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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英雄联盟》 配对:乐芙兰/莎弥拉无差 分级:PG-13 摘要:莎弥拉在角斗场外遇见了一个熟人。 警告:OOC,私设,尤其是关于乐芙兰和分身的关系 备注:一直以来很喜欢的cp……二人的关系详见莎弥拉的个人故事《悍勇本色》,不过本文含有大量私设和捏他,随便看看。蕾是随便取的LeBlanc的变体,形象参照LOR中乐芙兰的卡面造型;我好爱她的头发……            处刑日         1   她站在检票员身后不远处的阴影当中,正低头和一个卖肉干和啤酒的小贩交谈。沙灰色的斗篷将她从头到脚遮蔽得严严实实,但不知为何,莎弥拉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嗨。”   今日的清算马上就要开始。莎弥拉推挤着穿过手中挥舞着门票的密集人群,隔着五六步远喊了一声,可那位戴兜帽的女郎似乎马上感觉到了她的存在,静悄悄地转过头来。“……莎弥拉?”   “——蕾。”   佣兵挤到她身边,一边快速地摸过全身上下的各种武器和小包,确认没有丢掉任何东西。“在忙吗?”   那双涂成暗紫色的嘴唇勾出优美的一弯。“你很幸运,我正好有空。”蕾简单地冲她眨眨眼,用几个铜板买下两只削好的椰子,小贩便在顶端的孔里插上用以吸取的麦秆。她从推车上抱起一只椰子,对莎弥拉歪歪头,那双长袖子里的手腕苍白细瘦,让人怀疑究竟能否承受得了这种坚硬水果的重量。   “哈哈,我总是很幸运。”   几个月前,她在一次相当狂野的委托之后回到最爱的枪店,而蕾恰好也在那里消费。她的货装在一只细长铁箱之内,由合伙人之一的拉尼亲自交接;那天她穿了一条纯黑的斗篷,兜帽滑落到身后,露出底下一头修剪整齐的深蓝短发,末端离奇地染成浓绿色,搭配在一起却透出一股相当协调的美感。莎弥拉吹了声口哨,将沾血的钱袋甩在她的手边,拉尼默契地为老顾客搬出祖安新进的三把定制短枪,而她却只是歪着身子注视着柜台旁的这位陌生人。后来她们一同从店里离开,几个小时后又共进了晚餐,蕾的屁股就跟她的脸蛋一样白如积雪,却也意外地有力,她还生了一副全瓦洛兰最好的嗓子,高潮的时候叫得像只百灵鸟。   莎弥拉几乎可以肯定她是个刺客之类的。她的细胳膊只够当个演员而不是战士,凹凸有致的身体上没有半点疤痕,可她却在拉尼的店里买着不可告人的凶器,口风也极紧,除了一个不大像是真名的单字以外没有对莎弥拉透露任何关于自己的事。不朽堡垒附近有不少这样的角色,他们甚至还组了个工会。因达莉照旧紧张过头,觉得她刺杀的目标显然就是莎弥拉本人,无奈佣兵自顾自地与死神周旋多年,从来只相信自己直觉的低语:她想要蕾,而蕾也想要她,就这么简单。而她确实也从下城小旅馆的床上不止一次地幸存了下来,她们时不时会在枪店偶遇,蕾对她的纹身相当好奇,除了经常在上面留下吻痕和牙印之外,还总要站在旁边看她如何把新的那些添到已经不多的完好皮肤上。   “——看得出来你也没在忙。”   她扬起脸,一抹优雅的微笑依然停在这个神秘女郎的嘴边。她的手指勾上莎弥拉的臂弯,不由分说地拉着她往角斗场的入口走去,怀里还抱着那只刚喝了两口的椰子。“陪我看看清算怎样?——真是挤疯了。看来今天德莱文一定会出场。”   莎弥拉比她要高出三指上下,此刻正好能闻见蕾的耳后飘出一股玫瑰混合着檀香木的芬芳气味。有些时候她会表现得比那副贵族乖乖女的模样要蛮横得多;这正是莎弥拉中意蕾的原因之一。      2   一只乌鸦站在凉棚的护栏上静静地与他们对视几秒。弗拉基米尔厌恶地摆了摆手,一名男仆立即走上前来,以快到难以看清的动作捏住那只黑鸟的脖子,用擦手的湿毛巾拢住,恭敬地欠身之后离开了二人的包厢。   乐芙兰对此不予置评,依旧站在看台边缘向下观望。今天计划处决的是一批艾欧尼亚战争中的逃兵,观众们群情激愤,欢呼声比以往更带上了几分疯狂。尽管崔法利议会并不支持她的战争,可出身军旅的两位巨头却和其他所有人一样痛恨这类叛徒,一致同意将会亲临清算现场。不朽堡垒当然会因他们抛洒的血液愈发团结一致,服从于议会的权威,但任谁都明白——“真不敢相信你们都同意为他那个蠢弟弟的风光在这里待一整天。”   “……德莱文比我们更像是诺克萨斯的象征。”   她没有转身,目光始终停留在对面下层座位上的一对女人身上。“至少对贵族之外的市民是这样。”   “——你说话越来越像乌鸦在叫了,亲爱的。”   弗拉基米尔饶有兴味地笑了一声,“那我们这位诺克萨斯的象征打算什么时候出场?”   “……在他乐意的时候。”   她看见莎弥拉把手臂搭在蕾的身后,从她的那只椰子里偷喝了一口。眼前乏味的战斗很难勾起老练佣兵的兴趣,她不断地捏着蕾的肩膀,用额头蹭她的太阳穴,浓密卷曲的褐发梳成一条粗重的麻花辫,末端握在蕾的手中被任意把玩。她能感觉到莎弥拉一直在闻自己的后颈,看起来她很喜欢玫瑰之下透出的那股厚重木香。一双丰满的嘴唇在她的耳缘上游走,十根手指在斗篷下面交叉握紧,蕾被她从军营里学来的粗俗俏皮话逗得笑个不停,只要转过头去,她就能看见莎弥拉那只大而狡黠的绿眼睛,左边嘴角点着一颗迷人的小痣,生来就是要让人亲吻的。   “他乐意的时候!谁能想到呢?我们敬爱的大统领竟然受得了德莱文活在这世上。”   对此乐芙兰也不得不表示赞同。“我听说斯维因将军和德莱文的关系很好。”蕾把胳膊肘撑在自己的膝盖上,任由莎弥拉喝掉了最后一口椰子水。“我感觉自己根本无法想象他们两个对话的样子。”   莎弥拉显然觉得她说的每一句话都很有意思。“我见过他的哥哥,德莱厄斯。非常、非常无趣,不过他的胳膊有你的腰那么粗,为这点我挺欣赏他。”   “……而他竟然是德莱文的哥哥。天哪。”   蕾在大笑的时候会下意识地用手掩住嘴巴,这个小动作暗示了她受过贵族教育。观众们因为某个强壮战士的陨落爆发出一阵狂热的欢呼,而乐芙兰看见两个女人依然坐在自己的矮凳上,莎弥拉遍布枪茧的指掌掰开蕾的手腕,在她的唇上印下一个深深的、带点清甜香气的吻。   “……这儿有椰子吗?”   乐芙兰终于转过身,在她一袭红衣的老搭档身旁坐了下来。      3   这是莎弥拉第一次看见她“工作”的样子。   一个满面污渍的银发女人被放进了竞技场,手脚上都拖着锁链,而蕾在此时悄无声息地坐直了身子。“等我一下好吗?”她重新拉起兜帽,轻轻捏了捏佣兵的手指,莎弥拉为此又吻了她一下,然后注视着蕾弓着身子从挨挨挤挤的观众面前经过,来到比她们还要更低两层的看台边。   一阵针刺般的预感忽然令莎弥拉的瞳孔收紧,脉搏也跟着急促起来。她看见蕾头也不抬地走向观众席上的某个秃顶男子,一只纤细的手搭在他的肩头,首都午后刺眼的阳光下,她的皮肤看上去像死人般苍白。   男人甚至来不及回头,蕾便弯腰他耳边留下一句简短的低语。银发女子似乎打得极好,每个动作都能引发看台上阵阵震耳欲聋的赞美,可莎弥拉只是看着她的刺客做着自己的事情。那件斗篷里藏了什么武器?拉尼都卖给了她什么东西?这件事好比一团顽固的苍耳,从她们初见的那天便挂在莎弥拉的腿上甩不下来。她似乎什么也没有做;耳语过后,蕾直起身子,再度从近乎疯狂的观众当中穿过,此刻她的行动变得更加容易,因为大部分人都已经兴奋得离开了自己的座位,争先恐后地将花朵、彩带和钱币撒进角斗场内。   披斗篷的女郎飘然走上楼梯,与莎弥拉四目相对。她朝着出口歪了歪头,暗紫色的微笑从未像此时此刻看上去那么妖异动人。莎弥拉不动声色地起身,最后一次朝下方的长椅上瞥了一眼,那个秃顶男人依然端正地坐在原位,光亮的脑袋低垂,手中端着还没喝完的啤酒,看上去像是睡着了。   当她再度转回视线,蕾已经不在那了。她急冲冲地挤过尖叫的人群,回到她们进入角斗场的那处检票亭,欣慰地发现她的刺客果真等在那里。“你看见德莱文了吗?”蕾迎上来握住她的手,兴奋得像个十来岁的小姑娘;死亡像一阵微风从她苍白的指缝中穿过,连一根蓝绿相间的头发也没有吹乱。“他直接从看台上跳进了战场!”   “……什么德莱文?——他已经上场了吗?”   蕾用手掩住笑容,一双紫水晶般的眼睛向上翻起来看她。刺客的手指缠住她的,掌心凉而柔软,却只能让莎弥拉腹中的火焰越烧越旺。“……你必须告诉我。”她向蕾逼近,将她顶上角斗场的外墙,一只手穿过沙色斗篷放在她纤细有力的腰上。“告诉我你是怎么做到的。”   “……噢。”   女人微微一笑,声音甜蜜而黑暗,“……你想要的只有这个吗?”      4   “……看得出来你为什么喜欢这个女孩。她叫什么名字来着?”   “——锐雯。”   乐芙兰心满意足地说。“这个女孩”成功地与德莱文周旋许久,让观众排山倒海的欢呼渐渐转为难以置信的低语;她在耐力上显然比王牌清算人更占优势,如果不是经理和侍从们最终将二人强行分开,她绝对可以把德莱文痛揍一顿。   弗拉基米尔那时不在包厢,而是跑到其他贵族聚集的看台上进行他的政治游说。血法师回来时显然刚刚进食完毕,现在像只吃饱喝足的蚊子一样懒得动弹,轻飘飘地和她碰了碰杯。“只要想象一下德莱厄斯脸上的表情……”   他笑得仰倒在椅背上,不知为何看上去依然十分优雅,身后的男仆静静走上来为他扇风。清凉的气流拂过她深紫的长发,正如蕾和莎弥拉携手跑过小巷、在小旅馆的房间里推开窗时吹来的那阵晚风。乐芙兰闭上眼,感到佣兵的嘴唇在她的双乳之间降落,她粗壮的发辫在黝黑健美的后背上散开,她的牙齿、她的手指、她叫着蕾、蕾,布满刺青的胳膊搂在自己的颈后。她是如此地沉迷于危险和刺激,仿佛死亡与极乐之间仅有一纸之隔,而蕾的存在正是为她而设。   “……然后他对我说,‘老兄,你怎么总是怪里怪气的啊?’”   弗拉基米尔的声音遥远地传入她的耳朵;与此同时,一个女刺客在莎弥拉的手中迎来了今天的第一次高潮。她最喜欢蕾的声音,而乐芙兰喜欢伏在她暗色的大腿中间,感到佣兵强健的手指穿过自己的头发,听她说宝贝,用力,一边喘息着仰起脸,蕾的口中充满欢愉的滋味,太阳在她身后缓缓落下去。   乐芙兰睁开眼睛,看见弗拉基米尔正若有所思地盯着自己。“……你在微笑。”他抬手点了点嘴唇,同样笑不露齿。“……而且含情脉脉。”   “……你在做梦,弗拉德。你喝太多了。”   女巫说着站起身来,今日的清算已经到了尾声,而她也该找个更加私密的场所整理自己的所见所得。“是那个锐雯吗?”弗拉基米尔漫不经心地猜测,“杜克卡奥家的小妞?——是谁我都不会太惊讶,除了德莱文。”   “不,都不对。是斯维因。”   血法师闻言转过上身,一丝难以察觉的狐疑从他那张苍白美丽、毫无岁月痕迹的脸上闪过。对视半秒之后,他们最终相视而笑,弗拉基米尔转而慵懒地趴上椅背,对她举起酒杯。“敬你的新欢。”   “……醒醒吧,弗拉德。”   乐芙兰转身穿过包厢拱门,依然能感到莎弥拉的亲吻反复落在自己耳后,嘴里低声叫着“我的白玫瑰”。            The End   

原作:《英雄联盟》 配对:弗拉基米尔中心 分级:PG-13 摘要:“坐好了,孩子——我会奖你一顶王冠。” 警告:详细血腥暴力描写;大量私设,对卡马维亚历史不负责任的捏造,随时可能被打脸;OOC;第一人称叙事,“我”并非破败之王佛耶戈,只是历史上的重名;可能含有极微量underage内容。 备注:本文的时间线在破败之王佛耶戈出生的500年前,弗拉基米尔还是人的年代。   

  上篇请走(全文完)   

  卡玛沃的美丽传说   

  下

  弗拉基米尔随着“主人”派出的队伍离开时,祖父确实为他准备了一匹最漂亮的良驹。新上任的暗裔祭司率领整个宫廷前来为他送行,而我只能在拥挤的人群边缘远远观望小叔叔骑在枣红色骏马上的身影。国王显然不打算在仪轨上丢了面子,将他从头到脚都以卡玛沃的黑与金打扮起来,头顶细密的褐色卷发上戴了一只我从未见过的铜制冠冕,随着他调转马头的动作在夏日清晨的阳光下闪闪发亮。   我的目光长久地追随着他密植金线的黑斗篷在风中飞舞,向西疾驰,直至消失于平坦宽阔的大路转角。随后我回到祖父的城堡,度过了人生中最为虔诚的几个月——我日夜为弗拉基米尔的安全和幸福而祈祷,有时向卡玛沃曾经的旧神,有时甚至向我们不得不屈膝迎接的新“主人”。藏书塔内的一夜之后,我再也没能找到机会与他再度交谈;但我依然自顾自地期待着与小叔叔的重逢,也许三五年后,等那位残酷的天神对祖父的臣服不再抱有疑虑,弗拉基米尔便有机会回到家乡……   我不愿去思考“枫叶骑士”的惨状,只是简单地抱紧了头脑中那点天真可笑的希望——毕竟这便是我们在走投无路之时唯一可以仰赖的东西。暗裔所谓的和约里写满了杂税苛捐,祂派来数十名打上黑暗烙印的文书奴隶进驻祖父的宫廷,他们由三位巴凯判官领导,将“主人”绝对权威的阴影一丝不苟地投射在祖父的内阁当中。税金、矿产、珍珠、木材,这些都不是最令人难以接受的贡品,让整个卡玛沃血流不止的是飞升者的国度对人口的索求:天神的麾下永远需要更多战士、工匠、仆从、营妓,祂宏伟的宫殿由累累尸骨筑成,而每次惊天动地的法术背后都涌动着无数凡人的鲜血。   也是在那年,父亲终于决定把我送入铁之团充当侍从。我跟着国王的骑士们在首都的大道上穿梭,护送暗裔的使者,他们以枯瘦的双手握住一张张可憎的羊皮纸,告诉我们平民人家每有三个孩子便要献出一个,以五岁到十五岁之间的最好。和约生效的前几个月里,骨肉离别的号哭日夜萦绕着祖父的城堡,骑士们在第三次鸡啼时便沉默地动身,而我也跟随着侍奉的堂兄高举国王的旗帜,在紧闭的门户、怨恨的眼神和偶尔飞来的腐烂菜叶间骑行。我自然无法接受这就是我们的工作、铁之团的工作,和其他许多高贵的骑士一样辗转反侧、彻夜无眠,不断将愤怒发泄在校场的草人身上,然而最终我也只有相信——相信我们真的别无选择。   首都附近的领主们在祖父的大殿里痛诉佃农的流失,大片良田曾遭“主人”的驼兽践踏烧毁,如今无人耕作,荒草丛生,而我们才刚刚凑足了第一年应缴的奉献。自从送走弗拉基米尔的那天起,我就从没见过国王的额头有过片刻舒展,他一天比一天更显老态,终日阴沉着脸,原本矍铄丰厚的棕发也渐渐从根部泛出银色。十六岁刚过,我便被急匆匆册封为骑士;在一个春日的清晨,柳叶上的露水都还尚未干结的时刻,我听见传令官跑过城堡环廊,不断吹响手中的号角,气喘吁吁地反复叫道:“开战——开战——开战!!”   我光脚跳下床,猛地推开卧房的窄窗,看见城墙上全副武装的士兵们正取下东南门上悬挂的三只大铁钩,将巴凯判官们畸形可怖、人兽不分的头颅展示在全城民众的眼前。   国王终于决定不再服从“主人”。他养精蓄锐,厉兵秣马,在暗裔走狗的欺压下忍耐了近十个月,然后在那个早晨给弗拉基米尔判了死刑。我颤抖着撑在窗边,倾听庭院里和走廊上雷动的欢呼,直到涌上喉头的啜泣渐渐平复;尽管没有参与卡玛沃扬眉吐气的庆贺,我却也同样无法欺骗自己——对祖父的这个决定,我的心中并不如想象中那样愤怒或惊愕。生在这坚实的城堡当中、念出了扶弱济贫的誓词之后,我再也不能像从前那个无忧无虑的少年一般终日沉浸于自己的悲伤,但当我在繁重的操练后勉强合上眼睛,叔叔那高挑瘦削的身影依然在我梦中挥之不去,我无数次注视着弗拉基米尔将红酒向下倾倒、在那天鹅绒般柔软阴凉的黑暗当中,他叫起我的名字,湿润的嘴唇含着暧昧的、魔法般的闪光。   但当卡玛沃发出不屈的咆哮之时,他就已经死了——不会有其他的可能。   也许那对他来说是一件好事。在这段接近一年的分别当中,我们从未收到过任何来自弗拉基米尔个人的消息,只知道他确实到达了“主人”的领地。小叔叔是第三任王后唯一存活至今的孩子,没有姐妹兄弟,亦没有长辈或臣属的关心。经由这番书写,我才意识到他当年的处境竟是如此尴尬和孤独,从来游离于王室边缘,仅余徒有其表的公爵身份和一顶空荡荡的铜冠。也许在弗拉基米尔离开首都的当天,祖父便已做好准备,可以随时放弃这个不受宠的儿子;也许这份更深的恐惧早已潜伏在叔叔的心中,只是他甚至不愿向任何人提及。即使总以空洞的祈祷聊以自慰、即使感情与责任的两难不断撕扯着我的良知,但其实从最开始我就始终明白,叔叔和卡玛沃一样在受苦、在流血,如今也许终于可以迎来一份“枫叶骑士”求而不得的解脱……   然而事实却总比我最阴暗的设想还要残酷几分。暗裔的存在是一场天灾——可亲手将弗拉基米尔推入火坑的却是我们。      无须赘述,那场战争是一次彻底的失败。那是凡人最后一次试图与天神抗衡,而迎接卡玛沃的只有超乎想象的惩戒与毁灭。   祖父派出三个儿子在王国腹地起兵,直逼西境的海岸,同时以迅捷的铁腕诛杀了“主人”置于宫廷中的走狗。他还不知从何处集结来一支有数十人规模的战斗法师队伍,出其不意地将暗裔留在首都的一小片营帐夷为平地。起初的几天里似乎一切顺遂,大伯和四叔配合默契,甚至成功地从“主人”的黑手中夺下几座小城,迎接他们的只有战战兢兢、身形扭曲的奴兵,根本无力抗衡素来令人闻风丧胆的卡玛沃铁骑。然而国王的三支军团都在某个夜晚过后毫无预兆地失联,接连数天没有传回任何消息,连一个传令兵、一只灰鸽子都不曾放出,徒留疑虑的阴云渐渐笼罩在祖父的城堡上空。直到那些可怕的传言终于流入首都街巷,关于天神的怒火与反击,关于祂庞大可怖的畸形军队是如何地聒噪嗜杀、不留活口,由一位身着红衣、冷酷无情的法师率领,像一股血色急流在眨眼之间便将国王的军队吞噬殆尽。   所有关于战争的消息从那天起都变得暧昧不清、光怪陆离,有时直像是构思拙劣的吓人传说,有时又根本自相矛盾——因为真正亲身经历、直面那股力量的人都没能活下来找到机会向他人讲述。有的传闻坚称统御军队的就是“主人”自己,每攻下一座城池便会将其中所有俘虏的生命汲取干净;有人说那是暗裔座下的某个载命人,操纵着亲手制造的信徒和活尸在卡玛沃的土地上肆虐。局面大大出乎祖父的预料,他不断派出斥候,调遣新的军队,但一个比一个更稚嫩的骑士团只是简单地离开首都,奔赴迅速逼近的前线,之后便如石沉大海、音讯全无。每一夜我们都在未知的恐惧中瞪大双眼,为任何捕风捉影的谣言竖直耳朵;战战兢兢的难民们遍体鳞伤、面黄肌瘦,乘着破烂的牛车将城堡外的广场挤得水泄不通,嘴里讲述着一个又一个我不忍复述的悲惨故事,而当父亲带着亲兵勉强为他们送去飘着菜叶的稀粥,他竟偶然在其中注意到了一张略显熟悉的面孔。有一位板车上横躺的伤员口齿不清、双目失明,那对王室家族标志性的蓝眼睛上蒙了厚厚一层白翳,眉眼间像极了他在战火中与王储一同失联的四弟。   “……是将军……收割者……他放我离开……”   感染带来的高热始终纠缠着四叔叔,连最擅医术的宫廷法师都对此无能为力。我依然记得最后一次见到他时,这位曾经骁勇善战的王子在城堡中的软床上麻木地张合他干枯的嘴唇,断断续续地讲述着自己的覆灭:“他是恶魂、他是审判……是他、是死者,天神命死者在地上行走,要他来夺回卡玛沃的王座。……妈妈,妈妈,我好疼,我好疼啊!他已经死了,他明明已经死了!我亲眼看着长矛穿透他的胸膛,但他还是抓住我们,让伊万跪在脚下,然后、然后他……啊啊啊啊啊!!”   他以肺中所剩无几的呼吸尖叫着母亲、大伯和弗拉基米尔的名字,没人知道他竟对那个早被送去充当人质的弟弟如此牵挂。医师强调他的话很有可能只是伤痛带来的胡言乱语,而祖父长久地一言不发,最终只是命令对方给王子一个体面、平静的死亡。   接下来便是国王的御驾亲征、铩羽而归,他被暗裔的重箭射下马去,两条胫骨踩得粉碎,铁之团最后的几员猛将把祖父护成钢板一块,舍弃了余下的军队才成功撤回城内,而我的父亲也死在那片距离首都仅几十里远的战场上。得知了国王的溃败之后,暴民和暗裔的信徒们趁着夜色数次冲破城防,抢夺各类武器、金银器皿和贵族小姐,我的两个姐妹在一次冲突中和护卫失散,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们。   如今我以血和泪写下这段往事,可丧亲之痛在当时便压垮了我的母亲。她无法入睡、无法进食,终日哭泣和撕扯自己的长发,祖父下令将她关入北塔,而我竟不知道——我竟不知道在半月之后、城堡沦陷的夜晚,暗裔的下属究竟对她做了什么。她只是在混乱中消失得无影无踪,像一滴水融入江河汹涌的波涛,和我精明善辩的姐姐、恬静羞涩的妹妹一样,和我颇擅文史经济却武艺生疏的父亲一样……我无法不去想,如果你能察觉何时会是自己最后一次看见那些无比珍视的亲人,如果你能早早发现谁是隐蔽的邪恶、谁是美艳的恶魔,这场惊世骇俗的惨剧是否真的能得以避免?   然而时光无法倒流,而我也注定无法找出答案。那时的我是如此天真可笑,不知怎地竟怀揣着难以言喻的苦痛,依然决心承担起自己作为骑士和父亲继承人的责任;在卡玛沃最后的夜晚,我能看见火焰在城墙上燃烧,当时我的侍从年仅十岁、强忍着恐惧协助我穿戴好全套甲胄,我随即命那孩子留在房中,出门加入铁之团的残部,决心为保卫国王献出生命。   穿过滚滚浓烟和烈火,暗裔的爪牙们蜂拥而至。他们的形貌融合了飞禽、走兽与扭曲不堪的人体,手握凡人无法执掌的利刃,身后跟随着数以千计的奴隶军团,这些干瘦的男女额头上都盖着“主人”的烙印,某种超乎自然的狂热在他们憔悴外凸的眼中燃烧。骑士团的失败无可避免,我们退入一道道关口,抛弃死者、拖拽伤员,在城堡内院乃至走廊中作战,钢盔下的面孔和双手一样麻木,脑海中只剩下几个机械的念头:挥剑、呼吸、保持站立。   最终一个壮硕的巴凯战士将我掀翻在地,一脚踩上胸甲,扯去我的头盔就像剥开一只多汁的橘子。他金黄的独眼对我投来轻蔑的凝视,开口说道:“太小了。你是王子?”   我的耳中嗡嗡作响,拼命试图再次举剑,而他挪动脚跟,狠狠踏在我的右边手腕上。“你该死。只为将军说:不杀王子。”      所以他就在那——弗拉基米尔。“猩红收割者”。   我坐在父亲曾经坐过的扶手椅上望着他走进大厅。奴隶们事先将我结结实实地捆了起来,口中塞入不知哪位淑女的手帕,又以麻绳勒紧,令我根本无从发出惊叹或哭泣。一个手执斧钺的巴凯军官和几十名奴兵们在殿堂两侧把守,十层台阶之上坐着头戴银冠的卡玛沃之王,同样也是被士兵们从养伤的卧榻上强行拖来;我那可怜的祖父从未显得如此苍老衰弱,被战马踏折的双腿无法站立,浑浊的蓝眼随着红衣将军掀起兜帽的动作逐渐瞪大,嘴唇不住地颤抖起来。   “……你……是你……”   “——陛下,是我。”   一抹鲜明、恶毒、难以捉摸的微笑浮上弗拉基米尔那张苍白美丽的脸庞。美丽,没错……尽管说不出有什么具体的变化,但他确实比一年前离开首都的时候看上去更英俊了。暗红斗篷甩落他的肩头,露出底下一头笔直垂坠的银白长发,在他同样染成血色的宽松长袍上恣意流淌,有如一道冻结的瀑布。   还在卡玛沃的时候,我从未见过弗拉基米尔做出法师打扮。除去一些特别庄重的场合,他总是像其他王子一样穿着修身整洁的猎装或骑装,以至于我从没发现一块以腰带固定的红布能在他身上展现出如此摄人心魄的魅力。他看上去似乎比从前还要高挑苗条、鹤势螂形,声音依然是那样友善、文雅、彬彬有礼,但他身上有什么东西已经彻底改变了。我含着手帕凭空吞咽,脑中盘旋着千头万绪,思维几乎停止运作,又或者只是我拒绝去想。我拒绝思考为什么理应被处死的人质会在首都再次出现,为什么弗拉基米尔要对自己的亲生父亲露出那样令人目不转睛却又毛骨悚然的笑容,为什么叔叔那一头及肩的淡褐色卷发会变成如今的模样,为什么他的眼睛——噢、噢,他的眼睛。   他从容不迫地走过零星坐着几个被俘王子的长桌,直直立在御前,没有丝毫行礼的打算,双眸在火炬的照射下显出一种明艳的、宝石般的红。发型也许可以通过漂染或炙烤来改变,但他的眼睛……那非人的、血色的闪光在他的眼角跃动,当弗拉基米尔对王座上的父亲仰起脸来,嘴里朗声说道:“是我。是我夺走了你的国家,杀死了你的儿子。我来这里终结一场叛乱,指引卡玛沃走上敬神的道路,不过归根究底……呵。”   他冷淡地笑了笑,声音里不含一丝真正的喜悦。“其实我只是想家了。”   “……怪物。”   祖父在王座上徒劳地扭动,高声叱责他的第五个儿子,然而双手同样被束缚在前,甚至无法在狂怒中撑起自己的身体。“你是个叛徒,疯子,弑亲者!你果然流着怪物的血,你这、你这……我早该知道,我那时就该找个猎人把你吊死。你杀了他,对不对?伊文斯的朋友,你的表哥,在你八岁、九岁的时候——”   “鲁伯特。”弗拉基米尔欣然回应,“没错。那年我十一岁。是你放我走了,父亲,你忘了吗?因为鲁伯特还不足以让你自愿牺牲一个儿子。”   “——听听你自己的话!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你就杀人。诸神怎么会把你给了我?伊万、莱昂诺、洛林、我的儿子们……!”   祖父痛苦地前倾身体,像一只漆黑的大鸟要从王座上飞落,紧接着剧烈地咳嗽起来。“……他们也是你的兄弟。你本不需要……任谁都不会……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他要杀了我。”   我仅剩的叔叔平静地答道,仿佛正在谈论的只是明日的天气。“我是说,鲁伯特。他拽着我来到小溪边,在刚下过雪的御林里,一次又一次地把我的头摁进水中。他说他会数数,数到一百下,要我练习憋气,但他同时还是个可悲的蠢蛋,没有一次不数错的。”   说话的时候,他修长纤细的身影纹丝不动,仿佛火光中伫立的一棵嫣红柳树。“他还把手伸进我的裤子,要我不许动弹,如果我敢挣扎或是告诉别人,他就要——他要干什么来着?……我记不清了。”一抹冰冷的微笑在弗拉基米尔的唇边绽开,一如冬天的垂柳枝条摇曳,然而毫无生机。“就在那时,我的怪物终于找上了我。而我欣然接受它的保护,等再回过神来的时候,鲁伯特已经是一具湿漉漉、硬邦邦的尸体了——只有尸体永远不会伤害我。”   一阵哀痛的战栗蹿过后脊,令我在扶手椅上徒劳地哼叫着耸起肩膀。但小叔叔的全副注意力此时都放在国王身上,他紧盯着祖父憔悴而惊骇的面容继续讲述,语速越来越快。“做出那个冰柱整整花了我四个小时。我要把水运到屋檐上,再一点一点地滴落……而鲁伯特就这么躺在我身边,废弃的林间小屋周围空空荡荡,可我却感觉不到一丝恐惧。怪物已经占据了我,陛下,它在我耳边轻声细语,让我知道即使表兄没有真正死去,我还有本事再杀他一次。”   “……够了!”   国王徒劳地说,“够了。别再说得仿佛一切都是别人的责任。你为什么不逃跑?为什么不求救?你本可以来找我主持公道——”   “公道!”   弗拉基米尔怪异地大笑一声,嘲弄般地重复着那个词语。“——鲁伯特曾是伊万最好的朋友。‘他只不过是在闹着玩,鲁伯特也是你的兄弟!别像个小姑娘似地哭哭啼啼。’在他死后,大哥锲而不舍地为主持公道,伊万从来、从来没有原谅过我。可他做得对——他做得对,陛下,因为我确实是个天生的坏种、怪物、杀人犯。我从前……哈哈哈,我从前怎么会一直没有发现呢?”   血色长袍随着他讥讽的笑声在脚边凭空翻卷,我看见弗拉基米尔勾动手指,没有回头,长桌对面的堂弟便突然剧烈挣扎起来,眼底流出两条血泪。暗红纤细的液流在空中轻盈飘动,卷过大厅地面上散落的一把长剑,安稳地递入收割者手中,而那个满面血污的王子在一阵粗重的喘息过后便砰然趴倒在桌上。眼前发生的一切距我不过几米之遥,一阵强烈的呕吐欲令我攥紧拳头、指甲几乎扎破掌心,而王座上的祖父更是大惊失色,痛呼出声,猛然抵上靠背,再度提高了声音。“不——不。这里也是你的国家,城里都是你的人民,弗拉基米尔!你还有得选。你掌握着天神的军队,你是卡玛沃的男儿,烁银王座的继承人。杀了我吧——尽管杀了我,但别动那些孩子。”   弗拉基米尔面带微笑,不置可否,只是缓缓提剑登上王座前的台阶。那位统治了卡玛沃四十余年的老人此时挺直脊背,双腿绵软地下垂,颤抖的声音低微却庄严,向他唯一的儿子做出最后一次判决。“我——我赦免你,弗拉基米尔公爵。完成你的复仇,然后承担你的责任。暗裔的统治只会令我们的家园化为灰烬,你绝不能——绝不能屈服——”   “——主人告诉我,人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怪物。”   我看见那一头银发有如流动的冰河淌下肩膀,叔叔平平地端起剑抵上国王的喉头。“有人最终接受它的存在,由此方可触及不朽。是你做出了选择,陛下,当我听见起义的消息,终于摆脱了所有困惑,是和卡玛沃背弃了我。但我同样会赦免你,老家伙,我会——哈哈。我会予你慈悲。假如你能知道我曾经经历了什么,哪怕只是十中有一,就像我对伊万做的……你就会明白这份仁慈有多么难能可贵。”   听见他将那个扣押自己的暗裔称为“主人”,祖父骤然鼓起干瘪的脸颊,遍布血丝的蓝眼大张,喉咙里发出可怖的咯咯声响,似乎还想要说些什么;然而弗拉基米尔俯身向前,流畅熟练地推过剑柄,鲜血自锋刃上下喷薄而出,溅满了他宽松飘逸的殷红法袍。而那怪物只是转过身来,一只手轻轻抹过脸上的污渍,将它们在掌心汇成一个鸟蛋大小的浑圆血珠,然后、然后——然后把它徐徐吞入口中。   我不能——也许我已经不能继续我的讲述。我花去一生试图逃避这血色的噩梦、这残酷的真相,但它们其实从未离开:那个名叫弗拉基米尔的怪物、我的怪物。它从未离开。      但我必须记录;因为这便是我唯一能做的事。我看见弗拉基米尔杀死了国王,随后……   随后他散漫地揪住祖父稀疏泛白的长发,将他的尸体拖倒在台阶上方,挥剑砍去了他悬空的头颅。收割者用上了非人的力气,致使那把捡来的长剑当即卷刃,而他只是扔下武器、面露专注地提起国王的脑袋,将那顶布满尖角的白银王冠从死者的卷发中细细摘取出来。我根本无法移开视线,只是长久地凝望着弗拉基米尔那张苍白、俊美、光彩照人的脸,我能看见他闪烁的红瞳中燃烧着渴望,祖父临终前说出的某些东西似乎确实触动了这头怪物的心弦。   求求你、求求你,你还有得选。我在心中木然重复,浑身被冷汗浸透;其他五个王室残存的男丁与我一样仿佛被架在炉膛的火焰上炙烤,全都脸色煞白、胸膛剧烈起伏,其中一个还尿了裤子。弗拉基米尔举起王冠,满意地审视片刻,随手把祖父的头颅抛向一旁侍立的副官,接着将卡玛沃的烁银之冠戴上自己的头顶。   一片尖锐的、月色般闪耀纯净的白。王冠几乎与收割者那华丽到不真实的银色长发融为一体,喷溅状的血点仿佛一颗颗点缀在利齿间的艳红宝石。他缓缓步下台阶,走向王子们聚集的长桌,在为祖父保留的上首泰然落座,和我之间只隔了一把椅子。“这个位置很适合我,不是吗?”   显然他并没有期待谁的回答。对于我们这些不幸因为年幼或伤残而没能战死的亲族子弟,弗拉基米尔甚至没有费劲用正眼看过。他慵懒地倚上靠背,重新抹下王冠拿在手中端详,以桌布边缘仔细擦去上面的污渍,平淡地开口说道:“先王死前提议要传位给我,诸位可敬的王子都可以作为见证。可惜我自有任务在身,很快就要回到主人身边。”叔叔那稍稍拖长的语调中似乎含着一丝真诚的遗憾,“——几百年来,从没有女王统治过卡玛沃,不过我决心改变这个局面。”   弗拉基米尔总算抬起头来,将擦拭干净的银冠在双手之间来回翻转把玩,视线逐一扫过面前瑟瑟发抖的几位俘虏,一抹冰冷的笑意依旧停在他的唇边。“那些逃离首都的懦夫自然也就放弃了自己天赋的权利。据我所知,诸位大概是就烁银王座最后的继承人,很遗憾,为了确保一位有趣的女王的合法地位,我不得不要求你们……”   我被捆在椅背上勉力摇着头,两行热泪夺眶而出,嘴里发出些滑稽的哼哼声,终于成功地引起了弗拉基米尔的注意。他收起笑容,朝我仔细打量了几秒,接着缓缓坐直了身子。“……佛耶戈?……我都快认不出你了。”   收割者语带惊奇,打个响指,两名奴隶立刻上前为我解开嘴上的封堵。“……是我,叔叔,是我……”我大口喘息着哭喊出声,不断把涌上喉头的酸水往下吞咽,“求求你,求求你,烁银王座是你的。你不是怪物!我知道你不是。你不需要回去,你可以留在这里,如果你不愿意——”   “——嘘。”   弗拉基米尔重新微笑起来,一个温文尔雅、神秘莫测的笑,安抚般地向我挥了挥手。“我还以为你已经死了。这样一来,计划有变,我尊贵的客人们。卡玛沃的女王只好再等等了。”   叔叔优雅地从桌边起身,一手提着烁银之冠向我走来。我哽咽着摇头,在麻绳的束缚中不断扭动,直到弗拉基米尔从身后抚上我的脖颈和下颌,以惊人的力道向后推挤着固定我的脑袋。他的手冷得像冰,温柔而异样的声音自头顶响起:“坐好了,孩子——我会奖你一顶王冠。”   我徒劳地闭上眼,僵硬地感受着那沉重的银环扣上我的头顶,这一圈受尽诅咒的空洞、涌动着鲜血和仇恨的泉眼。   “——先王已逝——”   弗拉基米尔哈哈大笑,朗声叫道,一只手越过我的肩膀举在身前,术法诱发的气流在他身边不断飞旋。我能听见痛苦的尖叫、垂死的呻吟、液体鼓动的浑浊声响,男孩们一个接一个地被那不可言说的邪恶禁术抽干了血,剧烈的腥味猛然灌满鼻腔,紧接着向我身后游移,汩汩涌入收割者的长袍下摆。   “——新王万岁!”   奴兵们随着他装模作样的宣告欢呼起来,纷纷以手中的长矛击打地面,嘴里同样高呼万岁。“别哭了,佛耶戈。现在你是国王了。”弗拉基米尔俯身在我耳畔念道,以冰冷修长的手指抚过我潮湿的脸颊。   “……你会做一个听话的好国王,不是吗?”   几十年来,每当人们谈起我的统治,一个永远绕不开的形容便是“幸运”,只因我是首都城破之后唯一幸存的王室血脉。确实如此——从这一刻起。武官们还喜欢强调我的仁慈或说孱弱,只要一丝微弱的血腥味便可教他们的国王面色刷白、胃口全无,他甚至从来不敢出席亲自宣判的死刑现场。   他们说得没错,那都是我:幸存者、懦夫、傀儡、蠢材。      “——好了。”   弗拉基米尔靠在我的椅背上说,“表演结束了。我们明早出发,扎图勒斯,现在让我一个人呆一会儿。”   白色石柱旁的巴凯副官一手扶着一把比我还高的漆黑斧钺,一手环抱着祖父的头颅,始终没有参与这场册封新王的闹剧。他金色的独眼冷冰冰地看了看我,又看了看他的人类将军,简单地点了点头,便跟着鱼贯而出的奴隶们向大厅门外走去。“……它们总以为自己高人一等。”   收割者悄然说道,“但实际上呢?一群会走路的失败品。”   沉重的大门在远方合拢,士兵们带走了大半的火炬,留在我们身边的只剩死一般的黑暗与几具干瘪的尸体。我无法停止颤抖,泪水却已流干,任由弗拉基米尔将椅子后拖,绕到前方,面朝我靠坐在祖父的长桌上。“……真是个惊喜。”他低头看我,重重阴影落在那张端正苍白的脸上,他的声音里满盈着回忆。“我还留着那本书呢。”   “……为什么?”   我无力地喘息着,只能吐出这么一个词语。“……还不到一年呢,佛耶戈。你已经不再为我着迷了吗?”   收割者刻意地微笑起来,一手在桌面上随意摸索,不知从哪捡起一把银质餐刀拿在掌中把玩。“你不喜欢我的头发吗?还有我的眼睛、我的脸?哈哈……这些都是主人最喜欢的。”他阴冷的笑声像一对湿漉漉的蛞蝓爬过我的耳边,“——好了,你也看见上一个国王身上发生的事了。来,跟着我说:卡玛沃很清楚背叛的下场。”   他以刀背挑起我的下巴,一双非人的红眼闪动着毋庸置疑的威权。“……卡玛沃……很清楚……背叛的下场。”   “——好孩子。”   曾经的叔叔咧嘴一笑,上方犬齿似乎比常人要长出不少,堪堪露出唇边。在我不得不正视眼前这个脱胎换骨的弗拉基米尔时,他那不祥的、变幻的美总能像一把利剑将我刺穿,令我的每次呼吸都抽痛不已;我想朝他吐口水,想要尖叫、咒骂、撕咬他的血肉,但当他冰冷的手指穿过我的卷发,为我扶正头顶那只可憎的王冠时,我只觉得浑身僵硬、动弹不得,眼眶干燥酸涩,却再也流不出一滴泪。   “……是祂……是祂逼你这么做的吗?”   “什么?”   他挑起一边秀丽的眉毛,就连那里也已经变成了新月般的银白。“——哦,不。主人给了我一个选择:像狗一样遭人屠宰,还是像狗一样苟且偷生。你会怎么选呢?”   我无力地咬住下唇,只能以沉默的摇头展示自己的反对。   “……你很幸运,你不用选。不过既然你问我为什么……”   叔叔噙着微笑,喃喃念道,似乎并不在意我是否真的在听。“就像我说的,因为他们都想杀了我。鲁伯特想杀了我。我的亲生父亲也是一样。”他将餐刀缓缓下移,尖端划过我颈部的皮肤,我无法不想起他是如何轻松地切开上一个国王的喉咙、吞食他的鲜血的。“他们把我送入天神的手中,要我为了责任牺牲自己。什么责任?什么牺牲?他连一年都等不了就要跨过我的尸体发动战争,为了卡玛沃,为了‘我们的家园’,哈哈哈!——的家园,你的家园,伊万的家园。反正不是我的。永远不会是我的。”   豆大的汗珠顺着我的鬓角流淌,直到他仿佛忽然注意到了自己手上的动作,低头轻笑一声,刀刃继续向下,轻巧地割断了将我束缚在椅背上的三道麻绳。“当然还有伊万。如果他像我一样聪明,找得到逃脱惩罚的方法,他早就杀了我好几次了。……他看见那是我了,亲爱的,他和洛林都看见了。但明白这件事只会让他刺得更狠,你看……”   弗拉基米尔一边说一边直起上身,左手散漫地解开腰带;一根沾血的手指钩起法袍衣领,宽阔的长袖坠下左侧肩膀,露出红绸遮掩下他瘢痕密布的胸脯。昏暗的火光之中,我依然能清晰地看见一道新鲜骇人的伤口赫然显露,未愈的皮肉足足缺失了二指来宽,圆形边缘鲜活湿润,透过长矛扎穿的孔洞,我甚至看得见缺口两侧肋骨苍白的边缘,还有心脏如何在深粉色肌层下方扑扑跳动。   我猛地抽了口气,发出一声可耻的惨叫,因长久束缚而麻木的四肢仿佛都不再属于自己,只能继续僵坐在扶手椅上移不开视线。“他差点就得手了,孩子。”弗拉基米尔以指尖按过伤口周围红肿的皮肤,轻描淡写地续道,“但我只是拒绝了死亡。嘶,现在已经好多了,当时那一下实在疼得要命,我真以为……哈哈。无论如何,很快伊万就跪下来乞求我能趁早杀了他,真是个懦夫。”他轻蔑地耸了耸肩,这个动作让另一侧的绯红衣袖也跟着滑落到肘际,“慈悲是给弱者和胆小鬼的礼物。还记得冈萨雷斯吗?‘枫叶骑士’。我杀了他,也算做了件好事,反正主人对他已经没兴趣了。永远不要乞求慈悲,佛耶戈……看啊。我知道你还在看呢。”   弗拉基米尔恶毒地嗤笑一声,左手握在我的脖子上撑起下巴,强迫我直视他血色的双眸。“喜欢你看到的东西吗?”   “……咳、咳、为什么……”   我无可抑制地哽咽起来,抬起一只虚弱的胳膊搭上他的手臂。“……那么多……祂都对你……”   “……哦。这些吗?”   叔叔低头望向自己的胸腹,和我一样凝视着其上散落的无数深浅不一的伤痕。除去几处尤为狰狞的疮疤似乎是由武器造成,其余大多都更像是规律分布的烫伤、鞭痕、爪痕或淤青,有些新进形成、有些已经陈旧、有些浅淡到几乎不复存在,重重叠叠、难解难分,他的身体像是一卷饱经蹂躏的羊皮纸,上面写满痛苦和折磨的长诗。   “……主人教会我血之秘术,自然也要留给我一点教训。”   弗拉基米尔低声说道,雪白的长发翩然垂落在我的手腕,一棵伶仃的、落满积雪的柳树。叔叔注视着我举起空余的左手,梦游般抚上他腰间的伤痕,并未出声阻止。   “……别哭了。它们都会好的。我愈合起来比凡人更快。”   他的话听上去仿佛已经把自己划分在凡人之外。我以目光历数这逝去的十个月,无法想象他究竟是在怎样的境遇下唾弃着“慈悲”。法袍交叉的开口深至小腹,我才注意到一块连绵宽阔的暗色伤痕落在他的肚脐下方,边缘参差不齐,足有手掌大小,一开始我甚至以为那只是火光投下的一片阴影。弗拉基米尔沉默地看着我推开红袍前襟,追寻着那方看不出成因的崎岖瘢痕,皮肤上纠结陈旧的褶皱似乎是源自烧灼或烙印,却又显得更为粗放野蛮,隐约勾勒出一双对称的翅膀形状,分辨不出究竟是蝙蝠还是蝴蝶。   “……这是主人的印记。”   叔叔低沉地开口,“象征着我的……忠诚和爱。”   他的声音里听上去没有丝毫忠诚或爱。我的泪水不断滴上他抵住脖颈的手背,指尖缓缓下移,轻轻抚上那片暗裔打下的签章;这蜻蜓点水般的触摸令弗拉基米尔猛地弓起后背,发出一声难以言喻的、纠缠着痛苦和快意的尖叫,他像一道锐利的红影向我扑来,几乎要将那把扶手椅径直撞倒在地,冰冷的手指扣进皮肉,有那么一瞬间,我确实相信此刻便是我的死期。   缺氧的黑曚之中,我能闻见收割者发间的血腥,他剧烈的喘息抵在耳边,有如呼啸的海浪,将我的意识渐渐卷入一片猩红汪洋。“……你明白吗?”我们在水底相拥,宝石般闪耀的、透亮的、绯红的水,肉桂和茴香叶在芬芳的佳酿中漂浮,我看见他英俊的面容淌下银泪。“你明白吗?”   我明白。也许我成功地叫出声来,也许我只是在心中默念这个句子,也许弗拉基米尔从来不需要我的回答。   最终他一掌将我推开老远,重新站直身子,低着头将法袍的腰带系好。他不再看我,抬手将一绺白发别到耳后,他的耳缘如今也变得过分地尖,像某种传说故事中的精灵。   “现在你都看到了。”   他安静地说,“经历了这一切之后,亲爱的……我怎么会甘心去死呢?”   ——而这便是我与弗拉基米尔的最后一次相见。      自此以后,他再也没有重新踏上卡玛沃的土地。我不会为他感到惋惜,因为卡玛沃似乎也没剩下什么东西。自我十六岁登上烁银王座,如今已经过去了整整四十四年,我的统治之长久甚至超越了祖父。但在我心底,我从未将自己视为卡玛沃之王;一块田野、一片森林、一座猎场并不需要国王,而我只不过是天神谦卑的仆从、财富的看守,在祂游戏过后的焦土上做着死者和愚人之王。   我也试图忘记弗拉基米尔。我从史书中抹去他的名字,以攻城的残酷掩盖王座厅里堆积的尸体,我自认幸存者、降伏者,也如此这般告诉我的孩子,我这么做是为了他们不至于像我的父亲和兄弟一样白白战死。然而写下这个名字依然足以唤起我灵魂深处的疼痛,罔论看到弗拉基米尔偶尔从大陆各地寄来的所谓“家信”。他漫不经心地询问我的健康、我的婚姻、我的子嗣,却从来不曾提及自己的情况,而我从无数他人的口中听到了他伟大的历程,如今他是天神最信赖、最荣耀的载命人,术法精进、战无不胜,他狡诈善变、嗜血暴虐的声名和其余巴凯将军乃至“主人”本人相比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每隔一两年,我便要战战兢兢地向他寄去回信,唯恐叔叔疑心我曾泄露他的秘密。而他也始终允许我活着,将王冠、宝座和整个卡玛沃都盛在银盘中送到我的面前;弗拉基米尔清楚地知道我绝不敢、也绝不会背叛他的信任,他明白我这颗苍老心脏的每次跳动,或多或少都是为了他的存在。我将他封入我的回忆,掩埋在岁月的风沙之下,唯有如此才能挨过这屈辱乏味的四十余年。如今我的救赎已经如约而至,可弗拉基米尔的却依然遥遥在望……但我知道他会继续等待。   那天夜里,当我望进他绯红的眼睛,我能看见他为自己选定的道路。那是一条不可思议、崎岖蜿蜒的天梯,专为像他这样不知屈服为何物的怪物所造,此时此刻我仿佛依然能听见他轻蔑而嘲弄的宣称:“慈悲是给弱者和胆小鬼的礼物。”   他不向任何人类、任何神灵献上忠诚,他拒绝死亡、拒绝毁灭,那宝石般闪亮的野心便是他最终的答案。我明白、我只是明白——他是一条只懂得背叛的猎犬,总有一天会杀死自己的“主人”。   这个简单的想法足以让我在寒冷的卧榻上露出微笑。我将带着笑容躺入我的坟墓,连同这荒诞不经的传说一起,像个懦夫一般拥抱我的结局。   但我知道弗拉基米尔的故事还在继续——惊心动魄地、不知疲倦地继续,他做出了怪物的选择,他所行的是一条苦难与永恒之路。            The End   

  感谢阅读!这个故事我写得很累,相信您读得也很累,所以真的非常感谢。   如果有任何感想或者关于设定的讨论都欢迎留言。

原作:《英雄联盟》 配对:弗拉基米尔中心 分级:PG-13 摘要:“坐好了,孩子——我会奖你一顶王冠。” 警告:详细血腥暴力描写;大量私设,对卡马维亚历史不负责任的捏造,随时可能被打脸;OOC;第一人称叙事,“我”并非破败之王佛耶戈,只是历史上的重名;可能含有极微量underage内容。 备注:本文的时间线在破败之王佛耶戈出生的500年前,弗拉基米尔还是人的年代。   

        卡玛沃的美丽传说   

  上

     我将在此处写下的,是某段永远不会对任何人提及的往事。它本该就这样随我葬入卡玛沃王室那堂皇的陵寝,沉眠于浸透鲜血的红土之下、雪白大理石切就的棺椁当中,与我这具风烛残年的身躯一同静静遭受虫豸噬咬,化为尘土中的尘土。但有些话语生来带着翅膀;有些故事会在梦醒时分自灵魂深处投来殷切而严厉的目光,无声地呐喊着、要求着一次讲述,就连死亡的黑翼都会被它们投下的庄重阴影吓退,无法将永恒的安宁带到我的身边——而这是我经此一世希望得到的最后一样救赎。因而我必须记录,趁这金铸的三道爪痕依然在我的额头上闪耀,将笔下的墨迹生生映出血色,当一弯狭长新月悬在窗外,恰似他暗含微笑的嘴唇……   他依然活着;这是从前谁都不曾料到的事。他比我年长六岁,却会比我活得长久千万倍,或许直至时间的终结——人们就是如此描述他的奇迹般的擢升的。   要讲清他的故事,我必须尽力驱散眼前笼罩的恐惧的迷雾,回到我与他那现在想来平和得不可思议的共同起点:首都御林的一座广场边缘,在五十……四十……四十七年前。   他的名字是弗拉基米尔。我随父母姊妹一同逃离被战火吞噬的领地,来到卡玛沃之王——也就是我的亲生祖父——的城堡中避难,当年正好是十三岁。我们的队伍历经长途跋涉,当时人困马乏,摇摇欲坠,在护城河前的吊桥旁无缘无故地停驻了好几个小时才终于获准入内,我的大伯、同时也是当时王位的继承人亲自前来迎接,而弗拉基米尔和其他几个更小些的王子骑在他的身边。我们此前应该在家族聚会上打过几次照面,只是那些时刻根本没有在我幼小散漫的心灵中留下任何印象;而逃难到首都的当日,我在漫长的等待过后对抱怨本身都产生了厌倦,百无聊赖地趴在马车窗边观望前来迎接的卫队,在那时才算是第一次看见了弗拉基米尔。   他驾一匹白马,留着被红缎带束起的褐色长发,一张王室血统赋予的英俊面孔正巧露在阳光下,大概是他脸上那副慵懒、烦闷、毫无兴致的神情首先吸引了我的注意。在父亲与大伯紧张交流的一刻钟里,我就这么在车里静静地注视着他,丝毫不理解这样一个素不相识的青年为何会让自己突然移不开视线。祖父的孩子们全都生就一副端正的容貌,这事在卡玛沃周边早已传为佳话,但弗拉基米尔的身上似乎另有某些不同寻常的东西;一股古怪的虚幻感,一种诱人的危险,几年之后我终于意识到那也许源自他身上天然的奥法力量,但在那个明媚的下午我只是默不作声地看他,一个与我一样无所事事、愤世嫉俗的王子,低声嘱咐马儿站定之后,他从漂亮的绿纹马甲口袋里掏出一本小书,就这么在太阳底下读了起来。父亲与大伯渐渐起了争执,声音越拔越高,但弗拉基米尔对二人的吵闹充耳不闻,只是眯着眼低头翻过书页,直到大伯愤而调转马头,骑过他的身边,一把将他手中的小册子拍落在地。   我能看见弗拉基米尔猛地耸起肩膀,似乎吓了一跳,嘴里念了两句无法辨明的句子,接着愠怒而阴郁地转过脸去。那本皮面小书在地上被风吹翻几页,紧接着在无数涌入城堡的铁蹄之下被踩扁、撕裂、污染,很快便与尘土飞扬的路面浑然一体。   我自小顽劣好动,素来喜爱在树木屋檐上爬高走低,穿梭于成年人不屑于知晓的仆从密道,只为了出其不意地惊吓我的姊妹,或是神不知鬼不觉地逃出教师的看管,溜进某些不许孩童涉足的去处。从前我也多次与其他小辈一同在首都避冬和参加节庆盛典,对祖父这座传承数百年的古堡早已摸索通透,至今大概依然可以隐秘而迅速地穿梭其中。终于被接纳入宫的那天夜里,我不知疲倦地偷偷翻出窗外溜上城墙,在明亮的月光下往返了几趟,最后在城门入口的草丛里找到了被清理到路边的那本书。抖去灰尘蹄印、以湿布揩净之后,这堆缺页不少的废纸终于看上去稍微像本书的形状,扉页上以优雅潇洒的花体签着弗拉基米尔的名字。   若是有人问及当时的我,为何想要寻回并藏匿起那本十三岁孩童根本无法理解的秘术书籍,我一定会给出好些不得要领的回答。但此时我必须将自己坦诚剖解在这个故事当中,少年夸张可笑的自尊心早已离我远去,因而现在我能要求自己作此书写:我很清楚地知道,自己这么做完全是因为我迷上了那位绑红发带的小叔叔。那也是我第一次发现自己比起女性,往往更受男子的吸引,不过这种偏好并没有影响我履行作为国王和丈夫的责任——不,不,打住!   这不该是一个关于我的故事。恐惧与难以言表的激情依然牢牢攥紧我的手腕,让我难以将叙述简单地凝聚在他身上,正如人无法以肉眼直视正午的太阳。但我必须讲述;讲述这一则无人问津的真相,那场晚宴、那次重逢,讲述弗拉基米尔……或说曾经是弗拉基米尔的某个东西。      他是我祖父的第五个儿子,由国王的第三任妻子所生。在他之下尚有几个幼弟和其余姐妹,祖父骁勇善战,老当益壮,当年已经娶下第六任王后,整个家族枝繁叶茂,子孙成群,随着战事日紧都渐渐聚集到首都城堡中来。我的父亲在王子当中排行第二,而我是他唯一的儿子,并不夸张地说,我自己与卡玛沃王座的距离甚至比弗拉基米尔还要更近一些;不过归根结底,继承大统对我们这样的人来说本就是机会渺茫的幻梦。和其余每位嫡长以外的国王之子一样,他出生后不久便被封为公爵,在西境预定下一座小小的堡垒和几顷薄田,用以维持最低限度的体面。然而没等弗拉基米尔成年后第一次踏上属于自己的土地,大半个西境便因两位天神战士的角力在一夜之间沉入海底——此事大概发生在他十二岁时。   这一切族谱般的赘述只为表明,弗拉基米尔从来不是一个位高权重、耀眼夺目的王子。而在那场战争之后……我曾亲自敦促学士们确保他的名字已经从现存的旧藉上全部抹除。   然而即使历经了如此漫长岁月,有关于他的种种细节依然牢牢镌在我的脑海深处,连遗忘那最无情的寒掌都不敢染指。十三岁时那次相遇过后,毛头小子独有的执念与精力驱使我四处打探任何有关弗拉基米尔的琐碎消息,却给不了我哪怕多与他搭话几句的勇气。他身材高挑,秉性文静,待人接物永远彬彬有礼;祖父在大殿中召见朝臣时,我总会神不知鬼不觉地在他的侧后方站定,偷偷打量小叔叔心不在焉地听取现场理政时那副微微出神的模样,一双优美的薄唇上常常带着点难以捉摸的弧度,为他平添一份引人入胜的神秘感。他似乎缺乏亲密的伙伴,总是独来独往,许多次我躺在南边城墙下的椴树枝杈上打发时间,只为了看他独自从校场离开,途经树下回到宫中,暴晒后的皮肤微微泛红,被汗水涂得闪闪发亮,一条殷红的发带在他身后的阳光中飘舞。   六年的差距亘在我们中间,让我甚至找不到什么理由与他产生交集;更何况父亲在抵达首都后特地把孩子们召集在一起,忧心忡忡地告诫我们在城堡内千万谨言慎行,祖父的血脉广播,盘根错节,一锅贫瘠的肉汤几乎要养不活无数张嗷嗷待哺的嘴巴,这里并不如父亲预想中那样欢迎我们的到来。尽管由于封地过早地遭到毁灭,弗拉基米尔自出生起便始终留在祖父的宫廷中,他似乎也与我们这些初来乍到的避难者一样孤立无援。缺乏领地的支持,我的这位小叔叔收入微薄,亦无法从继承权中获得任何可以期盼的未来;那抹令我着迷的隐约笑意在许多人看来只是傲慢的标志,而他天生拥有的驾驭魔法的能力也并未为他换来多少额外的尊重。   四十七年前的卡玛沃尚未归顺任何一位曾经的飞升者,在天神们互相倾轧的夹缝间艰难地试图取得平衡,凡人对祂们从宏伟身躯中释放出的惊人力量并不陌生。数百年前,魔法自恕瑞玛的太阳流入祂们的灵魂深处,赋予每位圣人超凡脱俗的天资,同时也全然扭曲了祂们的心智。王国需要强大忠诚的法师不假,但即使是祖父的肯定也无法阻止战争的幸存者们对这些易遭诅咒的能力心存忌惮,不幸的是,弗拉基米尔的天赋在我们这个素来与奥法无缘的家族中还是独一个。   我在姐姐和同伴的茶话会上听见她们谈论过他的“觉醒”。几个女孩先是比较了弗拉基米尔和六叔叔谁更英俊,接着便有人提到围绕前者存在的可怕传言,“梅丽昨天告诉我,他十一岁的时候就杀过人!”听见这话,小姐们顿时一齐发出兴奋而惊恐的笑声,“……有个表哥跟他关系不好,两个人经常吵架……有天下午他们一起在御林里游玩,至少弗拉基米尔说他们是去比赛打猎的。出发时是两个男孩,回来时只剩一个,卫兵跟随弗拉基米尔的指引在护林人的小屋边找到了那位表兄的尸体——手臂那么长的一根冰柱扎进他的后脑勺,人早就没气了。”   “哎呀!”我姐姐惊叫道,“难道这会是他干的吗?他看起来那么温柔体贴……虽然有点不爱跟人打交道。不过现在想想是有点奇怪……”   “……弗拉基米尔说,他们两个在小屋旁推搡打闹,表哥后背撞上墙壁,震落了房檐上的冰柱,就这么不幸身亡。但是——但是——小点声!……梅丽发誓说那时候才刚到十月,地上只下了很薄很薄的一点点雪,全城的房屋没有一家门前挂着冰柱,除了那栋森林里的小屋。”   女孩们顿时炸开了锅。“他有魔法!”“他才十一岁吗?”“他在撒谎!”“我父亲说他能控制水……”   到这里我便再也听不下去了,差点怒气冲冲地径直闯进淑女们的聚会;阻止我的倒不是什么微薄的荣誉感,而是姐姐如果发现我在门外偷窥,一定会想办法把我整个半死。我随后一头扎进仆从闲聊和堂表兄弟的交流之间,拼命打探这桩奇事的原委,坚信弗拉基米尔肯定是无辜的——否则国王怎会不治他的罪?   调查的结果被我零零碎碎写在日记当中,然而所有那些宫闱秘辛和少年心事在我登基后不久便匆匆付之一炬。我知道那位死去的表兄实际上比弗拉基米尔至少年长五岁,身材高大,结实粗鲁;我知道二人曾经频繁地发生冲突,的确,有一次他揪住表弟的发辫将弗拉基米尔从马上直接拖到地面,因为后者大声哭喊,引来教头的注意,他才勉强放过了这个头破血流的男孩。表兄死后的三个月,弗拉基米尔被宫廷法师逮到他试图抽干庭院中的一座小喷泉,这才被发现拥有操纵液体的魔法天赋。但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能使水或其他东西冻结,至少在当时,我真心相信他并没有在童年便犯下弑亲的恶行。这番小小的调查让我一时间忘乎所以,找到姐姐理论,而她只以狐疑的目光对我上下打量,最后悠悠问道:“你干嘛对他的事情那么上心?”   对这个问题我自然无从回答,一下子涨红了脸,从她面前落荒而逃。我把这无人在意的清白真相发掘出来、记录在册,仿佛这样便算是为弗拉基米尔澄清了谣言,当我将城门外捡回的小书捧在胸前,想象他翻动书页的手指转而轻轻扯开我的衣领,我几乎能听见他在说谢谢。四十七年前的那个男孩将所有青春萌动的情愫都系在弗拉基米尔海蓝的双眼当中,但如今的我不能——我不敢再忆起这些。祖父到死都最厌恶男人之间过度的亲密,而弗拉基米尔还是我父亲的兄弟,即使年幼如我也没有蠢到在国王的宫廷里把这份可笑的迷恋公之于众。   抛开那些围绕他礼貌、聪敏而疏远的性格所构建出的流言蜚语,我还能继续讲述关于弗拉基米尔的什么事呢?人人都知道他偏爱红色。红发带,红皮靴,绯红色的半指手套,小叔叔还在剑柄顶端镶了一颗成色不算太好的红宝石,在阳光下挥舞起来刻面闪烁,熠熠生辉。无论是否正接受着法师训练,卡玛沃的王子们都绝不能在刀剑作战上落了下风;弗拉基米尔曾做过我一位舅公的侍从,打小便对校场上金铁交接的凡人之争并不陌生。但或许只有我注意到他爱喝香料煮过的葡萄酒,在宴会上总要多添几杯,陈酿的红一点点自嘴唇攀升至他稍显苍白的颧骨,但弗拉基米尔至少总能保持节制,从未因醉酒闹出过什么笑话。我知道他的艺术品味精细而忧郁,因囊中羞涩而不好赌博,十八岁时,他曾为了给某位表姐留下深刻印象,在舞会上把一碟海鲜蛤蜊汤塑造成一座流动的微型尖塔,直到被大伯厉声呵斥才作罢。   即使如此,我相信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从未注意过我。三位天神战士远渡重洋而来,在这片被祂们呼作远东的土地上争执角力,甚至抽不出功夫来确实地征服任何卡玛沃的城市。然而祖父的城堡依然因此挤满了王子公主和他们的孩子,他们拖家带口、阴沉无望,领地横遭沉没、烧毁、洗劫,或被突然降落的流星夷为平地,而这所有的惨剧往往只是飞升者战斗中一点微不足道副作用。混在十来个喧闹恼人的男孩之间,没有任何特征可供弗拉基米尔将我从他们当中辨别出来;而我也始终胆怯懦弱,本不打算为这段长达两年的苦恋向除了日记本之外的任何人倾诉。每当我想要借某些琐事与他聊上两句,平素调皮捣蛋的劲头便会突然派不上一点用场,在心上人面前总是还没开口便脉搏加速、面红耳赤,我曾以为这一生都无法真正和弗拉基米尔共处或交流,直到、直到……直到他即将永远离开的那天。   至少那时我们都觉得他会永远离开。      一切都始于一场突如其来的胜利:我们伟大的主人、卡玛沃的真神终于战胜了祂的两个兄弟。传说祂将其中一个掷入汪洋,太阳的黑血令海水不间断地沸腾三日;而另一个遭祂折断脊梁,扯去双角,带着耻辱被永远逐出了这片伤痕累累的土地。距离海岸线最近的几个人类国家顷刻易主,其中甚至也有与卡玛沃鼎足而立的强盛之邦,灰鸽子带着愈发诡异可怖、令人难以置信的消息密集地飞入首都高塔,教祖父和他的儿子们皱紧了眉头,彻夜在议事厅中争论不休。国王早在战争开始前便意识到要避其锋芒,把主力军团和皇室血脉全都集中在远离前线的首都,我想他们本以为暗裔之间疯狂的争斗最终会落到三败俱伤的地步——卡玛沃能否继续保持尊严和独立差不多全系于此。然而事与愿违,主人凭借祂无边的智谋和实力成为了当之无愧的赢家,而卡玛沃也有幸……不、不,我受够了!   弗拉基米尔亲手将奴性刻入我的梦中、我的血脉,但至少在这个永远难见天日的故事里,我必须讲出实情。没人会看见。没人会在意。祭司们告诉我飞升者的名字当中也含着力量,对每一次呼唤都会做出响应,因此绝不能被轻易书写传诵;但这并不意味着真相就该被永远埋没,即便其中流淌的唯有苦涩的耻辱、背叛、对亲情与爱的践踏和嘲弄,但我早已行将就木,而如今卡玛沃阴森冷寂的城堡中再无半点荣誉留存,仅余百般清洗却依然无法去除的血腥气味。我曾无数次像今日这般坐在如钩的弯月下诅咒恕瑞玛的太阳,只因它不辨忠奸,竟将自己的力量赐予那样的、那样的怪物……   那位不可直呼其名的天神,那个暗裔;那位“主人”。   我永远不会忘记祂如何带着两个载命人踱入祖父的厅堂,传说这些超凡脱俗的将军们习惯留几个人类在身边作伴,却并非为了使用他们的力量。祂比国王最健壮的侍卫还要高出一头,浑身被沉重暗哑的黑甲包裹,瘦长犹如一道阴影,每走一步都伴着低沉威严的钢铁撞击声。然而祂身上最引人注目的地方还是盘踞在背后的一对微张的膜翼;纵然行走时已经收叠在一处,那双异样的翅膀依旧大得令人胆战心惊,被薄薄一层皮肤包裹的骨节锋利如刃,上面长满细密的绒毛。它们本身同样比午夜还要漆黑,只在根部泛出一点不自然的血色微光,末端以苍白优雅的弯爪作结,几乎垂地。我站在父亲的座位之后听见他克制不住地抽气,起初以为他同样是在为天神那非人的形体而惊叹,直到注意到为暗裔拉开高背椅的是一位小麦色皮肤、戴着单侧眼罩的独臂男子,他身材高大,形容憔悴,失去了右手和左眼,满头稀疏干枯的金发尽力打理齐整,却依然难掩衰老之势。   长桌周围渐渐流转起不详的低语。是他,是他,不可能!是“枫叶骑士”,王储的宿敌……而我也差点在惊诧当中傻乎乎地张大嘴巴。这位传奇般的国王曾三次领兵在西境边疆的峡谷里击退了大伯率领的入侵,那时候他还有两条胳膊和两只据说不知退缩为何物的眼睛。而现在他却成了祂的载命人:暗裔们收集被征服的领袖就像猎人收集雄鹿和狮子的头颅,“主人”特地带他来到卡玛沃最高贵的一群人中间,遍体鳞伤、面目全非,当他伺候祂安稳就坐,恭敬地弯腰接过暗裔那形状可怖的尖角头盔,大厅中的每个人都能看见那只曾属于一个国王的左手是如何地颤抖不已。   汗水沿着大伯斑白齐整的鬓角滑落,因为他很清楚自己未来的处境也许并不比枫叶骑士好上多少。那次会面与其说是一场宴席,倒不如说是一次检阅、一场宣告屈服的仪式,祖父最终决定咽下自尊,宁愿成为附庸也要与飞升者的军队达成和解,以最大限度地保全卡玛沃的土地和人民。国王、他不满三十的年轻王后——第六任还是第七任?——和他的八个儿子们在长桌前落座,迎接“主人”的到来,而我和其他的家眷一样沉默地在大厅周围的看台上站成一圈,正如平日里倾听祖父对各类申诉的裁决——只不过这一次接受裁决的是我们自己。   暗裔的视线平平地扫过整座大殿,像一把刚刚磨利的镰刀刈过一片熟透的麦田。首席法师此前对我们百般警告,凡人万万不可直视飞升者的双眼,事到临头我才明白他实在多虑;祖父枝繁叶茂的家族齐聚一堂,从最狂妄的骑士到最顽皮的幼童,素来自视甚高的王室成员们在那一刻无不因天神的凝视而屏息,被本能的恐惧牢牢摄住,活像矮草丛中一窝被猎犬盯住的野兔。而我自然也列在兔群当中,颈后汗毛直竖,手指揪紧外套下摆,目光不敢有稍稍转动,只能始终投在长桌旁的弗拉基米尔身上。   只要我们共处一室,我便会无法克制地看他,即使在暗裔造访的关头也不例外。如今只要我稍稍合上眼睛,面前依然能清晰地浮现出当天他的身影:暗红绸缎衬衫外罩黑绒镶金的长礼服,袖口缀着如今看来稍显繁复的雪白荷叶边,一条装饰性的小披风被三道爪痕的皇室徽记斜斜扣在右侧肩头——这般华丽张扬的装束在四十多年前正当流行。其余王子们同样盛装出席,以示对天神来访的尊重,但我的眼中似乎只能看见弗拉基米尔;三天前他刚过了二十一岁生日,此刻同样局促不安地交握双手,披散的卷发在一千只蜡烛的照耀下几乎显出某种蜂蜜似的暗金色泽,一双海洋般湛蓝的眼睛只肯垂向桌面铺设的暗纹餐巾。   时至今日,我依然不明白那样残酷的命运为何独独降临在他的身上。也许是弗拉基米尔在那一夜的俊美令诸神嫉妒,又或者、又或者……他只是不小心吸引了某一位特定的天神。   “——你。”   “主人”在国王对侧坐定,短暂的审视之后,忽然抬手指向他的第五个儿子。   “为我侍酒。”   暗裔灰白的长指甲在空中轻轻一点,以重叠晦暗、辨不清情绪的声音宣告了自己的要求。这个命令出乎在场所有人的意料,也几乎令我的心脏顷刻间停止跳动。也许只是出于焦急的幻觉,看台上的我似乎能真切地听见弗拉基米尔猛地抽了口气,略显迟疑地抬起头来,一双薄而优雅、总是含着点笑意的嘴唇从未像此刻这般苍白。他下意识地转头望向长桌上首的国王,却只得到了一个同样迷惑而愤怒的眼神;男孩们在做侍从时常常要为自己服务的骑士和客人倒酒,但席间的弗拉基米尔已经是个成年男子,只消看一看祂身边两位噤若寒蝉的载命人便不难猜到,“主人”的提议不过是一次粗鲁的挑衅。   但为什么——为什么非得是弗拉基米尔不可?我想他在此后的岁月中大概也曾无数次地问过自己同样的问题。危险的沉默在大厅中蔓延,我看见大伯在座位上不安地扭动,父亲以微颤的手反复整理衣领,而弗拉基米尔脸色惨白,目光不断在就坐的兄长和父亲之间游移。所有人都在等待,等待着国王的回绝或首肯——这件事早已不仅仅关乎一位卡玛沃王子自身的荣誉。   “……你听见大人的话了,弗拉基米尔。”   祖父最终从牙缝里挤出一句。“快去为祂侍酒。”   他的声音低沉而庄严,对弗拉基米尔和我来说却有如地动山摇,一道巨大的裂缝从脚下不断扩张延展,直至将整座城堡吞吃入腹。那天以后,十五岁的我曾无数次地梦见这场可怖的宴席:有些时候,梦中的自己终于不复回忆里那般愚笨懦弱,国王话音刚落,我便会捏紧拳头高声反对,跳起来翻越被丝绒包裹的看台围栏,张开双臂挡在弗拉基米尔面前;让我去吧,陛下,有时我会在梦中哭诉,让我去为祂倒酒,不是弗拉基米尔,不要、不要,我替他去……   然而更多时候,最可怕的噩梦恰恰只是残酷现实的重演。我会遥远地、僵硬地站在看台边缘,死死咬住嘴唇,注视着我心爱的小叔叔从桌边站起,缓缓朝那位堕落的天神走去,从男仆手中接过一只沉重的珐琅瓷酒壶。他洁白精美的荷叶边长袖显然不是为了担任侍酒而准备的,倒酒时只能用另一只手勉强推开,小心翼翼地弯腰以看清高脚杯的情况;他的动作因而显得颇为恭敬,端壶的那侧胳膊始终露着一截略显苍白的手腕。我不确定“主人”是否真的看见了他的努力……我甚至不知道祂是否记住了弗拉基米尔的名字。除去突然地指名要他侍酒以外,飞升者整晚都没有再多看这位王子一眼,宴席终于开始之后,祂竟然慢慢隔着长桌与祖父谈起历史、音乐、卡玛沃宜人的阳光与气候,从祂重叠的、非人的话语当中听不出任何真正的欣赏或趣味,暗裔时不时会打断国王的陈词,从盔甲深处发出某种类似风箱鼓动的柔和声响,也许祂是在笑——就好像对祂来说刚刚听见的一切不过是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   而弗拉基米尔只得继续站在“主人”身后,在枫叶骑士与另一位始终沉默不语的女战士中间,很久很久以后我才得知,她早在向天神投降时便被割去了舌头。即使此刻直面自己冰冷的坟茔,我依然可以肯定地说,其他任何一个王子都不会比那天的弗拉基米尔表现得更好。小叔叔很快冷静下来,笔直优雅地立在扶手椅的侧后方,在天神放下水晶杯时适时地为祂添酒,只有鬓角那一小片被冷汗浸湿的棕发出卖了他。尽管似乎在苦苦忍耐着什么,随着宴会进行、觥筹交错,那位曾经是枫叶骑士的载命人却显得越来越虚弱,到最后几乎站立不稳,膝盖打弯摔倒在弗拉基米尔身上,紧接着迅速慌乱地重新站直身体。年轻的我自始至终都只关注着这么一位王子的举动,几乎完全没有注意倾听“主人”与国王的交涉,直到这场折磨人的筵席终于走到了尾声,暗裔抬手示意载命人为祂宣读准备好的和约——   任何一个受过些许教育的人在听了几行之后便可断定,枫叶骑士手中握着的根本不是什么和约,而是一份天花乱坠的卖身契。那张可笑的纸片要求整个卡玛沃都必须将眼前这位天神战士奉为唯一的真神,按时进贡高昂的税赋、人口与珍奇之物,祖父还要从自己的继承人中选出一个送往“主人”的宫廷,在那里充当象征和平意愿的人质。讽刺的是,堕落的飞升者并未明确指定祂最心仪的人选……但在场的每个人心中都已有了答案。   即使在四十五年后的此时此刻,那场晚宴给我带来的困惑依然比愤怒或悲伤更多。为什么祂选中了弗拉基米尔、为什么不是顺位更高的王位继承人、为什么不是更以英俊著称的六叔叔戴伦、为什么暗裔总要以羞辱和玩弄人心为乐、为什么、为什么、究竟为什么?   多年漫长的蹉跎过后,一个苦涩的理论终于降临在我不再年轻的心中。也许无论……无论我们费尽多少心力去探求或分析,事实就只是这么简单。神凭一个闪念便可轻易决定凡人的生死,我们的挣扎、痛苦、胜利、失败、我们所仇恨和珍爱的一切,在“主人”看来不过是微风吹过海面拂起的小小波纹,至多使祂从厚重的铠甲内部发出一点柔和的笑声。      至少在暗裔带着载命人离开大厅之前,绝望还没有彻底地击溃弗拉基米尔。十六个背负黑暗烙印的奴仆托起“主人”的轿舆,我的小叔叔默不作声地一直等到祂的队列绕过庭院高墙,忽然抬手将那只白瓷酒壶狠狠摔在地上。   除我以外,谁也没有料到他会如此抗拒成为暗裔的人质。生在养尊处优的王室家族,每个男孩和女孩从小就清楚地知道,结婚、继承、作战和充当筹码都是我们为卡玛沃做出贡献的方式——至少大伯坚持这么宣称。许多人亲眼目睹了宴会的全程,打心底相信是“主人”选中了弗拉基米尔:因为他坐在了一个显眼的位置,因为他在长桌边胆敢与暗裔将军直接对视,因为他历来不够检点持重、平日爱在首都污水横流的小巷里闲逛、与赌徒和扒手厮混,不对,不对,因为他是个天生的法师!飞升者们光靠鼻子就能闻得出来。   晚宴过后,“主人”为我们留下了十五天的喘息时间。十五天后,祂的使者将带着护卫前来接走一位王子——公主不能算数,显然暗裔的幕僚们对卡玛沃王室的传统并非一窍不通。在那段动荡不堪的岁月里,一切贵族生活中引以为傲的习俗与社交几乎都被战争撕碎,弗拉基米尔当时虽已成年,但既没有婚约也没有领地,只剩一个空荡荡的公爵头衔和一只手数的过来的几个封臣,他们从过去暗裔争斗引发的海啸中勉强幸存,同样失去了赖以维生的土地和城堡,不仅与自己年轻的封君形同陌路,这几年甚至过得比他还要穷困潦倒。种种阴暗的传言比从前更加紧密地缠绕在弗拉基米尔身边,当他一再拒绝将自己的名字写在国王签发的诏书上,坚持要求凭抽签选择被送出的人选,我的小叔叔又亲手将他的所有兄弟推向了自己的对立面。   我本不想去听……我从来不想,但那些怀疑和诅咒像一场冷雨浇透了祖父的城堡,令弗拉基米尔在那短短十几天里迅速地消瘦下去。他怎能如此自私、懦弱、疯狂,整个家族正面临着史无前例的危机,他怎能只顾着自己过得轻松快活?他是个法师、坏种、杀人犯,“主人”选中他不会是没有理由的。他们是不是早就认识彼此?弗拉基米尔是不是祂那些崇拜黑暗的信徒之一?他不该拒绝——他不能拒绝,天神已经选择了他,如果我们送一个别的王子过去,无异于主动撕毁这份艰难缔结的和约……   在那地狱般的十来天里,这似乎是我的父母、姐妹、叔伯兄弟们唯一讨论的事情。我在底层的厨房里听见仆人们咒骂弗拉基米尔的名字,几个马夫的儿子躲在路旁的灌木丛里用弹弓向他的卧室窗户射去小石子,为此我跟他们好好打了一架,鼻血流得满袖子都是。我不明白他们为何全都如此愤怒、如此残酷,如此理所应当地要他为我们所有人做出牺牲,如果他们肯像我一样仔细地看看弗拉基米尔——就会发现他只是太害怕了。   我记得自己最后一次躲在椴树的阴影中向下望着他孤独的背影,夏日的午后下着轻薄的太阳雨,弗拉基米尔披一条朴素的暗红斗篷,站在校场旁的东南门边等待着国王的仪仗。当祖父即将由此出城,他冒险上前揪住他的缰绳,急速而低声地说了些什么,却只换来国王不悦的蹙眉。“你是我的儿子,弗拉基米尔,”他的声音沉厚洪亮,仿佛正在主持一场皇家审判,“这是你现在还没被关进地牢的唯一原因。卡玛沃的男人必须承担自己的责任。像个王子一样骑着马去,还是像野兽被捆在马背上,这是你的选择。”   这些义正词严的话语像鞭子般抽打在弗拉基米尔身上,以至于当大伯因他迟迟不肯松手,真的将末端分叉的长鞭甩在兄弟的脚边,发出一记震耳欲聋的破空声响时,小叔叔也只是吃惊地猛然耸起肩膀,沉默地后退几步。绒毛般的雨雾终究打湿了他的斗篷,我看着他重新拉起兜帽,独自在马蹄踏出的泥坑边站了很久,和煦的阳光在校场长屋的顶端照出一道纤薄的彩虹,而我藏在树叶间的脸却只觉酸涩湿冷。   现在想来——他怎么可能不怕呢?弗拉基米尔一向比自己的哥哥们更善于察言观色,也许从国王紧皱的眉头中他便读出了这个所谓的“人质”将会走向何等悲惨的结局。他的亲生母亲在他六岁那年便因难产去世,留下两个在铁之团服务的兄弟,他们都是王国最为骄傲英勇的骑士,其中一个还曾亲自训练弗拉基米尔的武艺。叔叔当然也去找过他们;但国王的武士从来只服从国王的命令。在他最终离开前的一个下午,我和堂兄弟们在教头的带领下练习长矛,看见弗拉基米尔在铁之团的营帐前徘徊许久,反复要求面见自己的两位舅舅,可直到我在欢呼声中将矛尖捅进头戴角盔的稻草人腹部,依然没有一个身穿铮亮盔甲的骑士出来见他。   那时我的心脏咚咚直跳,不知哪来的勇气一把扔下长矛便向他跑去。众目睽睽之下,弗拉基米尔揪起面前一个传令兵的衣领恼怒地叫了起来,“荣誉?他让我好好珍惜——我的荣誉?!”   他猛地将那个年轻骑士推开老远,一手捂住眼睛,嘴里发出一阵歇斯底里的大笑。那笑声像一只热辣辣的巴掌扇在我的脸上,将我从冲昏头脑的焦虑和痛苦中生生打醒:即使我在此时接近了叔叔,难道就能让他好过点吗?   我于是刹住脚步,大口喘气,看着弗拉基米尔终于放弃了求助,一手拢过披散的褐色长发,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铁之团。   那天傍晚,我似乎因为在餐桌上与姑妈顶嘴,被父亲单独拉进了一间偏僻的祈祷室。他竟破天荒地拿戒尺打我的手心,要我发誓再也不去接近弗拉基米尔,更不能在公开场合说些同情他的鬼话;我长到十五岁以来,受那样的罪还是头一遭,但不知怎么地竟然一滴泪也没有掉。夜里我怀抱着弗拉基米尔的法术书在疼痛中入眠,梦见自己走在叔叔身后的影子里,跟着他来到了暗裔在海边烟尘缭绕的城堡。他依然穿着晚宴当天的华丽装束,手中握着一把细剑,及膝的黑色长靴叩在嶙峋的山岩上,优美的唇角挂起一个异常忧伤的微笑。   “我要走了,”   他在梦中说道,“我要走了。”我看见他在狂风肆虐的峭壁上伫立,虚幻、危险而神秘,他最爱的那条绯红发带在某一刻被呼啸的海浪卷走,而他忽然转身执剑向我刺来。   “为什么?”叔叔冷漠地质问,声音温柔、文雅、彬彬有礼。“为什么你什么都不做?”   我猝不及防地以左手阻挡,那把剑却径直穿透我的皮肉,狠狠扎进胸膛,轻易地击碎了我那颗为爱疼痛不已的心脏。当我在午夜哭喊着惊醒,攥着那本破旧的小书悄悄溜出卧室,被戒尺打肿的左边掌心只要稍稍抓握便会叫人疼得眼冒金星,我于是在漆黑的走廊上反复地张合左手,靠疼痛令自己保持清醒。我知道在哪能找到弗拉基米尔;透过床头的圆窗,我正好能看见他最喜欢的皇家藏书塔顶端依然亮着灯光,除了法师没人会在深夜的图书室里花掉那么多时间,而弗拉基米尔恰好是王子们当中唯一的法师。   那时距离暗裔降临的晚宴才过去了十三天。      那个夜晚对我来说的确如梦似幻。我曾一度怀疑整件事情都是年幼的我出于过度的思慕而产生的幻觉,但弗拉基米尔却当真因此记住了我的名字。我记得自己赤脚翻过窗台,悄无声息地落在通向藏书塔中段的连廊上,似乎依然没能从那个苦涩的噩梦中完全清醒过来;只要一抬头便能看见顶楼的露台门户大开,夜风将烛台灯火吹得摇曳不定,暖黄的光芒似乎没有映出任何人的身影,只余两条暗色纱制窗帘在黑暗的天空中幽灵般飘舞。   我在梦中滑上旋转楼梯,躲在没关紧的橡木门旁向内望去,我最仰慕的小叔叔果然在那里:他穿着一套华丽齐整的黑色骑装,斗篷脱下来搭在身旁的椅背上,一侧肩头缀着两排闪亮错落的金色流苏,入鞘的佩剑斜倚在脚边,握把顶端的宝石中似乎正有某种力量激荡、微微泛着光亮,在天花板上折射出三道爪痕般的黯淡红影。弗拉基米尔歪坐在桌前,面朝着洞开的露台落地窗,胸前摊着一册厚厚的手抄本旧书,但他的注意力显然并没有放在书上;我能看见一缕危险的火光在他的指缝间闪烁,这个落魄的王子一手托腮,一手在蜡烛的红焰上反复快速地掠过,有时动作之深几乎已经快把烛芯捻灭了。   我的心随着他轻佻漠然的动作揪了起来,仿佛那明亮摇曳的火花也正烧灼着我的指尖。说不清究竟是什么在驱使着当年那个紧张兮兮的少年最终决定推开大门,是愧疚、愤怒、迷恋、绝望、还是某种最简单、最原始的同情——我只记得眨眼间自己便已经钻进藏书室,直直立在房内暗红的羊绒地毯上,而弗拉基米尔转过头来,卷发没过肩头流苏无声地滑落下去,两三根手指正停在火焰当中。   “——小心!”   来不及等他开口,我便惊慌失措地跑上前去,将他悬在烛焰中的手指抢救出来。“……你的手……”   那是我第一次离他这么近。叔叔起先没有说话,任由我抓住他的手掌翻来覆去地查看,他的左手指尖白皙纤细、干燥温热,而且出奇地完好,哪里都没有任何烧伤的痕迹。我默默抬起头,因惊愕和紧张说不出话来,这才意识到自己刚刚做了什么——我看起来一定像个鬼鬼祟祟、莫名其妙的傻瓜。不得不承认,彼时我的第一反应便是猛地松手试图夺门而出,但弗拉基米尔却像梦中一般犀利敏捷,转而握住我的手腕;他的嘴角浮起一抹令我朝思暮想的微笑,疏离、神秘又带着几分探寻的意味,只消一瞥就能轻易夺走我的呼吸。   “……你是……佛耶戈?”   他偏头思索,蓝眼睛扫过刚才的拉扯中被我落在地上的那本小书——一本原属于他的魔法著作。“……莱昂诺的儿子。别担心,你看……”   弗拉基米尔翻转手心,向我示意,指尖凭空凝聚起逐渐生长的透明水珠,起先只有针尖大小,眨眼间竟然多到超出指腹的承载,悄然滴入我的衬衫长袖。“……那一点火伤不了我。”他再度以整只手掌穿过火焰,似乎有些犹豫地说道,同时轻飘飘地松开了我的手腕。“只是个没用的小把戏。……你在这里干什么?”   “我……我来……我捡到了你的书。”   那很可能是这一生中我自觉最为笨拙的时刻。我记不清自己是如何从地毯上捡起那本被长期翻阅磨得油光水滑的皮面小书,又是如何磕磕绊绊地说出自己临时编造的来意——其中当然不能包括我每晚都把弗拉基米尔的书放在枕头下入睡这样不得体的内容。平日里我虽称不上能言善辩,但也和任何一个普通十来岁男孩一样都长着一张恬不知耻的厚脸皮,可在叔叔那双蕴含魔力的海蓝眼瞳面前,我只觉得无论哪个姊妹在自己的订婚宴上都不会像我这么手忙脚乱。   弗拉基米尔接过那本书,随意浏览了几秒,略带惊奇地笑出声来。“……这是我很久以前弄丢的。”他再次将我从头到脚端详一番,声音和蔼而平缓。“大概有两年了吧。”   “是的,爵士,”我忍不住脱口而出,“就在我和家人刚到首都的那天。”   话音刚落,我就知道自己这番蠢话与招供无异。一个世纪之长的沉默随之降临,我等待着长辈严厉的斥责、嘲笑或是驱赶,但弗拉基米尔只是把那本失而复得的小书扔在桌上,为我倒了一杯酒。   “……你看起来像是该喝点烈的,可惜我这里只有红酒。”他把镶金边的细长玻璃杯向我递来,摊开的大部头旁边是一只燃烧着小蜡烛的精巧茶炉,圆胖的酒壶里各类零碎的香料在温热酒液里高低沉浮。我才注意到他本来正在夜里独酌,喝他最爱的煮红酒,这解释了弗拉基米尔笑容中隐约的迟滞和脸颊上的红晕。我的心砰砰直跳,受伤的那只手背在身后,接过酒杯喝了满满一大口,只觉得此生从未尝到过如此甜蜜美味的甘霖;叔叔赠予的液态勇气顺着喉咙流入腹中,确确实实地使我找回了一部分的自己。   “我忘了问了。”弗拉基米尔转身重新面向书桌,有些心不在焉地开口,“你多大了,十四,十三岁?”   看起来他确实从没对我有过任何额外的关注。“——我……我十五岁。”   “嗯哼。”近处的暖光更加彰显了他那份令人心碎的英俊,叔叔的笑容里盛满忧郁,带着某种恶劣的幽默感耸了耸肩。“你已经是个男子汉了,但你还不够老、不够坏。不过就算以后你长成了个人渣或者酒鬼,肯定也不关我的事,因为那时候我早就已经……”   他那可怖的俏皮话最终哽在口中,代之以一个短暂的、倾斜的凝视,他一定看得出来我有多受不了他如此谈及自己的命运。“……找个地方坐下吧,小子。或者如果你愿意,就回房去睡觉,我想你父亲应该不乐意见到你在这个时间出现在这里。”   “……谢谢你,爵士,我……”   “——我不知道现在要回这本书还有什么用。我该拿它怎么办呢?打包到我的行李里?”他以拇指哗哗拨动书页,对我轻轻摆了摆手,似乎不愿再听到更多尴尬的告白。“啊,我想起来了。那天莱昂诺拖家带口地来到首都,我在马背上读书,而亲爱的大哥从来不喜欢见我……为这些歪门邪道着迷。才过了两年吗?”他苦涩的笑声像潮湿的木材在火焰中哔剥作响,逐渐微弱下去。“现在想来,这些仿佛都是……上辈子的事了。”   他的声音里浸透了无可挽回的离别,令我心如刀绞。刚喝下去的半杯红酒仿佛在血管里燃烧,我终于前倾身体撑上桌沿,一只手按在被弗拉基米尔来回摆弄的封底上。叔叔抬头望进我的眼睛,而我尽力开口说道:“现在离天亮还有两三个小时。我知道上哪去弄马来,爵士,只要同时摆平两个卫兵,在铁之团营地的侧门出城,你就可以……”   “——成功地逃走?”   对我冲动的建议他只报以淡淡的微笑,声音冷漠而平静。“哈,在我自己的国家,从我自己的家人身边逃离。……那么我该逃到哪里去呢,佛耶戈?”   在此后一些同样忧伤阴凉的夜里,弗拉基米尔这讥讽的提问依然时不时在我的梦中回响;然而更可怕的却是他接下来给出的答案。“……也许确实还有一个方法。”   叔叔一手拨开我及肩的卷发,轻拍脸颊的动作堪称温柔。他随即将我推开两步,起身再斟上一杯红酒,接着缓缓往凉风习习的露台上走去,而我像童话故事里着了魔的孩子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踏入户外无星无月的夏夜当中。   “……他故意摔在我身上。”   弗拉基米尔握着酒杯,上半身倚在阳台粗糙的石制护栏上,忽然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噢,我是说,冈萨雷斯三世。‘枫叶骑士’。”   “……在……在那场晚宴上?”   “没错。他故意摔在我身上,趴在我的臂弯中,轻得像一条垂死的老狗……”   他低声叙说,似乎并不在意我是否在听。“……我听见他说‘慈悲’。‘予我慈悲’。……你知道他吗?在我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每次打仗游戏里的反派永远都是枫叶骑士,我最喜欢扮上他的角色来和弟弟们比剑,那时候他甚至还不是王位继承人呢。他和伊万……各自都曾无数次俘虏或杀死过对方的血亲,在更久以前、在我们的父辈之间同样如此……你明白吗?他是个伟大的骑士,英勇的国王,一点也不比你的爷爷差。”   我能听见冰冷的恐惧在弗拉基米尔的声音里弥散,令他捏紧杯子的指节血色全无,但叔叔脸上的笑容在此时却愈发鲜明,嘴唇上荡漾着一层酒液湿润的光彩,迷茫的、颤抖的一抹暗红。   “而那天晚上……他抓住唯一一个可能的机会,扑倒在我身上,向我乞求慈悲——他要我杀了他,佛耶戈。……哈哈。他的暗裔主子一定不会喜欢这个。我当然不可能在国王的宴会上杀死天神的载命人,但是我没法不去想……冈萨雷斯的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某些痛苦、可怖、比死亡还要糟糕的东西。弗拉基米尔浅叹一声,慢慢倾斜手中的玻璃杯,将芬芳扑鼻的温热红酒拉作一条细细的红线,注视着它往高塔之下深不见底的黑暗中坠落。   “……也许这不失为一种方法。”   他轻声说道,“我把这件事情也告诉了国王,但枫叶骑士的话在卡玛沃并没有多少分量。你说得对,孩子,我还有机会。要选一条平静而快捷的路,还是他向我承诺的一匹漂亮牡马,‘像个王子一样担起自己的责任’……”   “不,”我软弱地否认,“不。”   叔叔扭过脸去,不愿看我,转身将倒空的玻璃杯狠狠摔在地上。“如果冈萨雷斯有机会,他一定会选择跳下去的。你不明白,那位天神、祂看我的时候……”他的声音颤抖有如秋风中的枯叶,似乎始终没有找到恰当的词语来形容自己的感觉。“……我……我从来、从来没有要求过这一切。无论是法术、领地或是成为的儿子——我很乐意为王国服务,在战场上,在朝堂里,在任何地方,但不是、不是像这样……”   他踉跄着踏过晶莹的碎片,猛地抓住另一侧围栏,而我如梦初醒,飞扑上去从身后将他紧紧抱住。那时的我比弗拉基米尔要矮上半头,身材却比他更健壮,双臂在他消瘦的腰间交叉,被戒尺打肿的左侧手掌疼得钻心,令我牙关紧咬,泪水止不住地流淌下来。   “不、不、不要、爵士……这不公平!”   “……是啊。”   沉默良久之后,叔叔终于低下头,一只手搭上我的前臂,安抚般地拍了拍。“……从来都是。”   我徒劳地喘息着不肯松手,而他也并不挣扎,重新退回了那副平静、文雅、彬彬有礼的外壳当中,眼睛却始终凝视着脚下阴郁的夜。   “……无论如何,谢谢你的书。”   他破碎的微笑至今残存在我耳边,“我会带走它的。”   

  TBC

  下篇请走(全文完)

原作:《英雄联盟》 配对:弗拉基米尔/佛耶戈,可能有互攻 摘要:弗拉基米尔终于设法把侄孙捡回了诺克萨斯,以及之后发生的一些琐事。 警告:OOC,大量私设,随时可能被打脸。 备注:大破败事件诺克萨斯后日谈,一些伤害慰藉流水账,有许多只为了好玩而写的对手戏。为防有朋友不知道,弗拉基米尔设定上也曾是卡玛维亚的王子,比佛耶戈大500岁左右,所以佛耶戈的语音里会叫他“叔祖(Uncle)”。            Lost and Found            1   弗拉基米尔从来不是一个耐心的人;至少根据他现存的印象确实如此。这也是乐芙兰为数不多的能够胜过他的地方,几个月前她大发慈悲地前来敲他宅邸的大门,只为了告诉自己的老朋友,德莱文在清晨灰溜溜地回到了首都。   弗拉基米尔没有请她进来,但乐芙兰同样不是那种等人邀请的类型。他正站在喷泉池旁的花圃里观赏自己亲手栽培的园艺杰作,听到这个消息微微皱了皱眉头:“——他是和那孩子一起走的。”   “和他的四五百个狂热观众一起,都变成了发绿光的行尸走肉,没错。”   女巫穿了一件衣领极低的玫紫色夜礼服,毫不掩饰地仔细观察着弗拉基米尔的表情。“但现在他回来了。你会以为德莱文那样的蠢蛋脑子里根本没有所谓羞耻的概念,但是今天我很惊奇地发现,他竟然也学会了向粉丝隐瞒自己的行踪。”   在大约六百年前,血魔法师就已经厌倦了和另一个不老不死的存在玩这种永无止境的社交游戏。“我不认为佛耶戈会就这么放他走。”   “对,”乐芙兰静静地说,“佛耶戈。你认识他吗?”   从情感上说?一点也不。他近百年来的记忆对这个名字毫无反应,而更遥远的那些又毫不可靠,远超往日规模的蚀魂夜涌进诺克萨斯境内时,他和苍白女士一同退入不朽堡垒的中心避难,滚滚浓雾似乎将他们都视为可供入侵的死者,咆哮鼓动着纠缠上来,只在深坑中那更为远古纯粹的邪恶面前望而却步。那一整天乐芙兰都在发脾气,为她竟然要靠莫德凯撒的力量来躲过一场麻烦,而他则如梦初醒,陷入某种美妙而忧伤的恍惚当中,弥漫的黑雾中夹杂着一丝莫名其妙的怀旧气息,像一阵风吹皱了他深不见底的心海。   从书房角落里翻出的记录上看,佛耶戈是一个卡玛维亚的王子。而卡玛维亚是弗拉基米尔的出生地;他差不多每三百年就要忘掉一次。他们确实见过面,根据一些语气过度亲昵的书信推断,弗拉基米尔甚至曾经觉得他很可爱。这意味着佛耶戈一定是个美男子,这点他只需要通过对自己一贯的了解就能确信。后来诺克萨斯之手在城门下打退了一波又一波毫无品味的黑雾阴兵,他们嘴里都喃喃念叨着佛耶戈的名字,称他为一切生者与死者之王,黑色玫瑰的使徒们也多有参战,不过更多地还是趁机钻上崔法利战团的空子。上千年来,帝国的中心第一次横遭如此劫难,即使对两位不朽的大能来说也是一桩新鲜事;不过乐芙兰看上去有些心事重重,她生平最恨有人自称“死者之王”。   “我觉得他是我的……侄孙子。大概。”   他若有所思地以指甲切下一支玫瑰,它红得如此深邃厚重,接近于黑,在午后的阳光下散发出一股馥郁醉人的香气,浓烈得超乎自然。“——他是你的家人?”这个答案似乎有些出乎女巫的意料。“……所以破败之王是的后代。哈哈,我还以为今天再也遇不到更大的惊喜了呢。”   破败之王。他轻嗅花冠,暗自咀嚼着这个称号,已经爱上了其中那股颓丧、残缺、充满失落的味道。尽管追忆与佛耶戈的联系能令他嘴里产生某种近似甘甜的回味,弗拉基米尔还是懒得将那些旧信全都找出来重读一遍,只是大概确认了他们最后一次相遇发生在一千年前的福光岛。哦。福光岛……现在已经是暗影岛了。   “无休无止的蚀魂夜已经消散,现在德莱文也回来了。”他转身执起她细嫩青春的玉手,在一枚封印漩涡的蓝宝石戒指上印下一个忧郁的吻。“我想这意味着他失败了。”   “……哦,你听起来心都碎了,弗拉基米尔。”   他抬起头来,正对上乐芙兰那张惹人生厌的美丽面孔,一个傲慢的微笑从她最擅罗织的嘴边浮起。“送我一朵花吧。而我会告诉你这位……佛耶戈的消息。”      2   他理所当然地拒绝了她;只有像斯维因这样最愚蠢的野心家才会冒着风险和恶魔做交易。当然,乐芙兰未必有恶魔那么古老强大,不过熟悉她的人都能轻易理解这个比喻。   在派出血腥秘社的间谍们打探消息的那段时间里,弗拉基米尔一直深居简出,缓缓踱步于自己静止积尘的楼梯和回廊,试图从一幅幅陈旧的画作中找出他梦中的那张。最终他如愿以偿,凭直觉为画面上那个面目温柔的卷发王子添上一双蓝眼,然后将它匿名打包送往德莱文的庆功宴。有个作为崔法利三巨头的哥哥撑腰,现在他竟被包装成帝国击退破败入侵的一大功臣,这种扭曲到骨子里的政治运作始终是诺克希最令弗拉基米尔欣赏的特点之一。   他自然不会错过那样一场盛会。遮掩画作的白布揭开后,德莱文执杯的手掌微不可察地颤动起来,连腮帮子上的精致小胡子似乎都往下耷拉了一点。“这是谁的礼物?”他咧嘴大笑,转过身来,一双极富侵略性的眼睛如狂风刮过人群,从不离手的一边旋斧嗖嗖转动,把周遭的贵族男女全吓得面无血色。“想开德莱文的玩笑?——瞧瞧他,头发错了,眼睛也错了,宝贝,你好像完全没搞懂啊。”   所以那就是佛耶戈;他比弗拉基米尔想象中还要年轻。   不久之后,两份报告一齐呈上他的书桌,分别来自血魔法师的私人秘社和黑色玫瑰——无论如何,弗拉基米尔至少有一个身份还是那个园艺爱好者协会的一员。他们的调查结果如出一辙,一群发源自恕瑞玛、自称光明哨兵的怪人在暗影岛上消灭了破败根源,接着便毫发无伤地离开了那里;自此之后,再没有人表示自己目击过规模过大的蚀魂夜或是佛耶戈的身影。   “所以他们杀了他。”乐芙兰一手托腮,胳膊肘轻轻推了推他的小臂。“是这样吗?”   “最近这是换了口味吗,亲爱的女士?”   女巫歪歪头,假装没看见一丝鲜明的不悦悄然掠过男伴那张年轻迷人的俊脸。“——他只是来诺克萨斯散步一趟,就能让德莱文对自己俯首称臣。我听说他甚至驯服了一个星灵化身。你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吗,老朋友?”乐芙兰又靠近了一点,弗拉基米尔能嗅出她身上特有的某种冷冰冰的脂粉气味,就好像这个女人始终冻结在一段黑暗无垠的时光里。“这意味着他比你要更有本事。”   “是吗?”   而他在剧院护栏上半转过身,露出一个慵懒饥饿的微笑。“那你干嘛不试试自己去找他呢,乐芙兰?”   在那天之后,弗拉基米尔似乎比以往更加频繁地梦见他。有些回忆仿佛发生在佛耶戈更为年幼的时候:他看见一张巴掌大的小脸围在裘皮当中,褐发蓝眼,神情凄切,嘴里发出些无声的恳求,然而所有来自过去的话语都会在清醒的边缘扭曲逸散,如阳光照射下的晨露般消失无踪。不知为何,弗拉基米尔只是知道他还在世上某处。他不像是死了——但也并非活着。   他的信徒们围绕着光明哨兵几个不那么可靠的成员运作了一段时间,成功地在那个叛逃艾欧尼亚的女孩身上找到了突破口。锐雯是个倔强而忧伤的姑娘,被责任和负罪感长久摧残,依然百折不挠,是弗拉基米尔最喜欢的口味之一。“我没做太多,”面对一群美丽女诗人殷切的目光,她显得有些不好意思,手指局促地敲打着平放在大腿上的断剑。“是我们的领袖赛娜和小剪子……我是说,格温,最后打败了他。其实当时我并不在场,黑雾退却之后,阿克尚说他们已经把佛耶戈这个‘爱昏头的男孩抱回了床上’。他说的话十句里有五句在调情,剩下的有三句我听不懂,所以……大概这是某种恕瑞玛特有的比喻吧。也许他们封印了他。无论在哪,反正不是暗影岛,那里除了废墟和鬼魂已经什么都不剩了。”   从酒馆返回宅邸的路上,弗拉基米尔沿着墙根处的阴影滑行,隔着很远便看见一个恶灵在门口的防御法术外徘徊。他身材匀称挺拔,一身简约而时髦的贵族装束,黑发在脸旁束起一系列重叠柔顺的长辫。对一个死人而言,他称得上有七分英俊,一张毫无血色的面孔在马车灯笼洒下的幽绿光芒中几可乱真。   “晚上好,侯爵大人。”   他夸张地行礼,一串钥匙在腰间叮当作响,令血魔法师皱起眉头。“——现在还该叫您侯爵吗?”从此人故作亲近的语调中很容易看出,显然这并非他们的首次会面,只是弗拉基米尔对此印象全无;从前这看上去还不算个太大的问题,毕竟大多数肉体凡胎的寿命基本只与他的记忆相当。   “我听说您在寻找佛耶戈的下落。”   不等血魔法师做出回应,那个反常而大胆的恶灵怪笑起来,嘴里吐出了一个意料之外的名字。“不会连这个也忘了吧?我们的国王该多伤心啊,他不止一次地跟我提起过您……他知道你在诺克希,兴冲冲地找了过来,可惜连个影子也没见着。那会你在哪呢?这栋漂亮的大宅子里吗?——如果您能邀请我进去看看,我还有好多故事等着讲呢,比如他是如何被缝在了卡玛维亚的王座前,眼里的泪水也跟着一块凝固了——”   “——不好意思。”   法师的红眼睛因兴趣和警惕而微微发亮,彬彬有礼地打断了死灵的讲述。“提醒我一下,你叫什么名字?”   “……哦。”   不速之客挑起细长眉毛,笑容逐渐染上某种神秘而狂热的神情,灯笼中悬浮的一群蓝绿色火球飘摇不定,在他脚下拖出一个长辫翻飞的古怪影子。恶灵的力量非常强大,甚至还在不断滋长;而弗拉基米尔只是冷淡地仰起脸,一只手心朝前,暗红液珠仿佛自夜色中凭空凝结,点点滴滴从长甲尖端坠落,在地上汇成一小摊深色血泊。   “我是格雷尔。你也把我忘了吗,大人?”   格雷尔。这个名字像一团泡过三道的红茶叶,湿濡软黏,滋味寡淡。“好吧。你怎么会这么清楚他的事呢,格雷尔?”   “啊——现在我理解了。你的健忘可真伤人,弗拉基米尔……”   死者继续嘲弄地笑道,“去看看他吧。你不一定要救他,但你真该过去看看。绝对值回票价。”      3   弗拉基米尔检查了自己的笔记,发现这个自称格雷尔的恶灵大概来自那个最为风靡的暗影岛传说之一,“魂锁典狱长”的故事。锤石看上去确实是个值得结识的家伙,也许下次他真的会邀请对方来家中做客。然而大破败已经终结,蚀魂夜也与诺克萨斯无缘,这个狱卒何以凭一副人类的身躯行走在弗拉基米尔的街道上依然不得而知。他不可能从来如此强大,否则群岛上那些关于锤石如何捕猎灵魂的讽喻故事就不该像现在这样温和而富于教育意义了。   就让他们假设佛耶戈确实在卡玛维亚。乐芙兰对这件事的兴致高得有些超乎寻常,竟然表示她能提供某种方法将他传送回那个早已失落的王国。如果黑雾中蕴含的某种迫使他人屈从的力量落在了他们手里,斯维因之流便再也无法成为黑色玫瑰的阻碍;从不朽堡垒寂静的厅堂到首都卫城里污浊泥泞的小巷,他们永恒的血色旋舞都将愈演愈烈,走向最终最壮丽的收场。   ——卡玛维亚。极东之地,阳光明媚,弗拉基米尔曾生长于斯,在大约……十五个世纪以前。不知从何时开始,他将那片本可由自己统治的广大乐土抛诸脑后,就好像在逃避某些同样已遭遗忘之物。禁忌的法术机遇难求,他必须独自前往,只此一次,不过这倒不算血魔法师生命中冒过的最大风险。   烟尘与辉光散去的时刻,弗拉基米尔发现自己正站在一片昏暗的废墟当中,稀薄黯淡的雾气在脚边蒸腾,遮蔽天空的浓云间穿梭着暗绿色闪电,一座曾经堂皇的城堡如今陷入死寂,映在他余烬般闪烁的眼中。他知道自己一定到过这里。空气中漂浮着静止千年的哀恸,沉重滞涩有如实质,他信步穿过坍塌的拱门和荒草丛生的庭院,尽管陈旧枯骨随处可见,但囚禁当中的灵魂似乎都已重获自由。   佛耶戈的存在呼唤着他。就连那呼唤也是熟悉的;现在弗拉基米尔终于明白了。破败曾经横跨重洋向自己的血亲奔来,正如他最终踏上这条必然的回乡之路。水晶吊灯的残骸之后,正是弗拉基米尔也曾端坐其上的王座,而他就在那里:破碎、失落、被囚禁在生命中最为痛苦的瞬间,在幽蓝丝线的束缚中做出最后一次绝望的挣扎,周遭环伺的古老寂静当中,弗拉基米尔似乎还能听见他的悲鸣。一张多么青春动人的面庞,雪一般苍白,冰一般纯粹,在灰暗颓圮的背景中几乎要发出光来。   他情不自禁地停下脚步,在台阶下安静地伫立片刻,只为了欣赏这副浑然天成的艺术品。令这个技艺纯熟的法师感到费解的是,封印着破败之王的咒术不知为何显得如此浅薄,一眼便可看透,更称不上有多强大;凌乱的针线残影深深勒进佛耶戈的脚踝和手腕,割破喉咙上的皮肤,渗出伤口的黑血也一并在禁锢的魔法中陷入静止,所有这一切依靠的似乎只是某个平凡朴素的念头。坐拥黑雾摧枯拉朽的威势,佛耶戈最后却将自己陷于这等地步,个中经过之离奇实在超出了弗拉基米尔的想象;而光明哨兵们就这么把他简单地丢弃在全无设防的废墟当中,任何一个受过训练的军官听说了这样的战术实践一定都会笑破肚皮。   也许他们只是从没想过真会有任何人前来寻找这个沉睡千年的死灵。但他……他在呼唤着弗拉基米尔。某种温暖而熟悉的刺痛在长生者的胸口凝集,驱使着他抬起手来,覆上侄孙那张冰冷静止的面孔。他记起一些触摸,低语,月色中的依偎,因微醺而朦胧的蓝眼含着笑意,长久地凝望着他。弗拉基米尔缓慢地眨眼,勾动一股锐利的血流将束缚着年轻人的丝线轻易切断,锤石至少有一点没有说谎:封印解除的刹那,他能清晰地看见沥青般漆黑的泪水从佛耶戈被鬼火点亮的双眸中夺眶而出。   “——不!!”   弗拉基米尔飞快地化作一股血液涌泉,撤到几步开外,而佛耶戈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迟到数月的否定响彻整座空旷的殿堂,破败之王声嘶力竭地吼出一句,随即将脸埋进黑甲覆盖的掌心;胸前那件短得过分的夹克中间,倒三角形的伤口随着他剧烈的喘息喷涌着小股小股的阴沉雾气,他号啕着扑倒在满地的碎石瓦砾当中,像个孩子似地哭得浑身颤抖。   “不,不要,伊苏尔德……”   很显然,统率蚀魂夜的力量已经离他而去;乐芙兰又做了一笔令人失望的投资。弗拉基米尔悄无声息地在一尊残破雕像身边重新化形,心头忽然产生了一股难以言喻的冲动。长生者着迷般地向着王座前的年轻人缓缓靠近,比他原本打算的还要更早一些,俯身扶住佛耶戈因悲痛而紧绷的肩膀。破败之王猛地抬起头来,像只受惊的野兽挣脱了他冰凉的手指,脏污板结的苍银卷发向后挥开,露出下方遮掩的那张遍布泪痕、过分年轻的脸。   “……叔……叔祖?”   他的嗓音沙哑,迷惑不解,似乎不太确定面前一身红衣的男人是否出自幻觉。他曾无数次用这个词语呼唤着弗拉基米尔,但没有一次像现在这般令人心碎。年长者跪倒在佛耶戈身边,伸手搂过他那寒冷的、已死的脖颈,将他含混啜泣着的下巴托上自己的肩头。“……我来了。”他脱口而出,不假思索,仿佛遭到某个早已消逝的亡魂附体。“我来了,我在这……我的孩子。”

  TBC

原作:《英雄联盟》 配对:锤石/佛耶戈,含all佛耶戈,佛耶戈/伊苏尔德 分级:Explicit 摘要:“你真是个傻瓜,佛耶戈。跟着他哪有钱赚?” 警告:雷点拉满注意。极致OOC,佛耶戈为爱站街(?),乱七八糟的现代AU,差不多全员恶人,各种烂play烂梗,伪公路文,病态关系,不合法不合理不健康的情节,完成度极低。如果令您感到不适请立刻关闭。 备注:口嗨之作,纯属虚构,内容不代表作者本人观点,请勿模仿。标题取自Lana del Rey的《Hundred Dollar Bill》,可以作为阅读BGM,不过这首好歌与本文内容几乎无关。               Hundred Dollar Bill

  佛耶戈在十六岁时离家出走,很快便遇见了他命中注定的爱人伊苏尔德。他会在自己的墓碑上写她的名字,“伊苏尔德的丈夫”,她比姐妹更温柔,比妻子更可信,比母亲更令人安心。然而22岁那年,她毫无预兆地从他的生活中消失,连张字条也没留下;佛耶戈在收容所中醒来,最近几个星期的记忆支离破碎,他本以为自己只是喝得太醉,可护士说他摔伤了脑袋,还被人捅了一刀,但没有,几个好心人在喷泉池边发现他的时候,没有人和他在一起。   他曾经坚信伊苏尔德会来找他,这份乐观一直持续到了出院,接着变成了同样坚定不移的另一种信念:他必须克服重重困难回到她的身边。他乘上长途巴士前往她的故乡寻找,接着便挨个访问附近的城市,没有固定收入,除了靠好心人接济就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出卖肉体。他们离家太早,身无长物,手头紧时免不了涉足一点皮肉生意,伊苏尔德从不在意,只是怕他被人弄伤。他在福光岛第一次碰上了那个发辫上坠着小钩子的可疑男人,对方言语轻浮,出手阔绰,腰间挂了一串叮当作响的金钥匙,靠在一辆灰蒙蒙的老式敞篷车上冲佛耶戈点头。他用手指揉开他的嘴唇,细细查看年轻人的牙齿和舌头,像在检查一匹赛马,接着把两张钞票塞进他松松垮垮的裤腰里。“上车吧。”他说。三天之后佛耶戈才问了他的名字:“你可以叫我锤石。”   锤石门路众多,可以把他卖给形形色色的人。他在福光岛警局的醒酒区见过一个长得很像伊苏尔德的女人,棕发蓝眼,温柔哀伤,总是咳嗽,好像生了病。这条消息像只鱼钩把佛耶戈牢牢钓住,他确信那就是她,她一定是遇到了大麻烦才会抛下爱人不管。佛耶戈不在乎锤石拿走了多少本该属于自己的钱,只要他愿意带自己逐条访问小巷的药贩子,在夜店打听新来的姑娘,有时候他们也会上床,锤石不像大多数嫖客一样急迫粗暴,总是慢条斯理地将他由内而外操开操熟,他的手指和嘴唇始终温柔,爱护他就像爱护一件宝贵的财产。他还会驾着车带佛耶戈在街上寻人和兜风,送他去熟客家中,教他怎么从莫德凯撒暴虐的使用中保护自己。“哭给他看。”下车前锤石扳住他的下巴,用叠成一角的纸巾擦掉他有点涂出界的口红,笑吟吟地讲解,“那家伙最爱看人哭。”   街上人人都知道锤石不是什么好货。“你真是个傻瓜,佛耶戈。”有个恕瑞玛裔的黑帮混混对他有点着迷,喜欢目不转睛地盯着佛耶戈在身上卖力扭腰,直到射在自己胸口,一双大手总把他苍白的大腿掐出片片淤痕。“跟着他哪有钱赚?”鉴于阿克尚从不对自己动粗,佛耶戈鲜少叫这个仰慕者闭嘴,有时甚至还会被那些细碎的挑拨逗笑。他向所有人询问伊苏尔德的下落,尽管他们都说从没见过那样的女人;赫卡里姆喜欢用细鞭子抽他,直到他尖叫着承认自己是个下贱的婊子,但即使如此,在爱人的事情上佛耶戈依然从不妥协。即使整晚都在高潮的边缘饱受折磨,他依然坚持说她是真实存在的,绝不可能是“磕了太多药产生的幻觉”。其实他也需要钱;假如伊苏尔德确实病了,那他就要带她去看最好的医生,佛耶戈无法忍受恋人在自己面前受一丁点委屈。“天哪。”听完这话,锤石在餐椅上仰起头,带着咖啡味的烟雾随着大笑声从他嘴里呼地喷了老高,佛耶戈无处可去,没被买下的夜晚总是睡在皮条客的客厅里。“怎么会有这么——这么真挚的爱啊?”   他一边笑,一边掏出一小卷钱在手里抛了抛。“扣掉房租,抽成,车费,酒水,还有我的保护……宝贝,我给你的还不够吗?”他抽出几张百元大钞夹在指缝中间,把椅子向后踢开,叼着烟向佛耶戈张开双腿。年轻人于是站起身来,跪在锤石面前解开他的皮带,皮条客用餐巾揩净手指,鉴赏般地梳理他刚刚漂过的卷发。佛耶戈素来任由锤石张罗妆扮,工作时如有需要便戴好项圈乳环,连耳洞都打了三对;唯独染发一开始令他充满抗拒,生怕自己的模样一旦改变,伊苏尔德会认不出来。锤石最终设法说服了他,毕竟银发已经在他那些恶劣的顾客当中流行了很长时间。而真爱自然可以战胜一切阻碍:如果伊苏尔德换了发型,难道佛耶戈就会认不出她吗?   “别听他们瞎说,我对自己人最好不过。”男人催促般按下年轻人的后脑,语调却显得悠然自得,“就这样……就这样,吞下去,好孩子……哈哈。我还没把你喂饱呢,对不对?”   他被塞得满满当当,耳边全是咕啾水声,疲惫地合上眼睛,想象着抚过头顶的是伊苏尔德满含柔情的手掌。他也许流了泪,也许没有,锤石在最后一刻抽出他的嘴巴,喷洒的精液在眼睑上迅速干结,收紧皮肤,佛耶戈被他圈在身下长久地端详,用钞票刮去脸颊上的污渍,再把那几张变湿变软的纸片边缘叼进嘴里。“我听说她已经不在这里了。”   他猛地睁开眼,而锤石语带真诚的遗憾耸了耸肩。“我可以带你去找她,路上再挣点小钱。不用谢,佛耶戈,”皮条客的手臂在他肩上交叉,充满怜爱地念道,“要知道除了伊苏尔德,我就是世上最爱你的人啦。”      有人听说她在比港买了辆二手车,穿过跨海大桥向西开走。这很奇怪,她竟有钱买车,佛耶戈甚至不知道她会开车。第二天早晨他们提着一只简单的旅行箱坐上了锤石的暗绿色小轿车,他平时不开这辆,但锤石说他受不了在州际公路上开敞篷,头发里会吹进太多灰尘。佛耶戈坐在副驾驶上啜饮盒装红酒,嘴里滋味寡淡,权当补充水分。他能看见窗外掠过的群鸥在海面上高低飞舞,追逐驳船的尾迹,正如他孜孜不倦地追逐着伊苏尔德。锤石在他身边戴着蓝牙耳机不断地打电话,时而嬉笑时而怒骂,言语间反复出现的有两个名字;当他们中午在一片冷清的休息区停车加油,佛耶戈终于找到机会问他:“谁是卢锡安?”   锤石眨了眨眼,然后笑了起来。“一个无名小卒,谁也不是。”他带他在汉堡店用餐,又买了些饮料和零食,锤石让他在车里等着,回来时带来了一小包粉红色药片。“想睡觉吗?到后座上躺着吧。”他驾轻就熟地环过佛耶戈的脖子,在他耳根飞快地吻了一下,“难受就吃一片,只能吃一片。而且不能喝酒。”   虽然从未开口表达,但他喜欢锤石这样亲昵地对待自己,像是朋友或情人,像伊苏尔德。当然,任何人都不可能替代伊苏尔德,药物也永远无法消解他的痛苦,但他明白锤石的意思。车子已经发动,他从座椅中间爬到后座上,枕着一只塞棉花太少的旧抱枕闭上眼睛,听见锤石又接通了电话,为了不吵到自己而刻意压低了声音。他似乎做了个梦,梦里伊苏尔德变成一只海鸥飞在公路前方,雪白的浪花在她身边不知疲倦地绽放又消散,他想出声呼唤,却发现自己没有嘴巴,胸口破开一个大洞,漆黑的雾气自当中汩汩涌出,他于是乘着这股黑雾继续向前追赶。锤石敲着窗子将他唤醒时,外面天已全黑,他们正停在一处热闹非凡的汽车旅馆外,见他反应迟钝,锤石拉开车门,蹲下来借着广告牌的光芒端详佛耶戈睡梦初醒的面孔。“有塔可饼,要吃吗?”他用拇指抹过年轻人湿冷的脸颊,听上去不算很惊讶,“怎么又哭了?”   佛耶戈答不上来,锤石也没等着听他解释。“我还有点事要办,今晚不住在这。你——”他的指腹在年轻人嘴边停了半秒,随即站起身来,“先吃点东西吧。有很多卡车司机在这里休息,到过不少地方,待会你可以去问问他们……有没有见过伊苏尔德。”   汽车旅馆里有几个姑娘对他很不友善,觉得自己被抢了生意,他只好到便利店的路灯旁边站着问人。没人见过佛耶戈失落的爱人;但他们还是照例索要他的报答,在平房的夹缝间要他给自己好好吸出来,只有一个人花二百块点了一次正规服务,那人留着又厚又长的大胡子,身材粗壮,力大无穷,能把他轻轻松松地拦腰举起,脱下裤子也壮观得叫人害怕。他勒着佛耶戈的脖子从后面把他干到双腿发软,脚尖离地,粗重的呼吸里带着某种水产腥味,最后好歹射在套里。佛耶戈只觉得脑袋昏昏沉沉,半推半就地给他舔个干净,一边断断续续地抚慰着自己,终于在他不怀好意的低笑中射了出来。“记好了,臭婊子,老子是普朗克,”他满意地揪起他刚染不久的银发,把两张皱巴巴的钞票塞进年轻人嘴里。“操他妈的,瞧你这骚样,你他妈就该付我钱才对。”   他记不清锤石把车具体停在了哪里,在加油站外面转了几圈才终于找到他的皮条客。闪动的旅馆招牌之下,他看见锤石在驾驶座上擦着一把手枪。佛耶戈抬手敲了敲车窗,锤石猛地转身把枪口对准了他,拇指死死摁在保险栓上,他们无言地对视片刻,男人的肩膀才逐渐松弛下来。锤石罕见地一言不发,默默为他打开门锁,佛耶戈本想问他为什么不开车里的照明灯,但终究什么也没说。他拉上车门,转身在后座的补给品中胡乱摸索,拎出一瓶激浪,累得上下眼皮直打架,险些握着塑料瓶睡过去。锤石把枪包入一块白布塞进杂物箱里,向他伸出手来,佛耶戈这才想起他们的例行公事,从牛仔裤后袋里摸出一小叠钱放在男人掌心。“有两个人非要我打折,”他嘟囔着说,“他们不让我进旅馆,而且……没人见过伊苏尔德。”   “……我不是要这个。不过也好……”   他似乎听见锤石叹了口气。皮条客把钱随意塞进座椅之间的杯架里,从他手中拿走那支汽水,为他拧开瓶盖。“……给。”年轻人闻言撑开眼睛,想要接走他的激浪,锤石却迟迟没有松手,反而前倾身体吻在佛耶戈嘴上。男人的嘴唇干燥起皮,大概也很口渴。他顺从地接纳了锤石急切探入的舌头,一半因为疲劳一半因为享受;他当然有枪,锤石是他的护卫,如果佛耶戈还在福光岛的街道上做生意,绝不会有人敢赖他的帐。两人一同握着那瓶汽水让他觉得有点滑稽,但腹背还是渐渐燥热起来,明明他上身除了一件改短的夹克之外什么也没穿。就在来不及吞咽的唾液几乎要从嘴角溢出的时候,锤石终于拉开了距离,脸上的表情前所未见,似乎在戏谑中带着一丝紧张。“下次记得漱口,宝贝。”   他皱着眉头哧笑一声,自己先喝了一口,然后把激浪塞回佛耶戈手里。“我还要开很久呢。不介意我打开电台吧?”      他们如此日夜兼程,马不停蹄地开了两天,直到锤石最终支撑不住,差点撞上公路护栏。“佛耶戈……”他把车停在路边,趴在方向盘上闭目养神,突然叫了一声,边说边笑,仿佛把自己逗乐了。“假如,我是说假如,我死了。你会怎么办?”   “……是因为那个卢锡安吗?”   锤石一下子直起上身,转头看他,好像有点不满。“今天脑袋怎么这么灵光了,宝贝?你是不是还要告诉我其实你会开车?”   佛耶戈摇了摇头。那个问题让他心里很不舒服,只想避开,于是有点迟疑地把一只手放上锤石的肩头。“睡会吧,我帮你看着点。”男人顺势再次趴倒,眼里满是血丝,依然笑盈盈地看着他。“如果我死了,你就拿上我所有的钱,回卡马维亚好好过日子去。其他人可不像我对你这么用心,你会被人……哈哈。你会被人耍得团团转的。”   “……为了她,我什么都不怕。”   年轻人慢慢说道,转头朝车后张望,阴沉天空下的州道上此时空无一人,连荒野上的风滚草都一动不动,寂静得像一张明信片上的风景画。“如果有人来,我会叫醒你的……”   锤石没再说什么,轻轻哼笑两声,一只手毫无缘由地找过来,握在他的手上。如果可以的话,佛耶戈希望他能别死。而且锤石也从没告诉过他自己的钱到底在哪。   第二天他们总算开到诺克萨斯边境,借住在锤石一个朋友家的车库里。卡尔萨斯又高又瘦,脸颊严肃地凹陷下去,听他谈价钱的语气并不像是谁的朋友。如果伊苏尔德也像他们一样越过大桥,沿着州际公路一直往前开,很有可能会在不朽堡附近逗留,这是这一带最大的城市,锤石转了转眼睛,好像没能找到什么理由来阻止他。“我也是新来的,懂吗?”他蜷在车后座上,再也不用掩盖那把手枪的存在,把它塞在枕头底下一直握着。“你自己小心点,明天我们就出发。……听着,佛耶戈,既然你已经找了她那么长时间……”   “你真的在福光岛见过她吗?”   他在锤石抽剩下的半包烟里挑出一支,站在车库里点燃。“……当然了。”锤石谨慎地说,“我怎么会骗你呢?”   “但她不在福光岛。”佛耶戈若有所思地说,“我找了很久,大概她已经走了。我非要找到她不可,你明白吗?不惜一切代价。”      说这样的话对他来说简单得不可思议;因为他其实几乎没什么东西可以失去。但如果他有一个王国,如果他有本事能征服全世界,他也会心甘情愿地为她牺牲一切。他在诺克萨斯街头散漫地游荡,在自己依然浑沌的回忆中反刍着他和伊苏尔德的甜蜜点滴,忽然惊恐地发现他已经快要记不清她的脸了。像他们这样的人很少有机会留下影像记录,曾经他有一张伊苏尔德不知从什么合照上剪下来的半身像,每天都拿它贴在胸前入睡,但在到达福光岛的前几天,他遭歹徒劫掠,被人抢走背包、推入海中,几乎送了命,那张照片也随着他仅有的一份微薄财产一同失落。他还记得她的蓝眼睛和栗色长发,她如何以温柔悦耳的声音叫他的名字,在他因噩梦惊醒的时刻将自己搂进怀中,告诉他一切都会没事……但他想不起她的脸了。她安抚的歌声也逐渐模糊,像沙滩上的脚印被时间恒久的浪潮吞没。这怎么——这怎么可能?!真爱理应战胜一切,是她给了他生命的意义,他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他发起抖来,在人行道边缘急促地喘着气,依然觉得无法呼吸,眼冒金星,嘴唇麻木得叫不出声来。后面的几个小时在他脑海中只像一场幻梦,云遮雾罩,面目全非,他似乎被一个留着夸张发型和奇怪小胡子的男人拽上一辆豪华跑车,那人用一次狂野的深吻将他从惊恐发作中解救出来,然后马上把他载到了某处喧闹疯狂的舞厅。“你真漂亮,小美人,给德莱文笑一个吧!”他把药片按在佛耶戈舌根,嘴里含着琴酒度进他的口腔,接着一切都变得轻快、明媚、甜蜜起来,有人在吧台上方的透明舞台上顺着钢管旋转滑行,德莱文把他压在卡座的沙发上亲个不停,胡子蹭得他咯咯直笑,甚至笑出了眼泪。他折起他的双腿操了进来,一点润滑也没有用,但佛耶戈只是仰头长叹,高声呻吟,任他在软热的甬道中畅行无阻,灯球五彩斑斓的亮光点点射入他湿润的双眼,以无止境的空洞伪装成天堂般的欢乐。他不自觉地亲手掰开大腿,高潮来得快而剧烈,几乎没碰前面就射了出来,有人叫他宝贝、婊子、美人,他什么都应,乖乖夹紧后穴,因为过于强烈的快感止不住地啜泣;色彩在他的视界边缘消融流淌,最后化作一片冰冷的白,德莱文带来的热量眨眼之间便被夜风带走,当佛耶戈再次清醒过来,发现自己正坐在一条阴暗的小巷入口,不朽堡的天空已经泛起了鱼肚白,一个男人正用手掌不轻不重地拍打他的脸颊,似乎想要把他叫醒。   “……听见了吗?你叫什么名字?”   他只感到头痛欲裂,喉咙干到冒烟,几乎是立刻就想起锤石告诉自己今天就该出发。他的裤子被人草草提上,连腰扣都没系好,臀缝里粘腻冰冷的感触应该是拜德莱文所赐——其实佛耶戈也不是那么确定。他大概发着烧,每次呼吸都在灼痛鼻腔,他艰难地抬手揉了揉眼睛,挣扎着想要从地上站起来。“……佛耶戈。你要干什么?我得……我得回去……”   “去哪?”   男人完全不打算拉他一把,冷冰冰地后退一步,继续藏在墙壁投下的阴影当中。佛耶戈眯着眼睛勉强看清了他,面前的男子身材高大,风尘仆仆,肤色黝黑,两鬓剃得极短,剩下的黑发在脑后梳成几条脏辫,一只手始终拢在灰白色大衣里。佛耶戈确信他们素不相识,但这个人似乎也打算找他的麻烦。他靠墙站立,疲惫不堪,只希望锤石能开车过来找到自己;而他最大的愿望依然是回到两年以前,他与伊苏尔德从未分离的时刻,一些恐怖而破碎的片段在此刻忽然刺入他的脑海,伊苏尔德尖叫着他的名字,血从她的指缝间流淌下来……   “你要去哪?”   男人忽然提高了声音,再次质问道,“你和锤石是一块的,是吗?”   佛耶戈慢慢呼出一口气,头脑像一只夹进了玻璃碎片的八音盒一样痛苦地运转着。“……锤石?……等等,你是……”   “我看见你们经常在一起。”男人纹丝不动,嘴角因警惕和鄙夷向下撇着,在熹微的晨光中定定地注视着佛耶戈。“我就知道他会来诺克萨斯。他在哪?”枪管从他大衣的第三颗纽扣旁缓缓露出来。“我只问最后一次。”   “……我们……”   佛耶戈把后背贴上墙壁,迟缓地开口说道,“他在帮我……找我的爱人。”   “……什么?”   在此之前,这话从未在任何人身上造成如此深刻的影响。但卢锡安闻言面色骤变,太阳穴上青筋暴起,一把揪住佛耶戈的前襟,手枪狠狠砸在他的脸旁。“你说什么?!”   他于是开始告诉他关于伊苏尔德的一切。他们如何相爱,如何在难以捉摸的一夜之后长久地失散,他是如何循着线索艰难追寻,还有锤石在其中扮演了怎样古怪的角色。讲到最后,佛耶戈的嗓音已经嘶哑,用手捂着脸喘个不停,而卢锡安不知何时默默收起了武器。“……你见过她吗?”他依然坚持不懈,挤出那个永远得不到解答的问题,“你见过我的伊苏尔德吗?”   “……没有。……对不起。”   男人松开他的衣领,声音忧郁而温和,似乎真的开始感到抱歉。“我唯一知道的事情就是他骗了你,佛耶戈。锤石是我见过的最冷酷无情的人渣,连说梦话都在撒谎,在他眼中除了自己之外别无他物。我相信你的故事,我能看得出……该死!”他猛地一脚踢上墙壁,花了几秒钟平复心情,终于重新开口。“锤石谋杀了我的妻子。”   佛耶戈从手掌里抬起头来,很长时间没有出声,只剩下悲怆的余音在他们中间不断回响。他知道卢锡安说的是真话。   “……但他……他……”   但他的面容尚未风化褪色,他戏谑的笑声,富于技巧的触摸,他的指尖和嘴唇,所有关于爱意的夸张低语,他在他身边、在他体内的感觉。那不像是谎言。但佛耶戈知道他有多么擅长编织谎言。   “……他也有枪。”   他最终说道,“这是我们两个人的事。如果锤石骗我,就由我来杀了他。”      卡尔萨斯根本不许他进门,只从送报口递出一张写着地址的纸条。锤石已经走了;这个事实尽管并不出乎意料,却依然给佛耶戈造成了不小的打击。他身无分文,打车回到郊区花光了衣兜里的最后十来块钱,德莱文看上去出身名门,竟然就这么白白把他嫖了,连个钢镚都没留下。他在路沿上坐了一会儿,渐渐感觉烧退了下去,便站起来顺着路标慢慢走上州道,中途在小公园里喝了点直饮水。从前当他和伊苏尔德想要去哪旅行,也会带上点吃喝就这么走在公路边,向沿途的每一辆车招手;他们未必每次都能如愿以偿,但最终总会到达某个地方。   卡车司机们一向爱载美女,对男人兴趣缺缺,佛耶戈直到正午才拦到一辆顺路的车。阿特瑞斯留着一脸壮观的络腮胡和莫西干头,似乎特别怕热,上身赤裸,只穿着一条泳衣似的短裤沉默寡言地开车,但他实际上是个相当友善的大个子,并不介意跟佛耶戈分享自己的午餐。他们一直开到夜里,在一家汽车旅馆停下,阿特瑞斯告诉他离纸条上的地址还剩下大概几十公里,但那个地方偏离自己既定的路线,所以没法带佛耶戈去了。年轻人点头道谢,慢吞吞地走下驾驶室,消失在停车场闲聊就餐的密集人群里,然而一个小时以后,阿特瑞斯在旅馆大堂的旧沙发上再一次看见了佛耶戈。趁着登记入住的顾客太多,经理空不出额外的注意力,他半睡半醒地靠在几枚抱枕上休息,直到被那个高大威严的卡车司机唤醒。   “来吧。”他冲他简单地点点头,提着啤酒和披萨走进自己预定的房间,在佛耶戈把手伸向第三个易拉罐时才出声制止他。“你需要睡眠,不是更多的酒。”他因这似曾相识的告诫颤抖起来,胃里紧紧绞住,差点把嘴唇咬破才没有真的开始流泪。阿特瑞斯订的是标准间,因为这种旅馆的房间价钱全都差不多一样;但佛耶戈知道长途司机们喜欢在双人间和应召女郎幽会,这样弄脏了一张床之后,还有另一张可以睡。除了这具空洞的皮囊,他已经一无所有,而这恰恰是锤石能从佛耶戈那骗走的最后一样东西。他放下捏扁的啤酒罐,慢慢站起身来,然后跨坐在狭窄过道对面的男人腿上。   阿特瑞斯设法说了一些近似拒绝的话。“你不需要这样”,诸如此类。但他能感觉到他早就硬得要命,一团火热顶在自己脏兮兮的牛仔裤上,佛耶戈倾身抱住他紧绷的脖子,告诉这个司机他在那件勉强套上的T恤衫里看起来是多么可笑,这副健美强壮的身体理应始终裸露在外。他大概没和男人做过,手指扩张始终不得要领;而佛耶戈一直没找到机会清理自己,当后面残留的精液和润滑随着穴口张合就这么流入阿特瑞斯的手心时,他忍不住骂了今夜唯一一句脏话,径直插了进来,撕裂般的疼痛从年轻人嘴里挖出一声高亢的呻吟,听上去依然甜腻得令人吃惊。尽管他们做了很久,阿特瑞斯一直坚持戴套,所以这第二张床到最后并不如想象中那样一片狼藉。“睡吧。”一双温暖的大手握住佛耶戈,带他进入一场平和而漫长的高潮,接着把一块浴巾垫进他的身下,再为他拉好被子。“明天我开车带你去……你要去的地方。”   佛耶戈明白他不可能成为第二个锤石。阿特瑞斯是个好人;正因如此,他既不会骗他,也不可能留在他身边。第二天一早,他们在淋浴和进餐之后再次默默上路,佛耶戈猜测锤石为了躲避追杀大概还会连夜逃窜,现在很可能已经不在那个约定的地点。他在停车场与阿特瑞斯告别,转头就看见了那辆平平无奇的墨绿色小轿车,驾驶位的窗户摇下一半,里面慢悠悠地飘出一缕烟。   他轻手轻脚地走到车边,看见锤石把一条胳膊搭在窗外,靠在颈枕上闭着眼,香烟在指缝里烧出一截灰,似乎是睡着了。但佛耶戈清楚他睡得很少,大概是亏心事做了太多,往往以这种闭目养神替代真正的休息。他踌躇许久,想不出什么好的开场,索性直接抓住锤石的肩膀狠狠摇了摇。   “……!……佛耶戈?”   他能看见那双狡诈的绿眼睛在他面前骤然点亮,锤石的声音里洋溢着欣喜,就好像他一直在等着他来。“你是怎么——你真来了?”皮条客笑得眼睛弯起来,伸长了胳膊抚上他的脸颊,“我刚才好像梦见了你……等等,没人跟着你来吧?”   他理应感到怀疑、愤怒、横遭背叛的仇恨,而这些想法不该如此疼痛。他耸起肩膀,强迫自己不要向着锤石的手掌靠过去,反而后退半步,终于远离了他的触碰。“伊苏尔德在哪?”不知何时开始,说出她的名字也开始令他胸口发紧,像一根目不可见的小木刺扎在指甲缝里,随着每次拨弄隐隐作痛。   锤石的笑容凝固了。皮条客最精于察言观色,马上便听出了他话里的意思。佛耶戈并不傻,他只是很少留心观察,如果他这么做了,就会很容易地发现锤石的目光是如何心虚地游移,默不作声地把烟捻灭,脑子里不知徘徊着多少阴谋诡计。“我问过你。”佛耶戈重申,“你真的见过伊苏尔德吗?”   “……你又听了谁的废话?卡尔萨斯吗?”   锤石皱起眉头,选择避开问题,全然没有料到佛耶戈会突然拉开车门,把他揪出驾驶座直接掼在地上。“她在哪?她在哪?你见过她吗?你为什么——为什么要骗我,你他妈——”   他的银发美人发出一阵狂乱的怒吼,回身拉开杂物箱,不费吹灰之力便从里面摸出了一把手枪。“你想怎么样,锤石,你到底要我怎么样?!我只是想——只是想——如果你没有——”   他的声音发颤,带着无比的难堪和痛苦,猛地跨在锤石腰间,用枪口抵上他的额头。“她在哪?她在哪?!我知道你见过她,如果你再敢骗我,叛徒,我现在就杀了你。你不相信我会杀了你吗?”他相信;佛耶戈从锤石的眼中看得出来。他没学过用枪,但一把枪光是存在就足够令人害怕。他听见耳边咚咚直跳,几乎要压过锤石喃喃的回应,就好像全身的血液都涌上了头顶,但他绝对不能哭,如果现在哭出来就全完了。   “……你真想知道吗?”   锤石面色苍白,额头湿冷,双手似乎想要拍拍他的肩膀,被佛耶戈一把甩开。“我见过她,没错,在警局里——不过是在停尸间。”   似乎有好长时间他没法正确理解停尸间这个词语。他困惑地弯下腰,对周围行人的骚动充耳不闻,只是定定地注视着锤石嘴角的苦笑。“宝贝,她死了。褐色头发,蓝色眼睛,右边胳膊上有一个爪子一样的三道纹身——跟你的一样。有一伙人在街上抓我的姑娘卖到以绪塔尔,那些女孩全都有去无回……我猜他们也想抓走她,或者抓走你,有人把你刺伤了,所以……”   “……你说谎。”   他只说得出这三个字,在此时此刻终于意识到自己的生命有多么崩坏破碎,而两年来整个烂摊子仅凭一个荒谬绝伦的信念粘合在一起。他从没告诉任何人那个纹身的事情。伊苏尔德和他一起纹的;他们在酒后互称国王与王后,骄傲地统治着一片幻想中的领地,直至死亡将他们分离。锤石握住佛耶戈的手腕,小心翼翼地把枪拨到一边,随后起身搂住了他。“我知道,我知道,宝贝……还有我呢。”   “……你骗我,”他麻木地指控道,“你把我丢在不朽堡,自己开车走了……”   “好,好,都是我的错。”   锤石安慰似地抚过他的后背,催促他快些站起身来,“咱们上车再说,宝贝,大家都看着呢。”他拉着佛耶戈绕到轿车对侧,把他塞进副驾驶,紧接着飞跑回来捡起手枪。“你下次发疯能不能看看场合?”当他们终于发动了车,急匆匆驶离休息区,锤石仿佛才回过神来,忽然吐出一大堆发自肺腑的尖刻责备。“我在等你,我在等你,我他妈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等。好歹两年多了,佛耶戈!现在拿枪指着我?本来我逃命就没必要带上你,卢锡安死前一定要拖我下地狱,还不是因为你太好骗了,我怕你也像——操,我怕你也不明不白地被人弄死,你懂吗?”   他边说边斜眼瞥向佛耶戈,然后重重地叹了口气。“我根本没必要骗你。我爱你。你懂吗,小婊子,你以为我对谁都说这话吗?也可能我说了,但不是这个意思。看看你现在这副样子,就因为这个我才不想告诉你她死了,我不想见到你那张漂亮的小脸蛋这么难看——操,有条子!”   一辆蓝白涂装的摩托车开着闪灯自他们后方靠近,车上的男人身穿骑警制服,吹着口哨示意锤石在路边停靠。佛耶戈木然坐在车内,从后视镜里看见那人空着手向这边走来,不知为何没摘头盔,面罩上的防晒镀层反射一道刺目的阳光,令他眼眶发酸。锤石陪着笑脸,早就准备好了驾照和香烟,摇开车窗正要搭话,骑警沉默地拔出腰间的配枪,在极近的距离对他扣动了扳机。   子弹出膛的声音震耳欲聋,将时间撕碎,让佛耶戈周围的一切似乎都以慢动作上演。血液和脑浆在空中飞溅,他迟钝地转身接住了锤石,他的嘴角还带着笑,身体却像玩偶似地绵软,堪堪落入佛耶戈怀里。窗外的杀人凶手冷静地丢下枪,摘下一双染血的制式白手套,在一阵短暂的犹豫过后终于还是掀起了面罩。   那张黝黑的脸上神情肃穆,嘴唇颤抖,声音忧郁而温柔。“我知道你不会杀他的。”   卢锡安说,“——对不起。”            End   

  再次备注:本文纯属虚构,请勿模仿。在与非固定性伴侣发生关系时请务必坚持使用安全套。

原作:《英雄联盟》 配对:锤石/佛耶戈 摘要:一次偶然的合作之后,摄影师锤石开始对他最欣赏的平面模特佛耶戈纠缠不休。 警告:OOC,三观不正,现代AU,专业知识全是瞎编 备注:文中涉及一些不合法或不健康的思想和行为,仅为剧情需要,不代表作者本人观点,请勿模仿。            一丘之貉         1   “看见了吗?——就是他。”   卡莉丝塔低声说着,在抬起的杂志后朝一位刚进门的顾客暗暗指了指。莱卓斯看看那个穿着花灰色连帽衫和水洗牛仔裤、看起来平平无奇的高个子男人,又看看眼前“本期专访风格明星摄影艺术家”页面上那张自信微笑的照片:“……锤石?”他小声嘟囔,“这都是什么怪名字。”   男人似乎没有察觉到身后投来的审视目光,径直走向咖啡厅柜台开始点餐。今天的锤石和参加杂志采访时采取了截然相反的着装策略,一切以便利和平庸为要义,墨绿挑染的长发在脑后卷成一个不起眼的发髻;但当他开始微笑,那微微眯起的眼睛、嘴角弯曲的方式依然流露出一种难以言喻的残酷感,假如他是个电影演员,一定是总演反派的那种。   “……哦。”莱卓斯语带敬意地轻轻点头,“现在我看出来了。”   卡莉丝塔没有搭腔,不动声色地朝咖啡厅的橱窗那边看了一眼。她的小叔叔坐在高脚椅上背对着柜台,嘴里咬着奶昔吸管,散漫地盯着落地窗外的人行道瞧。她知道这么想肯定不对,但无奈二十多年的人生在这充斥不公的社会里沉浮,一个糟糕的念头无可阻拦地浮现在卡莉丝塔的脑海:他穿得就像在邀请别人来跟踪似的。过短的外套下摆离他的肚脐眼还有一寸半远,漆黑皮裤紧得再也塞不进一根多余的手指,腰还低得吓人,一截惨白匀称的后脊就这么裸露在所有顾客面前。莱卓斯紧张地撞了撞她的手臂,卡莉丝塔回过神来,看见锤石已经端着托盘在店内另一头落座,慢条斯理地将他脖子上挂着的单反相机摆在桌上,仿佛不经意般多次调整位置,镜头正对着佛耶戈引人注目的背影。   一阵愤怒和嫌恶的恶寒猛然窜上她的后颈。她低下头,在手机上飞快地打出一行:“该动身了。”   听见消息提示音,佛耶戈差点没忍住要往卡莉丝塔和她朋友的方向看去。但他强忍冲动,瞥了一眼屏幕,从单人长桌边不紧不慢地站起来往门口走去,身后留下一个被他捏得七扭八歪的纸杯。莱卓斯可以清晰地看见锤石那猎食者般的目光远远随着卡莉丝塔的年轻叔叔徐徐转动,这场景是如此紧张和怪异,令人坐立难安,好比一株腐烂的葵花始终把脸朝向一颗阴暗的黑色太阳。   佛耶戈离开咖啡厅后不过一分钟,锤石扔下吃了一半的三明治,也站了起来。他小心地拿起那只块头不小的相机,重新挂回脖子上,神态自若地走出门去;据杂志上写,单反镜头上那些扭曲的暗绿色花纹使用的是某种荧光涂料,由他亲手绘制,能在补光灯对面、摄影师那头永恒的黑暗中发出一点亮眼的绿光,“模特们都很喜欢,这能帮他们集中注意力。”   呃。昨天在电话里听到叔叔的请求时,卡莉丝塔还没想到他的跟踪狂会诡异到这种地步,从头顶到脚趾。她很清楚如果不是真的动了气,佛耶戈绝不会一大早就打给卡莉丝塔,还亲口说出“我欠你一个人情”;平时的他是一个在休息日下午两点才会发来“早安”,尽管比她还小几个月、连一起喝杯咖啡都要抢着买单,否则就是“有损为人叔父尊严”的好笑男人。   想到这里,她不免忍俊不禁,啪地合上手中的杂志。莱卓斯看起来有些惴惴不安,在她打算起身跟在锤石身后时,轻轻拽住了卡莉丝塔的手肘。“……你确定吗?”很难想象他的身材那么高大,却能发出如此细微而试探的声音。“……这不一定合法。你会惹上麻烦的。”   还好他没在担心卡莉丝塔搞不定那个叫锤石的混蛋。“你没看见他那副样子吗?”   她轻轻拍了拍朋友——如果一个暗恋了自己三年的人依然算是她的朋友——坚实的胸脯,斩钉截铁地说,“我们不能让他就这么大摇大摆地走开。——而且我答应佛耶戈了。”   那双坚毅又迷人的眼睛眨了一眨,简简单单地让莱卓斯忘记了呼吸。“我必须信守承诺。”      卡莉丝塔也许是整个大家族里佛耶戈唯一愿意搭理的人;大概因为他们或多或少都是偏离正轨、违抗指示的不肖子。佛耶戈不肯像她父亲一样去常青藤名校读经管,反而玩摇滚、当模特,在他帮十九岁的卡莉丝塔偷出被扣下的驾照、亲自送她参了军之后,连圣诞前夜的家庭聚会都再没去参加过。现在他需要她——而卡莉丝塔向来言出必行。   另一方面,这件事也远不像莱卓斯想象中那么糟糕。一旦有什么事情涉及卡莉丝塔,他就很容易从原本冷静聪明、训练有素的状态变成过度保护到令人尴尬的地步,可惜这位同期退役的战友对此毫无自知之明,正因如此,他们之间永远差着那么一点意思。   佛耶戈踩着他装饰夸张的皮靴拐进二人预先商量好的小巷。他漂染过的白金色卷发在午后的阳光下闪闪发亮,身形颀长,大步流星,看上去简直像王尔德笔下的快乐王子,皮肤贴满银箔而眼睛是两颗名贵的金绿宝石。虽然那张漂亮脸蛋一直是叔叔与生俱来的财富之一,卡莉丝塔还从没见过他打扮得这么光彩夺目,几乎称得上刺眼;不过昨天当她问起佛耶戈要怎么保证锤石一定会上钩时,这位无人问津的乐队主唱和小有名气的平面模特如是说道:“……我会投其所好。”那语气活像他发誓要生吃两只苍蝇。   卡莉丝塔和同伴停在约莫二十米远的后方,混在冰淇淋店门前排队的人群里,不一会儿便看见锤石同样高挑的身影在岔路口踌躇片刻,终于下定决心跟了上去。她见状马上离开队伍,快步向那条没有监控覆盖的曲折小巷奔去;一切都发生得太快,锤石正手捧相机,兜帽拉到头顶,悄然跟在佛耶戈身后,忽然被人扳住肩膀,迎面就是一拳,打得他痛呼出声、眼冒金星,紧接着被一条结实的胳膊卡住脖子,砰地一声抵在墙上。   卡莉丝塔曲起膝盖,飞快地又给他一下,这着正顶在锤石上腹,让他差点把刚吃的半个三明治直接吐出来。“——等等、等等,这是干嘛?!”   他勉力吞下已经升到嘴边的酸水,双手护住胸前的相机,在剧痛和震惊中好不容易聚拢视线,终于看清了近处将自己完全压制的人竟然是一个年轻女子。她端正的面庞冷若冰霜,上面既看不出怒火也看不出仇恨,眉眼的轮廓似乎有些熟悉,如果换一个时间和地点,一定能狠狠勾起锤石的兴趣。女人对他的质问置若罔闻,只是转头向小巷深处看去;锤石不住地喘着气,顺着她的视线发现了站在不远处的佛耶戈。透过模糊泛红的视野,他依然能看见模特那英气逼人的脸上露出一丝快意的微笑,像一阵狂风把锤石满脑子的疑惑和愤怒吹得豁然开朗。是他!他从没想到佛耶戈心里还有这么点可爱的野性。   “……好吧,好吧。”   锤石缓缓举起双手,贴在脑袋两边,完全放弃了挣扎。“你逮到我了,陛下。”   他咽了口唾沫,眼睛朝巷子入口的方向瞟去,一个巨人般的男子单手扶墙,充满警戒地瞪着锤石,宽阔的后背像一道门快把狭窄的道路全堵上了。   “——再这么叫我试试?”   佛耶戈踱上前来,语带憎恶,但依然光彩照人。他穿着通常在舞台上或摄影棚里才能见到的张扬夹克和皮裤,铁环在右脸旁扣住三个毫无必要的小辫子,随着佛耶戈凑近的动作叮当作响。施暴的女人微微侧身,给他让出空间,这是模特有生以来第二次离锤石这么近;他的手里握着一把明晃晃的、挂在钥匙串上的小刀,侧脸看上去是如此苍白冷酷,像一具恐怖电影里头戴花环的漂亮尸体。   “——等等,佛耶戈!”   卡莉丝塔也看见了那把刀。锤石的呼吸越发急促起来:他会刺下来吗?刺哪里呢?“——这跟我们说好的不一样。”   “别担心。”   佛耶戈撇撇嘴,一手托住那只遍布彩绘的相机,用刀割断了摄影师脖子上的尼龙背带。锤石猛然瞪大了眼睛,“不、不,等等——”   叔叔随手翻过相机最近的几张照片,卡莉丝塔嫌恶地眯起眼睛,胳膊上使的劲也更大了点。“我跟你没什么好说的,锤石。”佛耶戈做了个手势,拿着相机退到几步开外,女人忽然松开了摄影师;但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她便揪住锤石的发髻迫使他弯腰,从背后以某种令人双臂上每个关节都吱吱哀鸣的姿势将他牢牢擒住。   “我警告过你,但你从来不听。”   他不敢相信佛耶戈特地请来了两个训练有素的专业保镖,只为了报复和折磨自己。锤石眼睁睁看着心爱的模特高高举起他心爱的相机,唱歌般地说道,“看好了。”   昂贵的镜头正面着地,一笔巨款、一周以来的跟拍心血和锤石宝贵的艺术灵感在清脆的碎裂声中同时化为飞灰。佛耶戈似乎还不解气,皮靴在相机的残骸上狠狠跺了几脚,鞋尖将遍布裂痕的外壳扫到一边,俯下身拔出一张深蓝色的储存卡。   “不,佛耶戈,你不能——”   跟踪狂忽然剧烈地挣扎起来,卡莉丝塔有些出乎意料,差点丧失了对他的控制;一只大手从后方伸来,猛然握住锤石的后颈,轻松得仿佛捏住一只小猫,莱卓斯扳过他一边胳膊,沉默地站在了同伴身边。   “……谢谢你。”   他听见卡莉丝塔小声说道,声音里带着甜蜜的笑意,大个子的心砰砰直跳,根本不敢朝她的方向看。“……这不算什么。”   “——闭嘴,锤石,否则我就让你把它吞下去。”   佛耶戈用两根手指捏着那枚储存卡,在摄影师面前晃了晃,终于让他缩起脖子噤了声。“我还可以把它寄给报社。”砸坏相机之后,被跟踪狂纠缠了一个多月的小叔叔终于出了一口恶气,现在看上去几乎有些得意,嘴里吐出一连串的反派台词。“滚出我的生活,锤石,滚出这座城市最好。下次再让我看到你,我会毁了你的事业,听到了吗?——我会毁了你。”   卡莉丝塔瞥了手下的锤石一眼,并不确定自己到底看到了什么。摄影师的脸上写满萎靡、憎恨又混合着一丝痴迷,仅仅是这么一眼就让她如芒在背,恨不得马上离他远远的。莱卓斯显然感同身受,不自觉地撇着嘴,在听见锤石幽怨的回应之后索性直接扮了个鬼脸。   “……那是我最喜欢的相机。”   跟踪狂长长地叹息一声。“不过,我想象不到它会有比毁在你手里更好的结局。”   在那个瞬间,模特俊美的容颜因狂怒而扭曲,身后的女人猛然揪住锤石后脑的发髻,让他把脸旁那个砂钵大的拳头细细看清。“好吧,好吧!我会躲得远远的,佛耶戈!——直到你理解的那一天。”   “……你无药可救了,锤石。”   短暂的沉默之后,佛耶戈最终咬牙切齿地说。他苍白的颧骨上因愤怒染上一丝血色,对跟踪狂身后的两个后辈点了点头,径自拂袖走出了小巷。卡莉丝塔松开手,任由同伴把大放厥词的锤石摁在地上狠狠给了两脚,趁他瘫倒在地爬不起来的档口,她便拉着莱卓斯匆匆离开了。   他们回到最开始埋伏的咖啡厅里,看见佛耶戈依然在橱窗前的高脚椅上坐着,手里夹着一根没点燃的烟。卡莉丝塔不由地同情且感慨,让莱卓斯去买些喝的和一盒甜甜圈来,而自己拉过两张椅子,在愤愤不平的小叔叔身边坐了下来。   “这里不让抽烟。”   佛耶戈把那根烟在手心里捏扁。“是啊。我又没点。”   “……他只是在虚张声势而已,其实一直抖个不停呢。”卡莉丝塔安慰地说,轻轻拍了拍叔叔的肩膀,“如果这招不管用,我们就去报警。跟说好的一样。”   “谢谢。”她注意到模特那匀称矫健的身体此刻绷得紧紧的,在她的掌下像一只焦躁不安的困兽。佛耶戈把那支卷烟剥开揉碎,在手里捻个不停。   “不止是他……唉。是伊苏尔德。她又不接我电话了。”   啊哦。卡莉丝塔跟着叹了口气,这下一切都说得通了。

  2   伊苏尔德是他的生命之光。有一次佛耶戈这么告诉她,女友只是挑起秀丽的眉毛对他笑笑:“别说这样的话,好吗?”她的声音温柔悦耳,像蜜糖般透亮。   也正是这唯一能抚慰他灵魂的声音给佛耶戈判了死刑。“……我仔细考虑过了。”她听上去确实沉静、节制、深思熟虑。“分开对你我都好,佛耶戈。我努力试过,但是……”   疼痛如海啸将他吞没,充塞五感,直贯天灵。等佛耶戈回过神时,他正坐在化妆间蛛网般碎裂的镜子前,右拳血肉模糊,手机躺在房间遥远的角落。镜中的男人哭起来,舞台妆浓重的黑色眼影将泪水染作泥泞,在那张年轻苍白的脸上拖出几道阴暗的轨迹,一如他空洞下坠的命运。   如果一个人失去了毕生挚爱,他还剩下什么?   佛耶戈不知道自己是如何离开驻唱的酒吧回到公寓的。伊苏尔德在两周前搬离了他们共同的巢穴,说要给彼此一些空间,在那时他就应该警觉起来。这一方采光良好的小居室里曾经到处都是她的影子:剪刀、针线、水消笔、戴着夸张蓝色卷发的女性人台,伊苏尔德甚至给她起了名字,她的心里从来充满了缤纷绚烂的童话与歌声。如今一切美好都从已他的手中流逝,她打包带走了自己全部的所有物,而佛耶戈从过去到未来的全部幸福也都包含在内。如同清漆溶解绘画的油彩,过度的悲痛似乎也溶解了他的意识,直到刺耳的门铃声将佛耶戈从抑郁的深水中捞起,他才发现自己正四肢麻木地坐在窗台上,怀里抱着一台平板——他们的平板。上面的保护套由伊苏尔德用毛线钩成,此刻摸上去湿嗒嗒的。   走廊上有人正以一种邻居能够忍受的最大音量锤响门板。“……佛耶戈!我知道你在。”   此地仅剩的户主梦游般地拉开门,他的经纪人赫卡里姆马上挤了进来。“你已经错过了两场拍摄,为什么不接我的电话?!——呃啊。你多久没睡了?”   佛耶戈心如死灰,耸了耸肩,把门甩上。“我睡不着。有什么所谓?”那双设计师们都很欣赏的、贵族式的嘴唇阴恻恻地翘起,勾勒出一个比哭泣还要惨痛的笑容。“她离开了我。”   “嗯——哼,”不知为何,赫卡里姆看上去一点也不惊讶。他试探性地把手搭在旗下模特肩上,将他往房间里那张堆满杂物的沙发上引。“我听说了。你的,呃,前女友让我过来看看,听着,先生,你必须停止——”   “伊苏尔德?!”   喊出这个名字的瞬间,生命好像突然改变了主意,一下子重新降临在佛耶戈身上。“是她让你来的?我就知道,我就知道,她不会就这么离开我——她还关心,她还在意。啊,赫卡里姆!谢谢你。她什么时候回来?这里一切都好。不、不好,没有了她,整座房子都在分崩离析,我就跟她这么说,我要马上……”   前男友的眼睛里燃烧着狂热的光芒,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垒得老高的衣物旁边,捧着平板开始疯狂地输入,直到赫卡里姆把那台凝聚了美好回忆和未来希望的机器无情地抽离他的双手。“这就是我想说的,佛耶戈——你必须停止给她发邮件。说到底,你究竟把手机扔哪了?”   “——卡马维亚,我想。”见经纪人一时间摸不着头脑,佛耶戈飞快地补充道,“我们驻唱的酒吧。你在说什么胡话?快把平板还给我,我要告诉伊苏尔德——”   啊,乐队;赫卡里姆最喜欢的摇钱树干下的排名第二的糊涂事。多少次他告诉佛耶戈,金属的风潮大势已去,给自己冠名“破败之王”也没什么酷的,他的整个乐队一没前途二没钱途,只是纯粹的浪费时间?……差不多就有他告诉佛耶戈该去接受心理治疗那么多次吧。签约模特视金钱如粪土固然是一件好事,只有佛耶戈这样的傻瓜才会在续签合同时看都不看分成调整,只要还供得起这间公寓、日常消遣和他那个愚蠢的乐队,他才不在乎赫卡里姆是不是能从自己一个人身上赚到两个人的钱。   如此说来,他曾经是相当快乐的一个人。尽管他的快乐似乎建立在一部分常识的缺乏和一些错误的想象之上,但佛耶戈确实自得其乐,幸福洋溢,这个事实有些时候令赫卡里姆难以忍受。与其说这是出于嫉妒,倒不如说是某种程度上的愤愤不平,关于一个人只要将目标设得够低,就能轻易获得满足这件事——   “——不,你不会再给她发这些了。”   经纪人后退一步,把平板举过头顶,指尖快速划过一连串长的吓人的邮件记录。“‘你是唯一的星光,看顾着我的长路;自你离去,前方只剩黑暗’……非常诗意,这是你写的歌词吗?但这段就有点不妙了,‘在世之人,或苟且求活,或慷慨赴死;到头来都是无谓,我终将再次与你相遇’?——不,不,这不是你能给前女友发的东西,佛耶戈,这是赤裸裸的威胁。你确定不去见见我介绍的心理治疗师吗?”   “什么?这当然不是威胁!”   “哦,那什么叫‘任何代价一概不论,一切暴行但求有功,为你,我必当如此’?——啊,我都起鸡皮疙瘩了。”趁着沙发上的模特陷入混乱,赫卡里姆停止躲闪,忍不住又看了几篇邮件,直到他长按电源,义正辞严地把那只平板夹在腋下,对着佛耶戈用力挥了挥手。“这就是为什么她叫我来,明白吗?——说真的你还不如给她打电话呢,至少没那么容易留下证据。如果她决定把这些交给警察,你觉得他们会怎么想?”   “……警察?”   佛耶戈无助地重复一声,似乎真的从没设想过这种可能性。“她不会……我不是想……噢。”他呻吟着佝偻下去,倒在沙发靠背上整个人蜷缩起来。“……噢,伊苏尔德……痛,太痛了……”   真见鬼了,佛耶戈要是就这么死在这个房间里,绝对是那种会一千年都阴魂不散的类型。“……答应我别再给她发邮件了,你能做到吗?”   赫卡里姆心烦意乱,把关了机的平板塞到萎缩成球的男人身边,到厨房给他倒了杯水。他鼓起勇气拉开冰箱门,发现里面只有半打新鲜度可疑的鸡蛋和两个发了霉的橙子,外加整整齐齐码了一层的罐装啤酒。还不错,比他预想中要强得多;科学研究证实人确实可以只靠喝啤酒存活两个星期。   “我会给你买个新手机。”鉴于目前的佛耶戈看上去并不具备相应的能力。“还有外卖。你要吃什么,中餐?披萨?寿司?”   他的明星模特全然置身事外,端起半杯水陷入沉思,只有几滴残存的泪水从他妆容全花、但依然透出一种奇异美感的眼角流淌下来。要不是老天赏饭吃,佛耶戈大概活不到今天,他看上去就是一副注定早夭的面目——想什么呢?赫卡里姆叹了口气,摆摆手吹散了自己莫名其妙的感伤念头,转而翻开这伤心人接下来的日程表。   “得了,看你也不像是能工作的样子。错过去这两单要付多少违约金,朋友,你有一点概念吗?——算了。”经纪人强压怒火,心里飞速权衡着一桩桩事务的权重。“我想你得休个假。你要多长时间才能……活过来?”   “……无需太久,这残忍的长夜便会告终。”   佛耶戈喃喃说道,金属味儿十足的台词令人毛骨悚然。“——但不是现在。”   “……好吧……”   赫卡里姆慢慢退到门边,最终给他点了一份寿司拼盘,也算仁至义尽。“……我就算你七天吧。下周见了,佛耶戈。”

  注:文中标为斜体的几句中二台词均为游戏内语音原文。

  3     七天足够了。他只花三天就做好了准备,穿戴齐整,精力充沛(或说有点亢奋),一大早便离开了公寓。最近一年来,作为独立设计师的伊苏尔德一直在家办公,哪里都不会去,可他只是迫不及待地想早点见到她。   除了最开始的两三封邮件,他的爱人在亲口宣判了恋情的终结后便再没有给予佛耶戈任何回应。他已经有半个多月没有见过伊苏尔德那张美丽动人的面孔,没有抚摸过她柔和飘逸的秀发,只是想起这个事实就让佛耶戈的胸口抽痛不已;赫卡里姆固然是个冷漠贪婪的野心家,对人类深沉的爱情一无所知,但有一件事他说对了:光靠发邮件解决不了他们之间的问题。   他必须和她谈谈,不是通过文字或声音,而是面对面、心对心。   佛耶戈久违地推出自己黑绿涂装的摩托车,最后一次掏出经纪人送来的新手机,确认了一遍那个他大费周章才搞来的地址。他确信伊苏尔德也对自己怀有无法磨灭的柔情,毕竟他们曾经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一对爱侣,只要佛耶戈能够再一次来到她的身边,向她倾诉自己的真心,他们一定可以扫清误会、破镜重圆——而过去唯一拦在他与这般美好愿景之间的障碍就是,他不知道该去哪里才能找到伊苏尔德。   自她在某个清晨不辞而别以来,无数次佛耶戈苦苦追问爱人的新住址,可对方始终对此讳莫如深,就好像……就好像伊苏尔德在躲着他似的。单方面的分手之后,她更是不接电话、不回消息,还拒收他的邮件,佛耶戈没有任何方法可以与她建立联系,于是不得不求助于私人侦探。令他出乎意料的是,好几个有执照的侦探听了佛耶戈的诉求之后都表示这类委托过于敏感,将他婉拒,可他想要的不过是一条通往爱人新家的路。佛耶戈有一种强烈的预感,他知道她在等待自己的到来;而这漫长的寂寞、拒绝和屈辱只不过是伟大征途上的小小障碍,克服它们更能给二人历经考验的爱情增光添彩。   最后的最后,他终于在一个聚集了各类怪人的古早网络金属乐论坛里找到了解决方案。佛耶戈和一个同城的网友建立了联系,对方承诺能弄来他需要的信息,并且在十五分钟之内就发来了一个看上去相当可靠的地址。“她并没有真的想把自己隐藏起来,”那人甚至得意洋洋地评论道,“或者她想,但是做得太烂了。这活计太简单,没什么娱乐性,这次就不收你钱了,破败之王……而且我喜欢你的音乐。”   最后这一句有点瘆人,但某种程度上也稍微满足了佛耶戈的自尊心;或许主要是满足了自尊心。由于主唱和键盘手都身兼二职,时间有限,他的乐队自高中毕业起就只在生意不咸不淡的卡马维亚活动,在这座繁华的大都会里想碰到一个听过他唱歌的人大概并不容易。但对方毕竟是在一刻钟内就能找到伊苏尔德新住址的能人……而他喜欢佛耶戈的音乐。没有观众支持的艺术家好比没有臣民的国王、没有信徒的先知,尽管佛耶戈不会被粉丝左右,但得到他人的拥护和关注终归是一件好事——只要不是锤石那样的粉丝。   呃。托了卡莉丝塔的福,这个胆大包天的跟踪狂最近似乎真的没再来骚扰佛耶戈。这样再好不过,他承受不了在暂时失去伊苏尔德的时节再经历那些狗屁倒灶的破事,如果锤石继续阴魂不散,佛耶戈不确定自己到底会对这无耻的男人干出什么事来。   最终当他停在半个城区外一栋陌生的公寓楼前,已经快到上午十点。天色依然如清晨般晦暗不明,空中堆满厚重的积雨云,没有半分太阳的踪影。   佛耶戈早已对爱人的地址烂熟于胸,脱下头盔挂在摩托车把上,三步并作两步跑到入口处的邮箱前,果然在那里找到了伊苏尔德的名字。此地看上去装修堂皇,安保完备,是个配得上佳人如她的好住处。佛耶戈在门口等了一会儿,也不见有人进出,看来无法顺利混入楼内,只好不情不愿地拨通了访客呼叫的电话;他原本的计划是偷偷潜入,直接出现在伊苏尔德门前给她一个惊喜,但耐心与激昂恣肆的青春始终难以调和,他很快决定转向plan B。   沉浸在久别重逢的喜悦当中,佛耶戈毅然按下通话按钮,等待的三秒对他来说漫长得有如一生。   “……你好?”   她的声音是大旱后的甘霖,降落在他因失落的爱而干枯龟裂、尘土飞扬的心上。可不知为何,电子门铃的屏幕上却依然一片漆黑。“……摄像头还是有问题……不好意思。请问你是?”   他的呼吸急促起来,几乎无法抑制自己的微笑。“——伊苏尔德,是我。”   佛耶戈能听见她因这突如其来的惊喜鲜明地抽了口气,好一会儿没有回答。“是我,亲爱的,开开门吧!我有很多话想对你说,我们……”   “……佛耶戈?”   那柔和动人的呼唤带着微弱的颤音,好像稍稍远离了话筒。“你——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这不重要。开开门吧,我——我的生命里不能没有你,伊苏尔德。我很抱歉,我很抱歉,关于邮件的事情……关于所有事。那天我喝醉了,被一个混蛋的事情搞得焦头烂额,而且——”   “——不。”   她静静地说。这个简单的音节像一颗子弹直直射入他的太阳穴,让他的血液冻结。“我不想听你说这些。”   “可是伊苏尔德,我的爱!我就在你楼下……求你了。”   慌乱的恳求与告白像融化的冰水般从他的口中滴落,落空的预感化作绝望与躁动,从内而外将他一颗骄傲执着的心撕成碎片。“求你……别再躲着我了。让我见见你,我只是想跟你说说话,伊苏尔德,别对我——别对我这么残忍。”   失恋者的拳头猛然砸向对讲机旁的粗糙墙面,被镜子碎片扎出的伤口再次绽裂,但那微薄的疼痛与他灵魂遭受的煎熬相比根本不值一提。   “……不。”   就好像她的辞典里只剩下这么一个字。“你不该来这里的,佛耶戈。想想你说过的话,做过的事情,我决定不告诉你自己搬到了哪里,你还不明白吗?别再自欺欺人了——”   “——想想我们。想想我们曾经有多幸福。我很抱歉,伊苏尔德,我会改正,只要你愿意——”   “不行,佛耶戈!”   那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他听见她提高声音,厉声叫出自己的名字。佛耶戈看不见那张令他魂牵梦萦的脸,却能感到她的泪水似夏末的骤雨倾盆而下,裹挟着恐惧、愤怒和如死亡般决绝的否定。   “……马上离开这里。”   她最终说道。“如果你再来找我,我就叫警察了。是你该想想我们的美好,佛耶戈,这是最后一次。别再纠缠我——别毁了这一切。”      他不知道雨是什么时候开始下的。也许在他们透过对讲机争吵的同时,惊雷就已经在他的身后频繁炸响,只是除了伊苏尔德的声音之外,那时他什么也听不见。   现在他靠在公寓楼的外墙上,望着丰沛的雨水汇成一股股细流,从他的摩托车座椅上流淌下去。他没有哭,只是觉得每次呼吸格外沉重,雨点打湿了他印着狰狞骷髅的薄卫衣,像无数只无形的小手拖拽着他一同下落,一边发出些嘲弄般的低音:哗啦,哗啦,“别再自欺欺人。”   佛耶戈顺着墙壁滑下去,颤抖的双手插进他湿漉漉的银发中间。一切悲剧的结局早已昭然若揭,只是他始终拒绝承认。他的心里愿意离开,永远地离开此处,只因这是伊苏尔德的愿望;但他的四肢此刻仿佛属于一只被切断了丝线的可悲木偶,绵软无力、不听使唤,丧失了它们存在的全部意义。   他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家的定义对他而言只不过是爱情的延伸,在遇见伊苏尔德之前,佛耶戈是一个没有家的人。从前他是不争气的幺子,比不上任何一个姐姐或兄长,打小便不守规矩、愚笨懒散,只会让自己的姓氏蒙羞;于是佛耶戈选择唾弃那个姓氏,独自闯出自己的道路,期望在旅途的尽头能找到一双满盈爱意的眼睛,愿意始终追随着他的身影。   他选择了伊苏尔德,但她却不要佛耶戈;她陈述拒绝,坚定而响亮,一遍又一遍。   年轻人大口喘着气,感到自己从指尖到心底都全然潮湿寒冷,如坠冰河。但他依然没有哭,也许是之前的几天已经把泪水流干,也可能他只是忘记了该怎么哭。暴雨让街道上的人流减量不少,只余偶尔几辆轿车从面前一闪而过,大灯在昏暗的雨幕中照出两道狭窄的光柱。佛耶戈始终低着头,缓慢地溺死在自己的哀痛当中,以至于当一双马丁靴怡然自得地走到一米开外,周遭的雨声奇怪地减弱下去时,他才终于意识到有人靠近了失魂落魄的自己。   “……中午好啊,陛下。”   他仰起脸,看见锤石把一柄宽阔的黑伞撑在二人头顶,对他露出一个只能说是有所企图的微笑。   佛耶戈静静地看了他几秒。伤心人空洞的视线仿佛穿透了锤石的身体,根本不屑于调整焦距,接着那张完美无瑕的面庞便重新低了下去。“……滚开。”   “——我能理解。”   他敷衍了事的斥责在锤石听来几乎像是一句欢迎。这个不速之客在佛耶戈面前泰然自若地蹲下,继续用伞笼罩着他,一边殷切诉说着自己的奇谈怪论。“我能看见痛苦在你的身体里燃烧……如此明亮,如此美丽。哦,我的王……她只是太过迟钝、太过寻常,才会无法发现你的耀眼之处……”   “——你怎么敢!”   佛耶戈猛地前倾身体,一把揪住了锤石的衣领。“别用你那张贱嘴对她说三道四。我警告过你,别再靠近我,否则——”   一道闪电骤然在他的脑海中炸裂。“——她?你怎么会知道她的事情?!你这个无耻的人渣,你还在跟踪我,如果你敢对她——”   “我干嘛要费那个功夫呢,陛下?”   他们靠得太近,佛耶戈能清晰地看见跟踪狂那双碧绿的瞳孔是如何因兴奋而微微散大。“我对这个女人没有丝毫兴趣——直到你向我要求她的地址。她并没有真的想把自己隐藏起来,不过很明显……她还不够了解你,不是吗?”   “……什么?”   那个残忍的微笑不断扩大,消失在他扭曲泛黑的视野边缘,像一把尖锐的铁钩猛然刺入佛耶戈的心。   “……你——是你——你是‘锁魂典狱长’?”   “哈!”   锤石放声大笑,一只手握在他逐渐脱力、只是勉强挂在男子胸前的手上。“——我就知道你会记住那个名字。”他的掌心柔软干燥,却和佛耶戈的一样冰冷,有如缠绕的长蛇般难以挣脱;模特下意识地凭空吞咽,而锤石向他俯过身来,墨绿挑染的黑发扎成三条奇异的长辫,堪堪垂上佛耶戈的肩膀。“……而且我真的喜欢你的音乐,‘破败之王’。”   “……滚开。”   佛耶戈勉强咒骂着,声音里的不确定让他自己都觉得可笑。“放开我,你这个该死的——”   “——跟踪狂?”   锤石步步紧逼,低沉的笑声旋转着那柄锈蚀的铁钩,狠狠剜入他的灵魂深处。“你在说我,亲爱的,还是说你自己?”   “我跟你——绝对不一样!”   佛耶戈几乎是尖叫起来,用尽全力将他推开,离开了黑伞的庇护,无情的大雨重新倾泻在这个惊恐的年轻人身上。“你懂什么?我爱她!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为我爱她,为了她的幸福我可以——我愿意——”   “——你愿意付出一切,除了让她离开。”   锤石倒退几步,奇迹般地维持着平衡,视线没有一秒钟从佛耶戈的身上移开。“睁开眼看看吧,我的王。我们之间的差别真的有那么大吗?”   她最后的声音在他的耳边回荡,凄厉而尖锐,充满了谴责。不行,佛耶戈!——别再自欺欺人。   他喘息着跪倒在地,发出一声深刻而痛苦的哭喊,除此之外再没有更多辩解的言语。   有人为他挡住了雨。一只手落在佛耶戈耸动的后背上,像安抚孩子似地拍了拍,进而揽住他的肩膀。锤石听上去十分遥远陌生,和这世间其余的万物一样;但他的声音里兀自燃烧着情人般的狂热与亲昵,像一场大火生生灼干了漫天雨幕,鬼使神差地牵扯着佛耶戈的注意力。   “——你是为了爱来到这里,陛下……那我呢?”

  4      一切的起因只不过是一份再普通不过的合约。赫卡里姆旗下的几个模特为时尚杂志拍摄了一期涉及很多烟雾、皮衣、烟熏妆和绿色萤火的专题,佛耶戈懒得仔细琢磨其中的奥妙,只是放空自己,出卖皮囊,而锤石正是那次工作的首席摄影师。忙着紧张劳作的四五个小时里,佛耶戈几乎都没有发现他的存在,两人之间也并未发生什么真正的交谈,年轻的模特只是按照指示对着那柄在黑暗中隐约发光的镜头不断变换着姿势。然而工作结束后,这个梳着罕见发型的摄影师却主动找到了佛耶戈,试图要来他的电话号码。   他当然没让锤石如愿以偿。那时他全副身心都扑在与伊苏尔德的恋情上,工作的事情照例丢给经纪人,唯一给他留下些许印象的大概就是摄影师那双紧紧锁在自己身上的绿眼睛。从小到大顶着一副极具吸引力的外表,他早就对各类男男女女投来的热切视线脱敏,锤石也不例外——佛耶戈本来是这么想的。   事实证明,锤石和其他所有的追求者都不一样。在很多非常糟糕的层面上。尽管遭到冷漠的拒绝,摄影师依然很快搞来了不少佛耶戈的个人信息,在各种各样的场合与他发生“偶遇”,有一次他还抓到这个怪人在用手机偷拍自己西裤下面露出的脚踝。更不要说锤石那满嘴的怪话,叫他“陛下”、“国王”、“我的王”,鉴于佛耶戈后来每次见到他都避之唯恐不及,他始终没找到机会质问对方这些称呼究竟是因为在第一次拍摄时自己的造型里包含一顶发亮的王冠,还是因为这可怕的跟踪狂连他玩乐队时的艺名都完全掌握了。   ——现在想来,后者的可能性要更大一些。亏他还觉得“魂锁典狱长”这网名挺酷的呢。没过多久,佛耶戈终于忍无可忍,叫来服役期满的侄女(和她忠心耿耿的大伙伴)把锤石堵在阴暗的小巷里痛揍一顿,诚实地说,那感觉比他想象中还要好。然而在砸碎那只一看就价格不菲的相机时,年轻人一定没有料到,不久之后他就会遭遇人生中最惨痛的失恋,紧接着鬼使神差地跟在锤石身边,第一次走进摄影师坐落在城郊山丘上的豪宅。   伤心人已经放弃了对自己提问。一开始这个打伞的男人把他从地上扶起来,塞进身旁的副驾驶座位,告诉他“我们回家”的时候,佛耶戈心里曾经浮起过一个模糊的念头,也许锤石的意思是要送自己回公寓去。他没有说话,因为天杀的跟踪狂当然知道他住在哪。   只不过——他们回的是锤石的家。他刚刚经历了巨大的情感创伤,根本没在思考,自然也无力拷问自己的常识,“怎么会有人就这么默默坐上跟踪狂的车?!”,诸如此类。很久很久以后,卡莉丝塔会将他的行事动机描述为“自杀倾向”,但不是现在。   锤石殷勤地为他打开车门,一只手隔着被雨水浇透的卫衣搭在佛耶戈肩上,而他只觉得麻木。一部分的他甚至有点留恋那种感觉,久违的、带着温度的肢体接触满足了青年渴望抚慰的本能,而另一部分的他只是毫不在乎。他们一同走过采光良好的长廊,来到一间美术馆似的宽阔前厅,大理石纹地砖上纤尘不染,一面白墙上挂满尺寸不一的摄影作品,各色装饰错落而置,品味独到,而且一看就价值不菲。这里什么都好,只是不像有人居住。   佛耶戈的视线漠然扫过那面古怪的照片墙,上面超过半数都是人像,哭泣、惊恐、愤怒、鄙夷,许多不同的面孔展现着各种各样的负面情绪,而微笑的剪影却寥寥无几。“……这都是你拍的?”   “没错。”大概那些缺少的笑容都到了锤石脸上,“你喜欢吗?”   模特象征性地吐了吐舌头,做出一个模仿呕吐的动作。“像是你的品味。”   “——你的照片不在上面。”锤石充耳不闻,继续领着他向别墅深处行进,一面紧盯着身旁青年不自觉露出的诱人表情。“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有些土著第一次遇到摄影师的时候,表现得非常害怕相机的咔擦声,更害怕自己的影像被记录下来。”他的声音低沉婉转,却又含着一股莫名其妙的热情,仿佛在讲述某个激动人心的秘密。“看见人像定格在那么一张小小的纸片上,哈哈……他们会认为自己的灵魂被捕获了。”   “……”   也许他是故意这么说的。故意装出一副神秘兮兮、离经叛道的模样,只为了让佛耶戈百思不得其解,再给他来上几拳,而年轻人其实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到现在还没这么做。佛耶戈难以忍受地眯起眼睛,终于耸了耸肩膀,挣脱了锤石的手。“你就是为了这个当摄影师的?”   “可能算是原因之一吧。”   跟踪狂也并不强求,在那间同样简洁高雅却毫无生气的客厅里停下脚步,笑眯眯地对他摊开手。“想洗个澡吗?浴室里有给你的拖鞋。”   “……什么?”   “你都湿透了,陛下。”   锤石像个服务生似地鞠了半个躬,一只手为他指出浴室的方向,指甲油也是诡异的墨绿色。“这身衣服扔在里面就好。去吧,”他刻意而耐心地说,“你会好起来的。”   这个场景里有什么东西非常不对劲,几乎让佛耶戈打起寒战,当然也可能是他真的感觉冷了。但他怎么可能——“在你家洗澡?下辈子吧。你到底——到底想干什么?”   “啊哈,这可有点伤人了,亲爱的。”   锤石毫无伤心之意地微笑起来。“你觉得我在干什么?我带你回家,只想让你感觉好点。我的王,你为什么总要拒绝一个自愿服从的臣民呢?”   “……服从?”   一股无名火猛然窜上佛耶戈疑虑重重的心头。现在他终于确定,眼前的这一切都是一场精心编排的嘲讽。“服从?!你什么时候服从过我,你这怪胎,我多少次命令你别再这样叫我了?”   “但我知道你值得。”   面对模特捏紧挥舞的拳头,锤石看上去毫无畏惧,反而更近一步,似乎真要将自己完全交给佛耶戈处置。“你可以对我动手,只要这样能让你好受点。你可以认为我疯了。”不知为何他依然在笑,向这位盛怒难禁的客人伸出手掌,仿佛要在他现代风格的砖砌壁炉、淡灰色长绒地毯和大得出奇的沙发套组共同构成的奇异舞台上邀佛耶戈共舞一曲。   “这里就是你的王国,陛下。”他饱含深意地眨了眨那双绿得发亮的眼睛,“你可以做任何事情。”   诱惑、嘲笑还是谎言?佛耶戈不自觉地咬住嘴唇,眉头紧缩,右手悬在半空,始终无法下定决心。锤石荒诞不经的许诺让他如芒在背,难道——难道自己在伊苏尔德面前也是这副嘴脸?难道这就是她为什么不喜欢佛耶戈反复提起自己对他有多重要?   年轻人心乱如麻,目光闪躲,最终只是一把推开了锤石,用上的力气也比他原本打算的要小上不少。   “……为什么你……究竟为什么?”   他不知不觉间倒退几步,深深地看向锤石,在过度的动摇中找不到合适的词句,但那疯子似乎完全明白他的意思。“你知道的,陛下。”那么委婉、迁就、像面对小孩一般做作的口吻,此刻却开始模仿年轻人之前的语调,“你比谁都更懂得这种感觉。你我所做的一切,全都是为了爱——”   “——闭嘴,混蛋!”   佛耶戈最无法忍受的就是自己说过的话出现在这个跟踪狂嘴里。他咆哮一声,任由痛苦与怀疑的浪潮在他的血液里沸腾,烧融了最后一点自制。他猛地冲向自己视线所及的第一件武器,壁炉栅栏旁斜靠着的一把铁艺拨火棍,期间狠狠撞开了挡在当中的锤石;在摄影师稍显震惊的目光中,他抄起那只毫无使用痕迹、仿佛只是负责在屋内构成某种温馨氛围的凶器往手掌上拍了几下,俊秀优美的嘴唇上慢慢浮起一个堪称暴虐的微笑。   “任何事,你说。”佛耶戈稍稍提高了声音。“什么事都可以?”   锤石抽了口气,瞪大眼睛,分不清是出于欣喜还是紧张。然而佛耶戈也不打算得到他的回答,径自大步走向那条半边墙壁都被相框覆盖的长廊,夏末的最后一场暴雨依然在落地窗外肆虐,天空阴沉如墨,闪烁的电光自模特脚边拖出几条忽隐忽现的长影。他停在走廊尽头,朝着墙上一张技艺纯熟的哭泣人像高高举起短棍,哗啦一声将它敲得粉碎。雨点密集地打上门外修剪整齐的草坪,而门内玻璃碎屑簌簌飞溅,随着佛耶戈不知何时开始响起的大笑声成片成片地坠落,有如另一场光怪陆离的流星雨。   他刚刚才发现自己是如何地痛恨这一张张脸。世间七十亿个独一无二的灵魂,竟有这许多就这样被锤石的怪癖切下薄薄一片,定格在他们自己的故事当中;而佛耶戈的故事却在今天戛然而止。他是无主之地的国王,直面空场的乐手,被钉上十字架的狂人先知,他的爱比钻石恒久,却遭她弃之如敝履。漆黑的恨意冲破他的胸膛,点燃了某种潜伏已久的狂怒,他已经再没有什么可以失去、再没有什么可以守护,唯有这破败的废墟上行着他的臣民,哗啦,哗啦,雨水还在耳边肆意倾泻它们的嘲弄,除此之外——没有人。   没有人能填补他心口的空洞。没有人会留在他身边。   当佛耶戈最终停下动作,一整面墙上的相框已经全然粉身碎骨,他站在遍地晶亮的艺术残骸当中气喘吁吁,感到一阵近乎愉悦的疼痛汹涌流过周身。和往常一样……破坏能为他带来平静。那根崭新而精致的拨火棍从他手中滑落,佛耶戈抬手捂住脸,在眼睑后面正对上伊苏尔德那惊恐而责备的面容,别这样,佛耶戈,你吓到我了——   “……不……”   他太痛了,几乎无法呼吸,额头重重地磕上走廊墙壁。在雨声和剧烈的心跳之外,他终于注意到身旁几步远的地方传来一阵单调轻微的快门声,咔擦,咔擦,那该死的——   佛耶戈猛地转过身,看见锤石在客厅门口单膝跪地,捧着一只镜头硕大的相机对着他猛拍。模特那双泪水盈盈的绿眼在摄影师的视野中迅速被愤怒点亮,如两团漂浮的萤火向此处靠近,锤石其人平素最识时务,见状马上跳起来连连后退。   “一台新相机。”   佛耶戈冷笑一声,“这么快?”   “拜托,拜托,这才买了一个星期,还没捂热呢……”   锤石飞快地闪到沙发背后,眼睛笑得弯起来,慌慌张张地谄媚道,“感觉好点了吗?刚才我找到了几个完美的角度,绝对能赢回——嘿,嘿,冷静点,陛下,你刚刚才砸了我的作品集,我还没……呼!”   佛耶戈懒得回应,只想把这怪人摁在地上狠揍几拳,却始终没法越过面前的家具逮住他。两个人就这么在地毯上隔着沙发和茶几兜圈子,仿佛一对无聊打闹着的初中男生,他自从离家出走以来就再也没做过这么滑稽的事情。他搞不懂自己为什么竟然渐渐放松下来,更搞不懂锤石究竟想从他这里得到什么;那男人不温不火地抱着相机,依然对佛耶戈笑脸相迎,继续诉说着某种似乎是他们所共有的、远远偏离通常定义的爱——即使那爱从来只会给人带来伤害。   年轻人突然停止了追逐。他感到精疲力尽,湿冷困倦,像一条被钓竿拖出水面的鱼。他不由自主地叹息一声,一手扶上沙发靠背,余光瞥见锤石的视线依旧如锁链般缠绕在自己身上。   他该离开了。说到底,佛耶戈根本不该出现在这里。他该回家去,回到他失落的爱巢,回到那方冰冷空旷的公寓套间,每一扇门内都是新进掀开的血淋淋的伤疤,空气中弥漫着久违的、永恒的孤独。光是回忆起那阵孤独的气味,他就忍不住想要干呕,眼眶发烫,手指深深掐进面前的亚麻靠垫。   “……嘿。”   佛耶戈仰起脸,看见锤石一只膝盖撑在沙发上,两手把相机藏在身后,歪着头对他微笑。   “想洗个澡吗?”

  5      他洗了个澡,然后发现锤石用的是电动剃须刀。并不是说他有意要打开橱柜找一找这大得像酒吧小舞台的浴室里会不会有什么尖锐物品。也并不是说他如果找得到老式剃须刀片就会用它对自己做点什么。   佛耶戈只是有点搞不明白。这里确实有为他准备的拖鞋和睡袍,柠檬海盐味的洗浴套件,他站在莲蓬头下,长久地感受着温热的水流像一个永无止境的拥抱将自己全然包裹。他可能又哭了一会,也可能没有。家里人没有一个像他这样,姐姐们全都骄傲又优雅,从不会把自己搞得垂头丧气,而大哥可能自打生下来那天起就没掉过一滴泪。过去他打定主意,要尽量不在伊苏尔德面前展现出任何脆弱的模样,尽管当她为他梳理卷发,在右边脸旁扎起两个可爱的小辫时,佛耶戈还是会被那庞大到可怖的幸福感彻底淹没,几乎哽咽起来。   他出神地望着泡沫从脚趾旁流走,不由地羡慕起它们能够如此盲目空虚,无忧无虑。只消十分钟的独处,他便没有办法停止想起她,想起自己的幸福已经彻底结束,而余下的人生里只剩无尽的悔恨和痛苦。   下一刻佛耶戈发现自己正站在洗手台后方的宽阔镜前,形容憔悴,眼角泛红,试图寻找一份解药。他翻过摆放得整整齐齐的纸浴帽、香皂、剃须刀和电动牙刷,这里没有小刀,没有纸巾包裹的可疑手卷烟,没有止痛片、镇定剂或安眠药——什么也没有。锤石到底怎么搞的?天底下不可能有他这样的艺术家。   “——听得见吗?”   几乎是与此同时,有人不轻不重地敲响了浴室的门。在一阵难以解释的心虚情绪的驱动下,佛耶戈猛地关上橱柜,闷哼了一声权作回应。   锤石听上去心情好得有些异常。“薄荷巧克力和奶油榛子——你选哪个?”   “……什么?”   他宁愿自己听错了,锤石不过是在问他要选红药丸还是蓝药丸。“选一个吧。”摄影师大概是靠在了浴室墙外,指节催促般地一下下敲打着门板。“薄荷巧克力——还是奶油榛子。有这么难吗?”   “……怎么,这是在选你要把我的尸体奶昔做成什么口味?”   “正是如此。”   锤石的语调没有丝毫变化,依然是那么殷勤、愉快、令人汗毛倒竖。“你选哪个?”   “……奶油榛子。”   佛耶戈深吸一口气,终于随口说道。他胡乱擦了擦头发,随即披上了一旁搁在藤编篮子里、叠得整整齐齐的黑色浴袍,奇怪地提不起一点警戒心。他觉得自己有点像是掉进了兔子洞的爱丽丝,被满眼天马行空的闹剧弄得失去了现实感,只不过这个洞里住的不是丢三落四的兔子传令官,而是个拿着相机捕获灵魂的魔鬼。   现在他已经在跟踪狂的家里洗了澡;锤石把一切都准备得天衣无缝,好像他早就知道佛耶戈最终会出现在这里,疲惫又迷惑,刚刚注意到自己饿得要死。   也许他本该感到恐惧、厌恶,对于自己随时蒙在鼓里的状态,或是锤石毫不掩饰的疯狂的控制欲。这座房子里一切井井有条的样子确实让佛耶戈烦躁不安。他的家族在加利西亚拥有一座城堡——在21世纪,没错,又一个他曾经许诺要带伊苏尔德去看看的地方,只可惜现在一切浪漫的愿景都已落空。那里被改造成了一间过度奢华的酒店,佛耶戈还是孩子的时候曾经在西班牙度过了一整个暑假,现在他对那座城堡只留下了某种虚幻而笼统的印象,整洁、华丽、傲慢、荒凉……和锤石的家一模一样。   事实上,其宅其人都让他感到同样的可悲:此地的主人像一个孤独的弄臣备齐了一切,无数次预演,只等着他的国王大驾光临。   “选得很好!”摄影师拍了拍手,声音隔着桦木门板,听上去闷闷的。“奶油榛子,那也是我最喜欢的。”   不知为何,佛耶戈十分确定无论自己选哪个锤石都会这么说。看来他已经开始适应了。      锤石把他为心爱的模特准备的小礼物放在茶几上,重新背对着走廊坐了下来。可以接受的代价,的确,但他还是想尽量不去看自己碎成一地的照片墙。作为一个名声在外的挑剔时尚界人士,他的办公桌上从来容不得任何物品不在它该待的位置,除非是锤石为了惊吓助理而故意挪了地方。他确实会这样干,只为了看他们慌张得快要哭出来的样子。   他从很早以前就放弃了伪装成一个“正常人”。随后他变得越来越成功,越来越符合艺术家的定义,越来越像个真正的传奇,这个时代的人们做梦都盼着挨鞭子抽,而锤石生来便精于此道。   至于佛耶戈……噢。他的完美不需要用语言来形容。   锤石斜靠在沙发扶手上,低低端起一只平板电脑,眯起眼睛细细端详着镜头中正在藤篮里翻找的年轻男人。为了给前女友留下最好的印象,他今早出门前一定好好打扮了一番,此刻却遭热水洗去了通常充满侵略性的妆容,下巴光洁白嫩,毫无瑕疵,打湿的铂金色卷发还在往下滴着水。他闻起来会像一片地中海阳光下的柠檬园,正依锤石的设计;还有那甜蜜的、甜蜜的痛苦,一层美丽香脆的外壳下汩汩流动的芬芳夹心,令人迫不及待、热血沸腾——但锤石会等。他已经等了这么久,没有任何理由在此时功亏一篑。   锤石从不强充耐心,他只是特别善于享受追逐目标的过程。而这正是一种最成功的猎人——摄影师——才会有幸获得的天分。   针孔摄像头中的佛耶戈显然没能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多半是一条内裤,当然是因为锤石特地没有为他准备。期待在腹中像一群蝴蝶扑扇着翅膀,也许这就是人们传颂千古的爱的感觉。猎人的一根手指始终悬在画面右上角,在佛耶戈有些恼火地放弃了寻找、开门走出浴室的瞬间轻轻按下关闭键,露出底下完全无害的电子书窗口。   “……我的衣服需要烘干。”   轻微的红晕在那张锤石日思夜想的苍白面孔上根本无处可躲。他精心挑选的檀色丝绸睡袍天衣无缝地贴合着青年刚刚出浴的健美躯体,摄影师马上开始为自己刚把照相机藏在卧室里的轻率决定感到后悔。小模特大概是觉得内裤的问题太尴尬了,根本不好意思对锤石提起;毕竟他并没有什么义务为客人准备好一切,毕竟佛耶戈还不肯承认自己是他的王——目前还不肯而已。   “那是自然,陛下。”   锤石坐直身子,殷切地对他笑笑,“交给我吧。你可以先坐下来休息一会,顺便一提,你看起来真是……如果我现在给你拍张照,我会把它命名为《穿浴袍的维纳斯》。”   “……至少得是阿波罗吧。……怪胎。”   佛耶戈简单地翻了个白眼,显然已经没力气对他的每次冒犯大动肝火。一个好兆头;这间房子里的常识已经在锤石的努力之下悄然重塑。他远远地在茶几右侧的单人沙发上坐下,果然注意到摄影师面前放着一把金色小勺和一只圆胖的褐色纸桶,上面结满霜花,足有电影院里卖的中份爆米花那么大。“一个惊喜。”锤石眨了眨眼,“奶油榛子,跟说好的一样。”   模特定定地看了他几秒,似乎不确定该摆出什么样的表情。“……一桶冰激凌。”   “一桶冰激凌。”他欣然赞同,“人们不都说这东西最能抚慰受伤的心吗?虽然我自己倒是没尝试过……可冰激凌永远是对的。”   在二人从古至今的所有对视当中,佛耶戈永远是首先移开目光的那个。他不甘地靠在沙发上抱起双臂,几乎是恶狠狠地瞪着那桶甜食瞧。“……怎么,因为你根本没有心?”   “尝尝看吧。”锤石不得已拿平板挡住自己下半张脸上愈演愈烈的笑容,“里面没毒。要我先试一口吗?”      跟踪狂当真在佛耶戈的注视下拆开包装,拿勺子在融化得恰到好处的雪糕上挖出一个小球,以一种比正常稍慢的动作含进嘴里,一条猩红舌头把绵软的褐色甜浆舔得干干净净,显然带点表演性质。   他现在已经很难用此类简单的挑衅激怒自己的客人了。也许这是一件好事,意味着佛耶戈的情绪再也不会被他牵着走。模特十分确定自己也对着镜头做出过类似的姿势,毕竟现在的人什么都想往杂志封面上放;锤石班门弄斧的模仿让他直发笑,不过平心而论,这个摄影师带点异国情调的狭长绿眼和那副锋利阴损的模样自有一种独特的美感,正是时尚界会喜欢的。   “喏。”   怪人起身抽出一张纸巾,细致周到地擦净勺子,比出一个邀请的手势,“我去把你的衣服放进洗衣机。”   佛耶戈不置可否,只是默默地看着锤石把金灿灿的长柄勺插回冰激凌桶里。趁他离开客厅、把平板留在沙发上的空档,年轻人不动声色地凑近看了一眼屏幕上打开的电子书,稍稍吃了一惊。“当太阳在树荫下若隐若现时,我通常躲在小白桦树下看书,当夜晚来临的时候,我就去看望我那冰冷残酷的美人,跪在她面前,将脸埋在她脚下冰冷的石头基座上,向她祈祷着。”*   那是萨克-马索克的《穿裘皮的维纳斯》。伊苏尔德也读过这本书,上个冬天两人刚搬到一起不久,他记得她坐在飘窗上穿着暖融融的毛袜子,微笑的模样像个真正的公主,有点为难又有点促狭地向他介绍了小说的内容:一个男人为了自己的怪癖和爱自愿成为一个女人的奴隶,求她穿着裘皮大衣鞭打自己,最后还被无情抛弃。她说她看这本著名的禁书是为了“寻找灵感”;佛耶戈觉得自己最好相信这个说法。   他因而也不好借此如何贬低锤石,不过这本书听上去就像是为他这种人量身打造的。“——你让她抽过你鞭子吗?”   客人猛地把手中的平板扣在沙发上,抬头看见那个怪胎悄无声息地靠着走廊墙壁,乌黑的发辫垂在左肩,脸上挂起一个若有所思的笑容。“没有?也许你该试试。也许这样她就不会……好,好,我这就闭嘴。”   他嬉笑着走上前来,把平板推到一边,紧靠着佛耶戈坐下,而模特露骨地皱起眉头,马上往远处挪开半米。“这本书写得很烂,出名不过是占了题材的便宜。”现在他听起来活像一个目中无人的杂志主编,“你读过吗,陛下?”   “……关你什么事?”   他烦闷而饥饿,被奶油榛子浓郁的甜香围困当中,锤石侧身坐着看他,眼睛里像个顽劣孩童似地闪着某种期待的光芒。此人好比一面扭曲的魔镜,仿佛总能映出佛耶戈最糟糕的一种身影。他的自尊不允许自己向锤石低头,但事到如今,他的行止如何还有什么所谓呢?   眼前这个故弄玄虚的男人又不是伊苏尔德。在他心头庄严无匹的天平上,任何人的重量都不可能比得上她的一缕褐色秀发,而佛耶戈也自然没有必要在他人面前隐瞒自己的恶行。他愿意为她成为一位最高贵的骑士,但如果锤石想要的是暴君——佛耶戈也可以给他一个暴君。   那条饱经摧残的长廊就亘在他们身后,光华碎尽,无可救药,正如前厅中的二人。   “……我的衣服什么时候才好?”   他最终全然忽略了锤石的提问,只是冷哼一声,抱起双臂,稍有些僵硬地靠在沙发背上。   “快了,快了。只要两个小时。”   所以佛耶戈只需要光着屁股坐两个小时就能真正离开这里了。再忍受锤石两个小时;多么完美的计划。

  *注:摘自《穿裘皮的维纳斯》,萨克-马索克著,康明华译。

TBC

  

原作:《诡秘之主》 配对:亚当/阿蒙无差 分级:G 摘要:阿蒙突然想吃个苹果。 警告:私设,OOC。 Note:BGM:Lorde《Fallen Fruit》。第一部完结后,阿蒙的心境也发生了一些转变。         Fallen Fruit         他跳出造物主的手心,像一束黑色的光线在星空中折跃。   大半的宇宙太过空旷沉默,难称有趣,无边无际的寒冷包裹着他的身体。路过一颗淡蓝色太阳时,他冒失地偷走薄薄一层日冕披在肩头;像小女孩在雪夜划亮一根火柴,青年的背后转瞬之间生出六对半透明翅膀,奇异的羽翼耀眼绚烂、流光溢彩,由外而内将他烧得通透。灼热的气流超出窃贼的控制,推着他在冰晶闪烁的星环间飞速穿行,紧接着是摩擦、坠落,尖锐的笑声终于找到载体,他重重摔在一片薄红色的沙地当中,碎成五万四千九百六十三条虫子,四下飞溅的神话生物带着惊人的高温,令所触之处全都化作亮晶晶的蓝粉色玻璃。   等阿蒙最终召回自己所有的残片,地平线上青绿的恒星正当下行,空中云雾迷蒙,又一个冰冷的夜晚即将降临。他伸了个懒腰,从尖顶帽里倒出一大把夹杂着玻璃渣的红沙。这颗星球比他从远处经过时估算的要大上许多;缓步前行的黑夜当中,成片金灿灿的雷电在云层中跳动,空气粘稠滞涩,弥漫硫磺气息和怪异的甜味,他随意窃取空间,追逐着幽灵般的晨昏线,脚下的淡红色沙漠似乎与头顶的星空一样广阔无垠。   一场无可挽回的失败之后,他的“父亲”——他的神——将他放逐至此。尽管祂巧言令色,温情脉脉,依然将最伟大的预言加在他头上,阿蒙还是能清楚地看见失望的阴影从那张过于熟悉的脸上掠过。一张原属于亚当的脸:英俊得中规中矩,不露锋芒,金色的眼帘低垂,脸颊上留了些沉闷的络腮胡,似乎有意要把他丰美灵巧的唇舌小心地掩盖起来。   不久以前,空想家时隔千年终于重登神位,并未有意向阿蒙隐瞒自己的行踪。那时他正骑着邮差的自行车游走在贝克兰德的小巷中,忽然听见亚当久违的呼唤落在灵性深处,像一只手温暖地抚过他的后颈。阿蒙猛地捏紧车把,在一阵刺耳的尖啸声中生生刹住,腹中仿佛有一把尖刀转动,乳白色的时之虫汗珠似地从额头滚落。   “……是你……”   ——是我。   他听见真神的叹息力抵千钧,一个简单的答案,终结了千百个问题。      他最终停止了前进。此时阿蒙早已环绕这颗星球一周,发现此地云遮雾罩,狂风肆虐,喧哗的雷暴将原本可能存在的山峰低谷全都嚼成淡红色尘土,均质的沙漠如海洋般汹涌起伏,整个地表没有一滴水的踪迹。不经历失去,就谈不上珍惜——父亲不是这么说过吗?阿蒙在星空中漫游已有许多时日,到访的所在处处都跟这里一样单调荒芜,异样的色彩随意泼洒堆砌,却没有一个像他诞生的世界那样繁华瑰丽。如果真有一个“造物主”,祂大概也不过是个意志薄弱的艺术家,怀着不切实际的野心投入一个庞大的计划,却在完成了最初的作品之后就匆匆偃旗息鼓。   尽管如此,“创造”依然是阿蒙从未染指的一种能力,因而在他的眼中也颇有种神秘的魅力。他惯于观察、戏耍、掠夺、窃取,坐享其成,浅尝辄止,生来便是个最为古怪挑剔的评论家。但曾经他也触摸过创造之秘,在某些遥远得近乎不真实的回忆里;他记得命运的丝线在指尖交缠的感触,羽毛笔蘸起神之金血,在人皮纸页上写下几个光怪陆离的故事。亚当在他身边的草地上盘腿而坐,沉静地注视着这场恶作剧,不时提出一些陈旧俗套的剧情展开,又被他一一否决;那些孩童拙劣的习作如今早已失落,他只记得自己费力编造的红天使吃瘪记确实应验,尽管让它成真的过程抽干了身体里超过一半的力量——但阿蒙依然放声大笑,气喘吁吁,仰面翻倒在兄长怀中,当时亚当尚未蓄须,眼睛明亮,暖融融的胸膛抵着他的后脑,双手环抱住阿蒙的肩膀。   “我们该走了,大作家,”他低声说道,一个微笑挨在阿蒙的太阳穴上,他很少听见兄长的声音里洋溢着这样单纯的愉悦。“接下来去哪?”   偷盗者站在一片缓慢漂移的沙丘顶端,漫无目的地抬起头,看见空中高悬着两颗娇小的卫星,在星辰掩映之间折射着黯淡而美丽的浅红色光芒。它们挨得很近,运行的速度也要更快,和他家乡的月亮有些微妙的差别,像两颗临近成熟的苹果骨碌碌滚过天际。他在沙地上坐了下来,尖顶帽自头顶滑落,一阵没来由的干渴突然捏住了他的喉咙。阿蒙猜想这也许就是思念:毛茸茸的、暧昧不明的渴望,像狗尾草的花序轻轻扫过他的上颚,令这与生俱来的天使同时感到惊奇和焦躁,阿蒙握紧拳头,身下无定形的红沙流水一般从他的掌心溜走。   他想吃个苹果。他思念起吃苹果的感觉,在晨光熹微的花园里,他赤着脚,抬头看见亚当坐在树杈间读一本蓝色封皮的小书。数不尽的果实落在树下的青草地上,有的新鲜、有的陈腐,深红的表皮上结着露珠,散发出成熟甘美、以至于带着些酒味的香气。   他蹲下去,捡起草坪上最漂亮的一颗苹果,却听见亚当在头顶叫他。“别吃那个。”那本赫拉伯根写的烂书啪地一声掉在阿蒙脚边,“我再给你摘个新的吧。”   他思念起阴影如何落在自己脸上,倾斜的金色日光穿过树叶间隙和雪白的亚麻阔袖,他的哥哥从枝头揪下一只完美的果实,扔进阿蒙怀里。“下来吧,”他抓着苹果喊,“下来跟我一起。”   他背靠着树干吃掉一只苹果,牙齿咬破那层薄薄的、蜡质的表皮,果肉酸涩清甜的滋味让他的腮部发紧。亚当刚刚捡起他的书,又被阿蒙偷走扔出老远,太阳在他们背后越升越高,甜蜜的汁液顺着手腕向下流淌,咔嚓,咔嚓,兄长握住他有点发黏的手,笑着说“不要”。   亚当总是这么说,尽管他的本意其实恰恰相反。阿蒙在沙地上躺下来,异星的狂风干燥无匹,把他漆黑的衣角吹得猎猎作响,天使留心观察,发现天穹之上群星的排布也与从前看到的截然不同。这也自然,毕竟如今他已不在花园当中;毕竟那座花园已经哪里都不在了。   但亚当为什么总是说不?   至少在那时、至少不会是……阿蒙无论如何无法相信,尽管父亲确实轻易地骗了他几个千年,每每想到这里,欺诈化身的自尊心就会感到阵阵刺痛。但彼时与此刻亦如星座流转,天壤之别,那时两个天使的头脑和心灵都对彼此坦诚相见,全无隐瞒,现在想来也令阿蒙有些震惊。那想必就是他的童年——如果神话生物也有童年的话。与此后无穷无尽的冒险、构陷、侵略、享乐相比,那段轻信的生活只像一场梦境般短暂而破碎,从背叛者的王座前离开之后,亚当再也没有让他碰过那根羽毛笔。   孩童的感情如沙上筑塔,一阵风吹过便飘散无踪。仇恨迎接他们走向一个无比广阔的世界,而亚当再也无法容忍他的兄弟把哪怕一只手搭在自己肩上。他依然说:“别这样,阿蒙,”安静地皱着眉头;他的词句没有丝毫改变,但其中包含的意义已经全然不同。   所以阿蒙只是收回了手,毕竟他自己就是一个最善变的天使。他无暇多想——也能说是不愿多想,他刚学会了没有什么造物是恒久不变的,甚至连造物主自己也不例外。而如果他想了、如果他追问、如果他紧紧抓住亚当不放,这红沙就不会再逃离他的手吗?   只是一眨眼间!他们都变了,变得那么彻底、那么迅速,苹果一经落地便即刻腐烂,只有令人干渴的回忆留存下来。阿蒙朝那两颗淡红色的月亮伸出手,心里却罕见地没有升起任何多余的欲望。就让它们如此作伴吧;无知无觉,日复一日地运行,沿着亲密无间的轨道走向末日。   而末日正追逐着时天使遗落的飞羽而来。在母星上虚幻辉煌的殿堂中,父亲为他修复了翅膀,在他头顶打开通往星空的大门。“……我叫他偏执狂。”阿蒙站起来,胸中郁结的情绪与其说是愤怒,不如说是厌倦。“但他成功了,我却没有。”   亚当的躯体站在他身后,怀着悲悯而陌生的沉默。“……你不相信,是吗?”长久的停顿之后,祂终于开口,“与你不同,他纯然是我的造物……从来都是。”   那又如何——父亲又明白亚当的什么?   如果他想了、如果他追问,就会发现那些答案早已昭然若揭,面对自己的兄弟,亚当的眼里从来不会有真正的拒绝。他们未曾深入地谈及那些感觉,他们是彼此的肉中肉、骨中骨,凡人的言语永远无法为他们设限;他的兄弟曾向他敞开心扉、敞开梦境,阿蒙亲自品尝过那颗甜蜜醉人的果实,亚当是他的,从来都是——但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   思念蓦然攥紧了他,时天使深吸一口气,感到一阵隐痛在胸膛里徘徊,几乎令他动弹不得。狂风愈演愈烈,沙尘翻卷如烟,鞭子似地打在旅客裸露的手背上,两颗月亮朦胧地挂在地平线上方,莹莹的绿光从对侧天边泛起,他似乎即将目睹一场异星的日出。   阿蒙眯起眼摸索着在身边寻找,可惜涌动的沙丘上到处都没有帽子的踪影。他忍无可忍,终于将肆虐的尘暴止住,在难得晴朗的黎明中站起身来。假如此刻他有创造的权柄,他一定会创造出一只苹果。“两颗月亮掉下来,正好落在阿蒙的手中,原来那是一对成熟的苹果,他和兄弟一人一只,这是符合逻辑的。”   亚当会这么写吗?还是会再次露出那种温暖而哀伤的笑,冲他虚伪地摇着头,但当阿蒙靠过去搂住他的脖子,他还是会一样将自己的兄弟拥入怀中?   青绿色的太阳跃出沙漠,在天使脚下拖出长长的影子,他推敲着、回忆着,缓缓飞入清晨昏暗的高空,黑发间的沙粒被翅膀扇起的气流吹得簌簌掉落。也许亚当知道——也许他从来都知道。这个与生俱来的秘密噬咬着他,咔嚓,咔嚓,这就是为什么他一直在试着拒绝阿蒙;因为拒绝亲密就是拒绝疏远,拒绝相爱就是拒绝注定的离别。   但他、那他,失败得彻彻底底……这拒绝似乎是天使或巨龙都绝对无法完成的事情。   永恒的黑暗渐渐逼近阿蒙的头顶,他拍打着窃来的翅膀,轻飘飘地脱离了这颗星球上泛着硫磺味的厚重大气。他像个蹩脚的侦探回溯着早已逝去千年的线索,竟真的在记忆中找出许多端倪:“故事的最后,乌鸦飞在群星中间,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他想起亚当在回廊上朗读这篇作品的时候,自己正把从某个天使那偷来的三四个戒指在两手之间抛来抛去,只腾出肩膀撞了撞身旁的兄弟。“嗯,嗯,挺有意思。那你呢?”   “……什么?”   阿蒙听得出他的哥哥那时颇有些错愕,仿佛完全没有想到自己会问出这个。“你啊。你也到星空里去了吗?——毕竟你总跟我在一起。”   随后降临的沉默太过长久沉重,以至于他最后不得不转过脸去,一只戒指没能接住,落入了长廊后方的灌木从里。亚当跟往日如出一辙,一双金眼清明澄澈,脸上挂着神秘哀伤的笑容,故事的草稿却在手指间皱成一团。阿蒙张了张嘴,还没想到该说些什么好,而亚当已经抬手拍了拍他的脸颊。   “你根本没听我说,是吗?”   他的哥哥好脾气地说,“这个故事很长……里面没有我啊。”      是啊,他没有——他没有听。   他停在千万个太阳都无法照亮的永夜当中,只感到那不可思议的疼痛在肋骨之间悄然扩大,生生剜出一个空洞。   他的兄弟不在这里,不在这冷漠耀眼的群星中间——苹果从来不会落得离根太远。只剩那酸涩生津的回忆,那永恒的干渴伴随着他,飞啊、飞啊,飞向每个童话故事注定的结局。         The End

原作:《DRB催眠麦克风》 配对:白胶木簓/踯躅森卢笙无差 分级:G 简介:卢笙麻醉刚醒,马上做出了人生中最重要的决定。 警告:超级OOC,完成度低,作者一点日文都不懂。 备注:傻白甜+双箭头,麻醉失智梗wwww很俗,图一乐。原梗出处:BV1RK4y1S7cg 状态:完结         情理之中         簓急匆匆地冲进走廊尽头的单人病房,气喘吁吁地扯掉口罩,“卢笙!!”   本铺的三番手靠在窗边,若有所思地打量着手中的白色塑料圆筒。“哟,你来了,leader——接好这个。”   “啊?”   簓顾不得细看,抬手接住那个轻飘飘的杯子,马上在卢笙摇起30°角的床边蹲了下来。老师此刻仿佛仍在熟睡当中,银链眼镜不知所踪,一双薄唇堪堪抿起,堇色刘海散乱地搭在前额上;他的左侧前臂打上了厚厚的石膏,脖子两旁还架着惨黄的泡沫颈托,衬得那一张俊脸愈发苍白。簓把杯子往床上一塞,马上握住了搭档伸出被子的右手,心痛的拟声词大写加粗,呼之欲出,让零忍俊不禁。   “咿——这是咋了,咋了啊,一天没见,怎么就成这样了?!”   “救了学生,被暴走族的摩托车撞了。”欺诈师言简意赅,“手术很成功,人也快醒了。好啦,leader,麦克风先收起来,老师他没有大碍,你难道要在这时候丢下他去修理人吗?”   簓不作声了,跳起来坐在卢笙的床沿上,气得连眯眯眼的人设都忘了,一双明亮的金瞳直勾勾地盯着元相方的脸。“……对不住啦,零,”他轻声说道,头也没回,只顾把卢笙的手捂在自己掌中。“一直在录节目,没空接电话……”   到底在跟谁道歉呢?零嗤笑一声,把窗户推到半开,终于腾出手来点了一支烟。窗外的难波依然是灯红酒绿,热闹非凡,可再多的人间烟火好像都拉不高这间病房中骤然降低的气压。   “……确定没事吗?”   “差不多吧。胳膊骨折了,要修养几周,不是惯用手也算万幸。”   “学生怎样了?”   “毫发无损,刚才还在走廊上哭得走不动路呢。考虑到马上有大明星光临,我把她和家人好言劝走了——医药费也没让我掏一分钱哦。”   “……意外地可靠呢,零。”   传说中的大明星终于转过脸来,笑眯眯地称赞道,声音甜蜜而真诚。“哎呀,也不能说意外,不过实在是欠了你一个大人情呢。”   “——犯人嘛,”欺诈师心里跟明镜似的,接着说了下去,“暂时逃逸了。不过要找到他也不是难事。”   “真是什么事都难不倒你啊。”   簓轻飘飘地说。他回头继续望着昏迷的卢笙,眼神里用上了几分力气,仿佛这样就能催他快点醒过来似的。零微笑着转过身,胳膊撑上窗台,把脸探出户外,悬在大阪城的夜景上方安静地抽完了一支烟。   簓是一个不那么好懂的人;不过此时此刻零很容易察觉到,自己退场的提示音已经响起。   “医生说他待会可能会吐出来,那个杯子就是为这事准备的。”欺诈师好心嘱咐,“记得让他的头保持侧向一边。接下来就交给你啦,簓,至于报酬嘛……我给你七五折。”   “啊?还收钱?咱们谁跟谁啊?”   漫才师笑嘻嘻地抓起那个白塑料杯,又找回了一点逗乐的心情。“就算有什么情报也得提供给警察叔叔,这样还要我来买单?那咱不提前去找坏人出出气就太说不过去了!而且啊……”   “……不要!”   床上的病员忽然虚弱地叫了一声,簓立刻动了起来,一只手麻利地把塑料杯递到他的嘴边。“卢笙……!”   年轻的老师眉头紧皱,慢慢睁开眼睛。“……不要……簓……”   他的掌心里渗出一点冷冰冰的汗,让簓的嘴角直往下垮。“在呢,在呢,我在这呢,卢笙。”他弯腰贴近朋友的脸,轻柔而急切地说道,“好啦,好啦,没事了。”   “……嗯。”   卢笙有点迟钝地点了点头,看上去放松了不少。“好可怕,簓,我梦见我当了数学老师……”   零本已经悄悄走到病房门口,听见这话没绷住笑出了声。他回过头,看见簓也憋着一通笑,依然安慰地捏着卢笙的手。“是嘛,真可怕啊。数学这东西好难懂,咱可教不了别人呀。你身上疼不疼?有哪不舒服吗?”   “不疼。我才不要当老师,这不就跟我爸妈的设计完全一样了吗?!”   此刻的卢笙与平日兢兢业业的常识人状态似有微妙的差别,像个闹脾气的小孩一样在病床上轻微蠕动。“我要讲漫才。”   “好啊好啊!”   簓笑得声音提高了八个度,而零默默地靠在门上,掏出手机开始录像。“漫才讲究一个找准相方,你就跟我搭档好不好?”   “为嘛?”卢笙莫名地神气起来,漂亮的暗橙色眼睛斜睨着他。“就凭你长得可爱,像个毛茸茸的绿猫?”   零为了不把自己的笑声录进眼前的珍贵影像着实费了一番功夫。“啊?猫哪有绿的呀!”簓十分配合地吐槽,“咱看郎君你也是天生丽质,容光焕发,最是一副适合漫才的美颜……”   “你怎么看的?我明明面相太凶,基本和喜剧无缘,所以……”   卢笙飞快地说到一半,忽然愣住了。“所以我……啊!”药物作用之下,他高涨的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此时彻底变得焦虑不安,仿佛马上就要哭出来。“簓送了我一副眼镜……让我更好地讲漫才……我的、我的眼镜呢?我的眼镜不见了!”   簓倒吸一口冷气,手被卢笙紧紧攥住,只得把求助的目光投向了零。欺诈师一手稳稳举着摄像装备,一边踱过来拿起床头柜上碎了半边的眼镜,高高举在慌乱的卢笙面前。“这是你弄丢的眼镜吗,踯躅森老师?”   “是、是、簓送给我的!”   卢笙挣扎着点了点头,眼眶已经开始泛红。“好啦,大叔,你就给他吧。”簓用手肘撞他侧腰,似笑非笑地说,“要不是卢笙胳膊断了,这时候早就抡你一个左勾拳啦。”   “好,好,都听你的。”   零咧嘴一笑,终于把眼镜收好,放在卢笙胸前的淡蓝色棉被上。病人夸张地长舒一口气,满足地微笑起来,仿佛这才发现自己的左手打着石膏,凶神恶煞地朝那边瞪了一眼,右手却依然拉着簓不放。搞笑艺人无奈地眯着眼睛,一边傻乎乎地继续端好那个杯子;他恨不得能当场长出第三只手,这样就可以马上摸摸卢笙的脸颊,帮他把刘海往后梳起来。   “现在怎么说?”零继续操着座谈节目主持人那种抑扬顿挫的语调开口,“二位正式结为相方了?”   “那不行!”卢笙斩钉截铁地说,“我的相方只能是簓!”   突遭点名的漫才师憋笑憋得哆哆嗦嗦,确实像只被挠了痒痒的猫。“真的嘛,真的真的不行嘛,卢笙,你再考虑考虑——”   卢笙偏过头,目不转睛地打量着身旁的小个子男人,从那架势不难推断,簓至少欠他二十万。“你——很可爱。又有趣。”老师那锐利的美貌上渐渐浮现出柔和的笑意,“我很喜欢。”   “是——嘛——”绿毛的声音听上去马上就要化成一滩黏糊糊的蜜瓜冰淇淋,“就是嘛,卢笙,做我的相方吧?”   零难以忍受地连退三步,换了只胳膊举好手机。“不行啊,我答应了簓,要跟他讲漫才,虽然好像他也没说过不许我跟别人讲但是我想除了他没人能接上我的梗吧。”卢笙有点泛恶心,rap似地急急忙忙把话说完,对着脸旁的杯子张了张嘴,可惜什么也没吐出来。“……但是你真的……很可爱……很像我……喜欢的人……”   簓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   “哦,是吗?”欺诈师沉稳地控制着局面,“你喜欢的是什么样的人呢?”   “是太阳……嗯、太阳一样的天才啦。”   卢笙闭上眼,露出如梦似幻的笑容。“个子小小的却充满活力,总是拖着我干这干那,但是只要有他在,就绝对不会觉得无聊……很会讲漫才。超——会讲漫才。任何时候都能逗笑别人,比谁都聪明、比谁都温柔,像太阳一样……照亮了……啊……”   一行泪从病人的眼角流下来,像某种可怕的酸液在簓的心上灼出一道焦痕。“……我不愿意……遮住他的光芒……只凭我……做不到。没法站在他的身边。我连老师都做不好、簓……”卢笙睁开眼,声音低沉而悲哀,仿佛阳光照射下即将消逝的鬼魂。“我站在台上,砰地一下什么词都忘了,明明昨天还熬夜准备了……好多双眼睛看着我,要听我的笑话,可我张开嘴……用力地想……还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随后降临的、痛苦的沉默当中,那只塑料桶铛地一声落在地上。簓小心地避开那条受伤的手臂,侧身抱住他的搭档,一只手绕过意外地软乎乎的护颈,搂住了卢笙的脖子。友人的气息包裹着他,留宿时经常共用的香茅洗发水、剃须泡和一点点微弱的血腥味,簓从来不知道他竟伤得那么重。他应该知道才对。他没法原谅自己。   “……啊……”   卢笙发出一声幸福的喟叹,彻底放松下来。他的眼泪滑溜溜地蹭在簓的脸颊上,又或者这不完全是病人的眼泪。“……每天、每天都要……”   “……要什么啊,卢笙?”   簓轻声笑着问,已经不愿费心去想天谷奴零现在到底在干什么。   “要这个。”   卢笙松开他的左手,猛地把漫才师紧紧抱在怀里,力气之大差点让他痛呼出声。“簓,跟我结婚!”   “……哈?!”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零靠着病房墙壁笑得不能自已。“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浪漫时刻终于结束了,我能笑了吗?”   簓被摁在老师胸前动弹不得,又像一只被提起后颈的绿猫。“那个,等一下,卢笙,这个出乎意料的进展也很天才,你果然也是个喜剧大师,不过——”   “你不喜欢我吗?我不是你的好相方吗?”   卢笙步步紧逼,用那张凶狠漂亮的脸蛋一个劲地蹭艺人的脖子,OOC到了极致。“虽然你也跟女星传过绯闻,但你可以跟我试一试,就像漫才组合一样!跟我结婚。”   “啊、这、说的也是——不对,哪里一样了啊!”   簓怕碰到病人伤势,连挣扎都放不开手脚,只能拼了老命转过脸来,看见欺诈师还在坚持不懈地拍摄,一边对他竖起意味不明的大拇指。卢笙的手伸进西装外套,隔着一层衬衫抱住漫才师的后腰,簓觉得身上发热,脸上也发热,一时急火攻心,伸长脖子,忽然叼住了老师那双喋喋不休的嘴唇。   ——他怎么这么甜啊?真叫人难以置信。   卢笙骤然停下了所有动作,呆呆地任由他品尝,耳朵红透,嘴唇微开。他像蜜瓜,像苏打,像淡紫色的金平糖,在簓的眼皮底下绘出一颗一颗美妙的小星星。他忍不住想到自己竟然错过了这么多,踯躅花一样艳丽的八个年头,浪掷在种种可怕的误会和痛楚当中——他必须、必须马上把这些幸福都夺回来。   三秒钟——或者三分钟——之后,簓终于想起来他们还在天谷奴电视台的直播中,于是温柔地停止攻势,卢笙的手也无力地从他身上滑了下来。俗话说一不做,二不休,再而衰三而竭,面对摄像机镜头,白胶木簓什么时候失过风度?   他于是调动多年演员素养,控制住自己越崩越大的笑容,握住了相方微微颤抖的右手。   “好啊,卢笙。”   簓笑起来,像一朵金灿灿的向日葵,能让天空中最耀眼的太阳都黯然失色。“咱跟你结婚!”         End         番外         “不、不不不不不等一下,这个,我没有……到底怎么回事啊?!”   卢笙绝望地单手抱头,对并排坐在自家沙发上的两位队友厉声质问。“众所周知,视频不能P啊,卢笙,”簓刷啦一下展开扇子,笑嘻嘻地掩着嘴说,“你看见的就是我们看见的。”   “句句属实啊。”零点头称是。   “不对、你这个著名欺诈师提供的影像资料怎么想都完全不可信吧!还有谁说视频不能P了,把我当三岁小孩吗!”   只要听见卢笙发出如此精准的连环吐槽,就能知道他已经差不多恢复了元气。“这样、这样对待身受重伤,意识模糊的队友,本铺的团魂在哪里啊!”   “团魂?那是什么,能下酒吗?”零耸了耸肩,而簓哈哈大笑,用扇子对他外套上的毛团戳来戳去,“你真上道啊大叔!要不要我介绍你去TVO做搞笑艺人啊?”   “哈?大叔我这张脸可经不得广而告之,会引起很——多麻烦的。”   卢笙终于对二人的耍宝置若罔闻,失魂落魄地在餐桌前坐下,低头盯着自己左手的石膏看。“……那个……簓……认真的吗?”   “当然了!”   漫才师跳下沙发,从餐椅背后亲昵地搂住了老师的脖子。“要是在咱们的婚礼上放出这段录像,效果该多好啊,你只要稍微想象一下,卢笙——”   “——不不不不不可能!!!”   零坐在人民教师痛彻心扉的悲鸣中无动于衷,甚至又开了一罐啤酒。章鱼小丸子有点冷了,不如这一杯他就就着团魂喝吧。         End   

     *注:TVO,Television Osaka,大阪电视台。   

原作:《Mass Effect 质量效应》 配对:盖拉斯/M!薛帕德无差 分级:G 警告:大量OOC;一些可能会冒犯超英(尤其是蝙蝠侠)爱好者的内容,这些内容并不代表作者的全部观点,如果引起您的不适我深表遗憾。 备注:大概是个混乱中立的斜坡。时间线在复活后的薛帕德刚找回流落欧米茄的盖拉斯不久。 摘要:其实这是《五次盖拉斯应该亲吻薛帕德,一次他终于这么做了》之一,但是其他五个部分都不会有了,不过不影响凑合看。

欧米茄,“来世”

“——不敢相信我有生之年还能大摇大摆地踏进这家俱乐部。” 盖拉斯略带怀疑地环视四周,尽管深陷柔软的皮沙发,腰杆依然以一种突锐人的方式挺得笔直。 “放松点。” 薛帕德低沉的笑声混杂在震耳欲聋的电子舞曲中听上去有些古怪。他伸手拍了拍同伴的肩膀,翘起腿把双脚放在了卡座的桌子上。“这是埃莉娅的地盘。再者说,我会罩着你的,老朋友。就跟从前一样。” “……就跟从前一样。” 盖拉斯忍不住微笑起来,任由薛帕德扳着自己的肩膀把他摁倒在沙发背上。指挥官对他扬扬眉毛,变幻的灯光勾勒出他高低起伏的面部轮廓:人类的头部因为缺乏外骨骼的保护而颇具多样性,但也因此非常脆弱。一丝诡异的闪光划过他的眉毛和颧骨。这不应该出现在一张人类的脸上。 “喝。” 薛帕德命令道。盖拉斯耸了耸肩,将手中所谓的饮料一饮而尽,这绿油油的溶液仿佛一颗散弹在他喉咙里炸开。“你不该喝这个。”他乐于助人地指出,“‘右旋中子星’,顾名思义,是右旋的。” “小意思。你根本不知道我在这儿经历过什么——”薛帕德对过敏性休克的风险置若罔闻,脸上依然带着些微微的、莫名其妙的笑意,“楼下那个巴塔瑞酒保差点把我毒死。” “呃,可惜你没有早点找到我。他是个著名的反人类分子——等等,没门儿,你喝了他的酒还活了下来?” “所以说,”他慵懒而愉悦地挥了挥手中的空杯,穿着全套装甲的两条腿在面前的一片狼藉中清出一小片空地,大剌剌地搭在那张磨损肮脏的矮桌上。“嗝。小意思。” 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沉闷。盖拉斯忽然明白过来,薛帕德已经喝醉了,只是N7特种兵那受训的稳定有力的双手掩盖了这个事实。当然还有他一贯过于自信的语气;盖拉斯不自觉地露出一个无声的微笑,把杯子从薛帕德手中拔了出来。语气的问题可怨不得N7。 “你不应该害怕的。你没在害怕吧,盖拉斯?” 指挥官有些漠然地念道,视线投在自己脚尖前方的某处,让人摸不着头脑。 “这是你完成十二件丰功伟绩的星球。干,这是你成为蝙蝠侠的星球,我不会让你在这里感觉害怕。” “……什么?” “他们说你凭空消失,没有回C-Sec去。这很奇怪,我以为你回了突锐母星。结果一踏上这个破破烂烂的鬼地方,人们张口闭口都在讨论一个叫大天使的傻瓜,塞伯鲁斯可没说过你是个——哈,蝙蝠侠。” “你得解释一下这个地球俚语,薛帕德,或者是我的翻译器坏了。” 盖拉斯感到刚刚喝下去的中子星推动着温热的血液一阵阵冲刷着头顶的棘刺。“一种飞行的哺乳动物,蝙蝠——男人?” “哈哈哈。我的错。” 与朋友在沙发同侧喝酒总会令人陷入这样的窘境:你不知道该把胳膊塞在二人当中已经相当狭窄的空当里,还是故作随意地搭在指挥官身后的靠背上。盖拉斯以为后者会显得更加自然;因而此时此刻,薛帕德的笑声通过肩头的震动真切地传到他的身上,不经翻译和呈递,仿佛一道陌生而奇异的亲昵感构成的波纹。“蝙蝠侠——简而言之,是一个虚构的英雄人物。也是我小时候的偶像。他是个研究质量效应加速器起家的科技集团继承人,一个亿万富翁和义务警察,匿名出没在一座堕落的城市街头,打击当地的暴力犯罪。” 他戏剧化地止住话头,挪了挪腿,仿佛下意识地贴紧了突锐人的胳膊。“——至少根据1052重启的设定是这样。说实话我也有好几年没看过漫画了,还是新兵的时候,星联在这方面死板得不得了,而后来……你知道。事务繁忙。” “听起来的确挺像我的。”盖拉斯歪着头陷入了沉思,不知该如何在不惊扰薛帕德的前提下把手里的两个杯子移动到桌上。“除了亿万富翁那部分。” “不。稍微动动脑子就会发现你跟他一点都不像。”薛帕德忽然果断地说,“我刚才没在动脑子。” “……等等。是那个名字吗?‘大天使’?拜托告诉我你不打算再说那个名字。” “——‘大天使’根本没有‘蝙蝠侠’一半酷。” “虽然那不是一个多好的名字,但似乎也比一种会用声呐的猴鼠强些。” “——什么?!” 薛帕德大笑起来,以一种醉汉无忧无虑的方式。“什么?猴鼠?等等,说的在理。……干得漂亮,盖拉斯,你刚刚毁了我的童年偶像。” “既然我们如此相似——你也可以选择我成为你的新偶像。” 盖拉斯总觉得自己的舌头就像一个投机取巧的喜剧演员:深知一有灵感就该倾泻而出,上报大脑的笑话早就是明日黄花。“——穷困潦倒,意志坚定。什么时候开始给我画漫画?” “哈哈哈。” 薛帕德低下头,伸手拿走了他叠在一起的两只酒杯。“我早就在崇拜你了,盖拉斯。” “……什么?” “想知道你和蝙蝠侠还有什么不同吗?” 薛帕德把杯子放在桌上,身体短暂地离开了他,暴露在空气中的手臂竟让盖拉斯觉得有些寒冷。远方的舞池中似乎发生了争吵,两个戴着青阳标志的巴塔瑞人围着一个阿莎丽客人大声喧哗,然后迅速被埃莉娅的守卫推出门去。 “冷静点,盖拉斯。”他听见薛帕德的话中掺入了一些令人放松的笑意,像是旋转在深色咖啡里的一缕牛奶。“你的——头发,立起来了。” 盖拉斯惊异地看了看他,因警觉而微微张开的棘刺正缓缓放平。“埃莉娅不会允许任何人在她的客厅里撒野,”薛帕德继续说道。“我觉得这其中也包含了你,大天使。” 他为什么一直在笑?这个人类幽灵并不常常给人留下这种印象。盖拉斯见过他缓慢地眨着眼,用霰弹枪轰开萨伦的脑袋,或是在C-Sec的秘密审讯室里殴打囚犯,他从不让人感到放松。也许因为他并不是每天都喝醉。这在某种意义上算是一个珍贵的时刻。 “还有什么不同?”盖拉斯问。 “蝙蝠侠——不杀人。” 薛帕德懒洋洋地说,把桌上的两个杯子又蹬远了一些。“没花多少时间我就发现这太蠢了。你知道,我在地球那会儿还管理着一个黑帮呢。” “不成气候的小混混。”盖拉斯哈哈大笑,“就算以人类的标准,你那时候也只是个小鬼罢了。” “——染了一头红发。”薛帕德做了个鬼脸,“的确犯不着著名的大天使来消灭我们的小帮派。” “你什么时候才能放过这个笑话,让它简单地从你的脑海中溜走——” “问题是,不杀人构成了蝙蝠侠整个英雄事迹中最重要的部分。” 薛帕德说。“似乎有人相信这代表他终于与真正的罪犯有所区别,这代表了他对正义最基本规则的尊重。没有审判,没有杀戮。你能想象吗?” “……他要怎么办,礼貌地劝那些罪犯改邪归正?” “非常凑巧的是,他的许多宿敌正好都是精神病人。他把他们投进本地一家疗养院了事——见鬼,别这样盯着我,我开始觉得自己像个傻瓜了。” “理想主义。听上去像我们的C-Sec入职宣誓。”盖拉斯宽容地说,继续注视着耸起肩膀吐出一些低沉笑声的指挥官。“人类都这样教育他们的小孩吗?” “——突锐人都这样教育他们的小孩吗?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是脑袋里的一颗热能步枪弹?” 他因这突如其来的尖锐问题惊愕地张了张嘴,而薛帕德若无其事,在盖拉斯的胳膊上伸了个懒腰。“这个策略就要合理多了。” “……不。” 他感到指挥官的后脑抵在沙发靠背上自己的臂弯当中,硬邦邦的深色短发磨蹭着突锐人粗糙的皮肤,令他喉头发紧。“……那不是最好的方式。“ 薛帕德没有抬头。他不由地想起一年以前,幽灵曾经制止自己杀死那个赛拉睿科学家,一个可笑而疯狂的逃犯,贯穿他整个C-Sec生涯的遗憾。“让他的错误惩罚自己,”他记得指挥官开玩笑似地唱着高调,一只手按在他上膛的电能狙击步枪上。“我们能控制的唯有自己的行为”——好像他是所有下属的人生导师之类。 盖拉斯并不明白;他很少想起这些。所有关于正义的深奥问题,都不是为了士兵和突锐人而准备的,他和他的幽默感一样自始至终都是行动派。他只是记得;而他始终记得。 “……是你告诉我要成为更好的人,不是吗?” “……哦。” 薛帕德终于出声,微微侧过身来,灯光下的仿生眼因微醺而显得明亮湿润,几可乱真。“……所以这是我的责任了?” 他的心沉下去,铅块似地梗在腹中,而薛帕德也不再微笑了。“……不,我不是那个意思。” “当然不是了。” 人类强硬地挥了挥手,仿佛他此刻身在飞船舰桥,而非嘈杂昏暗的酒吧卡座。“你总是低估自己,盖拉斯,但在‘知道’和‘行动’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我说‘做一个好人’,只是因为我知道什么是对的。但我……当我听说大天使的事迹,当我看见那是你,老朋友,我在想……” 他忽然抿起嘴唇,仿佛刚刚才从酒后无意识的滔滔不绝中清醒过来。指挥官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弓起身子,一只手从有些汗湿的额角推过头顶的深栗色短发。“……我真希望我也在那。”薛帕德终于找到了合适的词语,“你和我,成为地狱中的英雄,杀杀坏人,做着正确的事,盖拉斯……我希望一切都能如此简单。” 所以他真的把大天使当成了一个童话故事。如果盖拉斯喝得更醉一些,也许他会因为这番荒诞的倾诉嚎啕大哭,他也会谈起义警生涯的困窘、狼狈、警戒,那场毁灭性的背叛和所有同伴的死亡,而在这个故事的结局,他们得到的感谢甚至比酬劳还要微薄。但现在他说不出任何类似的台词,他还无法清醒地面对这种疼痛,而薛帕德…… “……但我还是很高兴你能回来。” 指挥官喃喃说道,后脑勺再度抵上盖拉斯的前臂。“而且我会罩着你。” 突锐人沉默地望着他渐渐合拢的眼睛,那一抹奇异的、人造的光彩如落日般陷入沉寂。 “……是啊,我毫不怀疑。” 盖拉斯觉得自己可以吻他。但最终他只是揽过男人的肩膀,让薛帕德靠在自己身上,思考着赛伯鲁斯为他装了一颗怎样精密而坚韧的心脏。

End

原作:《赛博朋克2077》 作者:Helium 配对:杰克/公司V,含路人/V 分级:R 摘要:成为荒坂特工的第三年,V总算碰见了一件好事。 警告:OOC,全是私设,看cp避雷。涉及性场面与药物滥用。 备注:一件一直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事:原作里公司V是如何与杰克成为朋友的?这里给出一个烂俗情色的答案。标题是“落难少女(Damsel in distress)”的变体,哈哈。

  Corpo in Distress         V来得太晚了。派对已经开始,更衣室里空无一人。加班时的几发认知强化剂在他的脑子里燃烧殆尽,只留他独自疲倦、烦躁、神经紧绷,用药后敏感的角膜在俱乐部饱和度极高的蓝紫色灯光中微微刺痛。   他半闭着眼睛摸出会员芯片,在最近的接入点领到了一口储物柜。铁皮柜门背后有一小面污渍斑斑的电子镜,内部整整齐齐码放着V即将用到的所有消耗品:兴奋剂、迷幻药、润滑液和避孕套,还有被卡扣悬空陈列的一大堆硅胶玩具,全是品味低劣的荧光配色,镶满有机玻璃钻石。V取出柜子里的红蓝药丸分别干吃两粒,视野上方滚动的生命监测系统立即在半秒钟内弹出了十五条警告;他靠在镜子前拔下会员卡,把它插进自己脑后的接口,俱乐部特制的魔偶瞬间碾碎了那个不断闪动的小信封,连同情报部员工必备的GPS和创伤小队发信器。   “……砰。”V低声说道。   他不由自主地露出一个微笑,感到刚刚服用的神经制剂——有人称之为“前戏”——沿着舌下的小血管涌入心脏,像一阵快感的飓风强硬地推平了他的所有情绪。他并不抗拒这种体验;事实上,这恰恰是他需要的一切,血液在某天晚上离开大脑,流向下体,仿佛第一次遭受到重力的制约,然后一直停在那不往回走。因为义体升级配备的加强代谢肝脏,V必须吃下双倍的药丸才能得到理想中的效果,而现在距离那种天国般的朦胧还剩下好几分钟。他靠在储物柜上遥望着更衣室尽头的自动售货机,泡在逐渐扩散的慵懒和欣快中舍不得动弹,他想起几年前在亚特兰大尝到的某种手卷烟,由长在真正的泥土上、真正的阳光下的烟叶烤成,一支顶过他一个季度的工资,比S.C.S.M.吐出的破烂好上百倍。但话说回来,即使是这种破烂V也无福消受。回到夜之城后,他就听从健康教练的指导戒了烟,毕竟人工肺不在他这个等级的义体计划项目内。   根据V在大学时与荒坂签下的劳动合同,中层员工每周能得到四个小时的“非待命时间”,只有在这四个小时里关闭GPS才不会被记为旷工。他的部门主管秋彦灵活变通,允许情报部的雇员把这段假期积累起来,于是现在V手握十六个小时的快乐时光——至少他决心让这段时光尽可能地快乐。   V于是低下头来,慢慢解开制服西装纽扣,嘴里磕绊着哼起小可可乐的广告曲。他会快乐的。异样的热度开始在皮肤上累积,V从印着公司商标的白衬衫里挣脱出来,接着是长裤、皮鞋,这些体面中产阶级的象征被他卷在外套里一齐塞入储物柜中。那条荒坂特色的深红色人造丝领带从衣物堆上滑下来,似乎在对他发出无声的呐喊,“如果没有了公司,”它尖声叫道,“你又是谁呢?”   它说得不无道理。V从善如流,伸手把领带捞出,重新系在他遍布电子刻印的脖子上;他扭开镜子,指尖因致幻剂的抚慰而微微颤抖,终于在光裸的锁骨中间打出一个差强人意的结。他看见镜中倒映的年轻男人,瞳孔散大,胡茬泛青,刚想在备忘录上记一条“加班用剃须刀”,才想起荒坂系统的智能助理已经被派对魔偶屏蔽了。耸动的音乐自更衣室后的舞厅中隐隐传来,鼓点像急促的心跳敲在V的耳朵里,催促着他在琳琅满目的肛塞当中挑出一只——深红的那个就很不错。V好像就此漂浮起来,指缝间滴落糖精调味的润滑液,他想不起自己是怎么获得这点情报的;锥状硅胶挤开他湿漉漉的、甜中发苦的臀缝,他一手抓着柜门,一手操纵着玩具缓缓推入自己的体内,凹下腰、抬起脸,看看你!你还是选了荒坂红。   他在后穴近乎快感的压力中仰起脸来,看见镜子里的领带似一根项圈垂在胸前,肛塞尾部的碎钻在他的手掌里闪光。好一个刻奇主义的烂货;就像V自己。      他在两年前办下了俱乐部的会员卡,前同事杰森·帕丁森是他的介绍人。在一场持续了72小时的秘密行动之后,过量的兴奋剂还在他们的循环系统里撒野,杰森于是提出要带V去一个“好好放松的地方”。他们此前只有咖啡机旁聊聊本部八卦的交情,并不熟络,更谈不上是朋友——你不可能在公司内部交上朋友。   也许从死神眼皮子底下逃脱的刺激伤害了V的判断,他就这么跟着杰森来到了夜之城某个不见天日的地下室,一个问题也没提。要是他们的创伤小队黄金会员资格能够正常运作,两个公司狗在俱乐部里绝对待不过5分钟。那天他们用掉了四千欧的吸入剂和超过一打套子,天亮前尝遍每种肤色的女人之后,V勉强拖着同事回到自己的公寓,奇迹般地没在日本街撞死任何一个人。   杰森最大的优点就是他从不谈起这一切。他也没问V为什么再也没有去过那些派对;六个月前,他带着这段怪异的回忆进了坟墓,凶手是一台军用科技的防卫无人机。   V趴在光滑冰冷的大理石吧台上突兀地想起了杰森,当一个绿色挑染的陌生人正按着他的后颈,狠狠操进深处,他在剧烈的快感中尖叫出声,眼眶里蓄满生理性的泪水。“少关注死人,V,”他的教练会说,“这不利于你的精神健康。”有人握住V的手肘,将他拖离桌面,向后揪着那条深红的领带干他,窒息感像一面凸透镜将刺激放大到离奇的地步,理论上的疼痛或羞耻统统被血管中的神经制剂溺毙;他在身后传来的冲击中徒然张开嘴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他没有告诉杰森,他没有告诉任何人。比起主导一切,V更喜欢扮演被掌控的一方,无论是通过药物、危险的匿名派对或是性。它们自然无法驱走那种空洞,死一般的空,当V跪在某人的两腿中间,让阴茎在自己减弱了呕吐反射的喉咙里来回滑动——一个简单的小手术,情报部的特工人人都做过——他依然感到自己像是一只容器,一爿封闭的密室,暗红的脉搏在他合拢的眼皮底下突突跳动,多么伟大、多么恶毒的红。有人把合成丝带系在他的眼前,似乎终于注意到了领带尾部的刺绣商标:“……荒坂。”他们的声音里满是憎恶、惊叹和高涨的征服欲,一只手扳过V的脸颊,塞入两根手指,他本能地吸吮几下,迟钝的舌面才尝出某种胶囊表面的塑料味。   “——吞下去,你这个公司婊!”   至少这样他就可以停下——停止无谓的思考。   陌生人的手指继续向V的咽喉深处推去,危险的未知像火一样在他的口腔里燃烧。不。这不在计划内;常识挣扎着浮出水面,紧接着又被混沌的快感彻底击溃。“……就这样,宝贝,你做得很好。”V听见遥远的笑声,一只手握住他沾湿的棕色短发,玩味的触摸不断落在体内和胯下,直到泪水和精液一同落在俱乐部遍布紫色灯条的地板上。也许……也许他真的做得很好?   他以前一直这样觉得;忍耐和阴谋最终都有其回报,无论是以欧元还是一张更大更好的办公桌。V几乎忘了杰森·帕丁森和那张落进抽屉最深处的俱乐部会员卡,直到反情报部的詹金斯打来电话,要他协助调查前同事的意外死亡。一架民用防卫无人机程序出错,正午时分飞过三个街区来到帕丁森家的窗前,将他和一对双胞胎女儿在床上打成了筛子。他的前妻态度极其冷淡,甚至拒绝收殓杰森的尸体,只带走了两个小女孩;有一个瞬间,V自觉应该替他做点什么,但这种冲动显然已经超越了一般的办公室情谊,只会令人心生怀疑、侧目而视。   他与詹金斯的特工在那间支离破碎的公寓里调查了一整个下午,黑色胶靴底上沾满了血渍和崩裂的墙皮。直到他们关掉手电,离开大厦,在出租车里盘算着即将提交的报告,一阵潜伏的空洞在那一刻才突然击中了他。杰森也做得很好;有人传言他下个季度就能获得晋升。也许是军用科技的反情报间谍,也许是某个妒火中烧的同僚,或是瞄准了意外保险的前妻,这些太过俗套、太过平庸的答案,连肥皂剧都不屑于采用,而V必须在其中选出一个。也许只是最简单的程序故障,机器失灵从不需要什么合情合理的原因。这就是杰森的结局:一个荒诞枯燥、无人问津的秘密,他们把杰森的电脑和终端翻了个底朝天,确认没有情报泄露之后就离开了他的公寓,没有浪费一秒多余的时间。   “人固有一死,V,”教练这么对他说。而荒坂并不在乎死人。V与杰森·帕丁森形同陌路,但他又觉得自己其实了解这个同事生命中的全部细节,以至于无名的恐惧像一阵狂风在他的腹中吹卷,让他在公司的洗手间里止不住地呕吐。   今天是杰森,明天是V。子弹像时间一样无情,而人终有一死。   他做得好吗?也许这并不重要。V倒在俱乐部的走廊上,日光灯似烧红的尖锥刺进他浮肿的眼睛,涎水顺着无力闭合的嘴角流出一条亮晶晶的细线。他动不了。他不该咽下去的。他是个蠢货。   V知道自己就要死了。

T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