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余静寂
一座人造的活墓碑。
这里有着精神病院的一切特征,包括刷白的墙和灰色的铁架床,奄奄一息的绿植被某位病人撕成条状的革质叶片,小而气闷的探视室,桌上放的牌子说请勿吸烟,马可只好靠背诵诗歌来打发时间。乔万尼——他的大哥——给他争取到了这位犯人的探视权,他不能把它浪费掉,他在大脑里一边背诗一边反复复盘,先问什么、后问什么,怎样才能击破对方的心理防线,他需要一个真相,他想知道那位红发作家究竟是怎么死的。
马可不是没有见过史密斯,他一直在做奈特的编辑,和爱人,有时候他的眼神会分外冰冷,笑容也不存在任何温度,但总体来说,在社交状态下算是一个和蔼可亲的人,尽管没有什么热情,也没有比所需要的更多的礼貌。他有时会问红发的作家为什么给自己找这样一位爱人,但对方只是回答:“爱这种东西就是不讲道理的。”一位连环杀手能认出另一位连环杀手,他非常后悔没有把自己看见的东西好好地告诉奈特。
犯人很快被押送过来,穿着带条纹的病服,双手用束缚带绑紧,黑色的头发不知多久没剪了,长到挡住了灰色的、毫无神采的眼睛,对方的一只眼睛被白色的棉质眼罩挡住,另一只眼睛有深深的、带着缝合痕迹的疤痕,脸上就像被沸水泼过一样,存在大小不一、深浅也不同的累累疤痕。脖子上也绑着绷带,但马可还是嗅到了伤口腐坏的味道,这和他上次见到的,永远把自己收拾得干净清爽并非要给奈特梳头的编辑先生毫无共同之处。对方被强按着坐在马可对面的椅子上,接着把他送来的人就走了。马可看了看监控摄像头,深吸一口气,阻止自己在这么近的距离下冲动行事。对方没在看他,或者说,对方没有看任何东西,那只眼睛就像玻璃珠一样,比马可的义眼还像假眼。马可撑着桌子,直直盯着对方的眼睛,确保自己露出的是锐利的眼神,他让声音平稳且坚定,说:“约翰·史密斯先生,说吧,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杀死你负责的作家,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杀死你的爱人。”
约翰·史密斯一言不发,他坐在椅子上,就像个人偶,甚至连眨眼的动作都没有。如果不是他仍然在缓慢地呼吸,马可真要怀疑这是服装店的假人了。
“约翰·史密斯先生,我来问你问题,按你的配合程度,你可能在这里得到更好的待遇。”马可压下火气,循循善诱地说,“我知道这里住着并不那么舒服,你也可以提你的条件,只要你开口说话,我都可以满足你。”
黑发的男性一言不发,他只是把毫无神采的眼睛转向马可,随后又没什么兴趣地移开了。
“史密斯先生,我对你礼貌是看在奈特的面子上,我实际上根本不想和你在这里进行什么有礼貌的谈话,我更希望能用斧子与你完成谈话,或者牙医钳和圆锯。”马可下意识地把双手放在桌子上,“要不是你这么有名气,科隆纳家会把你送到地牢里的,那时候你说不说话就不是一种个人选择了。但你瞧,名气总会淡掉,而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约翰·史密斯没在看他,约翰·史密斯闭上了眼睛。
“关于你的妹妹——她从英国回来了,一回来就遭到了媒体的围攻,她只能再次回到英国去。她来看过你吗?她认为有个杀人犯哥哥的感觉如何?”马可对着椅子上的男人微笑,妹妹一直是这个人的敏感话题,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提到她,他的眼睛就会聚焦过来,他看不得自己的妹妹吃苦,也看不得自己的妹妹受到连坐,事情不就是这样吗?他爱他的妹妹,超乎这世界上的每一个人,应当也超乎奈特·克劳士。
但对方仍旧没在看他,仿佛已经坏掉的机器,无论转动手柄还是按下按钮都不会继续运作,即便用力踢一脚,也只会掉下几个齿轮。马可看着眼前的这个活死人,愤怒愈发侵占了他的头脑。
“史密斯先生,你知道你做了什么吗?尸检报告——我知道那不准确,毕竟奈特目前只是一架沉在湖底,长满了附生物和水藻的白骨,还是你给警察指的路,如果不是你指路,或许他的尸体永远找不到。但我就纳了闷了,你帮忙指路是想让自己再多被判个几十年吗?你还记得你对奈特做了什么吗?”马可下意识地开始咬指甲,视野逐渐模糊,出现黑点,这是他眼底黄斑病变的证明,他能清晰地看东西的日子已经不剩下多少年了,“你要是忘记了,那我就告诉你。尸体的头盖骨有钝器打击的痕迹,几乎整个头盖骨都裂成了碎片,颈椎和身体断开,这里有斧头劈砍的痕迹……”他感觉嘴唇发麻,但身体仍然像讲PPT一样自顾自地演说,“肋骨全都碎了,腰椎也是,腿骨上的砍痕应该是刀具,你知道最可怕的是什么吗?按照痕迹的新鲜度来说,腿骨是最后,然后一路往上,也就是说,腰椎和肋骨碎掉的时候奈特还没有失去意识。你在做什么史密斯先生,你到底在做什么?那是你的爱人,不是你的仇敌!他相信你就像相信上帝一样,老天哪,你知道他每次怎么谈起你的吗?他总是露出一个甜蜜的笑容,唱歌似的说:‘我的好编辑,我的好爱人……’我曾经问他喜欢你哪里,而他说只要是你,他全部都喜欢,他的脸因为这些问题而染上红色,简直就是一位怀春的少女!”史密斯的呼吸节奏变得紊乱,由此他知道对方在听了,于是像个复仇者一样,他继续清晰地说:“他信任你,他爱你,他对你很好,我想他知道你是个连环杀手,他不可能看不出来的,但他还是爱你、信任你、拥抱你。你为什么要利用他对你的信任和爱杀了他?你知道你这种东西这辈子被他爱是多么荣幸的事情吗?”
约翰·史密斯皱起了眉头,仍旧一言不发。
马可用力拍打桌子,让桌子像处于惊涛骇浪中一样震颤,他的那只好眼睛里面蒙上了薄薄一层泪水,鼻尖也随之变红,他站了起来,完全遮蔽住黑发灰眼的男人,他用手指着对方的额头,说:“你不配!你不配被他爱!你这种东西……你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可以下手的猎物!真是可耻,真是可耻!你知道吗奈特是个好人,我都觉得他是个好人了那他真的是个好人,他应该活到八十岁然后寿终正寝,而不是这么年轻就死于非命。有时候我路过那家社区面包店,看到红发的人我就以为是他,当然不可能是他。但是我还是怀念他,好像如果我进去他还会选两个蛋挞然后排在我后面,好像他还是会把两个人的账结了然后我们随便聊聊天,最后一起去看看新的电影。我答应过这辈子一定会骂完他所有的书,但……为什么唐·科隆纳没死,娜塔莉娅没死,乔万尼没死,反倒是他死了?为什么,史密斯先生?”
他的第一滴眼泪摔在桌子上的时候,史密斯张开了干裂的嘴唇,嘴里面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舌头被连根割去了。马可才震悚地意识到,对面这个男人不是不想说话,而是说不了话。接着对方把捆着束缚带的手举到马可眼前,意思似乎是要请他帮忙解开。这是个杀人犯,恶魔,他的仇人,如果解开了束缚带……他看着对方枯瘦的身体和摇摇欲坠的外衣,叹了口气,伸出手去,一个扣一个扣地解开束缚带。没有人冲出来阻止,可以被看作默许吗?马可不知道。史密斯被解开束缚带之后,并没有做任何放松手腕的动作,直接从马可的上衣口袋里拿出了他随身携带的钢笔和袖珍记事本,一支笔在疯子手里也可能成为武器,马可尽量离他远远的,随时准备呼叫警卫。但史密斯没有做任何多余的动作,只是行云流水般在他的笔记本上写下了几行字,然后按了警卫铃,在门被打开后拿起束缚带,丝毫不顾任何人地走了出去。
马可看向笔记本,这是奈特说过许多次喜欢和好看,并为此骄傲的,优雅工整的圆体英文。史密斯写得一手好字,所以奈特总让他冒充自己在扉页上签名。有时候要签名的书太多了,就连马可也会被找来,一直签到钢笔没水,然后他们三个倒在一堆书里面,奈特懒洋洋地打电话叫外卖披萨。啊……至于本子上到底写了些什么,写的是:
别伤心了,快点看看我的遗作,那可是我献给爱人的情书。我知道你不敢看本体也不敢看评论但你就看看嘛,我很期待你怎么骂我哦?
署名是奈特·克劳士,日期是两年前,他失踪的前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