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e an die Freude

いずれ地獄でまた会おう

Fate/Grand Order

伯爵天草



约定去海边看日落的前一天,天草四郎和父母坐在窗边共用早餐。一天中最好的阳光落在白色桌面上,盘中是母亲做的培根吐司。趁着吃早饭的功夫,他对父母说:“我看见一只白色的老虎。” 父亲母亲被这句突然的话吓了一跳,急忙环顾四周。 那只老虎就站在玻璃窗外。由于家在一楼,老虎几乎是紧挨着他们,金色眼睛里甚至可以倒映出父亲的面容。 四郎看得非常清楚,但他们丝毫没有察觉它的存在。母亲甚至多拿了一盒牛奶过来,认为四郎是画册看多了,白日做梦。 “傻孩子,城里哪会有白色的老虎呀?”她笑着说。 四郎没有吭声,眼神顺着不知何时走进屋子的老虎移动。那是一只非常庞大的白色老虎,毛发较画册上的图片更长,它有一双金色的眼睛,照理说金色是暖色,它的眼睛却非常冷,好像透过冰层看着人一样。 现在它就站在她身旁。四郎看着她,老虎也看着她;他看着老虎,老虎看着他。 四郎不想让母亲太过害怕,便低下了头。老虎来到他身旁,闻着他的耳朵,好像要从脑袋旁边开始把他吞吃掉一样。但当他勇敢地抬起头,它却不见了。

第二天,一家人照例去了海边。出发前母亲做了丰盛的晚餐,三人一起吃过,换上外出的衣服,沿小路走向海边。 从家里到大海边有两三公里路程。没有合适的巴士,他们选择步行。 一路上,父母牵着手走在前面。这天的夕阳很美,把影子也拉长成极为美丽、仿佛能结出花来的瑰紫色阴影。 就这样一直走到了十字路口,四郎又一次看见那只老虎。它就在马路对面,庞大的身躯将通往海边的路遮住了一半。夕阳落在白色皮毛上,它却还是那样冷冷的颜色。 四郎指着它,问父亲母亲:“看得见吗?老虎就在那里。” 父亲却说:“我可没有看见什么老虎。”看四郎的表情,像是疑惑四郎为什么我又开始说些令人费解的话。 四郎忍不住提醒父亲:“它在咆哮,它向我们走来……”还未说完的话被母亲打断了。她也难以置信地看着四郎,神情有些难过。 “四郎一直是个好孩子,为什么会说谎呢?原来你也和同龄孩子一样,到了最爱说谎的14岁吗?” “它在威吓我们,回家吧,”四郎忍不住恳求起来,“求求你们了,下次我们也能看海,但只有今天,请不要再向前走了!” 可父母对视一眼,只是笑道:“四郎今天是太累了吧?看来做好孩子也会积攒压力啊,那就更该到海边散散步才是。” 他们挽起手,招呼儿子跟上,一边笑着说:“下回带四郎去山里露营怎么样?他就是太听话了,应该多出去走走,多交些朋友。” 父亲母亲带着期待和快活走向马路另一边,大海就在几百米外,只用肉眼都能看见浪花一次次冲向岸边的人,在岸上留下残骸。 四郎伸手也没来得及拉回他们。一辆卡车碾了过去。 时间一下变得很慢,甚至停下来。血从马路中央淌到路边,就在那里积成一座小小的湖泊。 四郎睁大了眼睛,手脚都变得不听使唤。他看见血泊中有四个无论如何也无法淹没的形状,是野兽的脚印。

天草四郎活下来了。这是当然的事,卡车并没有从他身上轧过。他的父母,则不幸在这次事件中丧生。 或许是事情传得太远,目击现场的人又太少。人们总以为,天草一家三口是过马路时被卡车撞上,父母去世,只有儿子侥幸存活。 为着这个原因,人们开始相信天草四郎或许被一些看不见的神明爱着。他看见了老虎,那是千真万确的事实。人们却把这句话当做一种神怜悯的信号,认为那是一个守护神,只是四郎福缘够高,才有幸得见。他们认为,它或许就是来保护四郎的。 这样的话说了太多遍,久而久之,连四郎都不禁要相信:老虎是他的守护神。 也因此,尽管他无父无母,人们仍不吝于照顾施舍他。每一天,总有人拿些食材货做好的饭食给他。路过的车会载他去学校,老师也对他格外关照。 说着真话的四郎,被极尽所能曲解我的人们爱戴保护着,就这样长到了17岁。 应大家的希望,四郎开始学着讲一些故事。他讲自己的童年,并无吸引力,讲学校中的所见所闻,也不让人满意。所以他告诉人们:白色的老虎一直跟着我,每天早餐后、晚餐后和睡前,他都会抱着它,在它华贵的皮毛旁祈祷,愿天上的父母过得安宁。 人们相信四郎的神缘,越发同情他。人们奉他为圣子,相信他被爱着,能够看见通往来世的路,抹去人的忧愁。每当社区中有人去世,都会请他去做祷告,用洁净的水冲洗他的双手,再请他用这双手抚摸死者的脸庞。他们坚信:只要四郎这样做,死者就会安息。 四郎一一照办。他为死者抚平面容,抹去忧愁;他吻新生儿的额头,祈愿健康平安;他成了生与死的接点,似乎只要他在,屋子里的死者便会沉入宁静,生者也能告别痛苦。只要他成为这个接点,便是与看不见的老虎一同担当着使者的责任。 17岁的四郎真的像个圣人一样,可以看见透明的麻雀、漆黑的狗、模糊流动的水银……那些不可思议的东西,像是他视网膜上的彩色图腾。他看见一些人背后带着怨憎的黑气,一些人则长出了善良的翅膀。可即便如此,其中也没有老虎。 为什么我不能见到老虎呢?每一夜,四郎都考虑着这件事进入梦乡。 他从未忘记过老虎的眼睛。寒冷又孤独的金色眼睛,在三年来每一个梦境中反复淬炼,终于跨过血泊,跨过父母的脸,成为了他梦中最清晰的东西。 简直就像是它越过血的海洋,向他走去。

再过几周就是18岁生日了。四郎发觉这一点时,还在别人家中做客。这天邻居的家里多了一个孩子,四郎应邀为他洗礼,说些祝福的话,照例收获许多感谢。他得到了两大袋点心,还有一些新鲜水果。 走在回家路上,四郎想起厨房中的盐快用完了。这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事——父母去世以来,他甚至没有买过几次调料。每一天的作息都与身边的人联系在一起,每一天都像在不同的家庭中扮演过客。 经过路口时,四郎情不自禁在便利店前停下脚步。店铺停车位前立着一面倒车镜,从那里面,四郎清晰地看见一只白色老虎站在不远处。 仿佛失去呼吸一般,四郎没有动弹,静候着老虎慢慢走近他。 它金黄的眼睛好像父母去世那夜的月亮,凶残地照耀他。 四郎却不知该做什么表情,只是想:终于来了。是因为谁要死了吗?可每天都有人死去,每天都有人出生,我却一次也没有见过它。是谁把它叫来了? 一瞬间,四郎又回到了14岁那年的海边。老虎与死亡,不知哪个会先走到他身边。 他看了老虎许久,跪倒在地,张开双臂用力抱住它的脖子。如此不可思议的老虎,只能被他看见,身体却是温热的,柔然皮毛摩擦着四郎的脸颊。它像是一个证据,诉说着过去三年并非幻梦,而那无异于一股热流,让四郎从里到外暖和了起来。 四郎捧着它的脸,自言自语般问道:“我一直想再见你一面,为此去了许多人的葬礼,等着迎接你那一刻。我看着他们死,可直到今天你才出现。你是来见我的吗?” 老虎沉默着。四郎从它眼中看见父母留下的血泊,立刻明白过来。他像是得到了不可思议的好东西一样,忍不住露出幸福的笑容:“原来只有我的死才能招来你。”

四郎把老虎带回了家。 说是带着老虎,也与平日无异,只是今天房门打开时间长了些,因为真的有一只老虎跟着他进来。它庞大的身体擦过门板,走到角落优雅地趴下了。 四郎买够了这周的食物和饮水,一一整理到冰箱中。他把邻居送的水果洗净削皮,切成小块放在老虎面前,自己也拿了一只苹果,坐到地上,翻一本讲植物鉴别的工具书。 听见翻书声,老虎靠了过来,把脑袋搁在四郎腿上。四郎问:“你喜欢看书吗?”老虎发出一声模糊的吼叫,闭上了眼。 一连三天,四郎躺在老虎灰白的皮毛上仰望夕阳。四郎读童话书上的字给老虎听:”那不是月光,只是因为有银河辉映才显得像万顷琉璃。你知道琉璃吗?”见老虎不吭声,自己笑了起来,悄声说:“我也想去看银河里的火车站。” 四郎又读各式各样的书籍。他唱惯颂歌的声音,读起书来也像一种赞美。于是从他话语中流泻出一眼望不到边的平原与没有尽头的银河,流泻出星星串成的项链与钻石做成的苹果。在此无穷尽的美景之中,他看见了日月,轮转的太阳和月亮争相来到窗前,窥视他的样貌。 四郎明白自己就要死了,越发努力地读着那些书。蔚蓝浩瀚的海与撒着碎钻的天空都来到他书中,汇聚成紫色月长石雕刻的龙胆花。四郎窝在老虎身旁,困了便睡,醒来就继续朗读,一直到到第五天夜晚,他终于感到疲惫,便把脑袋靠到老虎背上,轻轻地问:“我还什么都没有得到,就要这样死去了吗?” 老虎没有说话。四郎想,那也许是因为它本就不会说话。但它的眼睛会,这一刻它眼中映出的不再是血泊,而是种介于怜悯和理解之间的火焰。它似乎有无穷的话要说,又不知从何说起,只好伸长前爪,伏在四郎身前。 屋里点着灯,光线如硫黄般浑浊,老虎却依然是白色,只是从虎变成了人。他用他苍白的嘴唇吻了四郎。 刹那的风声中,四郎听见一个从未听过的声音从极遥远处传来。 ——我们要出发了。

等到人们发现天草四郎死在家中,已经过去了近十日。天气并不寒冷,圣子的尸体却丝毫没有腐烂,保持着刚刚死去的模样。 啃了一口的苹果滚落在榻榻米上,新鲜光亮,像是刚被咬过。四郎蜷成一团躺在榻榻米上,带着小小的、称得上是幸福的笑容,手下压着一本小时候爱看的画册。书摊开在白色的老虎那一页,凶恶的眼睛栩栩如生。



FGO&FSF&历史向

生前伯爵x大仲马



亚历山大·仲马,或称之为大仲马,在其第一次前往巴黎前就已想好要做个举世闻名的人。这种自信并非来源于信仰或别的什么,仅仅因为他断定不能如此生活下去。他十三岁才开始读书,不免产生与父亲相似的悲戚的命运感:似乎他们家的男人在这个岁数务必默默无闻。 他把这一念头说给维莱科特雷的阿道夫听。阿道夫手里把玩着一颗钻石边角料做的弹子。“那勃艮第男人的传奇[1]又作何解?亚历山大,你只是缺乏机遇。任何事情都有开端……像线头,线头出现了,你就知道什么是‘开始’。”

那年代,战争的火星子还在燃烧贵妇的刺绣窗帘与桌旗。年轻人巴望着疯狂,总认为到了巴黎就有无穷机会。亚历山大则要更多,他盼望生机和名望,也期待一个“开始”,渴望它如淌进拿破仑血管的病菌那样淌进他干涸的心。这种愿望与亚历山大父亲不公的命运[2]缠绕起来,为此,他暗中猜测曾经的皇帝已经得了病,并祝福他死在圣赫勒拿岛的一个冰冷角落。于是1821年此事成真那天,亚历山大心中分外痛快,他向来愿意为了父亲做一回恶毒小人,不吝于称此为复仇。 复仇因而侵入亚历山大的血管,像刀切入咽喉那样开启了一条恶毒的路。 1838年,噩梦成为一种具现的意象凝结在三十六岁的他眼前——在巴黎,一位一面之缘的“朋友”扭转了亚历山大的所有。他的名字印刻在亚历山大所有噩梦之底,以惊人的毁灭性著称。亚历山大忠诚又狡猾地临摹了他,取名为《基督山伯爵》。 不可说亚历山大·仲马塑造了基督山伯爵,因为连亚历山大本人也无法否认,他曾如盼望见到耶稣基督那样盼着见一面闻名巴黎的伯爵。这一愿望流淌在巴黎年轻人口中,莫尔塞夫公子的奇遇[3]更是佐证了伯爵的不可思议。听闻者众,可唯有亚历山大明白良善表皮下暗藏的铁锈味。一些时候他在塞纳河畔游荡,如同嗅到血腥味的狼,阿道夫说他要一个开始,这血腥便是开始,诱导他在心中临摹一个陌生人的画像。亚历山大如此想象他:黑色卷发,常年不见天日苍白到发青的脸,沉溺东方式生活的同时也获得了东方人的善恶思想;他有一艘用以救人出苦海的帆船,船舱里藏着摆满黄金古币和钻石的柜子,在柜子深处,藏着他用来逃出牢狱的匕首…… 此人的面容,因亚历山大对父亲的思念而产生变化,刹那之间,亚历山大望见一座地牢,于此中诞生了他想要的男主角。他热血沸腾恨不得跳进塞纳河冲洗头脑,回到家中许久仍难平静。耶稣基督在这一夜为他送来启示,亚历山大更是许可这种天启震荡他的大脑产生奇思,他的灯火一直燃烧到翌日清晨,期间不慎打翻一回,划伤亚历山大持笔的那只手。血迹落在稿纸上,他却不感到疼痛。 亚历山大宽容到允许任何东西进入他头脑。一整夜后,他迎着曙光,蘸着血,欢喜又疲惫地写道:“一八一五年二月二十四日,避风堰瞭望塔上的瞭望员向人们发出了信号……”[4] 跟随莫须有的书面信号,“开始”到来了。亚历山大书写不存在的主角的一生,不存在的人的脚步终有一日停在他门前。

1838年末一个寒冷的夜晚,亚历山大·仲马坐在书桌旁,写到埃德蒙·唐泰斯逃出伊夫堡,就在海水淹没水手三次后,奇迹降临。 奇迹同样降临在书案前的亚历山大身上,他略听说过神秘学的那根神经无端震颤着,似乎有什么事就要开始。那年他已自视为“作家”,顺应身份与想象打开窗户,观赏遥远的月牙。 若要亚历山大自己说出一个不幸的开端,便是那时。往后许多年里他都为那一眼感到后怕,因为月亮竟传达出恐惧,勒令他思考、思考然后害怕,尝试逃离可怖的预感。偏偏他是作家,或许正因他是个作家,才能读出月亮的寓意:到维莱科特雷去。 亚历山大控制不住地发抖,钻到桌子底下裹紧衣领以免任何一丝冷风钻进他的身体。风是月亮,是父亲,是维莱科特雷的阿道夫,随时可以刺穿他的心肺。可风也是母亲,是故土的感召,是“开始”。亚历山大被它吹动了心思,想尽办法租到一辆马车,赶着前往维莱科特雷的边界。一条苍白鬼影正在故乡的土地上静候他到来。 亚历山大·仲马最终见到了基督山伯爵。巴黎人不知道埃德蒙·唐泰斯,因伯爵不能有其他名字,可他确实是埃德蒙·唐泰斯,是月亮表面斑驳的点点不祥黑影。亚历山大看见这位梦中的陌生人坐在碎石旁,衣角被不知来历的火焰烤成蜷曲的一团废屑。他是阿道夫引导亚历山大寻求的“开始”,一种堪称报应的机遇。所有预感都在此刻获得印证——除了头发,三四十岁的伯爵有一头白发,亚历山大不明白误差从何而来,却知道那便是不幸的证明。 假设这一天亚历山大没有打开窗户,没有看见月亮,他六十八年的人生应当良好收场,而非像后来那样辗转在债务与拮据中。从这一偿还的角度说,亚历山大又是创造了基督山伯爵的。

基督山伯爵确实有个巧合到仿佛是亚历山大为他所起的名字。埃德蒙·唐泰斯,即是亚历山大后半生灾厄的起源。亚历山大向被他救助的人提出请求,愿意将其经历写成小说,他用“交易”一词,使自己的恐惧不那样明显,不至于流到脸上,被敏锐的对手发觉。 与此同时,他又控制不住说出自己的预感——1821年,他预感拿破仑将死,拿破仑同年去世;1838年,他想到基督山伯爵毁灭了某些人,这些人便真被毁灭了。语言之殷切,连基督山也不禁为之笑道:“照这么说,你是个奇迹了。” 他不像父亲那样精通战争,却也感到铁锈味的命运像鬣狗一般,正在他脚边打转。一个作家绝不可能见到书中所写出现在世上,一切却是如此发生着——在巴黎,费尔南多失去妻儿,唐格拉尔遭受着囚禁的苦难。这是一行大纲,写在亚历山大抽屉中稿纸第二页背面的横线上,除了他,不会有人知道故事该怎么发展。基督山伯爵却实现他的所想,让一切成真。埃德蒙·唐泰斯把唐格拉尔变成了巴黎的一扇便宜窗户,亚历山大经过街头,惊讶于窗户上映着自己的脸。唐泰斯苍白的鬼影便借此机会游入他身后。 亚历山大恐惧又虔诚地向唐泰斯告解:“我已用你的名字写下一本小说。我不知是我先写下那些故事,还是你先实施了这些行为。就算你在巴黎那样有名,也不应有人知道你真正从何而来。今天之前我从未见过你,你是一条鬼魂……你是马赛的水手,重获了新生,到巴黎来完成复仇。” 伯爵自然不会向他详述自己为何人何事复仇。计划不需要告诉泄密者,拿破仑如此说,亚历山大唯独在这点上附和他。他自己便可能是这样一个人物,交易却仍成立。亚历山将之视为伯爵人性的流露,而他父亲托马斯·亚历山大,被不幸折磨之余仍保留着相当的人情味。作家特有的自作多情令亚历山大不得不朝好的方向理解唐泰斯,因而产生出一种心意相通的伟大情谊,认定唐泰斯是一个真挚坦诚、足以得到救赎的良善之人。“良善”乃是一种臆想,连接了去世的父亲与眼前这位伯爵。他狂热的救赎愿望将唐泰斯从流言与复仇中抽离出来,重塑为一个血腥过瘾、除真实外面面俱到的新故事。

多年后,亚历山大某一个惨遭舍弃的私生女在她贫寒的家中病重。她才十九岁,临终前对着月亮发出了“美丽,如镜子一般令人疯狂”的赞叹。 父亲亚历山大同样在城市另一端望见这颗月亮,1860年,他五十八岁,距离《基督山伯爵》完成已过去十四年。靠着这笔惊人收入,他完成与唐泰斯的约定,在巴黎附近建造起一座基督山城堡。 勃艮第的传奇,诗人拉马丁承认亚历山大为一个奇迹,于信中写:“我只对人间的事物有意见,对奇迹却没有,我对你的意见是一个惊叹号,你永远出人意表。”种种赞赏,使亚历山大短暂地想起唐泰斯。唐泰斯同样称赞过亚历山大是一个奇迹,而他自己,早就音讯全无,或许真如他自己所说,已经走到了地狱的尽头。 亚历山大回想唐泰斯,像是在沙滩上绘画,每一次潮水涨落,他都失去更多。唯独那笔交易,一直在老作家心灵深处占据一席之地,五十八岁的他闭上眼睛,勉强能忆起唐泰斯的声音:“但愿结局令我满意,否则我会来到你的床边,把你的喉咙与稿纸一同撕碎。” 亚历山大是个奇迹,他却忘了,奇迹也能被诅咒。在基督山城堡,他豢养大批情妇尽情寻欢作乐,完全忘却贫寒的滋味;他本是贵族,更自诩上帝,用基督山伯爵的名字宴请宾客。1847年,巴尔扎克成为“基督山伯爵”的客人,1849年,雨果写信感谢他的写作。富人为心灵的充实感谢亚历山大,穷人更为苦难被讲述而感谢他。 于这般深渊中,他逐渐忘掉唐泰斯的面孔,甚至与情妇说:“巴黎除了我,还有谁是基督山伯爵?我便是埃德蒙·唐泰斯。” 经过巴黎街头的便宜窗户,玻璃上倒映着作家意气风发的脸,阳光太烈,使他忽略了身后的鬼影。唯有月光照耀,亚历山大才感到它是如此美丽,如镜子一般,令人疯狂。

真正的埃德蒙·唐泰斯再也没有出现,他的诅咒却如影随形,报复着书写他一生的亚历山大。 许多个夜晚,脚步声徘徊在亚历山大华美的城堡里,为消除恐惧,他不得不举办宴会,彻夜寻欢只为让城堡里充满活人。1860年起,亚历山大开始梦见血泊、开膛破肚的猎犬与涂满黑漆的镜子,梦见他和各种女人坐在敞篷马车里,一举跌下悬崖;半年里,他的部分私生子女相继因病逝世,叫不出名字的情妇寄来手写信,勒令他出席葬礼。他的最后一任情妇阿达·孟肯在拍戏时坠马摔死,死时脑袋朝下,亚历山大亲自为她送葬时,发现她衣角上有烧焦的痕迹。 晚年的亚历山大不止一次在镜子前哭泣,恳求主给出答案,那本小说的结局是否真的如此令人憎恶?让基督山伯爵获得救赎是否当真触怒了他?可他所写的埃德蒙·唐泰斯身上也有父亲托马斯的影子,他是他笔下角色的父亲,父亲却也是他故事的一个原型。为父亲祈求安宁,难道会是什么坏事? 自然无人能回答这种问题。为了消解恐惧,亚历山大不停书写,与精神上的敌人博弈。他最后一次出现是在儿子小仲马面前,这位并不很称职的父亲称:他马上就要死了,特意到儿子家来等死。出于同情,儿子将他安排在朝南的房间。 一天夜里,风声大作,被风声吵醒的小仲马半夜起床,瞧见父亲坐在窗口,对着空无一物的平地隐隐哭泣。他悲恸地说:“我知道我就要死了,就像我知道拿破仑的死期,我也知道自己的死期。可是你呢?你是死了还是活着,是一个真正的人,抑或只是我想象出来的鬼怪?1838年以后你究竟去了哪儿?是变成了一把黑色郁金香般的灰烬,还是成了杀死我的匕首?” 半个月后,亚历山大·仲马如他所说那样,在儿子家中朝南的卧室里去世了。这位享誉法兰西的作家留下一封遗书,通篇怀念他伟大的父亲托马斯·亚历山大,提及历任情妇、儿子与已经死去、从未共同生活过的其他血亲。信的最后,他写道:“青年人们,我的父亲,我的朋友,还有我的孩子们。要小心,要小心这片土地上任何唾手可得的幸福,对于你们的理想,它有着极大的影响,让你走入天堂,也让你坠落地狱。它是黑色,老虎一般,随时可能撕碎你的咽喉作为复仇。”[5]





[1] 勃艮第男人的传奇:指法国诗人阿尔方斯·马里·路易斯·普拉·德·拉马丁。 [2]不公的命运:大仲马的父亲与拿破仑一同征战,后因矛盾分道扬镳,此后他的生活并不如意,而拿破仑并无念及旧情给予任何帮助。 [3]莫尔塞夫公子的奇遇:指梅尔塞苔丝的儿子阿尔贝在意大利被绑架又被基督山伯爵所救。 [4]引用自《基督山伯爵》第一章第一句。 [5]此处为改编,原文:“青年人们,要小心,要小心,在这个处女地上的自由胜利,对于你们的希望,并不一定能有多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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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天草



四郎躲在屏风后,从缝隙中偷看外面的宾客交头接耳。他听见几个重要的词:主、选择、大人……还未分辨清楚,便被一只放在头顶的手打断了。 天草甚兵卫走近,将四郎完全笼罩在自己的影子中。他问:“四郎,你准备好了吗?” 四郎答道:“准备好了,大人。” 甚兵卫笑道:“不应再叫大人了。” 四郎一怔,连忙改口道:“父亲大人。” 父子俩对视一眼,从屏风后走出。天草甚兵卫入座主位,向宾客与家臣们行了礼,宣布:“这位就是我的儿子天草四郎时贞。” 四郎挺直腰背坐在一旁,接受客人们恭敬的问候。他从人群中一眼辨出,生父益田正随众人一同进行仪式。这场面令他心中一紧,连带着觉得父亲的脸也陌生起来。 生活在港口地区的父亲皮肤粗糙黝黑,与长相随母的四郎很不像。人们常说他不是父亲真正的儿子,或许正是出于这个原因,父亲才将他过继给了甚兵卫吧。 甚兵卫拍了拍手,对四郎说:“我的孩子是被主选中降生在这片土地,为人民幸福而生的圣子。四郎,你知道自己的使命吗?” “知道。” “遇到受苦的人,你应如何对他?” “以真诚的心与虔诚的祈祷帮助他,救济他。” “遇到凶狠的人,你应如何对他?” “安抚他,劝服他。” 这些回答让甚兵卫非常满意。他环视在座众人的脸色,又问儿子:“你已经得到主的启示,能够为我们带来奇迹,是吗?” 四郎行了一礼,轻声道:“是的,父亲。” 甚兵卫对随从说:“把那个孩子带来。” 一个农民打扮的年轻女孩很快来到厅中,跪在四郎面前。由于眼盲,她无从知道自己身在何处,无形的威压令她瑟瑟发抖,不敢吭声。 四郎轻声安抚她,为她做了一则简短的祈祷。随后,他将双手放到女孩脸上。刹那间,女孩的身体剧烈抖动,像是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事情。不出一分钟,又尖声叫唤起来。 在场的客人大为吃惊,有些已经将手按在佩刀上。 四郎却说:“请不要尖叫。你看见什么了吗?” 女孩惊恐地喘息着,直到四郎移开双手。她双目圆睁,几乎把眼眶撑裂,过了许久才回过神,对着四郎拼命磕头,连哭带喊地说:“多谢您,多谢您……我看见了光亮!我……我能看见了。” 伴随男人们的惊叫,四郎鞠了一躬,带着那个女孩退入后室。二人对坐在坐垫上,面色均是十分空洞。 屏风后传来甚兵卫自豪的声音:“毫无疑问,天草四郎时贞是天赐的圣子。主对我们庇佑,这片土地想必会日渐繁荣起来。” 女孩被虫蛰了一般,惊恐地看着四郎。四郎无奈地笑笑,压低声音告诉她:“演得不错,到总管那里去领你的谢礼吧。”

四郎非常清楚,父亲天草甚兵卫绝非恶人。不过,甚兵卫毕竟是个武士,他信奉主,一半是为获得心灵平静,一半则是方便管理民众。万物一体、平等虔诚的信仰洗去了他前半生的尘埃,却始终没能封住他的野心。 收养自己,更是计划中最重要的一环。甚兵卫与葡萄牙人、荷兰人往来密切,为了掩人耳目,他需要一个在明面吸引目光的人选。这份责任毫无疑问,落在了身为儿子的自己身上。 这样真的好吗?四郎犹豫地想。 趁他思考的功夫,那女孩悄悄跑了出去,找管家讨要她的酬金。 成为圣子,这是我的使命。四郎想道。 如同重演着圣弗兰西斯科的到来,二十五年前那位传教士亲口点出了他的诞生。圣子——万物颓废的时代,信徒们再也找不到比这更好的盼头了。如此好事平白无故降临在城里,更是为甚兵卫的野心添了一把柴火。 四郎认为,这些隐患只是暂被尘封,假以时日仍会彰显其恶处。假如真有那么一天,他衷心希望父亲不要摔倒在沟壑里。 他整理好衣衫,离开宴会厅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益田已不再是他的父亲,哪怕聚会结束,甚兵卫也不会安排他们单独见面。天草深知这一点,从今往后,他也不打算再对人说自己叫做四郎。人们应当称呼他为“天草”。 他踏过漫长回廊上斑驳的树影,走向屋宅深处。回廊外隐约传来一些吵闹声,他停下脚步,想了片刻,还是选择不过问。

甚兵卫的好日子确实没有持续太久。与葡萄牙人的商谈破败后不久,一辆马车冲入城内,人们从中找到一具被火烧得面目全非的尸体,以及一封证明甚兵卫谈判失败的文书。 天草前往领回了这具据说是他父亲的尸体。当晚,他将尸体小心地抱到铺有薄布的平台上。由于死去太久,甚兵卫已经无法舒展四肢。 天草挥退所有侍从,跪坐在父亲的尸体旁。这里过于安静,他只能把注意力集中在烛火上。暖光跳跃着,他的声音也像鸟雀一样在室内跳跃。 “我今天看完了一本书,”天草说,“您让我看的书,只剩三本没有动过了。” 父亲当然无法回答。天草于是叹道:“这样真是我的父亲吗?若你欺骗我,就应如我们的约定一般,在此刻流血流泪,恳求我的宽恕。” 这话要是让旁人来说,并没什么效力,可从天草嘴里说出,尸体却仍旧没有任何异动,足见他确实是天草的父亲。 到了后半夜,月亮变得非常明亮。天草侧耳倾听,捕捉风刮起来的瞬间,俯身吹灭了烛台。 黑暗潮水般将他和父亲包围。微弱的月光照着父亲焦黑的尸体。 天草轻声问:“您能安息吗?”尸体便像被巨锤杂碎一般,化为了灰烬。

当晚,天草做了个梦。 刚随亲生父母来到天草城时,他被身为城主的甚兵卫召见。双方身份差距悬殊,是城主与游民,是小西旧部的儿子与富甲一方的城主。但甚兵卫并未忌讳他的低贱,而是将他带在身旁,指着海上的夕阳问:“主赏赐给我们如此美景。你认为如何呢?” 天草昂着头,毫不避讳地欣赏那片夕阳。 甚兵卫又问:“你是游民,却不害怕我?” “我和我的父亲都与您一样信奉着主。主允许每个人不分贵贱地观看太阳,也允许每个人不分贵贱地躺倒在月亮下面。” 甚兵卫哈哈大笑,高兴地说:“真是聪明人。你要是我的儿子就好了。” 这阵笑声渐渐远去,成为了海上一缕柔和的烟。他说:“你是我的儿子,理应为我送行。”天草便脱掉鞋袜走进大海,直到海水将他淹没。 一转眼,他来到了教堂。父亲因当时在这里等他,四周却空无一人,唯有一只金色杯子落在地上,已然碎成许多片,杯中淌出浓稠的红酒,如血一般。 侍女惊慌的脚步声打断了天草的讶异。她匆忙赶来收拾,用手将碎片扫到一起,却不料,被锋利的碎片割伤了指尖。她的鲜血落进深红的酒里,像红色珍珠一般漂浮在外,如何也无法融入。 天草目送她离开。他仰头看着神像,问他的主:您要告诉我什么?神像沉默着,用一道白色的风唤醒了他。 天草没把这个梦告诉任何人,而是将它当作启示收藏在心中。醒来后,他忽然觉得遗憾,也许父亲的死并不简单,可也是咎由自取,人们甚至无法为之讨回说法。 几天后,天草敲开了港口一角荷兰人的房门。身材高大的金发老人接待了他,他说:“我是天草四郎时贞。” 老人欢喜地笑起来,问他:“就是你要学医吗?” “是的,先生,我已托人联系过您,”天草真诚地说,“我认为我已经到了该向您学习的年纪。” 老人笑道:“你为什么想要学医?” 天草听了,也笑起来:“这是最快让人获得幸福的方法,不是吗?”


天草花了不少时间来学习基础知识。得到老人的允许,他开始助手,又过了一段日子,他独立为人们看诊。 这时距离甚兵卫去世已有三年。身为城主的父亲死后,天草将城主的屋敷让给出任下一任管理人的叔父,带着仆人和一些亲眷搬到另一座大宅中。人们惦记着圣子的去向,跟随他到城的那一头落脚。一些农户忠实地住在离他不远的地方,每逢节日,便为他送上瓜果粮食。 学得医术后,天草为他们治病以示感谢。家中往来的人似乎变了不少。武士们依然会来探望他,可权贵少了,商人少了,唯独农户络绎不绝。一些人隔着屏风向天草倾诉自己的罪并恳求原谅,另一些人祈求天草救救他们疾苦的家人。 生与死突然变得更近了,仅仅三年时间,便让天草从目睹他人死亡到阻止他人死亡。樱花盛开的季节里,他走访几十户人家,带去草席和干粮,帮着修补破旧滴水的房屋。他用老师给的特效药救治了近二十人,有人问起,便说这是从一位好心先生那里得到的东西,不需要费用。 如此持续了近半年,农户们涕泪交加,将他的神迹宣传出去,城民奔走相告,无不震惊于圣子的慷慨。他擅长医术的美名甚至散播到了邻城。 慢慢地,天草开始梦见病人,他祷告时,不再阻拦人们围坐观看。队伍从最初的十数人蔓延到近百人,人们聚坐在一块儿,赞美主的仁慈与睿智。新任城主也为这种义举所感动,亲自来到天草家中,陪同他做祷告。 临别时,他们一同拜见了甚兵卫的遗像。天草问城主:“要为他点几支熏香吗?”城主真挚地说:“我已在心中为他祷告多年。” 甚兵卫究竟为何而死了?天草几乎也想不起来了。荷兰人与葡萄牙人带来了好事与坏事,他的父亲是洪流中一颗不足挂齿的灰尘。他因他们失去家人,又因他们得到了救助旁人的资格与权力。甚兵卫的死,在三年以后彻底失去意义。 战争的阴霾变得极为遥远,一切事物在此驻足,宁静中带着些许怪异。

天草又梦见那座空旷的教堂。他赤着双脚,沿地毯走到十字架前,恭敬地跪在地上,双手交握,询问他的主:这是我原本该过的生活吗?我父亲的死带走了什么,又为我们带来了什么? 主给他看玻璃上跃动的光点。它们降落到天草眼睑上,散播柔美的光。他在梦中又做了梦,无尽的花园、漫长的草坪、遥远古老的岛屿……他在梦的梦中自由漫步,感受主给予的异于常人的爱。 异土上方,太阳与月亮同时悬挂在天空之中。对于这种景象,天草第一反应竟是恐惧。太过富有震慑力的美感让他心生犹豫,跟着,从地平线那头传来了模糊、隆隆的咆哮声。他不知道是什么撼动了他的心,只是恐惧地想:有了乐园,便会有觊觎乐园的野兽,它是主的怒气所变,旨在考验我们。而我们要驱逐野兽,谨防它到来摧毁一切幸福。 话音刚落,头顶的云朵飞往远处,盖住了逐渐发红的天空彼方。天草认为那一定是验证了他的信仰:因为主的怒气不过是转眼之间,祂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漫长的夜里虽有人哭泣,到了早晨,他们也必会欢呼。 仿佛是为响应这场梦,物质世界忽然变得轻松起来。突然之间,人们变得越发好相处,港口的禁令放宽了许多,自由从猛然旋开的门扉外涌入。 今年的收成意外好。尽管天气奇异,过去几年收成都很惨淡,今年的一切仍是好得可怕。麦子堆满了仓库,压垮了马背。人们不再在夜里因饥饿流泪,就连被说成是同情人间疾苦的新生儿,哭声也小了许多。 天草提着药箱经过一处旧屋,被新生儿的母亲叫住,请求为孩子洗礼。他应下,取来专用的水杯与旗帜,用绢布擦拭婴孩柔嫩的脸,问女人:“你的孩子叫什么名字?” 女人说:“全凭圣子决定。” 天草说:“但你才是他的家人,你的话语就是他的启示,写下名字,我会为他祷告。” 女人害羞地说:“真抱歉,大人,我不识字……不过,我想他成为幸福的、总能取得胜利的武士。” 天草听了,便对随从说:“拿纸笔来。”他在纸上端正地写来“幸胜”二字放进婴儿的襁褓,用澄澈的水点过孩子额头。 “今年的税收不会比往年更重了,粮食还有富裕,新生儿的家人可以到城主那里领取一些补助,”天草笑着把孩子交还给他的母亲,“每一年都会比今年更好。”

诚如传教士所说,天草确实是二十五年后一个不可言说的秘密奇迹。他背负着天命降生于此,为抚平他的道路,主便给予他亲见此面的伟大能力。光凭这点,他已不用再求知,主是万能,会解答他的一切疑问。 但天草仍感到疑惑。他曾在梦中见到成为渔民和水手化作饿殍,佃户因饥饿煮食亲生儿子的尸体。苦难是父亲最早期望他明白的,有了苦难才会懂得幸福之艰。而这些都随着时间推移,慢慢消失了。 人们的病痛变得不堪一提。一个女人在柜子角上撞瞎了眼睛,不怎么痛,她甚至不觉得事情有多严重,还花大价钱买来一匹正绢,剪下一条做成绑带遮住那只眼睛。天草知道时,她的眼球已经坏死腐烂,萎缩成极小的一块,眼眶凹陷下去,像个等待被填满的土坑。 “你不疼吗?”天草吃惊地问。 女人听了,咯咯笑起来,连声说:“圣子在这里,我哪里会觉得疼?” 一切好的坏的事情都有了兆头。天草询问主,主便用景象回答他,令他看见人们睡觉时不再闭门,走在路上也不会注意四周,没人会因为冒失撞倒他人,街头的谈笑声全都变作了文雅礼貌的交流。 拂晓时,天草平静地从梦中醒来。他默念着主的教导:喜乐的心乃是良药,忧伤的灵使骨枯干。他领会到一些奥妙、关乎真理的事,关于活着与生活,他突然以十六岁之身有了感悟,明白梦中所见就是人能达到的究极的幸福。可不知为何,双眼酸痛不已,像是为那太过震撼的美景所感动,不停地淌出喜悦之泪一般。 他用手抹了几次,眼泪从透明的变成鲜红的。血水紧紧包裹着他的手,成功唤出他惊恐的神情之后又悄然变回普通泪水。 天草茫然地爬下床,站在窗前眺望转亮的天空。太阳照常升起了,为远方山脉描出一道浅灰泛紫的边。他心中有说不出的惆怅,好像所有的泪水都在方才流尽,只剩下空洞的喜悦。 下午,天草换了衣衫到街上走动,人们欢喜地与圣子打招呼,拿吃食给他。他把东西原样还了回去,自称还没有资格接受礼物。 他原本恐惧着这种幸福,甚至觉得它的到来才是野兽,将会斩断他生长于此的根基。可当幸胜的母亲抱着他走在路上,独眼的女人快乐地跟随番乐起舞,担心都成了多余。 天草噙着泪水想,假如人人都获得主的爱,他又何妨成为多余之人。

秋季临近末尾的一天,一艘陌生的黑色轮船驶入码头。水手两两一组,喊着号子搬下许多只巨型笼子。这时一天才刚开始,天草正在老师家中看书,因为疲劳而睡了过去。醒来时,他身上盖着一件洋服,老师不知去向,整栋房屋静悄悄地,只有窗外传来孩子们兴奋的叫声。 “老虎——!”稚嫩的声音叫喊道。天草惊讶于这个词,愣在原地,好一会儿才跳起来,打开窗探出身子拽住那个举着风车奔跑的小鬼。 “老虎在哪里?”他也高兴起来,和小男孩笑成一团。小鬼凑过来和他咬耳朵,轻轻地说:“在码头,他们运来了好大一只老虎!” 后来天草从水手口中得知那都是洋人带来用于表演的西洋动物。驶来的这艘船属于欧洲大财团,船上有知名的驯兽师和小丑,表演更是定于秋季最后一天,在最大的广场举行。 天草本想去看演出,可惜那天被幸胜的母亲邀请去家中作客,无法抽身。但再怎么说,他也只是个十七岁的孩子,新奇事物就是他世界里的太阳。于是这天夜里,圣子穿着斗篷,只身溜出家门,到码头偷看笼子里的动物。 银灰色金属制成的笼子,每根栏杆都有两个指节粗,用黑布罩着,不让人看见里面的东西。它们都在码头一角,堆在一起的模样活像是动物墓碑。 天草刚一走近就被笼子里的咆哮吓了一跳,没来由地想到那天晚上天边隐隐的兽吼。不过他还是鼓起勇气,掀开了罩布。 伴随一股生肉的腥臭味,一只白色的老虎出现在他眼前。它伏在笼子一角,背上的皮毛沾着未干的血,胸口更有一些发黑的血块。 一只饱受苦难的老虎,被运到这里进行马戏表演。可它的眼睛像是晴朗夜晚才能看见的海中的月亮,令天草心悸。 出于某种怪异的恐慌,天草不敢发出任何声音,偷偷把布盖好,逃了回去。他逃难一样躲进被窝,按住隆隆狂震的心口。 他从未在书本以外的地方见过老虎这种生物,却在今天为期盼已久的它的到来感到无助。它选象征了一种暴乱的、击碎他灵魂的力量,甫一出现,就让他沉寂已久的心狂跳不止——上一次感到心悸,还是许多年前在人前表演治疗女孩眼睛奇迹的时候。 无任何征兆,他梦见了那只老虎。它是他梦里最冰冷的东西,伏在笼子一角,任由胸口流血的伤口腐烂得越来越深。淡黄的脓水顺着皮毛流到脚爪上,闻起来是比生肉更糟糕的味道。 天草仅仅是远远看着,不敢走近。他的手指绞在一起,心中问万能的主:为什么它看起来如此不幸?战争已经结束了,没有生命该遭到这样的对待才是。 老虎好像听见他心里的话,晃了晃尾巴,令天草产生了它听得懂人话,还能听见人心里话的想法。由此,他感到难以面对,猛地惊醒了过来。 为什么我不能为它治病?他坐在床上,好奇地想。既然现在的人不会感到病痛,它便是我要负担起的责任,否则,我这个圣子又与普通人有什么区别? 如此想着,天草一骨碌爬起来,穿上外出的和服,提着药箱去了码头。这只老虎,像是他心头新长出的一块伤疤,时而痛痒,吸引着他全部的思绪。 如果不是水手阻拦,他一定已经来到老虎身旁,哄骗它放松下来,接受消毒。 可惜值早班的人已经起床,正翘着腿坐在笼子旁,剥一只新鲜蜜柑。 天草给他看自己的药箱。水手丝毫不为所动。“老虎很贵,”他对天草说,“世界上一共就没有多少只老虎,你也不是兽医,怎么能随便靠近?” 天草不服气地说:“那又是谁把它打伤了?” 水手挠了挠头,也为这个问题沉思起来。“天知道,也许吧,”他最后说,“也许吧,他们就是想要一只流血的老虎钻火圈。” 天草遗憾地看着对方,好像那张脸上已经长出罪恶的荆棘。他还有更多话要说:人能够获救,动物就不行吗?我的老师说,只要世上有一个病重的人,人们就都不能算是获得完全的健康,因为他的痛苦是我们大家的罪业。照这么说,世界上只要还有一只痛苦的老虎,我就是有罪之身。 可这些都没能说出口。他已经明白,无论如何恳求,水手只会说:小少爷,回家去吧,哪有那么好的事。 抱着药箱,天草慢慢踱回家中。一路上,他心不在焉,只是想着那双金色的眼睛,几次险些撞到路人。他为它心悸的原由实在难以概括,更像是一个善良的人看见了他的缺点,一个富有的人看见了贫穷本身。这些对立而不对抗,奥妙又隐晦的情感流淌在天草心中,如同鞭子上的尖刺,督促他反复回味老虎难以读懂的表情之上那对冰冷的眼睛。 到家后天草脱掉鞋子,换下外衣,坐在绣有十字的屏风后面,不住地想:我不能让人得救吗?可我的使命是什么,我一次次看到的启示是什么? 他的使命早已明确,不过是再次复读出来罢了。他跪在十字架前,虔诚地吟诵: 我要让人幸福,远离病痛,远离战火。 我要持续的绿荫与永不坠落的太阳,要暖和的风与平静温柔的海。 我要大家在幸福中结为朋友,永世相随。 就像一道光,跟随阳光洒落在最东边的山谷。一路向西,一路飞翔,带走了所有灾厄。随后,再没有人生病了,不可思议,但真的没有人生病了,驼背的老人站直了身体,瘸腿的人可以自由奔跑。天草打开房门,街的那头传来尖锐叫声,他看见瞎了一只眼的女人快步跑来,让天草查看她的脸。 总是遮着的眼睛露了出来,干瘪的眼眶已经充盈起来。泪水下,瞳仁是漂亮的褐色。

冬季来临了,天草畏惧严寒,时常躲在家中烤火。他不再去荷兰人府上,已经没有什么能为别人做的了。侍女叫他出来看诊的次数越来越少,到后来,人们被庞大的幸福填满,再也没有闲暇思考。他们忘了圣子的事,忘了前任城主如何死去,忘了洋人和幕府之间尖锐不可调和的矛盾。大家互赠礼物,相约到郊外游玩,再后来,干脆连门都懒得出,每天在家欢庆,打出惊人响亮的酒嗝儿。 像是应征这份古怪一般,寒冷的天气只持续了半个月。月中,冬天变得像秋天一样暖和,第二个月初,干脆成了春天。 可不论气候如何变化,街上始终空荡荡的。就连看管老虎的水手也被叫去参加宴会,不再肩负职责了。天草路过码头发觉笼子无人看守,忍不住在心中问主:我做得对吗? 白天他很清醒,因而没有任何福音传递到脑中。但天草仍然站在那里,一遍遍问:我做得对吗? 他想起之前的梦。梦中,他扶着墙壁,小心又快速地从石子路走下。他不辞劳苦,一次次地去码头找那只受伤的老虎,甚至不惜问老师要来新式药物,只为将老虎胸前的伤口治好。 老虎却始终不让他靠近,它与他之间有无法逾越的屏障。天草越是渴望,便越是远离。 身为圣子的天草十分疑惑。他感到力不从心,不知还能为这条受苦的灵魂做什么。无数次,他站在笼子前自责地问:“是我不够认真,才会无法帮助你吗?” 老虎摇了摇头。 天草握紧了拳头,犹豫片刻,又说:“我让每个人的病痛都消失了,到后来,干脆连我也没有了用处。可即使如此,我也不能治好你,为什么?因为你不是人吗?” 老虎摇摇头,又点点头。如同一把刀,刺中了天草最不堪一击的地方。天草看见自己的灵魂升到半空,身体走进笼子,脱下衣衫,拥抱了那只老虎。他用舌头舔掉伤口上令人作呕的脓水,将温暖的胸膛贴上那条伤疤,人与虎的躯体交缠在一起,变得滚烫无比。 赤裸的他和白色的老虎,像两团即将融化的雪,在黑夜中翻滚。天上只有冷淡的月亮,周遭却热得好像进了火堆。没有被火焚烧过的人不知这应是怎样的感觉,但天草觉得烫,滚烫的火种就在他身体里燃烧。他因痛和热而流泪,老虎便伸出舌头舔掉他的眼泪。 这样的事情一直持续到他醒来。那种炽热的火焰,一直在他腿间、在他身体里留存到好几天后。连续几天他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哪儿都不敢去。强烈的罪恶感让他背脊发麻。 那绝非该被允许的淫行,主却给他看这些。究竟是他在幻想,还是救济面前原则也可以稍稍让步?他不明白。可他是圣子,他的双眼生来是为见证幸福。假如这是主诉说的真,那么一切都可以是真,梦中看似荒唐的事也是真,他与老虎拥抱在一起也是真。 如同被雷电劈中,他猛地回过神来,发觉自己还站在街口。 时间过去了很久,晚饭都已备好,空气中飘着饭香,人们打开房门招呼他进去享用。可太阳仍旧挂在天上,四周亮如白昼。 天草没忍住,躲开了他们拉他的手,逃跑似的奔向码头。 水手还没回来,应当是在哪里醉倒了吧。空无一人的码头上只有笼子和圣子。天草掀开布罩,老虎就在那儿,沉默地注视他。他慌了手脚,不知该怎么开场,只得问:“你吃过东西吗?” 老虎自然不会回答,眼神却飘向地上。生肉还在那儿,已经有了异味。 天草再也忍不住,找来石块砸坏门锁,钻到老虎身旁。他说不清自己为何如此渴望见到它,也庆幸老虎很通人性,没有咬他。 天草小心地凑过去,把脸颊贴在老虎的前爪上,感觉到它是温暖的、真实活着的生物。天草发出一声哀叹,老虎也许是见不得他叹气,干脆俯下身体,把脑袋搁到他头顶。 沉重的分量令天草想起一些遥远而痛苦的事——成为圣子之前,生父益田告诉他:从今天起,你将过继给甚兵卫大人,改姓天草。他有些痛苦,但保住了自尊和仪态,只是应声说好;他当着人们的面治好了一个盲女,让她重见光明,甚至能在水上行走,可那个女孩只是拿钱办事,甚至在后来,天草一次也没有见过她。他的神迹,他不可告人的启示,早就说明了一切秘密,唯独痛苦抽离了出去,将他抛弃在人世间。他俨然是老师提过的无痛症患者,只知道微笑,不懂得剖析疼痛。 那些证明人活着的体验,全都飞向天空,积压在遥不可及的云上,直至今日才回到他身旁。天草头一次感到如此巨大的疼痛,像是火药在胸口爆炸开来,烫伤了每一块皮肤。疲惫的心脏又猛跳起来,害得他双手不住地抽搐。 “我不知道我做得对不对,”天草轻声道,“可我不能错。” 老虎凑过来舔他的脸,舌头上的倒刺差点刮破他苍白的脸颊,却精准地把控住了,没有留下伤口。 天草苦笑起来,伸手抱住它的脖子,抚摸它柔软的皮毛。 “伤口疼吗?”天草问。 见老虎眯起眼睛,他就明白过来,俯下身用嘴吸出脓水吐掉,再用干净的纱布擦去血水。 随后,他用颤抖的手解下外衣,如梦里一般脱下衣物,完成该做的事。因为羞耻和恐惧,他的动作极其之慢,脱衬衣时甚至打出了死结,种种窘态使他越发抬不起头来。 老虎既没有催促,也没有扭开头,仅仅是望着,一度让天草以为它会允许他犯下世间任何错误。或许是那种宽容鼓励了天草,他终于把自己脱得差不多了。老虎靠过来,用毛糙的舌头舔他的背。天草怕痒躲闪了两下,立刻被老虎扑在地上。 天草很快认为,自己就要死了。和老虎交合是一件如此离谱的事,他趴在地上,血液全都汇聚到头部,在他耳边隆隆奔腾。一条湿润舌头从背脊舔到尾椎,在那里柔和地停留。当它钻进臀缝,他发出了行将死去的叫声。 羞耻的圣子把脸埋在衣服堆里,不愿相信正在发生的事。即便如此,他仍清醒,老虎的舌头徘徊在他尾椎上,触感从粗糙变得柔和,像是从一头野兽变成了人。两只手也凭空伸了出来,拂过他挺立的性器。 一个男声在耳边轻轻说:“你准备好了,是吗?” 天草吃了一惊,却被人按住脑袋,一寸一寸地侵入。他试图挣扎,那人便抓着他的腰,向上抬到一个几乎疼痛的角度。很长一段时间里,他被人狠狠摆弄着,像条缺水的白鱼,在地上扑腾打滚。 性和疼痛让天草头晕眼花,分辨不出是谁在跟他说话。他明白那是一只老虎,他很明白,但老虎怎么会说话呢? 察觉这件事的刹那,太阳落下去了。背后的老虎抓着他的腰,低声问:“你不想要太阳了?你不是想大家永远过幸福的日子吗?” 天草摇摇头,咬着衣袖。 接连的进出让天草无法吭声。他想释放自己,可老虎认定他在说谎,紧握着他欲望的旗帜不愿放手。那种痛苦是天草从未体验过的折磨,多年来他连睡觉都把双手放在被子外,巨大的欲望却像他肠道里那根东西一样反复来临,逼得他不停求饶。 潮红的脸颊几乎把衣衫熨热,天草喃喃了许久,也只是不断重复一句:请原谅我,请原谅我。 “你知道自己做了坏事吗?”老虎问。 天草摇摇头,又点点头。老虎吻了他的耳朵,挺腰进到更深的地方,一边按着他,将他贯穿在自己身前。老虎用他低沉的声音接着说道:“每一个你都是这么麻烦,每一个你,哪怕只想幸福地活着,也会因此惹出无穷麻烦。你是你,也是妖术师,是天草四郎时贞,是想要救赎之人……你的救赎是圣杯,是对德川幕府的复仇。只有你这种人,才会将血统和力量的诅咒辐射到任何一个自己身上。要是我说,我是受你之托来毁灭你,你又该作何感想?” 天草恍惚地听着,什么都没有明白。他的大腿痉挛着,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抓着老虎的手恳求:“解释给我听好吗?” 不知是哪里招惹了对方,天草被脸朝下按在衣服里时,觉得非常冤枉。对方拉着头发逼他抬头时,委屈感变得更为强烈。 他明白这就是性。疼痛、滚烫……令人难堪却又欲罢不能。

等到找回意识,太阳已经重新升起。天草发觉自己躺在家里卧室的床上,愣了一会儿,急忙跳起来找丢在一旁的衣服。 老虎就靠在他床边。他换了一套绿色的斗篷,戴着礼帽,像个打扮新潮的传教士。 不仅如此,他的右手还紧握着天草的手腕,力道之大,甚至留下了红印。 “我不会逃走,你不用这样抓着我。”天草吞吞吐吐地说。 老虎瞥来一眼,松开了手。 天草看清了他的脸。那是张相当俊美的脸孔,但脸色异常苍白,好像一个病人突然获得了巨大的活力,却没能医好自己的脸皮。 天草怔怔看了他一会儿,起身跪坐在他面前,解开那套整齐的洋服,在他胸口找到一条足以致命的怪异伤疤。 “为什么就是治不好?”天草的神情垮了下来,“这样一来,岂不是……” “岂不是就证明了你毫无用处。”老虎掸掸手中的烟,放到嘴边抽了一口,白色烟圈擦着天草的脸颊飞过,与老虎的话一样成为绳索,将圣子吊到半空,“本就是如此。” 天草哑口无言,好一会儿才说:“我不是圣子吗?” “你做了什么神圣的事?” “我学习医术,救了很多人。” 老虎把烟头掐灭在天草的衣领上。“带我去看看。” 他们整理好衣服,去了街上。 宛如一场梦,澄澈的阳光照着每一扇房门。每一扇门后传来烂醉如泥的喘息声。天草刚把门推开一条缝,烂泥就涌了出来,狠狠吓了他一跳。那些烂泥里混着人的五官,像是活人喝得烂醉,忘了自己还活着,就地化为一滩冒着气泡,只会歌颂幸福的粘稠物质。 而在对面门里,重获光明的独眼女人趴在桌前,脸与镜子黏在了一起。不再驼背的老人继续生长,身体穿破屋顶进入到云层,他高兴地说:“天上可真明亮!”声如雷鸣,震落了无数雨点。不出多时,这具身体山一般倒塌下来,压垮了半条街的屋子,里面也包括幸胜和他母亲的家。 老虎凑到天草耳边,笑着问:“还觉得幸福吗?在这里你是神的孩子,有能力束缚我这种或许会妨碍你的外来者。你可以承认,可以见证,自然也可以否定一切。被你否定的病,就成了不切实际的东西。” 天草没有表现得太过惊讶,只是觉得有点疼,右手按住衣襟,好一会儿才问:“那……把你变成老虎的人,难道是我?” “没错。” “救你的也是我,不是吗?” “是又如何。” “不觉得奇怪吗?好事坏事都被我做完了。” “没什么奇怪,只要你相信神,就会发生这样自相矛盾的事。你继承了祂的反复无常。” 老虎说完,将门用力拉上。被夹断的烂泥发出幸福的笑声。

天草找到了其他可做的事。他挨家挨户查看,走了十多条街。每户人家每个成员的名字,他都仔细抄写在纸上,把写满的纸折好塞进衣袖。 他本就聪慧,有神童的美名,跟随甚兵卫那些年也读过不少名册,唯独想不到会在眼下这种场合派上用场。 老虎一言不发,跟随天草走遍了城中每个角落。不可思议,没有了时间,也就没有限制,天草不吃不喝,不睡不歇,右手飞快地记录,抄满的纸张叠起来有小腿高。 “这座城会变成什么样?怪物的巢穴吗?”他问老虎。 “只要你死了,一切就会回到轨道。” 天草放下心来。“那你会杀了我吗?” “我正是为此来的。” “是我让你来杀我的吗?另一个我……你刚才说过。” 老虎眉头动了一下。 说话间,天草抄完了最后一个名字。城中三万七千人,都已不成人形。天草把写着他们名字的纸条抱在怀里,带着老虎往山里走去。 “是我让你来杀我的吗?”他忍不住又问了一次。 老虎挑了挑眉,口气有些不耐烦。“这很重要?” “如果我让别人做这样的事,说明我非常信任他。你对别的我来说,应该是个熟人吧。” 天草说着,在河边停下脚步,把那叠纸放到石头上,挨个折成纸船。 他做这事很沉默,老虎倒习以为常似的,全然不来过问。阳光淋在那张苍白的脸上,将冷淡融化成半热不冷的纵容。 陌生而熟悉的宽容,比甚兵卫更让天草感到温暖。

天草终于折完了所有纸船,挨个放到水中。他说:“我要你们燃烧。”纸船便点着了,顺着河水流向远方。 如此一直到了所有船都不可见的时刻,天草坐到地上,疲惫地说:“我靠做梦与主交流,这些日子以来,我的梦只到这里为止……如果还有我能做的事,也请告诉我。” 老虎斜他一眼,微微笑道:“这些事你都可以不做。你死了,一切均无意义。” “但我还是非死不可,不是吗?” “是啊。” “你会得到好处吗?” “……不会。” “那为什么做这样的事呢?讨厌我吗?不该是这样吧。你可是受我之托才来的。” 老虎用沉默应对这个问题。他踢开脚边的烟头,问天草:“你怕疼吗?” “虽说没有试过……但,应该是怕的吧。我也做了很多好事,你能不能让我死得不那么凄惨?” “我会考虑。” “请告诉我,原本的我们应该过上怎样的生活?”天草垂着头,表情有些忧伤,“我梦见过许多人饿死的模样。但今年收成真好……到底哪边才是梦?” 老虎说:“你和三万七千多个人一样,都在战争中死了。你们反抗德川幕府,无一幸存。” 天草惊讶了片刻便接受了这个说法。“你不会骗我,你是我相信的人。” “你天真可爱的嘴脸真恶心。”老虎笑了起来。 “我骗过很多人,”天草望着河水,平静地说,“那个被我治好眼睛的女孩,其实她根本就不瞎。但她再也没在城里出现,会是去了哪儿?” 那日在走廊上听见的噪音,是人临死前的叫喊吗?亦或是尸体被拖走时撞倒了什么摆件,在城主精巧的院落里留下一道血痕。 “可我又能听见启示……益田四郎,天草四郎时贞,圣子。我算是其中的哪一个呢?” 老虎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走到天草身边,优雅地举起手臂用斗篷圈住他。 突如其来的黑暗中,天草看见一堆白骨,就在他脚底,深埋在近十米土壤下。 “你找到了。”老虎在他耳边轻轻揭穿,“这就是你想的人。” 天草双手发抖,不过仍坚持着,没有露出痛苦的神情。 “谢谢你。” “不为她流眼泪吗?主不会看到你的脸,你在我的斗篷里。” “不……并不意外。”天草苦笑道,“难道父亲会放任她活着吗?” 他想问:我和我的父亲,还有我的生父。谁错了?从哪一步开始搞错了?可他说出口的问题却是:“老虎,你胸口的伤疤怎么来的?” “我一直带着。” “可以给我也做个一样的吗?我可是圣子。神让我来到这世界,就是为了治愈人的痛苦。现在只有你的伤口没能痊愈了,你也是我的责任。”说到这里,天草忍不住也笑起来,“如果我和你获得同样的伤口……是不是就能分担疼痛,让你的痛苦减半? “……恐怕没有那样的好事。” “但我想试试。这个会致死吗?让我试试吧。”

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最终会站在地上。我这皮肉灭绝之后,必在肉体之外得见上帝。 天草默念着主的教导,背对老虎跪下,引颈做出一副认罪的姿势。他说这话时,几乎是笑着的:“或者要是你不愿意,就把我的脑袋割下来。” 他甚至没有觉得痛,黑色的火焰从后向前贯穿了他的胸口,制造出一道贯穿伤。血顺着前胸淌下,火焰将伤口烧成了荆棘般的形状。 天草知道他本该遭受剧烈的痛苦,眼下却感受不到丝毫痛苦。他想,那一定是因为老虎非常温柔。 “主让我……做了很多事,主是谁?”血溢出嘴角,天草用手背抹去,鲜红的血粘在手上,和他之前流的眼泪重叠在一处,“是你我认识的人,还是真正存在的至高之灵? 老虎伸手拉住他摇摇欲坠的躯体。 “我没见过祂。你想见祂吗?”他问他。 “想。”想问我的一切,问我的秘密,问我的对与错,和我的罪业。 老虎被天草正经的表情逗笑了,伸手拨开他脸颊沾着的发丝。 “不可能。”

血流失太多,天草开始觉得疲倦了,便闭上眼,再一次梦见神启。 梦中,他的尸体被老虎抱着,走过极为漫长的路,来到世界尽头。 那样长的路,谁都无法想象人可以凭双足走到。但一分钟,一小时,一天,时间再长也没关系,老虎确实将他送到了那个只有白光,没有任何生命的地方。 他忍不住问:“你认为我是个麻烦吗?”得不到回答,又问:“不原谅我也没关系……可是,能不能让我治好你?” “一次也好,我想……让人获得幸福。”他说着,拉紧了老虎的斗篷。 “本就不幸福的人,不配探讨别人的生活,”老虎说,“下次别再做这种事了。” 天草疲惫地笑笑。“我还有下次吗?” “谁知道呢。” 那人最后一次看着他,随即化作一团火焰,消失在光里。 天草向着一无所有的光伸出双手。“我还可以提问题吗?”他的姿势像要拥抱别人,这里却没有任何能被他拥抱的人。 主自然没有回应。主在他心中,他的心被火焰刺穿了,主便随之流淌到别的福地。 于是天草说:“原谅我没什么要问的了。让我醒来吧。”

风骤然停止。 跟着他醒来,飞快地死去了。






凌晨三点,埃德蒙·唐泰斯回到了迦勒底。走廊里静悄悄,似乎谁也没有醒着。 他屋里倒有个清醒的不速之客。年轻的神父坐在椅子上,认真做着祷告。 “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最终会站在地上。我这皮肉灭绝之后,必在肉体之外得见上帝。” “没有什么上帝了。” “你回来了。”天草四郎转过身,笑着迎接他,“特异点处理得还好吗?” 埃德蒙脱下帽子和外套挂上衣架。天草根据他的脸色,自顾自地说:“虽然很抱歉,但为什么不让我去呢?我比任何人都了解自己,肯定能在第一时间解决问题。” “你是最没资格接触圣杯的人,”埃德蒙说,“凡寻求的必会找到。除了你。” 室内没有开灯,仅靠着走廊上一点微光照明。天草坐在扶手椅上,有些遗憾地说:“很抱歉让你见到我的丑态了。但除了你,我也确实不愿意交由其他人处理。” “无所谓。我的工作里包括这个。” “他还有什么憾事吗?那个‘我’。如果有,我可以代为完成。”

天草或许只是随口一说,但埃德蒙确实听见了那句话。他摸着下巴想了一会儿,的确有那么一件憾事。 所以他俯身吻了天草。借着微光,两个人的嘴唇靠在一起。天草张开嘴任凭另一根舌头长驱直入,含糊不清地说:“这么暗没关系吗?” 埃德蒙坐了十四年牢,任何黑暗都不能阻挡他的视线。可今晚,他没有说这样的话。 他在天草眼中看到一点悲悯,或许一个自己死去真会带来无法抵抗的痛苦。死是最初也最真实的启示,他和天草都无法逃离。 “由你来接受也一样。”埃德蒙低声说,“补偿给他。”

在码头上,他确实想过要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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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德雷德x赛米拉米斯



汽车旅馆总喜欢把旧风扇片装在顶灯旁边。通常,这会导致室内光像红灯区的廉价霓虹灯一样闪个不停。 莫德雷德却很习惯。她的童年就在这种屋子里渡过。她站在四秒闪烁一次的灯光下,回忆今天傍晚,她是如何把车停在路边。 那里有一台自动收费机,被宿醉的人吐了一身,酸臭冲天;一个红色邮筒,晚上莫德雷德都靠它的反光分辨停车位置;一家咖啡店,玻璃常年擦不干净,不过卖很好的早点。她把车停在红色邮筒旁,下车到店里买了一个火腿起酥三明治和一杯拿铁。

这时才下午四点,莫德雷德并不饿,买东西只是为了方便她从店里更好地观察街对面。她从刚才就注意到,街对面站着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照理说,这样的女人在任何地方都能引起骚动,但由于精心装扮,除了莫德雷德,竟然谁都没有注意到她。 这便是事情的不可思议之处——莫德雷德能轻易看见她藏在波西米亚头巾和墨镜下的脸,即便从现在的角度只能看见一张浅红色的嘴,那也是个眼镜蛇般危险的女人。莫德雷德甚至可以想象到她黑色高领毛衣下的蕾丝边内衣,与宽松长裙下扣得很紧的黑色内裤。没有任何依据,但莫德雷德确信,这个女人会做此种打扮。 莫德雷德立刻为自己的猜测找到一个借口,自认是从对方那双红底高跟鞋读出了一切:这个名叫赛米拉米斯的女人正遭到警方通缉,几天前,她被指控与一笔金额巨大的保险金有关。莫德雷德看过资料,知道她是城里金融大亨的二婚妻子,资料上特别写道:这对夫妻之间相差30岁。 想象一个女人为何嫁给年龄足够当她父亲的富豪实在不算礼貌,但莫德雷德敢于断论,赛米拉米斯爱钱。 并不缺乏,仅仅是喜欢。同时,莫德雷德也知道赛米拉米斯不是嫌疑人而是凶手。光是看到那个人影,莫德雷德的特异功能就已活动起来,熟悉的声音在她脑海中反复强调:那是个杀人犯。她用红色的YSL唇膏毒死了她丈夫。 如果时间允许,莫德雷德还会做一些更具体深入的想象。她总在观察阶段完成所有类似犯罪侧写的行为,而一切根本没有依据。 莫德雷德永远无法跟人解释这些。法庭不相信直觉,但直觉往往是警察的立身之本。 赛米拉米斯动起来了。莫德雷德端着咖啡上了车。今天她不值班,穿着一件休闲T恤和渔夫夹克,下身是超市买的七分牛仔裤。球鞋和棒球帽让她像个青春期男孩,上个月,她还把头发剪短了,看起来非常像家里旧相框中的男人。 莫德雷德坐在车里,看着赛米拉米斯诡异地又走回家中。那个女人就住在后面街上一栋豪宅里,照理说,她做过乔装打扮,没必要再冒险回去。但她执意这样做,不久后再出现时,手里多了一个襁褓。 那个非常逼真的襁褓让莫德雷德发出一声嗤笑。她知道赛米拉米斯要去哪了。

赛米拉米斯为人如何,莫德雷德并不清楚。也并非所有杀夫犯都异常聪明,但莫德雷德愿意相信,赛米拉米斯是勤做准备的那一类。她甚至带了伞和给婴儿擦嘴的湿巾,很少有人能为乔装打扮做到这个地步。莫德雷德觉得她只能用那个擦掉自己脸上的妆。 天黑后,莫德雷德成功在公路入口处截到了赛米拉米斯。和计划一样,赛米拉米斯果然选择搭顺风车出城。 而莫德雷德的同事们不会注意到嫌疑犯已经在离开的路上,他们也并不知道莫德雷德正孤身一人接近目标。 一切本该发生在下星期,有关赛米拉米斯的内部报告也还没有发下去。莫德雷德来堵她,只是出于好奇。如先前所说,她有过人的嗅觉,足够穿透打印机油墨渗透到纸张里,闻出赛米拉米斯的狐狸骚味。 今天的赛米拉米斯扮演一个离开伦敦的独身母亲,作为道具,她一岁不到的儿子正在襁褓中酣睡。赛米拉米斯撑一把黑伞,很有寡妇的味道。她在路边等顺风车的样子像极了随处可见的外来妇女,因渴望身份来到本地,又因失败的婚姻被迫离开。 这样一个女人站在暴雨夜的公路旁,理应得到救助。所以莫德雷德把车开到她面前,摇下车窗,努力让说话声盖过大雨:“你要去哪儿?” “随便,”赛米拉米斯说,“我想去约克,但我要先离开伦敦。” “上车吧。”莫德雷德说,“我车上有纸巾。” 她真的拿了一盒纸巾给赛米拉米斯,赛米拉米斯摘下了墨镜,黑色头发黏在沾到雨水的珍珠白脸颊上,配合她惊慌失措的表情,好像一个逃婚新娘。 莫德雷德故意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并不介意她把自己当做一个好色之徒。 赛米拉米斯不自然地理了理头发,羞涩地问:“你打算去哪儿?” 莫德雷德心想:重要吗?你只会送我下地狱。但还是说:“如果你想,我也可以把车开到约克。”

她们真的决定去约克。赛米拉米斯甚至愿意付车钱。莫德雷德不相信档案上她自证清白的说法,自然也不相信这一句。她觉得赛米拉米斯只会把钱留着逃出国用。 但她们确实不赶时间,路上一起吃了几顿饭。白天莫德雷德开车,晚上到汽车旅馆休息。在前台,莫德雷德自作主张只开了一间房,如她所想,赛米拉米斯对此没有任何异议。眼下这种情况,她自然是希望尽可能不被记录行程。下星期这时候,她的ID卡和信用卡都会成为重要信息来源。 莫德雷德也做了完全的准备。她故意让赛米拉米斯一个人在前厅闲逛,自己去附近小店买矿泉水。像所有男人躲老婆那样,她又到别的地方买巧克力,还买到一些冷掉的甜甜圈。走过三次十字路口后,莫德雷德才开始往回,等她回到旅馆,赛米拉米斯果然已经进屋了。 “我让孩子先睡了。”赛米拉米斯笑着说。她脱去外衣,把头巾取了下来,黑发上还有些没挡住的雨点。 老式风扇不时转动一下,把油黄的灯光割成每四秒一分的断片。莫德雷德看着赛米拉米斯的脸在转瞬即逝的阴影中闪动,觉得她像个女鬼。 女人、襁褓和一扇紧闭的门……门里的是莫德雷德,和她的母亲。

赛米拉米斯喜欢和男人打交道,但莫德雷德并不是为她剪短头发。她对案件的执著还没到这个地步,仅仅是天热了,想换个发型。而赛米拉米斯显然误会她了,表情有些殷勤。 那是女人对着男人的神态,说殷勤似乎也不确切,赛米拉米斯并不急迫,同时,眼神里还有些恰到好处的期盼和紧张。莫德雷德知道她接下去会邀请自己上床,在到达约克之前,没有人会丧命。赛米拉米斯会留着司机。 可惜她并不是这一切的前提:男人。 她把头靠到枕头上,赛米拉米斯富有磁性、精心修饰过的话语传了过来:“你特地送我去约克,不会后悔吗?” “答应你的事,我不会反悔。”莫德雷德谨慎地在话中留下一个笨拙年轻男人该有的口子,“就是费油钱。” “我说了可以付钱。” “不需要,我不要你这种女人的钱。” “我是哪种人?” “过得不如我的人。”莫德雷德笑了笑,“收你的钱,恐怕不太合适。” 赛米拉米斯脸微微红了一下,她也许就是靠这个方法骗到大她三十岁的富翁的心。莫德雷德不得不说,她真的非常会装扮自己,当赛米拉米斯想要成为一个普通女人时,她就可以是一个普通的好心女人。 可同时,她又柔软、粘稠,携带的剧毒是上帝赋予她的天然资本。她的善良和美貌都是劣化又低贱的版本,放在昏黄的汽车旅馆里,等同于便宜、柔和和易于谈妥。这意味着她允许好心司机和她发生关系,作为报答,她会很好地爱你。 这也是这类女人惯用的伎俩。莫德雷德想着,把脸转向赛米拉米斯。 她有一双翡翠似的绿眼睛和一头金发,在昏黄的屋子里,她无限趋近于青春期的天真小伙子。赛米拉米斯一定会喜欢这样的人。 可当她真正看清赛米拉米斯的脸,心中同时有了颤抖与悸动。这张精巧洁白的瓜子脸,从睫毛到嘴唇都有些像她的母亲摩根。假设摩根出现在这里,事情又会有所不同。 仿佛是要切断赛米拉米斯的眼神一样,莫德雷德匆忙关上了灯。 赛米拉米斯金色的眼睛随之熄灭,四秒一次的闪光不再出现,她的神采也没了用武之地。 黑暗中,风扇喑哑憔悴的吱呀声不断拉扯莫德雷德的神经。她不知道赛米拉米斯是否会意识到问题,做出过激反应。她只能赌,赌赛米拉米斯也同样提防她,不愿到她身边来。

那天最不可思议的是,莫德雷德在如此的时刻做了一个梦。她不应该放松任何警惕,却在这里梦见了摩根。昏黄的灯光里,摩根坐在镜子前梳理头发。桌上常年倒扣的相框旁,是一套已经放了好些年的化妆品。摩根从前很爱把它们更新换代,如今却不再记得这件事。她总以为那是前几天新买的。 她坐在镜子前,转出口红慢慢抹在上唇峰,再用小指沿嘴唇转一圈,像抹开蛋糕上的奶油一样抹开颜色。她穿深色裙子,打扮得像个巫婆,唇膏却是粉嫩如春天的色调。做完这些,她会来抱莫德雷德,把唇膏印在她脸颊上,轻轻地喊她“亚瑟”。 眼前摇晃的那张脸,与赛米拉米斯很是相似。摩根是金发碧眼,赛米拉米斯则有一头亚裔般的黑发与金甲壳虫背甲般的金色眼睛,可当她们撩开刘海或是弯起嘴角,便会重叠起来,变成一团巨大、沿墙壁缓缓流下的金色泥土。莫德雷德童年时,总是看着它从墙上游下来,慢慢包裹住她小小的身体。 因而当她惊醒,发觉自己被两个枕头压着时,也丝毫不觉得奇怪。 “你想闷死我吗?”莫德雷德无奈地说,“可你力气很小。” 赛米拉米斯已经走到门口,正在穿红色高跟鞋。“你该谢谢我没有别的想法。就到这里吧,好心人。” 莫德雷德用手肘撑起自己,好奇地看着她盘起长发的背影。“你看穿我了?” “你是条子,条子像三周不洗澡的狗一样,味道很大。” “你也有味道,腥味……像爬行动物。”莫德雷德说,“有这种味道的一般都是罪犯。” “听着,你把我带出了伦敦,但我不想再跟一个别有用心的人同行。你是警察,就算不带枪,我也不能信任你。如果你跟着我,我会另想办法。” “那你就走吧,到曼彻斯特之前就会被人堵下来。伦敦没有人堵你,是因为他们相信有人会来接应你,希望能一网打尽。”莫德雷德说着,笑了起来,“但我不这么认为。你是只身作案。” 赛米拉米斯沉默了。她趁机走过去,把她拉回到床边。 “你要去约克,是因为你犯了罪。但没有人接应你,为什么?” 一点月光透过门缝落在她们脚旁。赛米拉米斯看着那条光,露出有些遗憾的表情。 “原本我打算熬到他老死。很可惜,没有忍住。” 她看了一眼莫德雷德,“你明白吗?我这种人,做很多事不需要理由。我只是知道我今天必须完成这件事,我要杀了他,拿走他的财产。唯一可以让我放慢脚步的,是必须去考虑如何逃脱罪名。” “你是个天生的危险分子,”莫德雷德说,“你要杀了你最亲近的丈夫。” “我从小就这样想了。”赛米拉米斯咧嘴笑了起来,“婚礼上他给我戴戒指,我想的是怎么把他送到地狱去。” “不恨任何人,就只是这样想。” “你能理解吗?” 莫德雷德看着她,压低了声音:“不为了道德,也没有受过委屈,就只是想要做这样的事情。在他娶你的时候,一切注定降临。你选择他送命,就像人选择信仰一样理所当然。对不对?” 赛米拉米斯睁大眼睛瞪了回来。“你能理解吗?”她几乎是一字一顿地说。 昏黄的房间里,摩根抱着莫德雷德轻轻地摇晃,柔声说:你长到七岁之后,必须独自寻找未来的路。我会尽力陪伴你,但或许只是十几年,甚至几年。像我这样的人,每天都在想着如何结束一切。我要去主的身旁,你是累赘,必不能被带走。但也不必为我难过,每个人生来都有不同的使命,女人是如此危险又快乐的奇迹……有些人生来就要杀死自己的丈夫,有些人杀死自己的孩子,有些人一生不做任何错事,为主而生,还有一些人,会在中途就掉队。我便是这样的人啊,莫德雷德。 莫德雷德眨了眨眼,感觉赛米拉米斯的话在她耳边隆隆徘徊。 你能理解吗? 她从她脸上看到了一些摩根的影子,便伸出手,紧紧握住了她柔软的手指。 “我也是这样想的。”莫德雷德说。 如同一道闪光,赛米拉米斯同样理解了莫德雷德的念头。她从莫德雷德眼中读出了一些不幸孩子特有的危险想法,以及他们不顾一切生长到现在的勇气。那显然让这个女人感到棘手,一度想要甩掉麻烦。 可莫德雷德还握着赛米拉米斯的手,如此用力,传递出一种坚决而顽固的态度:在这世上,你未必再能找到如此理解你危险念头的人。这种病态的认真与先前的行为共同构架出一个由威胁、认可、帮助构成的三角,赛米拉米斯务必在其中做出选择。 赛米拉米斯当然只会选择接受,甚至想要控制这个年轻人。所以她抽出双手,当着莫德雷德的面脱下高跟鞋,解开外套扣子,一点一点把它脱下来。 她尽可能把一切做得妖艳美丽,又适当收起表情,使之不显得太过刻意。她躺倒在床上舒展四肢,放松身体,示意莫德雷德到她身边去。 “你有一些不好的回忆吗?”赛米拉米斯把她抱在胸前,拨弄她短短的金发,一边轻声询问。 身体相触,赛米拉米斯马上意识到莫德雷德是个女孩,她也有一对柔软的胸部,贴在她肋骨稍下的地方,柔软地诉说着。 “是不是关于你的母亲?” 赛米拉米斯的声音更奥妙了,像在歌唱。莫德雷德知道那是赛米拉米斯的诱惑,诱惑她说出实情,也诱惑她到她身上,甚至身体里去。 “我的母亲死于自杀。”莫德雷德真诚地说,“她说过有的人生来就会杀人,还有些人生来就只会去死。” 父母自杀很容易将孩子推入绝路,赛米拉米斯深知这一点,便问:“那你呢?” “我不知道。我总觉得,还有一些事必须去做,她留给我很多事……很多麻烦。” “所以你成为警察?”赛米拉米斯轻轻吻了年轻人的耳朵尖,“说出来给我听听。” “不,我变得很容易看见像你这样的人。你们会做与别人不一样的事,而我能感觉到。” 莫德雷德把脸埋在赛米拉米斯柔软的胸脯上,像是回到了摩根的怀抱,忍不住双手环住赛米拉米斯的腰。细软的黑发贴在脸上,像是女妖尾巴上的水草。 “为什么帮我?你是警察吧。”赛米拉米斯低声问。 “我知道你会逃出伦敦……你和她很像。” “和你母亲吗?” “嗯。” “那你要好好保护我。我也会感谢你。” “是吗?” “呵呵,你也可以不相信。” 莫德雷德感觉到赛米拉米斯胸腔的震动,也跟着笑了起来。“我信不信都无所谓。”她想起摩根说的尽可能多陪她几年,事实上,在那之后不到两年摩根就去世了。“但你能抵达约克。” “我没有孩子,”赛米拉米斯捧起莫德雷德的脸,仔细端详,“丈夫也不是如此长相……就算有孩子,一定也是和你不一样的人。” “你也不会需要孩子。” “确实。那你要做我的孩子吗?”赛米拉米斯问。 这个问题显然触动了莫德雷德,让她忍不住给出一个吻。她把赛米拉米斯的手腕按在床头,认真吻那张浅红色、与摩根极其相似的嘴。嘴唇上的唇膏由唇峰开始,以手指缓缓推开,被唾液沾湿也不会马上消失,只会是一点点融化,流淌到嘴角。 她尽情地吻,不去考虑赛米拉米斯是否像神话里的坏女人一样,接吻前把毒药抹在嘴上。她也不想知道赛米拉米斯究竟用什么办法毒死了丈夫,此刻她想的仅仅是,那是个头衔,任何人可以吻赛米拉米斯的嘴唇,就可以替代她的丈夫。更或许那同样是赛米拉米斯的想法,所以当她们终于停下来喘气时,赛米拉米斯没有说任何责备的话,只是说:“你真粗鲁。吵醒了我的孩子怎么办?” 莫德雷德看了一眼,放在床头的襁褓松开一小半,露出内里。那只是个包在布包里的人偶而已。 “过家家就免了。”莫德雷德放松身体重新趴到赛米拉米斯胸口,自下而上打量她,在她脸上追踪到摩根的影子,“我只想做你孩子之外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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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托莉雅x摩根勒菲



我对亚瑟王传说的无奈、了解和厌恶都源自同一件事。十二岁的春季,考试周某一天,班主任坏查理带来一个噩耗:班上每个学生必须交一篇不少于600单词的作文。我听完这句话,立刻把脸埋进臂弯,我不爱写字,何况作文让人想到小说,小说又让人跳跃到一些与亚瑟王有关的不愉快事件。而坏查理,他从我们脸上寻找不满的模样像极了老鹰找草丛里的兔子,也怪上天不公,让这种人总能找到他要的,谁让我们只有十二岁,还不能很好地控制表情呢。果然放学时分,坏查理把我叫到走廊上。“莫德雷德,”他问,“你打算怎么写作文?” 我回嘴的态度很不客气:“你说呢?” 坏查理的笑容更大,声音也拔高不少。“看来咱们又要有亚瑟王小说看了!”他脖子上的橘色波点领结比万圣节南瓜更耀眼,配上一口白牙,令他像个小丑,“莫德雷德,你真的敢把你母亲写进作文吗?” 我没吭声。我敢不做作业、逃学、半夜一个人走小道,可坏查理知道,我不敢写我母亲。圣母玛利亚也是处女受孕,我母亲却只会被叫做巫女、疯女人、吉普赛娘们(哪怕她不是)。大家都把她当一个笑话,久而久之,我也跟着抬不起头,不敢把她写进作文。坏查理的白牙像一条咬在心口的蛞蝓,让我又痛又恶心。 晚上回家,我甚至没敢和她说话,偷偷钻到屋里,气愤地咬着铅笔屁股写那篇作文。 我讨厌作文和亚瑟王小说,换句话说,也讨厌母亲、讨厌自己。

母亲摩根有一对堪比坦桑石的蓝眼睛,她及腰的金发在鬓角编了辫子,偶尔盘起,像个古典贵妇。她常穿黑裙,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命运这样要求,生来就该如此”。据说她生来就该当一个女巫,为此还自学了药品学,也不知毕业了没。 我六岁那年秋天,摩根出现在天主教福利院门外。据说我是她几年前不小心生下,寄养在这儿的孩子,现在她定居布莱顿,来接我回家。摩根造访,院长甚至没有亲自出面,而是请几个帮工送我们。我第一次看见大人们惧怕某种东西,他们怕她,我这个半途出现的母亲,比肺癌、龙卷风和没有暖气的屋子更吓人。她把我带到一辆名叫东斯坦利恩的白色旧车旁,我与行李被塞进后排,她则坐上驾驶座,跟着我就知道了为什么那些人怕她。 我们驶回布莱顿,一路上,仪表盘纹丝不动,摩根两手抱胸坐在前排,困惑地皱着眉头,嘴里嘟弄些似是而非的话。我们还在一家超市门口停下买食材,那晚她给我接风洗尘,做了芝士烤土豆、蘑菇和牛奶布丁。 饭桌上,她为自己辩白:她并非故意抛弃我,只是事情太过突然,她还没有准备好成为一个母亲,我就像一道闪电,一个快递包裹,突然砸在她头顶,那时她连工作都没稳定下来!不过现在好多了,她在二楼给我布置了一张小床,我可以睡在那儿,以后她就是我的母亲。不仅如此,她压根不会开车,驾驶过程如我所见。 出于防备,我没有追问,她无奈地亲亲我,奖励我一个苹果。我睡在二楼杂物间的小床上,房间很小,有木柴的气味,但我个子也还小,刚刚好。 每周末,摩根都到伦敦市中心表演魔术。人们看了演出会付给她钱,她用那个养家,有些拮据,但尚能生活。此外,每个月我们都会收到一些不知谁送来的礼物,摩根总说那是亚瑟的心意,她非要说,我只能听着。 照福利院的规矩,我在社区里有个名额,每月第一天都有一个老头来给我送礼物。他可能把我误认为了男孩儿,给我的全是些打打杀杀的便宜货。摩根和我一起打开那个纸箱,表情有些恼火。 “这是给领养来的孩子的东西!”她不满地嚷嚷,“你来自福利院,可不是养子,你本来就是我的孩子,明白吗?” 话虽如此,我们也没有闲钱买玩具,她当然不会真扔了那个箱子。 跟着,我们看见一把插在正中的金色塑料宝剑,这令摩根两眼放光。她抽出它,郑重万分地交到我手中。“与你多相衬啊。瞧瞧它……莫德雷德,”她为这个名字所蛊惑,喃喃念叨起来,“……多好听,莫德雷德,你听!我是摩根,摩——根。我们天生就该是一家人。” 一年后,我从给福利儿童的旧书中读到一些故事,立刻明白人们为什么用怜悯又疏远的眼神看我们。摩根毫无疑问是个女巫,假如只是这样,我们是英国人,倒也没什么。可她满心相信自己是亚瑟王的姐姐,花六十磅从一家旧货店买来一只老得让人不敢碰的金杯,清洗干净放在书架最上排,只因为“感觉到里面有亚瑟王的气息”,觉得那能吸引传奇人物到我们家来。我下楼喝水,顺道欣赏所谓的圣杯。它让我想到自己,也许我跟它一样,只是她证明“摩根勒菲”身份的一个招牌。莫德雷德是摩根的孩子,大部分书上都这么写,而我是莫德雷德,她是摩根,同样刚刚好。 弄明白这一点后,我便不再像起初那么爱她了——我才七岁,还是需要被拥抱亲吻、睡前喝热牛奶的年纪。无论摩根如何表演从箱子里变出鲜花,让鸽子盘旋跳舞,我都不再爱她,不再爱她准备的鸡腿大餐和她特意收拾出的小房间。我开始逃学,每晚玩得脏兮兮才回家。她打过骂过我,放声大哭过,一切依旧没有好转。我是初次做别人孩子,她二十七岁未婚,也是第一次当母亲。 我把这些内容写到纸上,冷笑着想:多么稀奇的母亲啊,即便是坏查理看了也会瞠目结舌。假如他过分惊讶,口水可能会滴在那只橘色波点大领结上。

然后我要写我的父亲。这是个空白,虚位以待。摩根也在乎这点,她坚持己见,跟叫亚瑟或者阿尔托莉雅(一个变体,似乎是亚瑟的女名)的人约会许多次。叫亚瑟的英国人数不胜数,其中不乏有钱漂亮的金发男人,摩根乐于跟他们见面。有时周末,她穿最贵的黑色长裙,带着鸽子、手提箱和巫婆帽出门,亚瑟们在霍尼曼博物馆写有巨大“H”的玻璃门前等她,她也暂时忘掉她女巫的身份,吃顿好菜,喝点红酒。不过,无论前期如何理想,他们都会在听说她从事魔术表演,家里还有个十二岁孩子时落荒而逃。 不舍弃我们的只有一只金毛猫。我常在离家一条街的地方遇见它,阳光下,它的皮毛比镀金餐盘更耀眼,眼眶里嵌着一对祖母绿。先前说过,自从我到来,家里每个月都能收到些不知出处的礼物,有时是装在布袋里的小额钞票,有时是两袋干酪面包。我猜那是它带来的,为此还被同学们偷偷嘲笑。人们不相信猫会送礼物,正如他们不相信女巫能用魔法控制汽车,可我从那只猫眼里看出了常人身上没有的东西,它看着我的时候,犹如一个人类看着我。 摩根不是个好母亲,猫也不会是好父亲。我不能对一只猫要求太多,因而从不过问它白天的忙碌。自从我开始逃学,它便频繁地出现在我面前。我攒钱买汉堡喂它,求它陪我在草坪上玩塑料剑。这把玩具对一个七岁孩子而言太过寒碜,可只要它看着,我总能玩出一些乐趣。以陪伴的角度来说,它足够当我父亲。 根据摩根的择偶标准,它应该叫亚瑟猫或阿尔托莉猫。它不喜欢摩根,从不在她面前出现。好几次摩根从伦敦约会回来,它都在对面屋顶上静静趴着。我从杂物间的小窗看见它时,它也会看着我,闪烁的翡翠之眼隔着一条马路与我相会。月亮悬在高处,把它的光辉轮廓映成白金色,无论我怎么挥手,它都不过来,却也不离开。翌日清晨我出门取牛奶报纸,它的尾巴从墙后探出,轻晃一下,悄然离去。 摩根不在家,它钻进窗口打量我们有限的室内空间。它巡视整间屋子,姿态颇为高雅,那让我感到我是对的,它是个真正的父亲。家里的陈旧摆设因为它的到来而闪光,我们看报纸、电视和亚瑟王书籍(它喵了好几声,又变成不感兴趣的样子),看那把插在雨伞桶里的塑料宝剑。它认得它,嗅了嗅,叫唤两声。 “这是圣剑,一下就能砍死小偷和强盗,所以我把它放在这里。”我骄傲地说。 猫越过我看向书架上那只老旧的杯子。我和它都够不着,没办法取下来,只能隔空点评一下。 “它旧得连酸黄瓜都不能装!”我没好气地说。 猫点点头表示同意。 “你不喜欢我妈,”我问它,“她疯疯癫癫。” 猫摆摆尾巴,回到桌上啃我为它准备的牛肉汉堡。镇上没人肯给我做无盐的牛肉汉堡,这还是恳求摩根做的。她一脸难以置信,不过没有拒绝。 “就算你代替她去开家长会,我的生活也不会比现在糟糕。”我说。 它跳到窗台上,停顿了一会儿,那让它惊人地像个正在斟酌的人类,随后给我一脚,在脸颊上留下肉垫印记。 不知它是想让我尊重母亲还是尊重它,又或者猫不想给人开家长会。我本不该把它写在纸上,仍是写了。反正我没有父亲,同类取最优,就当它是。

这篇写在撕下的纸上的作文最终没能交出去,它夹在我的字典里,一直留着。直到我把字典落在图书馆为止,没人知道我的父母是什么。在我心中这再好不过——即使亚瑟王复活,再找到一次誓约之剑,也比找到我的秘密简单得多。我的父母神秘莫测,不可言说。

次年夏天,接连的闷热烤化了布莱顿人的良知。那篇作文宛如一阵狂风,刹那席卷整个小镇。一夜之间,所有人都谈论我的父母,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有一个女巫母亲和一只猫父亲,非常可笑。他们甚至偷偷谈论它可能不是公猫,青少年不懂得分辨猫的性别。总之,我和我的父母沦为笑柄。 人们聚集到我家门口,对摩根忙碌的身影指指点点。一个矮胖捣蛋鬼把跳跳糖和蓖麻油倒到她刚炖的番茄汤里,被抓了现行。她揪着那个小孩出来,邻里一拥而上,期待已久似的不断询问:你是女巫摩根?噢!女巫! 摩根无言地看着他们,然后找我。我躲在人群一角,不愿面对这个烂摊子,但她眼睛何等尖利,立刻把我找出来拖回家里。 她焦虑的模样与任何二十八岁女人都无不同,一瞬间,我在她眼里看见了我——“我”,不是莫德雷德,不是亚瑟王和她的不切实际的孩子,就只是我,一个十三岁小孩。这意味着她动摇了。 她看我的眼神一变再变,应该是猜到我把一切走漏出去,又不知该从哪里开始斥责。我们静坐长桌两头,任凭人群在窗外窥视,我甚至觉得她会因此而悔改,假如能够实现,不失为一件好事,要是我能因此拥有正常母亲,受点嘲笑也行。 摩根看看我,又看看放在墙角的那把金色塑料宝剑。那是把依据儿童文学书籍制成的誓约胜利之剑,剑身花纹粗制滥造,轻得吓人,表面涂料已变得斑驳。六岁到九岁,我都跟它在一块儿。而她看着它,硬是从里头看出了不存在的特别含义,垮下的肩膀再次抬起。 轻轻地,她问我:“那只猫在哪儿?” 我猛地踢了餐桌一脚,夺门而出。 摩根在我身后大叫:回来!无数人跟着起哄:用魔法!用魔法把那小鬼抓回来!她甚至不分场合听信他们的鬼话,当场就有一股力气抓向我,越过皮肉抓着我的脊椎,打定主意要把我拖回去。我自然不从,像受伤的狮子一样挣扎咆哮,大叫救命,最后还是摩根先看不下去,放开了我。我得到自由,一头扎进树丛消失在小径尽头。而最不幸的莫过于这些在外人看来都是表演,魔术师的孩子跟魔术师一样擅长伪装,除了我们,谁都不知道确实有一个女巫在抓她的孩子。 我是个十三岁的傻瓜,粗心到胆敢弄丢字典。学生、老师和邻居哪会替我保守秘密?我们这些贫穷又不合群的怪人早就是他人眼中钉了。单论这点,猫都比人友好。我随即想到那只亚瑟猫(或者阿尔托莉雅猫),它替我保守了秘密,在我看来,它是爱我的。如果此时此刻要选一个肩膀依靠,我会拥抱它。 我失去方向,不知所措,只得游荡在布莱顿街头,沿鹅卵石密布的街道一直走到海边。夕阳躲在海水另一侧,遥遥嘲笑着我和这座城市,如同一道符文,点亮了我对那些传说的憎恨——这血红的太阳是否来自格拉斯顿伯里?是否也照耀过亚瑟王的盔甲?海水推上岸的贝壳是否都在海里存在一千年以上,见证过出征罗马的船只?盎格鲁撒克逊人(那时我还不能拼出这个词)从哪儿来,要不干脆再来一次,把布莱顿彻底征服,这样摩根还能派上用处,作为女巫,她能建立功勋获得封赏,我也可以做贵族的孩子。 对,就该这样,就这样!我咆哮着,往海里扔石头。 一些正在裸泳的游客被我吓得衣服都顾不上拿,径直逃回车里。我笑得肚子疼,在沙滩上打滚。白沙漏进衣领,瘙痒万分,我也像存在了一千年的贝壳,轻易滑进水里。 柔软温热的海水驮着我往夕阳涌去。格拉斯顿伯里当然不在那里,可我坚持认为我要到亚瑟王身边去,我那死后也不让人幸福的“父亲”就在格拉斯顿伯里等着。闭上双眼,甚至能幻听到摩根的歌声。 无数个夜晚,她在厨房里这样唱道:苦难推着我出海,去往幸福,去往幸福…… 梦里我大哭一场,醒来时身处家中,盖着三层毯子和一条棉被。只有这天,我觉得摩根还有点母亲样子,一定是她把我带回去,顺便教训了看热闹的人。那些人不再来我们家,有时在街头遇见,都会刻意绕开我。 我对摩根说:“我又给你添麻烦了。” 摩根仍旧在煮番茄汤。 “你就是个麻烦,但你是莫德雷德,我是摩根,能怎么办。”她说。 恼火之余,我莫名感到幸福。据说她向圣杯乞求要回我,跟着我便回家去,听话至极。圣杯(旧得不能再旧了)像一位兼职送子鸟的圣诞老人,把我送还给摩根。它在今天是个宝贝,未来也是。

隔天,我们去了趟伦敦。作为一名母亲兼亚瑟王家眷,摩根总算想起来该带我这个亚瑟王嫡子见见世面。我们坐上火车,随大批返程游客一起前往伦敦市区。她带我看她平时表演的场所,一口喷泉,还有霍尼曼博物馆,她常去的那间。我在门口读介绍牌,有些词不认识,依稀能看出来,里头收藏着一些古不列颠文物。 介绍上还说,这件博物馆收藏了许多纸浆制成的人鱼雕塑。我想到一则过于闻名而被人们刻意忽略的童话,摩根发起疯来跟那条人鱼没什么区别,这间博物馆既有她的纸质同类,又有来自古不列颠的陈列,确实能算是女巫梦想之地。 我们走过那些放着文物的玻璃柜,摩根看了好一会儿。“这里头只有一把骨梳是真货。”她说。而我忙着看其他东西,连骨梳是什么都没听进去。 回家前,我站在门边仰望那扇写着巨大H的玻璃门。博物馆即将闭馆,几个装修工人正在给墙壁装新海报。摩根到小店里买了杯热可可,一阵风吹过,她的头发也沾着一些,用一个响指小魔法处理干净了。我在门口台阶坐下,招呼她过来休息,就在我们头顶,那张海报徐徐升成一面旗帜,用精美的花体写着:亚瑟王遗物展。 几个单词飞快捕获了摩根的视线,她震惊了好一会儿,回到售票处,指着海报上的展品图质问:“刚才怎么没有这些?!” 售票员温和地回答:“是新文物,夫人,我们开展前一周才收到东西。” 伦敦人不认识她,只以为是个狂热亚瑟王爱好者,在英国这样的人比比皆是。 摩根颤抖着,再三确认他们的展品内容。回去路上,她一直悄声说:“都是真货,千真万确。” 我又有点烦她了,忍不住问:“你怎么知道?” “我见过,我能看见。”她刻意压低的声音被轮轴滚动的响声盖过。 那是我第一次思考上帝让我来到她身边的意义。假如母亲是个普通疯子,我势必要负起看管她的责任,可如果母亲只是想找回父亲,身为孩子我又有什么立场说不?一个被人嘲笑了好些年的疯女人,假使她只是为了爱,还有谁能说她的不是呢。

第二周中间那天,摩根取下架子上那口圣杯擦洗干净,小心地包了三层垫纸,装在她最贵的轻奢手袋里。我们又去了趟博物馆,她把那个杯子拿给负责人,表示要捐出它,作为条件,他们必须把它放进亚瑟王遗物展。 一个西装背头黑发男人用跟他鼻梁差不多尖的尖锐眼神回绝了她。还有三天就是展览,谁也没时间送它去做鉴定。但摩根坚决不从,说是能为他演示圣杯的神力。任凭工作人员劝说,她都不肯让步,伴随一声呼啸,那只杯子喷出比面包炉厉害十倍的火焰,更有甚者,她还从杯子里倒出了至少500毫升红酒。西装男人拿着那口杯子翻来覆去地看,里头自然没有机关,女巫可不是魔术师,不需要什么机关。 结果是他妥协了,还会亲自开车送圣杯去鉴定中心。 我们在伦敦住了一晚,酒店价格惊人,摩根毫不计较,她很开心,脸上洋溢着少女似的雀跃。我跟着她到快餐店吃汉堡,很不幸,没有摩根亲手做的好吃。 这儿鸽子很多,总是打扰我进餐。我第一次后悔没有把塑料胜利之剑带在身边,要知道它在的时候,飞禽走兽都不会靠近我们家,除了那只父亲。 令人惊讶的是,这件事过早地引来了大批关注。一个记者把圣杯的再现写进了当天晚报,再一次,英国人被亚瑟王风潮席卷,它是新时代流感病毒,侵略每一个报纸前的人。许多人聚在馆外只为看一眼圣杯,应越来越多媒体要求,博物馆方面不得不召开现场会议来交代鉴定结果,这也意味着,如果它是假货,全英国都会知道我母亲是个疯子。 何况她还叫摩根,人们一看到这个名字就开始笑。这很不妙,可惜只要事关亚瑟王人们就会失去冷静,全世界恐怕只有我一个想回家的人。 得知发布会就在当天下午召开,我的意大利面顿时失去吸引力。望着摩根脸上幸福又腼腆的笑容,我机械地进食,味同嚼蜡。 孩子的直觉很准,不好的事情就要来了。

专家匆匆赶来,只说了一句话:是赝品。 六盏礼堂射灯照着他和他对面的摩根。 赝品,他说。 我一点都不意外。可它怎么能是假货?它和我、和摩根都一样,我们怎么能是假货? “非常抱歉,它就只是一个年代久远的普通金属器皿,有至少三百年历史,却不是圣杯。”专家这样说道,“圣杯理应装过耶稣的血,而这一只没有任何血迹反应。” 我差点跳起来问他:谁知道耶稣的血是什么样?!你检测红酒不好吗? 摩根拦住了我。她的神情十分平静,好像早就知道这些俗人不能理解圣杯的美好似的。 她和善地告诉他:“这只金杯确实是圣杯,我们用它许下过很多愿望。圣餐结束后,阿里玛西亚的约瑟夫把它带到古不列颠,它在那里失去下落,实不相瞒,是被一只鹰带去了日德兰半岛,萨克逊人与罗马人正是借它力量来到我们的土地。最终,圣洁的加拉哈德找回了它。” 专家好脾气地问:“你从哪里得到它?” “旧货店。”摩根说。 人群爆发出大笑声,很失礼,可没有任何人出来阻止。那个往汤里撒跳跳糖的矮胖鬼带着他父母站在台下,大声指责摩根是巫婆。 专家中肯地反驳她:“加拉哈德得到的圣杯怎么会出现在旧货店?它应该被收藏在大英博物馆。” “王朝覆灭了,谁都不能保证。”摩根垂下眼,“这确实是圣杯,我只希望它能回到最值得拥有它的人身边。亚瑟王多次错过它,不能再错过这一次。” “巫婆!”矮胖鬼尖叫。他母亲用更高的分贝盖过他:“她是疯子!” 更多人嚷嚷起来,整齐划一地大叫:“巫婆!给假新闻道歉!” 我坐在聚光灯外的地方,不明白摩根为什么要为她的出生感到羞耻。即便她是个疯子,也没有做什么十恶不赦的事。可她真的露出了后悔之色,不知是为什么忏悔。 “我正在付出代价,”摩根说,“如果不是这样,我不会作为女巫生在今天。” 一听说她自称是为寻找亚瑟王而转生的女巫,哄笑声险些冲破房顶。台下为圣杯而来的人只在乎圣杯,他们都愿意相信石中剑和湖中妖精。他们正是另一个、十个、一百个摩根,盲信着不切实际的传说,只有我知道那是错的。 我加速助跑,以一个精彩的大跳跃动作夺走杯子。专家和摩根同时惊叫起来:“你要做什么?” “让你清醒!”我大声咆哮,把十三年积下的怨气一吐而出,“你不该来这里!” 摩根湛蓝的瞳孔里映着我。听她说,我和亚瑟王长得很像,只要看见我,就像是看见了那个人。我在她眼中看见自己,愤怒地燃烧着,如一捧将熄的篝火。本该发火的她则意外平静,苍白脸孔上挂着苦笑。 “我说的都是实话。”摩根说,“我没疯,把圣杯还给我,莫德雷德。” 她向我伸出手来,声音充满压迫力。场馆内所有的喇叭都与她共鸣,发出巨大声响:把圣杯还给我,莫德雷德。 交出圣杯,莫德雷德。 莫德雷德! 难以形容的高压在脑海中炸开,我双手颤抖,几乎拿不住杯子。我想到一些不好的事,巫婆被绑起来用火烧死,违背誓言的骑士被长枪扎死……我从未看过这些场面,仍止不住想象。这里满是敌人,而莫德雷德是个名不副实的骑士,我如此懦弱渺小,连母亲都保护不了。 可如果我有父亲,我又一次想,如果父亲在这里,我们又怎么会吃这种苦头。 突然地,礼堂外传来一声嘶鸣。人们整齐地回头,却发现来者仅仅是一只猫。它站在窗户前,挡去了一部分太阳。闪电一般,它窜向我,抢在摩根碰到我之前撞进这只杯子。那一下充满力道,像一把长枪狠狠刺在腹部,撞得我狠狠摔倒。 脆响声,我听见了,想必是屁股骨折的声音。可我还没来得及叫疼,所有人都愣在原地。美杜莎来过,用个小把戏石化了他们——是我干的把戏,亦或我就是那个把戏——我打破了圣杯。 摩根脸色惨白,坦桑石般的蓝眼睛涌出凶光。她可能真有一刹那想杀了我,没过几秒便后悔了,高举的手重重落下。我喊了一声妈妈,她跪下来抱住我,颤抖的嘴唇里传不出半点声音。 圣杯碎了,碎片边缘露出一截织物。它厚厚的两层金属之间藏着一个极薄极小的夹层,秘密就在里头,与它的年龄一样大。

最终,人们从碎杯子的夹层里找到一张肖像画。蓝色披风,金色王冠,毫无疑问,古老的它属于亚瑟王。这幅画一经核实,立刻被修复成更完好的画作,依母亲所愿,捐赠者一栏署名为“摩根勒菲”。 今年之前,亚瑟王存在与否都是个谜,可今年年头开始,亚瑟王的遗物争先恐后被发掘出来,简直就像亚瑟王本人复活了,指点着凡人寻找它们。这幅画更是个中代表,作者不详,保存手法不详,还有专家认证长达千年的历史为它增添神秘色彩。霍尼曼博物馆馆长亲自监督工人将它运进展出场馆,并盛装出席展览,当着几千人的面将它登记为常驻艺术品。 那是张稀奇的肖像画,我们从书上看到,人们摆出各种姿势对着绘画他的人,可这幅画的画中人背对观众,使我们无缘得见他的面貌。现代人第一次见到他英武、积极之外的模样,画作隐晦又沉静,甚至让我觉得他不是一名男性,他,或说她是个王者,又不只如此。 托肖像画的福,博物馆赠送给母亲一组家庭免费参观名额。于是在一个阳光大好的日子,我们换上最好最隆重的衣服,到伦敦去看一幅根本不知道来龙去脉也极难估算价值的画。 它被放在一只有我两个脑袋高的金框里,挂在据说安保手段不亚于卢浮宫的一处偏厅。没有音乐,只有两副纱帘将它遮挡在薄纱般柔美的阴影之中。 我们走近去,恍惚间走过萨克逊人曾踏足的平原和山岗,行向晚星照耀的古老王朝。它应当是许久之前发生在某个夜晚的故事,这一天,亚瑟王举行了盛大的婚礼迎娶桂妮薇儿。举国欢庆之夜,亚瑟王坐在点燃香烛的屋内,等待新娘到来。 摩根穿着她最贵的黑色长裙,拎着最好的手袋,及腰的金发在鬓角编了辫子,盘成古典贵妇模样。她用一顶大礼帽遮挡面容,帽纱下的神情异常虔诚。 “你愿意原谅吗?” 与画中人遥遥相对,她轻轻的话语里有歌的韵律。 “你不是说要表演魔术吗?”我问她。 母亲静静看着那副画,许久,许久,然后捂住脸,哭了起来。

那天之后,我们家附近再没有猫,也没再收到过不知名的礼物。



Fate/Grand Order

阿尔托莉雅x摩根/弗兰肯斯坦x莫德雷德



莫德雷德第无数次注意到那个坐在杂货店柜台后的短发女孩。

她叫弗兰,比同龄人高大些,蜷在高脚凳上缩成一团。风从山坡上吹来,裹着花香和一点尘埃落在她过长的粉色刘海上。弗兰吸气呼气都很用力,像是很认真地活着,鼻头和发梢微微颤动,远看像有一只渡渡鸟正在抖她珍贵的羽毛。莫德雷德站在墙壁后面,从缝隙里偷看她,看她千变万化却不离其中的白色裙子。她在那里,珍珠似的,吸引着她。 莫德雷德问过和弗兰一起的老头,大约是她爷爷。老头说,穿白色是为了让她引人注目。引人注目究竟是什么意思,莫德雷德说不上来,只是隐隐感到这位爷爷并不爱他的孙女。也许他是想让孙女早些嫁出去,才天天把她打扮得像个新娘子。一个新娘坐在路边小店兜售自己,显然极不合适。 那一定不是弗兰自己选的衣服,莫德雷德敢肯定。弗兰多半是个痴呆儿,说起话来总是吃不饱的雏鸟一样,不是“啊”就是“嘎”。莫德雷德拿巧克力和弗兰打招呼,弗兰会慢慢抬起头来看她。第一次,她从缝隙里看见那双眼睛,金色麦田与点缀着星光的夜海,这就是弗兰。弗兰看着莫德雷德的模样,好像莫德雷德是一颗太阳而她是一株野草,那让莫德雷德没来由地恐惧,又兴奋。 后来莫德雷德又去看过弗兰许多次,剥巧克力给她吃,和她说一些学校里得来的见闻。她听懂会用力点头,听不懂就楞楞看着对方。有一回莫德雷德甚至觉得,跟弗兰说这种话太过分了,几乎是在羞辱她,可她一点不放在心上,紧紧抓着莫德雷德的手不放。她对莫德雷德的那种不舍得,与所有孩子舍不得玩具一样,原本莫德雷德以为弗兰会是她的玩具,谁知这个看似呆呆的家伙能反客为主。夜晚她躺在被窝里,回味弗兰从自己手上吃巧克力的模样,突然明白了母亲摩根说的一些胡话:你对一个人图谋不轨时,对方或许同样地想着你。 图谋不轨四个字,可以概括莫德雷德的所有来历。据说摩根就是用极不光彩的方式拥有了她,父亲是怎样的人,至今尚不清楚。莫德雷德曾问她:爸爸在哪儿?摩根的回答是一个巴掌和一顿臭骂。那时莫德雷德已经长成小大人,不会为这种事哭泣,只是坐在花园里生闷气。她想到很久很久以前,母亲还不是如此。那时她们住在更大更古老的屋子里,窗外有太阳、极高的杉树与皑皑白雪。母亲抱着她,擦拭手中的金杯,她眼前是一片璀璨金色,听见母亲的喃喃低语:只要我们想,我们就能拥有。那是摩根自己承诺的,莫德雷德每每想起这话,都忍不住想:既然如此,我为什么没有爸爸? 如今的摩根神志不太清醒,有时在花园里发呆,一坐就是一整天,有时连续数日闭门不出,谁都没法把她弄出来。她对莫德雷德说过得最有意义的话,无非是那句:图谋不轨。毫无疑问,摩根作为监护人非常失格,莫德雷德甚至不记得母亲曾教育过自己什么。她的一切只是春天旷野上吹来的卷着花香的风,是带着蒲公英种子翱翔过海面的无形的手。所以当她看到弗兰那双眼睛,就是看见了故乡。她看见弗兰,弗兰也看见她,风在她们之间扬起了,傻女孩发梢的花香顺势钻进莫德雷德胸口。 隔天下午放学,莫德雷德又按捺不住,到杂货店见弗兰。弗兰站起来高她一个多脑袋,甚至两个脑袋,呆呆的样子因而有了压迫感。莫德雷德握住她的手,感受暖春般的梦想在手心搏动,忽然胸口一热,问她:你愿意跟我走吗? 弗兰想了很久,认真点点头。 莫德雷德像个骑士一样尽责,从柜子上找来弗兰的鞋子,雪白的一团雪,垫得弗兰又往上高出一些,她变成一条高大的影子,像多萝西的铁皮人那样跟在莫德雷德身后奔跑。五点钟,她们手中提着鞋子袜子,绕过打盹的爷爷与吱呀作响的木板,一直向西跑到河边。半人高的杂草变成了黄金麦浪,她俩嬉笑打闹,抱作一团跌倒在泥巴上。莫德雷德大声喊道:弗兰!弗兰一个激灵,反身扑在她身上。她说:弗兰,你是狗吗?金毛扑主人才这样。弗兰便恼火地吼一声,低头咬住她鼻尖。 莫德雷德边笑边想,狗扑主人,老师总这么说,狗会扑主人的。可惜她家附近从没有邻居,没有见过真实的狗扑主人。整个世界好像只有她和母亲,只有图谋不轨。过去她是摩根养的一条狗,而今天她找到了一条新的狗。狗是狗最好的伙伴,她自然不想回家去。 她自认是多余的,弗兰也不被人需要。两个人紧紧挨着,像两颗逃离机器的钢钉。弗兰呜呜叫唤的声音钉进她心上,把她和她牢牢连在一起。 莫德雷德想起老师念的绘本和电影课上放的恐怖片。她问弗兰:你怎么叫这个名字?好像弗兰肯斯坦一样。 弗兰把脸搁在她胸口,眨巴着眼睛没有回话。莫德雷德不想放她回家,便说:要真是弗兰肯斯坦就好了,你就是自由自在的小怪物,没有人能管得住你。 十一点多,两个孩子牵着手,踩着一脚灰尘回到杂货店。老头发疯似地找弗兰,看见弗兰回来,他扑通跪倒在地,失态地哭了。莫德雷德手足无措,不知该怎么道歉,弗兰却只是摇头,极其艰难地说:下次……还要一起……玩。 老头的眼皮不住抽动,脸因痛苦皱成一团。莫德雷德起初感到抱歉,又想到弗兰小狗似的呜呜声,她知道弗兰是个异类,不能上学,和普通孩子走不到一起。自己去找她,或许就是弗兰唯一的快乐。想到这里,她突然不在乎了。明天她还要到这里来。 第二天午后,阳光正好,沾满花粉的露水滚落在地面,滋滋蒸发。老头不在店里,弗兰坐在高脚凳上摇晃着两只光脚丫,手里提着白皮鞋等待一个骑士。莫德雷德翘课带她去河边抓鱼,读童话绘本,到邮筒边偷看别人写的信。绿野仙踪的绘本上,多萝西也抱着一只金杯,铁皮人说:我想要一颗心,多萝西便从金杯中掏出一颗心放进它胸口。弗兰看着那本书手舞足蹈,莫德雷德问她:你也想要一颗心吗?弗兰摇摇头,又滚倒在草地上。 小镇的红铁皮信箱很大,里头只有摩根委托寄出的信,每一封收件人都写着:阿尔托莉雅。每一封都没贴邮票,邮差也懒得理会。莫德雷德问弗兰:干点什么?弗兰不停点头,莫德雷德便用白纸剪出一张邮票贴在信封上,拿水笔画上一只狮子。 她不知道为何要这么做,只是告诉弗兰:真正的邮票都是口水贴,一碰就黏住,像这样……悄悄地,顺势握住弗兰的手。 她们的手比浓稠的玉米汤、裹着面糊的刮刀更黏,莫德雷德掌心的汗因爱而流,与弗兰手心的融到一起,将她俩紧紧包裹。这时,没有脸的邮差骑着绿漆自行车,旋风般刮走了贴上假邮票的信。 弗兰结结巴巴地说:那是……你……妈妈的…… 莫德雷德踮起脚,用嘴唇堵住了剩下几个字。

那天晚上,莫德雷德照例送弗兰回杂货店再回家。出乎意料的是:摩根今天做饭了,记忆中这还是头一回,她把长发盘起,围上围裙认真地拌了豌豆沙拉,做了烤春鸡、火腿卷和黑胡椒土豆。莫德雷德难以置信地看着她,仿佛第一天认识她。母亲却丝毫未能察觉异样,只是招呼:来见过你父亲! 莫德雷德的父亲。 一个金发女人从楼上走下。她当然是个女人,但摩根认为她是莫德雷德的父亲,啼笑皆非又不容辩驳——这个家庭中,母亲是唯一有权指认父亲的人,只要母亲说她是父亲,一个女人也可以成为莫德雷德的父亲。 莫德雷德不由得想起那句“图谋不轨”,想到她的诞生。她来源于怎样的故事,已经一点都不重要了。母亲看她的眼神头一次有了光彩,使她意识到,她与父亲长得很像。可她们之间并不对等,父亲是光源而她是镜子,任凭她怎样反射,无光的夜里镜子都是一片漆黑。 父亲并不询问莫德雷德的学业,沉默地用餐,沉默地回到楼上房间。母亲看父亲的眼神非常痴迷,这位父亲愿意坐在这里用餐,就是对母亲的莫大鼓励。莫德雷德也发觉一些事——直到现在她才发觉,她甚至不上学,只是成天闲逛。她的生活不过是玻璃观景箱里的一只蜥蜴,反复、循环、漫无目的,不能算是活着。她甚至想,自己是否真的活着?不到几秒,又高兴起来——因为弗兰。 好在她有弗兰,有了弗兰,一切也不那么可怕。 饭后,莫德雷德帮母亲收拾碗碟。摩根惊讶地看她。她们从不如此对视,摩根是那样古怪的人,就算莫德雷德是她的孩子,她看她的眼神也不比看一颗豌豆更温柔。可因为父亲,她们的家庭完整了起来,母亲吻她的脸,嘱咐她早些睡觉,还给她一罐冰淇淋。一个母亲该做的事,一个孩子应当得到的爱,今晚莫德雷德都拥有了。她觉得快乐,想上楼去也给父亲一个吻。不过当她这样说,母亲的表情十分古怪。 下次吧,莫德雷德。母亲用手整理她凌乱的马尾,以后你要多给父亲写信。我想父亲一定是收到了你的信,才马不停蹄回来看你。你从哪里弄来的邮票呢? 冰淇淋在莫德雷德逐渐滚烫的手心里融化。她支吾着,没敢说那张邮票是一张白纸。

你的父亲在哪呢?莫德雷德问弗兰。弗兰摇摇头,把脑袋探进窗子吃莫德雷德塞在她嘴里的冰淇淋。她像只野狗,无家可归却对莫德雷德充满了爱。莫德雷德拿鼻头蹭她,她也会同样地对她。在两个女孩的梦里,莫德雷德才是太阳,而弗兰是一株需要她的野草。那让她非常快乐。 但莫德雷德和母亲终究不同,忍耐不住把这些事告诉了弗兰。她问弗兰:我把自己当做太阳,是不是太骄傲了? 过了一会儿,又忍不住问:你觉不觉得我们活得很奇怪? 弗兰懒得想这些事,只是吻她的嘴巴。春天和夏天一眨眼过去,秋风吹着弗兰漂亮的睫毛。莫德雷德说:你倒是动动脑子呀。弗兰咧开嘴笑,眼明手快地抓到一只蝴蝶放在手心把玩。所有烦恼在弗兰面前都没有意义,莫德雷德万分羡慕她的简单。 母亲肉眼可见地改变,像一个妻子、母亲,像一个普通人一样饱满起来。回家时总有热饭热菜等着莫德雷德,日日翻新,从不重样。不管这是否是给她的,她都有了一个家。她说:妈妈!摩根会从屋里探头出来。有几回,摩根头发凌乱,脸颊通红,裙子肩带可疑地退到肩膀以下。莫德雷德问:妈妈,冰淇淋放在哪里?摩根便走出来给她拿甜食,脖子后头印着可疑的红印。蚊子已经消失整整一个月,摩根竟还在受它困扰。等到莫德雷德想明白这件事,突然长大了一些。 蚊子。她对弗兰说。蚊子,在你脸上。弗兰迷茫地看着她,她趁机亲亲那张脸蛋。弗兰咯咯笑起来,一把把她掀翻在草地上。 九月的夜晚,星星就在弗兰背后,每一颗闪烁都是一只眼睛,无数人看着她们拥抱。弗兰不太懂得掌握力道,吻莫德雷德时总是不小心掐到她的脖子。她用力拍打弗兰的背,要弗兰放手,只有这样,弗兰才会慢慢放下她。弗兰像世上最野蛮也最善良的泰迪熊,任凭莫德雷德在软棉花上打滚。如果她想,弗兰也能搂着她睡觉。 我有父亲了,弗兰。莫德雷德悄声说,你知道吗?父亲,爸爸,就是照顾你的人。 弗兰摇摇头:没有……爸爸……。 莫德雷德问:那你爷爷呢?不照顾你吗? 弗兰慢吞吞地说:没有……我没有,爸爸……爷爷也……不……。她把嘴唇靠在莫德雷德耳边,呼着热气,黏糊糊地重复一遍:不见了。 爷爷也和秋天的蚊子一样消失不见。莫德雷德模糊地想到什么,但弗兰吻她,她便忘了。

整个冬天,父亲和她们一同生活,弗兰偶尔主动来看莫德雷德,有时是在深夜里敲响她的窗户,有时是在回家路上张开双臂迎接。弗兰依然没去上学,如今爷爷不见了,连个照顾她的人都没有,可她仍旧过得很好,每天都是开开心心的模样。 午夜,弗兰从窗子外头爬进来。冬天下着雪,她的裙子和白色雪地融为一体,远远地只能看见一颗粉色的脑袋。莫德雷德舍不得弗兰挨冻,把那双常年冰冷的手藏到贴身衣服里。她的体温焐热了弗兰,那双手活了过来,慢慢地在衣服里移动、揉捏。莫德雷德呻吟一声,弓起身体忍受弗兰的鼻子在她衣领里嗅个不停。两只小狗团成一团,偶尔有脚步声经过走道,莫德雷德都捂住嘴,也把弗兰蒙在被窝里。她还不想让父母那么快知道这些,弗兰是她带锁日记里的唇印,小木匣子里的八音盒,一个人在长大之前是不能暴露这些的。 即便如此,她仍忍耐不住爱意。夜里她们偷偷溜下楼去拿冷饮,经过父母的屋子,暖黄色灯光漏出门缝流在地板上,汇成一滩粘稠焦糖。莫德雷德站在那,脚被粘住了一般,视线尽头,父亲戴着手铐脚镣坐在沙发上读报,摩根跪在她腿边,认真地为她修剪指甲。 无端地,莫德雷德再次想起那四个字——图谋不轨。 母亲说:你对一个人图谋不轨时,对方或许同样地想着你。可父亲的目光并没汇聚在母亲身上,也许这话不过是用以自我安慰——假使这也堪称爱,爱一个人又何曾能够避免想象着她也爱你? 父亲看过来了,脸上是一片漠然。莫德雷德与她对视,那张冷酷的脸孔,似乎与她重叠在一起。只要一刹那,她就知道她与父亲截然不同,因为她心中已有值得爱的东西,而父亲是一片冰冷的海。莫德雷德只需看上一眼,就溺入了冰水。 摩根剪完指甲,轻轻吻了那只手。父亲瞥她一眼,没有太多停留。屋里只有暖气运作的声响,莫德雷德下意识后退,直到撞上身后的弗兰。 她无法不去害怕。这个父亲像一头具象的噩梦之兽,吞吃着她的脑子。她甚至觉得没有父亲一切还好办一些,哪怕没有父亲,事情也不会比现在更糟。家庭不健全总好过反常,任何人都可以是怪孩子,只有莫德雷德不行。因为还有人在等她——假设连她莫德雷德也是个怪人了,又有谁能够给可怜的弗兰一个家? 莫……弗兰在莫德雷德耳旁轻轻地喊。像是一桶水,浇灭了灵魂中的火焰。莫德雷德和冰淇淋一同融化在温暖的家中。她看见母亲吻了父亲,第一次,感到世上竟有如此天经地义又令人恐惧的事。她成了雷雨天无处躲藏的野兽,在弗兰手臂里发抖。弗兰把手放到莫德雷德的小腹上,就像父亲也如此对待母亲。那里有一个纽扣,可以打开莫德雷德的牛仔裤,母亲的纽扣,则是当年孩子诞生的奥秘。莫德雷德逃走时,拖鞋落在了房门口,弗兰从未见过她发疯的样子,等弗兰钻进被窝,她已经是一团刺猬了。两个女孩在温暖的家里无家可归,弗兰抱着莫德雷德,像抱着象征她幸福的灵枢。莫德雷德的尊严此刻化为乌有,她感到愧疚,从来没有什么太阳,这一刻甚至是弗兰拯救她。一无所有的弗兰让她有了容身之处,她是她冬雪里的树洞,而避雪的野兽只是想着:让雪停下吧,让冬天过去……父亲就是这场雪,她要是不存在该多好。

漫长的夜终于过去,太阳升起前,莫德雷德做起了沉闷的梦。梦里,父亲骑着一匹白色的马离开家,母亲紧追其后,边哭边喊她的名字。她喊她阿尔托莉雅,还把她的名字写在信封上。莫德雷德忽然明白过来,阿尔托莉雅也许本不属于她们,只是看见了她替母亲寄出的信,才愿意来这个家里看一看。 可她该有个父亲的,一如母亲所说——“只要我们想,我们就能拥有。”世上一定存在这种魔法,让莫德雷德和她爱的人幸福。所以父亲会来看她,会爱上母亲,每天七点一家人聚在餐桌旁祷告,感谢上天赐予的粮食和火焰。她如此普通,不过是爱与被爱天平上一只小小的砝码,要是连这杆天平都是假的,世上还有什么是真? 莫德雷德看见母亲站在花园边,牵着年幼的她。她问:爸爸在哪里?母亲给了我一个巴掌,蹲在地上哭了起来。这不是我的母亲,她想,幸福的女人怎么会哭呢,摩根只是个疯婆子而已。这个疯婆子听见她的话,冲上前来掐住她的脖子。梦和现实混淆在一起,莫德雷德终于惊醒过来,摩根的脸近在咫尺,几乎将她掐死,流着眼泪厉声质问她:你都做了什么!?弗兰不在身旁,没人能帮莫德雷德,她面色发青,瞥见摩根身后的父亲。那个金发女人已经变成半透明,手里拿着一副缰绳。 父亲就要走了,莫德雷德知道,任何一个阿尔托莉雅都不会在摩根身边停留,这本不该是她知道的事,可她非常明白,就像狗会扑人,爱是图谋不轨,一切都是与生俱来的知识——痛苦与不体面都是理所应当,唯有幸福人生不是。 你的梦不堪一击!你是一个懦夫,莫德雷德!摩根嘶声吼道,我做得还不够好吗?我让你像个普通人一样生活,让你有家,有父亲,有母亲!你还有什么不满意? 莫德雷德苦涩地笑起来,犬牙露在嘴唇外,差点扎破嘴唇。 我什么也……什么也没做,妈妈。她艰难地说。妈妈,一切都是假的吗? 摩根怔住了,放开双手。莫德雷德重重跌倒在床边,捂着喉咙大声咳嗽。她眼眶通红,看着美好的父亲与晨曦混为一体,逐渐透明。那是一个梦,她所有的敬仰与期盼都在这片晨光里落空,而她的母亲,是最最血本无归的一个。莫德雷德甚至不用知道过去是如何,她看弗兰的眼神与她母亲看父亲如出一辙,都带着爱,充满期盼。她们在做梦这件事上是共犯,都自以为能够拯救什么人。至于那些被拯救的人,从来不需要她们。 假如老爷爷不管着弗兰该多好,假如父亲不存在该多好——为什么不呢?只要她们想。 与莫德雷德照面甚少的父亲始终眺望着一个方向。视线尽头,有着母亲藏在卧室角落的金杯。莫德雷德想到高高的杉树和与拥抱着白雪的窗户。过去也许真有过那么一扇窗户,冬雪的日子里,母亲坐在摇椅上,抱着她轻声念叨。 只要我们想,我们就能拥有。她喃喃地背诵,看着父亲走向那只杯子。 莫德雷德初次听见父亲开口说话。如同一道春雷,落在这个封闭寒冷的世界。你用这个制造美梦,摩根,父亲轻轻地说,不义、爱和背德……一如从前。诱人的暖光在杯子里流转,金色、麦浪般的美梦,从里头一点点流淌出来。父亲捧着它,如同捧着一把剑,随后真的从里头抽出了一把,按在杯子口。 父亲看着莫德雷德,露出了一点身为人的温暖,光是这样,莫德雷德已经流出眼泪。她听见父亲庄严地宣告:世上有许多梦,但我们没有梦的权利。摩根勒菲,你非常知道这一点。不论你有多少个梦,都将被我斩灭。 那把剑转向了莫德雷德。父亲问她:你的愿望不该被这只杯子实现。但你是个孩子,孩子都有梦想。你的梦想是什么,莫德雷德? 莫德雷德长久地沉默了。苍穹之上,巨大的雨云正在成形。她听见洪水泛滥的声响与雷霆震怒的神威,审判着母亲与她的罪。 最终,莫德雷德也用和父亲同样庄严的声音说:我要见一个人。

她冲出家门,以平生最快的速度跑向杂货店。

弗兰正在店堂里坐着,莫德雷德冲向她,张开双臂用力抱紧她。天边扔挂着太阳,莫德雷德却很明白,她的人生即将到头,这片梦的最后,她要和弗兰在一块儿。 弗兰咯咯笑着,打开双手。她从河滨抓来的蝴蝶正在扑腾,蓝灰的翅膀上金色鳞粉熠熠生辉。 莫德雷德受不了她这样笑,吻她的脸颊,试图在海面上惊起一片涟漪。弗兰将她拉进怀里,下巴搁在她头顶,嘀嘀咕咕地说:乖……乖,像巨型泰迪熊抱着一个不幸福的孩童。 莫德雷德用背脊感受她认真而用力的呼吸,胸口被人剜去一块般疼痛,愧疚地说:我不是太阳。 弗兰抱着她摇晃,断断续续地说:你……是太阳……。虚假的阳光照在弗兰手上,弗兰也变得有些透明了。 第一次见到弗兰,她在杂货店的柜台后面数数。巧克力是五块,干果是三块,她歪着脑袋算着这些,莫德雷德惊讶地想,如果渡渡鸟活到今天,也一定过着这样的生活。她呼吸的模样与那种鸟如出一辙,认真、活泼,仿佛活着是一件值得奋斗的好事。莫德雷德望着她,逐渐听见心跳声。 弗兰是爱的别名,使死者复苏,使无心的人获得幸福。莫德雷德压根不是什么多萝西,莫德雷德才是铁皮人。可弗兰抓住蝴蝶那一刻,莫德雷德就有了心。 一切都是假的,弗兰。莫德雷德看着她的眼睛。我很抱歉,我不是什么太阳,一切都是梦。 弗兰却看穿了她,一直看到她心中最痛苦的地方去。弗兰忽然不再是那个无忧无虑的弗兰了,莫德雷德能听见她的思考。那颗漂亮的脑袋里,齿轮转动起来。她把蝴蝶放到莫德雷德脑袋旁边。 蓝色与金色的蝴蝶,绕着金色的脑袋盘旋。弗兰学着莫德雷德的口气问道:你愿意……跟我……走吗? 莫德雷德的心在这一刻回到胸口。她听见天上隆隆的轰鸣。毁灭就要来临,梦该醒了。但弗兰穿着新娘的白裙子,牵着她,一直向前跑。 阳光慢慢变大,像金色的闪电一样璀璨,她们躲避着它,跑过河岸、杂草堆及星星坠落的旷野。莫德雷德心如鼓擂,感到一股前所未有的爱在血脉中喷发。只要她想,她便拥有。家或爱或美丽人生,她在这一刻幸福美满,不输任何绘本。



Fate/Grand Order

阿尔托莉雅x摩根勒菲



我的博导曾写过一本探讨人性的书,出版日期是二十年前,放到今天来看,每句话都派不上用场。二十年发生了太多事,生活变得模糊,被模糊的假象占满,好比过去人们只需在街上辨认男女,如今却要先研究品种。 当然这也带来了相当的好处。我要从上周五晚上开始说,因为那是一切的开始。也只有在开始,它才是好事。 上周五八点,我的一位特效化妆师同事亲自贴上假胡子片,套上麻布衬衫、绣花的深色上衣和红斗篷,携一位女士向客人们问好。无需自我介绍,任何人套上那身衣服就会融入到传奇故事之中。可怜他打了半辈子光棍,终于在那一刻短暂地拥有婚姻。 一整个白天我都穿着骑士铠甲,活像陪衬婚礼的泰国大象,走起路来叮咚直响。而另一位主角,那位妻子,正靠在他怀里伪装成一条柔软藤蔓。多数时候她是阴沉、疯狂的,今晚却安静地蛰伏在面纱后,任凭丈夫带着她四处问好。这份顺从难能可贵,以至于现场每个客人都为他们鼓掌。 我躲在人群边缘,偷偷吃一个放了太久的面包卷,那让我感觉自己像条被踢出家门却得到清洁工临幸的狗。而尊贵的亚瑟王站在我右边,头顶王冠,腰间佩剑,祖母绿的双目紧盯着姐姐摩根勒菲。 按照活动日程表,这夜是摩根勒菲与洛特王缔结婚约的日子。毫无疑问,命运也随着时代进步而进步了,不再活在女巫水晶球里。摩根勒菲的黑色水晶球不能决定任何事情,她的命运取决于电脑排表。在我们的故事中,她有时带着憎恶接受这份政治婚姻,有时又是为爱奋不顾身。在场五十八个人,只有我知道今晚的故事是先扬后抑。

八点过后,留宿的客人继续观赏演出,其余则从边门离开。园区准备了班车送他们回酒店,为了增加体验,投资方在园区旁修建了一所仿真威斯敏斯特教堂,1:1尺寸,里面象征性地设有牛顿墓。英国人注重情怀与历史,来看亚瑟王和摩根勒菲的各国家庭都入乡随俗,在牛顿假墓碑附近租一间屋子,感受着万有引力沉沉睡去。等这批车队远去,故事就进入一条成年人喜欢的支线——骑士莫德雷德的诞生。 我本人对这件事并不满意。今夜我扮演凯,一个辅佐亚瑟王的圆桌骑士。在这幕戏落下帷幕前,我为我的王感到悲伤。亚瑟王是个女孩儿,显然不合理,在这个故事里却是天经地义。几乎每个游客都接受了她是女性的事实,偶尔几个提出质疑的人总被旁人投以唾弃的目光。不仅如此,为开拓市场我们还放弃了其他一些事。莫德雷德是两个女人的孩子——运营的决策让我们在搜索页面高居榜首三月之久。 当我吞下最后一口面包,摩根勒菲钻出了她的潘多拉之盒。她穿一件贴身蓝色长袍,胸襟开得极低,露出丰满双乳和其间的红色刻印。依照古老传说,她是疯狂的复仇魔女,憎恨着同父异母的妹妹亚瑟王。上一场戏后,已嫁作人妇的她偷偷闯入王城,踮起脚尖跨过晕倒的侍卫群,趁着夜色闯入亚瑟的卧室。她裙摆边缘点缀的黑纱擦过高加索人的白鼻子,令他们鼻尖发痒,却不足以醒来。 走廊尽头,厚重木门紧闭着。两颗衔环雄狮是我们安排给亚瑟的最后保护。剧本不允许太多障碍,否则摩根勒菲无法取得精子放到体内。 真亏你们想得出,女人怎么拿得出精子?游客一定会这么问,我将不予回答。我手中有一块刻着游园须知的石板,随时可以举起来指向第八行——“本园区不允许明显的性行为与性交易”,亚瑟和摩根的床戏只是蜻蜓点水,想看真枪实弹的女同毛片得换个地方。 我站在树后,看着那片帷幕暗下去。橙红的微光化为裹住两个女人的薄纱,摩根脱去长袍,赤裸着爬上床,将饱满的双乳压到亚瑟胸口。 顿时我也成了倒在外头的侍卫,鼻腔像被裙摆擦着,瘙痒难忍,差点打出喷嚏。 仿真油灯和人造身体都做得太好了,你能同时感到火灾和勃起的恐惧,哪怕它们里头没有一滴液体是真。 为缓解尴尬,我去找了一杯葡萄酒。摩根会用整整十二分钟来获得亚瑟的宠爱,过后,骑士莫德雷德的历史正式开始。我看过六十多次,倍感腻味。 我认识女性的亚瑟。她叫阿尔托莉雅,是个冷酷的霸主。在早期设定里,她是个天真坚强的小姑娘,随着剧本修正,她也被更改为身材饱满的女国王。现在的她精悍灵巧犹如雄狮,能轻易把姐姐摩根掀翻在床上。我咬着杯沿,眼看披风滑过她突起的肩胛骨落下。她肌肉紧绷,正在用力,毫无疑问,是用膝盖骨顶住那片金色倒三角…… 生活强迫真人和假人一起长大,多残酷。我摇摇头,一饮而尽。 天杀的喷嚏死活打出去,我实在憋不住,重重打了一个。正在上下颠动的摩根被那个喷嚏吓了一跳,哆嗦着从喉咙里憋出几声低叫。 我装作没有听见旁边游客的喘息声,悄悄把杯子放到地上。 葡萄酒、姐妹床戏、王室纠纷、圆桌历史……好的品质值得被消费,跟这杯葡萄酒一样。


周二惯例闭园,我九点抵达维修处,人员已经到齐。阿尔托莉雅换了一身白色制服,仰靠在躺椅上,仍戴着那顶十字架连橄榄枝的王冠。 没人想把它摘下来。我们都习惯了生活在亚瑟王左右。 “凯。” 阿尔托莉雅对我点头。 戏下她不管用“卿”称呼别人,我也不向她告知真实姓名。太多人(以阿西莫夫为首)警示过我们,不能将她当做朋友。 阿尔托莉雅状况不错,小腹的伤口已经修补完好。周六晚上,按剧情需要,摩根在她肚子上扎了一刀,把几个第一次来的孩子看哭了。有人还想冲上去,被保安拦着才没能得逞。 我所说的先扬后抑正是如此。遵循剧本,亚瑟轻易掐断了行刺者摩根的脖子,捂着伤处蹒跚地回到王座,任凭血河从坐垫淌到地毯。莫德雷德仍在襁褓中,她的双亲已然走向灭亡。我们佯装惊恐地围聚到亚瑟身旁,听她说临终嘱托。八点半,她在小观众的哭喊中合拢双眼。丧钟长鸣,这周的演出便到此结束。 离开现场后,我给她做了数据清除。阿尔托莉雅的王者寿命与爱恨情仇都仅有七天,七天后又是空白一片。不论剧本如何更改,她总带着坚定清澈的眼神在岩石或王座边出场,安静等待姐姐摩根步出婚礼,走入她的卧室。 演出之外,阿尔托莉雅话不多。她不问任何问题,像整个团队盼望的,她具有承载宿命的勇气与美德。检查期间她一直保持沉默,唯独只在摩根勒菲出现时,那双绿眼睛才有一点波澜。 本周摩根勒菲却是被推进来的。二组的老大(即我的博导)离职很久,暂时还没有新负责人接手,这种管理漏洞直接导致了摩根的维护工作不如阿尔托莉雅的来得专业。同事用八根皮带把她捆在病床上,仍不能阻止她的眼睛围着阿尔托莉雅打转。他们忘了给她贴胶布,摩根自说自话地哼歌,唱每月最后一周最后一幕戏、只在阿瓦隆水路上唱的那首民谣。她脸上挂着恍惚的笑脸,唱出了幸福的曲调。 阿尔托莉雅提防某件事时头会紧蹙眉头,挺起胸膛。等病床推远,她带着这样的神情问我:“她不行了是吗?” 出于人道精神,我没有回答她。 对人工智能谈人道主义精神是极可笑的事,可阿尔托莉雅才是我们花费最多的精品。摩根勒菲是她的对手,一个被制造出来爱她恨她的配角。阿尔托莉雅不应在乎她的感受。人工智能本就不该有感受。

周二午餐是自助餐会,二组同事用餐稍晚一些,给了我更多抢夺橘酱鸭胸肉的机会。中午有两个小时空闲,阿尔托莉雅坐到树下晒太阳。她的爱马斯塔利恩就在不远处散步,不时将鼻子伸进草堆。 摩根很快修复完成。我是听了阿尔托莉雅的报告才确定她出了问题,通常,她有三点五秒时间来把刀子扎进妹妹腹部,上周却花了整整五秒才完成这个动作。如果运算没有错误,就是她自主耽搁了进程。安全起见,二组删除了她所有数据。 这里的人不知道季节,只凭园区设定来分辨四季。我们这样记录:春天,二十摄氏度,下午一点二十分,摩根躺在长椅上休息。几瓣苹果花落到鼻尖将她吵醒,她呆了一会儿,神情是经典小说里常写的那样:“懵懂又温和”。 一只人工蝴蝶把她引到阿尔托莉雅身边。还没见过妹妹的她小心地坐下,伸手碰阿尔托莉雅的脸颊。很快,她用嘴磨蹭妹妹的双唇,她们的脸颊也像两片玫瑰花瓣,柔软地碰在一起,嘴唇微微翕动,泛起春季的粉色。 阿尔托莉雅犹豫片刻,在推开与接纳间选择了后者。 这对姐妹没有自我。商用人偶无非是戏剧里的演员,阿尔托莉雅稍好一些,是永远的哈姆雷特,摩根则因剧本而变,有时只是麦克白夫人罢了。不管怎么说,剧本即命运,这片一个英国小镇大的园区就是她们的全部,哪怕爱无处不在,也不从这里头萌芽。 好景不长,摩根勒菲的问题仍未解决。园区女主角阿尔托莉雅在周三夜里遭到姐姐袭击,非常有趣,摩根仍遵循着剧本原则,坚持在妹妹床前脱掉衣服才爬上床垫。戏外她常穿一件白色连身睡袍,底下空无一物,妹妹只需要抬起手,隔着衣物便能触摸到她的饱满乳房与柔韧腰线。 阿尔托莉雅按响了警报,我们来到时,她们正在床铺上接吻。阿尔托莉雅依旧警惕,抓着摩根的手把她压制在床头。看到我进去,她拉起床单裹住姐姐的裸体。 缺乏设计的摩根丝毫感觉不到羞耻,把下巴搁在妹妹胸前,蓝眼睛痴迷地望着那尖削的下巴。 “我想碰她。”摩根轻松地说。 哪怕被拷在座椅上,她依然紧盯阿尔托莉雅的嘴唇,盼着妹妹能在众目睽睽下吻她。 “违规操作。”阿尔托莉雅转开了脸。 姐妹俩眼睛颜色截然不同,如同两个符号,绿色代表成功,蓝色代表含恨而终。剧本包含无数种排列组合的可能性,但不论摩根能否成功杀死妹妹,她都注定是个悲伤的人物。我不明白二组为什么给她做如此多余的设计。她一整年都用不到一回。 好几次我想提醒摩根,这里绝不会是一个女同主题乐园,可她正在兴头上,绝对听不进去。即使后期常被恨意取代,摩根的程序中也确实存在迷恋阿尔托莉雅的可能。 我忽然感受到悖论。人性不可被设计,却总是被设计;许多情感看似对立,实际却能并存。摩根正是这一悖论中最坚固的论点。她的程序中百分之六十是憎恨,却一次又一次拉住阿尔托莉雅索取亲吻。 我不再感到趣味。她的蓝眼睛太像人类了。如果程序无法左右她,我们只能另谋出路。

隔天,我们给摩根和阿尔托莉雅放了假,允许她们待在一起享受休息日。不扮演亚瑟王时,阿尔托莉雅无事可做,只得哄着那个还未被仇恨开化心智的新生儿姐姐。 重置过的摩根比原来更亲近妹妹,安静时趴在妹妹的膝盖上,悦动时则去挠阿尔托莉雅的头发。摩根坚持拆开妹妹的盘发,一遍遍为她整理长发,编辫子,往她的胸口写字。内容总是某几个固定单词:自己的名字、阿尔托莉雅、卡美洛、女巫。她在剧中扮演什么,就写一些对应的词汇,几乎齐全,偏偏写不出“憎恨”一词。 无比温馨的场景让二组同事放下心来。他们开车回去,把驾驶小车跟在姐妹俩后头的任务交托给我。 阿尔托莉雅叫来斯塔利恩,载着姐姐四处游荡。领土有一百一十多公顷,足够她俩跑好一阵子,摩根鞋都没穿就跟了出去,赤脚踏过刚开始碧绿的草地。她比妹妹矮小,少些英气,马跑起来颠动得厉害,她紧紧箍着妹妹的腰,胸脯与脸颊紧贴住妹妹的后背。 阿尔托莉雅在一片湖水前勒住马蹄。策马疾驰让女国王流汗,汗珠沿脖颈滚入衣襟。摩根用苍白的指尖接住那滴水,她舔了舔手指,把阿尔托莉雅推进水里,挽着她向湖心慢慢走去。 我毫不担心,那是一片浅水。但摩根走到湖中央,仍让我感到惊愕。她像骑士小说里的湖上精灵,掬起一捧清水为妹妹洗礼。阿尔托莉雅起先屈着脖子,很快舒展开来,昂首接受她的祝福与献吻。 我站在苹果树下遥遥望着,给总部打了个电话报告状况。数据很快返还到手机,一缕阳光照着显示屏,刺得我眯起眼。 阿尔托莉雅和摩根在水池里浪费了一些时光。年轻的女亚瑟王只在此刻神色温和,她被修改过,不再是最初那种温柔的性格,却仍能露出这种表情,像是被摩根带着,忘记了自己原本的身份。 我目送她们再次翻上马背,直朝卡姆兰奔去。亚瑟的故事有时结束在那儿,我不介意她们去看看。总部建议我创造一些变量,例如卡姆兰,摩根从未亲临那处,是时候让她见识一次。 不同于卡美洛,卡姆兰萧条肃穆,地面满是尸体和马匹拖拽的长痕。阿尔托莉雅来过许多次,与别人战斗,被刺中头颅或者腹部。演出六十回,她在这里死过至少四十八次。而摩根,完全不那么自在,她像花圃里的无知精灵,被惨淡的现实吓得半死。 阿尔托莉雅牵着马走在硬土地上,长久地眺望。远方是一片沙尘,随风摆动,遮蔽区域间的接缝。阿尔托莉雅眺望着,像是透过它看到了遥远的大门,沉思片刻后重又垂下眼睫。 她们继续向前,离往日陈尸的地方越近,摩根就越焦躁。她疯狂抠弄指甲,重复眨眼。阿尔托莉雅紧抓着不让她躲避,她便悲伤地呜咽起来,蜷到妹妹身后。 从我的位置听不见她们说了什么,摩根很快伏跪在地面尖声惨叫。阿尔托莉雅漠然地立在一旁,俯瞰她极度痛苦的姐姐。我们从没写过她们在此处对峙的场景,这对姐妹却像事先排演过,表现得熟练又自然。我低头看了手表,下午一点五十五分,摩根掐着妹妹脖颈声嘶力竭地哭喊,那条前两天用来唱歌的好嗓子哑得像被浓烟呛过,蓝眼睛里浸满泪水,疯狂地闪烁。 我在园区这么久,头一次见到她们为故事外的事争执。连日来第一个好消息,摩根体内那百分之六十的憎恨终于开始发挥作用。可遗憾的是,阿尔托莉雅不能给予同等回应。她的一切只有七天,认识摩根不会比认识我们更多,她确信姐姐无法伤害她,因而仅仅是仰躺在土坡上,不作任何挣扎。 摩根的力气很小,不论用什么石头都不能砸开阿尔托莉雅的脑袋。她非常混乱,要杀死眼前这个妹妹,又为杀死她而迷茫。她甚至无法抵抗阿尔托莉雅单手的力气,对方只用一只手就掰断了她的胳膊。她穿着被血染红的白裙,眼泪与血一同溅在妹妹脸上。 阿尔托莉雅楞了一下,腾出一只手圈住摩根,缓慢而清晰地说:“违规操作。” 摩根颤抖着,在她嘴唇上亲吻一下,乞求般地说:“为什么我非要杀了你?可我一定要……我是……我是要杀了你……” 后面是一大串支离破碎的声音。她好像弄坏了嗓子,不再能说出完整的话。 我没来由地想起博导那本著作。现代没有人再看他的书了,依他所说,人性不应当被概括设计,摩根勒菲正是违背这一理念的产品,她像真正的人一样痛苦。 我们很快把摩根带回去。浑身沾满血的阿尔托莉雅站在一旁,看我们修理摩根。 她第一次对我提出有关深层逻辑的问题:“为什么摩根非杀我不可?” 我说:“所谓的命运。这是你的工作。” “她应该这样吗?”阿尔托莉雅又问了一遍,“为什么非要杀死我不可?” 因为人们想看,因为故事理应这样发展。我不知该怎么说,毫无疑问,我也是凶手之一。 “你不用考虑她的感受。” “我应该考虑谁的感受?”阿尔托莉雅看着手心,她的掌纹栩栩如生,上面还染着血迹,“我没有感受。我应该考虑什么?” 我叹了口气。“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喜恶来判断。你的程序里有我们需要你做的一切。” 她盯着修理台上的摩根,死机一般伫立许久,终于点了点头。

剧本为阿尔托莉雅和摩根设计过近百种结局,故事却最终停留在一个意外。翌日又是周五,我的同事再一次套上深色绣花上衣和红斗篷,挽起摩根勒菲的胳膊。阿尔托莉雅站在人群中,冷漠地遥望。 一切照旧。洛特王的婚礼,摩根盛装打扮,戴上了黑色面纱。灯光笼罩之下,她珍珠色的脸庞掩藏在软纱后,看不出是哭是笑。洛特王按例宣誓,揭起面纱吻她,如同一支白蔷薇,她软倒在丈夫的臂弯里。 阿尔托莉雅突然行动起来,没有人看清,她比骑着马时更快地冲刺,杀入人群一举掠向台阶最高处。聚光灯下,剑尖闪出血红的花,细流蜿蜒过剑柄,染红她的手甲。 她用她王者的眼睛俯瞰所有人,一刹那,我忘了自己是谁,为什么身处此地。阿尔托莉雅的眼神使我恐惧,这个瞬间,她脱离角色,回归于历史。这场扮演以她的意志为终结,正如我说的那句错误的话——根据自己的喜恶判断,她斩下了摩根的头颅。 客人们震惊大叫。激动过后,一些人冷静下来,开始盘问新剧本为何如此仓促。每个人都知道洛特王是魔女摩根勒菲的丈夫,在任何一次演出中,这段必不可少。他们当然不想要这样的剧本,故事不能结束在这里,太早了,对不起高昂票价。 一个游客女孩被吓得不轻,把我的胳膊当救命绳索一般死死抓着。我却连疼痛都感受不到,我手脚冰凉,眼中只有恐怖的戏剧:阿尔托莉雅坐在楼梯上,捧着她姐姐的脑袋,揭开面纱吻了一下。 我最好的判断也不过是:她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仅仅认为那件事应当由她来做。 可她真的不明白吗?我不知道。 我甚至看到阿尔托莉雅笑了一下。那是她第一次笑,与她的姐姐毫无相似,却同样令我胆寒。她的一切成了海上风暴中摇曳的灯光,在那一笑之后慢慢熄灭。等我终于走近,她已经闭上眼睛,自动关机。 理论上,她不可能控制自己的开关。 两个小组花了整整三星期才把她俩修理好。重启的阿尔托莉雅和摩根总算恢复正常,回归到演出中来。但我始终耿耿于怀,特地联系了离职已久的博导梅林。那家伙现在住在格拉斯顿伯里,据称三天只接一通电话。我费尽力气才打进那通电话,接起不到五分钟便后悔了,宁可从来没有联系过他。 梅林告诉我:按照程序,阿尔托莉雅和摩根都不可能具备微笑表情。



Fate/Grand Order

阿尔托莉雅x摩根



早在阿尔托莉雅七岁那年,梅林就已预知到她最大的敌人会在未来出现。他连夜回威尔士的老森林,摘来苹果树枝砍断分叉、刨去表皮,制成一支金色的箭。 他们在梦中见过许多面,拔剑那日,梅林亲自到场,带来这支箭与一把他人献出的狩猎用弓,来自阿尔托莉雅的养兄,骑士凯。他静静等待阿尔托莉雅拔出选定之剑,并将弓箭交给她。阿尔将弓箭安置在背囊边,随身携带。 “要小心谎言,小心无端的示好,选择恰当的时间把这支箭射出去。”梅林说。“但记住,机会只有一次,一旦错过,恐怕你这辈子再没有办法杀死对方。” 阿尔托莉雅答道:“我是预言中象征正确的红龙,我的敌人是错误之白龙。这所谓的敌人,难道会比白龙可怕?” “当然。你的敌人不是龙,而是有着黑色羽毛,蓝色眼睛的家伙。它像影子,缠绕着你……只有苹果树枝做成的箭可以射穿它的心。”

黑羽毛蓝眼睛的乌鸦,出现在夏末黄昏的稻田里。 被梅林示过爱的女人多达数百,广布四海,这位巫师却没有女儿。幸亏在人文意义上,他还有一位养女。这个巧妙的傍晚,穿男装的金发漂亮姑娘越过农田向他走去。日落下她像一座玫瑰金的雕像,祖母绿色眼睛充满神采,而梅林,正在打呵欠,为刚刚结束的云游感到疲惫。 “不务正业,”梅林说道,“我在不务正业,你呢?阿尔托莉雅,你在做什么?” “老师,我捡到一只乌鸦,我要养它。”阿尔托莉雅说,眼里有些兴奋。 她打开双掌,一只受伤的乌鸦蜷缩着,腹部有处长长的粉色伤口,四周羽毛尽失。阿尔托莉雅摸它的脖子,它不住哆嗦,徒劳地拍打翅膀。 梅林只看了一眼就笑起来。 “好难得,会有乌鸦落在这里。那我们就依照习俗,杀死它吧。” 那一年发生了许多乌鸦吞吃麦子的事,农民用钢叉对抗它们,如果抓到落单的乌鸦,就把它们处死烤来吃。祭典前,被吃掉的乌鸦骨头一度堆满一个酒桶。 但阿尔托莉雅不乐意,捂住那只乌鸦藏到身后,不卑不亢地说:“您预言我会成为王者,统帅所有骑士。骑士不杀手无寸铁之辈,我更不能。” 梅林端详她一会儿,感到遗憾。他想提醒她,他所说的那些预言并非空穴来风,但她正在兴头上,巫师梅林虽然是亚瑟王的导师,却非驯龙人,这位流着红龙血的顽强女孩不会为他的一句话杀死弱小。 “记得吗?再有一段日子,你就要宣布为王了。” “当然。还有一年,老师,我会做好准备。” 十五岁的阿尔托莉雅说话已经非常坚定。梅林不打算阻止她把那只乌鸦带回屋里。十五周岁生日,依照预言,正是命运的第一步。抵达奥尼克之前,她还有一次机会。 梅林坐在稻草垛上,嚼一根发甜的草根。阿尔托莉雅已经关上门窗,他仍能看到那只乌鸦挣扎着想要躲避,而阿尔放低身子,蹲伏在地面。 这是她对付野兽的方式,表达尊重。我不伤害你,还会把你治好,她说着,小心地靠近。 乌鸦并不领情,疯狂撞击木窗户,为此伤口又迸裂开,鲜血染红了木板。它尖叫着,一遍遍反复,把阿尔吓了一跳,急忙捂住它。 乌鸦被按在枕头上,只能疯狂啄她手心,它的喙很硬,咬得她手心血流不止。那些血与它的血混到一处,它更疯了,扑打翅膀跳起来,用爪子挠她的脸。阿尔托莉雅单手格挡,腾出一只手抓住它。 现在梅林开始考虑,她是否会捏死它。她的力道远超同龄人,但不会那样做。这也并非因为她生性仁慈,在梅林看来,真正的仁慈与残酷相差无几,这些词都不该被冠在阿尔身上,她只是不愿去伤害。 阿尔托莉雅胜利了,给它上了药。这花了相当一段时间。梅林收回目光时,天幕已经暗下,繁星遥遥守望着阿尔。 怪事,但他懒得多嘴,也没法说它好或坏。

阿尔托莉雅将乌鸦养在床上,拿柔软的枕头给它做窝。那条伤口被清洗缝合,敷了草药,隐有好转之色,乌鸦的神态却仍提防。除非阿尔把它拿起来喂饭,否则不予理会。 然而逐渐,阿尔发现问题所在——乌鸦的伤口无法痊愈,它越来越憔悴,濒死。 年轻的阿尔眉头紧锁,不断思考她该怎么才能救起这条痛苦的灵魂?她询问梅林,梅林只是告诉她:“我不太熟悉乌鸦。”她的烦恼像土壤里的种子,生根发芽。 某个夜晚,她意识到乌鸦即将死去,难过得几乎把自己的心撕碎。她是要救赎国家之人,却连一只小小的乌鸦都救不起来,为此痛苦万分。 “就没有一个办法能救你吗?我与梅林和凯一同云游,经过不列颠、威尔士、法兰西甚至是一小部分萨克逊人的领地,那里的野兔和山雀,都被我的包扎治愈,而你的伤口始终不愿愈合,是为了什么?你不愿意活着?” 乌鸦喘着气,胸膛的起伏逐渐减慢,它像个人,看着窗户外遥远的星空。阿尔托莉雅把手放到它头上,它发出一声悲鸣。 如同一种预兆,一声丧钟,敲响了。阿尔随即听见一个女人的声音,温婉地哀叹着。 “我想杀你,你却要救我,你是仁慈,还是愚蠢?” “等你好起来再说。”阿尔说。 那个女人沉默了。 烛火晃动,映在阿尔眼里。她捧着枕头,耐心等待。 终于女人说:“假如你愿意救助,就将你的手指割破,放在伤口上。” 阿尔当即照办,割破手指,用鲜血涂抹乌鸦肚子上的裂口。它凄厉地喊叫,不出一会儿便平静下来。 可那只是火焰熄灭前的短暂挣扎。小半根蜡烛的功夫,它张开嘴咿呀轻鸣,彻底死去了,眼珠上还映着阿尔托莉雅悲伤的脸。 那个温柔的女人,用能挤出眼泪的温柔语调安抚她。“太可惜了,你是那么善良的一个孩子,世界却以这样的死伤害你……”她的话语轻纱一般拂过阿尔的耳廓。“请不要难过,亲爱的阿尔。它只是去往幸福之地。” “你知道我的名字?”阿尔托莉雅说,不很惊讶。她第一次见到梅林,就是在睡梦中一片高地上。白袍巫师拄着老魔杖走来,开口便喊她“阿尔托莉雅”。 女人轻柔的话语围绕着阿尔:“我是湖水的使者,精灵中最亲近你的一个。我的使命是守护你,为此,不惜将生命与你紧紧缠绕。是我将这只乌鸦送到你面前,尽管可惜,但它让我看清你的心。你不该被任何人攻击。” “我不介意。” “可我介意,亲爱的。” 她在阿尔托莉雅额上落下一个吻,轻柔如夜风。阿尔托莉雅再睁眼时,屋里一片寂静。死乌鸦躺在她的枕头上,眼睛如何也无法合拢。

夏季,尸体容易腐烂,阿尔托莉雅特意留了些时间,亲自将那只乌鸦带去树林埋葬。 这天她穿了一双新短靴,是用去年凯捕来的野牛的皮制成,结实耐穿,只是踏过树枝时声音格外响。 梅林告诉她:野牛的亡灵在你脚底,它生前爱啃小树枝。都是因为凯不够强,若他足够强大,野牛会认可狩猎者的能耐,欣然赴死。野牛是死得不够甘愿,才在树林里作祟。 阿尔托莉雅听着那些抱怨式的咆哮,走到巨杉木下将乌鸦埋葬。土掩埋的瞬间,她好似看到某个黑袍女人站在远处,一晃又消失不见,犹如亡灵。 离开树林后,阿尔托莉雅将乌鸦和女人的事告诉梅林。她觉得那是树林中的亡灵,梅林听罢想了想,认可这个说法。 “也许是乌鸦的亡灵盯上了你,原因不得而知。”梅林说。“既然如此,你该射出你的箭。” “不必。我不惧怕亡灵,”阿尔同梅林说,“而且我帮助了她,她一定不会像野牛那样憎恨别人。只要收敛及时,惨剧也能有救。” 梅林品味这句话,露出喜色。“当然这是不对的,也可能对……为什么?亲爱的阿尔,你有这样一个善良、伟大的灵魂,却忘记了不可过分同情弱者。凯是骑士,你则不仅仅是骑士,所以凯可以,你不可以。下一次遇到这种事,你要射出你的箭。” 阿尔托莉雅叹道:“那么我将因冷酷同情未来的自己。我原是这样一个灵魂吗?”

第二只乌鸦在野牛皮靴静默后到来。那时,夏天已过去许久,人们开始筹备秋末祭典。这只乌鸦的伤口比第一只浅,不同的是它血流不止,阿尔托莉雅将它捧回家中悉心照料,不见起色。 她意识到什么。她是龙,总比别人快一步嗅出气味,便背上武器,站到夜风里。 深夜,马道上没有行人和马匹,阿尔托莉雅却听见呼啸声,与马蹄轰鸣的巨响一同扑来。风中有千军万马,而她只有一把普通的铁剑。 阿尔托莉雅拔出剑,寒光一闪。它有三块砖石那么重,被她挥舞起来却只有一根柴禾那么轻。看不见的马蹄纷纷溃败,刹那间,场上只剩一名赢家。阿尔环视四周,骄傲地问:“您可以现身了,对吗?” 应着这个问题,一双手从虚空里伸出,抓向她的脖子。阿尔托莉雅望见那个黑袍女人,仅仅是一刹那,但她看清女人的模样——头发散乱,蒙着黑色面纱。她躲闪几个回合,挥出雷霆万钧的一剑将黑影双手斩断。 “您输了。”阿尔说,“是否还要继续?” 一个声音不情不愿地响起,带着点恼意。“你打败了我的将士!不赖,不是我以为的懦夫。” “你也是驱使乌鸦来见我的人,对吗?你要什么?” 那个声音沉默了片刻。不难听出来,她与之前的女人声音相同,只是语气相差甚远。 “我不要什么,只是要杀了你。”那个声音说。 “为什么?我们在哪见过吗?” “我是傲慢与征服之女,你恰好挡在了我面前。” “那么我也应当做出反击。你知道我有一支箭矢,也许可以杀死你。这是你要的吗?” “也许。” “但女士,你已被我打败一次。再来几次,我也能打败你。如果你的愿望是被弓箭杀死,恕我不能满足。” 说完,阿尔收起剑回到屋里。乌鸦躺倒在枕头上,一动不动。

那一晚后半夜,飓风不断。窗户被无形的手敲打,砰砰直响。等到太阳再次升起,乌鸦停止呼吸。阿尔托莉雅在朝阳中将它下葬。 她去找凯和梅林,说自己打败了一个穿黑袍的面纱女。凯感到振奋,为她鼓掌。梅林在喝一杯新酿的麦酒,泡沫沾满他的嘴巴,样子有些滑稽,使他接下来说出的话也多了几分调皮。 “为什么这样看着我?阿尔托莉雅,你学会接纳许多东西,为何就不能接纳喝酒喝得满脸泡沫的人?” “老师,我只是觉得有趣。” “也是。你是笑了吗?你为有趣发出的笑,还没经由灵魂就从嘴巴里漏了出来,真是太好了,说明不是真正的讥笑。” “我不会讥笑您。” “真好,可那样,你的善良就失去了边界。你不主动出击,别人便认为你好欺负,凌驾在你之上。你能抓住地上的野兽,可你能抓住天上的飞鸟吗?” 阿尔托莉雅摸着乌鸦的羽毛,答道:“必要时可以。” 火炉前,梅林喝干最后一口麦酒,咕哝道:“你能吗?也许你真的能……好的,我想可以。” “您今天说话真是模棱两可。” 梅林呵呵笑起来:“我喝醉了,阿尔,一个醉醺醺的男人不会说出有价值的话。” 他看着她的眼睛,想到写在树林地上的预言。 “乌鸦已经来了两回,再过三个月,你就要迎接拔剑之日。下一次,任何人找你麻烦,你都要射出那支箭。” “梅林,如果我成为君主,定会拥有属于我的臣子。人都犯错,假使我因一个人的过错杀死他们,终有一日身旁无人依靠。”阿尔托莉雅说,拿过梅林的酒杯放到水槽里,“无论那个女人是谁,她都杀不了我。这已经非常明显了。” 梅林以欣赏苹果树的眼神欣赏她。“你是个伟大的人,但愿你所说的一切好话都能成真。”

秋季祭典之后,凯带回又一张牛皮,拿去给阿尔托莉雅做了新的靴子。据他说,这只牛是从狼嘴里抢下来的,费了好大力气。新皮靴踏过森林不会发出任何声响,阿尔托莉雅知道,这是因为一年过去,凯变得更强了。 阿尔托莉雅即将迎来新的一年,不久后,她就要宣布自己是尤瑟王的继承人。为这一天,所有人准备了整整十年。 梅林回了一趟威尔士,据说是为必将到来的战役做准备,整个冬季,他都在威尔士闭门不出。阿尔托莉雅与凯一通处理好农作物,用全部的时间精进剑术和狩猎技术。 葡萄已经成熟,酒就要酿成。 开春前,梅林踏着梦来看望阿尔托莉雅,为她上最后一堂为王之课。“我已经清楚知道你的敌人和使命,可不能说出来,好的王者要自行分辨谁是敌人谁是小丑。再说,我也不能把话说的太明白,否则就不是辅佐,而是摄政了。” 阿尔托莉雅真挚地答道:“不可这样说!老师为我做得足够多了,没有您,我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阿尔托莉雅,你是否相信我说的话?” “相信。” “那么这里有一个预言,需要你记住。” 梅林吟诵道: 三只黑色的牲畜,带来否定与死与灾难 落在窗台,啄掉幸福的温度 落在麦田,吃掉珍贵的粮食 落在心头,掀起惊涛与骇浪 “我曾说过,要你选择恰当的时间,把那支箭射出去。机会只有一次,一旦错过,恐怕你这辈子再没有办法杀死对方。不难看出为难你的是同一个人,乌鸦的亡灵?也许是那种东西。你遇到两次危险,都放过了对手。我好奇这是否是你的为王之道。” “也许是的。我还不能知道未来的我会做出怎样的决定,但事有因果,若我挡了她的道,她有权向我发起挑战。” “阿尔托莉雅,你的敌人有三个名字,你已见过其中两个,她们是湖上夫人薇薇安,湖之仙女妮妙,剩余的一个,需要你自己去发现。她们不都憎恨你,只是为着不可避免的原因向你宣战,真正恨你的人,尚未出现在你面前。假如那一天到来,你会射出那支箭吗?” “那么我会。我有我的王者之道,也不会任人宰割。” “选定之剑仍在你手中,对吗?” “是的,老师。” “那么不必畏惧。你举起旗帜那天,我会从威尔士返回,赶往前线。” 巫师退去了,夜晚随之结束。阿尔托莉雅在晨雾中醒来,回味那些告诫的话。 第一个女人赠予的吻与第二个女人不可撼动的尊严,阿尔突然明白过来。也许她们只是同个人的不同面,为着共同的利益前来,却不愿伤害自己。而这份仁慈,也被她友好地返还了。然而第三个人才是结症所在,她迟早会遇到,事情也不会如前两次那么简单。 可当她洗漱完毕走到大门外,凯已经等在马厩外。昨夜下了雪,田野中雪白一片。阿尔托莉雅骑上马,踩着银色的路去往集市。人们到路旁劳作,有时交头接耳。她知道自己就要成为这些人的首领,望见他们如同望见新的王国,心神也就无暇分给任何其它的烦恼了。

阿尔托莉雅与梅林商议,选在一个优美的早晨自立为王。她虽不能预言,却也听闻这一天会是个晴朗、美妙的日子。到了那几天,每每她将选定之剑取下,剑都在鞘中蠢蠢欲动。 到了这周最后一天,阿尔托莉雅准备万全,进行称王前的最后一次狩猎。她背上行囊独自进入森林,去看望了底下埋有乌鸦尸体的巨杉树。 出乎意料的是,那棵杉树正在枯萎,叶片散发着不吉利的死之色。阿尔托莉雅惊愕地看见一只乌鸦蹲在枝头,不怀好意地望过来。 三只乌鸦,分别带来否定与死与灾难,这只一定就是最后的考验,是灾难的预兆。阿尔托莉雅非常明白,却仍在看见它蓝色眼睛的刹那动摇。 头一次,阿尔托莉雅被巨大的愤怒击中,似乎那种痛苦与悲凉透过乌鸦的眼睛传来了体内。阳光透过枝叶缝隙撒在她脸颊上,阿尔在这份温暖中周身发冷,祖母绿的眼睛里满是惊愕,翕动着嘴唇,报出不曾知晓却近在嘴边的名字。 “你是……摩根……”她惊愕地说。 根据一些古老事典,摩根有时也解释为“来自海上的女人”。阿尔托莉雅不曾见过身着黑袍、戴面纱的摩根,只一瞬间,她便知道她们之间非同寻常,摩根与她流着同样的血,她们原该共享岛屿,而她即将宣布这座岛要受自己统辖。 摩根也望着阿尔。她在打量她的小妹妹。她无法说话,抑或只是不想与妹妹多说什么。今时今日在此地,她们之间只有一个人能活下来。 阿尔托莉雅感受到的更多。她鼓动的龙的心脏感受到澎湃的魔力,为摩根而跃动。异母的姐姐正是预言中的最后一只乌鸦。那么苹果的箭就要为她射出。 诚如梅林所言,初次见面,阿尔托莉雅就明白了摩根会是她一生最大的敌人。不论过去她们是否相见,不论未来她们于哪日死去,都已被父亲的血脉连接在一块儿。这场博弈早在开始便注定了赢家孤独,输家狼狈。 乌鸦飞起来,舞动翅膀,伴随一阵刺鼻的草药味,无数尖刺冲破地面刺向阿尔托莉雅。阿尔开始奔跑,以常人不可想象的速度穿过树林,黑色尖刺紧随着刺伤她的小腿,鬣狗般穷追不舍,仍不能减缓她的速度。太阳在森林外照耀,阿尔托莉雅冲出杉树群瞬间,一道阳光落在她头顶,像是黄金冠冕被祝福的烛火照耀,反射出千万条璀璨的金线。她比羚羊更矫健地跃起,落进小山坡下一条草木繁茂的沟壑。乌鸦也跟出来,尖刺却在杉树林边缘停止。 摩根的大地咒术在德鲁伊生活过的山谷里毫无作用。乌鸦径直抓向阿尔托莉雅,要把她的眼珠剜出来,却被一把鎏金的剑格挡。阿尔托莉雅拔出了选定之剑,剑身反射金光映到她眼中,烈焰一般灼烧了所有物质,四周黯淡了一瞬,为她的光芒所逼退。乌鸦也瑟缩了一下,被剑尖刺中腹部血流不止。 它负伤降落在山谷最高处。阿尔托莉雅沉默着收起长剑,拔出背囊中的弓。她拉开弓弦,将黄金箭搭上。苹果树枝的香气弥漫开来,方才的黑暗一下又被驱散开。 乌鸦阴森地笑起来,并未说话。阿尔托莉雅知道她在笑什么,她们彼此都已见识了对方的本事,机会只有一次,如果这一箭不能射穿姐姐的心,未来她们会永无止境地纠缠下去。

弦绷紧了。

阳光上升、上升、上升,汇聚在天空的顶点。起风了,从岛那头刮来,一直吹到梅林眼前。他睁开眼,望向遥远的太阳。一片金光之中,他看见阿尔托莉雅拉开长弓,搭上了黄金箭。 这天终于到来,梅林忽然有些感慨。 这对姐妹的命运早在出生前就已注定,姐姐被夺嫡,妹妹作为选定的王者而生,最终与这个国家一起走向灭亡。即便世界毁灭重建,血脉中的诅咒也注定要让她们悲惨一生。 但有一个机会,一个微小、远星般的机会,被捕捉到,放在了预言中。他听见夜晚到来的声音,听见选定之剑被拔出后,岛屿的气力顺着那块石头裂缝流泄而出的丝丝声。酒袋破了便是如此,这种不详的声音在不久后指向了受伤的乌鸦。梅林猜想,摩根自己也过得不那么好。 他猜测她已经在复仇的路上走得太远,从原本平凡的好女人,变成了三位一体的魔女。乌鸦是她的精魄,入夜后来到阿尔托莉雅身旁,原本在第一次,阿尔托莉雅就该射出那支箭。 奇异的是,王用两次宽容征服了前两个灵魂。薇薇安与妮妙,都像薄雾中的妖精,悄然而至又翩然而去。摩根一定是深受侮辱,才在命运的日子到来。 梅林已经看见结果,听见摩根心脏爆裂的声音。即便是他也好奇,命运真的能够提供另一种可能,让人们打破桎梏吗?如果摩根死在今天,阿尔托莉雅就不必走上绝路,不必成为不列颠最后一块奠基石。杀害她的骑士不会诞生,不列颠的覆灭也不会压垮她。 梅林闭上眼睛,靠在树干上养神。 响声近了——弦绷紧到极点,倏然弹开!黄金的箭矢破开空气划出一条金光,扑哧刺入血肉。鲜血滴在冬天的森林里,银白衬着血红……黄金的苹果树枝,刺入了一颗心脏。 梅林没有看箭射出的瞬间,只是聆听,并等待。等待阿尔托莉雅走出森林,等待旗飞扬起来,到那时,他就启程离开威尔士。 这该是个好日子。悲伤的故事就要改写。他想。

滚烫的血淌在地上,融化了脚下一块冰雪。地面凹陷下去,形成一小滩鲜红湖泊。 乌鸦惊愕地张着嘴。 阿尔托莉雅维持着射箭的姿势,呼出一口长气。 一头狼倒在岩石上。 冬季食物匮乏,狩猎的狼群分散开来,在杉树林边缘徘徊。一只眼尖的发现了乌鸦,它背对树林,毫无防备,是最好的猎物。 一刹那间,阿尔托莉雅指向乌鸦的箭尖调转方向,刺穿了狼的身体。黄金箭插在它胸口,从前到后,完全贯穿心脏。苹果箭遇血发芽生长,使得伤口处冒着冬天罕见的鲜嫩绿芽。 “这就是我的回答。”阿尔托莉雅放下弓,拔出长剑,“如果你还有疑问,就用战斗来回答。” 乌鸦的蓝眼睛已被惊愕盈满,它喃喃地问:“为什么?那是你唯一的机会。” 阿尔托莉雅也露出了难得一见、符合年龄的迷茫之色。“我不知道,”她同样喃喃地说,“也许你不该死在今天,或我们本就不该相争……但那不可能,看见你第一眼,即便只是乌鸦,我也透过它望见了你。你是这样憎恨我,渴望着我的毁灭。” “你已经失去了你的机会。” “没关系。我曾打败过前两只乌鸦,第三只也一样。你尽管放马过来,我不会退缩。我甚至觉得,你和我的争斗中,本就不该有那支箭……”阿尔托莉雅望着它,“……你是我的姐姐,不奇怪吗?我们之间为何需要一击杀死对方的利器?” “那恐怕是因为你和我之间只有一人可以留存。王冠没法戴在两个人头上,我是女人,深受其害,而你伪装成男人,占尽了便宜!”摩根骂道,“但是……你为什么没有趁机杀了我?不可理喻。” 随后她们谁也无法说出个所以然了。阿尔干脆收起长剑,准备继续她的狩猎。姐妹俩都知道今天无法比出高下,谁也不可能继续厮杀下去。 “……想起来了,我的养兄说过,他千方百计才从野狼嘴里夺到一只野牛。冬天粮食短缺,这群狼与人争夺食物,叫好些人挨饿。”阿尔托莉雅说,“我杀它,不是为了你。” 说罢转身离去,牛皮靴子踩过雪堆,嘎吱作响。她那头金发沐浴在光里,刺目得让摩根想要流泪。但她现在是只乌鸦,根本做不到这样的事,只是瞪着干涩的眼睛,直到阿尔走出视野。

两个月后,春天到来。这一年,一支队伍异军突起,打破了连年征战的困境。一个金发小伙召集人马,拔剑而起,自称为亚瑟王。他的队伍举红色旗帜,从镇子正中出发,一路向着伦蒂尼乌姆而去。经过教堂时,巫师梅林出现在队伍前方,骑一匹白色的马,抬起双手再次宣读了那条预言。 “不列颠等待了太久,在场诸位,有人颠沛流离,从西方逃来,有人丧子丧父,孤苦地过冬。诚然如此,但我依旧看见龙,盘踞在塔楼之下,被巨石镇压,被泉水淹没——屠戮之白与胜利之红,你们已经见识过屠戮的白龙,今天,红龙将在此宣布为王。并非小镇之王、城邦之王,而是全境之王,他的名字,十五年前就已定下。尤瑟王唯一的儿子,拔出石中剑的人,他是亚瑟•潘德拉贡!” 人群静默片刻,爆发出震天的怒吼,所有男人女人,都撕心裂肺地大吼,叫着亚瑟的名字。阿尔托莉雅抽出长剑指向红色旗帜,她是如此英伟令人无法直视,如同金发的神祇降临在不列颠岛之上。 凯跟着拔剑,高声喝道:“夺回被抢走的土地!夺回被抢走的要塞!”一时间,所有骑马人都拔出了武器,他们中有农夫、猎户、屠夫,有退役士兵、独眼铁匠和失去了儿子的父亲。所有人齐声大叫:夺回被抢走的土地!夺回被抢走的要塞! “跟随我!”阿尔托莉雅叫道,“拿下伦蒂尼乌姆!” “伦蒂尼乌姆!” “伦蒂尼乌姆!” 人群哄闹了一会儿,随即发出齐整的叫喊。几个青年挥舞手臂,不断高呼亚瑟王的名字。很快,马队动了起来,向前进发。整个镇子的人都涌到街上,呼喊亚瑟王的名号。 刺向白龙的第一剑出鞘了,阿尔托莉雅率领队伍拿下了距离酒店最近的一支部落。他们正遭到萨克逊人步兵的围剿,紧急关头,一支红色旗帜的队伍杀入阵中,他们的首领骁勇善战,带领众人击退敌军。战后,亚瑟王的部队得到许可入驻。人们遵循亚瑟王与大巫师梅林的指点,重编了落后的士兵制式,此举在后一次战役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彻底击溃萨克逊人引以为傲的步兵队伍。 红龙亚瑟王的名号,从那里远播,经商车队、吟游诗人、逃荒难民,无不传颂这个名字: 亚瑟•潘德拉贡!誓要取下伏提庚的首级! 亚瑟•潘德拉贡!伦蒂尼乌姆的征服者! 亚瑟•潘德拉贡!胜利的红龙! 人们的喊声,比乌鸦的叫声散播更快,亚瑟王所经之处所向披靡,很快将队伍推进至奥尼克。那时,时间过去了不少,亚瑟王成长了些,眼神愈加坚定,面相却仍是那样,年轻、极富征服力。他的少年英姿,已传遍岛屿每一个角落。当红龙的队伍抵达奥尼克郡,人们蜂拥而出,夹道瞻仰这位王者。 然而一进城门,阿尔托莉雅就感受到一阵反常。人们仰望她,她却仰望远处高耸的城楼。 黑色的乌鸦盘踞在城楼窗台边。一个女人站在窗口。阿尔托莉雅无法看清她的面容,却能感知到她是谁。摩根勒菲,她异母的姐姐,正驻扎在奥尼克。当她试图靠近,塔楼里突然飞出一道寒光钉在马脚前。整支马队的行进顿时停止。 由于惊诧,民众陷入了沉默。阿尔托莉雅勒紧缰绳,屏息以待。 她知道摩根就要来了。几年来第一次,她们以人的形态相见,说来嘲讽,一条红龙与湖的精灵,竟以人的身姿相见,可为着尤瑟的血,她们必当如此。 黑色的毯子从城楼里一路铺出,侍女捧着摩根勒菲的长发与黑纱,跟随她拾阶而下。她们像一支送葬的队伍一直走到亚瑟王马前,摩根伸出一只胳膊,示意亚瑟王亲吻她的手背。 “不能经过奥尼克,你就无法抵达伦蒂尼乌姆。你要向我示好?还是在这里止步不前?”她用恶毒而又轻盈的声音威胁阿尔托莉雅,“放心,我手上没有毒药。” 亚瑟王丝毫没有犹豫,翻身下马,亲吻奥尼克统辖者的手。她虽然称王,却没有戴冠,没有任何奢侈装饰,铠甲下一身布衣已被尘土染得发灰。 摩根看了她一会儿,高声宣布:“胜利的红龙,亚瑟•潘德拉贡已经到达奥尼克!”人群顷刻爆发出欢呼。 阿尔托莉雅欲向她道谢,摩根抢白道:“没有下次。”说罢,厌恶地抽回手,也不顾侍女,径直走回城楼内。 阿尔托莉雅站在欢呼的人海中,牵着马,远远注视那道背影,一如乌鸦当初守望她离开森林。她拔出地上的黄金箭。与梅林给她的那支不同,这一支完全由黄金熔铸而成,尖端锋利,深入地板很长一段。 她忽然想到那个预言,三只乌鸦,带来否定与死与灾难。它们都被击溃了,即便是最怀憎恨的摩根勒菲也无法否定亚瑟王的能耐。不过,这支箭本该笔直刺进自己身体。摩根完全可以在上面施加咒文,让它瞄准龙的心脏。 下属过来查看她的情况,凯愤愤道:“竟然偷袭你?这个疯女人,她竟也是尤瑟王的女儿?” 阿尔托莉雅却变得轻松,将黄金箭收进马背上的背囊。 “我登基的那一天,要把这支黄金箭融进我的皇冠。”她告诉梅林。 巫师笑着点了点头,带着一点欣慰以及一点难以看透的遗憾。他在年轻的不列颠王脸上读出未来的好事:希望,朝阳般的金光,萨克逊人败退溃散的马蹄;与坏事:潘德拉贡血脉世代纠缠,阿尔托莉雅在卡姆兰失利,摩根勒菲坐在船头,哼唱一首去往彼世的歌。梅林看见摩根眼中流出血一般的泪水,亚瑟王阿尔托莉雅平静地躺在姐姐膝头,面容安详。 微小的机会只有一次,阿尔托莉雅与摩根都错过了。梅林想,这便是人类所谓的命运,缠绕的命运,令枯骨纠缠,血脉枯竭,注定不能解脱。 然而正是因着命运,无论如何回避,相见者必将相见,厮杀者必将厮杀——爱人与恨人的人,要为此付诸一生。时至今日,他依旧没法说它是好或坏。



Fate/Grand Order

阿尔托莉雅x摩根勒菲



朔月,斯诺登山风势较以往更为强烈,使得徒手攀登成为了一件不可能的事。大队人马在山脚下扎营,少数几名健壮的随从背上食物、羊毛毯和水,跟随摩根向山顶进发。 依大贤者梅林所说,斯诺登山巅有摩根想要的东西。如要找个更动听的理由——尤瑟王意外消失至今已有一个半月,继承人摩根必须做些什么来挽救这座岛屿。尤瑟的离去带走了神的加护,现今,不列颠脆弱如薄冰,她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帮手。 接连数天,他们竭尽全力。一个自幼照顾摩根的乳母前进不到四百米已呼吸困难,被抬回到营地;两个随从在山腰失去音讯,应是掉落下去了,却未发出悲鸣与坠落的声响。剩余那几人,费尽心血才来到一处平台。 这里距离山顶仍有一段路,月亮正在渐渐隐没。 人们很快不再能看见任何东西。除了摩根,每个人都陷入黑暗,茫然地喃喃着。 油灯,把油灯点起来!一名高个仆从说着,在地上摸索打火石。剧毒的蝎子恰好游过,将他的食指蛰成紫色。 月食为不列颠蒙上阴霾。摩根毅然抛弃所有人,向上攀爬至一处凹洞。它就在那儿,小得只能容下她一人,像是特意设置,满心期待着如她这般体型的猎物进入。她在里头躺下,放松疲惫的躯体,直至云雾完全盖住月亮。 古祭司们将月食看做月女神入侵的证据,用山羊血和沙土绘制月女神像,它有珍珠色的面庞与饱满的躯体,手脚上戴有海蓝色珠宝。直至十二岁,摩根都坚信月食是种预兆,云层掩去月光,那女人便来到,降临在一些贵人床边,以一柄银色匕首杀死他们。 当她见到父亲,也将月女神的画像呈现给他。那种无知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折磨着摩根。她无法忍受自己当着父亲的面说了这些,但尤瑟并未指责她。在她心中,他永远温和、不拘小节。 可他也不会放任摩根被蒙骗。不久,贤者梅林应邀到来,终结了一切想象。他将摩根请到偏厅,用沙盘标记出月亮,和它规律、文雅的行进路线。 “月亮哪会比一个苹果骇人?苹果是果实,人的受害者,月亮比它好得多,不会被摘下。” 梅林在摩根手心摆上一个金苹果。他看她的眼神也与尤瑟王相似,令她心有余悸。 摩根畏惧却又企盼着每一个这样看她的人。那种目光令她相信,父亲最爱的人是她而非她母亲,不会如侍女所言,将未满十七岁的她送给领主做妻子。十二岁,她将所有想象编织成萦绕在他们身边的白鸽,她还不疯,心中残存着一丝良知。 摩根躺着,摇摆双腿。上来途中,她弄丢了鞋子,脚底裂着几条口子,边缘的血已经风干,感觉不到疼痛。 朔月——潘德拉贡祖传的忌日。朔月没有好事,但若无值得悼念之人,就让尤瑟去吧。她似乎那么说过。 盘踞心头的黑暗会帮摩根完成一切,她管它们叫“薇薇安”,一个想象中的玩伴的名字,是她童年时从书上看来的。当她闭上眼,当她到湖边沐浴,它们都紧紧相随。摩根赤裸着说出的话比什么都有效,因为湖水喜欢她那样,当她祈祷,它们便做了她的使魔。 梅林无疑知道一切。同为怪胎,他与摩根之间不存在憎恶。一个怪物总是纵容另一个,他也遵循了这一规则,默许她。为此,尤瑟王消失了。兴许尤瑟是自己跃下悬崖,或者海水跃上山崖卷走了他。怎样都好,摩根总算能够卸下悖德的枷锁。 比起父亲,她早已选择好,要一条龙。

龙在山顶的洞窟里。 摩根看见了,那是条巨大的红龙,如蛇一般蜷缩。她被鳞片反射出的寒光照着,隐隐晕眩。 也许朔月夺走了她的体力,亦或是她谋杀尤瑟的恶行正在受到制裁。 龙同样看见她,巨大金瞳中央嵌着一道由橄榄绿向黑过度的竖线。它收缩瞳孔,以便在暗处看清她。她如此狼狈,为此感到羞耻。 梅林再三告诉摩根:龙不是轻易能够征服的,要解放它们,才可得到它们。你不能解放一头龙,那会让你付出代价。 但摩根优于梅林的地方在于,她比他更早关注这座岛。与他非人的视线不同,她珍视并渴望这片土地。 一个贤者的话不可尽信,两个贤者话语中的共性却足以说服任何人。古祭司的羊皮卷同样记载了这座山,比梅林所说更奥妙的是,他们甚至预言了龙的仪式。朔月,龙会外出寻找交配者。它不总在那里,唯有能在朔月最后一个礼拜日攀上顶峰的人才有幸参与圣婚。 嫁给龙的女子通常是身材矮小、皮肤黝黑的异族人,她们似乎有精灵血统,奇异地懂得这套把戏。朔月也属于这群异族人,他们的祖先在几代前来到岛上,摸索出规律——面见龙的人要用兽骨盘起头发,穿未染色羊毛织就的披风,暴露乳房、大腿根和阴部。发光油彩能吸引龙的视线,它务必被涂在额头、脸颊与锁骨处。一个倒三角标识,中央画上圆点,能让龙相信她是温顺、柔软的猎物。 以上这些摩根都没有。她普通地到来,比平时还狼狈一些,浑身上下只在背部、小腹和双乳之间画有咒文。侍从为她准备了深红色浆果制作的发饰,可惜尽数落在了山路上。在异族人看来,她无疑比一只拔掉绒毛的田鼠更寒碜,还敢有恃无恐地走进来,实在是活腻了。 摩根脱掉长袍,露出被破布遮蔽的年轻躯体。虽已被尤瑟许下婚约,她仍是处女,有与龙交媾的资格。脚底血水染红了一片石子石,她咬着牙跪到那一处,放松躯体,将乳房贴在龙的爪子上。 冷硬之人将爱上热茶,神秘的也必会喜欢美丽的。她是处女,而龙是红龙,永不会厌恶得体又乖顺的处女。

——你父亲的骸骨还在山崖下。海浪冲走他三根肋骨,过几天,海鸥会收下剩余几根。 摩根听罢,头疼欲裂。她正用仅有的技巧取悦龙的两根大得离奇的阴茎,她不擅长这个,与龙交媾比人难多了,何况她与人也不熟练。它蜥蜴似的分叉舌拨弄着她的下身,翻来覆去刺弄两瓣嫩肉,让内里的芽头也涨得发疼。 想要就拿去吧,我不要他的骨头,只要他头上的王冠。纯金、镶嵌钻石和祖母绿的王冠。她在心里暗暗回应。 摩根逐渐感到欲火焚身,下身渗着黏糊的水,又生出一种干涩发疼的幻觉。龙舔她的身体,爪子按着她,鳞片太硬,扎在白嫩乳房上,一刮就是一条红痕,她疼得抽气,仍不敢大声说话。 你要我这个新娘,对吗?摩根轻声问道,一边将腿张大。 她懂得羞耻,可紧要关头顾不得礼节。她更想得到一条龙的爱,那是唯一值得她奔波劳累的东西。 龙不再在她脑内说话。它的舌头捅进阴道,摩根痉挛起来,黏腻地呻吟。她像坠落河中的叶片,随波浪簌簌颤动。龙按着她的小腹,吮吸果实一样汲取她的体液,她腹部紧了又松,瘫软成一团泥巴。 阴茎太大,不可能进入到摩根体内,龙于是将尾巴当做刷子,刮弄女人敏感潮湿的内壁。她像一团包裹在枪头上的丝绸,被迫绷成一条,随着插刺嗯嗯直叫。往常那声音只赞颂月亮与河流,今日却成了献给红龙的淫语。 摩根脑子里嗡嗡直响。与龙交媾让她看见一些不可思议的事物。一些擅长绘制图腾的矮小身影从山丘东部翻越而来,随后是罗马人,高卢人……她突然能够看见晚星了,一点银光,镶嵌在漆黑的天幕上,指引水手向南进发。海水里的厚重白色泡沫令她想到精液,想到她第一次春梦里伏倒在被褥上的男人。 摩根如今不再爱他,父亲仅是承载了她妄想与恐惧的人偶。不论她如何抚摸他胸口,那张嘴只会说她母亲的名字。她与她母亲的区别在于,她是被安排得更糟的,十七岁前就要嫁往别的领土。 摩根昏昏沉沉,嘴里嚷些难以听懂的话,战栗着迎来罪恶感与高潮。龙的尾巴比长矛更锋利,牢牢钉住她。 她瘫软在潮湿的苔藓上。无形的性的火焰,带着原始的生命力骑上她的脖子,逼她张开嘴,含入龙的尾巴。那上头还遗留着摩根体内喷射出的水滴,几乎没有味道。她含着它,想象这是与骨头差不多硬的阴茎。一阵疲倦让摩根眼皮耷拉下来,她蜷缩着,伏倒在龙的脚边。

“我不建议你去找它,它很难相处。” 梅林似笑非笑的脸又浮现在摩根脑海中,他笑起来眼瞳深处有火花似的异光,越发不像人类了。 龙是暴君,红龙尤甚。这是精灵、梦魔与龙的共识。龙与蛇一样,即便表现端庄,也仍是淫荡的生物。圣婚实质是掩盖在仪式与美名之下的淫行。 摩根说不清自己为何要来这里。她已经杀死父亲,得到了王位继承权,只需捞起那尊王冠便可。但她每每思考,便感到一种渴望。信不过男人的她更愿意要一条龙,自打十几岁便想着,这是个比人更好的,值得爱的选择。只要得到一条龙,罗马人的马蹄便不敢靠近。此外,她仍盼着一些平凡男人可以将脑袋留在战场上,以便更多不到十七岁的女孩儿逃离婚约。 她早在不幸中爱上了一条龙,像养一个孩子那样,将它养在心中。但龙能否像她爱它那样爱她?她深知人类之于它不过是转瞬即逝的灰,才会想要一场圣婚。 而据梅林所说,圣婚虽是人与龙唯一的可能,龙却未必遵守。 摩根喃喃念着那句话醒来。 月食褪去了,云散得无影无踪。山洞口透着暖光,将染血的石头照得发亮。 摩根赤身裸体躺着,手脚像被抽去骨头一般动弹不得。一双手越过腰身抓着她的乳房,维持这种姿势拥着她,指甲嵌在白肉里,泛出健康的红。她低头掰它们,身后的人便压上来,将她脸朝下按在地上。 摩根轻呼一声,下身又变得潮湿。她感到一双同样柔软、丰满的乳房贴在身后,抱着她的应当是个女人。可一旦那双手移动,她就难耐地喘息,摆动腰肢渴望更多碰触,这是男人也不能给她的亢奋。尽管还不能很好地说话,它也一定是条善于学习的龙。 龙舔着摩根的肩胛骨,取来一块岩石垫到她小腹下,以便她能把腰抬高,更好地露出下身。它用人的手掰开她,深入到柔软通道中。摩根断断续续呻吟,乳头早已立起,蹭在粗糙地面上隐约地疼。 龙嘶哑地问:“你是……什么?” 摩根哆嗦一下。一支硬物抵着下身,她小心地触摸,感受它顶端丝绸般的触感。 “你要我这个新娘吗?” 阴茎狠狠撞入,破开摩根的处女之身。初夜的血留在昨晚,今天她放声尖叫,享受答非所问的惩罚。她听见自己颤抖着,断断续续呻吟,如同洞穴深处吹来的微风,淫荡、放浪,又有一些可怜。她觉得疼,膝盖和手肘蹭在地面的疼,阴道撑开的疼,和被龙咬着后颈的疼。梅林画在她身上的图腾沾染了剧烈的性,变得滚烫,像是春药淋在体内,顷刻间已让摩根大汗淋漓。 “你要……遵……守……”摩根艰难地说,几次被打断。红龙抓着小腿把她翻过身,两指用力拨弄她的肚脐。摩根瞧见它的脸,浑身立刻变得冰冷。她认识它,珍珠色柔软脸庞,祖母绿的眼睛,金色头发仿佛用金子熔铸。古祭司们用沙土和羊血绘画她的脸,疯狂的,冷酷残忍的…… 冷漠的脸近在咫尺,与月女神如出一辙。龙咬着摩根的嘴唇,以一支胜于常人的阴茎侵入她。摩根嘴唇发抖,脸色惨白地挣扎。她在它手上不过是兔子,连声音也发不出太多。月女神反复抽出刺入,一如摩根梦中它用匕首杀人的情形。昏暗洞穴里,它的双眼是唯一光源。 假如龙不是一条龙,性交会欢愉得多。 摩根抱紧那颗脑袋亲吻。她被插得很不舒服,初次的疼与恐惧交织,牵绊她的手脚。她吻龙的嘴,吮吸它的舌头,在它颠簸的抽送中挺直腰背报上名字。龙轻咬着她的右乳咿呀学语,摩根,摩——根——。它像一个婴儿强硬地攻占母胎,强迫摩根为它舒展,承受每一次不讲道理的冲撞。 很快,摩根攀上高潮。高亢颤抖的喊声充满了洞穴,她的汗水滑过图腾,使它们熠熠发光,更加为她增添快感。 龙被那种光吸引,沿着乳头一路向下啃咬,直至被金色毛发覆盖的三角区。摩根是涂满蜜糖的玩具,吸引龙翻来覆去拨弄。它反复揉她的双乳,把她摆成各种便于插入的姿势一遍遍占有。摩根累得睁不开眼,仍努力配合,张开腿,试图长久地留住那支阴茎。好几次她痉挛着,弄不清自己是否真的高潮。她累得无法思考,只能顺应要求张开嘴接吻。月女神新月般紧抿的双唇从古祭司画中走出,蚌壳迎接沙粒,它也迎接摩根,牵引着两根舌头在内里交缠。 摩根狂热地吻那条红龙,唾液和龙牙嗑出的血一直流过锁骨。装不下的精液顺着毛发淌到地上,积成浅浅一洼。 又一次射精过后,摩根捂着肚子蜷成一团。 她似乎得到了她要的宁静,在这躺着,眼睛却飞往海岸。摩根能够看见海鸥衔着父亲的骸骨飞离,经过了几百海里才抛下。骨头落进精液色的厚重泡沫,无影无踪。 父亲就此消失,只有龙,她爱的那条,在她耳边低哑地喘息。 龙释放够了才松开抓着她腰身的手。摩根身上沾满精液,指痕遍布,脸上却挂着得偿所愿的笑。

第一日,她们在交媾中度过; 第二日,摩根重新穿上衣袍,教那条龙如何遮蔽身体; 第三日,她赋予龙人的身份,教它走下山坡,捡到仆从的尸体、酸莓与红浆果; 第四日,鱼群跃出海面,落在两人交缠的躯体上,精液滴入海水,成为新的泡沫。 摩根终于走下山崖那天,驻扎的人群已经散去大半。他们一定以为摩根死了,迎接部队见她回来,面上满是惊异。 梅林站在远处,抱着他的老木杖。朔月最后一日,龙离开洞穴,山脚的花尽数谢去。梅林看见不再只有花瓣的摩根,她成了一颗饱满欲裂的果实。 龙的爱,乃是善良之人的手,遮蔽月色的云,不可捉摸。人与果实无异,成熟了便被摘下。摩根原有幸成为月亮的,却在路上迷失了。 若能听听贤者的话,该有多好?

人们为摩根取来新的长袍,又为她身后的女人穿戴整齐。红龙已能说出人类端庄的话语,正端坐在营帐内,审视套上白色长袍的摩根。 它的圣婚对象穿戴得当,走上前来,脸颊靠在它膝头,诱惑地说:吻我。龙便吻她,将她的嘴唇咬出血。 摩根从它眼中看见自己,又从自己倒影眼中看见死去的尤瑟。她忽然明白,月女神不过是臆想中自己与父亲的糅合体,有父亲的瞳孔,和与自己近似的脸庞。它是她悖德成果的未来,是她永不能实现的妄想。龙嗅到她的贪念,才化身而来。 但它们已经缔结,龙在她体内射精,在她身上留下图腾,太阳与山脉能够见证这场圣婚。 摩根痴迷地吻那张嘴,喃喃道:“遵守约定,好吗?” 龙长久地望着她,直到她背脊发冷。它站起身,挽着她的腰步出营帐。 梅林已等候在外。空气中看不见的精灵发出惹人厌烦的轻笑声,人群一字排开,伫立在梅林身后十多步。礁石上捞回的王冠正在他手心发光。 梅林像第一次见面那样望着摩根,再度令她心悸。他的笑,透出一股与她父亲相似的不祥,似乎他存在着,万事便会失去控制。 梅林高声赞颂道:“伟大圣婚已然缔结,让风带去不列颠的祝福。来吧,伸出手!” 摩根抬起双手,龙却按住她,接过头冠戴上。子民们疯狂欢呼,喊着它的名字。他们叫道:亚瑟!亚瑟·潘德拉贡! 无一人知晓这名字源于何处,却一声高过一声,似乎不列颠王位早已为它设下,摩根才是无名无姓的来客。 梅林将摩根和亚瑟的手握在一起,宣布他们依循圣婚结为夫妻。摩根想要尖叫,喉咙却上了锁似的,说不出任何话来。 梅林笑道:“尤瑟王那样爱你,怎会舍得让你承受为王的苦痛?但你爱的人,一定足够伟大,为成王而来。这是你出生前便定好的,尤瑟王的祝福。”

亚瑟牵过摩根的手,舔上头那些被她指甲扎出的伤口,眼神冷淡,动作却很轻柔。 天旋地转,摩根隐约看见亚瑟身后燃烧的火焰与雄狮旗帜。她不听劝阻解放出的红龙,夺走她一切的龙,站在这里,模样犹如雄狮。它注定要被她的爱释放。为此她疯狂,可又无法说出半个恨字,因为它并无过错,红龙的新娘才是把岛屿让渡与龙的罪人。 迎着摩根绝望的目光,梅林叹道:“我说过不建议你去找它,龙的爱,要拿走你的全部为代价。” 摩根嘴唇颤动,摸着那张多年来反复走入她梦境的脸。“你是什么?”她的话里带着恨,也充满爱。

红龙凝视着她,在她眼中看见矮小黝黑的异族,看见罗马的铁蹄,看见每个族群兴盛又衰亡,看见月亮与果实,最终看见她,与她卸去枷锁的赤裸之心。 “命运。” 它像一个真正的人那样,柔软地说。



Fate/Grand Order

梅林罗曼



梅林沿一条种满橡树的小路来到白色房屋前,敲响大门。“开一下门好吗?”年轻的老头央求道,“外头可不是卖饼干的童子军。” 小孩警惕地把门拉开一条缝。“我妈说晚上会来咱们家的只有恶魔和巫师。” “我是好人呀,”梅林笑呵呵地说,“来买点东西。你要什么答谢?”

小孩要了一个柠檬雪糕。这个卖一美元,相对比较便宜。他怕陌生人花太多钱生气,那就不会再来了。 梅林觉得自己也是小孩子,小孩子和小孩子一起坐在门口的台阶上。小孩子对小孩子说:“我梦见彼得潘带走了妹妹。” “我的爸妈都是老师,那天晚上他们批考卷,睡得很晚,我和妹妹在二楼看星星。她弄坏了我的望远镜,我生气叫她滚出去,她涨红着脸跑出去,跟着就不见了。” “她去找彼得潘了吗?” “是啊,她说她去了海盗的船上,海里有很大很大的牡蛎,有亮绿色的水草,还有一些钩子手。”小孩比划出来,“她带了一个牡蛎壳回来,我原谅了她。咱们说好,下次要一起去见彼得潘。” “这是真的故事吗?”梅林好奇地问。 小孩上楼拿了那个牡蛎壳给他看。那是一片小小的海,他看见白沙和海盗船,小孩的妹妹在小小的壳里仰泳。她看不见梅林,跟着她又到集市上闲逛去了,攥着钱包想买一个望远镜,望远镜要六美金,她用五美分买了牡蛎壳。 “我也想见彼得潘,”梅林说,“多少钱你才肯把彼得潘卖给我?” 小孩梗着脖子,恼火地说:“你要再说这种话,下次就别来买东西!”

很快月亮沉下去,梅林趁小孩午睡骑走了他的儿童自行车。大男人坐在这上头很是滑稽,路上行人都拿惊奇的眼神看他。他开心地骑了一路,来到午后的集市。 街口小店前坐着一个四十多岁,留络腮胡子的男人,正在贩卖手工制品。梅林递给他一个牡蛎壳,上头用刻刀精致地刻上了海盗船,男人吃了一惊,梅林摇摇手指,牡蛎壳变戏法一样消失了。 “你会变魔术!”男人高兴地说。 “我想买点东西。”梅林打开钱包摸出一个硬币,“你看这点钱能买什么?” 男人笑了起来:“这也太少了,先生。” “小孩的慈善生意你也做,不是吗?” 想起那个小女孩,男人害羞地摸摸下巴。“您又不是小孩。” “一个硬币,”梅林又晃晃手指,“每个人都有价值一美元的东西。” 男人想了想,从桌子底下拿出一个马克杯底大小的杯垫。“你要这个吗?” 梅林好奇地拿起它。藤条编成的杯垫里隐约可见一座小房子,圆圆的窗前坐着一位老太太,她戴着老花镜,小心地编着藤条。时间太久了,看得不太清楚。 梅林揉了揉眼睛。“哪来的?” “我妈妈做的,她每年要做很多这样的东西。你也知道老人家就是爱做这种东西……不能说不要。” “她为你做的?” “为初恋情人做的,她是个有点天真的人,总说小时候见过鹿变成的小飞侠。我们以前住在靠近森林的地方。”男人尴尬地笑笑,“小飞侠和鹿,哈哈。” 梅林又认真地看了看那个杯垫。藤与藤之间留了小小的缝隙,一个小孔露出来,里头是老太太编麻花辫的样子。她年轻时是金发,梳着稀罕的四股辫。她趴在窗口唱一支关于太阳的歌,很快,一头山羊走到窗前,用舌头舔她手心。 “确实就值一美元,”梅林把杯垫和牡蛎壳放到一起,“谢了伙计。”

他很少说“谢了伙计”这么时髦的词,对老爷子来说,1800年之后的词语都能算是老词,不过对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来说,“谢了伙计”让他更能融入人群。说完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有些沾沾自喜,走路的步子也轻快起来。 如此一直走着,来到了远方的远方的尽头,他在镇子上精挑细选一扇门,慎重地敲响。 “我来买东西,”梅林对开门的眼镜男人说,“你卖吗?” “我是个作家,”男人清高地推推眼镜,“不是商人。” “买你的故事可以吗?用这些。”梅林掏出一美元、牡蛎壳和藤条杯垫。 看见一美元,作家板起了脸。但他立刻被牡蛎壳和杯垫吸引了目光,好奇地问:“你喜欢收集旧货吗?” “故事也是旧货,故事都是发生过的事。” “那我只写新货,”作家卷起袖子,“我要给你写一个牡蛎壳和杯垫的故事,现在马上。” 他写了一个不太有意思的爱情故事:爱搜集牡蛎壳的水手和做编织活儿的女孩相爱了,为了结婚,他跑了好几次船,出海后起了风浪,水手葬身海底。 听到这里,梅林皱起眉头。作家一看,急忙补充:但水手运气不错,靠着船上的木板熬过了危险。他仍旧没挣到钱,只能用捡来的牡蛎壳打磨成戒指。女孩没等他把戒指拿出来就答应嫁给他。婚后,这对夫妻的儿子被起名叫海蛎。 梅林笑了起来。他问作家:“笔记本可以给我看看吗?”作家大喜过望地递出来:“当然当然!”他打开草稿本,看到a和b之间有个花俏的连笔,那条线变成一条围巾盖在两个年轻人脖子上,那是条花纹很像藤条的编织围巾。一男一女坐在窗口,从二十岁到三十岁。他们问彼此:为什么我们的儿子爱练字?他是个天生的作家吗? 作家收起了一美元。第一次把故事卖出去,他很开心。 梅林又盯着他的字看了一会儿:作家的父母正在老家旧房子里煮咖啡。他们吃豌豆泥的时候经常说,儿子写得最好的故事就是记录父母爱情的那篇中学作文。 那篇故事被小心地誊写到白纸上,折成小方块放进牡蛎壳。作家特意送梅林到路口,再回屋吃夜宵。他隐约看见作家的影子里有一些好事,一张支票,后头有6个零,但那是因为他们家中了彩票。这种事不能告诉当事人。

然后他骑上自行车,骑过铺着碎彩玻璃的颠簸小路,骑过年久失修的木桥,骑过城堡、雪原和花圃,从最小最隐蔽的路回到梦里。他回到家,打开柜子把罗玛尼·阿基曼从抽屉底部的一个花盆里拽出来,大声说:“起床!!” 值夜班的罗玛尼吓得打翻了杯子。咖啡停在半空,像是很小很小的棕色气球。 “给我三美元。”梅林对他伸出手。 “没有!”罗玛尼生气地说,“我们这里又不用美金结账。” “给我三美元。” “只有日币,上次去的时候换了很多……” “三美元。” “可以赊账吗?” 倒霉的罗玛尼完全不明白梅林为什么要问他讨钱。讨人厌的男人做事从来不说理由。他勉强签了一张欠条,眼看梅林掏出藤条杯垫、牡蛎壳和一张折成小方块的白纸。 “今天买到的好东西。”梅林说着,拉起他的手纵身跃进大海。 眨眼的功夫,无数鱼自天空中落下。乌贼、贝壳和海螺堆成礁石那么高,垫在美人鱼屁股底下。不等歌声传开,汽笛声已带来了远航的海盗船。上面有个安着假肢的独眼船长,他说:开火开火!大炮击中礁石,气流把他俩炸进迎头打来的一个巨浪。很多巨大的女孩裸露着身体游出水面,抱着属于自己的羊,她们把薄纱似的余晖当做台阶,一直走到天上去,在正对着月亮的爱巢门口吻别。羊又变成眼镜男人,朗读记在横线本上的蹩脚诗歌。他念道:“穷小子幸福又不幸,才会为一个钢镚儿记恨爱人。”小孩子大吼一声,从眼镜男人衣服底下钻出来奔进盛满珠宝的湖泊,那里有无数金币和一个紧闭双眼的小女孩。他用力亲她脸颊,一刹那,最小气的花也盛开了。星星坠落下来打歪了地面,金币瀑布般流泻。 在这庞大的雨中,梅林用力抓住罗玛尼。三美元的旅程从手指触碰手指开始,结束时罗玛尼还意犹未尽。不爱又没机会做梦的男人茫然了好一会儿,如梦初醒。带他做梦的人快活地坐在一旁,哼孩子们教的彼得潘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