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行为的制度渊源与权力结构

展开

【原作于20190802】

先声明,不是什么正经的学术论文,只是日常思考的鸡零狗碎。我在竭力在没看文献的胡思乱想的情况下有逻辑有内容地写下自己的所思所感。

先对举报下个定义。举报应该是社区成员自发自愿地检举另一不和社区规范的成员,并通过在权力结构中处于相对上层的成员将被检举成员进行排斥和驱逐。同时“社区”的范畴可大可小,仅仅代表成员在心理上的归属和认同。当然这个定义是我自己编的,只是为了行文需要。

首先,每一个举报者都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合理正当的。我曾在一个匿名社区里通过举报小广告、微商等其他可疑用户从lv0跃升到lv10。在这一过程中,我丝毫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有什么错处,甚至认为自己在积德行善,同时还愈发坚定了举报可疑用户的决心。而且举报是多么的便捷,轻点摁扭便可踢除一个不安分子。难道维护一个社区的稳定和谐有错吗?难道我不是正义的使者吗?最近八组举报某剧td,不也是出于同样的义愤填膺吗?每一个举报者都是真情实感地认为自己正如从小到大课本里教的那样,为社会进步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尽管他们并未考虑举报这一行为更深层次的对社区成员权利的伤害。举报行为的巨大危害在于,它使每一个人都无法确保自己在群体中的安全与稳定,每一个人都是潜在的举报对象与被举报对象。你可以说,我遵纪守法是良民,不可能被人举报,但尚未对社区规则有支配权的普通成员又如何保证自己能时时刻刻恪守规范呢?而且这样战战兢兢的戴着镣铐跳舞的生活真的值得一过吗?与此同时,成员之间的相互信赖也荡然无存。这在心理与道德层面都会对个体产生巨大创伤。当然,这一行为不能简单归咎于举报者的单纯无知,这背后必然有更为复杂的盘根错节。将某一结构性行为怪罪于个体与个体出于保护社区的目的肆意举报他人同样不理智。虽然我自己武断地将举报定性为结构性行为也不太妥当,但从现实的大环境来看也不是没有道理。而且,毕竟结构化的分析模式使社会学看起来不像心理学。

其次,既有的制度安排给予了举报的合法性。某一社区默许举报行为的发生,其根源必然在于特定的制度安排。

其一,从表层看,允许举报的缘由在于社区通过成员间的相互举报来剔除异己,以壮大声势。这一点很好理解,简单来说就是“抱团”。但还需要分析为什么社区采用这一手段增强内群认同而非其他。通常情况下,为人所熟知的增进认同的方式有巩固共同信仰,贬损外群等等。举报使群内人际关系转变为群际关系。当彼此同为某一社区成员时,撕破脸皮可能不太方便。但当举报完成后,社区成员就可以将被举报成员锚定为外群成员,由此更为便捷地开展更猛烈和恶毒的攻击。另一方面,举报对于社区规范的坚定有着其他相对温和的方式所无可替代的作用。这也就是俗话说的“杀一儆百”。但同时由于缺少规则的冲撞者,社区规则会愈发严酷和排外。简单来说,如果没有在边缘试探的越界者,边缘只会越收越紧。比如老师规定早上七点到校,但总有人七点一刻才偷偷溜进教室。这时,课代表向老师举报,xxx迟到。老师为了维护规定的尊严,于是让xxx退学。这样班里再也没有人迟到。并且,老师若想让学生提前到六点半到校也变得顺理成章,毕竟迟到意味着退学。这个例子或许举得不太恰当,但现实中还有很多事例供我们思考。

其二,显然,当一个社区只能通过成员间的相互检举来维持团结秩序是可悲的。社区上层成员为了维护自身统治秩序,默许或鼓励中下层成员相互检举,最终在无形中加强自身在所有社区成员中的权威。举报成为权力的载体和工具。社区治理并不应该依靠揭发和举报,这意味着成员的权利被牢牢地掌握在上层有权阶层,必将造成上层与中下层的权力的极大不对等,以及上层对社区生活无处不在的渗透和监控。所有成员都被紧紧地看住,稍有越轨便会被推向深渊。理想状态应当是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所描绘的样子。同时,中下层成员在举报形成的氛围中无知无觉地逐渐丧失了反抗的能力和机会,即使最终梦醒,也无法逃逸。所以一个健康成熟的社区应通过成员对其理念的认同以维持自身运转。此时的边界是自由、开放的。成员可以根据自身信念的不同而随意选择其归属,而不必拘泥于某一固定僵化的框架。

好久不写东西导致手很生,最后写成这样。笔力不足,虎头蛇尾,就先这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