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通識課同學像個外星殺人犯然而我想跟他做愛

莊哲晟/范一和

有時候我會在一些分享會上說——糟糕的回憶確實像一顆射來的子彈,而你需要的只是相信它殺不死你。我們已經長大成人,我們的大腦經歷了蛻變,再也不是發育不全的孩子或賀爾蒙失調的青少年。回憶只是一種對於過去的反覆幻想,變幻莫測。我已經35歲了,距離1980已經有18年的距離,足夠一個新誕生的陰暗小鎮的孩子考上大學,或成為怪物。至今我也無法判斷我的敘述裡有多少真實,我從南加州大學心理系延畢後仍一無所事,只能偶爾寫些東西賺稿費,我從不寫真正屬於我的題材,因為那太過駭人、荒誕、可笑,沒有商業價值。不過,偶爾,回憶的子彈仍向我射來,有時就像從亞利桑那射到紐約的狙擊彈,有時卻像半夜抵在太陽穴上的槍口,冰冷、堅硬,比真的還真。莎士比亞在暴風雨裡用與怪物同床來比喻一個人的倒霉,我想我就是倒活霉了,以至於18年過去,怪物還睡在我的床上。

就從1978年開始吧,那年我奉我老爹之命,搬到一個叫做陰暗小鎮的地方上社區高中二年級,這名字很不吉利,鎮上也很不安寧,倒不是說鎮民們不奉公守法,與之相反,那是個保守得有些壓抑的地方,我現在寫的東西在那裡的書局是買不到的,我敢打賭。這座小鎮民風淳樸,只是常出殺人魔——那種比泰德邦迪、山姆之子還恐怖的類型。這些殺人者只是忽然神智紊亂,開始對他們的親朋好友,愛鄰友舍大殺特殺,三五年就會有一次相關報導,我搬去小鎮前也用圖書館電腦查過相關報導,還印出來給我老爹看,跟他說放我那裡就是讓我去死,不是讓我考大學。他反倒罵起我來,說我就是缺乏男子氣概,懦弱無能,膽小怕事,殺人魔看了我都懶得殺。我說萬一人家真要殺我怎麼辦?你至少給我把槍。我爹最終也沒給我槍,就給我準備了棟房子,還在鎮上聘了一個叫做朱莉的中年婦女給我打掃,順便作他眼線。

儘管陰影籠罩,我剛搬到小鎮的時候也開心壞了,畢竟天高皇帝遠,我爹再也管不著我了。我想到他在千里外氣得掐電話的樣子,心裡就歡快,即便我一個朋友也沒有,天天得擠校巴上學,作為第二代亞裔移民,我從小被種族歧視慣了,霸凌也沒什麼事,我不放在心上,我想著反正我們畢業就老死不相往來,我會離開這個狗屎地方,而他們這些窮鬼混混一輩子就得在這個鎮上待著,直到被關進監獄或死於吸毒過量。

不過風水輪流轉,我這些沒文化的老同學都好著呢,差點進監獄的是我,要不是我老姐老哥拉了我一把,死於吸毒過量的也是我。我還記得大二下的暑假,他們把我從我那充滿海洛因的出租屋拽出來後,我在我老哥的家毒癮大發,抖個不停,感覺針筒像雨一樣落在我身上,除了用水管把我綁在馬桶邊,我老哥宇辰不知道怎麼辦——他大我七歲,大學畢業就在矽谷成功創業,我至今也不知道他是幹什麼的,不過他好心收留、照顧了我很常一段時間,我從來沒對他說過我愛你,不過我相信他知道。只好打電話給我大姐于溱,她一向是家裡最有主見、雷厲風行的人,讓她過來。于溱一見到我就哭了,在這之前我從沒見她哭過。她摟著混身尿騷味的我沈默了三十秒,就站起來,撥手機叫來了戒毒中心的車,強制把我送進去了。一年後我才從中心出來,他們中間經常來探望我。我很確定要不是他們,我根本活不到這個言能及意的年紀。

說回小鎮的事情。我到陰暗小鎮高中上學兩週後,就交上了一個朋友。他也是亞裔,中文名字叫莊哲晟,英文名叫Issac,埃薩克。我在別人面前喊他埃薩克,獨處的時候喊他老莊。後者我比較常喊,因為我們被全校所有人排擠,所有人當我們是怪咖(包含但不限於同性戀),獨處時間多。他非常高,身材精實,我至今也沒長到他那個頭。老莊半張臉有燒疤,那半張臉的眼睛也差不多瞎了,是一種噁心的濁黃色,後來我知道那是他叔叔在他小學的時候用瓦斯爐給他燙出來的,他叔叔是個酒鬼,一喝醉就對他拳打腳踢,直到他長得比他還高為止。他是我的同班同學,也是鎮上除了我以外唯一的亞裔學生,但我們好上實際上開始於一場誤會:我在學校走廊被一群白種混混圍著嘲弄,他夾著書從後面過來,撥了一下我的肩膀,說了聲借過,就從欺負我的那堆學生間擠過了,摩西過紅海一樣。他走過之後大家都散了,我那堂下課過去和他道謝,說感謝他幫了我一把,他皺起眉頭,問我為什麼這麼說,我很尷尬,只好把事情原原本本覆述了一遍,他才喔了一聲,說他實際上根本沒看見我,只是覺得一群人圍在那裡擋他的路,他趕著上課。我的肩膀他是順手搭的。

他問我叫什麼名字,我說我叫Finn,中文叫范一和。

為了示好,我伸出了手,他有點遲疑地握上來,他的手比我大很多,像成年男人的手。 之後上課分小組,我們經常一起。

我當時想的是,我終於能和人一起用中文在背後說人壞話了,壓根兒沒想到我們會變得那麼死黨。據我打聽,老莊的家在小鎮的邊緣,就他和他叔叔,幾年前他叔叔會把他打得鼻青臉腫,再讓他去買酒,然而他個性和臉都不太討喜,於是鎮上也沒人憐憫他,老師不待見他,學生欺凌他,不過他從小就人高馬大,又有副東亞惡魔般的面相,沒什麼人敢和他起肢體衝突,而自從一個叫傑生的男孩往他儲物櫃塞滿爛蘋果核,被他從教室拖出去揍斷下巴之後,更沒人敢接近他了,只會在背地說他閒話。這些事是我的鄰座,一個叫莎莉的女生對我說的,此外她還告訴我一件事,就是老莊雖然看上去兇,但你不惹他,他也不會來招惹你,此外他上課認真,成績好,雖然他小氣,從不出借他的筆記。

因此,在老莊第一次借我筆記的時候,我充滿了成就感。那次我被罰留校察看,在圖書館遇見他,他在寫數學作業,我就坐到他旁邊。他瞥了我一眼,沒問我為什麼還待在學校,因為早上的事他也看見了:我上課到一半站起來,走到紅鼻子拉森的旁邊,把我抽屜裡的死老鼠塞進他的嘴裡。

他算完一題三角函數,問我怎麼知道是拉森幹的,聲音很輕,我說我根本不知道是誰幹的,反正拉森跟我有仇,走廊上碰到就做出那個吊梢眼的手勢,喊我chink,我他媽不爽他很久了。老莊抽了一下嘴角,繼續寫題。

要是與老莊不熟,可能以為他的笑是嘲諷,不過我知道他這聲冷笑是贊同的意思,畢竟在我被老師擰著耳朵拉出教室的時候,也見到他環抱著胸,盯著我冷笑。我說我數學課後半段沒聽到,問他能不能借我筆記。他把筆記本遞給我,我翻了一下,看不懂,他就講給我聽了,很有耐心。我們在圖書館待到關門,一起走一小時的路回家,他家比我還遠一個巴士站,我對他說明天見,他對我擺了個手。

那天之後,我們幾乎天天待圖書館到熄燈。老莊自然數理很好,我語文和政治比他好些,我們彼此交換筆記,討論不明白的地方。回家的路上,我問過老莊為什麼這麼用功,老莊說他只是想上大學。

為什麼這麼想上大學?

我想離開這裡。老莊說。越遠越好。

是因為你叔叔嗎?

老莊沒答話,把書包甩到後頭。

我爹說我沒考上常春藤就得一輩子待在這裡。我說。實際上他根本不在乎我考沒考上,他只是太恨我了,所以把我趕來這裡。

常春藤啊。老莊說。那太貴了。

要是你參加個橄欖球隊啥的。我說。也許你能保送進去。

不過我們都知道這件事沒可能,中斷了這個話題。到我家門口的時候,我問他要不要進來吃晚餐,茱莉告訴我她今晚做了特別多菜,我一個人也吃不完。

我叔叔點了披薩外賣。

得了吧,誰都知道你家那位子披薩店根本不送。我拽他穿過庭院,走上台階。你就和我一起吃吧,雖然茱莉做菜也不怎麼樣。

那之後一整個月,上課的日子,我都拉老莊上我家吃飯。 直到茱莉向我老爹打了小報告,回來說我再帶老莊回家吃飯,我爹就要克扣我的生活費。我氣壞了,好一陣子都不回家,放學就回老莊家,在他那吃冷凍披薩和雞塊,睡他破爛房間的地板,反正他叔永遠醉醺醺地躺在樓下沙發上,看著永不換台的體育頻道,沒人會趕我走,也沒人管我們做什麼。那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日子。偶爾老莊會下樓,偷幾瓶他叔的啤酒上來。他甘願替我拿酒,也看著我喝,我醉了他拖我去廁所吐,但他自己滴酒不沾。他說他叔從前喝完酒揍他,揍完總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地抱著他道歉,說自己不是故意的,喝酒會讓人不曉得自己幹了什麼,一個人不明白自己在幹什麼就完蛋了,他不想變成他叔那樣子。然而我當時太年輕,沒能明白他的意思,後來甚至有一陣子,我想起他說那些話的神情,就痛苦得恨不得永遠不曉得自己在幹什麼。

週末晚上,我們會偷大停車場的車去太陽谷的酒吧,老莊負責撬車,我負責開,我們從沒被抓到過。酒吧龍蛇混雜,我在那裡吻了人生中第一個女孩,她很美,我托著她短牛仔褲下的緊實臀部,卻只感到暈眩,恐慌,於是匆匆與她告別,去廁所,蹲在馬桶蓋上冷靜了一會兒,才出去找老莊。老莊正與另一個年紀大一點的女人在後巷聊天,一起抽煙,我過去後,女人也分了我一根。那菸裡沒加大麻,苦得很。女人走前和老莊吻了一下,我問老莊那感覺怎麼樣,老莊穿著一件黑色踢恤,聳肩,說不怎麼樣,好像一個吻對他來說和一次灑尿沒有區別。我那天喝得有點多了,問他能不能吻他一下,因為剛才我和一個女的吻過,覺得噁心,他說可以,於是我拽著他的衣領,親了他的嘴唇。他的嘴唇很乾,只有尼古丁殘留的苦味,我感覺我的酒都醒了,拍了拍他的背,說我們走吧,我剛和高三的藥頭搞到了點好玩的東西。

我和老莊回他家,我展示他那一根大麻菸,他本來不想抽的,在我的慫恿之下,還是試了幾口。我們趴在他的床上,用酒吧順來的打火機點燃那一根大麻,輪流著抽完。那天是週日,我們都睡過頭了,隔早沒搭上校車,就又在他家待了一整天,躺在床上,什麼也沒吃,晚上才溜出去快餐店買炸雞。啃炸雞的時候老莊說他再也不抽大麻了,他不想遲到,我說我再也不跟那學長買了,我還以為這玩意兒能讓人看見宇宙爆炸之類的東西,這肯定是假貨。

接下來到萬聖節了,不管我到多少年紀,我都不會忘記那一天。

去年的萬聖節和聖誕節假期,我和老莊都待在家裡看書,看學校的指定讀物卡拉馬佐夫兄弟,老莊看到一半就受不了了,他記不起任何一個人名,所以我總共寫了兩份閱讀報告,作為交換,我讓他把我的數學競賽練習題寫了。我哥宇辰打電話來跟我說聖誕快樂,問我好不好,交上朋友了沒,我讓老莊和我哥打招呼,說我現在正跟朋友一起寫作業呢。宇辰說我認真讀書是很好,但也得參加點學校活動,我說他們都瞧不起我,活動又無聊得要死,我去什麼呀?你上學的時候還不是一次都沒參加,你比我還nerdy,宇辰笑了兩聲,又和我說了一次佳節愉快,高興就好,掛了電話。

但這次我想去了,尤其是萬聖節的扮裝舞會。主要原因是我忍不住想壓宇辰一頭,畢竟他可是一點學校活動的經驗都沒有,他是真正意義上沒有任何一個好朋友,次要原因是我想看老莊辦成面具殺人魔的樣子,我想他肯定能嚇壞不少同學。

於是萬聖節前一天,我們不去圖書館了,去了鎮上唯一一間賣面具和節慶斗篷的店,我心裡早拿定主意,要扮成1971那部庫布里奇片子的男主角,白襯衣白褲和吊帶我都有,就差頂帽子和眼線筆。店裡全擠著陰暗小鎮高中的學生,我們一推開店家玻璃門,就有人訕笑起來,我對他們豎中指,即便我同意他們說的:老莊用不著裝扮就夠嚇人。

老莊顯然也聽見了,他跟著我一起豎了中指,打了個呵欠,提議我們乾脆回去。我給了他一肘子,說我還有東西要買呢。

我們在面具牆那逛了一會兒,沒看到什麼好東西,最後給老莊挑了一個全白的便宜面具,他戴了一下,說這玩意兒妨礙呼吸,他不想戴,也不想去明天的舞會,我說你就買下來吧,我明天還得靠你來給我偷渡啤酒。老莊一般來說很節儉,他一次打四五份工,從送牛奶到清草坪他都幹,我猜他是為了存他的大學學費,我還知道他把那些錢都藏在他房間木板的破洞下,免得被他叔叔發現。我心裡過意不去,於是結帳的時候連他那頂面具也一起結了。出了店之後,我把面具塞給他,我說明天你來不來都行,但來的話記得戴上這個,然後給我帶啤酒。

他說了好,然後我們搭巴士回家。我不記得我們在車上聊了什麼了,但我記得我沒和他說明天見。

而至今我仍後悔這件事,我在所有嗑藥party上後悔,在所有吸著海洛因,關上燈看砍殺電影的時候後悔。我不斷想起他的模樣,我想假如我對他說了明天見,原本的他是不是就能過來,帶著一手冰涼的啤酒見我,而不是一把沾著血的羊角錘呢?

所有的醫生都對我說,即便這樣也於事無補,因為精神崩潰是往往是長期結果,與我毫無干係。實際上,我也知道那樣於事無補,但若我能做任何一件事,阻止降臨在他身上的咒詛,我都不會那樣悲傷。這種悲傷在我的腦海裡盤旋了十八年,只有清掃、算數和讀書能短暫地驅趕它們,而它在大二那年徹底席捲了我,使我上不了課,和女朋友分手,成為了一個人人厭棄的毒蟲,一開始我用吸管,後來我用上了針筒,嗑嗨的時候我會割腕,或著割脖子,因為流得夠多的血能讓我想起他,減輕我爛藏於心的罪惡感,然後我不管傷口,直接在沙發上悶頭大睡,祈禱自己因此而死,日日復一日,直到宇辰和于溱請了個鎖匠撬開我的門鎖,把我從那張浸滿血液的沙發扯出去為止。我記得宇辰攬起我手臂的時候我哭了,但忘了我哭的是什麼,只記得還沒退的幻覺裡,老莊正和我一起待在那個吵鬧的道具店,在我面前戴上那副面具,那一瞬間,他一黃一黑的眼睛閃爍起瘋狂的、我不認識的光芒,我發出尖叫。宇辰捂住我的眼睛,對我說噓、噓、噓。

就像我剛從醫院醒來的樣子。我一睜眼,就看見宇辰站在我的床邊,他掛了手邊的電話,問我感覺好不好,有沒有哪裡不舒服,我渾身酸痛,摸向自己的右眼,那裡被厚重的紗布裹著,我猜底下空無一物。我在被刺的那一下就知道這隻眼睛不能留下來,因此沒有太驚訝。接下來于溱推開病房門進來了,她的腳步急得好像我馬上就要死了一樣。她抓住我的肩膀,說活著就好,她剛看到新聞報導說有個亞裔殺人狂在陰暗小鎮高中大殺特殺,就趕過來了,活著就好。

後來,她到高三寄宿學校看我,帶我去兜風的時候,我問她要是殺人的是我呢?她該怎麼辦?她握著方向盤,盯著前方的紅燈說,那我肯定是遇到了值得一殺為快的賤人,雖然殺人是件再傻也不過的念頭,但她怎麼樣都會保我出來。

我出院後,宇辰馬上帶著我轉學,到幾個州外的寄宿學校,繼續讀高三。我的成績比任何一年都還要出色,因為除了讀書、考上大學,我完全不願意管其他的事,我把老莊和大屠殺埋進我的潛意識裡。眼罩實在太熱了,我蓄起瀏海,遮住我的右眼,一次下課有個白痴來招惹我,故意掀開我的瀏海,譏笑我,我拿出抽屜的美工刀,釘在他手掌上,對他說,你再掀一次,我就讓你變得和我一樣。

我被罰了留校察看,記了一隻大過,老師把這件事通報了校委會,隔天我哥就來了。他對對方怒氣沖沖的家長哈腰道歉,陪著笑臉,表示雖然我是受了挑釁,但也不能這樣刺傷同學。醫療金額他會全額賠償。我從沒後悔刺傷那白痴,但我哥從會議室出來的時候,我看見他眼下的青黑,便對他抱歉起來,對他說麻煩了他,我以後再也不會讓你過來了。我哥苦笑了一下,揉了揉我的頭髮,湊過來咬我耳朵,像小時候我們背著于溱說她壞話一樣,說沒事,你沒殺他就很好了,是我包不準刺瞎那渾球,你做得好,錢的事你不用擔心。

我至少擁有手足之愛,老莊就沒這等好運氣了。他叔叔被他殺了,還包括三個上門trick or treat的五歲兒童,死因推估是頭部重擊,屍體被大火焚毀,因為老莊在上學校體育館前放了把火,燒了整個家,把警力和消防車都引到那裡去。我好奇他是否把那堆準備作大學學費的錢拿出來了,但這件事的答案已經深埋灰燼之下。1994年我為了了解真相,回了小鎮一趟,發現他的家仍是一片廢墟。只有幾朵腐爛的白花擺在黃線之外,我知道那是留給那幾個兒童的,因為這世上除了我,沒有人會悼念他。

我沒跟任何心理醫生聊過那場大屠殺的過程,因為新聞上,一切都如此清晰明瞭:一位亞裔17歲高中生,在殺傷了親人和三位兒童後,把他們的屍體藏進廚房後,放火燒屋,手持羊角錘,戴著一面白色面具,前往陰暗小鎮高中的體育館,那裡正舉辦萬聖節辦裝舞會,兇手從體育館外圍開始行動,殺死了四對情侶和兩位老師,接著進入體育館內部,對走廊上和廁所裡的學生發動無差別攻擊,殺傷十三人,其後尾隨逃跑的人進入舞會場地,殺害十五人,引起會場人群恐慌,由此發生的踩踏意外造成近三十人的傷亡。警方到場時,兇手正在體育館門口攻擊另一名亞裔學生,兩人纏鬥在地,警方當場擊斃了他。警方宣布這場屠殺的犯案動機為兇手對社會的仇恨。

看上去像是惡魔的行徑,對吧?我無法為他尋求任何人的憐憫,因此我也無法說出任何真實的話語, 我換了好幾個醫生和諮商師,我心知肚明就醫是我的特權,但我仍然沒辦法對他們坦白什麼,他們說我這是嚴重的pstd,我的藥越吃越重,影響到學習表現,所以我每天只吃安眠藥,起床,洗漱,拎著書包到第一堂課的教室早自習。任何一個陰暗的轉角都能讓我心悸,體育館和集體的活動的一切都讓我喘不過氣,看在我的特殊狀況,老師們經常讓我到圖書館自習,但只要一到圖書館,我又想起老莊。大部分時間我的注意力不在書本上,我只是恍惚地聽見木椅被拖開的聲音,感覺他就坐在我旁邊,那個沒有面具的他,身上沒有血跡和腥味的他、拿著一隻三毛錢的自動鉛筆教我三角函數和微積分的他,直到學校的鐘打響,下一堂課開始,我得離開圖書館為止。

要是我說,我有段時間的願望是被他用羊角錘貫穿腦子,而不是只失去一隻眼睛,有人會相信嗎?恐怕只會當作我精神病發的瘋話,但大二那年,我確實是這麼想的,我經常在租屋處關上所有的燈,拉上窗戶,一邊看租來的B級片,一邊用手指摳著眼框自慰,想像螢幕上的殺人魔砍的是我的腦子,聊以自慰。我對校諮商師說這件事,她問我為什麼這麼做,我說因為我太懷念當年砍我的人,她聽了嚴肅建議我該停學,去精神病院住一陣子。我再也沒去看過諮商,因為毒品取代了我所有說話的需求。由於手臂上都是針孔,我開始穿起長袖,用長髮蓋住脖子上的自殘疤,漸漸地不去上學,敷衍老哥老姐打來的電話。現在想起來,我真是不負責任,因為我基本上用血和海洛因毀了那間房子的所有傢俱,要不是我哥替我花幾百塊美金擺平了房東,我到現在都還在負債,並且只能以乞討維生。

從戒毒中心出來後,我辦了復學,並再也沒有碰上毒品一口,連大麻也沒有,和哥姐的聯絡頻繁,我姊姊結了婚,偶爾她出門辦事,我會去替她顧孩子,當保母,與此同時完成了大學學業。大學我修了些財務的課,畢業後在我哥的公司給他打工,但老實說,在1994的夏天之前,我都沒有真正快樂過一天。

那個夏天,我又看到新聞上報出陰暗小鎮的事情,這次的死者是當地警長古德,殺人魔逃走了。這樣的事情在1988年也發生過一次,當時的我並沒有探查真相的勇氣,只對一切感到無力,但冥冥之中似乎有靈感告訴我,假如我這次不去,就會永遠失去康復的機會。

於是我偷了我哥的車鑰匙,開著他的賓利,花了一天又一夜,回到那裡。

陰暗小鎮依舊是我記憶中的模樣,沒有太多變化。我把賓利停在道具店外,徒步去警察局,告訴他們我想知道警長殉職的細節,他們只告訴我報案的是三個青少年。我跟他們軟磨硬泡了一會兒,他們看我不像記者,就給了我其中一位的電話。我用手機撥通了那個號碼,對面是個女高中生,警戒心很強,不願意告訴我太多,甚至要掛我電話,直到我說起1980的大屠殺,殺人魔是我的朋友,我很想知道他是怎麼回事了,我願意給她五百美元,只要她肯告訴我。她沈默了一下,讓我在明天週六的下午兩點半,到高中正門口等她。

我不想住小鎮的旅店,於是吃了安眠藥,在車上睡下。第二天,陽光從車窗打進來,像一把刀子,我被嚇得醒來,以為自己遲到了,幸好一看錶,時間才兩點,我還有十五分鐘能收拾自己。

我走到高中門口的時候,他們已經在那裡等了。帶頭的是一個拉丁裔女孩,皺著眉頭看我,我知道自己憔悴、狼狽得看上去像個神經病,連忙拿出錢包,將裡頭的五百美元遞給她。

我只是想知道真相。我說。我知道電視上報的是假的。

你怎麼知道是假的?

殺人魔不可能只殺一個人,也不可能逃走。我對他們秀出我手心上的疤,說。1980年,他跪在我身上,把羊角錘向我的眼睛捅,他的錘子上都是血,我只能用手抵著,最後錘子穿過了我的手心,戳瞎了我的眼睛,他才被到場的警察一槍爆頭。

我拔下我的假眼珠,讓他們看我的眼框。

拉丁裔女孩銳利地盯著我,最後,她把那五百塊還給了我。

我們不要錢。她說。我們只要你信。

我會信的。我說。

她沒有接話,只是讓其他兩個青少年等在原地,把我領到鎮上的購物中心去,搬開一個水溝蓋,帶我鑽了進去。

那個通道又陡又長,最後連接到一個看上去非常、非常古老的石穴。石穴裡有一個大窟窿,和一個邪教般的大型圖騰,她和我說,那就是惡魔本來住的地方。鎮上的古德家每隔幾年就會展開一場獻祭,寫上一個新的人名,讓惡魔附身此人展開殺戮,好確保自己的家族利益。接著,她又向一面石壁指去,說過往所有殺人魔的名字,都被寫在上面,但現在古德警長,也就是家族的現任繼承人已經被殺死,所以石壁上的名字都消失了。

我實在難以置信,不過除了這個理由,我也沒有其他救贖了。我在生灰的石牆上來回摸了一遍,我問她,有沒有在上頭見過一個亞洲人的名字。

有。她說。你說的是1980那個吧,牆上只有他的名字是中文,我記得很清楚。

謝謝。我說。這樣就夠了。我相信你。

什麼?

我不需要知道更多了。我對她笑了一下,然後把口袋裡的五百元塞還給她,就從石窟出去了。我爬得很快,她來不及追上我,我聽見她咒罵的聲音,她喊我神經病。

我倒是無所謂,反正我本來就是個神經病,不是嗎?

我就這樣從陰暗小鎮離開了。上高速公路前,我把手機開機,給宇辰打了通電話,他劈頭就問我去哪裡了。

我說我去陰暗小鎮了,他沈默了一會兒,和氣地對我說,回來吧,于溱的女兒後天要辦生日派對,你回來得正好。

你告訴她我失蹤的事情了嗎?

你再晚五分鐘打給我我就得告訴她了。

謝啦哥。我說。否則我得被大姐罵死。

隔天,我把車子加滿油後,還了范宇辰。他接過車鑰匙,問我去小鎮到底幹什麼,我說沒什麼,就是看看老同學而已。他狐疑地瞧我,說我氣色好了很多,是不是又嗑藥了。我連忙否認,宇辰搜我的口袋,掀起我的袖子,又摸我的頸項,確定上頭的針孔確實沒有變多之後,嘆了一口氣,捏起我的耳朵,說我這輩子再敢碰一次藥于溱就會把他和我一起殺了,我笑著說好啦,我發誓再也不吸了。

我在他家睡了一晚,起床後去玩具店買了禮品,接著開車去于溱家。派對佈置在庭園,溫馨亮麗,有些氣球裝飾,我的小姪女被打扮得漂漂亮亮,像個小公主,于溱正把她抱上椅子。她問我們怎麼這麼晚到,我說宇辰挑禮物太久了,宇辰說我開車太慢了。于溱挑了下眉毛,沒和我們追究。

派對來了很多人,許多是于溱的同事或下屬,我不認識。要是幾年前,這種場合我必須吃了藥才能參加,不過我早已康復。大部分時間我都和宇辰待在一起,他和誰打招呼,我也和誰打招呼,小姪女的身邊圍著太多小朋友,我想我不方便過去打擾小孩子玩,所以等派對結束了才過去。我把她抱起來,逗她玩,她用童稚的聲音問我,為什麼我的右眼長得怪怪的。這句話于溱和宇辰都聽見了,我能感覺到他們的緊張,這麼多年了,這個話題已經成為我們房間裡的大象,然而童言無忌,這也沒辦法。

我把她放回椅子上,蹲下來,讓她摸我的右眼。

叔叔這隻眼睛是假的,看不見,只是一塊玻璃。我對她說。等你長大了,叔叔可以拿出來讓你玩玩。

那叔叔的真眼睛去哪裡了?她一邊好奇地觸摸我的眼睛,一邊問。

也許叔叔從來沒有真眼睛。

你騙人。她噘起嘴。每個人生下來都有眼睛的呀,媽媽有眼睛,大叔叔也有眼睛,為什麼你沒有?

你真聰明。我摸摸她的頭。叔叔的眼睛被一個好朋友弄壞了。

他是故意的嗎?

他並不是故意的。

那叔叔得原諒他才行。

叔叔從來沒有對他生過氣。我對她說。因為他是叔叔最好、最好的朋友。

我可以認識叔叔最好的朋友嗎?

可能不行。我說。因為他去了一個很遠的地方。

搭飛機也到不了嗎?

是的。我說。你長大就會知道,有些地方是搭飛機也到不了的。

這時候于溱把她抱走了,說要讓她午睡,我知道她是為了避免她再問出我回答不了的問題。宇辰拍了一下我的肩膀,示意我陪他去外面抽根菸。我跟著他去了。點了火後,他吸了一口,說,誠實告訴我,你最近還好嗎?

我好得不能再好了。

你好得像復吸了。

放心吧。我說。我讓你們擔心太久了。

一週後,我預約了一位心理諮商師,假日五十分鐘,收費六百美金,當然,這用的是我自己的私房錢。計時開始前我向她說,她不必相信我,也不必回應我,只要聽我說就行,她看上去滿腹狐疑,但還是答應了,按下計時鍵。我開始說話。

我說:1980年,我被我天殺的老爹——放心,我不是來傾訴原生家庭問題的,他已經沒跟我聯絡十多年了,我被我哥和我姐照顧得很好,一點也沒有缺愛問題。總之,我老爹把我從紐約趕到一座叫陰暗小鎮的地方,在那裡讀社區高中,那個小鎮有個詛咒,每隔幾年就會將一位鎮民的靈魂獻祭給惡魔,讓惡魔附身在他們身上殺人,以血液確保小鎮的繁榮。我剛開始不信這個傳說,也以為我在那裡不會交到朋友,因為我從小就孤僻,成績又不好,但我遇見了一個亞裔,他的中文名字是莊哲晟,英文是Issac,和他的酒鬼叔叔住在小鎮的邊緣,我通常喊他老莊,不過我知道你記不起來這名字,所以我接下來會用埃薩克代稱他,但實際上我很少叫他埃薩克。埃薩克長得比我高一整顆頭,半張臉被他混帳酒鬼叔叔燙爛了,右眼也和我一樣瞎了,是你不會想招惹的那種人,不過我確實和他成為了朋友。他想考大學,因為他想離開這個小鎮,而我考不上常春藤就會被老爹斷生活費,因為我的姊姊和哥哥都太優秀了,他認為我是家族的恥辱,恨不得沒把我生下來。我和埃薩克志同道合,並且學校裡的同學都排擠我們,圖書館又太吵,所以我們經常在彼此家裡讀書。他的房間和一個墳墓一樣大,床比一個棺材還要窄,我通常睡在木地板上。地板很涼,有個破洞,他告訴我他在那裡藏錢,為的是他的大學學費。他比誰都還想離開那個小鎮。上學的日子我們唸書,放假了我們就偷停車場的車去酒吧玩,不過他滴酒不沾,除了吸過一次大麻外什麼藥也不碰。我到現在還為了這點愧疚,因為我考上大學後成了個嗑藥仔,前幾年才戒掉,到現在除了考上了常春藤外一事無成,他卻在十七歲就有了自覺,我相信他如果長大,一定會成為一個比我還好的人,考上比我還好的學校,值得擁有比我更幸福的生活。而我們仍然會是最要好的朋友。

高中都會辦那種萬聖節扮裝舞會,對嗎?你以前可能也去過,應該知道我在說什麼。總之,埃薩克這樣的怪咖本來不想去的,但我那年特別想打扮成《發條橙子》裡的男主角,所以我就拉著他去服裝店買了帽子,眼線筆,又給他買了一片面具,最白最便宜的那種,告訴他要來找我的話就戴著這面具,順便拿一手啤酒來。結果他真的來找我了,戴著面具,穿著黑色踢恤和牛仔褲,不過手上提著的是沾滿血的羊角錘,面具也被血噴紅了。來之前,他就被惡魔附身了,我也不知道他們怎麼會選中他獻祭,可能是因為他沒什麼親人,又長得可怕吧,即便他殺了人,也不會有人特別懷疑動機。他在家裡用羊角錘爆了他叔叔的頭,又殺了三個到他家討糖果的小孩,把他們的屍體扔到廚房,打開天然氣,然後在出門前點火。警察和消防隊全被引過去了,這惡魔可真聰明,不是嗎?接著他搭巴士到體育館來,在樹冠叢裡殺了四對偷情的小情侶,還有兩個倒霉的巡查教師,殺完這些人,他走進體育館,先在一樓走廊殺了一圈落單的人,再上二樓的走廊,他殺得可仔細了,連廁所裡拉屎的人都沒放過。有些嚇壞了的學生逃進主會場,大喊殺人了,不過當時是萬聖節,誰不愛點身歷其境的恐怖氛圍呢?所以沒人裡會他們,直到他又在會場錘死了十幾個人,大家摸到血淋淋的屍體,才真正恐慌起來,拼命尖叫著逃出去,我當時想著逃出去肯定被踩死,所以沒跟著向外跑,而事實也證明我是對的,那場踩踏意外死了快二十個學生。我和一群人一起藏進後台房間,那房間有兩個門,裡頭的道具根本不夠堵死兩張門。我們像白癡一樣猜他肯定會追出去殺,不過十分鐘後,我們就聽見錘子撬門鎖的聲音,其他人往另一邊的門衝,我想叫住他們,因為要是我是惡魔,肯定會來個聲東擊西,然而他們根本聽不進我的勸,跑出去送人頭了,一會兒就沒了聲音。我又在藏身的那張沙發下躲了五分鐘左右,才從一開始被撬開門鎖的那頭出去,我想也沒想到他會站在門後堵我,好事是我閃得快,只被他錘中了肚子,壞事是我看見了他的眼睛,他的眼睛一黃一黑,和埃薩克一模一樣。我對他咆哮,說你不認識我了嗎?他沒有回應,徑直向我走來,模樣殭屍似的,我只好踩著地上的屍體轉身快跑,到今天我還會夢見這個場面,並且我總是被那些砸出來的腸子和斷臂斷腿絆倒,或著被膠水一樣的血糊得動彈不得,只能發著抖等他向我走來。而這種夢境有一陣子甚至成為了我的安慰,因為即便他變成那副樣子,我還是不希望看見他死,他還是我唯一的朋友。

不過當時我幸運地從會場跑了出去,沒有跌倒,也沒有猶豫,我和他在二樓走廊玩了一陣子的捉迷藏,我躲進廁所裡,蹲在馬桶蓋上,以為他終於走了,才跑出去,誰知道他在一樓大廳逮到了我。我被他拽住頭髮,扔在地上,他跪在我的腿上,舉起羊角錘,砸向我的眼睛,錘子的尖端穿透了我的掌心,戳爛了我的眼球,但那時候我除了對死亡的恐懼,一點感覺也沒有。而在他要把錘子壓進我頭蓋骨的時候,我尖叫他的名字,那個瞬間,他的眼睛眨了一下。

然後他停下動作,雙手握住錘子,把羊角錘錘向自己的頭,一下又一下,我想讓他停下來,但他似乎決意如此,他的腦漿和血都濺在我的臉上。

——當然,這不是真的。這只是我千篇一律的譫妄和幻覺,或許還是我的夢想。我希望他不要被奪走,我相信假如他還存在一絲自己的意識,他會這樣自殺,而他會知道我永遠不會怪他。

現實是,他的羊角錘穿透我眼睛的剎那,我聽見一聲槍響,他的身體晃了一下,倒在我身上。我摸了一下他的後腦,發現子彈穿透了那裡,而面具之下,他的神情寧靜,並未瞑目。警察把他的屍體粗暴地拖走,幾個醫護人員把我拉上救護車。我在夢裡總是看見那雙眼睛,它們像羔羊一樣無辜。我在無數的夢境中撫摸那雙眼睛,醒來淚流滿面。我為這種哀傷罪惡,因為無論如何,他殺了這麼多人,我卻只為了他一個人悲傷。而我必須身體健康,長命百歲,因為會為他哀悼的只有我一個。

我說完了。我對諮商師說。

諮商師瞪著我,沒有說話。我喝完了紙杯裡的水,從沙發上站起來,離開了諮商間。

櫃檯付款的時候,諮商師追了出來,她平靜地叫住我,說,也許我該評估去療養院待一陣子。

我已經在那裡待夠久了。我說。我也不會再來了。

開車回家後,宇辰問我去了哪裡,我說我去了墳場。

你去探望誰嗎?

不。我說。我是去埋東西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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