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Seventh Victim》 人物设定存档

备注:和sunser的The WorldLines世界观联动的人物设定,和丧偶女同一样不定期修修补补更新。

Quill

“理解与了解并不等同。”

不知为何,没有人知晓她真正的名字。

性别:♀ 年龄:?? 职业:纪实作家 【服饰上参考了40~70年代战后欧美国家的女性服饰(钟形帽和大衣),为了做出有标志性的特征在帽子上加了浮夸的黑色蝴蝶结和一支羽毛。】 【因为是柴画风(?)所以是圆圆脸。也因为想弄出标志性特征加重另一只眼睛的下睫毛。】

Quill是一位纪实作家,为写下黑帮纪实文学曾潜伏入城市内势力较大的帮派进行取材,在脱身后出版该书,因为书中详细且真实地记录了一个帮派的运作过程和几起案件的犯罪过程而被追杀。也写过关于一起连环杀手案件的非虚构作品,通过成为该杀手唯一的会面对象并通过监狱一方的审核而了解到某些信息,揭露了连环杀人案的杀人犯杀害十余人但最后由于经费分配导致只有六起谋杀案被提出起诉的实情,也透露了公安机关的办案及分配经费的流程(此情节有原型并进行魔改)。在黑白两道都算吃得开,但并不会得到两边人的真正信赖:一方觉得她见钱眼开,喜欢靠侵犯他人隐私搏出位;另一方觉得她是虚伪的上层人。

虽然她看起来穿着很体面,但本身是出身于中下阶层家庭的人,姑且能在城市安身而不至于无法获得城市通行证,确实是靠着写书赚到了不少钱。早期靠着向市民小报供稿艳俗小说、三流恐怖小说和植入保健品广告的侦探小说维生,使用了许多不同的笔名,后来开始写纪实作品时才使用了“Quill”一名。

尽管她看上去是在通过出版揭露城市阴暗面的纪实文学进行某种呼吁,但她本人很清楚这些东西不能达到最初理想中的目的。就像“雅典人的民主终究是少数人的民主”一样,城市之外的兽人与虫氏族人极有可能没有机会接触到她的作品、没有足够的金钱购买她的作品、没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所以无法读懂和没有时间和精力去阅读完这样的作品,因为对他们来说生存本身已经十分困难。她知道自己的作品最终也只能停留在某个恒温层里面,无法下沉到底部。

但她并不觉得自己是出于正义的考量进行记录,她自己是因对现象产生兴趣想要探寻原因而她客观地记录事实,希望未来会有人针对现实本身发表看法或进行思考。而她也不会停止记录:她不把这一过程称之为“创作”,而是“记录”。

喜欢吃热腾腾的蛋挞(?)

Sed

“为了避免缠结的头发影响加热效果,我是在把头发剃干净后,才把他的头放进锅里。您有没有注意过剃光头发,留下茬子的头皮就像是乌青的草坪。”

“你是不是想说尸僵形成的斑点就像沼泽。David,这种内容我不会写进书里。既然你接受我成为你唯一的来访者的原因是我不会从道德审判或猎奇的角度去做记录,那也请你不要从这种角度进行叙述。”

Sebastiano·David 性别:♂ 年龄:33 职业:(前)文员

他说:你们可以叫我Sed。而在案件曝光之前,他深受周围人的喜爱,大多数人都称呼他为“Sed”。除去警方,只有Quill坚持以姓称呼对方。

或许能从他的面相中看出一点混血儿的影子,因为父母来自不同的地区。但这一点不那么重要。Sed在政府部门下属的某单位从事文员工作,所处理的是一些与就业相关的文件,也负责安排城市中的部分居民参与由政府部门拨款资助的再就业课程。据曾向Sed咨询再就业事项的人所说,Sed是一个十分亲切友善的人,且十分有耐心。部分女性也表示相比起某些其他在窗口后浑水摸鱼,甚至来上班时也不修边幅的男性职员来说,和他打交道真的是愉快得多。同事们也表示他十分热心肠,也很好相处,并且勤于学习,平常没有人来办理事务的时候就会看书。

在Quill(目前)不知情的情况下记住了一件与她相关的事情。当Quill为了调查一起“兽人杀死城中居民后遭同族人‘荣誉谋杀’”的案件,伪装成寡妇参加葬礼。当时Sed与自己的家人一起参加葬礼,他很快就看破了Quill的伪装,但没有说破。

Sed在儿时因家人的要求参加了“奇怪的仪式”,在那之后身上长出了非常奇怪的眼睛,主要表现为左眼异化成布满深红色藤蔓的圆形眼睛(而非常见的杏仁状),脖颈至胸口的位置有叶状的间隙眼,周围有细线状的纹路。借用这些眼睛,他可以看到一些正常人看不到的东西(比如死者意志的具象化,但这与魔物要作出区分,这是一些还未和其他物质相结合并成形的意志),也会对身边的危险有敏锐的直觉。但与此同时,当他动用这些力量时,需要牺牲某些东西作为代价(俗称掉san)。但是杀人的行为和这样一种难以描述的异常无关,至少他是在很久以后才开始第一次杀人的。

虽然可以使用特殊的力量,但是Sed并不用这种力量杀人(而这样的力量其实也不具备直接杀死人的能力)。他一般会通过自己的直感选定“有趣的被害人”,在给予对方吃、住、温暖和一些对方所想要的东西后,就会将他们溺死或杀死。事实上他的体力并不优秀,也不具备很强的武力,所以你可以说他都是让人精神麻痹而杀人。目前为止警方得知他所杀死的几乎是城市下层居民和只能在城市外围游荡的兽人和虫氏族人,初步认定他是因这类群体的失踪与死亡难以被人发现而如此选择,并不相信他那关于直觉的说法。

然而事实上他不会对警方说谎。他极其配合警方的调查,并如实提供了五处藏尸处和几位被害人的姓名,而他其实也确实是根据“对方是否有趣”来杀人的。

“尽管如此,我认为完全以‘是否有趣’来评价别人并不怎么好。这是一个很泛的概念,更不用说在现在这个社会上所谓‘有趣’的门槛太高了,很多人连碰到这个门槛的机会都没有。你听不懂少数人讲的俏皮话,于是你离这样的门槛就愈发的远,你无法融入一种又一种的人群里——我们把人群分开。只使用这样的词语评价别人是一种傲慢。”

“所以我会说:他确实有趣,有趣之处在于他对于音乐有自己的品味,他会用废旧机械零件做复古的、吟游诗人会用的竖琴。他长相丑陋,被圣母院拒之门外,但是他的心和他弹奏的音乐一样干净,而这就不在你们所说的‘有趣’之中。他能弹竖琴,但全凭直感;他不修边幅,邋里邋遢,进门时双脚上没有鞋,脚趾缝里还有黏糊糊的后厨污物。他是从垃圾桶里出来的。”

“所以在他洗完澡,顺便要把竖琴的外壳给擦拭一遍时,我把他的脑袋摁进了浴缸里。”

其实同意Quill的会面并让她为自己写纪实读物是为了之后用不可描述之物使她的纪实失去可信度,因为根据对方的文字他得出结论:她不是“愿意如实记录一切”,而是“不得不记录一切”。某种重量压迫在她的笔杆上,让她必须如实写下。而这么一种重量和他所承受的不可名状之物的重量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等到对方和自己会面一段时间后,会让对方看到自己左眼和脖颈的真实模样(应该是唯一一个穿高领囚服的囚犯),(划线)很有可能把眼珠子抠下来在她面前耍(划线)。

对于Quill的看法和大多数人想法不一样。其他人要么觉得Quill是骗子,要么觉得她是真相的见证者和记录者。但在他眼里Quill是真相的奴隶,摧毁这样的一个人是十分有趣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