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羊》

露巽 要没有做偶像的IF

1

六岁那年,风早巽第一次看到羊被杀死的过程。父亲带着他跪坐在白色拉门后为天父祈祷,门没有关紧,留了一丝缝隙,从中能看到一墙之隔处,屠夫杀死羊的样子。风早甚至没能明白那把刀是怎么进到羊喉咙里,屠戮便开始了,羊血起先是一根细线,很快变得粗壮,像条小溪奔腾而下,落入屠夫准备好的桶。那一幕犹如鲜红的瀑布,深深烙进风早眼中。因为惊愕,他张大了嘴巴不住想象,却如何都不能断定那只羔羊究竟为何而死。 他不知道那些血肉将变成什么,只能预感,预感它们会变成餐桌上的菜肴或是地里的肥料。而伴随这种场面,父亲虔诚地讲解道:“上帝告诉亚伯拉罕:我要加增你的后裔,令之像天上的星那样多,又要将这些地都赐给你的后裔,并且地上万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这是祂的承诺,因此言,亚伯拉罕得到子嗣,而上帝又要他献出儿子以撒作为牺牲,亚伯拉罕毫不犹豫,带着祭具和儿子以撒前往摩利亚山,他举起短刀,刺向以撒的胸膛……” 风早仍看着那只羊。血已经放完,刀再次刺入它的喉咙,一直下拉到胸膛。它背对他,毫不动弹,应该是在他移开目光的时刻便死去了。

风早问父亲:“为什么亚伯拉罕要杀死自己的孩子?他不爱自己的孩子吗?” 父亲笑道:“怎么会有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呢?亚伯拉罕爱以撒,就像我们爱着你一样,巽…”那只羊似乎抽搐了一下,风早目不转睛地看着,“巽,亚伯拉罕并不真想杀死以撒,神的使者阻止了他。上帝考验他,他通过考验,证明了自己有能力成为神的代言人。以撒安然无恙,爱与证明同在。你明白了吗?巽,你在听我说话吗?” 羊身体里有根管子被拔了出来,屠夫笑着给它打了个结。这位屠夫看起来很高兴,周遭的人们也崇敬充满力量的他。 风早像是看着一幅画,从中看到力量、生死和一个无辜的死者。这是正当的,是有意义的献祭。所以他用力点头,对父亲恭敬地行礼:“我明白了。亚伯拉罕见到使者,是一种奇迹。” “终有一日你也会的。”父亲答道,“你受过洗礼,万能的父将赐予你奇迹。” 跟随父亲的话语,那只羊被人抬走了,人们一下散去,空气里只有血腥味。风早坐在室内,低着头想到:围墙那一侧是我们家的后院,我们请人杀死了那头羊。无人阻止,因为羊不是先知的儿子,但我不一样……我是被爱着的。

仿佛是诅咒一般,那天之后的许多年对风早而言都只为证明一件事:爱是一场庞大的梦。他全身心相信这种名为奇迹的力量,相信自己会在如此的情感中长大变老。这些年里,风早始终实践父亲的教诲:爱人,也为他人所爱。单论这种感受的美妙程度,堪比每个人生命中第一个夏天。柔和的梦聚成薄膜,保护他不被现实侵害。 虹色的气泡一直持续到父亲去世为止才破灭。那一年风早十三岁,不敢相信一切确实发生了。父亲死于意外,母亲带着家中老人退回了位于其他城市的本家。叔父接替父亲成为新的当家,至于他,并不重要。他只是个相信奇迹的孩子。由于大人们都知道他耳朵很好,又稍微学过一些声乐,他被分配到一项伟大的任务:在父亲的葬礼上唱诵赞歌。 若让如今的风早回想,他会说那是件有意义的事。葬礼上本没有人流泪,因为他的歌声,一半以上人哭了。亲眷们不怎么说别的词,只是反复强调:奇迹,奇迹……似乎歌声也是一种奇迹。许多人离开前用力拥抱风早,祝他幸福安康。一刹那间他感到胸口刺痛,几乎要以为是那个杀羊的屠夫进到他长久的梦中来用尖刀刺穿他了。 屠夫当然不在那里,他也不在梦中。若风早是以撒,十三岁那年便是上帝收回了他的亚伯拉罕,命此人到天上去解答地上每一个怀疑者的疑问。 风早对母亲说:“父亲只是去了尊贵的地方,得到神的宠爱。”母亲虽没有回答,看着儿子的眼神中仍是认可。

“我开始喜欢唱歌了,”风早又说道,“我是不是该为所有人唱歌?” 这一次,母亲流下了眼泪。

2

风早离开本家独自留在城市里。有那么几年,放学后他给附近的老人唱歌。有人眼盲,有人失聪,即便如此,也愿意围着他,听他讲话或唱歌。风早不会唱太流行的歌,他们从不因此责怪他,总说:你会什么就唱什么吧。再后来,老人们也都学会哼唱圣歌了。一个唱得特别好的老先生让风早把手放在他腿上,片刻,他高兴地说:瞧瞧你,让我的腿有了感觉!风早看着他一条空荡荡的裤腿,感动于那份不可思议的人情,用力拥抱了他。 风早与他重要的人说起过这些。并非是要分享什么教义,仅仅是想说明自己为什么唱歌。那个人托着脸听他诉说一切,用眼神肯定他。风早感受到对方的鼓励,因而继续剖白自己:对他而言,歌唱是种与命运交流的方式,哪怕谁都不能看到摸到命运,它也存在。他用这种方式联系它,在他人生所有重大时刻,歌声都必不可少。假如以后他以此为工作,也不会是什么值得惊诧的事。

“我把这些告诉了母亲。去唱歌吧,她对我说。‘你父亲不在之后,我失去了值得相信的事物……但我梦见万能的主,从中知道了让你幸福的方法。亲爱的巽,你流着我与你父亲的血,我非常明白假如你要幸福,必须借由他人,唯有让他人幸福,你才能感觉到上帝存在于你心中,所以不要犹豫,请去做你认为能让人幸福的事。’” 风早闭着眼睛陈述道。随后感到有一个人牵住他的手指。他听见那个人说:你相信的事,我也相信。轻轻的一句话,犹如重力拉着他落下,来到人生中第一个夏天。

十六岁风早进入演艺学校,半年后他学唱了生涯第一首流行歌曲,跟学校乐队一起表演了一次。十七岁那年,他遇见十条要。要对他说:“今天之前我都不相信音乐能让人心情变好……真不可思议,巽。为什么你能做到呢?” 是啊,为什么呢?风早问自己。无论是讲还是唱,声音是一种媒介,传递出的不还是人们的话语吗?所以父亲的话能传到我心中,神的话能传到亚伯拉罕耳中,我的祝福也能传到要心中……哪怕那是他第一次听我唱歌。 “我不确定,也许是因为我喜欢要吧。”风早如此想,便如此回答了。 借着夏日的阳光,他看见要的脸颊好像轻微发红。他并未意识到那意味着什么。他说了喜欢二字,这两个字与要所说的“相信”一同汇聚成完整的咒语,开启不可思议的夏天。夏天末尾,要和风早交往,隐秘地做着情侣。除了万能的天父,没人知道这件事。但他们之间种种喜爱全是真,以至于要会在夜里触摸风早的耳廓,告诉他:“因为你,我也想去做个演艺圈里的人了。”

十条要是个值得他人喜爱的人。他小风早一岁,在普通高中而非艺校就读。相较正在预备成为歌手或偶像的风早,他显得理性得多。不过那年夏天正是他们恋情的巅峰,因为风早,最终要也走上了与他相同的路。 要改变志愿是在第二年春天。那时他与风早已经交往近一年,相信着风早所说的可能性。黄昏时分他们并排走在河畔,风早问:“要会转来我们学校吗?”要总会笑着回答:“等着就好。” 要转校时,风早已在校内小有名气。一些仰慕者给他递情书,他都笑着藏到储物柜里,并不回复。要对此很有意见,按着风早的手一一回复拒绝。两人窝在书桌后,闷出一身亲热的汗。风早捏着钢笔边写边念:“承蒙错爱,我虽无法接受您的盛情,仍要感谢……”要在他耳边疑惑地说:“该是这种语气吗?你是不是根本不懂这些?”说罢捏起他的手,在另一张纸上写:感谢你能写这封信给我,不过很抱歉,我有喜欢的人了,恐怕无法跟你交往…… 到后来,风早干脆一点力都不出,放松手任凭要用他的手臂写写画画。他专注地望着要耳垂上细小如针尖的黑点,那是要留给耳环耳钉的空位,是跟他一起打的。 要回第二封信时,风早把嘴唇放到了那个黑点上。 “做这行最终还是要出道的。我想我们可以一起,你愿意吗?”他悄声问。 要笑了笑:“被人发现不就糟糕了吗?还是说,你喜欢这种感觉?” “两个人一起工作,明明很好。” “很麻烦。”要没有看风早,眼神还在信纸上,“不过都是偶像,搞着地下恋情为同行所崇拜的样子……大概也不错吧。”

尚是春季,午后却已很闷热。汗水从风早耳后淌出,顺着脖颈落到锁骨中央,又顺着皮肤向下滑去,划到那个会被刀尖刺穿的位置。过去数年,风早时常想象一把尖刀落在那里,与要在一起后他却不这么想了,似乎有一种力量将他胸口的破洞堵上,让他再一次相信父亲所说的奇迹。 写完信,他将这些话告诉要。要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偶尔吻他。舌头缠在一起时,要会说:“你真是个不可思议的人……除了你还有谁会这样相信奇迹呢。” “也许只是日本的大家不关心这些事,”风早在接吻间隙断断续续地回答,“但奇迹是存在的啊。” 他想说,要遇见我正是一种奇迹,我喜欢要也是一种奇迹。人生正是由无数种可能性中的无数奇迹汇聚而成的,为了奇迹,我们祈祷天父降下恩宠,献祭神圣的生命……为了我们的幸福,甚至有什么东西要死去,单凭这点,人就不该否定奇迹。 但要真正看着风早时,风早会感到那双金色眼睛越过无数事物聚焦在他心底最深处。他被震慑住,再一次强烈地感受到自己被一个不是家人、不是父母的人深深爱着并拥有。假如让他在奇迹中做出选择,他定会说:要遇见他是唯一的奇迹。 风早在要的吻中想起那个自称腿有了感觉的老人。风早知道那个人住在哪条街哪栋房屋里,知道他二十年前因工伤截去一条腿,此后一直过着苦闷的生活。没有可以赡养他的子女,没有配偶,没有宠物,总是孤身一人,他去世前,风早还为他唱过一次圣歌。 想起老人的葬礼,风早莫名流下眼泪,又在要惊讶的表情中拉长衣袖擦脸。千百句话哽在喉头,他只能说出:天太热了……请再吻我一下吧。

3

风早从书上知道其他许多国家成年指标是十八岁,而他生在日本,二十岁才算是个大人。他所在的学级常有人说,我们还有三年才成年呢!得抓紧做些什么,否则,一成为大人就不再自由了啊。 那正是校内最繁忙的时段。风早和要有一周多没能见面。各自都有训练,风早甚至还有新的电视台工作。 层层重压让他感到疲惫,意识到为他人歌唱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他想,也许成为受人爱戴的明星正是一种试炼,意味着人要做到无数常人不做的事,才能获得常人得不到的爱。 圣诞夜当晚,风早约了要一同外出。他们去看日出,没有人会在圣诞节看日出,因此他们如此选择,避开所有人多的地方,带着帐篷到河岸边悄悄庆祝。 靠着手电筒冷白的光线,要提前送给风早生日礼物。是只小羊玩偶,风早惊讶于它柔软手感的同时,忍不住想起六岁的见闻来。 “难道这个东西像我吗?”他问要。 要点点头,在他耳垂上吻了一下。 河岸边连个行人都没有。所有人都涌到商店街或酒店去过圣诞了。今天晚上整个世界只属于风早和要。他解衬衫扣子时甚至没有一点犹豫。 反正做过好几次了,要也不会嫌弃吧?风早想着,张开嘴接住要落在他唇上的吻。 帐篷虽然不大,还是够两个男孩子在里面打滚。他早就铺好了毯子和睡垫,做好事先准备,随时可以承受要的索取。 七月初要刚满十七岁,正是欲望充沛的年纪。风早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每每请要到家里留宿,总忍不住压低声音说话,一边给他整理衣领。他们之间有极为私密的暗号,每当风早伸手给要整理衣领或要把袖扣解开,就是想做的意思。因而过去大半年,他们都沉醉于不为人知的地下关系。要甚至认为等两人都成了明星,这套方法也还能沿用下去。 今天没有用嘴,直接上了本垒。地方不像家里那么宽敞,风早便主动把腿绕到要胯上,邀请他使用自己。一整晚,他们几乎没怎么停下,风早连衣服都没整理就睡着了,醒来时还躺在要身下,整个人倒着欣赏了河上日出。 通红如火的太阳从河的那一侧升起。微光如同丝线,瞬间系住一切事物。附近的草丛、远处的桥、要脱在帐篷外的皮靴……所有一切都被黯淡又充满力量的光笼罩着。 风早的手也为那种生机所牵引,下意识放到了压着他睡得正香的要脸上。要没有醒来,风早低头吻他脸颊,无端想起那个去世的老人。 他记得,他仅仅是把手放在空空的裤管上,老人立刻笑道:“你瞧,你让我好起来了!”最后一次见到老人时,他还对他说:“像你这样的好孩子,一定被很多人爱着吧。” 或许是被日出所感动,风早不知为何眼眶湿热,一遍遍啄吻要的脸颊,悄声问:“要爱我吗?” 被吵醒的要没有睁眼,喉咙里发出大猫般呼噜噜的声响,伸长胳膊抱着风早。离得近了,他英俊漂亮的脸被晨光照得明亮起来,风早察觉到他眼下也有黑影,想必是学校事务太烦人,让他太过疲惫了。 要把风早扣在身旁,嘟哝道:“没听清…巽刚才说什么?” 但风早确信他一定听见了。这种信任让风早心中舒适,如同踩着坚实的土地。

风早再次感悟到:奇迹若是纯粹的爱……难怪那么多人为它前赴后继。哪怕我们要遵循教义爱每一个人如兄弟姐妹,这份爱亦不因广泛而低贱,一如我爱着要,要也爱着我。

4

十八岁的后半年,风早依然时刻想念已去往天父身旁的父亲,期盼着父亲的教导能在大地各处生根发芽,由此,他愿意爱所有人。至于要,虽然不完全同意风早“相同地爱每一个人”这一观点,却也没有加以阻止。日后想来,并非是要没有意见,而是成为偶像明星的路太过费劲,费去他太多精力,令他无暇阻止风早。 甚至就连与风早道别时,要也还是有些疲惫的样子,一手提着书包,一手抄在衣兜里,低声说:“到此为止吧,巽,我已经想过了……我要放弃。” 风早不记得自己怎么度过那一天。他平静地跟要告别,回到学校,一直走到那个演出厅,坐在出过事故的台阶上。修好的台阶看起来毫无破绽,只在一边有个颜色迥异、看起来特别新鲜的螺丝钉。 风早知道,它是一切的开始。没有它,要才会从台阶上摔下来。 他至今还清楚地记得,周五下午,要参加校内选拔演出,风早从摄影棚出来时,要已被送往医院。事后据医生说,要能算是反应很快的个案,下意识用左臂抵挡高空坠下带来的冲击,可惜高度太高,仅有左臂骨折已是不幸中的万幸。 那是让风早很难受的一天。他本该马上去医院,却被迫留在校内完成当晚的行程。晚上十点多,他废了好大力气才让门卫偷偷放行,从货梯溜到住院部。幸好要还没睡,正在用右手吃苹果。看见风早,他像看到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一样瞪大了眼睛。 风早问他:“右手还用得惯吗?”他好一会儿才回答:“小时候学过钢琴,左右手用得比较平衡,所以我也不能算是完全的左撇子……这时倒是帮大忙了。” 风早苦笑起来,走过去握住他的右手。

校方介入调查,不出两周,真相就浮出水面。与风早的猜测差不多,那颗螺丝被人为卸掉了。得知校方调查结果,他先是毫不意外地点头,随即感到胸口一阵闷痛。 要在医院躺了好几周才回来上学。他肉眼可见地消沉,不再和同学一同进出。他明显提防着一些人,那个人按照风早看过的小说里的说法——由于不够重要,连名字都没能留下,就叫他A君好了。 A君成了那段日子两人讨论最多的名字。风早首先提起他,要的表情毫不意外,想来也是早就知道A君对楼梯动过手脚。他对风早说:“这件事并不奇怪。就算没有A君,也会有其他人做出同样的事吧。” “可如果是这样,要为什么消沉呢?”风早凑近问他,“你和A君根本不能说是朋友吧。” 要看来一眼,苦笑起来。“什么是朋友?”他反问风早,“你也已经听说结果了吧。有三个人看着A走进后台对楼梯做手脚,没有任何人指出这件事是犯罪。假如我和他们算是同年级朋友的话,朋友又是什么?” 他没有等风早的回答,而是继续说了下去:“所以就算没有A君,也会有同样的事。或早或晚……只要我和他们参加同一场选拔。”

这次事件的主角A君显然是个被嫉妒驱动的人。风早在舞蹈教室门口截住他,他一定调查过要,知道风早跟要走得很近,看见风早,一下紧张起来,双手紧握成拳举在身前。 不过风早并无此意,只想问他一个早已知道答案的问题:“为什么要做那种事?” 受到校方传唤的A君早已认下这次行为,他的回答也不外乎那几句。风早从见到他的那一刻,就难免偷偷将他与要比较。他想,A君憎恨要或许是有道理的,这个人既没有要那样好看的脸孔,也没有吸引他人目光的天赋。相比为舞台而生的要,A君才像是从普通高中转来的平平无奇的插班生。 “你恨要吗?”风早问他,“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会选择伤害一个陌生的好人?” A君沉默了很长时间。“我害怕十条……他和你是一种人,风早。”他慢慢地说,“我所拥有的东西,就是一点点被你们这样的人抢走的。” “那你怕我吗?”风早向前走一步,A君便随之后退,“哪怕不是同一级,我也让你感到恐惧吗?” “我说了,你们是一种人!你也好十条也好,根本不懂得我们这些人的情绪。我害怕你们?你还不明白吗,如果明天一觉醒来你也成了什么都比不过别人的小角色,风早,到那时你一定会懂得害怕,你一无是处……没有人会喜欢你,没有!” 说话间A君已经退到窗台边。二楼窗户特别低,要不是风早跑着过去拉住他,他一定会摔得头破血流,甚至命丧当场。而风早自己,在把A君拉回来的刹那又想到了那只被放血的羔羊。他甚至想起要送他的玩偶,柔软、无力……就像矮小瘦弱的A君。 那天晚上,风早难得地失眠了。A君的话一直徘徊在他耳边,令他明白:他所走的这条路,是一条万人争抢,不择手段的道路。歌唱并非易事,被爱更是如此,正因为爱的力量如此可怕,堪称奇迹,不被爱的人才会感到恐惧。而不被爱之人的末路就是成为羔羊。

翌日,风早向要请求:“如果我说我想帮助这个可怜的人,不让他的心因嫉妒而扭曲,不让他因恐惧而失眠,你会同意吗?” 要闭上了眼睛。 “我知道你会这么说……那就去做吧,你想做的事,我都会去相信。”

5

风早生于12月28日,所以严格来说,他十八岁的最后一天是12月27日,恰好是A君的死期。这个并不那么重要的人以一种不可思议的方式被铭记了。 A君死的那天,要正在跟风早约会,许久未见,他们几乎是滚到床上去的。风早担心要的手还有后遗症,主动坐到他身上,自己完成了一系列讨人喜欢的事。他还特地抓着被子而不是要的胳膊,以免给要造成什么二次伤害。 对此,要不止一次提醒他:“我的手已经痊愈了。” 那天晚上他们卷着同一条被子,脚抵着脚进入梦乡。翌日是星期四,难得没有工作的一天。风早迷迷糊糊醒来,发现手机上闪烁着一条老师发来的信息。

A君跳楼身亡。时间是昨晚十点,他们滚上床的一刻。警方来过,很快断定是自杀。 至于老师联系风早的理由,也只是因为A君的遗书中提到了他和要,而要的手机正好没电而已。 A君的遗书中反复提到,风早将一些足够让一名偶像候补生提前出道的工作机会让给了他。他写给要和风早的话比他在走廊里对风早说的那些还要恳切,如此写道: “我对伤害过十条感到愧疚,也感激风早不因朋友遭遇对我撒气,还以德报怨帮助我。我当然听说了,是十条和风早拜托校方不要开除我,我才得以留在这里。 然而,你们给予我的东西也足够我被惩罚了,我太过愚笨,能力有限,既不敢告诉父母我做过那样的事,也不敢推拒任何工作。我不断、不断、不断地奔跑追赶,在一条永不可能胜利的道路上反复跌倒,接受恶评,牵连你们和学校的声誉,再侥幸接到不知为何给予我的新工作。 我感觉自己是一团被人丢弃的胶带,一滚动就沾上灰尘,越来越大、越来越令人作呕……这几个月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日子。 作为一个包袱,我选择结束这一切。谢谢你们的好意,是我罪有应得。” 最后一行写得非常用力,几乎穿透纸张。风早拿着那张信纸,只觉得纸背上插着无数尖刀……无数把刀,争相割开那只羊的咽喉。 走出办公室,他问身旁的要:“是我杀了他,对吗?” 要没有回答,而是重重叹气。 第一次,要没有说相信风早。他们在外闲逛,沿河滩散步,沉默地吃晚饭。等两人一前一后回到家,时钟刚好敲响十二下,风早的生日就这么过去了,十九岁的第一天,他得知自己害死了一个人。

渐渐地,要不再去学校。风早去要家里做客,两人除去校内的事聊不了太多其他,便只能用其他方式消磨时间。昏暗的房间里,风早一遍遍被贯穿,觉得难受,却不反抗,而是带着受罪的心情不断要求更多,直到内脏发热,感到反胃的地步才停下。不过风早还不是最糟糕的,有时要会突然惊醒,风早抱着他时,能感觉到他背上肌肉紧绷着。 风早毫不怀疑要爱着他,可他们都一下背负了太多,身体重到无力去打捞别人。要没有信仰,天上自然没有多余的手来拉扯他,他正在泥沼中,像风早心中最坚实的那片土地一样慢慢沉没。 两人一起洗澡,风早让要靠在自己怀里,轻轻按摩要的头皮。对他主动的献吻,要给予一些不那么积极的回应,似乎他们之间最沸腾的东西已随着一场死亡降温至冰点。风早讨厌那种来自心灵的寒冷,总朝浴缸里加热水。 即使如此,要最终也向风早告别。他来得如此之晚,甚至不给风早挽留的机会。他的书包里放着办理完毕的退学证明书,道别的地点也刚好,是在他第一次见到风早的咖啡厅附近。 要仍是有些疲惫的样子,一手提着书包,一手抄在衣兜里。 “到此为止吧,巽,我已经想过了……我要放弃。” 要侧着头,咖啡厅的窗玻璃倒映着风早脸上无奈到极点的笑容。但他只当做没看到,移开了视线。风早没能看清他的眼神,却清楚地明白:自己即将失去他。

6

如今想来,上次告别可以算作分手。但要和风早的联系并未突然断开,而是逐步淡化。退学后,要转去念普通高中的考前班,一举考上了都内有名的大学。风早知道那是因为要脑子本来就好,学什么都飞快。 要来跟风早喝过一次咖啡。提及考试,他感慨地说,不敢相信自己浪费了一年多时间在最终没能开花结果的偶像工作上。重新开始看书考试时,觉得一切变得那么不可思议,他居然走出了一个吃人的深渊。 风早看着那张脸上终于放松下来的神情,没舍得告诉要:现在,最烦恼的人变成自己了。

不久后,风早毕业了,带着一身谣言。部分学生相信风早是为给朋友出头才让校方留下A君,称他为“有手段的人”,互相交代“不要得罪他,否则你会被工作压垮之类”的话。那些话一度流传到事务所耳朵里,导致风早一个月里被约谈了两次。 那几个月里,风早还会想起要。一夜之间,他们离得极远,谁都不能赶到对方身旁。而那便是A君最终恐惧的事物:失去。 风早想念要,不过他并非好事之人,也不喜欢给人添麻烦的感觉,便没再去找过要,而是加速投入工作,融入到新团队中。

风早的第二任男友是个比他稍高一些,爱穿风衣的音乐人。出道一年后,风早在一次外景工作中偶遇他,被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共性吸引,与他走到一起。虽说他比别人重要些,最终却也没能达到风早心中那根名为爱的弦。这位B君对风早来说,既是交往对象,也是老师。风早从他身上学到了什么是排他、非大众的爱,那却不是对着B君本人的。 相识那会儿,B君过得不太好。他总是游走在没钱的边缘,风早同情他的际遇,又不方便直接给他钱,便邀请他到自己家中住一段时间,以这种形式接济他。一来二去,两人有越界的发展也是自然。 与要不同,B君对风早这种无私帮助他人的性格充满兴趣,常问风早是什么驱动他做这些事。风早不想瞒B君,便把从前学校里那些事都告诉了他。不过在要的事情上,风早小小地隐瞒了。他下意识不想让人知道太多有关要的细节。 出乎风早意料的是,B君似乎从他身上找到了无数灵感,暗中以他为主题写了不少歌。他当然知道B君不是天才,可足够勤奋又不算太笨,也足够B君迈向成功。事情到这里为止,总算向着好的方向发展起来——B君找到新公司签下他,发了第一张专辑,之后又以独立音乐人身份接取工作,有了稳定的收入。他用第一张专辑的钱付房租给风早,被拒绝后便向风早告白。风早从他身上看到一点熟悉,鬼使神差地答应了他。 三个月后的一天,B君忽然提出带风早去纹身,理由是他已经想好下一张专辑的主题,并且很想趁着现在尽情体验恋爱生活。他察觉到风早身体很干净,想像风早在他生命中落下记号那样在风早身上纹上他的艺名。 他说得非常真诚,风早没什么理由拒绝,便答应了。 几个小时后,他们一同坐在纹身师桌前,风早眼看着B君在纹身师提供的白纸上反复练习他那个花体签名,忽然感到一阵强烈的虚无。他忍不住问B君:“你想纹在我身上哪个位置?” “胸口吧。任何人看到那个名字就会知道你属于我。”B君说,“可惜了,以后你不能裸上身参加综艺哦。” “这位是公众人物吗?”纹身师忍不住偷看风早的脸,“哎呀……我会好好保密的。” 最终,风早以胸口或许太过明显为由要求纹身师在他胸口和大腿上分别尝试画出那个签名图案,他想看过再做决定。他脱掉衣服躺在操作椅上,没来由地感到紧张,闭眼调整片刻,一睁眼便看到桌边那支摆用于纹身的器械。 尖锐的纹身用针头让风早联想到利刃。它会像匕首那样插进人的胸口吗?它是刀子,谁是羊羔呢?我吗?一个背负着人命,远不配成为祭礼羊羔的我? “就在胸口好了。”B君的声音传来,“纹在大腿好像还是太色情了,也不能穿短裤……胸口吧。” 纹身师应了一声,向画好的位置下针。就在那犹如匕首落下的瞬间,风早忽然想起父亲,想起他是那样向自己承诺:亚伯拉罕当然爱着以撒,只是神要考验他,他便彰显忠诚。 或许那是风早生命中的第一个谎言。直至现在他都没能明白为什么神要用这种方式考验一个祂选中的人,同时,又矛盾地明白:选择没有任何意义,没人能像万能的父一样留住他人。所以要被他选中,也选中他,最终又离开了他。 时至今日,风早仍不明白为什么要还是离开了自己。与其他人交往时,他仍会想起要,要就像B君口中纹在他胸口的名字,长久地昭示着所有权。 他猛然坐起身,对不知所措的纹身师说:“能帮我把图案擦掉吗?实在是非常抱歉……但我可能没法纹了。”

那个月末,风早与B君分手。所谓的第二次恋情没超过半年便落下了帷幕。

7

风早再见到要,是在他的一次演出后。电视台现场直播,他们忙得满头大汗。而早就离开这个圈子的要居然出现在后台,活像白日里的一条鬼影。风早远远看了许久,确定是他才走过去,每一步都踏在自己的心上。 他问要:“好久不见,你来电视台工作了吗?”要同样惊讶于他的出现,没有隐瞒,直接回答:“不,只是有个研究项目需要在电视台取材,过来拿点数据。”他指着一道几乎看不出有缝隙的墙壁对风早说:“数据储藏室就在这里。” 几年不见,要长高了几公分,高瘦的躯体比在校时结实些,穿着风衣。风早一见到这个模样的他就明白了自己为什么对B君格外在意。恋爱是一种行为,他的行为始终遵循同一标准。 “巽前辈遇到朋友了吗?”队友从休息室探头出来,好奇地打量要,“你好,请多关照哦!” 要笑着挥了挥手,没有一点见到当红偶像的激动。看样子就知道,他不打算久留。 风早匆忙换完衣服,拎着背包赶出去叫住正打算离开的要。队友投来惊讶的眼神,风早毫不放在心上,只看着要。 “这么久不见,一起走走好吗?”他说,步子先于语言迎向要,没有给对方拒绝的机会。

出了电视台,两人沿市中心的河岸走了一段。夜风从水上来,带着一点潮湿。风早伸手去勾要的手指,要犹豫片刻,反客为主地拉住他。 “有件事我一直想问你,虽然是个愚笨的问题……”风早轻轻笑了笑,“要也觉得我是故意要害死A君,才离开我的吗?” 要瞥了风早一眼,反问:“比起这些,你上次那个男朋友呢?” “你知道他?”风早惊讶地睁大眼睛,“你们该不会认识吧?” 要沉默了。那种沉默挠着风早的心。他好奇地问:“你会经常打听我的事吗?”问题才一出口,他便感到一点熟悉的氛围。 要依然没有正面回答问题。今晚他一直在答非所问:“这么晚还在外面闲逛,会被狗仔拍到吧。好不容易成了当红偶像,这样好吗?” 如同确凿信号,风早意识到,自己非常高兴。被爱的感觉又回来了,奇迹正张开双臂环绕着他。 他心如鼓擂,低声答道:“我不介意,也请你不要介意,好吗?”

他们几乎是赶回家的。要开了车,驾照就放在他的钱包里,清清楚楚写着:十条要,二十岁。风早坐他的副驾驶座回他家,一路都对着那行字出神。他不知道时间究竟去了哪里,一眨眼,要居然二十岁了。 他们去要位于大学附近的公寓。一进门,两人急不可耐地抱在一起接吻。黑暗中风早沉重的呼吸唤起了廊灯。橙黄的光,让他有种被追光灯打中的感觉。他忍不住停下来,喘息着仰望光源。 望着如同太阳的暖灯,风早期待地问:“今天你会抱我吗?” 要的理智一息尚存。他的手越过外套来到风早腰上,弹钢琴一般雀跃地舞动,嘴上却说:“我不想变成你粉丝追杀的对象。” 风早知道那并非实话,牵起要的手放到自己胸口,近乎哀求地说:“你难道会害怕这些吗?还是单纯逃避我?我以为你还能忍受我的。” 要放松身体靠到沙发上,一边直勾勾地望着风早。金色眼睛久违地看进风早心底,仿佛能挖出内里的恐惧。他的存在如同一场雨,洗去了风早多年来攒足的防御。几年时光都在这个眼神中化为乌有。风早凑上去吻他。 谁都不再说话。要低下头,用牙齿咬开了风早胸前衬衫的扣子。风早被无形的欲望烧红了脑袋,重重喘了一声,揽着要的脖子拉到自己怀中,低头吻他发旋。 几年不做,做爱仍是从基本步骤开始。风早放松全身期待着被要打开,他享受那种感觉,就像要享受他。 数年前第一次上床,要也为他做了充足的前戏。即使之后他们还在浴室里做,要也常在他胸部或肩膀上留下印记。风早知道那是因为他对要来说代表着初恋,无论是谁都会迷恋初恋的种种部件。 要的风衣脱在沙发上,滑落在地。风早躺在上面,侧着头接受要落在他颈间的吻咬,一边脱掉牛仔裤。 要的吻警告般加重力道:“别弄脏我的衣服。” 风早点点头,让要把衣服拿走,又趁着这个起身的机会搂住要的脖子讨了一个吻。他撑起身体问要:“润滑剂有吗?”得到否定的回答,一下高兴起来,忍耐着指指浴室里的熏香精油:“那就用这个吧……或者润肤乳。”

很久不做,前戏的时间较以往更长。要把性器插入风早体内时喘了两声,风早兴奋地手脚发软,仰头舔他耳垂,低声哄道:“是不是……很久没跟人做了?” 说出口才反应过来:这句话就像在暗示自己性生活很多一样。哪怕事实并非如此。 要瞪了风早一眼,一手掐着他的腰,快速抽送起来。连续抽顶来得太过突然,风早又舒服又难受,不住弓起身体躲避。要用手指按压他的乳头,他便翻身将要的手压在胸口,不住地问:“舒服吗?”几次三番,要都被问烦了,只能把手指塞到他嘴里。 风早夹得很紧,即便如此,仍是他先高潮。须臾的恍惚让他没来由有了冲动,咬着要的耳朵悄声问:“你试过纹身吗?有人、嗯唔……啊、叫我去纹身呢……” “我知道。”

他知道。风早想。不管用什么方法,他都知道了B君的事。是在看着我吗?还是因为在意而打听呢?无论哪一种,都犹如奇迹。 风早急促地喘息着,感受要全数射在他体内。好一会儿,他又有了力气,慢慢摆动腰肢,服侍着要还留在他体内的部分。 他用空闲的手摸索到要的手掌,握在手里,真切地问:“为什么要从来不想在我身上留下什么呢?是不是我确实太不招人喜欢了,你对我没有那种想法……A君说当我变得和他一样,我就会懂得恐惧,可不是那样的,我不会像他一样,却也懂得恐惧了。”

要停下动作静静注视了风早一会儿。他感受到风早的下身,柔软的甬道像海浪一样挤压缠绕着他,时而收紧时而放松,像在要求他做出回答。 才射过,他又硬了,但也很想抽烟,干脆就着还在风早体内的状态坐起来,一把拉过风衣,掏出一支烟点燃。 要缓慢地抽了两口,腾出一只手按着风早的腰,开始操他。风早感到身后又一次被顶开,酥麻与爽快交缠而来,忍不住连声呻吟。他的叫床声轻而压抑,回荡在客厅里。要侧耳听着,如同鉴赏他被性弄得心烦意乱的模样,许久才说:“看你叫的,好像被人欺负一样。”他几乎没法从风早的呻吟里听出他到底是在和喜欢的人做爱还是在被人侵犯。 要叼着燃掉一半的烟,拉开风早双腿徐徐抽送、拔出,又一次顶入,再慢慢拔出到只留顶端在里面。 如此重复数次,风早的喘息声越来越急,里面绞紧了不想让要退出。他胡乱地抓要的胳膊,抓在那只受过伤的左臂上。就在这时,要摘下香烟在他大腿内侧烫了一下。

滚烫的热源,只触碰一下都很疼。风早疼得弹起来,整个下身死死咬住要的阴茎。要重重喘了两声,俯身拨开风早黏在脸上的发丝吻他嘴唇。 “这样够了吗?” 要的问话低得像是从另一个世界传来的。

风早张开嘴跟他接吻,全力追逐着要的舌头。要像他所有的渴望与答案,占有着他。于此中,风早察觉到,即便他背负了那样冗长难述的罪行,黑羊也会被选中,也会被宰杀。他胸膛里无比疼痛,悬停多年的匕首终于落下来,刺穿他的心。那样剧烈,简直成了个奇迹:此时此刻,有人在他胸口纹着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