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s Gemmae-上


1、Gemma Tertia

认真来说,清晨五点是长崎素世最喜欢的时刻,尤其是初夏的清晨五点。她尤其喜欢那时的色调,浅蓝色的藤曼和露水,以及黎明空气中少许还未完全消散的梦的气味。她起床拉开窗帘,凝视着落地窗外幽绿的庭院景致——巴洛克风格的栏杆是睦的主意,粗看倒也称得上协调,或许跟她们住宅的选址有关:因为睦喜欢安静,她也不乐意跟人有太多不必要的交往,两人便将房子建在了郊外。这儿被一条河和一片隐者般的树林包围着,离富人们的居住区有一段距离,但交通还算便利。素世抽出一支烟,用手指抹去窗边的露水,慢吞吞地走向厨房。十分钟后回到卧室,睦已经醒了,还没换掉睡衣,正好奇地看着她摊在桌上的文件夹,翻开的那页用回形针夹了张照片,旁边潦草地记了一行拉丁文,翻译过来是“塞壬的心脏”。

“为什么叫这个名字?”睦抬眼看她。

“可能是因为一些没用的浪漫情怀。”素世把一杯柳橙汁放在书桌上,睦喝了一小口,仍旧看着照片,“这就是第三颗?”

换做往常她大概懒得搭理睦,但是素世今天心情很好,愿意多做解说。她拿起文件夹:照片里是一枚戒指,戒圈是白金材质,半边雕成鱼尾,另半边是蓝水仙,中间一颗硕大的镶嵌宝石着实引人注目,也许有些鉴定家会猜测这是红珍珠或血玉髓,可惜两者皆非正确答案。“对,这是最后一颗,”素世解脱地叹了口气,“从此以后我再也不必担心你在做完爱之后偷偷跑掉,剩下我像个傻子似的找上好几十年。”

“我没逃过。”

素世冷笑一声,“难保你心里没起过这种念头。”她合起文件夹放好,继续发难,”你怎么突然乐意对这些小事追根究底了?起这么早,今天不是休息日吗?”

“是休息日。”睦怏怏地应了一句。

她们一起去楼下的餐厅吃早饭,今早的菜单是熏鲑鱼、培根蛋卷跟无花果面包,搭配鹅肝酱——基本是素世爱吃的东西,至于睦,能分到一些边角料她就该感恩戴德了。走到餐桌附近时两张高背椅自动向后退开,迎她们入座。素世的宅子不请女仆,也无任何杂役,但室内从来明亮光洁、一尘不染。家具物什各有思想,为了讨好主人,它们会按照既定的秩序行动。

最新的报纸已经送到,叠好放在桌上,素世瞥了一眼,A叠背面刊登了一名女歌手去世的讣告,上面称“知名歌手V女士搭乘其私人飞机于六月二十八日在圣马洛周边坠入英吉利海峡,享年四十一岁。目前海事部门已寻获遗体及飞机残骸。”

从古到今人的死法千千万万,死亡本身倒是毫无变化。素世悠闲地把鹅肝酱抹在面包上,咽下去之后才不紧不慢地对睦开口,“说来也巧,照片里那枚戒指就是从一个落魄地产商手里购买的,他的妻子是位音乐家,三年前因为车祸去世了。”

交易自然是正当交易,高价则是随口说来哄睦的幌子。地产商找到素世时已十分落魄,就仿佛妻子的去世带走了他所有的运气,这三年他做了不少失败的投机生意,还被人诓骗买下了西非某座矿山的特许采矿权,他坚信那座山里的铀矿能够让他的家族起死回生,而事实上那是个恶劣的陷阱,那座山里只能找到一些不值分文的黄铁矿。万般无奈之下,地产商只好将这件仅剩的高价首饰出手,好还清近期几笔火烧眉毛的债款,即便这是妻子的遗物。素世装模做样地用放大镜鉴定了好一番,最后以红玛瑙的市场价成交。这笔钱或许比地产商预计的要稍低一些,但他并未讨价还价,只说了声“谢谢”就匆忙走了。

“你想看看吗?”她喝完最后一口红茶,“它镶嵌在戒指里相当合适,我却偏偏要做成项链,下午工匠会亲自送来。”

“可以给我也做一串吗?”

“你不妨求我试试。”

不知睦是真的想要还是随口一说,她近来变得有些爱开玩笑,但那些“玩笑”实在不好分辨。睦很久以前是贵族家的女儿,深居简出,唯一的爱好就是摆弄植物。她长得太嫩,人际交往方面又一窍不通,就业屡屡碰壁。最后还是素世托人帮她找到了一份园艺相关的工作——一周出勤五天,休息日可自由调整,美中不足的是工作地点是在公共墓园。睦休息的时候,素世的古董店也会跟着一起歇业,空闲的日子两个人通常整日在家无所事事地打发时间。午饭过后素世会把昏昏沉沉读着书的睦拽上二楼卧室,在摇晃的树影里度过一个快乐的下午。起初这些事常常发生在夜晚,但素世渐渐爱上了在白天做爱的感觉,对她来说能仔细观察并探索伴侣的身体是至关重要的。今天过得格外愉快,事情结束后素世短暂睡了一会,三点前后才懒洋洋地睁开眼睛。她撑起身体,从窗口看到掩没在一片绿意中的铸铁大门,听见了初夏轻薄的热浪里遥远的狗叫声。铂金项链像一条灵巧的蛇一样缠绕在她手指上,温顺地垂下来,红色宝石周围用了六颗泪滴形状的海蓝宝石做装饰。

“关于这颗珍珠还有一段逸话。早先提过它是那位音乐家的遗物,据说是她的祖先在一次海难中偶尔取得的。幸运的渔民将耳朵靠近珍珠,听到了雷鸣般的海潮声,于是认为里面寄宿了海神的灵魂。不论真实与否,他后来确实飞黄腾达。渔民死后这颗石头被他的子女一代代地传下去,但它原本不值什么钱。前几天我买下它,将它贴近耳朵,听见的却是一个女人绝望的尖叫……既然它的组成物质里有我的一部分,这就应当被视作某种真实存在的声音的回响,也许真相是地产商亲手杀了他的妻子。”说完,素世趴在睦胸口,将那颗石头贴在她心脏的位置,笑盈盈地问道。

“有时候我会觉得好奇,你会梦到我吗?”她趴下去,捧着睦的脸,“小睦,你刚才梦到了什么?”

“月亮。”睦回答。

2、Gemma Secunda

素世在漫长的生命中经历过各种冒险,里面跟“月亮”有关的也算是尤为诡异离奇的一桩,当然,其中大部分都是睦的功劳。那要回溯到一八二七年,工业革命前夕的英国。当时素世在伦敦郊外的教堂旁边搭了一个帐篷。她做占卜的生意,在附近的村落中小有名气。由于生活过得安分虔诚,又懂得为人处事,甚至赢得了她那些牧师邻居们的好感,时常被请去共进晚餐。教堂有独有的果园和菜地,奶牛棚旁边养了几只肥硕的母鸡。过了鸡舍往西是一个花园,朝北的墙上砌了三个凹进去的壁龛,放在里面的三个蜂箱像三只眼睛,正对着墓区的方向。每月第三周,佃户会赶着马车过来,他们将小麦、干草跟羊奶堆进教士的粮仓里,再取走用于售卖的鸡蛋和黄油。临走前,佃户总会在素世的帐篷里逗留片刻,用装满奶酪蔬果的篮子交换一次灵验的占卜。

“您需要把木柴换个位置,否则这周五会起火灾。”

“近期不要让您的儿子去跟水有关的地方,比如溪流或者井口。”

“您院子里的那颗胡桃树得砍掉了,不然在下个月会有一些麻烦。

从郊外远远看去,伦敦像一座黑色的城市,笼罩在比煤渣更黑的烟云里。泰晤士河恬不知耻的肥硕身躯在充满淤泥与秽物的河道中滚滚奔流。漫长的旅行后,素世进入了倦怠期,她也像过去某个对她而言很重要的人一样厌倦了热闹,宁愿呆在乡下也不去所谓“世界的中心”呼吸污浊的空气,以免沦落到需要服用鸦片酊和木米亚的下场。素世每天早晨鸡鸣时准时起床,在帐篷外撑开折叠椅,边喝牧师送来的牛奶边慢吞吞地咀嚼无花果,点一支卷烟。偶尔她也用烟灰为自己占卜,但灰烬无一例外会被风吹散,她什么都看不到。

这个月送什一税的佃农来晚了几天,来看她时带来了一个古怪的消息,“您听说过吗?”佃农故作神秘地说,“几天后会有一具尸体被送来郊区的墓地。是猎场的守林人在野外发现的,不知道尸体放了多久,居然一点也没有腐烂,就跟睡着了似的。那老头子吓得不轻,认为这跟魔鬼有关系,坚持要把尸体送到教区的墓地安葬。教区长同意了,还安排了几个教士为那尸体补上一场临终弥撒,请主赦免她的灵魂。”

“您说‘她’,”素世惊讶地问道,“难道那是一具女尸。”

“不仅如此,还是一位相当年轻的小姐呢!”

素世顺着对方的兴头附和了几句,心思却早已神游天外。几天后果然有一具棺材被运进教区墓地,牧师已提前在挖好的土坑边等待,随行的有脚夫和几个杂役。素世混进着寥寥无几的葬礼人群里,看着脚夫将那层薄木板撬开。和佃农说得一样,那具尸体果真跟活人没半点区别:约莫十几岁大的女性,浅绿色长发,双手合在胸前——分明是睦的脸。由于她看上去完全不像是死了,围观的人与脚夫为此争论起来,后者则信誓旦旦地表示此人确实没有呼吸。牧师用力清了清嗓子遏制两拨人的争吵,尔后绕着棺材大声念诵起福音书来,同时不停地从银盆中向尸体跟周围的人泼洒圣水,以期达到令灵魂安息的效果。素世小心地站到一个挤奶工后面,心里感到既可笑又无奈,有那么一瞬间她看尸体的眼神就像是在说“你瞧吧,之前只是运气好,没有我看着你迟早会变成这样。”

肯定不能让睦就这么被埋在那儿,回去的路上素世认真思考,她想到的第一件事是自己的帐篷里有可以藏匿尸体的地方,第二件事则是她对教会众僧侣的作息一清二楚。晚上九点宵禁钟准时敲响,保险起见她又多等了一个小时。今夜天空格外晴朗,墓碑在水银般的月光中投下剑般的影子,出于对长眠于此地的灵魂的敬畏,素世走得格外轻。她一排一排地查看墓碑,很快找到了新近翻动过的那片土。“我这么做可不算是在侮辱你的遗体。”素世握着铲子宣布,随即着手开始挖掘。墓地静得吓人,蔓延着一股苔藓和醋的气味,她正专注于此事,不远处却突然传来了说话声。

“你确定是这儿吗?”

“错不了。教区墓地今天有新尸体下葬,挖出来带给大学的老爷,十英镑就到手了。”

真是见鬼了,竟然是盗尸贼。听说伦敦最近常有尸体遗失,作案之猖獗已经传到了教区执事的耳朵里,因故他正考虑在墓园边建一座守望塔。素世反射性躲进一块石碑的阴影里,那上面刻着:一个可怜的灵魂,乔治·F·尼古拉斯,一八二六年因心碎而死。她刚躲好就有三双皮靴先后踏进墓园,素世紧张地注视着他们的行动,而三人也不愧是盗尸老手,很快就发现了那片新土。“咦,怎么好像被人挖过了,这儿还有一个铲子。难道有人先到?”其中一人疑心病大作,左右窥探起来,另一人则显然不想管那么多,“就算有人先到那人也已走了,反倒是让我们捡了便宜,快继续干吧!”

说罢三人立刻开挖,不出几分钟就听到了铲子尖端撞击木棺材板的闷响。素世咬咬牙,事态发展至此着实出乎她的意料,如今只能采取强硬手段了——三人中的某人却忽然大叫了一声,“天呐,那是蜂房吗?我看见了,教士在教堂里养了蜜蜂,就在花园那边!”

“你这头猪!发了疯不成,生怕那些僧侣听不到?”

“尸体自然是势在必得,蜂蜜的价钱倒也不低。我们先偷尸体再拿蜂蜜,难道不能两个都要吗?”

三人又是七嘴八舌地吵了一通,最后达成了共识,偷偷摸摸地向着花园走去。素世松了一口气,好吧,现在得由她来做选择了,盗贼们不会耽搁太久,关键是她该怎么在极短的时间内将尸体带出墓区。素世从墓碑后面闪身出来,打开棺材的盖子,月光涌进墓穴,渐渐淹没了睦的身体。她看上去平静而安适,对泥土以外的争吵一无所知。那份闲适衬托得素世愈发狼狈,睦似乎永远有这种能力,就算死了也能给她带来源源不绝的麻烦。

素世皱起眉头,双臂从腋下扣住睦的身体,她散发出一股奇特的气味,闻起来像正在愈合的伤口和欧白芷。素世将睦的上半身抱出了墓穴,同时留神着教会的动静。她首先听见了三声惨叫,僧侣宿舍的窗户迅速透出了橙红色的亮光。素世皱起眉,蜂房、蜜蜂,一种可预想的恐怖答案正在她脑海中渐渐浮现。果不其然,还没来得及反应,一种可怕的嗡鸣就已迫近她的耳膜——换做往常兴许还能用些办法说服蜂群冷静下来,但此刻这些小东西已经气疯了,正预备用性命对全世界发动无差别攻击。素世吓了一大跳,努力保持冷静。她先将睦放回墓穴,飞快踢了棺材盖一脚,然后迅速躲进盗尸贼的担架里,盖上白布。

接下来的一切只能靠声音推测,可以想到是这样一番光景:被吵醒的僧侣们怒气冲冲地跑向花园,抄起钉耙等农具像打狗似的毫不留情地殴打着这三个不速之客。倒霉的贼人们慌不择路地穿过墓园,到底还是有些职业素养的,竟然没忘记要把尸体带上。他们如此仓促,以至于忘记了担架原本是空的。素世感觉到她的身体猛地往上升,左右晃动了一下,接着和担架一道被塞进了充斥着皮革和马粪气味的狭窄车厢。一条鞭子慌张地抽向马屁股,马吃痛嘶叫了一声,跑进黑夜的山谷里。素世偷偷看向白布外的缝隙,她想起偷尸贼曾经提起过“大学”一词……马车果不其然驶向了伦敦城,在散发着尿骚味的漆黑巷弄里左突右冲,约一小时后停在了一座宅子后面。

盗贼们将她搬出来,敲了敲扣环,一个人打开了门。这大抵是富商的院子……过后又是一段颠簸,想必是进入了宅邸内部。不管怎么说,她决定以后对扮演尸体的演员们宽容些,因为这确实比想象中困难。盗尸贼抬着她上了一段楼梯,将她放置在一个平台上。一个老成的声音开始跟盗尸贼们交谈,丑恶地讨价还价,其间还混杂着钱币的碰撞声。一阵冷风吹进窗户,蹭过她的头皮。她听见宅邸的主人在周围踱步,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这口气自然和愁苦没有半点关系,它是带着一种满足、近似赞叹的感情。那人向着素世俯身,手捏住了她额头附近的白布,过了会却又改变主意,将她大腿附近的布料掀开,并跪坐下来小心地卷起她的长裙,用脸颊蹭她的小腿。

素世恶心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如今看来事情已经很明了了,这位住在伦敦城的上流老爷、一位体面的大学教授居然长期雇佣盗贼偷窃尸体。他不仅是个道德败坏的犯罪分子,更是个令人作呕的恋尸癖!

然而这位恋尸癖却忘了最关键的一件事,那就是尸体通常来说的是冰冷的,而素世却带着活人的体温。想来他是太陶醉了,完全没意识到这一点,甚至没留意到所谓的“尸体”已经坐了起来。素世从平台边随手拿起某样金属用具(从手感判断是个锤子),狠狠砸向教授的脑袋,就像拍死一只蟑螂。这位教授只来得及轻哼了一声就像个破布袋一样昏倒在了地上,他现在比素世更像尸体了。

素世用身上的白布擦干净小腿后才跳下地板,这房间也许是个解剖室,几个没有头的人体骨架阴森地蜷缩在窗台旁边。她看到东面的书柜上整齐摆着许多玻璃罐,里面是浸泡在砷溶液中的手、脚和内脏。这些被切下的肢体呈现出一种原始且安静的状态,仿佛羊水中的婴儿。一排排打磨好的工具挂在墙上,还沾着少许干涸的血,素世打量着那些线锯、颅骨锯、骨凿、镊子、软骨刀、动脉钳,又回头望望自己刚才躺过的手术台,忍不住打了个寒噤。她真不敢想象睦在这个地方会受到怎样的对待。无论如何,最好快些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她试图找回记忆中的道路,但这座的宅邸实在大得超乎想象,她最后绕到了一个边门,门外传来嘈杂的脚步声。也许我可以问问回教会的路,她这么想着,但门外站着的居然是警察!几个困倦的警役领着一支巡夜人队伍,烦躁地用尖杖敲打着教授宅邸的石墙,素世一露脸那警役就劈头盖脸地喝骂道,“威廉·诺克斯,你被逮捕了!”

“你认错人了,我是无辜的。”

警役当然知道恋尸癖教授是个老男人,他虽尴尬却不愿意轻易放素世走,“你是从这宅子里出来的人,” 警役说道,“是女仆吗?他的老婆,还是……”

“情妇”二字大剌剌地藏在警役怀疑的视线中,“我的天呐!”素世在心里大喊,此刻她若坚持声称自己是无关者或许反而会起到反作用,不如就顺着这些人来。“我认为你们无法从我这里得到什么。”素世尽量摆出一副冷淡的语气,“不过我愿意配合调查。”

“那再好也没有了,小姐。” 警役摆摆手,“你们三人去搜查宅邸。”又看向素世,“麻烦您先在这儿等一会。”说完两个巡夜人上前抓住素世的胳膊,将她带上了马车。

可悲可叹,她还是没能摆脱被关进监狱的命运,好在看守的巡夜人还算有礼。“您得在这儿呆上一夜,”他解释说,“治安法官明早会来做初步审讯。”

我可不是犯人,她在心里骂到,但明智地选择了不宣之于口。巡夜人锁上门,牢房回归黑暗,只有天上的月亮是唯一的光源。其实审讯明早才进行对她来说反而是一件好事,素世环顾牢房,她看到角落腐坏的稻草、墙壁上用木炭画的的淫秽涂鸦以及一个脏兮兮的瓷碗。稻草散发出一股陈旧的屎味,差点让素世跟她的晚饭告别。她嫌弃地拿起碗磕碎,用碎瓷片敲了石墙三下,那面厚重的墙壁就像被强酸溶解般出现了一个一人高的大洞,待她走出牢房又迅速恢复了原本的模样。

没什么再能阻止她了,今晚的闹剧实在持续得太久,她得马上赶回去回收睦的尸体。她奔走在伦敦的巷口,半路遇到了一个醉酒的农民,于是请他载自己一程。马饿着肚子不愿意赶路,午夜过后她才总算回到教区墓地,睦的尸体却已经不在那儿了。素世愕然地瞪着那个空荡荡的墓穴,这时一个教士打着哈欠走过来,惊讶地问她怎么会在这儿?

她能怎么说呢?我刚摆脱一个变态恋尸癖就被关进了监狱里,现在是逃狱出来的?素世露出此生最优雅的笑容,带着半分如丧考妣似的平静地回答道,“我的梦游症发作了,牧师阁下。”

“您居然有这种疾病吗?别担心,”教士显得很关切的样子,“我听闻过一剂偏方,将圣水和羊胆汁以小火煮开,再加入蟾蜍粉、蜥蜴粪便、木米亚,搅拌均匀,服食七天即可见效。”

我死也不会吃。素世装出一副无辜的表情,问道,“这儿都发生了什么,牧师阁下?好像非常混乱。”

“别提了,三个盗尸贼跑进教区墓地,搞得我得值一整夜的班。”教士晃了晃手中木棍,恶狠狠地说道,“这群人真是太猖狂了!”

“那么这里的尸体……”

“暂且移到了悬崖附近的老建筑里面。”

“是啊,那边应该更安全一些。”

“您也要小心啊,这世道什么人都有。”

“我会的,谢谢您的关心。今晚我就先回去了。”

说罢素世挥手道别,朝帐篷的方向走去,那教士还一直在后面喊着让她记得按时服药。她回头笑了笑,占卜师走进一棵无花果树的阴影,消失了,再次出现是数英里之外的悬崖边缘。那栋老旧的建筑物看起来已经成了山崖的一部分,几乎融进了岩石内部,表面斑驳的涂料褪成了石灰一样的白粉。据说它是以前的修士们苦修时使用的,里面供人休息的地方与其说是房间不如说是洞穴,素世在二楼中间的位置找到了睦。睦被放置在一个石台上,和原先没有半点变化。此时月亮已行进到偏东的的位置,再有几个小时就会和初升的太阳交汇。它发出的月光明亮且苍白,像是风化后的沙砾的颜色。“你是故意的对不对。”素世看着睦的脸,带着几分怨怼说道,“你能听到我说的话。”

睦的手肘旁边有什么东西,是一串念珠。素世拿起看了看,这是一串磨损痕迹很重的玫瑰经念珠,中间的细麻绳几乎轻轻一扯就会断开。念珠本身是鱼骨材质,唯有苦像十字架旁边的那一颗是红色的。一条有着红色脊椎的鱼,素世想到。

她将这串念珠收进口袋。

三天后修道院旁边已经看不到占卜师的帐篷了,一同消失的还有那具不会腐坏的古怪尸体。三天后的午夜,睦睁开眼睛,看到了晴朗的夜空和一条深邃的河谷,它的两侧有近乎垂直、苍白的白垩岩——正是被附近的居民称作“恶魔堤坝”的地方。一轮满月挂在天顶,散发出粘稠的珍珠色光泽,一点点淹没了河谷底部的泥土和碎石。睦走下马车,踏着地上牛蹄和车辙歪歪扭扭的的印迹向前走了几步。素世正在篝火上烤羊肉,慢吞吞地喝着一杯树脂香酒。看到睦过来,她没好气地扔来一个白眼,“你‘死而复生’了?没有你的份。”

“我做了一个梦。”睦说。

素世耸耸肩,意思是随便她讲不讲,于是睦继续说下去。她的梦里还有一个梦,她从更深处的梦中醒来,看到窗外有一支行进的驼队。他们走在闪着微光的淡蓝色沙丘上,鲜艳的头巾随着微风摇晃。走在队伍前面的是吹着风笛的牧羊人,然后是吉普赛人和一头红发的摩尔人。骆驼载着行李,脖子上的铃铛微微摇晃……那支队伍走得比鬼魂更轻盈、更安静,对世间不再有丝毫留恋之情。前方有个山峰般巨大且辉煌的月亮,向他们敞开了一条由月光组成的道路。在凝固的夜空尽头,星星如同许多闪烁的鳞粉。

“这像是某种中世纪的宗教狂想。”

“可能吧。”

“也说明你从那时起就一直活在梦里。”见睦不说话,素世继续说道,“又或者你想回到那个时候。”

3、Gemma Prima

先回到十八世纪。在腓力五世统治的西班牙,马德里西侧一条以“卡德斯”命名的街道上,两匹高大的骏马正拉着一辆马车趾高气昂地经过。“卡德斯”的意思是羊毛梳理工,这条街上也确实住着许多以纺织为业的手艺人。在他们眼里,一辆富丽到这般程度的敞篷马车是不可思议的:拉车的骏马披挂闪亮的红蓝双色丝绸马衣,戴银项圈和掐丝珐琅工艺马笼头,笼头侧方还有金玫瑰装饰。畜生尚且如此,车与人何须再多赘言。车内,一位贵妇人斜倚在柔软的天鹅绒座椅上,白皙的左手懒洋洋地用羽毛扇扇着风。她的一头浅棕色长发盘在脑后,面孔被一张镶嵌碎钻的黑色丝绸半脸面具遮挡。每当有人问及面具,她总会用带着些许怅然的调侃语气说道:“我在守丧呢。”

马车经过街道,扬起一阵淡黄色的烟云,径直驶向卡德斯街南方——再往前去一些就是马耳他河河畔。这附近不如早先拥挤,零散地分布着几幢独栋建筑。马车在其中一栋停下,贵妇人踩着马凳下车,不待有人招呼便大步迈入房门,高喝了一声,“难道没人来迎接我吗!”

即便是房子的主人是个重病垂死的可怜人,听了这喊声也会即刻清醒过来,它比乐器更清亮,其中还显露出可怕的侵略欲望。没过多久,就听到上方传来脚步声,房子的主人快步走下楼梯。她穿着一件松松垮垮的衬衫,绿色长发绑成一个潦草的低马尾,愕然地看着不请自来的客人。

“请问您……”

“您还要问我?”贵妇人将扇子利落地一收,“难道前几日我没给您寄过前来拜访的信函吗?”

“信函?”

“正是。”贵妇轻蔑地将客厅扫视一圈,“瞧瞧您这儿到处都是没收拾好的书卷和草稿,您让我在哪儿落脚呢?”她不快地哼了一声,“不怪睦小姐将我的信忘到了脑后。”

她说话的语气简直像自己才是这栋房子的主人,而对方不过是个寄人篱下的食客。睦咬了咬下唇,她对社交向来兴致淡薄,也许真是自己有错在先。

“很抱歉,请给我一点时间。”

“希望这‘时间’不会太长。”

睦匆匆收拾了周围散落的书卷,忙不迭地将来客请到了二楼的书房,找来一个还算干净的杯子沏了茶。客人纡尊降贵地闻了闻味道,随后冷淡将杯子推到了一边。她没告诉睦她的姓名,只让睦称呼她为‘子爵’。“毕竟如今这世上不管是权力还是圣洁都能够用钱买到。”女子爵嘲讽似的评论着,又将扇骨重重一敲,总算切入正题,“您的墨水准备得怎么样了?”

反问一句“墨水?”会显得很蠢,于是睦选择了另一种更糟糕的应对方式——沉默。然而半晌过后,她终究还是在客人严厉的逼视中屈服了,嗫嚅着说了句“我记不清了”。

“您的记忆可真是跟条过于肥胖的蛇一样,得从洞口一节一节地拽出来。”女子爵讥笑道,“您仔细回想一下,前几日您种出的蓝玫瑰成了贵族沙龙上的明星,而我从中嗅到商机,与您恳谈了一番,还付了您一百皮斯托尔的定金。”她说罢猛地起身,在书房中来回踱步,华美的裙裾亦随之前后摇摆,“我要您做的是一种彩色的墨水,跟您培育出的蓝玫瑰是同种逻辑。男性偏好红色、赭色,蓝色和金色则在小姐们的团体中流行,总之什么颜色都得有,而且得量身定制,专门售卖给在宫廷得宠的贵族……怎么样,您有印象了吗?”

说有印象就是撒谎了,可是睦一想到或许有袋沉重的钱币曾落在书桌上,每一托敏重量都昭示着她言而无信的恶名,不由得出了一身冷汗。好在睦私下确实有制作墨水的兴趣,她赶紧取了一小瓶过来——当然,这只是瓶普通的黑墨水。女子爵起先不太高兴,但拿起羽毛笔试着写了几行后,她的眉头舒展开来。

“非常不错!这样的品质就算放眼整个西班牙也是罕有的,太棒了,睦小姐,您就按照自己的步调来。我再另外付您一百皮斯托尔,原材料方面有麻烦尽管带口信给我。下个月二十五号再来拜访的时候您至少得给我看五种颜色。记得多做一些,我已经收到不少预订单。”

说罢她毫不拖泥带水地起身回程,睦站在窗前愣愣地注视着马车消失在街角,仍未从清晨的冲击中回过神来。她是个离群索居的人,平时的爱好不外是种些果蔬,做几个不入流的手工艺品,很久之前某个蓝发友人出于好心,曾提议帮她在国王的宫廷里谋份闲职。睦视之如洪水猛兽,断然拒绝了,如今她已在远离教区的卡德斯南巷默默无闻地住了三年之久,从没人到访,更别提从天而降这样一份超出想象的生意。有那么一会,她对那株心血来潮栽培的蓝玫瑰感到懊恼:虽说都是给物品上色,花和墨水却是两个全然不同的概念,这是个了不得的麻烦。

回到书房时睦也忍不住像方才离开的女子爵一样踱起步来,装着钱币的布袋放在桌上,旁边落下一方白色丝绸手帕,大概是女子爵忘在这儿的。睦拿起看了看,手帕一角有金线刺绣,是卡斯蒂利亚语中的字母“ſ”,织料散发出丁香跟苦橙的香味。睦鬼使神差地将它收进袖口,若有所思地拿起那袋金币。

袋子很沉,一百枚皮斯托尔能买到一匹顶级的战马,而金钱的马往往比肉身的马走得更长久——不过对睦来说,能把她带去附近的书店逛几圈也算是不错了。她草率地吃过几口午饭,鼓起勇气走进了十字大道拐角那家著名的奥克雷书店——这里颇受社交界的名士欢迎,曾多次举办读书沙龙(会员制)。睦艰难地在作家和贵族们热烈的讨论中寻找着自己需要的东西。那些关于法律、社交、新建成剧院的话题好似出膛的炮弹般追着睦打。等到终于在角落里找到关于颜料和制墨的书籍,她早已是满头大汗。睦付清钱,疲惫地带着书回到卡德斯街,家里却有另一个惊喜在等着她:门口停着一辆陌生的马车。一个绑围裙的女人站在台阶上,正指挥车夫们将一个又一个的木箱搬进客厅。睦愣了会,一瞬间以为是女子爵去而复返,但后者的马车明显要奢华许多。她快步上前,有点结巴地询问对方是谁,为什么要往她家里搬这些东西。那人朝她鞠了一躬,很是得体地回应到。

“我是子爵派来照顾您的,箱子里都是制墨用的东西……别担心,肯定能帮上您的忙。”此人有一头略微蜷曲的金棕色长发,脸上长着令人倍感亲切的雀斑,说起来话却颇为强势。‘照顾’一词令睦吓了一跳,她正想对此发表意见,对方却不给她半点机会,紧接着说道,“子爵告诉我您过得很邋遢(这未免说得太过分了,睦想),特地遣我来负责您的生活起居。您看看这客厅乱成什么样了?既然您为子爵做事,就是半只脚踏进了马德里的社交界,您的一言一行必然也会影响子爵的形象。贵族们的嘴可不饶人啊。”她一口气说完,转头带着笑意看向睦。那双蓝眼睛很明亮,瞳孔还泛着些许奇特的绿色光泽,“好了,我住哪里?”

睦噎得说不出话来。她僵硬地走进客厅,瞥到其中一个箱子里有阿拉伯树胶、绿矾,另一个则满满装着蓝铜矿与孔雀石。毕竟是拿人手短,实在不好多说什么,良久睦往上指了指。“二楼有空房。”

“真是棒极了。”

名为照顾,实则监视。新来的女仆以一种更胜女主人的气派侵入了睦的生活,她并非要帮助睦矫正原有的生活秩序,而是她就是新秩序本身。每天鸡啼前后,这位女仆会强硬地进入睦的卧室,将她从温暖的床上拽下来(睦自然是没有锁门的权利的),用严厉的口吻催她换好衣服,推她下楼吃早饭。随后又雷厉风行地回到二楼,除尘、清理,打开房门让新鲜空气流通进来,并热情地向睦为数不多的邻居道早安。中餐和晚餐也是类似逻辑,她规定睦必须在餐后外出十分钟保证基本的运动量,并在入住的第一天就扫荡了宅子里所有的抽屉和衣橱,从中收缴了不少好东西。“烟叶,还有酒,”女仆得意地晃晃手中的玻璃瓶,“您真是藏了不少‘违禁品’。这些戏票也暂时由我保管吧。”

她甚至改造了睦的卧室和书房,好腾出空间来放下那许多箱的玻璃器皿与制墨原料。几天后,一个订做的带耳大型陶土坛被谨慎地搬进睦的书房,以便应付大量的制墨需求。睦整天与矿石、媒染剂、大肚烧瓶打交道,既然没有其他娱乐,便不负女子爵所托过上了与清教徒无异的制墨匠生活。陶土坛里装满了墨水的溶剂,睦每天会花上至少三个小时搅拌它们。这些尚未完成的墨水有时闻起来像焦糖,令人食指大动,另一些时刻却散发出焦油和动物皮毛的腥臭味,熏得睦一直咳嗽。

制作墨水时她经常能听到那位女仆的脚步声,她在厨房里里外外地忙碌,与之相伴的一连串声音渐渐给了睦一种安心感。似乎生活本就该如此。不知何时开始,清晨研磨矿石之前睦会习惯性地往院子里看上一眼,她偶尔能看到那位女仆坐在板凳上边哼歌边清理鱼鳞。日出的第一缕曙光像水一样漫过了窗台,一缕热气从厨房半开的木门里飘出来,睦有种难以形容的失重感,仿佛一下子踩空了几级台阶。

下午两点女仆通常会送来一小杯玫瑰利口酒或巧克力,也有几次,她会毫无预兆地推门进来,大声地宣布晚上吃烤乳鸽和鳟鱼蔬菜汤。

“哎呀,您有什么意见吗?”女仆似乎对她的反应不太满意,“我保证鳟鱼是新鲜的”

“不,我只是有点吓到了。”睦辩解到。

“这么听来反倒是我的问题了,”女仆交叠双臂看着她,“我至少敲了三次门,您却毫无反应。我只能选择直接进来,万一您在这个大墨坛子里淹死了呢。”

“……我很抱歉。”

“不必道歉,我就当作您对今晚的菜单没意见了。”

“好的。 ”

她正要离开,又转身回来,在睦身边亲昵地坐下,紧挨着她的身侧。睦能感觉到她大腿的触感。“您真该看看自己的模样。”女仆在她耳边说,呼吸几乎落在她的脖子上,“您的衬衫和脸都沾上了墨水。子爵一定会为您的这份用心高兴,但这样可没法见人。”她说着从怀里拿出亚麻手帕擦了擦睦的脸,和女子爵那无时不刻不在昭显存在感的苦橙气味相比,这方手帕闻着更温和舒适,会是茉莉花香吗?

“……我自己也行。”

“别说傻话,这儿又没有镜子,您一个人没办法的。”

女仆又坐得更近了些,还抬手搂住了睦的肩膀。睦不敢轻举妄动,因为她清楚地知道只要一转身两人的鼻尖就会紧贴在一起……说到鼻尖就会想到嘴唇,睦艰难地做了个吞咽的动作,紧张感让她觉得皮肤刺痒。女仆把这反应看在眼里,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今天用过晚饭后她果然来了睦的卧室,睦当时正在翻看那本制墨大全,她已成功制作出了红色、蓝色、绿色和紫色的墨水,只差一点就能向女子爵交差了。剩下的那一种她打算往黄色的方向研究,可以用姜黄,但也许成熟的浆果也能派上用场,先用碱液提取出色素,接着让它们固着在白垩粉上,最后以阿拉伯树胶调和。她越想越觉得可行,在纸上飞快地写了几个公设,琢磨着用量。这时女仆走了进来,“我都敲了好几次门了,”她带着几分埋怨说道,身上只穿了睡衣,“您想不想去擦一下身体呢,我是说,既然您身上都是那些该死的墨水的气味。”

睦认为这并无必要,但还是决定乖乖按对方说的做,因为她不太擅长与这位女仆小姐相处。可是回来后,对方非但没如她所愿回房,反而变本加厉地坐上了她的床,正在翻她的笔记本。“我完全看不懂这些符号,但您想必就是借着它们做出如此美丽的墨水的。”她朝睦眨眨眼,“您愿不愿意屈尊为我解释一下,好让我这样的人也能听明白。”

她不想解释,但女仆正冲着她笑。“怎么了,请到这边来,这难道不是您的床吗?”她的这种“自知之明”有时简直令人恨得牙痒。睦浑身僵硬地来到床边,拿起了那本满是草稿的笔记。“没错,就是这儿。这是什么算式呢?”她仿若无事地把手放在睦大腿上,摩挲起她的胯骨来,手指的动作仿佛在演奏竖琴。“还有这儿,您也说明一下吧……”她撩起睦的睡衣,那只撒旦的手现在移动到了肋骨附近,“这些符号实在是非常神秘,就和您本人一样。”

睦记不得自己是怎么回答的,她发了会呆,等回过神烛火居然已经熄灭了,而她的手正撑在女仆身体两侧,笔直地注视着对方蓝色的眼睛。皱巴巴的睡衣落在枕头旁边,它怎么会到哪儿去的?像是要驱散她脑海中这些无益的疑问,女仆朝她吹了口气,同时右手向下轻巧地一拉,扯下了她用来绑马尾的缎带。睦的浅绿色头发一下子全部披散下来,失重感再次出现,睦忽然觉得别的什么事情都无所谓了。

“其实我是清楚的,您真正喜欢的是女子爵,就算此刻也想着她,对吗?”

“不,我……”

“多说无益,我可不是要责备您,就算您在跟我做这种事的时候还思念着另一个女人。”女仆竖起一根手指,“我当然明白我跟女子爵有很大的差别,但只有一点我们是一样的,您知道吗?”睦摇摇头,女仆则神秘地笑了笑。她搂住睦的脖子,将睦拽到身边,手心贴着她的锁骨,“女子爵仍在丧期中,而我很久之前也失去了伴侣,也就是说,”她不怀好意地停顿了片刻,“我们都是在守寡的女人。”

对她这番独白,睦只报以漫长的沉默。女仆倒也不介意,她温柔地抚摸睦的身体,手掌在胸口多停留了几刻,“您的皮肤在我见过的人中是最完美的,不过……”她在睦身上趴了会才继续说道,“您为什么没有心跳声呢?”

“是你听错了。”睦冷淡地回答。

“那就当是这样吧。”女仆又笑了。

睦第二天是在正午的日光中醒来的,她躺在床上,完整地穿着睡衣,手边有一本压皱了的草稿本,上面记着还没写完的公设。兴许是睡得太久了,她觉得有些难受,扶着楼梯下楼去院子里洗了把脸。屋子里非常安静,只有她一个人的脚步声。她在餐桌上发现了半块没吃完的面包跟一碗凉透了的鱼汤。屋子的大门锁着,门外有一个男孩正奔走着剧院宣传,“国王剧场新戏上演!”他扯着变声期的公鸭嗓卖力地叫喊道。

睦烦心时经常会去剧院,并非喜欢看戏,而是因为在那整齐排列、被黑暗包围着的座位中能找到某种令人放松的孤独感。也许今天她可以再体验一次那种感觉。为了避开人潮,睦带上单筒望远镜提前两小时抵达了剧场。既然有钱,就买了高等级的贵族池座。当时的国王剧院正在经历一场丑陋的权力斗争,两位主管人的暗中角力差点让这出戏变成了一场笑话。睦当然不可能知道剧院的内幕,她只是散漫地看着,觉得剧本虽然破绽百出,演员倒是算得上敬业。

“我本来应该死去,这固然令人绝望。而您的所作所为竟还能将我置于更糟糕的境地!看看您所造成的一切吧,如今我只有一个要求,请您离开我,赋予我单独痛苦的权力。”

“您这是在对我下逐客令吗?要将我从您的生活中驱离?”

第三幕演到高潮的时候旁边有个戴礼帽的年轻贵族递来了一支烟卷,睦道了谢,接过来心不在焉地抽了几口。

“如果无法做到这点,至少请您跟我保持距离。还有您那些麻烦的朋友……”

然后戏一下子变得索然无味起来,于是睦提前离席,一回家就脱掉外套钻进了被子里,昏昏沉沉地睡了一晚。第二天吵醒她的是女子爵愤怒的脚步声,“天呐,您这儿怎么还是乱得像个猪圈?”女子爵小心地提着裙子走上二楼,难以置信地喊道,“我难道没有派一个女仆来帮你吗?”

“她走了。”睦睡眼惺忪地揉了揉眼睛。

“她临时有事回老家了。”女子爵纠正道,烦躁地瞪着还没起床的睦,“她只不过不在一天,卧室就乱成这个样子。而且我之前说过二十号会再来拜访一次,您就是这么迎接我的吗?”

“您说的是二十五号。”睦小声反驳道。

“二十号!”女子爵气得发疯。“快些去洗漱!您打算保持这副没体统的样子到什么时候?”

睦没有别的选择。等她换好衣服,女子爵的耐心也即将到达极限。她又是“啪”地一敲折扇,“您早先做的那些彩色墨水反响相当不错,尤其是蓝色的那一款,事实上,仓库里已经没多少存货了。我这次来是希望您能再多做一些——”

“我不想再为您做墨水了。”睦打断她的话。

女子爵挑起眉毛,“也许您嫌弃一百皮斯托尔太少。”

“不是的,”睦停顿一会,“我只是感觉您或许早已达成目的。”她看向女子爵,“新追加的订单不过是拿我取乐。”

“您这是在污蔑我了,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您比我更清楚。”睦在子爵身边坐下,托起前者的右手。女子爵戴了一双镂空的黑色丝绸蕾丝手套,睦专注地看着,试图从中捕捉到少许熟悉的痕迹,接着她俯下身,爱怜地吻了吻子爵的指节。

女子爵却不让她如意,她毫不留情地抄起扇子打向睦的脑袋,“您这是在做什么?难道是在撩拨我?对一个寡妇做这种事这可算不上是什么光彩的动作。”

“我有一个猜测,我会告诉您您是谁,也希望您能回答我一个问题。”

“哦?我是谁?真是个古怪的交换条件,您就说来听听吧!”

“我认为那名女仆就是您本人,”睦冷静地回应道,“您是位魔女,真名叫长崎素世。”

短暂的沉默,女子爵哈哈大笑起来,她重复地打开折扇又合拢,并未正面回答睦的问题。良久才开口说道,“就算是你说的这样吧,你又想问什么?”

“那些墨水是用来干什么的?”

“墨水是商品,商品的唯一用途就是换成金币。”女子爵用扇子朝厨房一指,“在说之前,先给我沏一杯红茶来,要用好的茶叶。”

睦照做了,茶水到位之后子爵总算开始讲述这个故事。在葡萄牙战争结束后归来的士兵中,女子爵首先讲道,有一个叫弗洛里达的骑士,他倾慕西多尼亚公爵的女儿已久,为此终日在她住所楼下演奏鲁特琴。可惜动人的音乐能流进公爵女儿的耳朵,却流不进她的心里。小西多尼亚以貌美而出名,追求者众多,然而她毫不在乎家世与财产,唯独关心追求者的才气。在如雪片般的众多来信中,唯有文采好的才有可能收到回复。骑士在巴黎上过大学,虽有诗才,寄出的信却被湮没在了许多千篇一律的白信封与黑墨水中。后来他不知从哪里打听到我,亲自上门,想要订做一款独一无二的墨水。我的墨水自然要价不菲,他出不起那么多钱。可是他家里有一件传家宝,是一块圣人身上的布料,据说是君士坦丁堡城破时他的先祖偶尔取得的。这位圣人来自东方,是祭司王约翰的大臣,追着一颗星星不远万里从印度来到了意大利。遗体穿着白大衣和绿色锦缎长裤,衣袖边缘缝了一排珍珠。其中有一颗是红色的,就是我手上这颗了。

说罢子爵取出一个镶嵌着宝石的盒子,那颗红色珍珠就放在天鹅绒软垫中间。子爵只给睦看了一眼就吝啬地收了回去,像是怕睦抢走一样。“这是第一颗回到我手里的。你过得比我想象中要好,但是想到你既然没有味觉,我辛辛苦苦做的鱼汤就浪费掉了,真是叫人生气。我不是贵族或女仆,你也不是活人,年轻时犯下的错误竟然要几百年后才来弥补。我要走了,小睦,这个年代里我们大概不会再见面了。”

她最后一次敲下扇子,身体随之变得模糊、透明,很快就像晨雾一般消散了。睦低头看向她坐过的地方,那里只有一张镶嵌碎钻的黑色丝绸半脸面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