不见经传,只不过有一个很挫的名字叫“雨”,他们说取自披头士的歌,可是我觉得娘炮得要死,我入伙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它改掉,没想太久一个名字就浮现在我脑海,我毫不犹豫地把它拿来用了,我说做乐队就得要有自己的风格,不能什么都搞致敬,要致敬也是别人来致敬我们。“绿洲”很有它自己的风格,尽管那会儿满大街都是“绿洲”。

后来有帮人在洛杉矶专门开了个心理研究会,出了一篇狗屁不通的文章分析我,称我在这个阶段陷入一种对诺尔难以言喻的弑父迷狂中,又说我深深罹患彼得潘综合征,我这种人既凶残又长不大,谁入侵我的永无乡谁就会被我凶残地干掉。

整篇文章就是一坨屎。其实我当时并没有多想,只是随心所欲而已,我做任何事都随心所欲,这是我的一种酒神态度。唯一被它说中的是,诺尔确实是我音乐生涯的触媒,但很难说我是在赌气,只为干掉他就心血来潮,这不是心血来潮。在戒毒所呆的一年来我搞到了一个收音机,因为在里面的生活真的无聊到爆,我靠它听了无数摇滚,披头士、谁人、性手枪、石玫瑰之类,一年前我要是听到谁在听这种玩意会走过去叫他关掉,一年后站到舞台前唱歌的念头却在我的脑子里分娩诞生,我从来不相信上帝什么的,但是我在那时获得了伟大感召,好像我生而肩负某种使命,要说什么是脱胎换骨的话,这就是了。

乐队进展得不温不火,基本在到处拼盘和暖场演出,我们写了一点歌,然后录了demo寄到唱片公司,结果都石沉大海。但是我们自我感觉好得很,我们相信我们总有一天可以成名,所缺不过是机遇,只是我没想到这么快又见到诺尔,我当时一想到他就恨得牙痒痒。

那大概是在我们刚组半年的时候,我们在博德沃克俱乐部演出,上台前我喝了一点酒,把话筒唱得震天响。我一时半会没有察觉到诺尔就坐在下面,直到骨头在过场间隙走过来跟我操了一句,那是诺尔吗。我脑子比他晕乎多了,但我视力够好,我看见诺尔正转头和旁边人聊天,他好像没认出我,我有点生气,决定让他今天后悔留在这里。唱完所有歌之后,我的队友陆续下台,只剩我站在话筒前,开始大声唱诺尔的歌,我确定我把歌词改掉了那么点,一句词里插进八个“屎”和“吊”。我看见他终于抬头,脸色阴沉。我一边暗爽一边朝他竖中指。傻逼,吃屁吧你。

我恶心诺尔的行为很好地娱乐了我和我的朋友,骨头、托尼还有吉西在后台笑得差不多快倒了,托尼问我们这样会不会惹麻烦,我问什么麻烦,他说不知道,但是诺尔认识很多制作人啊,我扬了扬头,那就去找他不认识的,我才不管得不得罪人呢,我看见他就烦,惹不毛他那生闷气的就他妈的会是我。

诺尔就站在俱乐部门口等我,在大晚上戴着一副傻逼兮兮的墨镜,我们像小学生撞上最邪恶的年级主任一样被他怵到了,他一脸装逼地盯着我(在墨镜底下),让我跟他去一趟排练室。他个子很矮,但是派头十足。我被他看着,不知道发了什么神经,一瞬间有点神志不清,竟然撇下骨头他们跟着这条毒蛇走了。

博德沃克下面有一个排练室,我们平常会来这边练习,有时候乐器不会拿走,什么吊人会愿意来偷啊。那是一个不太宽敞的房间,一台架子鼓差不多就占掉一半空间。我原本以为他要把我叫走痛殴一顿,可他却拎着把吉他坐下来,随手拨了拨弦,他问我你叫什么来着。

我气死了,简直想再勒他一次,脾气超臭地从他身边走过去,踹翻一只垃圾桶,我说我叫利亚姆。他说你长高了一点,在戒毒所是不是吃的很好,身残志坚得弱智都来做乐队了。我回敬他皱纹好像又多了几根,是不是写不出什么好歌急得。

我们互喷完就陷入尴尬的沉默,操,我干嘛来的。诺尔捡起地上的琴谱,是我的《Take Me》,我刚写出来的时候觉得自己牛逼轰轰,可现在它被他捏在手里,我突然像个软蛋一样心虚了。

他看着谱起了个调子,叫我跟着唱,我想谁怕谁啊,唱就唱。唱完以后我问他怎么样,他说太烂了,像坨屎。我难过得想死,又听到他说歌词还行,我恶狠狠道,哦是吗,那你最好有骨气点别拿去抄。

诺尔像听到什么笑话一样咧开嘴,叽里咕噜说了一些屁话,被我抄总好过被你埋没。

我讨厌他,这个贱人,恨不得手头有什么东西可以摔过去,事实上除了约翰列侬半身像和我自己没什么可摔的,我怎么可能摔约翰列侬啊。我说你有种再说一遍。诺尔耸肩,事实就是如此,没有好歌,你的乐队撑不过三个月就会死,劝你早点解散,滚回去贩毒对你来说更有前景。

我冷笑一声,然后揪住他衣领,用头撞他高高在上的鼻子,把他墨镜都撞飞。看血乱七八糟地从他鼻子里涌出来,我感到异样的快乐,他鼻子本来就歪,希望这一下子给他撞成米开朗基罗,他就能如愿以偿变成大艺术家了。我手还没松开,他的拳头就揍了过来。我们打得乓乓响,把隔壁的人都惊动了,七手八脚地把我们拉开。 后来我听马克说诺尔当天在台下对我们赞不绝口,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编的,如果是真的,那诺尔也太神经病了,他那天表现得就像要跟我同归于尽似的。

4.致三千光年外的你

很多人有这种感觉,前十几年的人生好像不是自己的,越是活在一滩烂屎中,越是记不清生活的面目。我本人不爱上学,三心二意,品行败坏,在药物和酒精中浑浑噩噩,所以失忆是难免的。我有一个漂亮得见鬼的妈妈,还有一个缺德老爹常常揍她。诺尔活在一个差不多的家庭,这在我们的社区里司空见惯,酒鬼丈夫无所事事一天后回家抽他勤劳努力的女人,简直他妈的和拉屎放屁一样天经地义。我和诺尔的区别在于我老爹死了,如果他不自己死我也会在某一天捅死他,而诺尔的妈妈带着他逃跑了,或者说把她丈夫从他们的世界中驱逐了,诺尔说他们把家里扫荡一空后踏出家门的时候,他的人生才像真正活过来。

我敢说我老爹死得其所,我妈妈多了一份单亲家庭救济金可以领,我有额外的可卡因可以摄入,我们过得都挺好。“活在当下,死在当下”绝对可以刻在我的墓碑上,因为我就是这么个人,难过永远不会超过五分钟,因为没有什么值得我长久难过,我享受当下每一秒,那是不可撼动的东西。

诺尔不一样,他比我扭曲得多,复杂得多,他的世界黑白分明,自己却藏在一团灰色里,与芸芸众生隔绝,你没法把他从他的世界扯出来,因为他靠这续命,分离一秒他都会死。他在他的世界里是神,你以为他目力所及是三千米,其实他已经在看三千光年以后了,谁他妈知道他在想什么。

我觉得这是诺尔讨厌我的一大原因,他本该呆在哲人星球上,而我本该呆在诗人星球,我们对彼此来说都是彻彻底底的外星人,相隔无数星系,假如永不相见倒还相安无事。可是某一天宇宙突然一个折叠,我们统统掉进倒霉的地球,于是我勒起他的脖子,他砸起我的脑袋,掀起一场又一场战争,可以肯定的是,我们在这颗星球上将永远会是敌人。

于是我永恒的敌人就此向我开炮,他和我再干一架的故事又被捅上新闻媒体(要我说,这够无聊的),此后我们就像有什么神秘引力一样在各种场合见面。诺尔不遗余力地打击我,嘲讽我,如果我在某一天睁开眼睛没有看见诺尔对我新的辱骂我会以为英国沉没了。我没有办法让他闭上鸟嘴,就只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在嘴贱这方面我们都天赋异禀,任何人看了都会惊叹,无耻得宛若他妈的一个娘胎里走出来的。要我说,这是一种曼彻斯特精神。

好在他的行为给我们乐队送来了热度,我们被一个小唱片公司签走了,虽然没过一年它就倒闭了,这事情在商界发生倒也不算离谱,市场更替得多快哪,没准今天你还一文不值,明天就会摇身一变成为摇滚新星。几年前罗丹的《上帝之手》来英国展出,我还陪着我的拍拖对象附庸风雅过一次,只看见一只巨手托举着亚当夏娃,没什么稀奇的。在经历过后来那些事情之后,我慢慢觉得,这个世界从来不以某个人为本位,璀璨的星星会死去,辉煌的事物会死去,活着的每一个人都被攥在某个伟大计划的手中,在我们之前喧闹过的人不会成为这只手,我不会是,诺尔也不会是,我们的命运都只是宇宙中微不足道的一部分。

我们乐队在欧洲有过一次巡演,只能说我们的经纪人是个十足的骗子,他在外面把我们吹得天花乱坠,实际上我们连经费都没有被给足。果然我们到了瑞士就差不多快歇逼了,浑身上下掏不出一个子,我们不得不去打劫便利店,结果被很悲惨地遣送回国。但是我们非常尽兴,我们爱死现场演出了,把音乐带给那些会为之感动的人,为他们歌唱,这种感觉无与伦比。

巡演之后我们已经算小有名气,虽然还是没钱,但至少有各路美女投怀送抱。我当时无暇顾及这些风月,因为我正受困于一则情感泥沼里。说实话,在拿到诺尔电话号码前,我没想和他上床的。

5.Kiss me, you cunt

对我来说,恨一个人很容易,爱一个人也很容易,但都不会持续太久,我天生多动症,永远没法专情,专情太累了。但我从来都会摊在明面上讲,我不说假话,不像诺尔,这个杀千刀的骗子,如果他是匹诺曹,鼻子会绕地球三圈。

在媒体面前我被问起过最多的问题就是对诺尔的态度,我巡了小半年,身心俱疲,空空如也,你们懂我意思?我他妈早把这个人抛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而且我刚开始就没那么恨他,如此这般针锋相对都是他自己作出来的。所以我每次都会回答你们要问就问他,他才是那个逼人。

我被问烦后就开始乱编。我说我和他在某次喝醉后狠狠打过一场炮,可惜他要求太多,我们第二天就掰了。记者饶有兴趣地问我谁上谁下,我震惊地瞪起双眼,难道他们以为诺尔会在上面吗。

后来此事被越写越离谱,差不多成为一则新的坊间谈资,连我不看新闻的妈妈都致电问候,我立刻跟她澄清我他妈的不是同性恋。在这个时代很恐怖的就是你永远无法自证清白,人们只愿意相信他们选择相信的,我对此保持无所谓的态度,诺尔又一向不要脸(他爱死愚弄媒体了),甚至给这个谣言添砖加瓦,有一次他说我得吃药才会硬,把我气得少吃三顿饭。

而且这样显得我们打过不止一次炮,我有必要提醒他少说一点吗?

虽然我们长期占据报纸封面隔空造谣(到底是什么人在买单啊),自从博德沃克那一架之后,我们再也没真正说过话,除了“滚”和“你他吗谁,要滚你滚”之外,我盘算着下次见面之后要给诺尔脸上来上一吻,把他亲得皱巴巴的,在公共场合以最大程度羞辱此人。

事实上在我成功羞辱诺尔之前,已经有人捷足先登了。当时我刚刚被遣送回国,经纪人让我们统统滚回老家闭门思过。那会在缅因路正好有场曼城对布莱克本的球赛,操,那谁他妈还有工夫闭门思过啊。我因为限制令买不了门票,退而求次打算在家看直播。问了一圈居然没人他妈有空,个个都以为自己是英国首相吗(骨头这个玻璃心曼联粉,他就装吧)。我看球的时候身边绝对不能没人,不然我找谁说话。在这一点上我是非常注重氛围的人,于是我想,妈的,那去酒吧好了。

我和诺尔都是曼城球迷,这可能是我们唯一相同的地方。诺尔理所当然买了票,缅因路简直像他第二个家一样,他痴到还买了那儿一块草皮,你敢相信?

所以当晚曼城赢了球我们都高兴得一逼,我喝得有点大,跳到桌上直接开始唱歌,一边唱一边吹瓶,老板开了几箱香槟,天上简直像在下香槟雨,我们都他妈嗨疯了。诺尔走进来看见我这样一副疯样,差点退出去。结果被认出他的人推搡到我旁边。我就像年级里的那种爱耍贱的坏男生,女孩子越躲着我我越要揪她们辫子,这和诺尔越烦我我越要和他肢体接触是一个道理,加上周围一直有人起哄,而我脑子确实不太清醒了……据诺尔说我当时单膝跪地可怜巴巴跟他索吻,但我明明记得是我捧住他的脸和他一番舌吻,差点把他亲成一个弱智。我没想到他打架弱,吻技也那么弱,脖子梗得像块石头,亲条狗都比亲他有意思。他把我用力推开,闷闷不乐地走到酒吧角落坐下来,我看他那么衰,快乐得想放炮庆祝。

不过这对诺尔来说没有什么,他脸皮坚强着呢,顶多三天就能缓过来,《世界新闻报》干的逼事才叫恶心。诺尔对自己童年从来没有过宣扬或遮掩,别人问起他都是:我小时候被我爸揍得眼冒金星,那他妈的又怎么样,我现在不是好好活着吗。他觉得小报记者都是傻逼,既然他们一点都不关注他的音乐的话,那爱写什么些什么,他从来不会生气。那天几个记者找来了诺尔的父亲,跟着诺尔来到这家小酒馆,他们付了钱给他父亲,可能是想挑起一些两人间的战争,好做提升报纸销量的噱头。

我大概是最后一个搞清楚情况的,人群骚动的时候我还在和别人碰杯,突然之间我察觉到人们都停了下来望向同一处地方,顺着他们视线看过去,操,看到两张相似的脸我就差不多明白怎么回事了,我看见诺尔脸上难得出现一次的慌乱表情,心中无名火起,于是扯着嗓子对看热闹的人群说这是家事,识相点的都出去。酒馆很快空了,我自己留了下来,因为我觉得我没法置身事外。我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没在我老爹死前给他一刀,他从没打过我,但这难道就能把恨一笔勾销,他伤害的可是世界上最爱我的人。

想想都快气疯了,我被一股气势驱使着跑到诺尔身边,我是这样一个彻头彻尾的暴力分子,那一瞬间想要保护他的念头把一切都压倒,上一秒我们还在打架,下一秒我就可以为他狠揍他的混蛋父亲,好像我是他同仇敌忾的兄弟。诺尔非常冷静,他扯了扯我的衣摆,叫我跟他一起走。我不敢置信地看着他的眼睛,他看起来有被伤害到,但确实把一切都放下了。

我决定听他一次话,于是任由他拉着我从后门跑了。

我们没跑多远,跑得气喘吁吁,他妈的你们可别嘘我,这很正常,哪个摇滚歌手会天天跑步啊,要是摇滚明星全他妈去健身房的话,那才叫世界末日呢。我和诺尔停在街边,大喘特喘,边喘边骂,我说你怎么不开车过来。他说我不会开车,他们送了我一辆劳斯莱斯,还在家里积灰。我说你这个废物。我们相视而笑,不知道是不是酒精毒害了我的脑子,我在眩晕当中觉得诺尔笑起来很好看。他走过来,按了按我的后脑勺,我呆呆地问怎么了,他说亲我,呆逼。

我们就接吻,这和刚才在酒馆里戏谑的吻毫不相同,这次是货真价实的吻。我牙齿哆嗦得要死,舌头都不知道放哪。操,我整个人慌得就像情窦初开的青少年,我一定脸红了,诺尔会笑话我,谁看了都会笑话我。我多少会被他弄出一点心脏病,如果不是这个狗日的吻,我绝对不会知道我居然那么喜欢他。之前的一切迹象在此刻都清晰明了,如此简单。为什么一次次惹怒他,一次次引起他的注意,一旦他不理我,我就像淋到雨的狗一样失魂落魄。爱情有时候像邪恶的妖怪,你们懂我意思?它特别爱踩在人的头顶行走,从天上降下喜与悲,会把你从正常人变成白痴。他妈的,我居然白痴了那么久吗。

好在诺尔总算放过我,他这个人从来不说肉麻话,做肉麻事,在大街上亲我已经属于极限。他在我手机里存了他的电话号码,我知道这就是他的道谢方式,超级臭屁,好像确信我一定会打给他。

他叫来了车,然后跟我挥挥手,说以后联系。我站在原地,人都要疯了。心里闪过无数个念头,又好像什么都没闪过。我好想留下他。我猜他也是,装什么装啊。他是想跟我玩三只小熊过家家还是怎么样。我按住他开车门的手,摆出那种让人湿掉的眼神,操,他敢拒绝我试试。我说我想去你家。

6.Lips Open,Legs Open

我们第一次上床真的很手忙脚乱,可以说惨不忍睹,老实讲,我碰上挨千刀的诺尔前都很笔直,所以他被我搞成什么样都是他活该。诺尔好像有过一段,我特别在意,一边磨他一边问他,他被我弄得很烦,就说很早以前做roadie的时候觉得好玩,做过几次。我说啊,那不就是骨肉皮吗。他脸红得不行,像被我气到了,什么话都没说。

我们做完之后,我又问他有过几个,他脸一冷,说我难道有义务什么都要告诉你,我很难过地下床找衣服,不知道我干了什么让他那么生气。他过了会告诉我只有一个,是那种friends with benefit的关系,没有我的想象可怕。我趴在他旁边失落了很久,我说我希望他和那个人已经不是friends了,他快睡着了,迷迷糊糊地给我一个吻,叫我傻瓜。

我睡得不太好,我害怕他也把我当可以随时随地互相benefit的friend,呃,或许是enemy with benefit,有这词吗,如果是这样的话,对我好不公平,就好像用赤裸裸的血肉去撞全副武装的盔甲,他风雨不动,可我会死的。但我确实没有什么办法,我一向这样,没心没肺,不图自保,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不存在中间的模糊地带。

我们的关系不上不下地吊了很多个月,有时候他打电话过来,或者我自己主动找上门,每次都在他家。

我有一次在报纸上看见他和谁谁的绯闻,我终于憋不住了,我跑去问他,我们还要再benefit下去吗?诺尔说,啊?

诺尔觉得我特别傻逼,他给我如此这般解释一番,我好像懂了,我问他那是要跟我地下恋一辈子的意思吗?他又沉默了,他问你听得懂人话吗。

他说我以为你过来是为了干正事,而不是说屁话。他说我在你来之前润了个滑,我现在非常干净,你到底要不要干。

我心砰砰跳的,脱掉裤子后我停在原地,他皱起眉毛问我怎么了,好像我很不行的样子,恰恰相反,我太行了,我跟他说我硬过头,好痛呢,现在进去可能会断掉。他小声问我是不是个只会撒娇的废物,把我下面问得相当难受。他犹豫了一会,跪下来吸我,我在他脸上射了一次,终于找回一点感觉。拽着他头发翻过去,用我天赋异禀的手指摸到肉口,把缓冲好的老二塞到他里面。

我尽兴搞了一会,诺尔中途开始变得又湿又黏,像块胶水,我害怕一整天都被粘在他身上,我们会热死的。我直起腰,只摆弄他的一条腿,其余什么也不碰地操他。他没空发表什么意见,只顾把自己的头埋起来叫唤,好像他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一样。我猜他不想太费嗓子,不过这样我就根本不知道他爽没爽。我们上一次做爱,他把床单都咬出一个洞,在事后告诉我他从头软到尾,他态度严肃地警告我,如果我继续保持这种水准,他会尝试一边和我做爱一边写歌,至少这样会高效点。这个脑残工作狂打尽了小算盘,把屁股交给我,把脑袋留给他,我很委屈,我说想都别想,两样东西我都要。我从来不会在床上关照人,因为没必要,我猜这是因为以前乱搞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吸乱七八糟的鬼东西,谁也没空管谁。可是诺尔不一样,和诺尔做爱让我感觉我是更完整的一个人。好像我是大西洋里到处飘荡的一艘游轮,忽然搁浅,诺尔就是那块暗礁。我全部神智只能停留在他身上,而不是成天魂飞九霄。

于是我尽可能体贴地腾出一只手帮他撸,我的手满含柔情,简直像个情圣。这种感觉新奇到我,老子仿佛大权在握,诺尔在被我碰到的一瞬间哆嗦了一下,我以为我死到临头,可他却很驯服地用胯部蹭我手掌,腰抖得接近于一个婊子,所以我决定把他操成一个婊子。我把他掰过来直面我,故意恶心他一样超用力地顶能让他腰软的一切地方,他往自己脸上盖了一张枕头,拜托,这个人到底想跟我还是跟枕头叫春。我把狗日的枕头扇到地上,强迫他看着我,他眼睛嘴巴照样闭得紧紧的,下面却湿得一塌糊涂,像一片新雪被我胡乱踩过,踩得春潮泛滥。

我知道我心中某处角落一直对这个人怀有鄙唾之情,鄙唾之余我又想和他天天睡觉,做尽下流之事,想撕下他的恶毒表面,想看他的真心。我要一层层扒光他,一步步追问他,把他逼至退无可退,我可自信着呢,我相信在他无药可救的妄自尊大之下,一定藏有某种声音,窃窃私语他到底有多他妈爱我,有多舍不得我。

如果他不爱我,他怎么能这样纵容我。我很得意地嚼他头发,像个神经病一样,我没法控制,我觉得他的所有反应都怪可爱的,我喜欢得要死。我故意压到他身上,我说诺尔,诺尔,你没做过爱吗,你别装不好意思。他睁开眼睛给了我一个吻,一个非常羞涩,非常不诺尔的吻,我操,他可够纯情的。我搂着他,在他肩侧吻了又吻,我灵光乍现,脱口而出,Rkid,再亲一下。他被叫出一个激灵,很挫地高潮了。

我都震惊了。

事后我们收拾妥当,他还有点难过,在浴缸里别扭了很久。好像他是守了十年空房的有夫之妇,和我这个道德败坏分子做了一些奸近杀之事。我于是把他按到水里又败坏了一顿。不知道为什么,他越这样装逼,我越想强奸他,还好他不是个女人,不然我们会生巨多小孩。我想提醒他我只是无意间挖掘出了他的一种brother kink而已,你的问题不要怪到我头上。

当晚我梦见诺尔长出了一对弧度致命的奶子,头发长长了点,人也没现在那么恶心,他,她下面十分光滑。不过她像刚从羊水里破出来一样滑腻腻地跳到我身上,我吓坏了,她捏了我那边一把,骂我是个阳痿。我当然不忿,于是抱着她的屁股搞进去,之后我们像两条缠绕的蟒蛇一样不停交尾交尾交尾,好不要脸。后来一帮人出来说我们耍流氓耍太多,需要惩治,于是她被人从我身边抓走了,她嘴太贱了,以至于他们把她强奸了一通又一通。我找到她的时候她正躺在床上生孩子,痛得像快死了。我搂着她,看着她浑身是血地死在我怀里。

我像个小孩一样把诺尔哭醒了,他觉得我是神经病,问我是不是得吃奶。我摸摸他的胸,又摸摸他的肚子,最后摸摸他下面,真实得可怕。他被我摸得几乎发情,可我很难过地觉得我以后再也不敢对他耍流氓了,我可能连性幻想都不敢了。

7.Happy Ending?

诺尔的乐队事业在如日中天时突然急转直下,其实他们乐队的分崩离析早有迹象,我因此一直在很不要脸地挖墙脚。诺尔说他早已厌烦乐队事务,不想刚脱离一个牢笼,就又钻入另外一个活受罪。我说那我可以雇你吗,他哈哈大笑,说他银行账户里有多少多少英镑,养十个我都没问题。我又闷闷不乐了,因为我真的很想和他呆在一个乐队,他可以做自己喜欢的,再写无数首好歌,再赚无数张票子,我们可以一起站在台上,站在人潮前,给世界留下吻痕。

诺尔对此不发表意见,只说如此未必是最好的。一支乐队无论有多辉煌的过去,最后留下的只有音乐。而且我又黏人又任性,平时就够他受的,要是一起工作,他会忍不住和我分手。

我觉得他说得全都是屁话,他只是比较会逃而已。我敢说我比他更会做人,更讨人喜爱,更坚持不懈。他说我把绳子套到他脖子上的时候可没那么讨人喜欢,他当时只觉得我是曼城中无数庸庸碌碌的无耻之徒之一。

他可真有脸这么说,仿佛他和我千差万别一样。我是一个虔诚的有灵论者,我相信灵魂不灭。而我和诺尔是那么两个相近的灵魂,仿佛是谁故意把同一个灵魂劈成两半,放入两具躯壳当中。从他之中可以看出我的执拗,从我之中可以映出他的疯狂,我们自高自大,毫不留情地攻击,忘乎所以地相爱。

在某个世界我们一定是一对该隐亚伯式的兄弟,没有特别卑劣,也不会特别伟大,只是曼彻斯特中无数无耻之徒之一,但我敢跟你们打包票,我们仍然会出人头地,让全世界看到我们,让人人都爱上我们,所以指望您那一双慧眼吧,因为我们是无耻之徒,因为我们绝不会庸庸碌碌。

F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