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调查
搞笑故事。
“我的艺术史分数上次是94%,这次是0%。”黑发的年轻人玩弄着断了的缎带,披散到肩的头发久违地沾上了汗水,不那么久违地沾上了血水,“我的装置艺术做了一个月,是模仿中世纪的书写台,吸入了大量刨花,手指头上沾染了汞,我不知道它现在掉在哪,可能是护城河里吧,但我很清楚地知道一点:我下周交不上期末作业了。”马可看着眼前的柠檬磅蛋糕切片,自顾自地抱怨起来,他并不害怕对面的红发作家听到一半起身走人,毕竟对方似乎根本没有在听,只是绕着头发陷入沉思。他理所应当地让他的同居人认为,他对解离的认知就是不分任何时间地点地给赫尔蒙德打电话,制造恰到好处的麻烦,虽说事实也的确如此。但关于分数、交不上的作业,还有……不可言说的恐惧,最好还是跟外人提,毕竟奈特不会批评人,也不会怜悯人。
“好啦,亲爱的。”在他模糊的视野里,奈特停止绕自己的头发,咬了一口面前的巧克力玛德琳,咂了咂嘴,把糖渍橙皮扔到一旁。“这时候说点软话,申请补考就好。至于你的书写台,你肯定画了图纸吧?让史密斯给你做,他的木工活儿一向做得很好。你可以在旁边打下手,帮忙和做事一样重要,你也用不着良心不安。”事情就像融化的糖一样迅速解决了,但马可还是禁不住问:“但是史密斯先生……”会把自己难得的休息时间拿来帮小屁孩做作业吗?他把后半句吞下去,摇摇头,正准备说点什么,奈特便笑吟吟地说:“别担心,史密斯先生一向乐于助人。”
这次是奈特把他从街上捡到社区面包店里的,他解离的时候走到了贫民区,而他日常穿得一向光鲜亮丽,有人扯断了他绑头发的缎带,有人往他的脸上揍了一拳,打断了他的眼镜框,在事情进一步发酵之前,奈特抓住了他的手,把他领到熟悉的社区面包店,给他点了一杯桃子咖啡。他也询问了奈特为什么会出现在那儿,对方理所应当地说了两个字:“取材。”
现在对方也理所应当地吃着玛德琳蛋糕,时不时把里面的橙皮扔到托盘角落,然后理所应当地把热的桃子咖啡递给他,让他多少喝点别低血糖了。他能说出水洗和蜜渍咖啡豆风味的区别,也能说出挂耳咖啡和冷萃咖啡的层次是怎么一回事,但他现在捧着一大杯满是桃子香精、糖和虚假咖啡味的甜饮料,惊奇地发现它竟然也能让自己的胃得到舒适。他开始吃柠檬磅蛋糕,尽量一小口一小口地吃,用口水和咖啡融化它,不让自己像个饿死鬼,或者更差地——吃到吐出来。他发现奈特已经吃完了眼前那份玛德琳,模糊的色块告诉他,奈特正撑着一边脸看他吃东西,尽管看不分明,他感觉奈特一定是笑着的,他从来没有见过不笑的奈特。
在他吃完最后一口,掏出手帕来擦手的时候,奈特朝他伸出了手,他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伸出手握上,毕竟红发的作家就像史莱姆一样,特别喜欢和人进行身体接触。他们应该就这样站起来,走到奈特家的沙发上,先看三张电影光碟。但这次在清醒状态下,他感觉奈特的手指数目不对,无论怎么数都只有四根,还有一点小小的断茬。他掏出碎了一边镜片的眼镜,惊悚地发现:奈特的尾指被齐根截断,上面包着浅浅一层绷带,甚至还在沁出血色。而且,另一只手也是。
他想起奈特刚才的话,史密斯的木工活儿一向做得很好。
他并没有那么经常和奈特见面,但几乎每次见面,对方身上都会带着伤。手上的灼伤是“想要试试被泼稀硫酸的人会有怎样的脸”,脖子上的勒痕是“试着取材所以在湖里用了钓鱼索”,再进一步,脖子上青紫的指印是“因为想体验被掐死的感觉所以拜托了史密斯”,手腕上巨大的、带着密密麻麻缝线的竖切痕是“想做一次血浴缸看看”。在他问起手腕内侧的割痕时,奈特摊了摊手,说那只不过是些旧伤疤,你也知道的,青春期的小孩会做出什么事,还请不要在意啦。伤疤没有赫尔割得那么深,但也绝不浅,除了这个,他看不出眼前的作家身上有什么自暴自弃的倾向,对方热爱生活的程度就像炽烈的阳光,让他睁不开眼。所以他也就不说什么,像吞下泥沙一样吞下解释。但有一次,他还是禁不住多说了两句,那天奈特戴了暗红色的丝绸长手套,但马可了解下面崎岖的纹路是什么,他见得多了:是没有皮包裹的肌肉。那次他对奈特说:“我想,你应该和史密斯先生分手。”而对方就像听到一个最好笑的笑话那样,无礼地哈哈大笑起来,甚至笑出了眼泪。奈特没有回答他,似乎也不觉得有必要回答他。
痛苦的人总是在挑选伴侣时有所不知,他们经常挑选会让自己更加痛苦的人作为伴侣,并因为伴侣的一点好处就无法离开对方。他认为奈特是痛苦的人,就是因为奈特从来没有停止笑过,就算手臂脱臼、五根手指——那会儿还是五根——反折向其他方向,也会先给他端来春黄菊冲泡的热茶,再把手指折回原处,全程奈特都是笑着的,至于理由,那个理由是:“我想试试脱臼是什么感觉。”史密斯先生就在无数个“我”做主体的理由里隐身了。但现在马可只能重重叹一口气,拿出随身携带的绷带、纱布和消毒药品,对奈特说:“你的包扎不牢固,这样下去很容易变成骨髓炎,让我看看怎么包。”这样倒是显得像个知恩图报的人,但他其实只是担心而已。
伤口很平整,仿佛用了大号的裁纸机,断骨里面的骨髓被仔细地挖掉了,但表面还是有点发炎,呈现出鼓胀的紫红色。马可给伤口擦双氧水的时候,奈特什么反应都没有,那奈特不是日常吸草,就是日常嗑药,不然不可能没有一点痛觉,何况这可是一根手指。马可仔细地闻嗅,试图从对方身上找出毒品的味道,但奈特身上的檀香味太浓了,他什么也闻不见。
“我想……”他禁不住绞紧了手指,胃因为紧张而缩成一团,无论多少次,他都耻于把给对方添麻烦的要求说出口,当然,赫尔蒙德除外。“我今晚想……去你家睡。”他最终还是把请求清晰地说了出来,没有一丝旖旎的念头,去奈特家睡就仅仅是去奈特家睡沙发,奈特不想与他性交,这一向让他感觉很放松。红色的头发瀑布一样披散下来,奈特歪了歪脑袋,把另一只手的食指指尖放在嘴唇下面,说:“今晚我可能和史密斯做爱呢,不要打扰我们就可以喔?”他尴尬地点了点头,无论多少次,他还是适应不了红发作家过分的直白。不管是“我的恋人是男性”还是“我刚与史密斯做了爱”都太过理直气壮,奈特说这些话的时候从来不在意附近有没有人在听。他注意到红发的作家又打了两个耳洞,银钉在暖光下仍然闪着发冷的金属光泽,对方的耳朵已经很少有一块平整的地方了。习惯性地打耳洞、纹身、喝酒……都意味着迷恋疼痛和失控。他不知道奈特有没有纹身,或许等对方剥下一块皮的时候他才会知道。
这天晚上还是由他做饭,史密斯先生进门的时候,只跟他不咸不淡地说了声“你好。”然后在奈特说起中世纪书写台的时候皱起眉头,说:“你可真会给我找活儿干。”但马可从裤兜里拿出皱得不成样子的图纸以后,史密斯瞟了他一眼,让他今晚做饭,就直奔他和奈特共用的实验室,那里放着一些木工设备。帮忙打下手的提议被无视了。马可又发现奈特·克劳士和约翰·史密斯的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同样可以轻而易举地无视别人的话。
他习以为常地打开一个番茄罐头,习以为常地偏转锅铲挡油,让油星不要溅到在他身后探头探脑的红发作家身上。实际上他不知道有什么好看的,他做的也就那些菜色,而且从厨房里出去得带上一身油烟味,很恶心。对方一向穿高领,他也只有在对方探头探脑的时候能看见对方脖子上的青紫指痕,他想了很久到底为什么奈特先生不与史密斯先生分手,他俩的温度差都不像会彼此认识的人。最后他询问奈特,顺便把垂到他肩上的红发撩开,尽量使用冷静和专业的术语:“克劳士先生,请问史密斯先生……手里有您作品的版权吗?”
“这很有趣。”他听到红发作家仿佛事不关己地说,“如果我说‘有’你会怎样,帮我把版权抢回来吗?”马可看见一个大大的笑容,没什么讽刺意味,似乎单纯觉得开心。但马可知道,奈特一般不说谎,他只是选择性地说实话,所以,他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
史密斯还是出现在了餐桌上,提前换掉了沾满木屑、粉末和刨花的工作服,和“大出版社的编辑”这个刻板印象不同,对方的手指上布满了伤口、伤疤和老茧,有些地方的皮肤甚至有深深的开裂。这可不止是做木工活儿留下的印迹,但史密斯是那种会早上四点下楼维护草坪的人(别问马可怎么知道,他真的看见过),又或者,是杀人归来,装成维护草坪的样子。对方用着一支中等价格的木质调香水,开着一辆二手的宾利,什么时候都穿得齐齐整整,衣服的领子洁白干净。但马可看得到领子下方掩盖着若隐若现的抓痕,看起来像指甲抓挠的痕迹,也是,如果你想要掐死对方,对方很难不在挣扎过程中给你带来一点伤害。唯一的问题是:那些抓痕看起来太新鲜、也太整齐,有一部分甚至还在渗出组织液和血。似乎是注意到了马可的视线,奈特平稳地、不带任何感情地说:“史密斯。”那双黑眼睛低垂下去,那些手指把领口的扣子系到了最上面,现在马可看不到那些抓痕了。
马可做了肉酱意大利面、奶油炖菜、鲱鱼汤,甜点用了冰箱里的提拉米苏蛋糕。奈特一边像绕自己的头发一样用叉子绕着意大利面,一边说着今天在贫民区取材遇到的趣事,餐桌上没有人笑,但史密斯偶尔点头附和,有时候说出自己的观点。这是一张没有争执的餐桌,所以吞咽奶油炖菜时不那么像吞咽石头,叉起提拉米苏的时候也能尝到它本身略带苦涩的味道,这对马可来说是少有的体验。当然,如果他们不在餐桌上激情亲吻就更好了。事情是这样发生的:奈特站起身来,捧住史密斯的脸庞端详了一会,突然笑了起来,像恶作剧的小孩一样用鼻尖贴了贴史密斯的鼻尖,而史密斯皱起眉头,说餐桌上还有外人,现在不行——话还没有说完,奈特就吻了上来,他品尝着、含吮着史密斯,舌头绕过口腔内壁,又卷起对方的舌头,发出啧啧的水声。没有人碰倒意大利面,也没有人碰倒盛着霞多丽的高脚杯,他们只是互相拥抱、彼此亲吻。奈特伸出一只只有四根指头的手来,缓慢地抚摸史密斯的头发和脸颊,而史密斯的手掐紧了奈特的背脊,力道大得应该会留下印子。但是他们分开以后对彼此微笑,好像完成了什么重要的事情。无论是奈特,还是史密斯,都没有对马可解释什么。这种微妙、亲昵又排他的气氛一直持续到晚饭后史密斯让奈特去洗碗。
“今天明明是你去洗碗。”红发作家鼓起了脸颊。
“今天明明是我的休息日,有些人非得给我找来一堆木工活,你说这能怪得了谁?”史密斯把碗盘用不会倒的方式摞起来,送到厨房的水槽里,用干毛巾擦了擦手,就准备去实验室继续未做完的活计。这时候,他的衬衫后摆被奈特抓住:“你别想就这样跑路。”
“我也没想跑路。”史密斯面无表情,他的下一句话说出来之前,马可用力拍了一下桌子,让两人的目光都汇聚到自己身上,说:“我来洗碗!这本来就是我应该做的事情!奈特先生的手不能碰水!”
“你瞧瞧人家小孩。”奈特对史密斯甜蜜地说,然后把这份甜蜜原封不动地转移到马可身上,“马可先生,请问你还缺哥哥吗?如果你正好缺一个的话,我很乐意效劳……”
“你要不要先想想他姓什么。”史密斯对奈特干巴巴地说,对马可的语调里掺进了更多的无奈:“你别总是惯着他,他早就能碰水了,昨天还在湖里下绞索呢。”然后他挣脱奈特的手,自顾自地走进了实验室,奈特在他身后做鬼脸。
除了奈特·克劳士和约翰·史密斯的确关系挺好以外,马可没有收集到任何证据,他懊恼地用洗碗巾擦着脏碗盘,试图回想起任何不太对劲的地方。但在他把蛛丝马迹联合到一起之前,奈特就撞进了厨房,手里老样子拿着三张电影光碟:“《白丝带》、《第七封印》和《都灵之马》!今天晚上我们可以边吃草莓味爆米花边看这个,我还准备了冰可乐,嗯,还有草莓味的芬达!”奈特的电影品味倒和马可挺一致的,但他很容易看到一半就睡着,把剩下的内容留给马可一个人看。史密斯偶尔也会参与电影之夜活动,他不吃任何东西,喝一点冰可乐,眼神专注得令人不适。不知道他杀人的时候眼神是不是也这么专注,他剥奈特的皮的时候呢……?马可禁不住看了一眼奈特的左手,那上面有褪色了的大块伤疤。真糟糕,他没拿摄像机。
在木工活儿,也就是那架书写台完成的时候,《白丝带》才播到三分之一。史密斯邀请马可去看看,奈特贴在史密斯的后背上,对史密斯的手艺赞不绝口,史密斯压根没理他。马可从脖子上解下一个小瓶,里面装着各种各样的半宝石,然后从马甲兜里摸出一包焊药,自己找到了一架可以用来做金工工作台的台子。等所有的宝石焊上,所有的雕刻缝隙里填上水银,在奈特说:“这还真不错。”的时候,他朝史密斯深鞠一躬,说:“非常感谢,史密斯先生。”
“你不用和我道谢。”史密斯拿来扫把,把地上的木屑和刨花扫走,“我只是看在奈特的面子上,一般来说,我讨厌在工作之外进行任何劳动。”他从奈特手里接过冰芬达,稍稍喝了一口,又塞回给奈特:“你们看电影吧,我要去补觉。”
“这话还真伤人心,是不是?”奈特朝着马可挤挤眼睛,而马可拿着像强迫症做的书写台,几乎每一个螺丝孔都互相对齐,打磨得光滑如镜,他看了一会儿,询问奈特:“史密斯先生老是这样紧张吗?”
奈特惊奇地看着他,随即露出一个微笑:“是啊,他精神有时候不是很好。”
完美主义。强迫症。容易紧张。恩人。马可把这些标签默默记在脑子里,然后看了看四周:要说这是福尔摩斯的据点都可以,但比起福尔摩斯,更像是连环杀人犯。没有一个地方不挂着武器或者能够成为武器的东西,几乎下不去脚的地面上充满了装了一半、三分之一或者空掉的试剂容器,柜子里也摆着各种各样的化学试剂,有些显然是非法的。他看一眼奈特,奈特只是双手抱臂,好整以暇地哼着《绿袖子》的曲调,等他看完这间实验室。有一瞬间,他几乎就要相信奈特手上的灼伤是奈特自己用稀硫酸造成的了,他赶忙摇了摇头,甩掉这个猜想。有些东西看起来越是像,其实就越不是这样,他看过许多家暴案例,越是阳光开朗的主妇,死亡率就越高,因为警察和社工“压根没往这边想”。
他真的不能说奈特有多么礼貌,因为对方在《都灵之马》播放到吃土豆的时候开始呼呼大睡,又在还没吃完土豆(吃土豆是一种隐喻,突出了当代生活的枯燥和人心的乏味,就算作者拍了132分钟吃土豆,读者也应该怀揣敬意看完)的时候突然跳起来,从兜里掏出装着透明液体的安瓿瓶和细小的注射器,隔着长袍给自己注射了一针,马可一时闻到发酸的工业气味,不禁皱起了眉头。但他不能确定这是什么,瓶子上没有标签,奈特的表情也不像是吸毒者注射毒品后的快活或者平静,对方看起来烦得要死。他只能说:“你得先消毒。”然后收获了对方的一个微笑:“好啊,马可先生,以后一定这么办。”他知道对方根本就没听进去。
在电影继续进行了二十分钟的时候,奈特站起身来,以近乎自言自语的音量说:“我得去找史密斯。”然后就像个鬼魂一样飘走了。如果是别人,马可也许会怀疑是因为对方看不下去这种电影,但这是奈特,所以肯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他的想法在三分钟后自动失效,这栋位于贫民区的楼房隔音实在太差,所以他听到奈特平静地说:“史密斯,别睡了,起来。”然后这平静中有了一点波澜,同一个声音说:“掐住我的脖子,在我眨三下左眼之前不要放开。”
马可把遥控器掉到了地上。
他之前也在这栋房子里住过,托隔音不好的福,他听到过很多甜蜜的、幸福的话语,奈特不愧是位作家,他给史密斯的爱称每次都不重样。当然,他最常说的还是:“我的好编辑,我的好爱人……”然后,应该是用食指的指尖滑过了史密斯的脖子,史密斯也会发出很小的,近乎气声的笑声。他们彼此拥抱、彼此亲吻,但令人惊讶的是,并不做比亲吻更多的事,或许是顾虑到有外人在家。马可,可以说他喜欢听这些声音,他会把脸埋在沙发靠枕里,心里像有羽毛轻轻掠过。有时候他确实会觉得,奈特和史密斯就是一对幸福的情侣,只是偶尔会有些吵闹。如果受害者本人不认为这是一桩罪,这还叫罪吗?非洲一些部落的女孩九岁就能结婚,而她们本人并无怨言,只是理所应当的接受,所以这还叫罪吗?马可不知道。促使他继续思考下去的理由只是:这样下去会死人。否则他早就自动把这些划入情趣范畴。
奈特不命令人,马可不觉得奈特会命令的口吻,奈特在正经的时候总是声调平稳、口气冷静,音量适中。奈特这样对路边想要扑咬人的野狗说:“走开。”对戴着指虎的黑人壮汉说:“劳驾。”也这样对解离状态的他说:“过来。”“好孩子。”和“没事了。”他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他会听见奈特用相同的语气命令史密斯掐自己的脖子。如果他是个普通的客人,在这一步他就该跑路了,他不知道是好奇心还是责任感把他留在这里,反正就算一会他们打算把他灭口,客厅里也有把消防斧。
史密斯也声调平稳、口气冷静地说:“我在睡觉。奈特,你能不能可怜一下一周睡8小时的血汗工业畜生?我睡到12点再和你做爱,可以吗?要不然我根本硬不起来。”
“我讨厌那部电影。”奈特似乎很重地把什么东西放到了柜面上,“它让我心烦意乱。”
“那你就不要看。”史密斯的声音突然从睡意里挣脱:“我看你不是因为电影。那小孩做了什么?”
“他没做什么。”奈特的口气相当平淡,但随后就加入了多得不恰当的热情:“约翰!你想想看,你每天不是碰纸、笔、墨水,就是碰无聊的纸杯和塑料饭盒,这会逐渐让你淡薄得像个影子!你需要的是跳动的血脉,你需要的是人的血和肉,难道不是吗?你这周已经多少次看着电锯和斧头,喉结滚动了?来吧,约翰,来吧!来看看有没有新的玩具、新的玩法……”他咯咯笑了,“有时候我感觉我们就像海边堆沙堡的两个小孩儿!别睡你那乏味的觉了,你也挺想的,对吗?”
“……我不想掐你的脖子,伤痕累叠会太显眼,我不希望被人举报。尤其是你穿高领,但一动就能看见脖子,更可疑了。”史密斯犹豫着,慢慢地说,“你需要疼痛来使你冷静,我应该这么理解。你要不出血的方法。你要窒息的感觉。”
“哎呀,除了我的好爱人,谁能这么准地猜中我的心呢?”马可听见亲吻的声音,他闭上眼睛,在胸口画了个十字,随即把电影的声音调到最小。“那你打算怎么做?你打算给我怎样的礼物?”
“你换个位置,不要坐在墙边,我将会殴打你的腹部,背后有硬物很可能造成内脏破裂。”史密斯停了停,继续说:“你的腹部没有脂肪,会很痛,但是隔音不好,你不要叫出声。”
“这是什么play?”奈特很明显地笑了出来,然后床嘎吱一响,红发的作家应该换了个坐姿,“史密斯先生,就像史密斯先生的杀人风格一样,喜欢沉默的猎物!上次那个被锯掉舌头和下巴的公司中层管理真是让人印象深刻……也许有一天……你也会送我这样的礼物……”奈特说起话来像含着蜂蜜,甜腻又含糊。
“你想都别想。”史密斯斩钉截铁,“准备好,我开始了。”
马可听到像是殴打面粉袋的声音,史密斯出拳又重又稳,把每一拳的间隙控制在五秒。奈特没有发出声音,马可只能听见紊乱的喘息。这种时候是不是应该报警?或者拿着消防斧过去阻止?但这行为是双方自愿的!他有什么权利打断它?可听着人被殴打的声音实在感觉太糟糕了,他还在那栋宅子,或者说他家的时候,每天,每天,都能听到。人的拳头碰触肉体的声音,呼吸被破坏的声音,无法出声的惨叫。他知道被掐脖子是什么感觉,这感觉普遍得像去市场买菜。他也知道被殴打腹部是什么感觉,他的父亲这么做之前可没有一个防止内脏破裂的协定。他听不得这样的声音。这很痛,他知道这很痛,他几乎喘不过气来,眼前一阵阵地发黑,就好像被殴打的是他一样。
“约翰,停吧,我有点累了,要是出太多汗,一会还要去洗澡。”奈特的声音很轻,像空气中的游丝,但殴打肉体的声音立刻就停止了,马可也能歇一口气。“你说,我们要不要现在就做爱?我感觉很开心,而你……也硬了。另外!你脸红了!有没有人说过你脸红起来很可爱?有没有人说过?没人说我就说了?你脸红起来真可爱,额头上带着一层薄汗的样子也真可爱! ”奈特自顾自地说个不停,马可没从他的声音里听出一丝疼痛来。
“我不要。”史密斯的声音礼貌又冷酷,“行行好,我要睡觉。”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不解风情的恋人呢?”奈特笑吟吟地说,“我们就不能顺着本能做一些事吗?”
“你顺着本能做的事也太多了。”史密斯毫不留情。
“刚才我感觉小指在痛,这不应该,这让我很烦躁。不是幻肢痛……只是普通的疼痛,这更不应该。”奈特自顾自地讲起理由,就好像别人能听懂一样,而史密斯似乎真的听懂了,他说:“你不要注射那么多吗啡,会造成痛感失常。”
奈特还想亲吻史密斯,被赶出了房间,他一边轻轻笑着一边下楼,然后捡起了马可掉在地上的遥控器,把电影的声音调到中等。在马可说什么之前,他先抱住了马可,在人体的温暖和浓重的檀香气味中,他慢慢地说:“不要在意,不要在意……好好地看电影吧。”他看起来比刚才确实开心了些。
奈特和史密斯做爱的时间在三部电影都播完之后,马可在过程中反复观看奈特有没有疼痛的表现,或者呕吐的表现,有没有流鼻血或者吐血,这决定他要不要拨打急救电话。但奈特没有,对方轻快得像一只小鸟,刚才脸上的烦躁也消逝无踪,甚至开始和马可讨论电影。奈特的观点,老实说太过尖锐,比马可写作影评时还尖锐,马可并不喜欢,但不得不承认确实有一定的道理。奈特不相信神,也不相信任何党派和政体,在马可说起“上帝”之后,对方只是平静里带些厌倦地看着他,说:“希望上帝爱你。比起那个,吃点太妃糖,你一直在颤抖,到底发生什么了?”他帮马可剥掉廉价太妃糖五光十色的糖纸,用两根手指夹着喂到马可嘴里,又一次恳切地问:“你有什么地方不舒服吗?还在担心补考的事?”
马可没办法说出来,他很害怕,既害怕奈特知道他听见了楼上发生的事,又害怕奈特因为这个,从此和他形同陌路。不过他最害怕的还是,他的朋友出了什么事情。他从前从来没好好说过这样的话,他习惯和赫尔蒙德拐弯抹角、互相嘲讽,七分辱骂里掺三分真心,没人告诉他这种时候应该怎么好好说话,他不知道怎么说话。所以他摇头,开始说电影,直到电影播完。
奈特重重地吁出一口气,噙住橡皮筋,把自己的头发由披散状态绑成一大束。他给马可拿来比平时要多的毯子和枕头,它们都散发着一种甜甜的灰尘气息。红酒没了,奈特把它的瓶子丢进厨房垃圾桶,然后给马可倒了满满一杯威士忌,冰球应该是红发作家自己削的,不怎么平整。奈特拿毯子把马可埋在沙发背和沙发垫形成的角里,像个熟练的殡葬工人,一层又一层地往上盖,最后往马可怀里塞了个靠枕。然后他又摆出把右手指尖放在嘴唇下方的姿势,叫马可伸出手来,他把一根橡皮筋缓缓地从他的手腕上滑到马可的手腕上,说他家没有缎带,但橡皮筋确实很多。在马可犹豫着要劝阻还是算了的时候,他轻柔地对马可说了:“晚安,听到什么都别上楼。”
马可以为他们起码会动刀子,但是他们没有。奈特伏在史密斯的胸膛上,絮絮诉说着爱语,不过手不怎么老实。史密斯一开始还带着睡意,但在奈特拿出某样东西的时候,他说,请不要折磨上班上疯了的人。而奈特甜甜蜜蜜地说,这哪叫折磨呢?这明明是很多、很多的爱呀?然后史密斯叹气,像一个等待注射的人一样往里吸了口气,说要这样做就速战速决,别一边画圈一边哼歌了。你是不是只会一首《绿袖子》?其实我还会一首《天佑吾王》。奈特说,在史密斯想吐槽什么之前,他突然把某样东西塞进了史密斯里面,听起来不像刀子,虽然也不像阴茎,但不像刀子马可就放心了。但随即他的心就又吊了起来——他听到了金属互相碰撞的声音,他把毯子掀开,坐到电话边上,随时准备转动拨号盘。
他想不到史密斯先生会叫出声来,毕竟对方给他的印象一向是个冷静到冷酷的人,热衷于以普通上班族的身份标榜自己,就算看进那双深不见底的黑眼睛,后面也像黑洞一样什么也没有。一开始只是细小的声音,如同梦呓或者喃喃自语,但奈特轻轻哼着歌儿,马可能想到对方像拿一根树枝戳弄蚂蚁巢那样戳弄着史密斯,史密斯压抑着发出了一声喉音,很快便停止了。
“别呀,叫出来,我的好爱人。你的声音很好听,没什么可害臊的。”奈特似乎反复拍打着一块肉,而喉音此时转为尖叫,又随着奈特的动作有了不同的声调。“对,就这样,约翰,你也不过是块肉。”像是调酒师调制各种不同的酒水,或者指挥家指挥一个交响乐团,奈特的声调总是冷静平稳的,或者说,冷静到残酷的,但要说他没有参与到这场做爱之中吗?他显然很快乐。然后奈特也大叫了出来,接下来是一瞬间的静默,他看着史密斯,史密斯看着他。奈特用仿佛世界末日的声音说:“约翰,尿道棒断了。”
“你花多少钱在哪买的?”史密斯的声音里还带着喘息,听起来尴尬又不可思议。
“吉卜赛人的草药店,50美分。”奈特听起来就差磕头认罪了。
“顶端的钢珠和棒体断开了是吧,请给我医用镊子。你也冷静点,小心被举报。”史密斯的声音和刚才陷入情潮中的声音截然不同,“拿出来是很轻易的事,但尿道棒这种东西你为什么会选木头做的?”他似乎正在反复观察。
“我想看看会不会断。”奈特老实承认,“我知道断了你也能拿出来。”
“请不要拿别人的生命开玩笑。”马可听到了肉体重重撞击肉体的声音,然后是奈特被掐住脖子的声音,“另外不要哼天佑吾王了你不觉得很出戏吗?!为什么我们做爱会有英国国歌的参与?”
“呃,我想,这表现了,我们,对,反正,什么文化的,热衷……”奈特的声音断断续续,接着他大口呼吸起来,“还有就是我想知道你什么时候会受不了。唉你刚才掐得太狠了我得戴颈套了,上班的怨气就这么大吗。”
“那主要还是你给我的怨气比较大。”史密斯诚恳地说,“既然你硬了你今天就操我吧,你已经用道具用了快三个月了。”
“我不喜欢插入式性交。”奈特振振有词。
“我喜欢插入式性交。”史密斯毫不相让。
最终奈特叹了口气,打开柜子取出了避孕套,马可听见一丁点水声,然后是更多水声,这让他感觉脸颊发烫,“嗯,我的爱人真是温暖又甜蜜啊。”他听到奈特快活地说了一句,而史密斯问他前戏到底打算搞多久。
“我可不想不小心撕裂你,毕竟你很珍贵,而且你 要 上 班。”奈特把“你要上班”加上了重音。“请不要这么急,你的肠道确实渴求着我,我很喜欢它们的吸力。嗯,我已经能把三根手指放进去了,那我要开始了?”
马可习惯听打桩的声音,习惯听肉体相撞的啪啪声,习惯听到吞下精液的声音。但奈特和史密斯的做爱过程,就好像慢放的电影一样,如果他以后回味起来,会说这很缱绻。没有急于抽插的声音,没有攻方扶着受方像打桩或者犁地一样的声音,没有倒抽气的声音。史密斯发出声音是因为奈特顶到了他的前列腺,然后慢慢地摩擦,直到对方发出低声的渴求。史密斯射精以后,奈特想了想,说:“你的鸡巴还硬着,我可以给你口交,但我会哼《天佑吾王》。”
“你还不如让我上街杀个人。”史密斯翻了个身,声音有点懒洋洋的,稍微带着点嘶哑,“你要我教你一些新歌吗?”
“那当然好呀!”马可听到床的咯吱声,想必红发的作家往前爬了一些,“我的爱人就像歌鸟一样……那么,是什么歌呢?”
“……”史密斯似乎陷入了思考,然后他缓慢地说:“……星条旗永不落。”
马可沉默地喝了一口威士忌。
“……我还是给你口交吧。”奈特说,“你给我口交的时候老是忘记,要拿上下唇包住牙齿。这样会磕到人,你回头练一练。对,你看,先抚慰柱身……你这就射了吗,约翰?嗯嗯,你看,我先把你的精液这样吞下去……我感觉你是工作太多了!偶尔也请个年假吧!”
“年假是无薪假期。”史密斯冷冰冰地说。
“哎呀,我给你发薪嘛,咱们去哪里旅游一下,嗯,带上小孩子……”奈特似乎像八爪鱼一样缠到了史密斯身上,史密斯试图把他拨拉下来。
“你不开天窗就是给我发薪了,我不喜欢旅游,也不喜欢小孩,最好别来沾我。”史密斯没把奈特拨拉下来,两个人开始靠在一起,“抱歉,我刚才打重了。”
“我倒是觉得正好,还可以再重一点。我一直很想试试被打到喷射性呕吐是什么感觉呢。”奈特露出一个笑容。
“你心理变态。”史密斯似笑非笑地说。
说实话,马可不清楚他们在干什么,他不会开玩笑,也听不出别人看似讽刺的话是好意还是恶意。肯尼斯开的玩笑不是没有意义的玩笑就是恶意的玩笑,赫尔蒙德也不会开玩笑,琼的玩笑就像她本人一样冷冰冰的,不过如果别人听不出来,她会去解释,这帮了马可很多忙。他有一点羡慕他们可以这样做,但也只是有一点,人很难追求自己从来没听说过的东西。所以他只是喝着威士忌,感受脸一点点涨红发热的过程。
“唉,约翰,我感觉骨头痛,就和发了热病似的。”马可听到头发摩擦的声音,红发作家准是又和猫一样去蹭人了,“把我的骨头割出来吧,你可以用打磨机把它们打磨光滑,大的就像鱿鱼骨一样,可以每次做饭时磨成粉放进汤里,小的变圆——变成珠子——这样你就可以做个手串,这样我就可以随时陪伴着你。肋骨、肩胛骨、手骨……把我的脊椎抽出来吧,好不好,约翰?然后用它做一条鞭子?”奈特的声音十分动听,带着黏稠的音色和引诱的质地,无论内容多么荒诞不经,都让人有种照他的话去做的渴望。但史密斯很显然不是会被这种话术诱引的人。
“第二遍,我早叫你不要注射那么多吗啡,何况还是自制的。你要是实在没事干能不能躺下?我想睡觉。”史密斯似乎正在推开奈特的头,但奈特就像粘糖一样占据了史密斯——应该是大腿上的位置,然后抠了会儿自己的指甲油,最后恹恹地说:“你既然不能用我的脊椎做一条鞭子,就把鞭子拿出来吧……”
“你别想。”史密斯回答得不容置疑,“你太瘦了,鞭子真的会抽到骨头,骨裂和骨折不是闹着玩的。”
马可刚松了一口气,接着他就听见奈特笑着说:“那就抽我的大腿,亲爱的,难道你没有幻想过吗?”
“我只是杀人犯,不是变态。”马可感觉史密斯翻了个白眼,“请自行实践您的变态幻想。”
“嗯嗯好的,史密斯先生,你说……一段电线怎么样?既不会造成什么实质上的损害,挥舞起来又轻又不费力,最重要的是,鞭子在楼下,而电线在卧室里就能取得,你说对不对?”马可听到剪刀的声音,咔嚓,咔嚓。然后史密斯疲惫地说:“所以你就把台灯的电线剪了?”
“别那么在意呀,我们不是还有月光吗?”奈特把话说得喜气洋洋,他似乎试图把电线塞给史密斯,但史密斯再次拒绝:“好了,不行。最近你身上的伤太多,观感很不好,你先歇歇。那本新书本来就难写,不是你的问题,别太焦躁。”
被点出压力源头的作家重重地跺了一下脚,似乎要把地板跺出个洞来,但他说话的声音却很轻:“史密斯,你也知道我不能停。要是停了下一本和下下本的档期就会完蛋。”
“这是编辑应该考虑的事情,我觉得你更该给自己放个年假。”史密斯说话的声音也很轻,“你需要相信我的能力。”
“你说得倒轻松——”马可的心重新提到了嗓子眼,这是魔女被发现真面目时才会有的狂怒,“这不是你的能力问题!没有人会在秋天,在万圣节,看一个海滨浴场杀人案的故事!这种故事最好卖的时候只有夏天!如果我不写这本,起码要少赚五万美金!你最好记得我最缺的就是钱!”
“你冷静。我知道,我最缺的也是钱。”史密斯的声音岿然不动,“但是可持续发展更为重要,我作为编辑,不推荐作者先榨干自己。把你的长袍换掉吧,换成夏天的衣服,这样至少你能看到你拿烟头在自己胳膊上烫了多少洞。”
“如果你只说话,我是会被你打动的。”奈特似乎发现了什么好笑的东西一样吃吃笑起来,“但你一边说一边拿舌尖来舔,我就不清楚你要干什么了,亲爱的,你要不要承认你就是心理变态?”
史密斯不说话。好像有什么织物被从柜子里扯了出来,奈特开始哈哈大笑,对史密斯说“你穿这个”,而史密斯回以含糊的“你穿这个”。应该是印花吊带长裙之类的吧,马可一向相信奈特的衣橱。
“如果你肯拿电线抽我我就穿这个。”奈特循循善诱,“你瞧,我们现在多了一根电线,按史密斯先生的逻辑来说,它应该被物尽其用才对。”
“那不是你他……爹刚才剪下来的吗。”史密斯犹豫了一下,“等吗啡的劲过去你会痛到没法走路,到时候谁来应付楼下的小孩?”
“这倒不必担心。”马可听见一阵玻璃响,有什么东西清脆地被放在了桌上,史密斯深长叹气,说:“等工作日我马上给你申假。”
“您真是位好编辑。”奈特把话说得高高兴兴,“那么,这个给您。我很期待。”
这次马可用力堵住了耳朵,他比起其他可以施加暴力的器物更害怕鞭子,但有时还是能听见细碎的声音,他跑到沙发上,拿毯子一层一层把自己埋了起来,就像躲在姐姐的裙摆里。他希望他们能处理好,用不着他拨打急救电话,今天他实在是听太多这类声音了,他的脑子正在传来崩溃的信号。红发的作家看上去完全自愿,但那只不过是过大的压力被赋予了毒性化的释放手段,作为奈特的恋人,史密斯先生没有问题,他理解奈特在纠结什么,同时也提供解决方案,但他也是那个挥动鞭子的人。马可没谈过恋爱,但他的观点没有改变:恋爱不是这样谈的,爱和暴力不能混为一谈。他有他需要做的事,尽管他懦弱、无能、不值一提。
第二天唤醒他的是炒蛋的香味,红发的作家把头发彻底挽了起来,正往锅里加豆子罐头。这次对方没有穿长袍,而是穿着一件黑T恤配牛仔裤,过了一阵子,奈特哼着《绿袖子》的曲调把锅里的东西盛进了一个深盘,和塑料刀叉一起放到他面前的茶几上。奈特的手臂没有肌肉线条,也并不因皮下脂肪而柔软,这是一只嶙峋的手臂,上面有旧的淤青和新的烫伤,但当马可试图更加注意看的时候,那只手摸了摸他的头,红发的作家念叨着自己往蛋液里放了牛奶,这样可以使炒蛋更柔软,不过好像忘了放盐……等马可自己吃吃看吧!马可低下头,叉起炒蛋,这时候他看到了奈特T恤上的印花,差点把叉子掉下来。黑底白字,大写字母,印着大大的“GAY”。
史密斯把花园铲和水管放在门口,看样子他又早起去照料草坪了,他同样穿着黑色T恤,面无表情。马可这次真把叉子掉进了盘子里,因为史密斯先生身上的印花,也是一个大大的“GAY”。奈特猛然爆发出笑声,气势如洪,难以抵挡:“哈哈哈哈哈哈哈这个T恤,原本……哈哈哈哈哈哈哈是两个人穿……一个人身上写着NOT,一个人身上写着GAY,史密斯也知道!所以他昨天……哈哈哈哈哈哈哈但我买的是错版的!这样大家就全是GAY了!”
“奈特,你非常吵。”史密斯眼观鼻鼻观心,试图以无动于衷的语气说出这句话。
“马可先生,其实我还有一件,我现在给你拿去?”奈特一边笑一边撤掉电话旁的威士忌酒杯,尽管没有疼痛的表现,马可还是注意到他走路不稳。红发的作家应该也注意到了马可的注意,因为他凑上前来,贴到马可的背上,跟马可要昨晚他给马可的橡皮筋,用手随便梳了几下马可的头发,就给他扎了个低马尾。这时候他低声问马可:“你知道梅勒斯吗?你知道林中魔女的小屋吗?”
马可不知道他想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
“信任是很重要的东西,对不对?”奈特一边揉搓马可的头发,一边唱着歌儿一样讲,“如果旅者向其他人说了这件事情,他就再也找不到魔女的小屋了,这就是背叛信任的代价,对不对?”
“你就不能直接跟他说我们不需要麻烦吗。”史密斯走进厨房,开始给自己盛炒蛋,而奈特说:“马可先生是个好孩子呀,亲爱的。”他又低下头对马可说:“除了约翰,没人能让我这么开心,这就是一个好恋人的重要性。如果,我是说如果,你有爱慕的人的话……”马可感觉到粘连的视线,但他并没有感觉不适。
他把叉子戳进炒蛋,说:“我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