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伊希姆納

(上)

我的日子不是甚少吗? 求你停手宽容我, 叫我在往而不返之先 就是往黑暗和死荫之地以先 可以稍得畅快。

《圣经》约伯记10:25

“ 给R(他没写出名字) 展信安 希望我写信的时候您还在修道院里。 这封信大概不会到你手里……(这裏糊掉了)其实希望你不要打开,或着到这里就撕毁它。这很無理,但请您答应我,不过我相信如果您已经看到这里,那就来不及了(如果您是收件人,他好象希望您不要打开,您还要我唸吗?)。這不是我寫給你的第一封信,我希望是最後一次了……这是一封忏悔的书信,我要向你揭露我的罪行。

环境阴寒又潮湿,北风日夜呼啸,像野兽哭泣的声音,起初,我在墙上做记,后来我发现时光在此地毫无意义,好比它们在你身上一样。日头在至高之处蹒跚而行,照好人也照坏人,却不照这里。这里很冷,很冷,沁得骨随都变得薄透,我想您也许不怕监禁,因为您的日子不是人的日子,您的年岁也不是人的年岁…………平常我指責您自私自利,然而此刻,我才发现自己的罪性尤甚于您。我想起您,像个害癔病的疯人,您的名字(这里又被血涂掉了,先生,我不晓得他怎么了)”

001.

早知冬季酷寒如此,他就不该睡过整个秋天。

雪笼罩了大地,像白色的棺盖。远方的山稜只有灰濛濛的影子,苍鹰归巢,不再呼啸,万物昏懵沉眠,而死是睡的兄弟。路上,他看见一隻狼的尸体,横躺在一段巨大的枯木间,眼窝黑压压的,里头结了冰,蛆虫被冻在病里。牠的肚腹敞露,群鸦啄得牠肚破肠流。牠们自高空滑行而下,收拢羽翼,围绕死尸,凝固的眼珠就像焦黄的玉,熠熠炯炯。牠们等着看着,有如先知,凝视未来的死亡。

谷地間的雪原廣袤無涯,坟场一样荒凉。只有乌鸦、狼尸、和他。

满地乱琼碎玉,茕茕白雪不断不断地落。大地照映着天空,散发一层苍茫薄凉的光。半里外有一个村庄,半年前已经废弃了,连牲畜也没有留下,他路經那裏,並沒有久留。他徒步行走,穿着一件黑色貂皮斗篷,好像要參加一場喪禮。远处,群鸦从钟樓上嘎嘎地吵杂起来,盘旋高飞,仿佛逃避某一场黑色灾厄。

他持续地行走,几乎有幾個日夜的时间,越过林間和峭壁,到谷地去。他印象裡,那裡似乎有些人煙。日光衰微,落雪不止,他的肩上很快地洒满了白雪。

他先是遇见了水井,再看见村庄,炊烟在雪花中袅袅升起,蜿蜒细弱。矮房三三兩兩错落,门窗紧闭,屋頂上積滿了雪,落在篱笆上,压垮了木桩,这些房屋彷彿被壓傷的沉默獸物,隨時要傾頹下來。中央有一座钟楼,在雪中茔茔孓立着,远处还有一座老旧的東正教修院,不過幾年之前,這裡一帶似乎成了另一個教派的教區。貧脊惡地,被世人遗弃的居民。

他从没有来过这里,也未曾感觉这么缺乏。于是,他走向离水井最近的房屋,大雪亦步亦趋掩去他的足迹,了無聲息。他跨越种着爬藤的篱笆,落地时,脚尖踏上一根树枝,发出细小的擦响,他置若罔闻。没有人从屋里出来,门槛被虫蛀得厉害,他低头下去,只能隐约看出上头曾经刻了甚么,那些密密麻麻,盘根错节的图腾符号,以及拉丁圣号。他饶富兴味地看着,将手掌放到木门上,他戴着黑色天鹅绒手套,五指微微弯屈着,样子修长又柔软。然而在即将踏上门槛的那刻,他收回了脚尖。

他發現自己受了伤,开始流血,衣料的破口处迅速湿濡地起来,余下的就流淌下来,豆点也似滚滚落下,血水滚烫如火,染红的积雪在脚下沸腾起来,快速蒸发,嘶嘶地响,宛如冰川碰上融铁。

有一个男人伫立在篱笆外。背脊直挺,黑衣黑袍,手上有一把猎枪,枪口尚火烫,蒸腾着雾也似烟火。火药的气味还在,渗入凛冽的空气里,稀薄而刺鼻。

“……您的主應為祂地上的基石而感動。”雷狮说。他拉开唇角微笑,露出犬齿的尖端。那个男人有褐色头发,却被雪染得斑白似霜。“这麼冷的天氣,竟然有人為他盡忠事功。”

然而那人沉默如石像。二话不说,又扣下扳机,雷狮侧身回避。他们打了起来,雪花飞溅。他的每一发子弹几乎都射进他的躯干,冷漠而准确,同时,雷狮也鬼魅般近他的身,逼得他不得不暂时放弃瞄准,改用刀尖和枪托。

刺刀捅入肩胛,冷漠而暴戾,同时雷狮也在他的腰腹撕出一道道裂口,厚实的长袍撕出棉絮,丝丝缕缕,在冷风中飘零着,指爪勾进深处,无声扯破了肌肉组织,裸露的肌肤白得像大理石,狰狞微笑,然后转红。不断流血。近距离下,男人抓准机会便开枪,有几次击中了他,最后他被男人以枪口抵住了额头,就这样僵持住。在他们周遭,雪花纷纷落下,积雪已深及膝盍,小腿陷入雪里,如同流沙。雷狮知道,只要自己一挪动,男人就会毫不犹豫地开枪。猎枪已经上膛,男人的手指扣在扳机上,关节被冻得绯红。

雷狮和他一样动弹不得,退无可退,却微笑起来,他说,好神父,您很虚弱啊。

照理说,第一颗子弹就应该取走他的性命,它从后背而入,贯穿心脏,他现在却还活着。假如那是颗寻常的银弹,或着说教会用的银弹,他会在那一瞬间灰飞洇灭。然而没有,雷狮身中数枪,四肢百骸麻痒剧痛,仿佛有人将寒冰灌进躯壳里。痛楚几乎使他神智模糊,他没有力气移动,气息紊乱,却不致死去,他知道自己会再生,或许半天之后、十天之后,甚至如果再不进食,可能要修复上一个月。但他会好起来的,从没有人能够杀死他。

男人握着枪身,睫毛间都是雪花,好象一座圣徒雕像。雷狮发现他的面孔相当年轻。他冷冷地开口,说,这种天气出来觅食,又跟我戰鬥了这么久,竟然不能转化出利齿。恐怕您得先担心您自己。

“您的伤口甚至还没愈合。我如果打破您的脑袋,恐怕一时半刻也很难恢复。”

“那您大可以開槍。”

他原先跪在地上,這時霍地仰起頭來,他們的視線撞入彼此的疆界。那時候有一粒雪花落了下來,在他的眼眶裡融化了,他卻恍然未覺,好像那只是一具雕塑出來的石面孔,直到微笑時,才鮮活地譏誚起來。他偏著首,向男人說,”不過您殺不了我,不是嗎?”

話音未落。霎那间,男人移动准心,猝不及防扣下兩次扳机,都打穿了他的脚踝。雷狮踉跄下去,跪倒在他的脚前。遍地是血,使它们连骨头都融成了冰水,形成好幾個窟窿。这时他朦胧地听见男人在高处说話。他被痛楚弄得意兴阑珊,耳內鳴響隆隆,却在心底赞赏对方的明智,并宽容地微笑。是啊,究竟谁肯饒恕一位饥肠辘辘,在冬日狩猎的血族呢?

002 .

他醒来之后,发现自己在一个石板砌造的房间里。手腕被绑在连结墙壁的锁链上。沿着地面望去,有一个长长的阴影。他看见那个神父站在壁炉前,把夏天采集的荆豆扔进去。炉里随即劈劈啪啪地响,火舌摇晃,摇曳着疯长,好象有了自己的靈魂,它们躁动起来,几乎窜上他的手心。火光熊熊,在墙上投下诡谲的巨大倒影,扭曲着。雷狮眯起眼睛,他忽地听见男人问他话。他問他怕不怕火,雷獅說,當然不。

“我以为每个吸血鬼都怕火。”

“您是为此才生火的?”

“不,”他说,“这里太冷了,僅此而已。”

他年轻的嗓音毫不沙哑,显然教养良好,。他吐字清晰,带着罗马的口音,也许他从那里来。他這樣想。這時候,男人转向他。橘红火光下,他比外头的样子还要温和一些,褐发色泽古木一样饱满内敛。他换了一套长袍,戴上了十字架,坠鍊是白银锻造,只有蛛丝般细,绕在后领上,就像一圈银白斩首伤疤。雷狮讥诮地猜想,或许会有人因他这副模样爱他,却永远看不见他开枪的样子。

“您最好別暗藏甚么心思。”年轻神父说,他说话很有礼貌,陈述时疏離得仿佛事不关己。“我让您活下来,是把您当成了客人,而不是野兽。”

“我只听说耶稣给叩门的人开门,没听说他打他们的脚。”

“我主握有大能,我只有猎枪和子弹。”

“……”

“……我知道您在想甚么。”男人瞥了他一眼,雷狮不知道他是不是嫌恶,接着他又走近壁炉,弯腰照料炉火。“您以为我是个被连夜大雪搞疯了的傻子,把一位古老狡猾的血族带回自己的地窖。”

“那好神父,您可能比我想像的还聪明一点,”他和蔼地说。“那种子弹是您自己铸的?”

“是的。”他背向他,逆着光,雷狮能想象火光跃上他的面庞,年輕而堅硬,没有一丝表情。“混入青铜。杀不了您,但可以让您比较痛苦。”

“我以为这种金属配方是異端審判庭的机密。”

“我在罗马待过一段时间。”

“是嗎?”

“——當然,我知道您不会为此害怕。”他用长棍拨动荆藤,火炉内劈噼啪啪地响了起来。”您叫甚麼名字?'

他聳了聳肩,並沒有隱瞞。開口時,他忽地有點陌生,想不起來上一次唸自己名字是什麼時候了。

“雷獅。”他聽見男人復述了一次,又說。“您沒出現在名單上。”

“我曾經是頭號通緝。”他耐心地說。”然而很不巧,您晚了五百年才出生,所以錯過了我。”

“那您既然年岁非凡,怎么还会犯这种愚蠢的错误。”他無視他話裡的挑釁,侧过身来,尖刻地挖苦他,阴影被炉火拉得狭长,随着他的脚尖无声地挪动。“……我以为所有高级掠食者都懂得避免在大雪时狩猎。”他向他瞥了一眼,又说。“或着,牠们不会让自己饿得连利齿都生不出来。”

“但您也为此得救了。”他向他說。”好神父,凡事謝恩。”

“您伶牙俐齒,可惜身在階下。”他冷不妨說。”——還有別那樣叫我,我的名字是安迷修。”

“好的。”他手掌一攤表示妥協,隨即配合地改口,”那尊敬的安迷修神父,您還有什麼要質問我?”

他不理会他,“您這個樣子至少三個月沒進食過。為什麼?”

“我睡著了。”他聳了聳肩,糾正對方的判斷。“其實是超过半年。“

听了他的话,对方显然不可置信,眉梢挑起。雷狮又解释道,他其实在秋季醒来一次,那时候树叶才刚转红,只是当时太热了,然后再一次睁眼,就是前天的事了,他拉开床帷,走出去,洞窟外大雪纷飞。

”您说的是实话?“

“当然。”

年轻的男人没有回话,只是盯着他看,犀利冷漠,仿佛要洞穿他的灵魂,可惜他的躯壳早已空洞。半晌,雷狮听见他开口说,那您还真是傲慢啊。

他的評價不太客氣,雷狮只報以一笑,並不動怒,畢竟這是事實。男人也不说话了,似乎寻思着甚么。这位年轻神父穿着标准的达拉里斯袍,武艺娴熟,至少他还没遇过比他更善用枪枝的神父。举止合宜得像修院模范,即便雷狮还没看过他的圣道上的修为,想必不差。他应该在罗马或着维也纳的教区替教皇本人事工,却到了这种地方,用着私铸的子弹,和一位怙恶不悛的古老血族密谈。不是意图反叛,就是走投无路——年輕的,忠心耿耿的,血氣方剛的流放者。雷狮眼角蓦地闪过一丝笑意,而年轻神父也在同时开口了,他首先说,您是到这里来的第一个吸血鬼,然而您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霍夫曼家在隔壁山脉出没,伊卡洛偶尔会来这里狩猎。”提起这些异端的姓名,年轻神父面无表情,语速飞快。这些都是成群狩猎的古老族裔,被教廷驱逐之后,就潜伏在陡峭险恶的山脉里,生养众多,巡梭游荡。他们的活动范围在十里之外,然而在这样寸草不生的时节里,资源贫脊缺乏,也许会到这里来,就和他一样。”如果您願意與我合作,那於我們彼此都有些好處。”

雷狮心知肚明他要甚么,却不挑明,只是故作未察,顺应着他的话,问年轻神父示什麼意思。對方没有回话,回过身去。旁边的木桌上摆着一盆淨水,还有一柄小刀,榆木的柄,上头包裹兽皮。新打磨的银製刀面抹着一层寒光,他看見男人探手去取。雷獅原本以为男人要折磨自己,但那神父拿了小刀,却沒握在柄上,反握住了刀刃。

他將手心緩慢地收緊,彷彿對痛楚渾然未覺。雷獅卻恍惚起來,彷彿透過了骨骼和血肉,眼睁睁地看見皮肤张开,好像湖面冰层在初春的第一道裂隙。傷口快速渗出血珠,个个都滚圆饱满起来,有如烂熟了的纯黑葡萄,沉坠坠地挂着,沿著刀面滑落下來,稀疏零落,從刀尖落下來到地上,滴出水聲。他深深吸气,颤了一下,扯动了镣铐,胸口随即一阵空虚的剧痛,那里还嵌着一颗子弹。他感覺自己要發狂起來,唇上的笑意更深了,却毫不掩饰地说,要是您想折磨我,那您還真掌握了訣竅。

您的自制力出乎我意料。

“看在您那至高主上的面子上,我勸您最好别离我太近,”,雷狮面上神色不改,還是自若的樣子,只是撇过头,轻松地说,”否则我什麼時候冒犯您,您也來不及開槍了。”

您会吗?

我不知道,他说。“毕竟您也知道,我太久没进食了,又饿又疯狂。”

只不过眨眼的瞬间,男人眼神一黯,便警覺地将手上的利器抵上了对方的喉头,然而黑头发的血族已经咬住了他拇指与手掌的关节。即便虚弱,那两粒犬齿尤利比刀尖,颔更如铁钳,男人抽不开手,感觉牙印深处已温热起来,出了血。一场腥风血雨似乎所在难免,然而年轻神父卻无所动静,似乎并不打算拦阻他。

安迷修看见他伸出未被禁缚的那只手,手腕从斗篷下滑出,苍白得像外头的雪,那染黑的指甲纤长锋锐,看似脆弱,却黑曜石一般坚硬。然而他没有刮伤男人的手。他以一种近乎温和的方式俯了上来,嘴唇与伤口贴合,吸吮起来,起初暴戾蛮横,不顾一切,咬碎凝固的血块,又用舌尖刮舔血肉深处。好几次,安迷修忍不住战慄,心里生出怀疑,衝動要杀了他,但他同时感觉到,那双因乾渴而粗粝的唇皮逐渐丰润起来,好像甘霖滋养了干旱的土地。接着这个血族变得恭谨,褪去了枯槁的皮,重获新生,他细饮他的血,小心翼翼,如饮醴泉。安迷修心裡清楚這不過是淺嚐,古老的血族一項很貪婪,飢餓如此,卻拘謹如此,除卻暗示,無非是對自律的炫示。男人冷眼瞧著他,不禁再次这么想。他还真是傲慢啊。

“……这么看来,您已经接受了我的要求——如果您没有我想的那么厚颜无耻。”他开口,一面抽回了手,指尖已然变得冰冷。“如果您以后也这么有礼,我会给您整个冬天的血。”

“说实在,我激赏您为祂子民事工的尽心,祂应该为您而荣耀。”即便早已知晓,听闻他亲口说出,仍令雷狮不禁哂然,其中甚至生出了些奇异的敬意,敬他的悖德,敬他愚蠢的仁慈,敬他的大而无畏。他想他大概还是太年轻了,不然就是真的走投无路。荒山野岭,他能向谁祈祷呢?他心里罕见地生出些戏谑的怜悯来。” 不過假若我的理解沒有謬誤,您是要我誅殺同族。”

“您在乎嗎?”

“……当然,只要您的上帝應允。我很乐意与您合作。”他微笑,頓了一下,又流暢地說。“只是您恐怕不太信任我。”

“您能发誓吗?“

“我可以发誓。”

“那很好。”安迷修打斷他,然後起身。這是他聲音裡第一次流露出情感,雷獅曉得他不太耐煩,也有點疲倦,並不想再聽自己說話,也不覺冒犯,只是更為委婉地向他說,但您必須要先滿足我啊。

他乎瞬一愕,隨即明白了暗示。他叹了一口气,厌倦地蹙起眉头。“您不能改天吗?”

“没办法,我現在渴得發瘋,甚至難以思考。“他聳肩,堂而皇之,狀似無辜,安迷修才認識他半個時辰,卻已明瞭那是狡詐。

他叫他:好神父。安迷修不再说话,他一身漆黑常服,上頭有三十三颗扣子,象徵基督受难三十三年,而他亲手解开了起初的年头,面无表情地跪了下来。

“如果您令我起疑,我不保證我不會殺了您。”

“我保證您不會的,好神父,”

雷狮替他取下领子上的项链,十分体贴,安迷修似乎又瞥了他一眼。十字挂坠没入阴影中,一声不响。原先他十分漠然,仿佛置身事外,只有吸血前,雷狮听见他叹气,然后咬了咬牙,却不说话。雷狮轻声向他说,您要是受不了了,就推开我。然后他埋了上去。不知道过了多久,连雷狮也不晓得究竟有多少时间,直到他模糊地感觉到满足,感觉崭新的力量充盈他的身体,血液,还有不属于以东之民的,令血族恋慕的尘土灵魂。其实他厌弃这种本能,然而只有本能带来的欢愉才是真正的欢愉。假如没有一点欢愉,亘古生命有何意义。這時候安迷修霍地推开他,脸色槁木死灰。他勉强地向他说,够了。然后扶着墙站起来,背过身去。他整理衣袍,直挺着背脊,再转过来的时候,领子已经遮住了两粒棘刺似的红点。他問雷獅,您發誓嗎?雷獅這時才緩慢地說,我發誓。

他不再多言,只道,希望您信守诺言。然后他向门边走去,再也沒有回頭。

他沒有放走他,雷獅還被鎖在那裏。安迷修走后,雷獅注意到他没带走那条项链,就留在地下室里。罗马十字架躺倒阴影之地,银白颈鍊光芒幽微,像一条衔尾的死蛇。或许是无意落下的,又或着是一个神圣的喻表。

一个儿子,万万个人民,即便那是祂深爱的一个。雷狮这样想着,伸手去捡那个十字架,随手把玩了一阵,又扔回原处。石牆濕冷沁骨隨,他倚在上頭,卻舒適猶如臥榻,安迷修走前熄了火,壁爐裡焦黑一片,火爐的餘溫被地底的陰寒鯨吞蠶食,即將化為烏有。他愉悅地想,这世上没有更公平的事了。

003.

雷狮想,安迷修大概不是世上第一个离经叛道的神父。他们各取其用,交相利益,冬日过得去,也有些意外的趣味。原先,严寒的时候,天地死寂,雷狮懒得到城市去,待在自己那里,除了睡眠和消遣性的阅读,实在没什么事能打发这无趣又漫长的时光。

自从那次之后,安迷修不再让他吸血,只是割开手心,让血盛在器皿里,再拿给他喝,借此限制了血量。他比他预料的还要精明,雷獅想。显然,他从罗马那里受益良多,他把審判庭的一套玩得灵巧自如,如果他想要,他会是一位杰出优秀的刽子手,年纪轻轻就使异族震颤;他会是上帝在地上的精兵,即便他似乎为那里所疏远,他的神也不见得眷顾他。

他提供雷狮食粮,偶尔也在限度之内,让他沐浴。雷狮手足仍上着镣铐,纯银手环日夜摩擦皮肤,使他手腕关节麻痒绯红,有时候况状严重,甚至皮肤溃烂,流脓流血。那年轻神父依然冷言冷语,对他十足戒备,然而这样的时候,雕花窄杯里的血总会多上那么一丁点,虽不足以润喉,也是心意。雷狮带着戏谑缓缓啜饮,想,他还是太年轻了。

那一年冬天酷寒无比,有许多血族袭擊谷地。雷狮被禁锢在地下室里,暗无天日,只偶尔从石缝里隐约嗅到血腥的气息,稀淡如水,几乎被尘埃的霉气掩埋。有时候,安迷修根本不叫他上去。他手上有玫瑰念珠,抄经颂诗,文质彬彬,却操纵著穷凶恶极的火枪,单枪匹马,就上了钟塔。他在大钟的阴影下填装那些银铜混铸的子弹,隐匿起来,以跪姿或卧姿射杀他们。而他那些袭击的同族多半饥饿许久,感官迟钝,被饥渴的疯狂所矇蔽,根本戒备不了一位熟于杀戮又沉默的守护天使。

基本上,安迷修对他以礼相待。他和他那些上帝的同工不同,并不恨他,也不畏惧他,并且其实也不怎么乐意折磨他。神父不将他视为弟兄,也非仇寇,这种态度令雷狮稀奇,转念一想,若正是因他这样的原则,才被罗马排挤并放逐。那也不足为奇。

当村庄遭遇敌袭,终于逼得他放雷狮出来的时候,雷狮手脚都还戴着镣铐,却藏在厚重的斗篷底下,除了安迷修之外,谁也不知道,那些烟消云散的死者更不会晓得,当然也不在意。白银梏身,雷狮无法化形为蝙蝠,只能生出长爪和利齿,而多数时间,他漫不经心,用他们自己的武器杀他们。安迷修遇见他的时候,他在雪地跋涉三天不眠不休,又有半年未曾进食,因此虚弱,要不然,恐怕要教皇的亲卫队才能够将他牢牢擒缚。他们成群成族地来到隘口,雷狮会先和他们協商,劝他们走,虽然安迷修始终不明白他和那些同族说了甚么。他们使用一种比希伯來文还古老的语言,以东地的太初话语,浑浊又模糊,充满了嘶哑的声响和小舌音,如果阴影会说话,或许就是这种语言。

然而面对自己的同族,雷狮似乎不怎么有耐性,甚至称得上蔑视,也许是他极其傲慢的缘故。安迷修想,即便语言不通,他仍能感觉出,雷狮表征的名号对他们具有相当的震慑力。一旦谈判破裂,他便碾压他们,就象虎豹对蝼蚁。他像一阵暴风,挟带死亡而过,银环限制他的化形能力,他就用他们的武器穿刺他们自己,或着带着一种倦怠的暴戾,徒手撕开他们的血肉,让他们的胸膛暴露于天光之下,汩汩滚下发烫的血液,隘口的积雪在战斗后大片大片地蒸发,导致一时大雾弥漫,他在树间,雾间,乱石间翩然而行。他手上沾满了同族的血,好象他把手掌淹进他们的心脏里,豔红腥腐,象是一层红皮手套,然而他对此不屑一顾,从不垂涎这些血液,他用他们自己的长矛将他们穿刺在地上,就象那个着名的布列塔尼亞君王。直到灰飞烟灭,戰場上只剩朽烂的衣物和尘埃,和一片稀疏的戟剑森林。这时,适才被战斗动静惊动起的鸟儿纷纷在枝桠落脚,嘎嘎地吵杂起来,血腥过后,往往会有乌鸦来访,安迷修不喜欢这种不吉利的鸟类,而雷狮毫不介意。

那次的冲突就在溪边,水裏全是沈澱的血渍和髒尘,那些折裂的钢铁零落地散在碎石间,雷狮看也不看一眼,手上戴着银铐,兀自掬起溪水。為了不弄濕鞋襪,安迷修全程只站在高處觀戰,此時忍不住说,看来您很讨厌您的族人。

但他没料到对方会答复。雷獅在下頭否認了,他用手掌盛水,潑到臉上,鬢髮濕漉漉地貼在耳稍。現在是一月,春寒料峭,若非不得已,安迷修一點也不想在戶外弄濕自己。而雷獅整個人都走入溪水中,,也不覺寒冷。

“您仿佛觉得他们很髒。”

雷狮聳了聳肩,說,他们的确是很髒。因为和人类混了太多次血,没办法保持力量,脆弱又浑浊,味道也很恶心。

“他们好歹还是您的兄弟。”

“兄弟?”他不置可否地笑了,”您认为热水和火焰是同一种物质吗?”

“您傲慢得我无话可说。”

“嗳,也是您自己让我杀的。”

“您至少别那么粗暴吧。”

“死于纯血之手是一种荣耀,光是我动手杀了他们,就是给他们尊严了。”他自若地说,反问他。“并且据我所知,您们人類自古对自己的兄弟也比较狠毒一点。”

“这倒是。”

“都是一样的。”雷狮说。溪水不深,只淹过腿肚,他在里头缓慢溯行,银色脚镣在水里摇晃,好象一条纤细白蛇,将水面荡出些波纹。他上岸的时候忽地向安迷修伸出手,安迷修眉头蹙了蹙,还是提了他一把。

今年的冬季来得早,走得又迟。村里的居民早已习惯这里的气候,即便稍有异变,也能顺应着过去,共体时艰。当时谷地颳着风雪,雷狮犹记疾风从峭壁上滑行下来,把楼梯上腐朽的门板撞得碰碰作响,回荡在整个石窖里,余音不散,铰链随之发出尖厉的叫声,他从石梯上下来。雷狮盘腿坐在藤椅上看书,抬眼瞅了一瞅,见他满身疮痍风霜,不禁调侃,“您看起来像是被松树上的落雪砸中头顶。”

“您能不能少比喻两句?”他无暇和他狡辩,取出一串钥匙,打开工具间的锁,最后拖了一柄铁锹出来。锈铁刮在石砌地上,声调尖厲。

“您要请我帮您吗?”

安迷修的眼光掠了过来,却仿佛没有看见他,涣散地飘向远远之处。他的髮间为融雪湿漉,颧骨透着冻疮般的绯红,眼珠淡漠得像一片起雾的湖。过一会他才开口说,好啊,那您跟我来吧。

路上雷狮才知道,今早清晨,有一栋房子的屋顶被积雪压垮了,一家五口都死了,那一家孩子的身体从腰部被脊樑压成了两段,挖出来后,村里没有一个男人胆敢直视。安迷修替他们行临终祈祷,然后下葬,否则正午的时候,尸体就会发臭。他让雷狮帮忙,和他一起把尸体拖到墓地去。连棺材都没有,找了积雪薄的土地,挖了个洞就把尸体埋了进去,只立了块石头。要等春天,雪融了才能举行葬礼。這件事之后,安迷修解下了他的脚镣,不晓得是谢恩还是犒赏。有幾次,他秉着烛台,沉默地领他到了东侧的藏书室去,让他挑圣经以外的书,不再管束他,甚至有一些古老的书信籍本,安迷修自己无法阅读,雷狮闲得发慌,就替他口译,帮助他誊写在新羊皮纸上。

“您究竟从哪里来?”

“这个嘛,”雷狮说,他撑着地板,在壁炉的火光下稍微挪动身体,换了一个比较舒服的姿势。“您不会听说的。”

“……我没办法想象您的年纪。”他眼目低垂,手上的工作不停,鹅毛笔在纸上划出连贯的墨迹,新沾的笔尖书写流畅。“这是一世记的安提阿方言。”

“翻错了您也别怪我——虽然您们甚至不知道自己看到什麼。”

“您是始祖那一代的?”

“嗳,我还没那么老。”他说。“我父亲是该隐的直系。”

“您这一代只剩您一个?”

“您可以这么认为。”他微笑,微乎其微地停顿了一下,唇齿间似乎窜过甚么,那是一种古老得无法言述的声音,又耸了耸肩,改口道。“剩一两个,如果他还活着的话。”

或许是机缘巧合,他很快就便见到了那个独具姓名的‘他’。有一次,村里出现了一群血族。他们却没有袭击这里,只是沉默地穿行谷地,或许要从这里到南方的港口去。他们大约有二三十人,虽然数目不算多,也没有显露敌意,但安迷修不确定这支行旅的战斗力,以及他们是否饥饿,防备起见,他还是让雷狮从地窖上來。村民都从屋子裏出来了,稀奇地观看这隻苦行僧般的队伍,也许是必须在日光下行进的缘故,他们每一个都蒙着面,毫无例外。雷狮只匆匆看了几眼,却露出轻松的样子,打了信号,让安迷修从钟楼上下来。

他们在喷泉广场上,迎接这隻风尘仆仆的队伍。他们要穿越山谷,就必须经过这里。领头的人骑着一头深褐皮毛的马,是東方草原上的品種。他戴着兜帽,从帽檐下盯着安迷修看,他有一双海蓝色的眼睛。安迷修差点要解开身侧枪枝的保险,雷狮却伸手拦住他,他笑着向他说,嗳,您别那么急躁。他平常微笑总带着一种倨傲的讽刺,此时却没有这些意味,轻松得多,为此安迷修稍微卸下了警戒。雷狮从容地从隐蔽处走出,径直走向那个骑士的前方,如果对方不停下,他就会被马蹄所伤。然而一见到雷狮出现,领导的骑士明显受到了动摇。对方蓦地向后拉扯缰绳,马匹翘起前肢嘶鸣起来。他从鞍上翻下,落地时,竟没有一丝声响。他和身后的人一样,一身漆黑厚重的斗篷,兜帽宽大,几乎遮住了所有肌肤,下马之后,他比安迷修预料中的还要单薄一些,就像个少年的身材。

那人认出雷狮,站定了脚步,便向他无声地行起礼來。那似乎是血族的礼节:左手指尖依序点过自己的上唇、颔间、然后胸口。在这之后,这名過客却多了一个动作,这是另安迷修惊奇的地方。他抬手再度按唇,同时向雷狮深深鞠躬,雷狮原本应该拥抱他,却仅向他摆了摆手,示意自己手上有银链。安迷修走了过去,对方注意到雷狮腕上的手铐,对他警戒起来,兜帽下的蓝眼冷酷如冰,但雷狮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放輕鬆,又在锁链延伸的限度内,向安迷修伸出一只手,“这是卡米尔,我的兄弟。”他向安迷修介绍。

安迷修和卡米尔握过手。即便戴着手套,他的手也和对方差不多冰冷。他察觉,这位血族固然相貌如少年,其实并不年轻,和雷狮给他的感觉如出一辙,只是雷狮要再張揚一些。

“您们来这里做甚么?”

“我们要前往南方的港口,路经此地。”出乎意料,他的声音干净,拉丁文也说得很好,几乎不存在口音。他说完这句话便不再看安迷修,只是望向雷狮那里,似乎要求自己的兄长对手铐做出解释。顯然,他不信任安迷修。这很好理解。安迷修想,他可能没有见过雷狮被戴上手铐,然后还和手铐的主人和睦共处。

他叹了一口气,向雷狮使了个眼色,让他解释清楚。他们兄弟交谈的时候,起先用的是拉丁语,雷獅和他说了几句话,卡米尔一边听着,又向后來瞥了安迷修几眼,接着他们霍地压低声音,换了一种语言,讯息在他们之间交流,几乎只剩下小舌和稀少的促音。雷狮手放在他的肩膀上,倾身下去和他说话,变得亲密,后来他们讲着讲着,就走到广场的另一端,一会儿才回来。

临走前卡米尔再一次和他握手,安迷修率先感謝了對方,说,感谢您没有侵扰这里。他却没有立即回应,那海蓝色的眼睛简直毫无温度,安迷修被盯得毛骨悚然起来,一会儿,他才听见卡米尔用拉丁文说:他很信任你,这几乎不可思议,他朝雷狮那里瞥了一眼,不动声色,只是一个眼光的闪逝,他最后向安迷修说,你最好不要辜负他。

然后他重新拉下帽檐,向身后的人传了几句话。翻身上马,一行人便浩浩荡蕩地离去了。而待到等马鞭扬尘尽数散落,看热闹的居民也纷纷回到屋内。广场上只剩雷狮和安迷修两人。

“他们要到埃及去。”雷狮这样向他说。

安迷修看见他的兄弟骑在马上,背影渺小,领着一众族人缓缓撤退,离开村庄。安迷修不清楚他们要往何处去,也不愿过问他和卡米尔对话的内容,他认为无论如何,雷狮有权保有隐私。他们从喷泉处缓缓踱行,要回到修院去,然而走了一段路,雷狮却主动告诉他:卡米尔说,北方的教区展开了大规模的搜捕,很多古老的氏族向南方迁移,他们必须经过这里,并且多半状况很糟。

“围捕?”安迷修蹙起眉头,“如果是一般的追缉,教廷会通知这里。”

“或许中途被拦截了,”雷狮说,“或着他们根本就没有写信。”

“他还说了甚么?”

雷狮和他并肩走着,挑了挑眉,似乎犹豫了一下,最终却无所谓地开口,说,“剩下都是不太好的消息,您确定要听?”

“甚么消息?”

“……霍夫曼家开始迁徙了。”他耸了耸肩,“虽然消息未经证实,不过卡米尔推测,教廷有跟它们接触。如果他们要南下,就会经过这里。”

“我会注意一下。”

“您注意恐怕也没甚么用。他们要来,就会像蝗虫一样来。”他說,“您防得了老鹰,但防不了成群的蝗虫。”

“……”

“卡米尔刚跟你说了甚么?”

“没甚么。”安迷修说道。“他似乎很保护您。”

“他的命是我给的。”雷狮说,有些唐突。安迷修以为他要继续这个严肃的话题,他卻笑了,促狭得让他有点不舒服,“希望他没有吓到您。”

“您们兄弟简直是一个模子印的。”他想象卡米尔笑起来的样子,不無無奈地说。“虽然您不像他一样礼貌。”

“您这是在拐弯抹角地骂我?”他说。“亏我还花了那么多时间为您解释。”

“我再晚讲几句,他大概就要杀您了。”

“我完全可以想象。”安迷修说,他很庆幸那天来到村落的不是卡米尔,虽然雷狮也喜形不怒于色,但卡米尔更安静,交涉时令人不安,这种特质有利有弊。如果那天是卡米尔来,安迷修恐怕会放弃协商,就换上银弹爆他的头。

他们行经山谷隘口,这时谷地已经开始融雪了,泥土湿漉漉的,生出了青苔,石头上残留着水渍。过河的时候,安迷修绕了远路,他感觉踩冰面过去不太安全。雷狮问他为什么,他說,春天可能要来了吧。小心一点没甚么不好。而三天之后的早晨,第一道曙光擦过山峦,尚且泛著冬日的清冷,将天空染成鲜红颜色,全村的人都听见了融冰的声音,听见河川夹带着埋藏已久的沃土黑泥,从喃喃作聲的潺潺细流,变成千军万马的巨流,从高山隘口奔腾而下。

004.

又是一个春季。蔚蓝如同布匹般铺陈万里,没有一点尘埃,雄鹰在峭壁间振翅而过,归向牠的山间。阳光透明得不带色彩,谷地的石子坡是如此明亮,连空气都在闪耀,好象海水的粼粼波光。

春日來臨,安迷修的差事多了起来,几乎没有闲下来的时候。隘口决堤的那一日,他就如约解开了雷狮的手铐,然而雷狮卻似乎就在這附近安頓了下來,不定期来找安迷修。他在村庄出没,盛兴而来,也盛兴而归。有时候,他在修院里替孩子上课,有时候在看诊,或着在整理藏书库的旧物,雷狮看得出他忙得焦头烂额,却始终保持着耐心。谷底有霜害,村民在向阳破上垦田,种出粮食作物,还有瓜果和花卉。有时候,他们请教安迷修一些耕作的问题,词不达意,安迷修也未曾显露一丝不耐之意。他对人比對他要温和得多,也冷漠得多。雷狮暗忖。因为他对谁都一样。

他仍旧和雷狮维持着私底下的合作关系。他給他血,也算是為這裡的居民犧牲。但同个部位放血多次,就要从伤疤上下手,尤其割在手心,他做事不方便,只好不断更换部位。雷狮看他这样子,提议干脆让自己直接吸血,但他拒绝了,並不让自己接触他。于是一个冬天过去,安迷修整条左下手臂,连同掌心里上都横着是深红伤疤,深浅不一,触目惊心。因此他用绷带缠起手臂,只有放血的时候才取下,接着又添一道破口。

有一次,雷狮醒得比较早,闲来无事,就晃到山坡上散步。日头刚从山谷间显形,金色晨曦如一阵凉薄的雾,渗进衣袖里,好象细毛针砭他的肌肤,然而他很享受这个程度的刺激,将之视为享受。安迷修刚要从山上的田地下来。春天之后,他换上薄布料的常服,守着清规,周身仍包覆得严密,并不放肆,至多卷起长袖,好不让泥土弄脏布料。他穿着袍子,站在石阶上,袖子卷了一半,露出绷带,颈间和额上都有汗珠,一头丰盛棕发在朝阳下温暖地闪耀,然而他的脸庞比冬日更清矍了,颧骨肃穆起来,碧眼像神龛上镶的玉。安迷修看见他,愣了好一下,然后他一步步朝他走下来,雷狮听见他说,真稀奇啊,您竟然会在这个时间点醒来。

他身上有湿润泥土的气味,就象冒出雪层的新芽。石阶窄小,雷狮和他一前一后地下去,他说,我看您最近当农业顾问,还有模有样。安迷修无奈地笑,说,没办法,听不懂也得做出样子来,总不能跟他们说,这块土地就是这样,不管用甚么方法,花费多少时间,种甚么都容易死。

我看您谎说得挺流利。

“我也没办法。”安迷修说。下阶的时候,他顿了一下,雷狮知道他正望着山谷下的村落,或着更遥远的地方。他说,去年为了让他们把农田迁到向阳坡上,已經稱得上呕心沥血,那时候连这里的话也听不明白,不过有甚么办法。“否则您要他们怎么活下去呢?”

“您要我怎么叫他们相信,这片春意盎然,美丽的新绿山谷,竟然是一片连教皇也不愿看顾,连上帝也抛弃的贫瘠恶地?”

他这话并不是向着谁说。雷狮听了他的话,并不做回應。到了缓坡,他们肩并着肩走在小径上,安迷修说,下个星期,他要去阿帕萨省的教区一趟。

“去做甚么?”

“办点事,报告教区情形,听一些人报告——您不会有兴趣。”他一边说,背着手,鞋跟摩擦着石子。“除非您想被货真价实的教廷子弹镶成一具昂贵的纯银塑像。”

“您说笑话的天赋令人不敢恭维。”

“戳到您的痛处了?”

“您很失礼。”

“我好奇是否有人曾經这么侵犯您。”

“嗳,”雷狮浅缓地微笑,只短促发了个声音,才开了口,轻快反唇相譏道。“我也对您辉煌的昔日很感兴趣,好神父。”

群鸟啁啾,不见蹤影,树林沙沙地响,安迷修在他身后拨开一簇树丛,一会儿只淡漠地说,那段日子没甚么光彩,也没甚么好说。

“您负责审讯?”

“我只负责协助告解。”他坦率承认道。“不过也必须见证审判。”

“关于我们,您了解多少?”

他似乎抬起了眼来。雷狮背着他,却不自禁想象起他那双绿眼睛来。当他秉着烧红的银桩,衣着肃穆整齐,居高临下地穿刺他们心脏的同时,那片绿色湖泊肯定澄净无波,淡漠如冰,映照出一片血腥。半晌,他听见安迷修在身后说话,树林枝叶分散了他的声音,他说,那可能会让您不舒服。

雷狮僅是耸了耸肩,偏过头闪过一根枝桠,上头长有细小的棘刺。他说。“……我听说在告解室里,你们不只用银。”

“是的。”见他不以为意,安迷修便不再掩饰,開口道,“畢竟銀太贵重,太柔软,也对您们太仁慈。”

银里摻入钨,可以让您们喉咙干渴如火烧;掺入白金,可以令您们四肢麻痹;混入黄铜造成刀尖,刺入肺部后能模拟出剧烈窒息感;适量的镍能毁去您们的血液,让它从内部烧光您们的躯壳,直到变成灰烬。银粉里混入适当的金箔,能阻碍您们的再生。

“——如果再与酸液结合,就是一场绝对有效的酷刑;要是掺上一点汞,与烧熔的银混合,逼您们饮下,就能使您们发狂,变成流涎的野兽,关在杂耍团的笼子裏,任民众观赏。”

“听起来很吓人。”

安迷修应声说,是啊。聽他聲調,显然并不愿意多缅怀过去的光景。

“……其实您多虑了,银制品反而不那么冒犯我。”他笑了一声,不带甚么讽刺的意味,开口說道。“曾经有一群傻蛋在我醒着的时候挖出我的骨头,那次我的确很生气。”

“他们剖开我的手脚,因为我趴着,所以顺道也凿出了脊椎——我得说那家伙有工匠的手艺,要不是死得早,或许有机会当个外科医生。他几乎把每一块都拿出来了,托他的福,我第一次晓得自己有这么多骨头。”

“然后呢?”

“然后他们拼成了一个椅子。”

“椅子?”

“一张非常漂亮的骨头王座,”雷狮戲劇化地形容。“白如银铂,皎洁若月光。”

“那您大概没让他好死。”他毫无起伏地回应。雷狮说,当然。

“虽然时间不太充裕,我也为他做了另外一张椅子——当然,只用他下半身的骨头,”他唇角的弧度又浅又淡,甚至带着以假乱真的歉意。“所以很可惜,没那么精致。”

“……”

“您在罗马待了多久?”

安迷修说,四五年吧。

“为什么离开?”

“我犯了错,受到惩处。”

雷狮问这和他私铸子弹有甚么关系,他说,那又是另外一件事情,接著便無預警地噤了口。林道到了尽头,天光开阔起来,雷獅抬手戴上兜帽。他们并着肩走入溪谷间。河床上布满干涸的砂石,他们踩踏而过,只要上游水道冰融,这里不久后便会重新富饶起来。

“……您不该探我隐私,”他说。“我以为这是人才做的事。”

“怀疑我举发你吗?”雷狮朗声笑起來,他突如其来的笑声使群鸟高飞起来,两侧疏林间一阵骚动。“如您所说:假使我到了罗马城,密告之前,我就会变成喷泉广场上的一座银塑像,雕像可没有嘴巴。”

“很讶异您还懂得审时度势。”

“怎么说?”

“我一直认为您不要命,”他说,“您是那种会为了傲慢往枪口上撞的血族。”

“我恐怕比您惜命一些。”他优雅地說道。他想,您可是把我带回地窖,又孤身面对我,甚至让我吸血。“您甚至敢违逆判決命令——我有猜错吗?”

“您非要揭人疮疤?”他对他没甚么好气,沉吟了一会儿,方说道。“年少的时候血气方刚,行为冲动。”他说。“我觉得谁做得不对,就非得说出来不可。”

“听起来很讨人厌。”

“是很讨人厌。”

“那现在您就会听话了?”

“不会。无论如何那都是件恶事。”他风淡云轻,然而语气笃定。“……不过我会尝试别一口气得罪那么多长老,这倒是实话。”

“我很好奇是甚么事令您怒不可遏。”

他雷狮回头看他,发现他的眼神不仅毫无愠怒,反流露出一瞬间的空茫,好象玻璃球。没有内核,无比忠实地地映照世间万物,直到自己为了扭曲破碎为止。

“……我负责一个长老的审讯。”最后他叹了一口气,说道。“他被人举报与异端勾结,意图侵染神的家与殿。”

“这是重罪啊。”

“通常,莫须有的刑罚都格外严重。”

“您尝试为他辩解?”

“我还没那么勇敢。”安迷修笑了一声,“我只是怎么样都没办法在纸上记下他的罪名,我负责了几十张绞刑判决书,但那一张我没办法。我的手一直抖,写不下来,说不出来——也许因为我认识他。”

“大卫王求神让他脱离说谎的嘴唇,诡诈的舌头”安迷修無意間引用了聖經的話[LM1] 。诗篇一百二十篇第三小节,雷狮在心里念诵,隐晦地微笑。“后人学他祈祷,自以为公义,愿他的神如闪电击杀恶事,同时又矇上眼睛犯罪。”他说。“老实说,有时候我怀疑我自己或许是我協助裁決的教界人士里,唯一真正与异端勾结的人。”

雷狮认为这句话挺幽默的。“这倒很有可能。您曾经为此忏悔吗?”

“……这是个偏远的教区,几乎没甚么岁入。”他和雷狮并排踱着步,沉默了一阵,接着开口,。“这里的贫瘠总让我想起那一段话:‘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须终生劳苦才能从地裏得吃食。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

雷狮顺势接过了口,流暢地背诵道,“……你也要吃田间的菜蔬。你必汗流满面才得餬口,”

“直到你归于尘土,因为你本是从土而生的”

“——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古老的血族颔首時勾起了唇角,流畅地说道,结束了经节。“创世纪第三章十八至十九节。”

安迷修挑起单边眉毛,其间不无诧异,“我不晓得您也熟读圣经。”

“您不晓得的事情可多着。”

“好吧,算我先前错看您了。”一只黄色野兔窜过他们的脚边,牠的毛色犹如闪电。安迷修坦率地道了歉,同时收了收脚,让了开,顺道避开一丛荨麻。“……刚到这里的时候,连霜害都让我不知所措。”

“我夜夜祈祷,然而祂未曾给予我一丝回音。我也为了流放而质疑痛苦,甚至信心动摇,不过或许是祂叫我赎罪,毕竟我也手上也沾染不少无辜的鲜血。”他向他说。“这样想,这里就使人理解了。”

“作为一间忏悔室?”

“您不认为这里很纯洁吗?”安迷修转向他问,将手背在身后,步伐也慢了下来,又说,“必须劳苦才有饭吃。这里只有创世初始的规则,即使土地恶毒,生活贫乏。”

“……然后因为地处险恶,不时有阴影的子民巡梭威胁,比如您。”他这样说,终究还是坦承了。“我不愿意违反规定,然而教廷配给的半年银弹,在冬天根本不够一个月用,上一个神父教我要私铸子弹,我只好依循这个办法。

“您似乎对主教会议很不满。”他语调和善地说道,“为什么不干脆逃跑?”

“我的本分是服从权柄。”他似乎察觉甚么矛盾,顿了一顿,又说,“我从来就是个悖逆的学生,或许顺服是我的功课。”他接著道,“……这次我离开一下,您如果没事,就暂时帮我看着这里吧。”

“您敢信任我?”

“除了指望您不存在的良心,我还能怎么样呢?”他平淡地说。“我在这裏除了您和上帝,一无所有。”

雷狮忽然感觉一阵幸灾乐祸的欢愉,或着说比初见时更强烈的悲悯,却没表现出来。他毫无悬念信任他。雷狮很清楚。应该说,安迷修必须信任他。因为年轻神父在这荒山野地,无所依凭,无所倚靠,在这里,神的杖也不护庇他,他的国度阔向全地,而不接纳这里;他的权柄领统万有,除却谷地死灵;他的荣耀万民称颂,这里只有北风撕裂山岭的声音。天父在客西玛尼卖了自己的孩子,让他赤身露体,行过髑髏地,然後孤身进入死荫的幽谷,无人看顾。 您的处境如此绝望。他在心里微笑着向他说,您还妄想保持操守。

“我一次下山,大概两个月才能赶回来。”他的敛了敛笑,变得严肃起来,雷狮听出他的话里有迟疑,毕竟他自己大概也很清楚,他无权让雷狮做出这种牺牲。这么久以来,雷狮没有侵犯谷地的居民,充其量只是因为安迷修给他足够的血液,使他不致饑饿。安迷修从来没有忘记他是个狩猎者。一旦他离开这里,又要求他谨守约定,就好像妄求狮子与羊在一座园裏和睦相处。即便如此,他仍旧大胆地向雷狮说,希望您不要袭击他们。而雷狮也不讥嘲,仅是微笑,不鹹不淡评价道,您这就有点过分了。

“……但我答应。”接着,他又语气轻松地说,爽快得令人怀疑。“我会等您回来。”

刚才雷獅眯起眼睛的时候,安迷修登时感觉自己浑身的毛孔都灌了冰,就象他第一次见到雷狮,他跪在他脚前,仰起脸要他开枪,突然又微笑起来的时候一样。那么讥诮又讽刺,还有使人愤怒的怜悯。安迷修面上不動聲色,垂在身侧的手掌却握成了拳,指甲掐入伤疤中,椎心刺骨地痛,他才恍然清醒过来,听见雷狮说,我答应您。他没料到他会这么爽快,怔愣了一下,正要说话,雷狮就打断了他。

“——别用圣母及其爱子的名义谢我,我承诺只为了您个人的缘故。”他说,又補充道。“当然,您也明白我的种族是很自私的。”

“我会补偿您。”他無聲地嘆氣,飞快承诺道,没让雷狮再暗示下去。“您想要甚么?”

“等您回来……我再好好考虑吧。”雷狮这么说。意外的,他虽然贪得无餍,听他许诺,却也没有再予取予求。他的侧脸线条漂亮得像那些希腊塑像,百年来沉没爱琴海底,被渔船钓上来,重见天日,五官仍旧肃穆而优雅,石骨却已经被无孔不入的海流侵蚀得冰冷无情,引人寒颤。“餓上两个月还是挺难熬的,也许我会想要吸干您。”

“到时候再说吧。”安迷修有些疲倦地下了总结,不想再跟他討價還價。雷狮也知道,他最近要烦心的事并不只这一件。接著安迷修眼光不再看他,只是漫无目的地在路上景物上流连而过,若有所思,溪谷里原先鸟声嘈杂,现在却一点声音都没有,仿佛跟年轻神父一起陷入了沉默。驀地雷狮听他说,如果您愿意,也帮我稍微看顾一下这里。

“入了春之后,袭击者不增反减,我认为这跟北方教会的驱离连结不大,这座山谷根本不在迁移路线上。”他阐述道,“……我写信问了上一个待个教区的神父,他说之前从没未有这样的情况。就和您兄弟说的一样,恐怕不太对劲。”

雷狮不先应答,只问他打算怎么办。安迷修说,这次集会大概可以打探到甚么资讯。

“总而言之,”他叹了一口气,说,“您愿意怎么做就怎么做吧。”

“您这么信任我?”雷狮微笑,他感到不可置信。

“要是您想,您可以对付一个师班的人。”溪谷尽头的路面颠簸,他望着正前方说话。“但您如果不愿意,我也不能強迫您。”

“鼓勵異端屠殺同族,”,察觉了他的暗喻,雷狮缓慢地微笑起来。”這恐怕不太符合您們的教義,好神父。”直到很久之后,他才发觉安迷修固然敬虔温和,珍爱生命,却也不排斥杀生,那只不过是最后一种手段,一种最坏的手段,搭配下等的状况,下等的对象。并且那套标准适用于所有生灵,不单只有吸血鬼。安迷修替所有谷地的死者祈祷,那些家属向他哀哭,安迷修也与他们同哀,并且向他们说:我替你们遗憾。他的话情真意挚,然而对谁的怜悯都是一样的,并不因亲近而多,也不因疏远而少。但雷狮知道他爱着这里,他深爱这片他看护的死地,这是他背上的十字架,为此,他可以比任何主教都仁慈,也可以比最狠戾的杀人者冷酷。

“是的,”安迷修又道,“只是老实说,我希望您连隘口都别让他们进。”

“我知道。”雷狮掩嘴打了个呵欠,他今天太早起了,“照您的慣例?。”

“這次用您的慣例。”前方就是村庄,他面上没有一点表情,”可以的和谈的就和谈,不能的就处理——虽然我很替他们遗憾。” 他双唇微抿,,在树影之间,泛着一种空凉的青蓝色,仿佛那里的血液已经被抽乾了,只留着蛇皮般的皮囊。他直直盯着隘口,接着说,“不管来的是什么东西。”

005.

两个月之后,安迷修回来了。他风尘仆仆,回来的时候,雷狮在修院的藏书室里,站在书架间,随手翻阅一本羊皮古卷,那是伊斯兰航海士的卷轴,绘着大洋的地图。他阅历很广,这里头的东西,他几乎都在别处见过了。安迷修从书架末端望着他,恍惚起来,他忽然想,也许雷狮比他自己认知的还要古老,这种感觉令他有些十分陌生。这时候雷狮察觉他站在那里,便放下书,向他走来。

他穿着柔软的丝绸长衫,胸襟微敞,下身是东方骑兵的马裤。已经到了炎热的季节,雷狮怕热,通常他穿得多,只因为不喜欢晒太阳。他身材依旧颀长精瘦,皮肤色泽如白垩,高耸的鼻梁和颧骨仿佛刀凿,眼窝深邃,紫眼像是被火焰的手指镶进去的。四季遞嬗,他容貌竟无一丝一毫的毫无改变,如同卷轴上的肖像。

他停步,正眼看他,安迷修知道他正在打量自己。但雷狮最后甚么也没多提,只耸了耸肩,说,你看起来很疲倦。

他说——‘你’,而不是‘您’。安迷修哑然失笑,却不晓得为了甚么事情。他说要到村里去,雷狮把书收好,也散漫地跟了出来,一双脚还赤着,踩在长廊上,像双生的白鸽。修院外,是中午时分,烈阳高照,雷狮才到门口就狠狠眯起眼睛,收回了脚步,留在了阴影里,安迷修霍地想到他不能晒太阳,阳光像银一样损朽他的皮肤,便也在阶梯上止住步伐,从容地说,我们黄昏再出去吧,反正村子就是那样,一时也变不了。雷狮说好,他的声音有些慵懒,兴致索然,安迷修也觉得屋外实在是太热了些,他自己也有点不舒服。那日光好似精金,朦胧如梦,将山谷打成一片盲目的灿白。

他们回到屋内,拉上窗帘。安迷修对雷狮提了些路上的趣闻,雷狮则向他简单地说了这两个月来,村子里的事情。采收水果的时候,一个老人从梯子上跌下来,跌断了背脊,就死了。安迷修问他那死人叫甚么名字,雷狮说,不知道,可能叫安德列斯,或着艾涅脱。安迷修心知他是信口胡诌,村里没有叫安德烈斯或艾涅脱的人,却只是宽容地笑。

脊椎恐怕碎成了渣,叫了一整个下午,黄昏就死了。那天也像今天这么亮。

这样啊。

如果你在,他搞不好可以活下来。

为什么?

你搞不好会接住他。

你可能把我想得太强壮了。

你一点也不强壮,但你還是可能会这么做。

我总是做不到,所以我只好当了神父,至少让逝者安息。

那个老人死前没有还施洗。

真是遗憾。

您竟然也会替没有灵魂的异端祈祷?

我为了我所爱的一切祈祷。

后来,安迷修向他说了集会的事情。他说,报告会程基本上就是那样子,三百来一无新意。听说海峡对岸的教会在港口捕获了许多血族,枢机主教公布了半年来的处决数目,大约一千七百多位,安迷修稍微浏览过名单,上头没看见卡米尔的名字。他也把这件事和雷狮讲,雷狮对此不已为意,似乎他出于信心,未曾担忧过这件事。

安迷修又想起另一件事,神色随即凝重了些,开口道,“有别的神父向我问起上个冬天的情况。我们认识很久了,不过他问的方式有点奇怪,他没说清楚,但我感觉他知道您在这里。”

“他为什么要问你?”

“大概是有人要他这么问吧。”他语气驟然降了些溫度,或许是累了,没有力气润饰,“我的确查出了一些消息,很遗憾,都不太乐观。”

他说:霍夫曼一族迁徙的消息实证了。卡米尔没有说错。这几年,他们那里的景况不太好,主教又在那里设立了一个教区,说明血族元老的掌控力削弱了了,他们大量给村庄配给银器,并在集会时教导村民,使他们有反击的能力。

阴影的混血孩子被推上了柴堆,公开处以火刑,他们空有血统,却没有狩猎的利齿和爪,绝望地哭泣,在火焰点燃时厉声尖叫,像被关进壁炉里烧死的公猫,那些乡亲父老等着看着,欢声如雷动。教会成功转化了他们百年以来的恐惧,变成了另一种仇恨,如今粮食成了利器,狩猎对于血族来说,也再也不是能够全身而退的事情。霍夫曼家首当其冲,面对食粮短缺,他们固然愤怒,却也莫可奈何,长老手刃了那些为饥渴发狂的族人,然后他们决定迁移。这已经是进行式了。

“他们自愿离乡?”雷狮哼了一声,说据他了解,霍夫曼那群人顽固得像盘石。“固守传统的仪式,思考僵化,更不可能乐意放弃自己千年来的疆域。”

“如果族人都饿得生不如死,甚至暴动,他们也不可能坚持太久。”安迷修不置可否。他这么说,無意識地坐了正了些,眼里闪过一丝暴风也似阴郁。“您知道为什么他们千百年来未曾故乡离开一步吗?因为底下有银矿,古老血族比人类还早就懂得使用金属,并清楚白银对自己的重要性,”他說,”他们只向直系子孙吐露地下的秘密,因此历代当家才守了那么久,无论为争战落得家破人亡,无论花费多少代价。”

“他们几乎偏执地相信,脚底的银矿是宿命的钥匙,假若卖出,就是背叛。有一天都会回到他们的血肉里,夺走他们的永恒。”他一口气说完,感觉口干舌燥,缓了缓又说,“然而现在他们处境维艰,教廷对银矿虎视眈眈,他们也只握有这一个筹码——您以为他们能怎么办?”

“——舍弃银矿,交换另一片土地。”

“是的。”安迷修双手摆在膝头上,他声音镇静平淡,此时却将手掌交扣在了一起,衣袖和绷带下,手臂青筋冷酷无情地浮起,穿过那些纵横交间的伤疤上,划出异端的十字。“我怀疑这里被交换了。。”

“对此您打算怎么办?”

“不怎么办,能守一天是一天。紅衣主教席八成承诺了霍夫曼甚么,他们比恶魔还狡猾……甚至比您还狡猾。”

“与其明定契约。他们较有可能指引霍夫曼来谷地,却不直接交给他们,所以他们必须过你这关,一个被教廷放逐的无名神父。假如你不知好歹负隅顽抗,被他们杀了,他们就占领谷地,养一个血村。或着他们被你——或着我歼灭,教会也没有丝毫损失。”雷狮微妙地勾起唇角,真是一手好牌。他繼續推論道。“——假使霍夫曼缺心眼,他们在开局前就赢了棋。”

“无论他们在想甚么,谷地都是弃子。”安迷修霍地打断了他。他坐姿虽依旧端正如常,一时露出的焦躁竟使他疲态尽露,显然这几日他都为此焦心。他似乎头痛欲裂,手指在太阳穴上按了几下,深吸一口气又撒下手,“……算了,看在圣马可的份上,我暂时不想谈这个。”

雷狮不帶感情地看着他。这半年来,雷狮在村莊裡穿行而过,引来侧目和低语,他们好奇他,试着接近他,或着畏惧他,他却从不认得这座村庄里的任何一个村民,他一点不在乎这些人类。就好像大地从来不记住一从杂草的名字。然而安迷修在乎,他们的死生成为他肩上的担子,使他忧虑,搅扰他的思绪。雷狮只是旁观者,却也感受到那不是一般的重量。他耸了耸肩,只说,“你最好休息一阵子。

“我能休息吗?”他向雷狮笑了,那一瞬间,雷狮觉得自己不那么喜欢看他笑。接着他们在阴影里沉默了一会儿,申时三刻,午后仍热得燻人。帘幕厚重,烈光仍无孔不入地渗透进来,使飘浮的尘螨都沾上了光,燃烧着,慵懒地落下来。

他离开了很久,现在都是夏天了。安迷修想起距離他上次给雷狮血的时候,已经有三个月了。他晚了一整个月回来。出发前,他答应给雷狮补偿。

他问雷狮想要甚么,雷狮说自己暂时想不到,改天再說吧,他回答時延迟了一下,安迷修却认为他根本没有考虑。安迷修手肘倚在扶手上,因中暑的緣故有點暈眩,仍问他,您要不要血,雷狮倚在较矮的软椅上,第一次没听见,第二次才回首过来,目光如同一道湿漉的阴影,他说,好啊。

屋外太热,他们都不想离开房间,为了这樣的默契起了一丝兴意,开始翻箱倒柜,在堆满羊皮书卷的旮旯里找到几个雕花酒杯,安迷修拿去水池洗过髒尘,回到藏书室的时候,雷狮却改口说,现在天气太热,他没甚么胃口,只想嚐味道,一点点就足够了。安迷修无名指上恰有个伤口,就在指尖,刚才看书时被纸划开的,方才愈合,结着细小的血痂。

安迷修还站在门口,眨了眨眼睛,还没来得及反应,另一只手上拿着未擦干的酒器,水从青銅表面滑落下去,滴得石板上一圈圈的水渍,雷狮站立起来,迎着他的面拉起他的手,這時候安迷修都还没说话。他挑开了那层云母似的痂,嘴唇碰触指尖,几乎称不上含吮,像是另一种形式的品尝。这是个金灿灿的,令人迷眩的午后,易于咽下恶果。他有一双美丽的眼睛,蛮荒仿佛野地的紫眼睛。

当夜,安迷修没有阖眼。石砌地板冰冷而坚硬,他点燃一支蜡烛,跪在床前祈祷,唇间念着祷词,平静如流水,却未曾间歇。而此后也有无数个这样的夜晚。他恳求恩主垂怜,求祂领他行过苦路,求祂使他的灵魂不致遭害,教他脱离试探,不教他遇见凶恶。然而他的主寂静无声,未曾降临到恶地上来。

to be contin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