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iferRubyCherry

=LRC 一个一般通过简中逃兵同人女的囤文处,现在开始试着搞一点点原创了。*注意:本站内文均加预警折叠,如果可以接受预警内容想要观看内文的话点击左侧黑色三角图标即可展开内文。

《而冰雪从未彷徨》

原作:《光·遇》 角色:音韵季白鸟团长、魔法季领队 角色关系:CP

拉郎警告。是音韵季白鸟团长x魔法季领队,起因是觉得同为流浪者的马戏团团长和魔法吉普赛人这个组合很有趣,想看看有什么有趣的可能性。 一个两人相遇的if,充满我流捏造。 很雷人很雷人,谨慎()骂我请在我背后骂(( ​​​​

在这儿没有白天与黑夜之分,而灵魂本身不需要睡眠,所以男人从来不闭眼,总是站立在水中央的土地上等待光之子的到来。光之子们要来这里寻找烛火,也要来这儿看那些神奇的魔法道具。女人掰着指头算,试图算出自己在这儿到底呆了几天。未果,因为这儿的天色没有变化,而她不会在木头上划线做记号。其实这也没那么重要。如羽翼的蓝白色斗篷让她向上飞,让她能坐在高指着半边天空的船头。她向下看,要看是谁会去拿那些稀奇古怪的魔法道具。真有人要吗?真的有,要不然她就不会来到这里。一阵大风把她带来,而她又感觉到奇妙的灵魂的共振,她体内浅蓝色的内核又在轻微颤抖,要告诉她有同她相似的存在在这儿徘徊,于是她没有选择立即转身就走:要是在其他时候,她不会在无人的土地上久留。倒不是所谓门票钱的问题,是原则问题,马戏团绝不对着没人的空地表演。她走了许久,才看见有人,有发光的小小人儿乘着小船向天上飞,于是她也跟着去坐,这才来到这被人遗忘的方舟旁。当她抖动斗篷,在沙丘上方滑翔时,她越发感到那灵魂的内核要让她的躯体重新变回虚化的光,要离开自己的身体飞到另一个地方去。答案显而易见,有灵魂在这儿停留,那男人身体内的浅蓝色内核也几近是要飞出。然而他看上去不迷惘,不在原地来回踱步,见到发光的小小人儿就和他们轻轻挥挥手,指引着他们向前走。第一天,来到这里的第一天她就看遍方舟。男人本身不是话多的人,最初还是她先问的这儿有没有其他人。男人说:没有了,他们都回到天上去了。来自过往的灵魂都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不必追问。她当然可以问“你为什么不和他们一起回去”,但没什么必要。她知晓男人同他那些现在已经回到天上的同伴是善用魔法的流浪者,从热爱魔法的国度乘船四处流浪,然后遇到可怕生物船只全毁,最终索性在这里定居。魔法,什么样的魔法,我能踩着这么高的高跷走,虽然不能走在流沙里,但只要地面够结实就没问题。男人念念咒语,就半浮在空中。

这可真的是作弊了。之后她表演抛球,男人就用法术让球自己在空中旋转:小球还发光。比试结束得快,她倒要看看这船里到底还藏了什么东西。她飞上方舟半边甲板,发现小小帐篷下有光,光从石罐子里咕噜咕噜地冒出来,里面就有许多魔法结晶,那些坐船来的发光的小家伙都围着它。起初她不知道这些彩色的发光结晶有什么用,只觉得好看,所以才去问守护这方舟的人,结果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那些让斗篷恢复能量与让人通体发光的还算实用,可那些让人变高变矮的看上去真的不知能干什么——还有随机变的,对最终效果不负任何责任。不过那些发光的小家伙倒是都对这些小玩意感兴趣,她也就不说什么,就看他们在原地变大变小。其实这还挺好玩,不过那些魔法的结晶于女人来说更像是用以抄捷径的道具,是不会去用的。如果想要彩虹,大家可以拿起七种颜色的缎带一起舞动,还能做出会流动的彩虹……当然,也不是说魔法就不好,只是和她喜爱的戏法不是一路子的东西。后来她四处闲逛,误打误撞进了满是螃蟹的洞窟,里面又像是迷宫,她绕了好半天才出来。她同男人说起这洞窟,不过也不知他是否在笑:他戴面具,于是要是一点声音都没有。毕竟嘴角向上勾不像是在拉扯系了铃铛的细绳,总不可能连带着有声响,于是你就不知道他是否在笑。之后没什么发光的小家伙来,他们就去了没有作物的田地。她看到田地背后的水池仍是漆黑一片,而男人说这儿曾有一口井,挖得不深,但有不需魔法净化也清澈的水,与现在他身旁的水一样蓝。

“但我看不出这儿有过井。”

“风沙很大。”

“你们会用法术驱赶沙尘暴吗?”

“可以,但是不能持续很久。”

“是因为星星总归是要回到天上去的吗?”

“是。它们不会在人间停留太久。”

那时她本要问男人如果用了魔杖是否还能发动更大的法术,让这方舟上方天空中的灰绿色暂且被驱赶,但还是没问:介于先前比试的结果,现今她对魔法有着微妙情绪——也不只是这原因,现今她是没法从这天色看出时间的流逝,不知现在是白天还是黑夜。她倒是觉得正是因为这天色不怎么好,所以这方舟更像是明珠……这样说又不对,难道说一旦这儿的天空变得湛蓝,天气变得晴朗,再也没什么风沙会迷了人的眼,这方舟就不够好看了吗?不过天气如何似乎对灵魂本身也无影响。他们不再需要进食,不需要饮水,风沙只会穿透他们的身体,并不会让人眼睛疼。奇妙的是在想到这里的时候,她反倒觉得眼睛有点疼了。多么怪,明明外界的东西再也伤不了她,而生前的她坚不可摧,总能把快乐带给同伴与其他的人,现在反而有什么东西要从内部将她刺穿。那浅蓝色的内核又骤然收紧,那带着欢悦的共振也消失了。她开始在想这男人是否也有过相似的感触,是否也会在想到自己的那些同伴时有这样一种“收紧”的疼痛。男人是因船只被毁而来了这儿,那么先前他受伤时所遭受的疼痛和这样的疼痛要如何比较?晚上(就当是晚上吧!)的时候他们就着生前的习惯生活,发光的小家伙们四散开去,在附近的沙丘上滑行,又或者是弹琴:有弹得极好的,也有更像是让竖琴弦嘣嘣弹的。有时也有忽然大叫几声的,于是有光圈似的东西从沙丘顶端嗡嗡嗡地缓慢扩散开。男人倒都习惯了,把视线放远到了小家伙们玩耍的地方,她就问山头上的可怕生物是不是就是毁了方舟的龙。男人对此不介意,就是点头点头。他们都烤火,实则火焰光芒同灵体自身带的光芒混合在一起,奇妙的光泽就一点一点流动起来,停滞的钟表指针也就动了起来。她伸出手指,手指直接去碰火苗:冬季的雪对火的情感很复杂。火让雪化,但光本身又很好,能把人点亮,让人向上飞。不过她伸手指的动作其实还是带点迟疑的,男人是下意识地把她往回拽,结果这动作也带了犹豫。哦,他们的烤火本身都是带点假意的,无非是明知在白雪上印不出新足迹而做徒劳尝试。但流浪者的共性是火总是安全的。男人把手松开,她也把手收了回去。“哎呀,”她想,“这烤火的噼噼啪啪的声音还是不够安静,我一点也不习惯。”后来她的意识中断了一段时间,不过这应该不算是睡觉。她知道灵魂不需睡眠,真有睡的时候就是永远安眠的时候。要是这样的话,那还是别睡来得好。

可那时我也不做梦,我在做些什么?她只知道男人绝不睡,男人身上具有一种她不具备的循规蹈矩。她知道男人每日先等待那群小家伙的到来,给他们一些小小的任务,之后就去发光的罐子那儿释放法术培育魔法结晶,接着要绕着方舟绕一圈,看看石灯、三角旗帜和蜡烛是否都亮着,最后再回到他本来待着的地方。先前前往田地无非是因为一次意外,她有理由相信男人可能是想不到她还会亲自前往满是螃蟹的洞窟转上一圈。这有什么?那些螃蟹已经伤不了我了。她想不明白,不过既然男人都不愿让她伸手碰虚的火焰,大约也觉得和螃蟹打斗对自己没好处。她突然想起魔法的事情,看来不是一路子的东西就很难走到一起去。哦,人也是这样的。不过这不妨碍她她飞到天上去,然后在缓慢降落的途中专心地看广阔沙地上那一个小小的点逐渐变大。一个点,带着发光十字星的点,向着固定的方向移动。她会轻轻地抬手,让斗篷形成鸟儿翅膀似的模样,接着她总就能轻飘飘地自男人上方滑行过去。有时她觉得很怪,灵魂应当是刮不起风的,但是男人总能感觉到,就会扶着那整整齐齐围好的头巾抬头看她。她都不会停在男人面前,而是在他前方不远处的沙地上停着。在那儿她就比男人更高,男人看她就像是看一只雪白的鸟儿,而鸟儿过一会儿就要展翅飞走了。

他又要到先前去过的地方再转一圈啦。女人盯着他看了许久,终究是什么也没说,还是要同他再走一会儿。男人习惯了,她也习惯,于是他们越走越远,离那从山中间开出一条航道的小船越来越远,最终到了沙丘上。当他们站在这儿向下望,便能看清整艘发光的、其中有小小市集开张的方舟,而一群又一群雪白的鸟要轮流落在发光的浅紫色顶棚上。一群鸟来了,另一群鸟就飞走。其实天空王国别的地方也有白鸟:晨岛有,而晨岛的白鸟不总是在飞,总有要落在浅黄色的沙丘上稍作停歇的时候,细沙上就有树枝枝丫一样的小小印痕:多么小的一簇簇。这一簇簇开得很好看,只是等风吹来,沙丘上的沙子便被叠出一层又一层的褶皱,最后这些树枝枝丫就消失了,也没人能看出曾经有鸟儿在这里停过。这么看来,沙丘一旦变多,又都有相似的模样,就没有谁能将它们一一区分。可是在这里的沙丘最开始的时候都不是沙丘,每一座沙丘之下都曾有不同模样的房屋,又有不同的人住在里头。但知道归知道,哪有人能像是因远古灵魂的托梦而经历其过往一样光看着光秃秃的沙丘就看出它的过去?不能。她想,哪怕这曾被掩埋的珍珠终究从厚厚的沙中显现,光将黄沙做的帷幕给划开,那这里也实在是太荒芜。这里的观众太少,马戏团无法唱独角戏,也不能对着对面的山头表演抛球与踩独轮车的戏法。她想:天上的星座有那么多,每一个星座又由许多的星组成,更不用说我的同伴们都在天上。我也是时候该走啦。正是因为她是马戏团的团长,而他是魔法旅人们的领队,所以她绝不会邀请男人与她同行,不会问他是否要完成光之子的心愿,和她一起回到天上去。是的,他们都总是在流浪的路上,于是她就十分清楚两人之间的共性与差异了。她天生自由而之后也永远自由,而他是自由地放弃了变得自由的权利,要继续守护这么一艘方舟,等待新的旅人的到来了。

这的确让人失落,她从冬季走入春天里,却发现这里的春天反倒比冬季少了生机。她绝非要否定男人的努力,至少这方舟的确成了被遗弃土地上最闪耀的一颗明珠。但这对她来说还是太安静,她所能忍受的也就是只有雪花落地与冰面微微开裂声音的寂静。先前他们还要在天空王国巡演,到了霞谷:还能听到欢呼声,然而观众看台上空无一人。大约是仍有渴望欢乐的灵魂在这儿徘徊,于是他们还是把所有的戏法都表演了一遍。当他们放下手里的种种道具时,那欢呼声与掌声也就消失了。她对这地方记忆很深,她记得自己来过这儿,而这儿不仅有着她熟悉的冬日的模样,还有永不消逝的灿烂的霞光:天气冷时人们穿了厚重的长袍围着披肩,搓着冻红了的手等表演者闪亮登场。她想起许多人都会让自己的孩子骑在自己的双肩上,让他们看得更清楚。但这儿就比霞谷还要安静得多,连这样的欢呼声也没有。是的,这儿还有别人在,还有盛着小船前来的光之子。但这不一样,光之子大多数时候都不说话,就算开了口发出的也几乎是模仿其他动物的鸣叫。这片土地倒是在反复提醒她,提醒她这儿也没有她想要的观众,那些有机会成为她的观众的人大多被掩盖在风沙之下,或是倒在残垣断壁旁,也有的在死在周围有冥龙徘徊的石窟里了。

她眨了眨眼,而奇妙的是明明是在风沙之中,她那长长的睫毛上反倒像是要冻起一层霜。“我要走啦。”这句话不是对男人说的,是对方舟本身说的。她不得不承认这里的确很美,而经魔法的作用能让元素的灵魂装点大地的确妙不可言。但就像她不会因为魔法能让球漂浮起来就放弃练习抛球的戏法一样,她还是要走的。她想,人间很美好,但是没有观众,有观众也是看不到我的。有人觉得为了观众表演就是被束缚,但我觉得被无人欣赏的表演束缚更愁人。走了,该走了。她向后撤了一步,男人没有向前去,而是看着她轻轻跃起而悬浮于空中。在这时天空上方好像有雪要落下来,可暮土这儿从来没有雪的,而她的双臂向上抬,让她显得更像是要展翅的飞鸟——她不是像飞鸟,她就要变成飞鸟了。她的双臂被发光的柔软羽毛覆盖,她雪白的、又有两簇翘起而如鸟类长羽的发也即将成为羽毛的一部分。现在,男人看见的就是近乎和人一般高的鸟儿了,鸟儿的双眼同雪花一般亮晶晶,双眼下方的金色三角衬得羽毛更洁白。男人当然不会伸手去摸这雪白的鸟,而是挥挥手,让她回到天上去,让她回到比这儿更为自由的地方。

从半空中向下看,方舟自身木制的部分因太暗而摸不清具体轮廓,只能隐约看见那些发光的壁画与旗帜。方舟上不是所有地方都闪闪发光,于是在远处看这这星座本身都显得断断续续。她与男人,与只有他一人守护的断断续续的星座告别。天上的星座都被冻得亮晶晶的,让人想起埋在雪地里的圆葡萄。而当这飞鸟想起了那些圆葡萄时,她就要带着羽毛间蓬松蓬松的雪回到天上去了。

fin.

没有必要的补充

起因是觉得马戏团团长和魔法吉普赛(?)人领队这样的组合很有趣,又想看看大地上流浪者的共性与不同,所以就摸了。有意去刻画了两种流浪者的区别,有互相能理解的地方和无法互通的地方。马戏团不在同一个地方停留,魔法吉普赛人最后在落难之处定居开魔法市集。白鸟喜欢热闹,最后毕业停留的地点是霞谷,在看到观众看台空无一人而又听到观众欢呼声时不知道会怎么想。私心的部分是觉得魔法季领队只有自己一人没有回到天上去,总归是太寂寞啦。

但是感觉白鸟那么自由,是不会在同一处停留的。雪白的鸟儿,雪白的鸟儿,最后还是要回到天上去的。最后幻化成鸟的部分是我的捏造,我觉得白鸟团长很适合这样的形象……是我流捏造。请原谅。

感谢你看这篇捏造很多的拉郎看到这里,如果能让你看到一点新的有趣的可能性我就满足了。谢谢。

《蛇蜕》 原作:《大逆转裁判》 角色:亚双义一真、巴洛克·班吉克斯 角色关系:CP

是@天文学女巫 约的亚双巴洛!按照要求最后一段没有公开! 按照“爱也累,恨也累,不爱不恨没滋味”的感觉写的!不过写完后大约是百分之七八十的隐约没滋味过渡到爱恨都很累(?)写得也很开心! ​​​​

沃尔特克斯把来路不明的东洋人交给巴洛克·班吉克斯。彼时巴洛克对东洋人并无特殊感情,在排斥东洋人这点上抱有一种极其微妙的的一视同仁,便是职责还要恪守:沃尔特克斯不负责照顾东洋人,于是一切事情还是交由巴洛克去办。现在东洋人与巴洛克一同坐马车,自然是面对面坐。在白天马车车厢里没有煤油灯,阳光照不进来时还是浅浅一层阴影占据大部分地盘:阳光照不化这么一片阴影。失了忆的东洋人一言不发低头,而所谓伦敦的死神在他对面坐,这样一看马车本身倒是更像是冥河上的船:东洋人拿不出三个金币,但有独角兽相助替他付款,死神竟还要来亲自划桨,让这船驶向生的一岸——从东洋人的角度来说也没错,他被发现时饥肠辘辘而没有干净的衣服,脑袋又受了伤,显然一副偷渡客的模样。这很幸运了。只是东洋人的执念自然不只值三个金币的价,东洋人实在是太想要到伦敦来了。

巴洛克领他进门后就让他先沐浴,而他先去找合适的衣物。衣柜里旧衣服叠整齐放在深处,常穿的就一件件挂在上头。巴洛克取旧衣服时真就像是把记忆重看:他的旧衣服是和自己哥哥的旧衣服放在一块,因为这些衣服都没人穿。只是现在算破例。巴洛克找了白衬衫,他去德国留学时带了这件去衣服去,之后又带回来。现在东洋人有衣服可换,于是他身上那套来自远东之国的黑色制服就要交给洗衣妇。之后他沐浴完换了衣服,应巴洛克先前的要求去他的书房找他报告,并回答那些关于大不列颠帝国的法律问题。巴洛克看一切都还算稳妥,便让他离开了。黄昏时东洋人漫无目的地在班吉克斯宅邸的后花园散步,可见不远处河流旁洗衣妇正用木棒有力地捶打盆中的衣物。这却是唤起一些细微的记忆,东洋人想到在自己的故乡女人们也如此洗衣,于是就站在原地看了许久,去想在不同的国家她们都有一双厚的、生了茧子而粗糙的手,因浸泡于冰冷的水中而发红,这让东洋人有点感伤,他想自己必然是为了什么而来到这里的,但他现在想不起来。东洋人看洗衣妇,而这时是巴洛克在看他。巴洛克自己心里也觉得怪:打自那时候起,自己就不喜欢日本人了。他对外人说是“不喜欢”和“讨厌”,但事实上用这两个词很难概括其中的情感。巴洛克又想起漆黑的小巷与那男人,还有在纸上留下的笔迹工整的汉字和另一人写下的歪歪扭扭的汉字与像是绘画图案一般的假名。这又让巴洛克的内心升起一种恨意,也不知为何这种恨意驱使着他快步走到了东洋人身边。东洋人肤色偏白些许,穿着白色衬衣,然而这东洋人并不像是雪白的瓷器:雪白的瓷器落到地上就碎了,直觉告诉巴洛克这东洋人绝不是这么容易会被打碎的。但抹了粉的石像也会碎,并且抹了粉就有加了点虚假的意思。可这白色可不是虚假的,巴洛克总觉得那白色已经渗入其中。

当然,巴洛克也不是因这东洋人通晓法律而与自己有了共同话题才放松警惕,与此相反那更显得东洋人可疑——一个远渡重洋来到伦敦的东洋人,显然接受过教育,又对司法领域的知识了解甚多,来的时候却是落魄的模样。再想到先前来了伦敦做交换生的那小刺猬头日本人,至少还是收了沃尔特克斯卿的资助,相对比起来真的就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那这东洋人会更像什么?巴洛克不继续想,可他又觉得东洋人看向他时目光中自然而然带着种冰冷,他甚至怀疑有那种似活物一般的碎冰正向他凑近:一只只眼要盯着他,要以视线对他进行一番审问。可这冰冷中又没有那种露骨的敌意,而东洋人面对他时又低头而将身体前倾,表现出有礼的模样,显然不是有意要冒犯他。可是这真的很怪,东洋人越是表现出有礼节的、节制的模样,那在他心中那本已经被按捺下去的、来路不明的恨意就越会向上浮。这是不应该的,巴洛克自己有所克制,就不再理会东洋人,要转过身往回走。

班吉克斯家的宅邸里仍旧保留一幅克里姆特·班吉克斯的肖像画,就挂在左右两边阶梯交叉处的墙壁上。人们说亲爱的克里姆特像太阳,但从不说巴洛克像月亮或星星。伦敦的死神似乎比夜空的黑暗本身还要阴暗,眉间的疤痕又要在这漆黑部分的中央撕扯出巨大的口子:伦敦的死神,内里似乎也不柔软,于是过路人都探入其中做各种试探,最终得出的结论为“死神终究是死神,死神要带着他的银色镰刀来了”,而镰刀上斑驳的污痕还是从银器上来的。巴洛克在肖像画面前仰望,东西两侧长长阶梯旁的墙面嵌了两扇窗,橙红的光就流淌到他的脚底。在这个时候看,所谓伦敦的死神反倒比通体洁白的东洋人更有一点温度。等东洋人从花园回到屋内的时候,月亮就已经升上去,而班吉克斯家的宅子内十分冷清:没有人谈天也没有狗叫声,现在也就只有餐厅里亮着。东洋人这时没见到巴洛克的影子,也能料想到对方应该是按某种规矩而不会与自己在一张桌上吃饭,是自己先吃了,然后就上去。这时他正保有一种冷静的迟疑,因为班吉克斯家为数不多的几个仆人正都双手持着托盘,在餐桌旁整整齐齐地站立着等待,于是他也不坐下,也在长长位于餐桌末端的座位旁等待。

脚步声从上往下来,要在深色细绒地毯上摩擦。巴洛克瞧见东洋人仍在等待时反而有一点惊讶,只是又没多说,只是让他坐。坐,巴洛克在前面这头,东洋人在后面那头,中间以一盘盘菜肴相隔。同大多数维多利亚贵族家族相比这晚饭已算不上丰盛,但这对于东洋人来说真算得上是晚宴。他不着痕迹地避开鸡肉料理,而用起刀叉还是熟练,金属刀叉也不在盘上发出一点声响。如此看来,他的确出身于一个不错的家庭……他英语也说得很好,父母也许来此留过学,也许能借此去找资料。巴洛克心里如此想,却又觉得沃尔特克斯卿反倒不急于查明东洋人的真实身份——那他也不会有意去查。是的,巴洛克不说话,东洋人也不说话,而他们吃饭时咀嚼的声音也小,这样一看真像是幽灵与死神共用晚餐。这时东洋人倒是稍微分了一点点心,在想这餐厅实在是太大,而这位检察官先前应当就是自己在这里用餐,又或者是不回来……?

“明天和我去现场。”说正事前却是一点铺垫也没有,巴洛克的开口很唐突:起因是觉得这东洋人也许能派上用场。托拜厄斯·格雷格森足够卖命,只是他自己本身从来不说苏格兰场永远缺人手。明天就去?东洋人是真的没料到,但巴洛克说这句话自然不是邀请,完全就是决定好了的命令。于是这晚餐就很理所当然的结束,而东洋人本来也不想动那包了猪肉馅的苹果木烤鸡(这就摆在桌子最中间)。巴洛克的酒杯放在书房,书房本身仿佛就还有半边酒窖塞了进去,同他的办公室一样。东洋人进去时竟感到有一点好奇心要起死回生——相对单纯而无害的好奇心,而事实上这样一种好奇心本不该继续存在了。东洋人仿佛要灵魂出窍,冷静的那部分灵魂在听巴洛克交代案情,而受本能支配的肉身则对这近乎没有个人物品陈列的书房有古怪的探索欲。东洋人没有记忆,现在就是在白茫茫的大地上走,而这白茫茫还不是大雪形成的,于是你甚至都不知道这白色是从哪儿来的,更加不知道往哪里走。于是现在的东洋人是从另一个角度审视自己现在产生的情感:我为什么对巴洛克·班吉克斯有下意识的好奇乃至更深的探索欲?为什么当我进入这班吉克斯家的宅邸反倒有种走进某两人过去的感觉——一人与我极其亲近,另一人则是曾与我隔着极其遥远的距离而有过短暂但愉快的交流。他当然听清了巴洛克的要求,知晓明天自己要做点什么,只是与此同时这么一些情感正要穿针引线,将某些被分离的部分再度缝合在一起。

这必然要带来疼痛,但要是没有疼痛,反倒是要少了点什么。次日查案时东洋人换了合身的新衣(因为那衬衫终究是大了一点),他在后而巴洛克在前,调查现场与询问相关人员时他替巴洛克做所有的记录。在他们要离开时,巴洛克当然要看看他记录得怎么样,就要他把笔记本拿来。因火烧而岌岌可危的木房子现在又开始在抖动,巴洛克要拿笔记本就连人带笔记本一起拉拽过来,之后又是停了很久才松开:连拉带拽是持续到了两人都到屋外的时候。巴洛克戴着白手套,而他也戴着,更不可能体会到那类手掌掌心相贴时汗津津的感觉。

(基于稿主的要求,此处不公开发表文段的最后一段)

《当满天星落在山丘上》 原作:《光·遇》 角色:魔法季领队先祖(和其他该季节先祖) 角色关系:CB

是魔法季相关的短篇,主要是魔法季领队先祖(给任务的那位)的视角。 不过全篇含有大量捏造内容,基础为游戏内的主干剧情和方舟上的壁画。 总之都是我流想法不要当真。 如果可以接受请↓ (点击三角图标即可展开文本)

为方舟掌舵的男人先见到蓝白色的云,再见到赭石色的山头。此时来自异国的旅人要么在甲板上要么在船舱里,不管是透过哪儿看到的月亮都很圆。雪白的月亮这时还没被云遮住,就像两层黑夜包被的珍珠裸露在外头:一层黑夜当然就在天上,另一层黑夜则是不被光芒照亮的土地,他们又到了一片前人未踏足的地方。男人近乎看呆了,因为即便他们去过那么多地方,也从未像现在这样离天空那么近。天空既在方舟之下又在方舟之上,似乎月亮就触手可及。但舵盘还在男人手中,他不能撒手不管奔向月亮,况且也奔不上去,于是他这么想:只要自己的同伴看清了月亮,又或者是爬上了桅杆与月亮相碰,自己也就满足。但他还来不及去听同伴们的感想,就感到一阵强烈的气流席卷过来,又有震耳欲聋的吼声。这时掌舵的男人才注意到,先前在甲板上流动的不是什么月光,是什么生物的眼睛投出的蓝色光芒。他们可从没见过这样的生物,谁都以为这就是透过云层倾泻下来的月光。现在,这所谓的光就变得鲜红,而吼声又逼得更近。巨大的生物击毁了方舟,但并未去追伴着方舟一起坠落的旅人,反倒是扭转过身,又向着深蓝色的山头去,漆黑多足的身体在云层中缓慢地游动,又很快消失不见了。那山头本身更像孤岛,同邻近的土地相隔那么多云朵,而山头之下的部分又一点都看不见,山上没有植物没有动物,完全就是被死寂包围,那生物又为什么要在这儿徘徊?异国的旅人不知天空王国的某片土地已被暗黑生物侵袭,而大多数时候这样的生物是一只伴着一只出现的。

男人和他的同伴早就晕了过去,而即便这松软的沙地可作些许缓冲,粗糙的沙子也擦破了他们的脸颊。当他们不省人事时,又有长相古怪的螃蟹在他们周围打转,若他们有一点要醒来的模样,就两眼发红,要把他们击翻在地。谁也想不到这小小的螃蟹也有那么大的力量。男人最醒来,他浑身疼得厉害,近乎要散架,而舵盘竟然还在他身旁而没有被击飞到远处去。但这舵盘显然是再也没法安回方舟上,男人也顾不上拍掉袍子上的细沙,而是先环顾四周。于他而言这就是无比陌生的土地,而这陌生的土地似乎又笼罩在一片诡谲的黑暗之中,魔法的光辉也无从将其穿透。他首先让手心聚集光芒,其次小心翼翼踏出一步,要去看看同伴们都到了那里去。在这时他发现这圆形的土地又与其他地方之间正隔着一圈死水,而他又口干舌燥,本想掬上一捧喝一喝用以解渴(从前他们总是那么做,都是喝山泉与湖中的水),但他一把手指探入水中,就总觉得身上发冷,仔细一看这水又是漆黑的,怎么也看不到底。这水一定是不能喝的,男人便放弃,首先试图跨过这么一个黑色的的圈,要先去找找同伴。他极其小心,但他身穿长袍,本来就难以大幅度地迈开腿,于是他在成功避开漆黑死水时还差点摔了一跤。男人首先绕着半边淹没在沙中的船体看了一圈,这才发现方舟坏得太厉害,仿佛就是被闪电从正中央劈成了两段,他走到裂缝里找,而在连接着夹板的梯子下正有人半倚靠着木板,整个身体蜷缩在缀着流苏的驼色斗篷里:还不是晕过去,是睡着了。男人叫醒了她,她这才慌张地起身,要和他一起去找找剩下的同伴。

于是他们一起走,找到的同伴越多队伍就越长,而他们之中有一位还真的就是乐天过了头,醒来以后便躲在其中一艘在沙中的沉船的阴影里,等大家都走过去时突然探身弹跳举起双臂,把大家都吓了一大跳,又自然会有胆子比较小的上前去以拳捶打:但也就是毛毛雨级别的了,好在没用火球术一类的戏法。总之,当同伴们都找到,天色也不早——不,他们这才发现在这么一个地方白天与黑色的分界并不明显,天色大多数时候都是一样的阴沉,都是墨绿色与深黑色相互重叠起来的模样。他们一起躲在方舟残骸之中,透过缝隙向远处望去。其他船只的残骸也就在沙中。被沙淹没的船只有大有小,而其中最小的船只尤其让人伤感。小的船只像是大船的孩子,而不管在哪儿都会有早夭的孩子。男人想起当方舟还在空中平稳飞行时,他们向下俯瞰耀眼的霞光:这霞光永不消失,而光滑的冰面与洁白的雪似乎是把这霞光向内反射,像是把整座城市装在了水晶球里,而水晶球里就只有这样的光芒。他们本以为这城市应当被欢声笑语笼罩,因为永不入夜的城市最适合人们玩乐,但当他们让方舟稍稍靠近城市时才发现并没有庆典,没有音乐奏响,连雪落下的声音也没有。这的的确确是被锁在水晶球里的城市了。而最奇怪的便是这建筑看上去是左右对称的,却又有半边部分残缺得严重,柱子都要少一节。男人不知这城的城主是谁,要是让他猜,他倒是会猜有两个:这左右对称的建筑,确实像是一体中分裂出的左右两部分,说不定这城的城主还是双生子。这样的回忆让男人不再伤感,他与同伴得开始想办法熬过漫长夜晚。这儿风实在太大。男人和同伴们在沙中行走,捡了断了的桅杆和开裂的木板到方舟旁,这下才有了可燃物。是的,魔法的火焰也得有可燃物才能烧起来,蓄着棉花似的蓬松胡须的老人走来,对着这些木头打了个响指,噼噼啪啪地,火便燃起来了。他们在狭小的避难处伸手取暖,而这儿离那山头很远,也听不见那可怕生物的叫声了。

同伴们开始说见闻。带着法师帽的说不远处有下陷的平地,倒是很适合耕种,而另一位带着垂耳帽的则说那螃蟹洞很是吓人,自己还试图装成螃蟹的模样行走,可最后还是被掀翻在地,这就引得大家欢快地笑了起来,要他在这火堆旁再模仿一次。他拿大伙没办法,于是便抖抖披风,缩着脖子在原地快速来回横跳,做出滑稽的模样。这时他们确实都不再刻意想方舟被毁的事情,对那凶恶的生物也暂且没有什么怨恨:他们天生就是乐观派,就这么一步一步地走,留下的就是轨迹随性的旅行。随后,他们在残骸中寻找装着干粮的袋子,最终在底部货舱塌陷的部分找到了,好在袋子并未泡进那黑色的水里。男人同他的同伴再三强调那水是绝对不能碰的,而现在他们又找不到净化的方法。那问题来了,哪里能有干净的水呢?所幸他们的羊皮水壶里还有水,而他们可以轮换着解渴,然而他们迟早要解决这个问题,不如速战速决。若是从前,他们在夜晚就要围着篝火舞蹈,或是用魔法放烟火,但现在他们没有那么多时间。在这么一个时候,他们都看向了队伍的领头人,看着站在黑色水潭边上的男人。

男人说:去把魔杖找来吧。他们便都各自去找,并希望这样的冲击没有让魔杖折断。对他们而言,自己的魔杖都十分珍贵。这倒不是因为制作魔杖所使用的木材有多稀有,而是这些魔杖上总寄托了点什么:有系了铃铛的,那铃铛是身为匠人的友人亲自打造的;有上面附着着精美纹路的,那纹路是在家乡的爱人亲自雕刻的。这些价值不能用价格衡量。最终,他们在崩塌的船舱中找到木箱,魔杖就在里面。所有人的的魔杖都用厚厚的布料裹上好几层,用结实的木板上下夹紧,再用绳子缠上几圈,这样魔杖便不会受到磕碰。对于这些来自魔法国度的人来说,当他们出生时就要人手一根魔杖,而大多数情况下这根魔杖会陪伴他们走到生命的尽头。他们拆开绳索时也很小心,最终都取出自己的魔杖,没有谁的魔杖是折断了的。男人的魔杖比其他人的都要长一些,弯曲的杖头中间镶嵌着橙红色的十字星。暮土的天空中似乎没有星星,但是当男人举起魔杖时,天空中似乎隐约也有亮晶晶的星星出现。

星星落下来了。如同远古壁画上的描绘,星星从天而降,人们簇拥在星星的身旁。善用魔法的人能暂时请来星星与自己相伴,星辰所在的土地变了模样。最开始时星星落到漆黑的水中,星星上覆盖的光芒似乎呲出了不灭的火光,让水的颜色发生了改变。没有过多久,水就变得澄清起来,最后就是极其干净的碧蓝色。男人在施法,其余人则是试探性地将手指伸入水中:没有问题。而当他们能让手掌都浸入这冰凉之中,还要掬着一捧水时,男人所在的圆形土地也发生了改变。那儿不是光秃秃的,而是长出了茂密的青草与花朵。那些球形的花朵毛绒绒的,开出各种各样的颜色。男人低下身去,用手轻轻地把它们拢在了一起,那些花朵也就轻轻抖动。荒芜的土地因为星星与魔法的到来恢复了一点生机,而船只残骸上那些未损的石灯也被点亮了。他们的船只仍旧破损,但现在从远处看倒像是一道很短的星路,似乎正要带谁回家。虽然他们无法回家,但至少还能在星路下栖居。其余人清理出了一片空地,要搭起临时的帐篷,男人也就过去了:悬浮的法术在这时很是惯用,于是他们很快就搭起了彩色的帐篷,只是仍旧较为简陋,比不上在故乡时常见的那些,从中随意挑选一顶都比临时搭建起来的好看。它们都挂满流苏与月牙的装饰,在阳光下闪着金光。所有人都累坏了,于是在搭好帐篷后,就都裹着毯子钻进去准备入睡。起先他们说要轮流守夜,因为尽管螃蟹怕火而龙又在很远的山头上,但终归是不保险,但男人说大家都受了惊,有的还受了一点伤,还是早点休息比较好。反正明天还得早起,早起去看那块下陷的、适合耕作的平地。

其他人拗不过他,就都睡下去,不久后帐篷中便传出平稳的呼吸声与时大时小的鼾声,偶尔掺有几句梦话。男人自己一人在篝火旁,坐在原木上看四周。现在实在是太安静了,男人想起他们曾去过的许多地方都比这要热闹许多,有的更是在夜晚也无人入睡,而是要跳舞到天亮。男人不由自主地想起当他们的方舟还完好时经过的地方,想到被晨光笼罩的沙洲、被日光抚平的碧绿平原和被霞光照耀的雪地,他们惊喜地发现在天空王国这些地区的时间流动都似乎被定格了,并没有明显的白天与黑夜之分。不过当时的惊喜现在也需要变成沮丧,因为这样就意味着这片荒芜的、被墨绿色天空笼罩的土地永远都不会有光,而魔法唤来的星辰也不会停留很久,它们迟早要回到天上去。想到这里,男人又不由自主地看向在帐篷中睡着的同伴,他忽然有些伤感:星星迟早要回到天上去,而他们也一样,回到天上时也不能把魔杖带走。男人也知自己不再像年轻人那样有活力,当他伸出自己那双总会藏在长袖中的手观察时,便能注意到这手指侧边与手掌上的痕迹。老木头做的魔杖在右手的食指与中指上磨出一片粗糙纸页似的茧,是时间剪了书页黏在了他的手上,而到了书页剪完的那天,他的生命应当也就走到尽头。他不因此而沮丧,而是想起自己的同伴们身上也有了这样的预兆,眼角会有细纹,动作会稍显迟钝,有时还会忘了咒语。当然,在他的同伴当中也有还很年轻的,那灵魂之中热烈的火焰正烧得旺,他又是无比的希望这火焰能永远燃烧下去。只是他自己也知道并不会有永远,魔法也无从维持永恒。也就在这么一个时候,先前升起的篝火熄灭了。

男人发出一声叹息,正要把先前劈好而堆在一旁的木柴搬来,再用魔杖在上方撒上一点火星子,但突然觉得周围似乎有东西被点亮了。不,确切地说并非是什么东西被点亮,而是自己眼前的那片天空亮起来了。男人起初疑惑极了,想着这里怎么可能会有彩色的星星,后来听到嘭嘭的声响才知道这就是在放烟花。哪来的烟花?还是说这不是烟花,是信号弹?可这里也没有看到士兵。男人回转过身,才发现帐篷中的同伴早就都钻了出来,手里都拿着魔杖,而魔杖的尖端尚且放光。这时他才发觉同伴们都戴着面具,根本就没有摘下,看来都是早有预谋。他们是这么说的:或许这里的夜空还是太暗了点。放心吧,这一点烟花是引不来山头上的大家伙的。不过男人现在想的不是这个,他想的是那十分真实的鼾声……一定是有人睡下了。这时,那带着尖顶帽的年轻人悄悄从口袋中掏出了一支奇妙的短哨,他终于想起来这似乎是一支可以模仿声音的短哨。这位年轻人说“听多了当然也就学会了”,其他人也都哈哈大笑了起来。这时天空终于比先前要亮一些,而不再是灰蒙蒙乃至夹杂深灰与深黑的墨绿色,即便是卷着砂砾的风也因为彩色的光芒而显得迷人一点,把砂砾装点成了类似于彩色光点一样的东西。彩色的风刮过来,戴着面纱的女人便说要是能在这儿让市集重新开张,那她就要把长长的彩旗系在船头上。

当然,烟花并未持续很久,因为使用魔法要耗费精力,而他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但男人已经十分满足,而不去想那件让人悲伤的事:他并非是为了追求永恒而活着的。这样一点烟花放出去就真像是满天星要落下来,并且落在了本来仅有沙子流动的山丘上了。

fin.

《共享》 原作:《逆转裁判》 角色:成步堂龙一、叶樱院绫美/叶樱院彩芽 角色关系:CP

是@真夜中林檎 的约稿!是成绫/成彩,正文使用的是绫美这个名字。 大概是发生在3之后一两个月内的故事,离成参与到某个案件中还有一小段时间,一切都还算平静。有很多捏造的内容。 如果不介意的话可以↓ (想要查看正文点击三角号图标即可展开文本!)​​​​

叶樱院绫美自小在寺院长大,在很久后才学会化妆。修行人也有出寺院的时候,而毘忌尼是托人把东西带上山来:寺院位于山间而出行不怎么方便,时不时有人上山来送生活必需品,而毘忌尼这次就叫这人顺便带点东西到山上——女孩子要用的口红呀,粉底呀,睫毛膏呀,都得带到山上来。绫美说不必如此,而她下山去学校的时候本来也就不化妆。毘忌尼又爽朗地插着腰笑,说那还是开心最重要,但东西就这么备着,到你想用的时候还能用得上!绫美回自己的屋子,在藤织的圆垫上跪坐,要把桌面上的东西收拾好,将一个个瓶瓶罐罐与小圆盘码成整整齐齐的一排:即便不用也要放得规整。但这么些东西派上用场的时刻来得快,她在别的地方进行梳妆打扮,而这又是她自己提出的要求。美柳千奈美与叶樱院绫美为双生姐妹,相貌近乎一模一样,互换身份应当也没人能认出。她踏入陌生家中,本要跟着千奈美上楼去,但搭着红木楼梯扶手的手不知为何老是抓不稳。千奈美房间不大不小,刚好中间盛着天鹅羽毛一般白的床,枕头呈现出房屋主人似乎并不拥有的柔软弧度。坐。千奈美笑盈盈,让绫美在梳妆台前做好,温柔地抚平乌黑长发而后让她闭眼。千奈美缺少灵力但善用魔法:魔法使用的熟练要归功于从小用到大,就得是如此才能惹人愿意付出。绫美轻轻闭眼,也就在这么一个时候会觉得自己的姐姐温柔无比,要把长发上的毛糙抚平小小的结给结开,尽管这么做也只是为之后涂上染发膏做准备。绫美睁眼一看,现在的她便和千奈美是一模一样了。那时绫美便从自己姐姐的只言片语中收获信息,试图搭起那男子的形象。姐姐说他固执蠢笨,用傻笑做出乐天派的模样,让她一点也不舒服,但绫美却觉得爱笑的人就很好,后面亲眼见了更觉得好,况且“笨蛋不会犯感冒”……也不对,他可一点也不笨的!

之所以说起过去的事情并不是真要一个跃起掉入往事中去,叶樱院绫美后来极少主动去忆起那日子,那其中包含有太多沉重的成分了:那真情实感越强烈她便越痛苦,而这痛苦她又舍不得放掉,就只能像这样在半空中悬而未决。说起这件事,也仅是单纯从“装扮”的角度出发,要去说那男人日后的的确确具备了看穿真相的能力,能从那近乎一样的外表之下找到最柔软真挚的心:双手受伤也没关系,男人早就习惯在砂砾中寻真相的珍珠。当她因做伪证而入罪服刑时,成步堂龙一总会来看她。起先心结的开解尚未让他们的相处立刻变得自然,还是拘谨,男人身着蓝色西装,在她面前举起听筒时也显得浑身紧绷,而她也难以直视对方,因为就同先前一样,这目光越是真诚她也越痛苦,让她总觉得自己还有未偿还的罪。但后来成步堂龙一先走出来,他很愿意把先前说过一次的话再说一遍:你和我所想的一样,之后就要把她的优点挨个列出来,仿佛是在法庭上陈列证物,这反而让她害了羞,让他不用再说,对方这才瞬间后劲上涌感到不好意思,挠了挠头咧嘴笑笑别过脸,耳尖上也要发红,先问她的近况,然后去找了一点日常的事情来说:你最近怎么样?会不会太累?真宵要去修行所以来不了,但她让我替她和你问声好,说等你出来的时候还要再一起去修行。她现在可以说是完全不怕冷了!其实叶樱院绫美本来过得没有那么好,有时女囚需要去洗衣服、做纸箱,而她会主动要求多做一些活,以获得减刑的机会,于是休息的时间就被压缩,但她在成步堂龙一面前还是要说谎,否则那近乎是生根在她心里的负罪感就要把她给吞下去。然而她又忘了这男人本就能看穿人心,现在就要把证据摆上台面了……哎呀,她也只能困窘地笑笑,在对方这么做之前先老实承认。成步堂龙一是很想握住她的手,先前那短暂的共处时光中他时常以双手包着她那握着伞柄的白皙的手,而他别着身子这么做就害得两人都没法以直线走路,最后两人都笑出了声。但现在他不能如此,只能隔着玻璃去碰,倒是叶樱院绫美先安慰他:我没问题,时间是过得很快的。

时间也的的确确过得很快,探视的时间也持续不了多久。男人倒是不舍得,但他也知晓自己就算把这门口的警卫给看穿也不能凭空生出探视的时间。大家都一样。他手里还拿着听筒,手指在黑色听筒的塑料壳子上直打转,叶樱院绫美却先放下听筒让他去。于是男人也就走了,想着下周或下下周也许还能来。但他也知道自己还有许多事要做:恩师留下的法律事务所不能荒废,还需要妥善经营,尽管现在这事务所里也就只有他自己一人。但这也没什么,真宵要修行,仓院之里又有那么多的事情,只是成步堂龙一很久没有自己一人吃豆酱拉面了,有点不习惯。探视完绫美也差不多到饭点,他和其他下班的上班族和学生一起挤电车。成步堂龙一拉着拉环站稳,在沙丁鱼罐头似的电车车厢中还是摇摇晃晃。乘车时无事可做,他也就在开始看站在他附近的人了:当然不是明目张胆地看,那样就太没礼貌。他看到一个女学生,穿着制服,身高不足以够到横杆上的拉环,他总觉得要不是车厢里人多,这女学生就要倒下去。但仔细向下看,就会发现这女孩站得很稳,最多也就是伴随着车厢的微微震动而摇晃几下,手里正拿着本文库本细细地看。他所在的角度是看不清文库本的封面的,更不用说他从封底隐约的模样上判断女学生肯定包了书皮……停了。有人下去,车厢里人短暂地少了一些而后又来得更多。如果说这车厢是一碗拉面,那么这碗拉面的面汤续得太快了,即便是大胃王也喝不净。

总之,他能确认这文库本包了一层书皮,上面满是八重樱的图案,很是风雅。这时成步堂龙一突然想起了叶樱院绫美,大约是因为这女孩看上去就显得温柔(她的脸上笑容平和),而且也同样留着长长的、柔顺的黑发,只是没有进行额外编发。成步堂龙一便不由自主地想叶樱院绫美是否有上学,他想到这里就有些后悔,因为他发现自己并不了解对方过去究竟过着什么样的生活。诚然,要是想当然地希望叶樱院绫美就应该去过普通女孩那样的生活反倒是对她的一种不尊重,但他的心中也确实有一种隐秘的期待,便是他和叶樱院绫美能早日一起回到正常生活的轨道上——正常与普通不等同,他并不希望再有什么非日常的事情继续发生:一个人的坚强并不是靠被苦难折磨来体现的,他对此再清楚不过。他记不太清那女学生是什么时候下的车,因为他当然不会一直盯着对方看,而他还因进入回忆中而失了神,更不会知道得更多。之后他就自己一人去吃豆酱拉面,也就不需要叫外送了,因为只有他自己在,没必要自己一人窝在事务所里吃。于是他就直接去了店里,这才看到长桌边挤满了人。那他也就只能站着吃。

成步堂龙一自己一人抱着汤碗唏哩呼噜地吃面。晚上的风冷了一些,在风刮得更厉害时他感到自己头上的汗都被这风浸得冰凉凉的,但身上又不受这冰凉影响,是因为喝了热汤而浑身热起来。豆酱拉面的汤底永远很咸,但正是这点让他永远也吃不腻,所以很快这汤碗就要见底,之后他就要去自动售卖机那边买瓶冰的乌龙茶,咕咚咕咚地一口气喝下去半瓶,然后就要回去了。成步堂龙一先前没多少自己的时间,在绝大多数时候他身边都有别人,也就只有要睡觉的时候才算是真正独处,但现在他要让自己快一些适应这样一个人过的日子。成步堂龙一当然有目标,这目标还在越变越大,现在他又想着什么时候能带着绫美也一起来吃,但说不定她会觉得这汤底太咸……

唉!不过倒不是吃东西这件事本身重要,最重要的当然是其中附加的情感价值,他确实很想和对方分享一些两人分开之后自己体会到的新事物,也希望对方能与自己分享,只可惜现在时候还没到。想到这里,成步堂龙一恰巧吸溜完最后一撮面,汤也没剩多少,油脂与残余的酱料也浮着。他盯着汤碗看也不是为了照镜子,只是在想自己这眼眶发热很有可能是因自己都是趁热吃面,都不怎么等面条冷下去一点。他突然记起一件事,先前真宵和他一起吃面,说汤咸时说的是“这汤咸得眼泪混进去都不会有人发现”,自己就直接说哪有人会特地流眼泪进去的。“那就加几勺辣酱,辣到流眼泪就可以!”真宵灵机一动,脑袋胖仿佛要有灯泡,而自己就把这灯泡旁的绳子往下一拉,灯泡就灭了:那样就不算豆酱拉面啦,而且这店里可没有额外的特调辣酱。然而他心里现在就是有种古怪的欲望,想要真的弄几勺辣酱放进这所剩无几的面汤里,然后自己一鼓作气咕咚咕咚地全都喝下去,然后自己就会理所当然地鼻涕眼泪一起流了。但他当然没这么做,也没办法这么做。

他结了账后就离开,很凉的晚风让他本来红了的眼眶又不红了。自动售卖机里的乌龙茶没了,他就换成了易拉罐装的绿茶。都是冰的,可他依旧觉得心里空落落的。他又在想自己知道的东西不够多,而他又很害怕遗忘,他发现自己似乎记不清一点小细节,就是他和叶樱院绫美在一起时本该发现的那些事情。他记得他们一起去买过画材,聊过天,也一起去吃过饭,看过电影,一定会聊到各自喜欢什么,自己还不到拉着她的手就紧张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的地步。她很经常笑,温柔,见到路边有人遛狗都会不由自主地小声招呼,但是他想要想到一些更为琐碎的东西,因为那些琐碎才组成了生活。他发现自己想不起叶樱院绫美具体喜欢吃什么,喜欢什么饮料,不知道她日常有哪些爱好——这当然不怪他,他们相处的时间还不够长,但他依旧感到沮丧。这下,他竟然是一口气把绿茶喝完了,就直接把易拉罐扔进垃圾桶。易拉罐在空荡荡的垃圾桶里叮叮当当地响,转了几个圈,很快就掉到底部。他本来是要回到事务所去,但最后还是不由自主地绕了远路。他看到儿童公园的沙地里已经只有等父母来接的孩子,便利店门口有骑摩托的童颜年轻人被警察误认为是学生,现在也已经有人喝得大醉,是跌跌撞撞地走。这些都不是什么新鲜事,但又是可以分享的,而他十分希望对方能亲自进行感受。他一定会把自己的所见所闻都告诉叶樱院绫美,但这是远远不够的,即便她自己说时间过得很快,他也觉得太慢。

太慢了,真的太慢了。成步堂龙一拿出钥匙,打开事务所的大门。事务所里灯暗着,里面没有人。受了先前案件的影响,他都是先开灯,在门口扫视一遍,确认一切都没问题后才进门了。他要看案件的卷宗,做复盘:上次杀人事件的复盘是必须的。平日他都是按流程走,而绫里千寻当然教过他要怎么写报告,但现在他反而不知道从哪里写起,从哪里看起,也不知要如何自省去找自己的过失。他想知道这悲剧能否有扭转的余地,又在想既然都能有灵媒这般玄妙而并不完全按世间法则运转的东西,那是不是还能有什么别的不讲道理的东西?这样的想法就危险了,他知道自己不该这么想,更不能去说“只要仓院流的家族之间的斗争不停止,舞子的死就是必然的,因而神乃木必须这么做”这样的话。他当然知道杀了人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不按法律办事法律就变得不可信,可是他又感到不甘心:绫美与神乃木,都是一心一意希望事情往好的方向发展的,可怎么会这样?舞子是最爱她的两个孩子的,她本应该与真宵再见一面。要怪罪谁好?他显然可以怪美柳千奈美,说她是万恶之源,说她毁了一切,就算死了也不安宁,要闹得生者平静的生活天翻地覆,日后只要怨恨她,心里就能好受一些。但这没有意义,成步堂龙一的手指因用力而要把纸张直接撑出皱巴巴的痕迹。而他也没问过绫美她是否怨恨自己的姐姐,因为答案太明显了:否。他自己很清楚,揭穿了对方的诡计,解救本被她设计陷害的绫美,让她的灵魂永远活在不甘里已经是他们能做到的最大的惩罚(哪怕一些人被毁坏的生活早就无法重建了)。而要是真对她恨之入骨,恐怕就要变成和她一样的人。他想象到绫美会怎么说了,“在她眼里显得无比软弱的、对她的一点点宽恕也可以是对她的惩罚。她永远是我的姐姐,但我永远不会变成她那样的人。”

他希望自己能把这曾将除魔头巾赠予他的女孩抱入怀中,希望借此能帮她承担那些沉重无比的心事。他仍记得自己使用勾玉时瞧见的她心上的锁,那沉重的链条把她锁得死死的,他不敢想象她究竟背负这一切背负了多久。但他现在做不到,而到了探视的时间他也只能隔着玻璃看她,最多便是隔着玻璃手掌与手指相碰。他很想做个乐天派,能不继续在忧郁感伤中来回打转,但他确实只能自己去消化这些东西,这是旁人解决不了的。于是他继续工作,试图把报告书写好,哪怕这报告书并不会呈给他的恩师看,而以前的时候都是会先给她,让她看看,然后再修改的。这样的事情,他也还没来得及和绫美说。之前他让绫美无罪,后来探视的时候绫美说他是了不起的律师,而他始终在想的是也该让她知道知道自己最没用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对,那次她还不在现场。自己被当成了嫌疑犯,上法庭时还犯了重感冒,动不动就流鼻涕和哭哭啼啼,没个正型。他想,或许下次去探视的时候他可以说说以前的事(当然,只选取其中有趣的部分说),而她或许也可以说一点,他也想知道自己所珍爱的女孩曾经过着怎样的生活……要是坐了电车,会不会靠看书打发时间?要是看的话会看文库本还是看杂志?当然,也可能因为晕车而不看。想到这些后,他又对之后的日子有了一些小小的期盼,于是又翻起了法典和卷宗,决定今晚至少得把这报告的一部分给先写完。

fin.

《黑猫俱乐部》 原作:《大逆转裁判》 角色:爱丽丝·华生、巴洛克·班吉克斯 角色关系:CP(?)

是粒约稿的大逆爱丽丝班相关,有微妙的亲情以上表现所以请谨慎—— 也是有各种各样基于原作捏造的内容!俺写得很开心(他俩真的好可爱) ​​​​ (如果可以接受请点击三角图标展开全文!)

女孩说这全伦敦人所恐惧的死神是皱紧眉头的黑猫,她效仿自己的监护人,也用“死神君”这一称呼。伦敦人早餐也丰盛,她早起做早饭煮咖啡,用灶台前要先将木凳从餐厅拖到厨房里。今日冷极了,厨房窗子靠外的一面被雪冻出薄薄的一层,屋内温暖湿润的水汽则在窗户内侧齐齐整整铺了一层。女孩等水烧开前先到窗前又蹦又跳,正要以手指在玻璃上咯吱咯吱地涂鸦,结果仔细一看才发现窗外有影子:黑黢黢的影。女孩吓了一跳,但又很快用整个手掌抹了水汽细看。当然不只是黑黢黢,还有一点雪天也瞧得见的反光。只要一看到这个,她就知道是谁来了。窗户只能向内开,女孩这一开窗让窗外人吓了一跳,往后退两步,又踩进厚厚的雪里。咯吱咯吱,咯吱咯吱。外面的人低头,问侦探在不在。想来有是有了什么案子。你觉得他起床了没有,死神君?男人高大,要想透过这低矮窗户看屋内又不容易,仿佛是大黑猫踏进迷你杂货铺,最后就摇摇头。女孩这时才发现有时男人并未眉头紧锁,只是额上刀疤太有迷惑性。

但他确实经常眉头紧缩呀。女孩趿拉着缝了毛绒垫的拖鞋到了门口:人不能从猫门进,哪怕是像猫的人也不能。男人今日没穿平日常穿的衣物,而是改换一套燕尾服,还戴着个高礼帽,拿着根文明杖,好似是要去参加什么宴会。他浑身漆黑,像是把今日伦敦大雪上方藏着的乌云都披在身上。女孩仰头看,看对方平静地用手拂身上的雪,又有意让这些积雪不要落到屋内。哎。女孩暗自感叹,想着要是能亲自给对方的眉头开结就好。她领男人先进屋,问他要茶还是咖啡。男人起先说不用,女孩便想了个办法,就出了个带点小诡计的选择题:我亲手泡的花草茶和侦探君要喝的咖啡,你选哪一个?花草茶我配了很久,昨天我去集市上总挑不到好的柠檬草!她嘟嘴,而男人的脸上一瞬间显现轻微窘迫,随即就说要喝花草茶。男人并不知女孩得了逞,而是十指交叉放于膝上,看着女孩哼着儿歌去倒茶——他现在还是猫,但更像是假猫,像是用黑曜石雕的猫,据称在远东的国家人们以这石头辟邪,用这来形容倒也很贴切了。客厅凌乱,堆满种种小玩意,柜子上陈列的应当是侦探侦破不同案件时留下的战利品,而侦探又喜欢鼓捣种种发明,对面的桌上就堆满了零件。

这都不奇怪,男人偏偏脑袋,倒是突然想到女孩的事情。他想侦探这人尽管有时吊儿郎当,但平日应当把女孩照顾得很好,于是她也应该有自己的房间,要不然这客厅算是都被侦探的东西堆满,一点空间也没有。“但厨房是我的地盘呀,我可不让福尔摩斯君进来。”也不知女孩是怎么就想到说这句话的,她正要把小小的银汤匙放在瓷碟上,“要是让福尔摩斯君进了厨房,麻烦可就大了。”男人本是不愿回话,因为他难以想象对话会如何继续下去,而他对此又不擅长,但是女孩那双大眼睛就盯着他看,把碟子放在他面前:热乎乎的茶也许不该被冷场给降温。于是他便问侦探是不是不擅长做饭……要是这样,在这女孩长到这么大之前,他是吃什么过日子的?难不成也是靠吃炸鱼薯条过日子吗?他暂且不想,先轻啜一口热茶。哦,还是太烫,他连忙把茶杯放回去,而女孩看他这样都能想到发生了什么,还是忍不住笑,而后说“这算是猫舌头了”。猫舌头?男人不懂,有时他也觉得这女孩过于早慧,懂的东西也太多,反倒更像是那侦探的监护人了。为什么是猫舌头?女孩便说这是来形容怕烫的人,我上次看书看来的,日本人好像都这么说。男人的神经一瞬间被触碰,他竟是没控制住:我讨厌日本人。女孩正拿着茶壶的手也颤了一下,似乎是也被什么给烫着了,而男人说完以后就后悔。眼前人要是日本人倒也还算合理,可这女孩也只是说说自己的见闻。男人正要道歉,女孩便又往茶杯里续了茶水,热气又满了出来。她说:啊,抱歉,那就不说猫舌头了,我之后会想到更好的词语的。

男人之后就不说话,他心怀一种内疚和无所适从,但又不知怎么吐露。男人太久没向谁倾诉,而或许面对肖像画坦白心事比面对活人要轻松得多:他都是这么做的。在这时倒有别的声音打破沉默,男人听见剧烈的咳嗽声。而女孩比他动作还快一点,没有解掉腰上的围裙就啪嗒啪嗒地向声音的源头跑。然而女孩的步伐不比男人的大,男人很快也就跟上,黑色的尖嘴皮鞋在木板上咔哒咔哒地碾出声响。他还没进门。他想自己还是不该进去,但女孩却示意他也要跟着进去。他还没反应过来时,女孩就拉着他的手,让他进了房间。男人进来时因花茶的温暖而早早脱下皮手套,于是现在就有小而柔软的暖意把他的手指包覆。对于伦敦的死神而言这着实是很奇妙的体验,所谓死神大多收割灵魂而不和活物往来,而他与此类似,并不和有罪的被告再有什么交集,但是现在他确确实实被女孩握住了手指(是的,女孩急了一点,来不及抓他的手掌,只抓了食指)。男人的哥哥不在世上,也没有别的什么兄弟姐妹,他自己也没有结婚的打算,因此这样的体会也太少有。不过这体验没有持续很久,是他自己主动先抽回手去:那体会对他来说竟有点像是手指尖沾了砂糖或蜂蜜,而对恶的憎恨与对复仇的等待才是他生活的主调,于是他太无所适从,自然只能主动抽身。女孩倒是没有多加留意,而是到了自己的监护人旁边……发烧?没有,好像就是重感冒,鼻音重得很。这时床上的病患还有闲心拿男人打趣:“死神君来啦,我还以为我是生了绝症!我可是听到了马蹄铁在地面咔哒咔哒响的声音——黑色的马!呜呼——咳咳咳!”女孩无奈地耸肩,帮监护人掖好被角,先是嘀咕着该去弄点接骨木花茶才行,然后抬头看男人:如你所见,没用的福尔摩斯君又病倒啦!肯定是因为昨天他偷溜出门试验他的新产品雪球枪……他说是能在打雪仗中成为必胜法宝,但他自己先倒下了。

这倒像是他干得出来的事。男人叹了口气,想着自己来这儿看来是要无功而返,但女孩一下就要拉住他。是的,那双手这次就是直接包着他的手掌,而他能感受到些许细碎香草在掌心轻轻摩擦。他当然不能收回手,女孩这个时候要说话了:死神君,你是不是想拜托他协助你查案,还需要变装?我们的这位名侦探再怎么乔装恐怕也会被人认出,但应该没什么人能认出我!爱丽丝·华生的推理剧场开幕,而男人暂且在剧场打光之外的阴影里做最普通的问话人,问的当然是“你怎么知道”。女孩从他的打扮说起,说他不穿那身标志性的衣服而是换了身衣服,再说他是特地先到窗户边上而不是到大门按门铃,最后就是来了后还有等待,大约是因为看到桌上的早饭还未动,所以不好意思直接提来意,还是觉得要让对方吃了早饭再说。既然是找福尔摩斯君,以死神君的性格来看也只能是因为正事。完毕!女孩拍手而后提裙谢幕,男人点头。女孩确实聪明而敏锐,但带她去做暗查的工作的确不合适……唔。男人说,的确,你的推理是正确的,华生小姐。

“你应该像他们一样叫我爱丽丝,死神君!而且你还没有同意。”

“爱……华生小姐。”男人不知为何还是选择留出一点生疏的余地,恐怕是因还在在意手上的感受,“既然侦探生病,我就自己前往。虽然现在没法询问他的意见,但哪怕是他也不会同意我带你去危险的地方——”

“黑猫俱乐部,你想调查黑猫俱乐部里的杀人事件,对不对?上次的案件因为证据不足暂时休庭,再过两天就要重新开庭,当然需要新的证据!”这时他们交谈还真就像是打雪仗,男人稳稳丢出的一击被女孩迅速闪过,而女孩倒是借着年龄小的优势麻利地动身,给对方来了个措手不及。男人刚想问话,但也想指不定就是侦探告诉了她,这倒都没有差。不能就是不能,他当然不能让对方冒险。于是男人没有理会,而是小心翼翼地要让女孩松手,女孩松手他就能离开。让他讶异的是女孩倒是自己主动乖巧地松手,还说“那死神君你自己努力吧,我还得照顾福尔摩斯君”。男人就离开,出去前还回头看以作确认,看到女孩正在盛热乎乎的汤,而显然又有一壶新的茶正煮着。他这就放心,于是理了理衣着,那别在胸前的、黑猫俱乐部成员独有的胸针(事实上这是格雷格森刑警弄来的案件证物,显然不符合规定)就在闪闪发光。不过在这个时候他才忽然想起一件事:窗户都要冻上,看上去雾蒙蒙,而自己又穿得一身漆黑,胸前别的又不是那检事的徽章,就算把雾气抹掉能看清一些,直接开窗也过分草率。她又是怎么认出来的?

男人暂且想不出答案,只是拢了拢大衣,拦了辆马车,要到别的地方去。在厚厚雪地里马车本就行得很慢,而今天又显得更为吃力一点。男人感到这马车上似乎凭空增加了别的重量,但显然这马车上只有他与车夫。他十分在意,但向后观察时又没见到人影。当然,这重量也没有那么的重,至少还不至于让马车动不起来。于是男人也只是警惕地注意马车周围的动静,时不时地又抬头看马车车顶,看那天窗的部分是否有人影……不,这也有问题,如果那人不走动,那边就会被雪盖住,什么也看不到。马车行驶到半路上,也没有任何事发生。男人还是不放松,拉开帘子再看一眼窗外,确认马车仍在行驶而路线并未偏离。那会是什么?是自己太过于紧张产生了错觉,还是有无害的乘客躲在别的地方——这也有可能,男人倒是知道一些车夫会让马车多载几个人而多赚点便士,之前也有过先例。如果是这样无妨,只需要在下车时提醒车夫:男人是特地要独自一人坐一辆马车的,也因此多给了车夫小费。男人做了一点极其简单的推理,正准备在下车的时候同车夫说。马车很快到了目的地,而他也该下车。下车后,他很快就注意到这身上披着雪的车夫身边还坐了一个也肩头顶着白雪的孩子:缝缝补补过的贝雷帽下有一点稻草似的乱发,而那身旧衣服的衣袖还是打了补丁的。孩子手里提着铁桶,桶里放着连了长柄的刷子,这是在伦敦的街道上最常见的、去帮有钱人家清理烟囱的孩子。这下男人就理解为什么马车上多出的重量并不明显了,而他也生出了同情,想着要是自己早些发现,还能和车夫说上一声,可以让这孩子到马车车厢里坐,外面实在是太冷。他正打算额外付了这孩子的车钱,这孩子倒是从马车上跳了下来,把贝雷帽往上一抬,露出那双明亮的、绿宝石一样的大眼睛:先生,您或许需要去清理清理黑猫俱乐部里那堵了很久的烟囱?我一分便士也不要,您就直接带我去吧!

在这时,男人一点关于推理的话都说不出来,更别提推理剧场的事情。他可不擅长在舞台的灯光下演出,他只能无奈地揉揉太阳穴摸摸鼻子,紧皱眉头时出现的皱纹和伤疤都要混在一起了。如此看来,女孩对先斩后奏之计的熟练运用应该是从她的监护人那儿学到的,而他也的的确确对这样的先斩后奏一点办法都没有……况且这伪装确实很好,而他也不知为何对方会知晓自己就是想要查清那烟囱的秘密。他本来要说点什么,但“你”一字堵在喉咙里出不来,也就不说了。他伸手把女孩身上的积雪扫去,在距离靠近时也就看得更加清楚了,对方果真是找了顶假发套在头上,还在脸上胡乱抹了点煤灰,这让他更想叹气,而女孩见到他这话说不出口气又叹不完的模样,竟就正大光明地笑了起来。男人方才完全是下意识地要去擦干净对方的脸,现在他也顾不上在意手套上留下的煤灰摩擦留下的痕迹。他只能任凭对方跟在自己后头,而他当然要先过去敲开那扇门,说自己把今天要来清理烟囱的孩子给带过来了。

fin.

《融合》 原作:《光·遇》 角色:光之子、魔法季领队先祖 角色关系:……难以描述!!

在写魔法季正儿八经相关间隙摸的,非常怪的,光之子乱摸(字面意义上的)魔法季领队先祖的故事。 这是不是车啊??我觉得完全不是,完全没到那个程度。 但是的确主要是往人外搞的方向去凹的,主要是因为我流解读感觉光子很人外然后就是比较有动物本能的感觉,而先祖生前是人类所以就是有各种意义上的差异。感觉先祖看光子与其说是小孩不如说是……还会有点小动物(?)的感觉。 反正就很雷,呃啊,我忏悔(?) 但是他真的很可爱。

男人对光之子具备包容性——不仅是因为恩情。恩情显而易见,所以本不用特地去说:光之子将光带回荒芜的土地,方舟里的石灯与壁画都重新被点亮。男人自己也从头走到尾了,只是当然不能像能轻盈飞起的光之子一样在飘扬的三角旗帜上短暂停留。光之子发光,旗帜也发光,之后这光之子倒像是被光充盈的透明云朵,轻轻地落在他面前。现在在他眼前的水再也不漆黑,而是波光粼粼的蓝,脚下的也不是普通的沙地,而是柔软的草坪,又开起了好似毛绒球的花。起先他都是站着同光之子说话,但时日久了后他同光之子建立了一些更亲密的联系,于是他便会坐在地上同光之子交谈……其实也没什么交谈,光之子不说话,最多便是发出几声鸣叫。光之子,光的孩子,本就更像动物而非人类,表露的是最单纯的性子,男人总觉得大约没有谁的心智能比光之子的更为纯净纯粹。是了,包容性就是这么来的,他都是以最简单的思路去解读光之子的行为。光之子有时似乎是累了,从方舟的顶端跃下,在一阵滑行后便扑到他的怀中,轻轻地蹭着他的胸口。这当然没什么,男人总能想到生前事情,他也养过骆驼、马和狗,这些动物都爱这么做,这就是种亲昵的表现。而光之子个子比他小,在钻入怀中后有时会要扒拉一下他的衣袖,让他将总被长衣袖掩盖的双手露出来。男人的手指骨节分明而修长,这么一双手就能把法杖包裹得紧,又能在空中画出漂亮的符文,即便他化为灵体这一特质依旧存在,也不知光之子是不是能有所感受,便用手一节一节地抚摸他的手指:从指尖到掌心在打转,之后又试着十指相扣。

这也是正常的,男人想,光之子本就没怎么与人类接触,同先祖们接触也就是极限,感到好奇自然是再正常不过的,于是他也不会收回手。灵体自然不应该有什么轻痒的感觉,然而他是下意识地觉得是有的,当他看到这样的动作这种感触似乎就出现,只能说本能仍有一部分留在心灵中,不随着肉体的消失而消失。男人现在是想着这一点颇有哲学思虑意味的事,而光之子并未停下手,而是伸手去拨弄他那挂在脖上的浅金色项链:方舟船头浮雕的图案,竖琴似的弯钩里装了一颗星星。当男人感到不安与迷茫时,总会用手去抚摸这项链,在反复抚摸后就会感到安心,而奇妙的是光之子在拨弄这项链时,他也感到安心了……为什么?他是有在想原因,他知道他那些得了解放的同胞现在体内灵魂的内核早就变成了金色的,同光之子身上的光颜色一样,只是他自己不能如此,体内仍是氲着那一小簇浅蓝色的光。而当他刚想到这里,光之子那本只是在拨弄项链的手竟是要探到披肩的布料底下去,这让他吓了一跳,险些就直接往后撤,但要真这样,光之子大约就脸着地(他想光之子大约还是会感到痛的),于是他尽力让自己稳住身体,用摇头以示拒绝。这好像奏效了,光之子,还是像无辜的小动物,抬眼看看他后便悻悻作罢,缩回手去,这反而让他有点内疚。是的,他当然知道光之子一点恶意也没有,倒不如说当光之子在他身边,反倒像是那柔和的光围着他,让他感到放松。暮土的暗色时常笼罩在周围,他确实会更向往明亮。于是他还是按捺住自己,他会在光之子坐在他的大腿上,伸手去把玩他那长长的耳饰时用手指抓着衣袖,要自己不要别过头去。这的确距离太近,而他似乎还能感受到这光芒的一呼一吸就在他的脸颊旁,就算隔着面具也能感受到。最糟糕的是光之子似乎对这异域风格的长长耳坠很有兴趣,先是轻轻地摸,之后就反复地拨弄,而他自己又总会想到要放在从前,耳垂应当马上就感觉到那微妙的沉甸甸的感觉。

不。他还是得稍微把光之子推到一旁,并且想着要如何告知对方这些行为对人类来说有更为特殊的含义。但他要怎么说?组织语言较为困难,而光之子又未必能能理解,还不如直接以动作表示。于是他就双手轻轻交叉摇头。事实上男人有些许愧疚,光之子当然不是有意要做越界举动,这都是因好奇心引发的探索,而到目前为止他的愧疚和一点拒绝还算得上游刃有余,毕竟他从前也是和孩子(尽管是普通的人类)相处过……不。这时那种游刃有余就消失了,那双发光的、带有些许温度的手一点一点掀开了披肩,自上而下他能清楚地看到光之子正倚靠在他的胸前,而双手正试探性地沿着脖颈向锁骨一点一点地抚摸。唔。他太清楚自己不应该有这样古怪的感觉,因为他对光之子的本意十分了解,然而这样的举动本身已经让他产生了联想。这已经差不多,这已经够了。但是他又感受到自己本能地产生了一种向往:是的,他的同伴们的灵魂早就和这样的金色光芒产生共鸣,也变得金灿灿的,而自己不过是因某种执念仍留在原地,所以灵魂还不会到天上去。但向往仍然存在,他的身体内部开始有一种奇妙的、兴许是近似于疼痛一样的感触,那浅蓝色的灵魂的内核正在颤抖,似乎就要挣脱这灵体本身的束缚,要浸入光之子身体中温暖的光里。于是男人那本已搭在光之子肩上,要将对方果断推开的手迟疑了,下意识地用了力,好像反倒是要把对方拉入自己的怀里。而他的迟疑留出一个完美的空档,让光之子得以用双臂环住他的腰而靠得更紧,似乎是要把心跳听得十分清楚。光之子浑身有光,自然连发丝上都有的亮晶晶的光粒,金色与白色的光就这么自上而下流淌,他一瞬间怀疑自己是掉进了充满暖光的河流里。光之子对他那在不安与渴望之间挣扎的感受毫无察觉,而是继续着这探查远古灵魂的游戏,现在又不再环抱着他,双手就放在他胸膛上。男人当然是听不见自己的心跳,但他怀疑自己应当能听得到光的脉搏:就是那共鸣。

他想,光之子说不定是把自己当做什么同类,于是便以动物爱抚同类一般的方式对待自己。光之子以用手指在男人身上以手指轻划小径纹路的方式表示亲昵,而男人就感到这么一条条发光的小径都通向了自己的体内。是的,灵体不该再有什么生理上的感知,可他就是感到自己因为光之子的触碰而颤抖,并感受到一种平和——这倒是不矛盾的,这样的一种颤抖正是因光芒带来的温暖而产生。光之子博爱,解放了许多灵魂,而现在又找到了还未被解放的一位,要将他完整地包裹起来,要包容他的一切。当光之子亲吻他颈上的项链时,那双手也似乎探入了他的体内:那浅金色的光芒终于是要包裹住那似乎被一层薄冰冻住的、浅蓝色的灵魂内核了。光芒温暖,要把那薄冰融解,而这一种交融使得男人感到自身似乎已经彻底进入那暖光河流的深处。毫无疑问,如此举动同普通人类的交媾完全不同,然而这两种行为具备的相同本质是与生命相连的、本初的快乐。他的灵魂,因动荡一生及牵挂于他人而无从安顿的灵魂不再是被那黑色的石块所围困,这光芒先是贯穿他,而后如海潮一样轻轻地拍打他,覆盖他的全身。而在这时,远古灵魂与光之子身上那两种不同的光终究是合二为一了。

fin.

《不要走入黑暗之中》 原作:《深埋之星》 角色:李修杰、韩浩宇 角色关系:CP

是李修杰×韩浩宇,感谢@昕不在此_gets爱爆炸中 的约稿!我写得也很快乐! 是以C路线剧情为主并添加了很多魔改要素的短篇,请谨慎地看。

血管,从下往上编织的血管,要是把眼球自内向外翻出再剥开上面的附着物就要有这样的一张细线做的网。韩浩宇醒时病房内灯光极暗,不需环顾四周也能想到并无人看护。他的身体感知逐渐恢复,逐渐发现没有伤及腿脚的伤,于是就自己下床。他感到双眼酸涩,而不知为何在一闭一睁之间感到眼前是被罩了一层极厚的红丝绒,而医院病床本身又是洁白的,现在他却要觉得这床也是红色:不应该的。是的,那些可怖光景更不可能是真实,智能手表上的乱码大约也都是错觉,更没有什么关于血肉的古怪语句。然而韩浩宇又真真切切记得自己在废墟之中亲眼目睹大家一个接一个地消失,最终剩下的便是所谓自己“最期望见到的身影”。那时韩浩宇身上冷汗哗啦呼啦地流,衣物都湿透,体内肾上腺素飙增,想要拔腿就跑,可两腿就像灌了铅,动也动不了——不,指不定还不是因为自己跑不了,而是不想跑?那时他感到自己魔怔了,嘴说出的是与自己意志相反的话,双腿是向着对方靠近。那时他明知眼前人就不是李修杰,是套着他的皮囊的、其他的什么不可名状的东西:会是血肉黏合而成的、渴望碎肢作为祭品的什么生物吗?可他就是在听到“浩宇,没关系的,过来吧”后安心下来,任凭那诡异的安全感在全身游走。所幸到后来这安全感还是像冻结了一样停滞,不再继续流动,他自己也在走到一半时停下,还是要转身往出口跑,只是最后晕了过去,醒来就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医院的床上了。

这时,医生和护士都进来,那大片大片的、红丝绒一样的血色很快就消退,自门缝透进来的阳光也是雪白的。韩浩宇本要问他们其他人在哪儿,但却发觉自己失声,张嘴后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也就只有干哑的声音。医生与护士都说这是因为受了太大惊吓,犯了失语症,之后还要叫人来做心理辅导,这样能好得快一点。韩浩宇比划了一番,然而没有谁知道他想说什么,而他也不能随意离开病房,也只能看着医生和护士脚步匆匆地离开。韩浩宇就又要回床上,可就在要躺回去的时候,他才发现这病房窗子的窗帘后面有个人影。米白色的窗帘很薄,雪白的阳光从中透过,将窗框细长的影子附着于上,同时影子的颜色是浅灰色的,在这窗帘本身的色彩上伴着褶皱的纹路抖动:当然是人影,有这么一个轮廓的肯定是人影。那又会是谁?这病房里应该没有别人,而医生和护士都不玩捉迷藏的把戏……小孩爱玩捉迷藏,可这里没有孩子。那又有谁爱玩捉迷藏?韩浩宇的手开始颤抖起来,想要缩回病号服的裤口袋里去,可是他的双手并不听他的使唤,而是继续朝着那窗帘伸过去,最后就把窗帘拉开了。这人影终于显现:熟悉的面孔,那男人有双栗色的眼,显现出无害的温柔,而那双有着宽大手掌且骨节分明的手也就这么将他的手紧紧包裹住。

这显然不合理。韩浩宇试图让自己的脑袋动起来,然而也不知是什么要堵塞脑内那些咬合严密的齿轮,一个齿轮动不了就所有齿轮动不了。他本是要问“你是谁”,还要进一步否认对方的存在,而恐怖的事情开始发生,他竟感到一丝安心,潜意识中独身一人的恐惧竟在这时发挥效用,把这安心感无限放大了。于是他也紧紧握住这么一双手,又再也不去发问。而就算他想说点什么,他也说不出口,口中吐出的反倒是呜咽似的声音。奇妙的是他不能说什么,但男人可以说话,男人的声音竟是和往日一样平和的,还是叫他浩宇,问他现在是否感觉好一些了。韩浩宇想,如果捉迷藏的发生是因为一人闭眼一人去做,那应当就像是先前他参加埋星选秀时后台发生的小插曲一样。他睡着,不知吴梦璐正用彩色皮筋为他扎一绺一绺的小辫,而李修杰就在拍照,事后自己又叫他们把图片删掉——当然也只是象征性地叫上几句,吴梦璐说这太可爱了当然不能删,李修杰也笑眯眯地附和。吴梦璐与李修杰的区别在于对韩浩宇的称呼,吴梦璐会说“嘿”或者“韩浩宇”,李修杰说的则是“我们浩宇”。韩浩宇发觉自己的思绪早就飘得很远,不受自己控制了,怎么拉也拉不回来。

但现在这从窗帘布料后现身的人也不在意他的所思所想,还是像先前一般对待他。他关心韩浩宇,说这手心出了太多的汗,又很熟练地从衣服口袋中拿出白色的手帕为韩浩宇细细擦拭。韩浩宇的双手紧绷,因带茧的手指同自己的皮肤相碰而又颤抖,下意识地要把手抽回去,然而对方又是一副由不得他的模样,对待他的手像是对待什么精致的雕塑。韩浩宇感到背脊颤栗,他所不得不承认的是自己在感到惊讶与些许恐惧的同时心中还升起一种奇妙的感情,他竟是在想先前在选秀节目的后台,他们也没有这样的接触。韩浩杰最初是没怎么和李修杰相处过,大都和假面舞会的成员待在一起,然而到了他成了叛徒的时候,他都是一个人在化妆间呆着,而他又不像其他部分选手总想着自己发飞特,但也不愿意显出一副没事做的样子,所以就在翻赞助商提供的的时尚杂志:杂志也不怎么好看,但李修杰也就这样注意到了他,甚至会主动和他说话,倒茶水间倒水时也倒双人的份。是呀,谁能不喜欢李修杰?李修杰完全就是德艺双馨的典范,待人又很亲切。韩浩宇现在也记得他还蓄着长发的时候李修杰曾伸出手去轻轻地摸,说他的气质和这长发很配,发质也好。那时的李修杰是戴着那种仅包着五根手指与手掌,手背则裸露在外头的黑色皮手套。韩浩宇当时紧张万分,在慌乱地感谢时都不敢看对方的眼睛,也就记得那被化妆间灯光照得雪白的手背了……

手背,对,手背。这时,韩浩宇下意识地咽了口唾沫,忽然感到喉中都是铁锈的味道,口腔内干得更厉害,因为他那感官终于开始运作起来,他注意到那双手在自己皮肤上留下的触感是光滑的,绝不会是手指本身能留下的触感——皮手套!他开始认真地看那双手,而那双手正是要回应他的回忆,那手背就是露在外头,两只手手背都惨白惨白的,像是两扇积了雪的窗。这就是那次演出前李修杰戴的皮手套!韩浩杰忽然感到心中发寒,一种不好的预感早过了发酵的过程,他感到自己的脖子都像是生了锈的机器,抬头时就咯吱咯吱地响。是的,这么一个藏在窗帘后的人影,李修杰,穿着的正是某次淘汰赛表演时的演出服,他记得太清楚了。是的,李修杰要真穿成这样到了病房来,一定会有骚动,可是为什么一点动静都没有?韩浩杰后退了几步,透过病房木门上的小窗向外看,这才发现走廊里一点光都没有。

可现在明明是白天,他记得之前还有雪白的阳光照进来,而时间又没过多久,现在绝不可能是夜晚。韩浩宇下意识地抬手,想看看表上的时间,这才想起先前打点滴的时候早就摘了智能手表,而就算不打点滴,或许他也不会再戴着:他早就决定要退出埋星的选秀活动。韩浩宇越是要后退,人影就靠得越近,且对方脸上笑容仍是柔和。他竟是有些后悔,暗暗想要是自己没注意到这手套和衣服的事该有多好,现在的自己应当就不会这么不安……哪怕这不安是因生存的欲望而产生,逼迫着他必须逃。然而韩浩宇又开始在想自己现在所剩的有什么,他同家人几乎不怎么联系,现在又与队友们交恶,又与选秀同期的选手没有更多交集——除了李修杰。韩浩杰感受到强烈的窒息感,而这病号服也要为这窒息感出一份力,浸满了汗而死死贴着他的脊背。是的,他现在必须做出选择:到底是要逃到那突然变得漆黑的走廊,还是就继续呆在病房和这人影共存?他的手已经搭在门把上,当他稍稍用力时,这门把就能被转动些许。没错,韩浩宇可以逃。

可我要逃到哪儿去?韩浩宇额上的汗珠早就顺着睫毛滴到眼中,这让他感到双眼酸痛,而让他感到双眼酸痛的又不只是这些汗珠。黑暗,那走廊看上去就只有黑色,连一点其他东西的轮廓都没有,甚至看不见紧急出口指示牌的荧光绿亮光。他当然不喜欢黑暗,即便他曾经热衷于哥特风格的打扮,那也和真正的黑暗相差极远。打自他参加选秀,他就经常睡得不好,先前倒还能用夸张妆容去遮盖浅浅一点黑眼圈而不必大费周章,后来就难办:黑暗过于安静,一安静下去他就不受控制地将往事翻出来看,一翻出来看就把自己看得更透,因为在黑暗中谎言是反而藏不住的。韩浩宇时不时会因失眠而与黑暗僵持不下,他最多也就是睡上一两个小时。他无数次在黑暗中决定等到了白天,他要找个时间和谁开诚布公,坦白说出自己曾犯下的错误曾说出的谎言,然而到了白天,这样的一种意志又退缩,躲到白茫茫的光明里去,于是韩浩宇就继续说自己不是叛徒,且接受李修杰对他的安慰。既然如此,那韩浩宇这次也当然不会到漆黑的走廊上去:真相本身就黑暗,要踏足其中确实太难。他的手也就不再继续放在门把手上了,而他自己也要朝着李修杰走过去。韩浩宇不再在乎这皮囊之下究竟为何物,他相信眼见为实,于是眼前这人的确就是李修杰。是的,哪怕现在那淘汰赛早就举办完,又发生了很多事,李修杰不该再穿着那身衣服……那就当是过去的人又回来,是过去的李修杰,这又有什么不可以?

于是韩浩宇回应他,而后听对方说(早就不会再举行的)比赛的事。当韩浩宇同李修杰靠近时,他甚至认为自己已经能隔着布料感受到体温,对方的心跳也平稳。李修杰伸出手轻轻摩挲他的头,之后手指又向下,轻轻摩擦他的耳廓,韩浩宇更清晰地意识到这便是最自己最期待的,而他现在又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放松,哪怕此时此刻他的心跳不听他的劝告,而是仍在快速跳动,近乎要顶到嗓子眼。李修杰让他不要害怕,说这里当然安全,而后用双臂将他抱在怀里。这也是先前没有过的。韩浩宇想不起先前有没有这样拥抱过自己,而至少现在他感到有力的拥抱的确让他感到平静,于是他也要去拥抱对方,再去用手掌感受。是呀,这很温暖,这就是李修杰本人,修杰哥就是这样,鼓励人时要轻摸头和拍肩,而自己对此也无比期待,而后又悄悄期待一些除此以外的举动。到了这一地步,即便韩浩杰再回想起先前在废墟中听到的古怪声音,回想起那声音说“这是你最希望看到的”,他也不再感到害怕。谁不喜欢自己期望的东西呢?而在这么一种期望之下,韩浩宇清晰地听到病房木门锁上的声音,而李修杰那被黑色皮革覆盖的修长手指也碰上他的脸颊。这时韩浩宇就听到耳边有这么一个声音:可以为久别重逢而接吻,为重返“光明”之中而接吻。

韩浩宇比李修杰个头矮一些,于是他必须要踮脚。李修杰手心轻捧如捧果实或花朵,又极其温柔,似乎是怕手中之物会破碎。现在,这病房里似乎也没有什么光亮,先前未因白天阳光而关闭的灯也不知从何时就暗下去,韩浩宇为自己无法看清李修杰脸上的表情而感到一点惋惜。当发丝一点一点轻蹭皮肤时,韩浩宇还差点因为这微痒的触感笑出声。他们交换一个吻,只可惜窗外真的一点光都没有了,于是就没有白光透过窗帘布料去投亲吻之人的剪影。李修杰当然没有离开,因为还有事情未完。李修杰贴得更近,就在韩浩宇耳边低语:浩宇啊,在舞台那儿是你救下了我,我永远属于你。韩浩宇此时才稍有缓过神来,才想起救人的事情发生在什么时候……不应该,这本来应该只是来自过去的幻象,怎么又会从现实走出来?韩浩宇要摆脱,却觉得浑身一点气力也没有。李修杰抱紧他,说没什么需要担心,外面反而不如屋内安全。韩浩宇这才发现一切都没结束,都是从那废墟之中追赶过来。他所最期望看到的那一人终究是将他围困在离黑暗仅仅隔了一扇门的地方了。

fin.

关于黑暗和光明:

黑暗指的是真相,即韩浩宇不再逃避现实,而是选择意识到自己的阴暗面,承认自己的确做出过背叛同伴的事情(哪怕这是导演所引导的,但也是他自己做出的决定)。

光明则是与此相背离的部分,表现于在其他结局中没有和李修杰有过那段关于“我才是叛徒”的对话,而是继续隐瞒下去。

《石榴籽与锚》 原作:《大逆转裁判》 角色:巴洛克·班吉克斯、克里姆特·班吉克斯 关系:CP……?

是微博上朋友约的稿,摸的是班吉克斯兄弟相关。 胡编乱造的内容又是很多(你好意思) 不知道有没有摸出那种模糊微妙的骨科感…… ​​​​

巴洛克·班吉克斯从克里姆特·班吉克斯那儿学到借着树干压腿的技艺,为其日后在法庭上抬腿上桌做铺垫:这类回忆算是笑谈的一部分。温柔阴影与温柔阳光同在,克里姆特于树下翻书,掌心向上翻时可见照在掌心的阳光,而他自己本身就是光的一部分。巴洛克·班吉克斯总爱在自己长兄身旁,再看这被光照得更显雪白的手在巴尔蒙格毛绒绒的脊背上温柔地抚过,并对此抱有一些隐秘的期待:长兄是否会将手放于自己头顶,而后轻轻地摩挲?他在长兄面前显得更为活泼,甚至要探头去看长兄在看什么……法律,于是尚且对检察官职责不甚清楚的巴洛克就直说自己日后要和哥哥一样当检察官。在这么一个时候,自枝叶间缝隙漏下的光令他的长兄如壁画上以镶金笔触绘出的人像,不仅如阳光,还具备一种奇妙而神圣的宗教意味,令他会在手握十字架祈祷之时想起他。克里姆特微笑时,便是那薄薄一层金箔有了些许反光,而那双耳又像两轮洁白的贝壳。巴洛克在年岁增长后再度忆起这场景,便有了与儿时不一样的体验:联想到一些其余的细节。那双手,因经常握笔而留有茧,骨节分明的手,手心包了石榴籽,石榴籽晶莹剔透而有些许水光……此时他反而是不敢去看克里姆特的脸的,因为不知自己是否会不慎暴露出那种已有些许变质的期待,而他的长兄自然不知这么一些想法,只会又要离他很近,揽着他的肩,开始与他说法学院的事。克里姆特仍在太阳光下,而巴洛克也在太阳光下,此时此刻尚未遁入死神的阴影之中,仍能注视着颗粒分明的石榴籽,见他的长兄将宝石似的石榴籽放入口中,之后又要分他一些,要他摊开掌心,于是那小小一把宝石就落在他的手里。巴洛克最终是和他的长兄一样吃下了这么些石榴籽,之后又要看着自己掌心上那一层薄博的濡湿。他又想起那双手。

然而在他人面前,巴洛克·班吉克斯对其长兄表现出的憧憬并不是以如此隐晦的形式呈现的——就像蜷起掌心就能隐藏的汗水。他直言,他是一定要当检察官的,如此这般才能同长兄并肩走在一起,一股强烈的渴望便推着他向前走。如若这灰蓝色的眼珠里要有什么倒影长存,那必然是他的长兄的倒影。他要去德国念书,长兄一直放心不下,打包的行李中什么都带上,甚至还有大英帝国的法典:这可真的很厚!他本想对方应当是要自己在外学习也不要忘了本,但他是等上了船才知道这法典里还别有洞天的。是的,巴洛克到了船上,找到了自己住的房间后便打算把书拿出来看,而那行李箱上的黄铜搭扣要是不扣紧,箱子恐怕就要直接弹开。他十分小心,用手指去慢慢地打开搭扣就像是解开两粒纽扣,他又想起长兄伸手时衣袖上的纽扣会闪闪发光。法徽与天平也是如此明亮。一想到这里,他就把法典摊开于膝,想要认真地看,这时才注意到里面放了一封信,掂量一番就能注意到信封有厚度,而上面还留了火漆印:班吉克斯家的火漆印,这火漆蜡还是石榴色的。他揭开,拿出的信纸上就有他熟知的笔迹。

巴洛克。他的长兄大多是这么叫他,而不是叫他“我亲爱的弟弟”。有人说这样反而显得生疏,但只有巴洛克自己本人知道自己更愿意如此,因为这种称呼反倒能让两人更近,且不仅是在血缘上相近,更是这两个个体距离被拉近。他的长兄写了许多,好似是想着巴洛克要度过漫长航船时日,之后到了德国又要忙于安顿自己,于是就按着这些天的份量写了很多。他未想到的是克里姆特对过往的事记得很清楚,在儿时他们都是一起玩耍一起大笑。冬日的烛火烧起来,新的一年就要到来时,房间内又要有新鲜的针叶的气味。巴尔蒙格在长桌下蜷缩,而巴洛克看着克里姆特轻轻敲开焦糖布丁那糖色的外壳。克里姆特就是会用铁勺子挖上小小的一口,随性地向他伸来,要他吃上一口,他也会一口吃干净。而现在这样的日子一去不复返:长兄很忙,在法院里总有做不完的事情等着他,家族的美名意味着更大的责任。曾经巴洛克在年岁增长时,觉得自己的长兄和自己似乎不那么亲密,但事实证明工作的忙碌并不会让他们变得疏远,与之相反的是他们开始会讨论国家的法律,而他的长兄待他仍像从前一样亲切而温柔,于是巴洛克便有感到一切都不会变,而他要做的便是在异国他乡努力学习,争取在回去后像自己的长兄一样当一名优秀的检察官。而一想到自己的长兄在这信中细数他们曾做过的许多有趣或愚蠢的事情,他也无法抑制微笑。

现在的巴洛克意气风发,在甲板上遇到陌生人也主动行礼问好,问他们天气如何。起初他很快适应轻微的晕船,但没料想到航船途中要遇到风雨交加的夜晚。船只剧烈晃动,巴洛克在船舱中的房间里需要尽可能稳住身子,而那法典竟成为了他的锚……或许不仅是如此。当巴洛克听到走道上嘈杂的脚步声,水手们纷纷要去锅炉房进行检查,又有人说船底储存食物与行李的货舱进水了时,本来还真以为这艘船要沉了——贵族家的孩子还未经历过这样的事情,自然会往悲观的方向想。于是他开始想要写信,就小心翼翼地起身,让自己能靠在房间一侧的墙壁上,就着还留了点墨水的钢笔写:父亲、母亲……我亲爱的……长兄,克里姆特——当整艘船抖得厉害,且忽高忽低,房间内桌上的东西都掉落到地上,碗碟全都碎裂的时候,那钢笔的笔头划破了纸页,而他也因船舱剧烈的晃动而整个人摔在地上,头痛得厉害,他甚至差点没能爬起来,只能在地面上狼狈地因惯性向房间的左右两侧冲撞。这时,这么一个本来朝气蓬勃的年轻人就突然有了流泪的冲动,一种负罪感紧紧地将他束缚住。他的脖子也痛极了,他吃力地抬起头,透过舷窗能看见惨白的闪电撕裂了漆黑的夜空。他真以为一切要结束了。他想,恐怕自己无法完成学业,无法回到大英帝国,无法像长兄一样为伦敦司法界做出贡献了。他想起了那些信件,想起了那本法典,还有长兄手中那一捧晶莹剔透的石榴籽,这倒让他稍微平静了一些。而这暴风雨竟然像是他内心波动的写照,在他感到平静的时候便一点一点平息了。当生存的喜悦冒出些许萌芽时,他想到长兄的教导:他应该去看看那些水手,看看那些劳动着的人。巴洛克起身,在船身不再怎么摇晃的时候走到了外头去,见到水手们早就脱去浸满海水、雨水和汗水的衣服,赤裸着上身,躺在甲板上休息。那些贵妇人与商人离他们远远的,但巴洛克走了过去。他收获了新的体验,他这才注意到这艘在大英帝国起航的船只上竟有那么多来自其他国家的人。这些水手们肤色与发色各异,有的鼻梁高耸有的鼻头通红,他们之间并不一定语言相通,但是在简单的肢体语言和一些水手们通用号令的帮助下,他们仍能挨过在海上的漫长生活。他好奇,在他心底那生气勃勃的求知欲正冒着热气,催促着他去问水手们船上有什么事发生,船长与他们关系如何。这时巴洛克就想到自己的长兄说过,法律终究是要走入生活中去的。于是巴洛克忍不住和他们说起了自己的长兄,一说到他就停不下来。这时,其中一位从大英帝国来的水手就开了口:哦,你就是班吉克斯家的孩子!巴洛克惊喜万分,他并未想到在前往他国的船只上也会有这样的缘分——一位先前被诬陷说是偷了船长的金怀表的水手就是因克里姆特·班吉克斯才得了救。水手说克里姆特·班吉克斯真像是灯塔,要没了他自己这老家伙早就变成沉船了。

那您是如何认出来的?巴洛克忍不住问。水手便说两人眉眼极像,就好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而过去也有这样的事,克里姆特·班吉克斯的的确确待人平等,也是这样和水手们交谈的。并且,巴洛克说话时的神态和手上的动作也和克里姆特有着相似之处。这完全是无心之举,巴洛克并不知晓原来自己会跟着自己的长兄走这么远,直到自己本人都要和这光有着相似的轮廓。他很意外,但也很高兴,若他能和自己这位优秀的长兄相似的话,那当然是最好的。巴洛克·班吉克斯现在是真的希望自己能早日到达岸上,这样才能开始学习,才能早些赶上他。想到这里,他返回船舱内房间的脚步都轻快了许多:那锚在他心中稳稳地扎根了。他抱起长兄赠送的法典与附于其中的信件,忍不住轻吻它们,而顾不上昨夜的颠簸使得它们的表面沾染了些许灰尘。巴洛克回到了桌边,现在这桌面空荡荡的,正好能让他放好墨水瓶、钢笔与信纸。他提起了笔,首先写下第一行字:我亲爱的长兄克里姆特……

fin.

《马儿马儿你快些跑》 原作:《逆转裁判》 角色:御剑怜侍、狩魔冥 角色关系:CP

是朋友约的御冥! 写的是两人小时候的故事,主要凹的点来源于朋友提供的游戏里冥的台词:“怜侍他,就像是……我的……弟弟。” 自己也写得很快乐因为这个点真的很好TT 捏造的部分蛮多很多都是自己七想八想,朋友能喜欢真的太好了。

御剑怜侍到了狩魔家,自然是要遵守狩魔家的种种规则,与此同时包括着装部分:风格要一致。其余的部分尚且不说,最先要有的是白色的领巾。御剑怜侍最初见到时觉得怪,至少先前在学校里认识的同学可没有会这么打扮的,不过后来他也习惯,并且也要有类似的着装。事实上他对西装也有一种情结,因为他的父亲每每与委托人见面时,都要穿好西装打好领带——他的父亲爱极了酒红色的西装。不过狩魔豪在带他出门时大多要他穿黑色的,并且让他戴的是领巾而不是领结。这白色的领巾布料要精致地一层层叠着。狩魔冥看御剑怜侍,看这初到狩魔家的男孩。那时她还不知对方比自己大七岁,但无论如何她都不凭身高判断年龄,反倒要从“资历”去看。所谓的“资历”便是……在狩魔家生活的资历!如此看来,这御剑怜侍不管是几岁,那都要比自己年龄要小,自己自然就是他的姐姐,要领着他在狩魔家生活。于是她就时常叫他来,要整理那白色的领巾,把每一缕褶皱都抚平了才算了事。御剑怜侍无可奈何必须要屈膝,若是要狩魔冥踮脚尖,那他便要再听一次“我可是你的姐姐”了。御剑怜侍,实则比狩魔冥大七岁,此时此刻倒是无可奈何接受这类身份:倒也不算是完全的无可奈何,最初在狩魔家他不知为何感到被压迫得近乎无法呼吸,尤其是在每日戴上这狩魔豪拿来的雪白领巾时,他总觉得颈部不适得仿佛有无数爬虫经过,却是会在狩魔冥自说自话跑来为他进行调整的时候感到好一些。御剑怜侍视线下移,不知怎么的就想到了猫的眼睛。他见过猫,在墙头上悠然自得走着的和在屋内毛绒地毯上端坐着的,狩魔冥本该算是后者,可是她身上具备的偏偏又不是那种优雅而慵懒的气质:皮鞭就握在手里呢。御剑怜侍要她不挥,她也不会听,就是抬头看他,显出一副神气的模样。如果单论这双眼,那就和那些猫咪都很像,不用细分。在御剑怜侍的眼里,这些猫的眼睛就是太像宝石了。

后来狩魔冥说要骑马,他们便去马场,狩魔豪自然也跟着去。若不是狩魔冥坚称要自己骑,恐怕他还要在前面牵着马。御剑怜侍没有参与其中,就在原木搭的栅栏边上站着,灼热日光将草皮上的青草味都烘烤出来,就要擦着他的鼻尖。这么一个时候,他便想起自己的父亲,他们并不骑马,不过有时他去事务所找父亲,等父亲做完工作,他们就要牵着的手。想到这儿。御剑怜侍仍感到鼻头发酸,那青草味又显得更浓。似乎所谓在青春期应当萌发的些许对爱情一类情感的追寻并未在他身上得以体现,他无暇顾及。不过他又的的确确在狩魔冥骑着马在他身边停下的时候抬起头,因为狩魔冥这么说:怜侍,陪我一起骑马。他就踩着脚蹬子上去,在狩魔冥后面坐着,不过缰绳自然是狩魔冥把着。狩魔冥意气风发,御剑怜侍见她个头小,生怕她从马上摔下去,正要用双臂在一旁稍稍拢住,狩魔冥就阻止他,说弟弟在马上端坐着就好,不用动。然而马要越过木头栅栏时终究是要跳起来的,从未骑过马的御剑怜侍慌了,近乎是下意识地一把抓住了狩魔冥那衣服的下摆。狩魔冥咯咯地发笑,说他胆小,果真要她保护才行,御剑怜侍又一时间想不出反驳的话,就任她继续说。不过的确在这么一个时候,御剑怜侍看着她,是有在想说不定她真像一个姐姐:这匹马现在在一个坡度平缓的山丘上,能隐约看到远处的马厩与其他零零散散吃草的马匹,但是看不清其他人。没有驯马师,没有……也看不清狩魔豪的身影。他们一起下了马,马儿乖顺地咀嚼青草,狩魔冥以手温柔抚摸马儿:似乎比对人更温柔。御剑怜侍在旁边,这时才发现她没有把平日不离手的鞭子带出来,近乎是下意识地问她鞭子到了哪里,狩魔冥便说那鞭子自然不对马用。那你就不像平常一样挥舞着鞭子赶人了?御剑怜侍是这么想的,但没这么说,因为现在他感到无比放松,因为在这段时间里他有时甚至以为自己早就成了一捆要被拧断了的弦,而现在那把弦拧成一股的东西似乎开始松动。他说不清那压迫感究竟是从哪儿来,究竟是因狩魔豪的严格要求还是因为别的什么,直到现在他也说不清。这时他又伸手去摸脖子,去摸戴着雪白领巾的部分。他时常以为那领巾的系带已经把他脖颈处的皮肤磨破,但实际上没有,而狩魔冥打小也戴着这样的东西,她照样活蹦乱跳的,于是他就更想不明白了。

在狩魔冥眼中,御剑怜侍的这番动作显得奇怪。她又要让对方低下身,这样她就能好好地看他的脖子了。御剑怜侍对于这类要求十分习惯,于是照做,她就仔细观察起来,脸要贴近对方的脖颈,水蓝色的发丝就蹭着他的皮肤,指腹在这脖颈处一点一点地摸过去:你可没有受伤!这布也是软的,怜侍,你太弱了!御剑怜侍对此不置可否,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会承认自己的弱小。我的父亲,他又想起了电梯中的事情,于是便把目光移到别处去,又要用双臂环绕自己,表现出潜意识中的自卫。但在这时有人比他先说话,又行动得很快,不给他一点做出反应的时间。“但你可以先拿下来,一会儿要回去的时候再戴上去。”狩魔冥没等他应答,便绕到他身后去,把系带解开,那雪白的领巾就像花似的落在她的手里,她又显现出那种神奇而骄傲的模样。她还是这么说,我是姐姐,自然是我照顾你,而不是你照顾我。御剑怜侍要自己去拿那领巾时,她也不给,而是说就让她拿着。御剑怜侍叹了口气耸耸肩,就不再争着去拿,他很相信狩魔冥能保管好那由她父亲购置来的白色领巾:她当然有一样的,她是狩魔家的孩子,并且还要在白色的领巾上方留一颗闪亮的宝石,宝石边缘还镶着银色的细边框。御剑怜侍不会说出口的是当这雪白的领巾脱离了他的脖颈时,他感到一种由衷的平静和放松,而这种放松是先前从未有过的……这也许不对,狩魔豪是他的恩人,他的恩人又怎么会给自己身上加枷锁,而他自己本人也知道高标准严要求是为自己的未来着想,自己日后是要——他一下子不知要怎么想,有那么多那么多的想法一瞬间像是泡沫一样,咕咚咕咚地冒出来,但是又在一瞬间被封了盖,就不会溢出。于是他向狩魔冥表示感谢,并且是郑重其事地要鞠一躬,这反而是让狩魔冥不知如何应对,也没接下这么一个感谢,说是要骑马回去。御剑怜侍便伸手,由不得她说什么,双手齐用抱她上了马背,之后自己才上去:自然是由狩魔冥把着缰绳的。马儿啊,你快些跑。狩魔冥踩着金属脚蹬的双脚向内轻轻地踢,这匹同她熟识的马儿就加快脚步。而这时他们也早就事先把雪白的领巾戴好,以免节外生枝。他们很快便下了山丘,要回到马场的正中央,她的父亲还在那儿。之后她没有再骑,因为狩魔豪说要让御剑怜侍也进行一些尝试,于是他们去马厩里牵了一匹有着棕褐色皮毛的马来。御剑怜侍抚摸他的鬃毛,驯马师拿来刷子,要他们先好好相处。狩魔冥在不远处看,这才觉得这马看向御剑怜侍时双眼湿漉漉,又不怎么移开目光,便有了一种直觉:他们应当会是好搭档。她的直觉应验得很快,当御剑怜侍第一次上马,因紧张而浑身僵硬时,这匹马就似乎感觉到了什么,会主动停下而放低身子。人要是紧张,马也会不安,但这匹马很奇妙地克服了那层不安,反而要去安抚在自己脊背上的人类了。这样的形容当然不出自狩魔冥之口,她只是感觉到,但难以描述。之后他们去了马场很多次,御剑怜侍同这匹马就要形成很好的信赖关系,甚至在障碍赛道上也要比她跑得更好。狩魔冥实在是太讨厌输了,而对方偏偏又是御剑怜侍,就是想着非得赢回来一次……

不过她要去美国,自然就没有办法再和御剑怜侍一起骑马。只是她在美国念书时有一段还未安顿下来的日子,是在美国的家庭寄宿,有的家庭就有自己的农场,她在感恩节假期时也去过。马厩与饲料槽令她倍感亲切,而那些被打理得很好的骏马也让她感到了一点怀念。她不怎么骑马了,可她在看到那些马儿在草坪上跑时,是会想到一些人:我的“弟弟”,我这起初总是自己待在房间中,闷闷不乐又弱小的“弟弟”,我当然得带着他跑,而马儿确实应该跑得更快一点。当然,还是那句话,狩魔冥太讨厌输的感觉,所以当她在发现御剑怜侍骑马比她技术更好,而读书时脑子也更好使的时候,就想着要迈开大步追上去。可是人的脚步怎么能比马迈得更快呢?马儿很快就会跑远。到了狩魔冥二十岁的时候,她在机场堵人,一想到自己真的要被马儿丢下,眼泪就止不住地滚落。马儿,你快些跑。不,别跑了。

fin.

《果实》 原作:《光·遇》 角色:禁阁先祖、王子 角色关系:非CP

是鹅的约稿!谢谢!!! 一个关于王子和禁阁先祖的故事,主要的梗为禁阁先祖提议使用暗石制作工具+无意之间开发了王子的好奇心。胡思乱想脑了特别多感谢鹅不嫌弃我——

雪白的光鳐聚集在穹顶最高处后又向外游去,跟花骨朵绽开似的。天空王国就在底下,仍泡在云与蓝天里。天空王国本身如其名,就是空中的国,但只有一个地方似乎离太阳最近,也离其他地方更远。国王与他年轻的王子一起住在尖顶的城堡里,大多数时候发光的生物向那尖顶指着的地方迁徙:它们都向光。而天空王国里其他的人们要么向那方向朝拜,要么就是在赶往那边的路上。在人们的口耳相传中,国王与王子各自占去太阳光的其中一部分。火烧云会是红的,于是自这缠成一捆捆丝线的光里能取出火红的;地平线会是金的,于是自这织成一匹匹软布的光里是能裁出金黄的。环抱着装满蝴蝶的石罐的姑娘说,王子笼罩在金色的光芒里,在岛屿中央的池中沐浴后起身,双臂上的水珠就是亮闪闪的。看过太阳的人不多,因为在王国中这些发光的生灵如此生机勃勃,于是人们的视线就移不开。除非是国王与王子来到。年轻的王子本是金色,但他又尤其爱鲜红的果实,于是那些发光的鳐鱼带上背着篮子的人们向上,又或者是有人踩着水母一步一步到达城门前。年轻的王子领上镶着椭圆的红宝石,之后就要轻咬一口苹果:脆生生的。在国王面前他是有礼的王子,在他人面前就另当别论。年轻的王子儿时就在禁阁学习,彼时禁阁的先祖还不是禁阁的先祖,他是年轻的教师,且还未到能去竞选禁阁长老一职的时候。起初他拿古灵精怪的王子没有办法,禁阁本身就是迷宫,纸做的书籍有那么多,王子躲入书架之间就相当于进了没出口的丛林。年轻的教师终究有办法找到他:虽说跑得不够快,但胜在对建筑结构无比熟悉。光连成线牵着王子的脚踝,这孩子尚且不知这道光中藏了什么玄机。教师把王子带回原来的位置上,要他好好看书。

在禁阁内时间似乎永远要定格在深夜,旁边只有星光灯火与黑暗,再也没有别的什么。先前负责照顾王子的仆人前来,把苹果带上,说是这就能让他安分一点,于是年轻的教师就把鲜红的果实放在盘子里,之后就不再动,说等他把这本书看完了就能吃。王子盯着盘中的果实,双眼滴溜溜地转,起先总要伸手,但年轻的教师都是以轻轻摇头拒绝,他便作罢。不过王子调皮归调皮,还是相当的聪明,很快就指着书里的画给年轻的教师看,问他这么一些事情发生的证据在哪里。小小王子学的是历史,将来要登上王位的孩子要把离他极远那段时日里王国的一切事情都吞到肚里,因为当了王以后那颗心里要装的东西就比现在多得多了。显然此时这孩子就表现出些许怀疑主义的倾向——又或者仅是同这位总能找到他的年轻教师较劲:“这也不算证据。”年轻的教师脾性温和(在这禁阁里也没有谁见他生过气),便跪坐于圆垫上与这孩子对视,表现出:那你觉得什么更可靠,更能成为证据呢?王子说,自然是记忆更可靠。记忆,就在我的脑袋瓜里!这些书又厚又重,能装的东西却又只有那么一点……好吧!我承认确实有些东西我是看不懂!这么一个时候,年轻的教师反倒陷入沉思,一言不发,修长的手指就在书页边角反复摩挲。王子并不知自己的一番无心发言将会对未来造成多大的影响:小小蝴蝶要扇动翅膀,偶有鳞粉抖落。今日的课程内容并不多,王子看完书后就手捧鲜红的果实,迫不及待地咬上一口,甜美滋味永远吸引人。孩子在年轻的教师面前并不讲究所谓就餐礼仪,就这么吃光,留了核,再发出满足的吞咽声。年轻的教师无奈地叫他过来,用手帕帮他擦嘴角与手指。这时他就乖顺地站着,而年轻的教师是保持着跪坐的姿势为他擦拭手指的,也不知这是无心之举还是就是为了表现出一种虔诚。后来王子年岁增长,要学些别的东西,也要到天空王国的各个区域修行,也就极少再来禁阁了。他只是睡得少一些,大部分时候都睡得好,只是某些时候总觉得自己听见了巨鸟的长鸣,之后就睡不下去。他时常想到自己心爱的苹果——这鲜红的果实当然有名字:在这几年时间里,因其自我认知愈发健全,某个谎言便不攻自破。人们因果实的色彩和味道产生诸多联想,说人们之所以有心智正是因咬下这一口苹果,而人的原罪又是来源于此。然而鲜艳欲滴的果实并不在伊甸内生长,是来自天空王国边缘区域的果林,果林里也没有迷惑人心的蛇。

蛇在哪?王子躺在柔软床上,极轻极薄的白纱以四支覆了雕花的长杆架着,就好像是月光盖在他身上。在这片虚幻的乳白色之中,有长条的灰黑色影子在缓慢抖动着。他起先以为这是月亮的影子,可是月亮怎么会投下影子呢?他早就在课上学过,而他也早早去了星象台,在那儿架着望远镜,和几位老学究一起观过星。那么,这是蛇吗——古怪,怎么会想到这个!这想法过于突兀了。他起身,这才注意到房门没关,就有那门缝透出的、比月光更灰暗一些的光投了下来。这确实像极了蛇一类的东西。这影的正形是找到了,可他却因此反而睡不下去,总会反复想自己为何会看错。他起身,那些小小的发光的水母同他一起出去,一点声音都没有。从前王子从不会自己一人在深夜里的长廊上走动,但后来他会这么做,因为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城堡变得亮堂起来了,哪怕是在夜晚也无比明亮。夜晚本要十分安静,而水母也不会鸣叫,可他确信自己听到了一点声音:一种是相当熟悉的,另一种是又熟悉又陌生的。这时王子是打着赤脚,在精致的毛绒地毯上走,留下了浅浅的一串足印。从前的足印小,如今的足印大,因为现在人们再也不说他年幼,而是年轻了。越靠近,他就越能听清这声音了:光芒、暗石、雨林……这么一说,他就想到什么东西。他想起前些日子父王正是总对着些奇形怪状而棱角分明的石块想事情,但又什么都不说。既然现在他话多了起来,想必是有谁给他提供了什么思路。他本要从门缝看,但很快就被察觉。进来,有威严的声音一响,他也不知要怎么藏起未穿鞋的双脚,但也就硬着头皮进去:终究是要被斥责的。意外的是他的父亲,天空之国的国王竟是什么也不说,反而向他介绍起眼前的人:现任禁阁的长老,你以前的时候教过你,现在你也该见见他。

这个时候,王子才知道为何这声音又熟悉又陌生了。教师不再年轻,步入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