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佑阖家幸福》
Fate/Grand Order
阿尔托莉雅x摩根勒菲
我对亚瑟王传说的无奈、了解和厌恶都源自同一件事。十二岁的春季,考试周某一天,班主任坏查理带来一个噩耗:班上每个学生必须交一篇不少于600单词的作文。我听完这句话,立刻把脸埋进臂弯,我不爱写字,何况作文让人想到小说,小说又让人跳跃到一些与亚瑟王有关的不愉快事件。而坏查理,他从我们脸上寻找不满的模样像极了老鹰找草丛里的兔子,也怪上天不公,让这种人总能找到他要的,谁让我们只有十二岁,还不能很好地控制表情呢。果然放学时分,坏查理把我叫到走廊上。“莫德雷德,”他问,“你打算怎么写作文?”
我回嘴的态度很不客气:“你说呢?”
坏查理的笑容更大,声音也拔高不少。“看来咱们又要有亚瑟王小说看了!”他脖子上的橘色波点领结比万圣节南瓜更耀眼,配上一口白牙,令他像个小丑,“莫德雷德,你真的敢把你母亲写进作文吗?”
我没吭声。我敢不做作业、逃学、半夜一个人走小道,可坏查理知道,我不敢写我母亲。圣母玛利亚也是处女受孕,我母亲却只会被叫做巫女、疯女人、吉普赛娘们(哪怕她不是)。大家都把她当一个笑话,久而久之,我也跟着抬不起头,不敢把她写进作文。坏查理的白牙像一条咬在心口的蛞蝓,让我又痛又恶心。
晚上回家,我甚至没敢和她说话,偷偷钻到屋里,气愤地咬着铅笔屁股写那篇作文。
我讨厌作文和亚瑟王小说,换句话说,也讨厌母亲、讨厌自己。
母亲摩根有一对堪比坦桑石的蓝眼睛,她及腰的金发在鬓角编了辫子,偶尔盘起,像个古典贵妇。她常穿黑裙,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命运这样要求,生来就该如此”。据说她生来就该当一个女巫,为此还自学了药品学,也不知毕业了没。 我六岁那年秋天,摩根出现在天主教福利院门外。据说我是她几年前不小心生下,寄养在这儿的孩子,现在她定居布莱顿,来接我回家。摩根造访,院长甚至没有亲自出面,而是请几个帮工送我们。我第一次看见大人们惧怕某种东西,他们怕她,我这个半途出现的母亲,比肺癌、龙卷风和没有暖气的屋子更吓人。她把我带到一辆名叫东斯坦利恩的白色旧车旁,我与行李被塞进后排,她则坐上驾驶座,跟着我就知道了为什么那些人怕她。 我们驶回布莱顿,一路上,仪表盘纹丝不动,摩根两手抱胸坐在前排,困惑地皱着眉头,嘴里嘟弄些似是而非的话。我们还在一家超市门口停下买食材,那晚她给我接风洗尘,做了芝士烤土豆、蘑菇和牛奶布丁。 饭桌上,她为自己辩白:她并非故意抛弃我,只是事情太过突然,她还没有准备好成为一个母亲,我就像一道闪电,一个快递包裹,突然砸在她头顶,那时她连工作都没稳定下来!不过现在好多了,她在二楼给我布置了一张小床,我可以睡在那儿,以后她就是我的母亲。不仅如此,她压根不会开车,驾驶过程如我所见。 出于防备,我没有追问,她无奈地亲亲我,奖励我一个苹果。我睡在二楼杂物间的小床上,房间很小,有木柴的气味,但我个子也还小,刚刚好。 每周末,摩根都到伦敦市中心表演魔术。人们看了演出会付给她钱,她用那个养家,有些拮据,但尚能生活。此外,每个月我们都会收到一些不知谁送来的礼物,摩根总说那是亚瑟的心意,她非要说,我只能听着。 照福利院的规矩,我在社区里有个名额,每月第一天都有一个老头来给我送礼物。他可能把我误认为了男孩儿,给我的全是些打打杀杀的便宜货。摩根和我一起打开那个纸箱,表情有些恼火。 “这是给领养来的孩子的东西!”她不满地嚷嚷,“你来自福利院,可不是养子,你本来就是我的孩子,明白吗?” 话虽如此,我们也没有闲钱买玩具,她当然不会真扔了那个箱子。 跟着,我们看见一把插在正中的金色塑料宝剑,这令摩根两眼放光。她抽出它,郑重万分地交到我手中。“与你多相衬啊。瞧瞧它……莫德雷德,”她为这个名字所蛊惑,喃喃念叨起来,“……多好听,莫德雷德,你听!我是摩根,摩——根。我们天生就该是一家人。” 一年后,我从给福利儿童的旧书中读到一些故事,立刻明白人们为什么用怜悯又疏远的眼神看我们。摩根毫无疑问是个女巫,假如只是这样,我们是英国人,倒也没什么。可她满心相信自己是亚瑟王的姐姐,花六十磅从一家旧货店买来一只老得让人不敢碰的金杯,清洗干净放在书架最上排,只因为“感觉到里面有亚瑟王的气息”,觉得那能吸引传奇人物到我们家来。我下楼喝水,顺道欣赏所谓的圣杯。它让我想到自己,也许我跟它一样,只是她证明“摩根勒菲”身份的一个招牌。莫德雷德是摩根的孩子,大部分书上都这么写,而我是莫德雷德,她是摩根,同样刚刚好。 弄明白这一点后,我便不再像起初那么爱她了——我才七岁,还是需要被拥抱亲吻、睡前喝热牛奶的年纪。无论摩根如何表演从箱子里变出鲜花,让鸽子盘旋跳舞,我都不再爱她,不再爱她准备的鸡腿大餐和她特意收拾出的小房间。我开始逃学,每晚玩得脏兮兮才回家。她打过骂过我,放声大哭过,一切依旧没有好转。我是初次做别人孩子,她二十七岁未婚,也是第一次当母亲。 我把这些内容写到纸上,冷笑着想:多么稀奇的母亲啊,即便是坏查理看了也会瞠目结舌。假如他过分惊讶,口水可能会滴在那只橘色波点大领结上。
然后我要写我的父亲。这是个空白,虚位以待。摩根也在乎这点,她坚持己见,跟叫亚瑟或者阿尔托莉雅(一个变体,似乎是亚瑟的女名)的人约会许多次。叫亚瑟的英国人数不胜数,其中不乏有钱漂亮的金发男人,摩根乐于跟他们见面。有时周末,她穿最贵的黑色长裙,带着鸽子、手提箱和巫婆帽出门,亚瑟们在霍尼曼博物馆写有巨大“H”的玻璃门前等她,她也暂时忘掉她女巫的身份,吃顿好菜,喝点红酒。不过,无论前期如何理想,他们都会在听说她从事魔术表演,家里还有个十二岁孩子时落荒而逃。 不舍弃我们的只有一只金毛猫。我常在离家一条街的地方遇见它,阳光下,它的皮毛比镀金餐盘更耀眼,眼眶里嵌着一对祖母绿。先前说过,自从我到来,家里每个月都能收到些不知出处的礼物,有时是装在布袋里的小额钞票,有时是两袋干酪面包。我猜那是它带来的,为此还被同学们偷偷嘲笑。人们不相信猫会送礼物,正如他们不相信女巫能用魔法控制汽车,可我从那只猫眼里看出了常人身上没有的东西,它看着我的时候,犹如一个人类看着我。 摩根不是个好母亲,猫也不会是好父亲。我不能对一只猫要求太多,因而从不过问它白天的忙碌。自从我开始逃学,它便频繁地出现在我面前。我攒钱买汉堡喂它,求它陪我在草坪上玩塑料剑。这把玩具对一个七岁孩子而言太过寒碜,可只要它看着,我总能玩出一些乐趣。以陪伴的角度来说,它足够当我父亲。 根据摩根的择偶标准,它应该叫亚瑟猫或阿尔托莉猫。它不喜欢摩根,从不在她面前出现。好几次摩根从伦敦约会回来,它都在对面屋顶上静静趴着。我从杂物间的小窗看见它时,它也会看着我,闪烁的翡翠之眼隔着一条马路与我相会。月亮悬在高处,把它的光辉轮廓映成白金色,无论我怎么挥手,它都不过来,却也不离开。翌日清晨我出门取牛奶报纸,它的尾巴从墙后探出,轻晃一下,悄然离去。 摩根不在家,它钻进窗口打量我们有限的室内空间。它巡视整间屋子,姿态颇为高雅,那让我感到我是对的,它是个真正的父亲。家里的陈旧摆设因为它的到来而闪光,我们看报纸、电视和亚瑟王书籍(它喵了好几声,又变成不感兴趣的样子),看那把插在雨伞桶里的塑料宝剑。它认得它,嗅了嗅,叫唤两声。 “这是圣剑,一下就能砍死小偷和强盗,所以我把它放在这里。”我骄傲地说。 猫越过我看向书架上那只老旧的杯子。我和它都够不着,没办法取下来,只能隔空点评一下。 “它旧得连酸黄瓜都不能装!”我没好气地说。 猫点点头表示同意。 “你不喜欢我妈,”我问它,“她疯疯癫癫。” 猫摆摆尾巴,回到桌上啃我为它准备的牛肉汉堡。镇上没人肯给我做无盐的牛肉汉堡,这还是恳求摩根做的。她一脸难以置信,不过没有拒绝。 “就算你代替她去开家长会,我的生活也不会比现在糟糕。”我说。 它跳到窗台上,停顿了一会儿,那让它惊人地像个正在斟酌的人类,随后给我一脚,在脸颊上留下肉垫印记。 不知它是想让我尊重母亲还是尊重它,又或者猫不想给人开家长会。我本不该把它写在纸上,仍是写了。反正我没有父亲,同类取最优,就当它是。
这篇写在撕下的纸上的作文最终没能交出去,它夹在我的字典里,一直留着。直到我把字典落在图书馆为止,没人知道我的父母是什么。在我心中这再好不过——即使亚瑟王复活,再找到一次誓约之剑,也比找到我的秘密简单得多。我的父母神秘莫测,不可言说。
次年夏天,接连的闷热烤化了布莱顿人的良知。那篇作文宛如一阵狂风,刹那席卷整个小镇。一夜之间,所有人都谈论我的父母,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有一个女巫母亲和一只猫父亲,非常可笑。他们甚至偷偷谈论它可能不是公猫,青少年不懂得分辨猫的性别。总之,我和我的父母沦为笑柄。
人们聚集到我家门口,对摩根忙碌的身影指指点点。一个矮胖捣蛋鬼把跳跳糖和蓖麻油倒到她刚炖的番茄汤里,被抓了现行。她揪着那个小孩出来,邻里一拥而上,期待已久似的不断询问:你是女巫摩根?噢!女巫!
摩根无言地看着他们,然后找我。我躲在人群一角,不愿面对这个烂摊子,但她眼睛何等尖利,立刻把我找出来拖回家里。
她焦虑的模样与任何二十八岁女人都无不同,一瞬间,我在她眼里看见了我——“我”,不是莫德雷德,不是亚瑟王和她的不切实际的孩子,就只是我,一个十三岁小孩。这意味着她动摇了。
她看我的眼神一变再变,应该是猜到我把一切走漏出去,又不知该从哪里开始斥责。我们静坐长桌两头,任凭人群在窗外窥视,我甚至觉得她会因此而悔改,假如能够实现,不失为一件好事,要是我能因此拥有正常母亲,受点嘲笑也行。
摩根看看我,又看看放在墙角的那把金色塑料宝剑。那是把依据儿童文学书籍制成的誓约胜利之剑,剑身花纹粗制滥造,轻得吓人,表面涂料已变得斑驳。六岁到九岁,我都跟它在一块儿。而她看着它,硬是从里头看出了不存在的特别含义,垮下的肩膀再次抬起。
轻轻地,她问我:“那只猫在哪儿?”
我猛地踢了餐桌一脚,夺门而出。
摩根在我身后大叫:回来!无数人跟着起哄:用魔法!用魔法把那小鬼抓回来!她甚至不分场合听信他们的鬼话,当场就有一股力气抓向我,越过皮肉抓着我的脊椎,打定主意要把我拖回去。我自然不从,像受伤的狮子一样挣扎咆哮,大叫救命,最后还是摩根先看不下去,放开了我。我得到自由,一头扎进树丛消失在小径尽头。而最不幸的莫过于这些在外人看来都是表演,魔术师的孩子跟魔术师一样擅长伪装,除了我们,谁都不知道确实有一个女巫在抓她的孩子。
我是个十三岁的傻瓜,粗心到胆敢弄丢字典。学生、老师和邻居哪会替我保守秘密?我们这些贫穷又不合群的怪人早就是他人眼中钉了。单论这点,猫都比人友好。我随即想到那只亚瑟猫(或者阿尔托莉雅猫),它替我保守了秘密,在我看来,它是爱我的。如果此时此刻要选一个肩膀依靠,我会拥抱它。
我失去方向,不知所措,只得游荡在布莱顿街头,沿鹅卵石密布的街道一直走到海边。夕阳躲在海水另一侧,遥遥嘲笑着我和这座城市,如同一道符文,点亮了我对那些传说的憎恨——这血红的太阳是否来自格拉斯顿伯里?是否也照耀过亚瑟王的盔甲?海水推上岸的贝壳是否都在海里存在一千年以上,见证过出征罗马的船只?盎格鲁撒克逊人(那时我还不能拼出这个词)从哪儿来,要不干脆再来一次,把布莱顿彻底征服,这样摩根还能派上用处,作为女巫,她能建立功勋获得封赏,我也可以做贵族的孩子。
对,就该这样,就这样!我咆哮着,往海里扔石头。
一些正在裸泳的游客被我吓得衣服都顾不上拿,径直逃回车里。我笑得肚子疼,在沙滩上打滚。白沙漏进衣领,瘙痒万分,我也像存在了一千年的贝壳,轻易滑进水里。
柔软温热的海水驮着我往夕阳涌去。格拉斯顿伯里当然不在那里,可我坚持认为我要到亚瑟王身边去,我那死后也不让人幸福的“父亲”就在格拉斯顿伯里等着。闭上双眼,甚至能幻听到摩根的歌声。
无数个夜晚,她在厨房里这样唱道:苦难推着我出海,去往幸福,去往幸福……
梦里我大哭一场,醒来时身处家中,盖着三层毯子和一条棉被。只有这天,我觉得摩根还有点母亲样子,一定是她把我带回去,顺便教训了看热闹的人。那些人不再来我们家,有时在街头遇见,都会刻意绕开我。
我对摩根说:“我又给你添麻烦了。”
摩根仍旧在煮番茄汤。
“你就是个麻烦,但你是莫德雷德,我是摩根,能怎么办。”她说。
恼火之余,我莫名感到幸福。据说她向圣杯乞求要回我,跟着我便回家去,听话至极。圣杯(旧得不能再旧了)像一位兼职送子鸟的圣诞老人,把我送还给摩根。它在今天是个宝贝,未来也是。
隔天,我们去了趟伦敦。作为一名母亲兼亚瑟王家眷,摩根总算想起来该带我这个亚瑟王嫡子见见世面。我们坐上火车,随大批返程游客一起前往伦敦市区。她带我看她平时表演的场所,一口喷泉,还有霍尼曼博物馆,她常去的那间。我在门口读介绍牌,有些词不认识,依稀能看出来,里头收藏着一些古不列颠文物。
介绍上还说,这件博物馆收藏了许多纸浆制成的人鱼雕塑。我想到一则过于闻名而被人们刻意忽略的童话,摩根发起疯来跟那条人鱼没什么区别,这间博物馆既有她的纸质同类,又有来自古不列颠的陈列,确实能算是女巫梦想之地。
我们走过那些放着文物的玻璃柜,摩根看了好一会儿。“这里头只有一把骨梳是真货。”她说。而我忙着看其他东西,连骨梳是什么都没听进去。
回家前,我站在门边仰望那扇写着巨大H的玻璃门。博物馆即将闭馆,几个装修工人正在给墙壁装新海报。摩根到小店里买了杯热可可,一阵风吹过,她的头发也沾着一些,用一个响指小魔法处理干净了。我在门口台阶坐下,招呼她过来休息,就在我们头顶,那张海报徐徐升成一面旗帜,用精美的花体写着:亚瑟王遗物展。
几个单词飞快捕获了摩根的视线,她震惊了好一会儿,回到售票处,指着海报上的展品图质问:“刚才怎么没有这些?!”
售票员温和地回答:“是新文物,夫人,我们开展前一周才收到东西。”
伦敦人不认识她,只以为是个狂热亚瑟王爱好者,在英国这样的人比比皆是。
摩根颤抖着,再三确认他们的展品内容。回去路上,她一直悄声说:“都是真货,千真万确。”
我又有点烦她了,忍不住问:“你怎么知道?”
“我见过,我能看见。”她刻意压低的声音被轮轴滚动的响声盖过。
那是我第一次思考上帝让我来到她身边的意义。假如母亲是个普通疯子,我势必要负起看管她的责任,可如果母亲只是想找回父亲,身为孩子我又有什么立场说不?一个被人嘲笑了好些年的疯女人,假使她只是为了爱,还有谁能说她的不是呢。
第二周中间那天,摩根取下架子上那口圣杯擦洗干净,小心地包了三层垫纸,装在她最贵的轻奢手袋里。我们又去了趟博物馆,她把那个杯子拿给负责人,表示要捐出它,作为条件,他们必须把它放进亚瑟王遗物展。
一个西装背头黑发男人用跟他鼻梁差不多尖的尖锐眼神回绝了她。还有三天就是展览,谁也没时间送它去做鉴定。但摩根坚决不从,说是能为他演示圣杯的神力。任凭工作人员劝说,她都不肯让步,伴随一声呼啸,那只杯子喷出比面包炉厉害十倍的火焰,更有甚者,她还从杯子里倒出了至少500毫升红酒。西装男人拿着那口杯子翻来覆去地看,里头自然没有机关,女巫可不是魔术师,不需要什么机关。
结果是他妥协了,还会亲自开车送圣杯去鉴定中心。
我们在伦敦住了一晚,酒店价格惊人,摩根毫不计较,她很开心,脸上洋溢着少女似的雀跃。我跟着她到快餐店吃汉堡,很不幸,没有摩根亲手做的好吃。
这儿鸽子很多,总是打扰我进餐。我第一次后悔没有把塑料胜利之剑带在身边,要知道它在的时候,飞禽走兽都不会靠近我们家,除了那只父亲。
令人惊讶的是,这件事过早地引来了大批关注。一个记者把圣杯的再现写进了当天晚报,再一次,英国人被亚瑟王风潮席卷,它是新时代流感病毒,侵略每一个报纸前的人。许多人聚在馆外只为看一眼圣杯,应越来越多媒体要求,博物馆方面不得不召开现场会议来交代鉴定结果,这也意味着,如果它是假货,全英国都会知道我母亲是个疯子。
何况她还叫摩根,人们一看到这个名字就开始笑。这很不妙,可惜只要事关亚瑟王人们就会失去冷静,全世界恐怕只有我一个想回家的人。
得知发布会就在当天下午召开,我的意大利面顿时失去吸引力。望着摩根脸上幸福又腼腆的笑容,我机械地进食,味同嚼蜡。
孩子的直觉很准,不好的事情就要来了。
专家匆匆赶来,只说了一句话:是赝品。 六盏礼堂射灯照着他和他对面的摩根。 赝品,他说。 我一点都不意外。可它怎么能是假货?它和我、和摩根都一样,我们怎么能是假货? “非常抱歉,它就只是一个年代久远的普通金属器皿,有至少三百年历史,却不是圣杯。”专家这样说道,“圣杯理应装过耶稣的血,而这一只没有任何血迹反应。” 我差点跳起来问他:谁知道耶稣的血是什么样?!你检测红酒不好吗? 摩根拦住了我。她的神情十分平静,好像早就知道这些俗人不能理解圣杯的美好似的。 她和善地告诉他:“这只金杯确实是圣杯,我们用它许下过很多愿望。圣餐结束后,阿里玛西亚的约瑟夫把它带到古不列颠,它在那里失去下落,实不相瞒,是被一只鹰带去了日德兰半岛,萨克逊人与罗马人正是借它力量来到我们的土地。最终,圣洁的加拉哈德找回了它。” 专家好脾气地问:“你从哪里得到它?” “旧货店。”摩根说。 人群爆发出大笑声,很失礼,可没有任何人出来阻止。那个往汤里撒跳跳糖的矮胖鬼带着他父母站在台下,大声指责摩根是巫婆。 专家中肯地反驳她:“加拉哈德得到的圣杯怎么会出现在旧货店?它应该被收藏在大英博物馆。” “王朝覆灭了,谁都不能保证。”摩根垂下眼,“这确实是圣杯,我只希望它能回到最值得拥有它的人身边。亚瑟王多次错过它,不能再错过这一次。” “巫婆!”矮胖鬼尖叫。他母亲用更高的分贝盖过他:“她是疯子!” 更多人嚷嚷起来,整齐划一地大叫:“巫婆!给假新闻道歉!” 我坐在聚光灯外的地方,不明白摩根为什么要为她的出生感到羞耻。即便她是个疯子,也没有做什么十恶不赦的事。可她真的露出了后悔之色,不知是为什么忏悔。 “我正在付出代价,”摩根说,“如果不是这样,我不会作为女巫生在今天。” 一听说她自称是为寻找亚瑟王而转生的女巫,哄笑声险些冲破房顶。台下为圣杯而来的人只在乎圣杯,他们都愿意相信石中剑和湖中妖精。他们正是另一个、十个、一百个摩根,盲信着不切实际的传说,只有我知道那是错的。 我加速助跑,以一个精彩的大跳跃动作夺走杯子。专家和摩根同时惊叫起来:“你要做什么?” “让你清醒!”我大声咆哮,把十三年积下的怨气一吐而出,“你不该来这里!” 摩根湛蓝的瞳孔里映着我。听她说,我和亚瑟王长得很像,只要看见我,就像是看见了那个人。我在她眼中看见自己,愤怒地燃烧着,如一捧将熄的篝火。本该发火的她则意外平静,苍白脸孔上挂着苦笑。 “我说的都是实话。”摩根说,“我没疯,把圣杯还给我,莫德雷德。” 她向我伸出手来,声音充满压迫力。场馆内所有的喇叭都与她共鸣,发出巨大声响:把圣杯还给我,莫德雷德。 交出圣杯,莫德雷德。 莫德雷德! 难以形容的高压在脑海中炸开,我双手颤抖,几乎拿不住杯子。我想到一些不好的事,巫婆被绑起来用火烧死,违背誓言的骑士被长枪扎死……我从未看过这些场面,仍止不住想象。这里满是敌人,而莫德雷德是个名不副实的骑士,我如此懦弱渺小,连母亲都保护不了。 可如果我有父亲,我又一次想,如果父亲在这里,我们又怎么会吃这种苦头。 突然地,礼堂外传来一声嘶鸣。人们整齐地回头,却发现来者仅仅是一只猫。它站在窗户前,挡去了一部分太阳。闪电一般,它窜向我,抢在摩根碰到我之前撞进这只杯子。那一下充满力道,像一把长枪狠狠刺在腹部,撞得我狠狠摔倒。 脆响声,我听见了,想必是屁股骨折的声音。可我还没来得及叫疼,所有人都愣在原地。美杜莎来过,用个小把戏石化了他们——是我干的把戏,亦或我就是那个把戏——我打破了圣杯。 摩根脸色惨白,坦桑石般的蓝眼睛涌出凶光。她可能真有一刹那想杀了我,没过几秒便后悔了,高举的手重重落下。我喊了一声妈妈,她跪下来抱住我,颤抖的嘴唇里传不出半点声音。 圣杯碎了,碎片边缘露出一截织物。它厚厚的两层金属之间藏着一个极薄极小的夹层,秘密就在里头,与它的年龄一样大。
最终,人们从碎杯子的夹层里找到一张肖像画。蓝色披风,金色王冠,毫无疑问,古老的它属于亚瑟王。这幅画一经核实,立刻被修复成更完好的画作,依母亲所愿,捐赠者一栏署名为“摩根勒菲”。 今年之前,亚瑟王存在与否都是个谜,可今年年头开始,亚瑟王的遗物争先恐后被发掘出来,简直就像亚瑟王本人复活了,指点着凡人寻找它们。这幅画更是个中代表,作者不详,保存手法不详,还有专家认证长达千年的历史为它增添神秘色彩。霍尼曼博物馆馆长亲自监督工人将它运进展出场馆,并盛装出席展览,当着几千人的面将它登记为常驻艺术品。 那是张稀奇的肖像画,我们从书上看到,人们摆出各种姿势对着绘画他的人,可这幅画的画中人背对观众,使我们无缘得见他的面貌。现代人第一次见到他英武、积极之外的模样,画作隐晦又沉静,甚至让我觉得他不是一名男性,他,或说她是个王者,又不只如此。 托肖像画的福,博物馆赠送给母亲一组家庭免费参观名额。于是在一个阳光大好的日子,我们换上最好最隆重的衣服,到伦敦去看一幅根本不知道来龙去脉也极难估算价值的画。 它被放在一只有我两个脑袋高的金框里,挂在据说安保手段不亚于卢浮宫的一处偏厅。没有音乐,只有两副纱帘将它遮挡在薄纱般柔美的阴影之中。 我们走近去,恍惚间走过萨克逊人曾踏足的平原和山岗,行向晚星照耀的古老王朝。它应当是许久之前发生在某个夜晚的故事,这一天,亚瑟王举行了盛大的婚礼迎娶桂妮薇儿。举国欢庆之夜,亚瑟王坐在点燃香烛的屋内,等待新娘到来。 摩根穿着她最贵的黑色长裙,拎着最好的手袋,及腰的金发在鬓角编了辫子,盘成古典贵妇模样。她用一顶大礼帽遮挡面容,帽纱下的神情异常虔诚。 “你愿意原谅吗?” 与画中人遥遥相对,她轻轻的话语里有歌的韵律。 “你不是说要表演魔术吗?”我问她。 母亲静静看着那副画,许久,许久,然后捂住脸,哭了起来。
那天之后,我们家附近再没有猫,也没再收到过不知名的礼物。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