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戴 | 我们为什么不跳个舞

简介: 她隐约有一种预感:她好像在等一个人。那个人特别特别好,所以她也不能太坏才行。

过去十分钟里,戴莉已经偷看他几十次了,看他灰色的眼睛,紧皱的眉头,还有他的手。主要是他的手。一开始还偷偷的,借着整理咖啡豆的机会从睫毛下面瞄一眼,后来就愈发肆无忌惮,因为他的注意力完全被手上的文档占据,当她在他散乱地堆满纸张小木桌上放下一小碟提拉米苏,小声道“it’s on the house”,并且又把他空掉的咖啡杯蓄满时——他甚至没有抬头。风铃碰得叮当响,又一位客人走进来,带进一阵夏日的风,戴莉在潮湿的缅栀香气中想,这多不合理啊,伦敦是多么冷漠的城市,却有全世界最柔软的风。

……你在偷懒吗?店主说。他站得很近,肚子几乎贴在她的屁股上。这男人有时真的让她想起她那位继父,但她毕竟不是她母亲,女孩微微一笑,手肘向后一撞,狭小的过道里男人坍塌下来像一头负伤的公牛,嘘——不要吵到客人,亲爱的老板,少女雪白的手按住胖男人胯间:这惹麻烦的小东西,还是割了好,我相信您妻子也会这样想的——她要是知道了小乔尼的事情,该多么伤心呀!她拍了拍他的脸,轻盈地起身,为客人端上一碟海盐乳酪蛋糕。

那年戴莉十三岁生日刚过,继父在她洗澡时试图撬开浴室门。母亲摸着她的头发流泪,告诉她:要听爸爸的话。两星期后戴莉在房间插座后面找到一个针孔摄像机,她选择毫不犹豫地逃离。如今戴莉十五岁,有住处(虽然是和别人合租),有工作(虽然老板是个混蛋),有几个迷恋她的小男朋友(她喜欢他们像喜欢小狗),现在还在自学O水准考试,人生尚未尘埃落定,但足够欣欣向荣。她的室友谢尔曼——雪曼——像吸血鬼一样在晚上醒来,准备上班,涂好口红后在那个埋头苦读的小脑袋上落下一个怜惜的香吻。“小孩儿,”雪曼意味深长地说,“你可以选择一条更容易的路。“

戴莉知道她的室友在说什么,她大可把自己卖出一个比雪曼高得多的价钱。她也知道这句话多么险恶,女孩之间友谊是这样的,爱是真的,嫉妒也是真的。有时雪曼靠在床头抽大麻,目不转睛地看她换衣服,瞳孔涣散,像是在注视一个本应属于她的美梦。

雪曼弯腰翻出一双高跟皮靴,比划着尺寸,好看的鞋子往往没有她的型号,她恨不得削足适履,因此常有客户投诉她的脚很畸形,茧子与水泡太多,倒胃口。戴莉从书本中抬起头,看见雪曼一手提着手袋,从镜子里盯着她,忽然开口:“你是不是也挺看不起我的?”戴莉用纸巾擦掉她牙齿上的口红,亲昵地拍拍她的脸,记得提醒他们戴套,她说。

戴莉天生性格亦正亦邪,没有选择去过另一种更容易的生活,并非出于优良的道德感,而是因为她隐约有一种预感:她好像在等一个人。那个人特别特别好,所以她也不能太坏才行。因为这听上去有点傻,她没有好意思和雪曼说。

伦敦的天气很善变。刚刚还算晴朗,这会儿已经乌云密布,就要下起雨来。下雨了也好,他可能会选择在这里避雨,戴莉擦着杯子,想:他应该是个警察。戴莉熟悉警察的气味,她是警局常客,偶尔自己犯事,大部分时候是去捞雪曼。当年雪曼把她从街上捡回家,理由是“找个人给我做家务和分担房租”,当时她不知道她会在此后的很长时间里,和这个喜欢蓝腮红的女孩儿过一种相依为命的生活,也不知道这个小孩儿会从她自己手里救下她。戴莉回到家,雪曼妆容艳丽,空空如也的药瓶横在室友针孔累累、青筋毕露的手臂旁。雪曼在医院躺了两天,戴莉坐在旁边给她削苹果,她吭哧吭哧啃着,忽然小声地哭了起来。戴莉叹气说,别想那些个狗男人啦!雪曼在她怀里呜呜地说,才没有,我就是觉得这个苹果,好甜啊。

其实戴莉才十几岁,还是个小孩,没有那么战无不胜,只是撑不下去时会想:如果我走了,雪曼还能去麻烦谁呢?就觉得还可以稍微再活一下。雪曼是个讨人喜欢的小麻烦,天性烂漫,早上被戴莉梳洗的动静吵醒,迷迷糊糊地趴着看她上腮红,突然说:你感到害羞的时候,脸会变成淡紫色吗?……而且有很多奇思妙想。有天回来,粗鲁地把戴莉摇醒,神秘兮兮地献宝,说一个中国客人给她推荐了一个音频,睡觉前听一听,可以想起自己前世的珍宝!

戴莉想起了那双手。戴莉看着那双手,拿着档案,端过她倒的咖啡的手,想:我好像认得它,我在哪里见过它呢?

……前世的珍宝。她们一人一边耳塞,听了音频,都做起了梦。梦中,戴莉还是在自己的床上,浑身伤痕累累,动弹不得,雪曼却不在了,只有一个男人,面目模糊,坐在床边。她想问他:你是谁?脱口而出的却是:你怎么才来呀?我等了你好久,我好累啊。男人不说话,捧住她的伤口,以指尖,笨拙又小心地描绘它的形状,一下,又一下,像是想要把它擦掉……他怎么有点傻乎乎的?可那只手的韵律有魔力,使梦中的她也昏昏欲睡。这辈子遇见的每一个人都在她眼前走过,母亲,继父,男朋友和女朋友,她索取爱的那些人,施舍她一些爱的错觉的人,他们的影子比清晨蓝雾中的远山更不真切,戴莉恍惚地看过去,只觉得一切都是假的;可能过去这十几年都是假的——唯有此刻抚摸自己的手是真实的。她在这只手掌下,一点一点,变回一个粉色婴儿,害羞,崭新,免于伤痛、彷徨、暴力、恐惧,且充满底气:我是被爱的,确凿无疑。那么她就什么都不怕啦!或许她可以不要那么坚强了;或许她甚至可以试着原谅别人,原谅自己。

戴莉睁开眼。雪曼站在光里,推开窗,清晨的风吹进来一些碎丁香,她做梦似的说戴莉……我梦见我变成了一个女人,真正的女人。她转过身来,还是一张男人脸,喉结,胡茬,眼睛肿得好高,显得更小了,戴莉怜爱道:你个死女人,必然靓绝伦敦,全城男人争夺你。两个女孩儿笑起来,笑声老了又死,那种沉默不凝重,只是有点伤心,戴莉望着天花板发呆,忽然也流下眼泪,为了应该在这里却又缺席的一只手。

我让你把桌子擦干净。店主又来找她麻烦,额角贴着一块创可贴,店里没有别的客人,风铃摇晃着,男人已经走了,那份提拉米斯完好无损地放在桌上,店主说喂,臭婊子,你在听吗?戴莉把咖啡杯放到架子上,眼睛追着那个即将消失在拐角的人,一股冲动攥住了她……她总有一天会把雪曼的高跟鞋拍上这个死胖子的秃脑袋,她发誓,但不是现在;而现在,现在她要——她忽然笑起来,把围裙往那张丑脸上一丢——顾不上拿伞啦!她跌跌撞撞,摔了一跤,掉了一只鞋,干脆将另一只也踢了,摩托车擦着马路沿疾驰而过,掀起污水同暴雨一起将她浇透,一只小母鹿,光着脚奔跑,雨像针一样落下来,“先生!”她叫道,声音也好似一只淋了雨的小动物,湿漉漉,模糊发抖,幸好他还是听见了,回过头来,先生——拽住男人撑伞的手臂,隆隆雨声盖不过她的心跳,男人灰色的眼睛倒映出好狼狈一女的,唉,早知如此,今天就不涂睫毛膏了,她的脸现在是淡紫色吗……“我知道你还不认识我,但是,”她勇敢地、大声地说:“但是——我们为什么不一起跳一支舞呢?”

他们一起跳了第一支舞时,戴莉十五岁,邓恩三十岁。此后,他们再未分离。戴莉十六岁那一年,邓恩成了她法律上的监护人;十八岁时,他们开始正式交往。戴莉大学修犯罪心理学,毕业后作为心理画像师加入值夜者小队。次年,在他们的支持下,从戒毒所出来的雪曼开了一家小小的面包店,生意尚可,给她带来财富、尊严、意义,以及爱情;这是后话。他们相遇的第十三年,邓恩在全体值夜者小队面前向她求婚(伦纳德的点子,当然);在她固执的坚持下,三十二岁的戴莉生下他们的小孩,一个幸运的女孩,他们爱她胜过爱自己,爱对方胜过爱孩子,雪曼做了他们女儿的教母,而每一位值夜者都声称自己是她唯一的教父。

史密斯夫妇一直到牙齿掉光了也非常恩爱。邓恩七十七岁,自然衰老,在朋友、家人与爱人的陪伴下,没有病痛地离开。克莱恩协助戴莉处理后事,只觉得她平静得出奇。两星期后的一个晚上,女儿看见她对着丈夫的照片小声埋怨道:怎么总是我来找你啊?下次换你来找我吧!次日清晨,她发现母亲披着父亲的大衣坐在沙发上,像是睡着了。她把父母葬在一起,两个墓碑紧紧挨着,她在他们的墓志铭上写:戴莉·史密斯和邓恩·史密斯没有错过彼此,一起度过了很长、很好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