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末的无聊消遣
炎琇
王济做东,请他出去玩,去的地方类似会员制俱乐部,出入人士非富即贵,审核制度也严谨如光明会服从性测试,他是高官子弟,即使从没来过,也刷脸即可进入。席间有人体盛,晶莹的帝王鲑点缀在模特晶莹的胴体上,司马炎狠狠皱眉,觉得浪费粮食,扬长而去,也不在乎自己会不会扫别人的兴。走在街上,他萧条地打电话给羊琇,羊琇说想吃omakase,他说求你了稚舒换一个,今天真没胃口。
正值节假日,羊琇喜欢的那些餐厅基本都要预约。当然,只要打个电话过去,餐厅经理自会为他们腾出最好的位置,但司马炎尚且惊魂未定,坐在商场的星巴克里不想走了,最后还是羊琇打车过来,陪他吃了费大厨。餐厅人声嘈杂,听司马炎诉说完今天的遭遇,羊琇不置可否地笑笑。
身边那么多人崇尚酒池肉林的做派,他同样爱好美色,却保持着传统的情调,热衷于慢节奏恋爱模拟,将其视为一种纤尘不染的privilege,也更容易遇见属于自己的杀猪盘。好在钱够多,再怎么被宰也不会破产。
饭后,他们去司马炎办了卡的商K唱歌。布局略显幽深,可能方便在扫黄打非的过来检查时百万撤离,中年男人浑厚的歌声隐约传来,都是兄弟抱一下再活五百年之类的歌曲。包厢内昏暗清凉,他和羊琇坐下,很快有领班引着七八个公主进来,在桌前排成一列。他说自己无所谓,让羊琇挑,羊琇兴致缺缺,看也不看,说你们全留下吧,领班喜笑颜开,鞠着躬关上了门。
灯光下所有人的面孔都混沌不明,反正都化着差不多的妆,贴狐系或者婴儿直的假睫毛,同样洁白的脸,紧绷的大腿,纤毫毕现的身体曲线,司马炎素质较高,把四个出去准则优化成了一个出去,即没有健康证的出去,也不至于发生吃完爆辣鸭货不洗手让人知道钱不是这么好赚的情况,除此之外该摸还是会摸,但和羊琇一起,他却束手束脚,如唐僧般谢绝一切肢体接触,一味地在点歌台搜索周杰伦陈奕迅林俊杰,恨不得唱遍全世界的经典国语歌。反观羊琇已经搂上两个了,他倒不会动手动脚,单纯让人给倒倒酒喂喂水果,浅尝辄止地享受古代帝王的待遇。司马炎假装自己是世纪歌姬,格外投入地唱歌,有人察言观色,细声细气问是不是不喜欢,要不要再换人。他正唱到初恋的香味,就这样被我们寻回,放下麦克风,硬着头皮说换吧,换几个不穿黑丝的。
羊琇轻快地嗤笑一声,他顿时觉得自己,怎么说呢,是歌姬吧。后来逼自己强行和那些女孩子搂搂抱抱,还有种太监逛青楼的力不从心感,也不懂为什么,只琢磨干脆把卡里的钱给退了得了。说笑的。出了KTV,司马炎试图和那个雄风不振的自己撇清关系,胡搅蛮缠道,哎我最近谈恋爱呢还来这种地方真不太好。羊琇说看出来了,坐怀不乱啊,和你一比我都成小人了。和谁谈了,上次听你说谈恋爱了还是上次。
就之前跟我和荀勖一起吃饭那个。荀勖极具艺术情调,社交圈里也都是一些高雅人士,那个女孩不同于他谈过的整容脸,比较清水芙蓉,眉眼间又有猫一样的韵味,神似秋山桃01。她毕业于国外的哪个什么学校,读设计,回国后马不停蹄办展,荀勖受邀参加,顺便叫上司马炎一起,他不懂艺术,只觉得艺术家长得挺好看的。吃饭,相谈甚欢,交换联系方式。新一轮恋爱模拟。
第一次开车带人兜风,他提前一天把歌单里被羊琇抨击无数次的下沉音乐全删了,换成荀勖推荐的一些纯音乐,虽然不伦不类,但中庸保险,跳出民谣摇滚说唱流行古典的歧视链,不容易出错,其中几首又被他去掉了,因为隐约记得那是钟会爱听的,总觉得不太吉利。结果人家一上车,不知道哪里出了错,Baby我们的感情好像跳楼机,他顿时一身冷汗,这玩意儿他平时都不听,鬼一样出现在歌单里,莫非他被钟会祥瑞了。他无力地解释,女孩甜甜地笑了,浑然不在意的样子。那天他给人买了个手镯,送她回家的路上,她笑得更加烂漫,恰到好处地撒娇,挥手说下次见。司马炎怅然若失,如果她能和羊琇一样,不由分说地质疑他的品味,可能他还会舒服一点。艺术家竟然不过如此,他也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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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攸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升学宴大操大办,宴请八方宾客,他和羊琇也打扮得衣冠楚楚。宾客尽欢,不过有个小问题,羊琇摘不下来隐形眼镜。戴的过程就已经够力竭了,还摘不下来,羊琇闭着眼抓着他的胳膊,气若游丝地说,我必须配个框架眼镜去了。
他非常捧场,可以,你戴上一定特别好看,那个词怎么说来着,斯文败类。羊琇说你真的太土了。最后就连司马攸都来帮忙,说是帮忙,其实也只是像产房外焦急的丈夫,反复鼓励羊琇,加油你一定可以的。最后他终于把那两片罪恶的凝胶从眼睛里取了出来,司马炎拎起一片,很快又浑身刺挠地放下。
隐形眼镜的触感很恐怖,有种轻量版人体组织的感觉,他一想到要把这片东西放到眼睛里又拿出来,就有点浑身发毛。早年间,司马师左眼彻底坏死,遂定制了一枚义眼,他能够面不改色地将人造的眼球放进眼眶,由此可见,司马炎真的没能继承长辈的英雄气概。
再后来他们参加婚礼,羊琇这次没戴隐形眼镜,也没戴框架眼镜,反正他也只有轻度近视,其实不影响什么,有他看不上的人过来打招呼,他视若无睹,司马炎笑着说稚舒他今天忘带眼镜了看不太清人,暗地里用胳膊肘杵他。那场婚礼挺感人的,他一时性情,喝多了。坐车回去的路上,他在后座靠着羊琇,醉醺醺地说,我想结婚。
羊琇一句话不说,可能对他很无语,司马炎重复,我想结婚,哎。他可以进行无数次恋爱模拟,但婚姻终究是终身大事,无法轻率地决定。放眼他半辈子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除了羊琇,竟然没有人足以和他相伴一生。司马炎又性情了,他一把子揽住羊琇的肩膀,决定说点什么表达自己的感动。
他一贯的原则是,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但羊琇要是女人,那就不是衣服,而是心肝脾胃肾这种不可或缺的器官,足以体现他在司马炎心中血淋淋的重要性。他们肯定会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恋爱,结婚,让司马攸不知道该叫他舅舅还是嫂子(他忘了如果羊琇是女孩司马攸该叫小姨),他沉浸于国产浪漫的幻觉,一时间忘乎所以,搂着羊琇的脖子悄声说,稚舒,你要是女孩就好了。羊琇的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看上去想扇司马炎一巴掌,但还是没把手抬起来,他说,你少说胡话吧。
那我变成女的也行。他毫无眼力见地说,丝毫不觉得这个说法玷污了他们珍贵的友情,但羊琇显然觉得冒犯,几天没搭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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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间他又失恋,去羊琇家开黑消愁,新装修了电竞房,两台电脑并排,气派的水冷机,羊琇不喜欢手办之类的装饰,布置得很简洁。司马炎落座开机,拉开一罐啤酒,酒也提前冰镇过。借着小麦果汁的劲头,他开始戏瘾大发,大倒苦水。说着说着好像连自己都信了真有那么爱,又好像只是想在羊琇面前迫切地证明什么,羊琇说你有完没完,烦死了,他闭上嘴,奇异的满足从心中升起。
对着屏幕久了,眼睛有点痛,羊琇扔给他一瓶眼药水,他说我不会,你帮我滴。羊琇不耐烦地啧了一声,让他仰起头来,手指撑开他的眼皮,清凉的液体模糊了视线,他没忍住,一个劲儿地眨眼。羊琇正要说什么,突然一片漆黑,停电了。稚舒我和你那么多年兄弟你干嘛要把我变成瞎子,他喊道,这句话是活跃气氛用的,但把羊琇吓了一跳,他本来一条腿支在司马炎椅子上,这下更是失去重心,直接实打实地倒在他身上。天赐良机般的黑暗里,有什么擦过他的嘴唇,两个人都僵住了。
嘴唇贴着嘴唇,羊琇的声音像从很远的地方传来。我喝多了,他说,其实那种度数的酒,怎么可能会醉,司马炎盲从地点头,又被羊琇按住了后脑勺,湿热的双唇再度和他的连在一起。 他在他唇齿间尝到了幼稚的甜味,羊琇到现在还在用小孩子喜欢的果味牙膏。被他抓住手腕,肌肤传来过电的感觉,有限的神智也如汤沃雪般融化,甚至连自身的存在都变得失真,吸了一样飘飘欲仙,和过去每次接吻的感觉都截然不同,但他不肯承认这是在接吻,既然性质不一致,感受有差异也很正常。电竞椅承受不住两个人的重量,危险地嘎吱一声,打断他的自欺欺人。
羊琇往后退了些,重重地呼吸,脸埋在他肩头,脖颈传来一阵湿凉,他宁愿以为他在流口水,也不想相信他其实哭了。他们没有抱太久,很快默然地分开,来电了,房间的灯猝然亮起,羊琇神色如常,看不出哭过。电脑再度启动,司马炎看着不断变幻的动态壁纸,华丽非常的动漫角色,忘了自己会玩什么游戏。方才发生的一切像场梦,他们是梦的遗迹,相顾无言,异常疲倦。
本来是朋友,那亲过了是什么,亲朋好友,好在羊琇不是会质问我们到底什么关系的人,他们都默契地再也没提这码事。司马炎度过了成年之后最长的空窗期,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以为自己不会再爱,这很可怕,因为某种程度上他算得上感情泛滥,或者其实铁石心肠,只是像莆田假鞋厂一样,善于生产和交付形似爱的赝品。心灵的空洞前所未有,司马炎不敢细究原因,移花接木地认为自己太过怀念长得像秋山桃01的艺术家前女友,但其实他已经忘了她的名字。羊琇后来问他要不要出国旅游,他拒绝了,害怕还有意外发生,会让他自洽的世界彻底毁于一旦,只是在那之后,像动物进行刻板行为一样,每天反反复复几十次点进羊琇的朋友圈,哪怕知道他什么都不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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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琇比他更早结婚,对象是华侨,环球旅行时认识,同一个航班的商务舱,同一个酒店,又在景点遇到两次,拿刀砍都砍不断的正缘。门当户对,两情相悦,求婚时请人用喷气机在天上写Marry Me,洁白蓬松的字迹仿佛悉尼海滩上打来的浪花,却不及心爱之人迤逦的裙摆。婚礼办得高调,司马炎作为伴郎出席,浅尝辄止地喝了几杯香槟,目睹新人交换戒指、接吻,新娘背对人群抛出捧花,他静静地站在远处,没有去接,但一天下来加了五个伴娘联系方式。
他似乎有移居国外的打算,往后注定聚少离多。应有的遗憾被那场婚礼无限稀释,司马炎甚至怀疑自己对什么怀恨在心,却又无从说起。当初推辞掉的旅行邀请,逐渐演变为花样年华的经典片段,如果有多一张机票,你会不会跟我一起走,倘若能够重来,他想他一定会答应。
和五个伴娘如何发展暂且按下不表,他那时候的对象,是一个不温不火的美妆博主,比他稍小几岁,似乎并不受自媒体之神青睐,辗转数年,依然只能接到一些国牌平价化妆品的广告,受众大概是正当青春的女大学生,哪怕自己的脸已经要用各种昂贵的抗老护肤品悉心保养。在酒店,云雨方歇,她忽然起身,说要把一则卸妆水的广子拍掉。那天她戴了一副水蓝色的锁边美瞳,卸掉眼妆之后,眼睛看起来有点像哈士奇,很滑稽,令他想到她爱看的男团,和那些特洗脑的歌词,以柔克刚,以退为进,以逸待劳,以钢球钢。都什么乱七八糟的。司马炎摇了摇头,把钢球钢从脑子里甩掉。他不由自主地想起羊琇的眼睛,在阳光下近乎琥珀的颜色,他总是戴不进隐形眼镜,他们在婚礼上没说几句话,只记得羊琇说他的近视度数似乎升到二百度了。其实他到现在都觉得,他要是个女孩就好了,这句话一直是真心的,寄托了他最美好的期望,对羊琇来说却是一种侮辱。唉,稚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