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日
备注:一些特别酷儿的事情。如果我犯了什么错,请相信那都是没有恶意的;如果您愿意,麻烦提醒我!
“下一间是……蓝草坪农场。我早就想问了,为啥是蓝草坪?”
“可能是夏天开花的时候看着蓝。这是那个谁……乔姆斯基先生的农场?”
“嗯哼。”
“没有乔姆斯基太太?”
“没有,就他一个。嘿,而且我觉得他是个同性恋。”
夜间十点,麦克亨利县警长办公室的两个巡警驾驶着他们的黑色福特探险者开在郊区的碎石路上。副警长拧过方向盘,皱着眉头看向自己正检查附近住户名单的助手。“同性恋?”
“嗯哼。就是这家总锁着门的,长官。有一次我开车经过,看见一个六尺多高的男人在场院里洗车,光着膀子,结实得很。乔姆斯基先生从屋子里出来,我看见他们——”
“胡扯。肯定有个乔姆斯基太太,我上次和皮特来过,她一头黑发,个子很高,戴一顶牛仔帽,骑着一匹大公马,那玩意儿在她胯下服帖得像头小鹿。我还跟她说了话!问她是不是乔姆斯基太太……”
“怎么,她是吗?”
“……她有点不爱说话。只是点了点头。她,呃,绝对是个女人,那对——”副警长腾出一只手,在胸前比了个弧度,“——绝对是个女人。很潇洒。对马很有一套,我敢打赌她就住在这里。”
“可是我看见那两个男人在车前盖上……”
“停,停,我不想听!”
副警长在蓝草坪农场那缠绕着铁链的栅栏门前猛地刹车,用力按了两声喇叭。他年轻的助手嘿嘿一笑,闭上了嘴,掏出准备派发的通缉令传单递给同伴。黑暗的夜色当中,分叉的碎石路从SUV的车身下方延伸到紧锁的围栏之后,通往一片铺着陶砖、宽阔平整的庭院,插在栅栏上的太阳能灯隐约照亮了远处停放的一辆墨绿色敞篷老爷车。
“看她多漂亮!”年轻人不由得赞叹,点亮手电朝那个方向照去,嘴里嘟囔着对车子具体品牌和年份的种种猜想。一条不规则大理石片铺成的小路从门前通向十五码外那栋新近粉刷修缮过的木制大房子,副警长对它隐藏在夜色中的轮廓还有印象:雪白的墙壁配上鲜红倾斜的屋顶,周围一望无际的玉米田、青草茂盛的牧场和郁郁葱葱的果园像一圈碧绿的画框将它包裹其间,这幅经典的中西部乡村油画在中午明亮的阳光下看起来要可爱得多。而现在,浸没在洒着银白星光、却依然漆黑如墨的深夜之中,他只觉得这栋房子像一头几何图形构成的巨兽潜伏在不远处,沉默而神秘地凝视着车内的两人。
“——闭嘴。”
副警长下意识地说。被监视的感觉像带刺的苍耳粘在意识边缘,令他难以平静下来。男人打开车窗,探头向栅栏门周围张望,想看看这家农场主有没有在自己的财产附近设置监控。可能对他们的追捕有用……然而他什么也没有看见。庭院侧面的白篱笆旁就是放牧的草场,明显设置了困住牲口用的通电铁丝网,但没有摄像头,没有运动传感器,什么都没有。房子的一楼有两个房间亮着灯。距离上次按喇叭已经过去了——两分钟。才两分钟吗?
“怎么了?有情况吗?长官——”
一声嘶哑凄厉的鸟鸣从头顶的树冠上响起,把两位配枪的巡警都吓了一跳,以至于没有注意到农庄的大门终于远远地打开,一个披着白衣的人影沿大理石小路不紧不慢地朝涂装着“警长办公室”字样的SUV走来。
“嗨。晚上好,警官。”
身穿绿白条纹夹棉睡袍的乔姆斯基先生停在上锁的栅栏门边,微笑中带着点困倦,温和地向他们问好。“十点多了!”男人栗棕色的卷发有些蓬乱,仿佛刚刚从床上爬起来,肩头背着一把显眼的猎枪,一手提着一个草编小篮子。“大老远来有什么事?——来,”他把手里的篮子从栅栏间隙递了出来,“我给你们拿了点樱桃。都是自己的果园里种的。”
这是个个头矮小的棕发男人,有一张鼻梁上撒着雀斑、孩子般俊俏苍白的脸,如果巡警们是第一次来蓝草坪农场,恐怕会把他误认为乔姆斯基先生正读大学的儿子。当然,从档案上说,他三十一岁,也没有儿子。
“呃,噢!晚上好,乔姆斯基先生。”
副警长清了清嗓子,从车窗里伸手接过那个小提篮,里面装着一捧新鲜熟透的车厘子,深红饱满的外皮上还沾着水滴。“谢了。我们来是知会你一声——”他把提篮塞给助手,拿起插在挡风玻璃后面的通缉令复印件递给农场主。“联邦逃犯提摩西•赛斯昨天在芝加哥出现,之后被拍到开车往本县方向出城了。他身上背着4项一级谋杀指控,先生,很高兴看到你懂得自我保护。这是……?”
巡警颇感兴趣地扬起眉毛,侧着头看向这个苍白瘦削的小个子背着的枪。“达科塔76。”乔姆斯基先生微微一笑,熟练地捞过肩头的木托猎枪向副警长展示。坐在一边的助手嚼着樱桃,对农场主竖起大拇指。乔姆斯基先生草草看了一眼通缉令,随即把它塞进了睡袍口袋里,“你们打算今晚通知县里的所有农场?真是个大工程。”
“不错的枪。你是倒数第二家了,先生。对赛斯的脸有什么印象吗?”
副警长公事公办地问了一句,而农场主抬手捋了捋卷发,对此露出一个几乎带点歉意的笑容。“没有,警官,从没见过这个人。今晚我会锁好门窗的。”
“我注意到门前没装什么监控?有些农场可能会拍到什么。”
“抱歉,我们是比较注重隐私……”乔姆斯基先生说话活像个芝加哥来的白领——相信这个也比相信他一个人管理着蓝草坪这么大的农场要合理。助手把吃剩的樱桃放在座位中间,探出身子打断了他,“我们?所以你不是一个人住吗,乔姆斯基先生?”
那张过度年轻的脸上滑过一丝微弱的不安。他肯定是个同性恋;尽管这么说好像有点政治不正确,但他长得 就像个同性恋。那头浓密的卷发、睡袍领子下面凸出的锁骨和文质彬彬的笑容,拜托,除了同性恋,还有谁会给路过的巡警带洗过的樱桃?乔姆斯基先生沉默了几秒,看起来有点紧张,抬起手在太阳穴边轻轻推了一下,却发现自己这次出门没戴着眼镜。“嗯,不是。有什么问题吗?”
“不不不,只是蓝草坪被登记在你个人名下。我们不是讯问,”年轻人打着哈哈挥了挥手,“只是好奇。你看起来不像是本地人啊?”
副警长沉默地眨眨眼,默许了这些无用的问题,也拿了颗樱桃扔进嘴里。“我是从芝加哥来的。以前在一家科技公司工作……”乔姆斯基先生含蓄地说,很容易想象这背后有个关于现代资本主义如何摧残人心的类星露谷物语故事。“去年才搬到这里。……和我的伴侣一起。”在助手热切的目光中,他似乎感到有义务把这件事说出来。
“伴侣。”年轻的巡警得意洋洋地重复一遍,这个词已经说明了所有问题。他是一个会在棒球之夜的闲聊中骄傲地宣称“我也有好几个同性恋朋友”的那种男人,丝毫不认为这么说有什么不对。“哦,哈哈。有人帮忙打理农场肯定轻松不少!”
“嗯……”
乔姆斯基先生微笑着点点头,用手掩住嘴打了个哈欠,看起来没有多受冒犯。“如果没什么其他事情……”
“那天我在这条路上看到农场里有个女牛仔,我还以为那是您太太。”副警长突然开口,“个子很高,骑着一匹大公马,一头黑发。那是在午夜,先生,一个女人在你的农场里一声不吭地骑马,我必须停车问问。不过我得承认,她看起来挺自在……那不是您的太太?”
“那个……”
乔姆斯基先生用手掌推开卷发,擦了擦额头,轻轻叹了口气。“实际上……”
话音未落,一声尖锐刺耳的鸟鸣突然从近处炸响,再次让面露怒意的副警长握住了腰间的枪。农场主看起来却没那么惊讶,抬头张望之间,一只羽翼宽阔的大乌鸦嘎嘎大叫着从头顶漆黑的树冠上俯冲而下,砰地一声降落在栅栏门上,侧着头用一边血红的眼睛凝视着车内的巡警。“好了,好了,蜥蜴,”乔姆斯基先生轻声安慰着,毫不在意地抬手抚过这头噩梦使者羽毛怒张的脑袋,之后在它抓紧围栏的脚爪上叩了叩,让乌鸦站上了自己的左手。
“抱歉,”农场主随意抚弄着乌鸦后背平顺的羽毛,用手掌挡住它令人毛骨悚然的视线,“蜥蜴总是一惊一乍的,但它不会真的做什么坏事……”
“这是你的乌鸦?你的宠物?”
助手脸上的表情从惊恐迅速转变为毫不掩饰的艳羡。“酷毙了。你给它起名蜥蜴?哈哈哈!”
“对。——最好别摸它,”面对巡警伸出的手,乔姆斯基先生赶紧把乌鸦抬远了些,“抱歉。对陌生人它总是很警惕。”
“没关系,没关系。要是我有这么一间农场,我也会……”
“算了,那就不打扰了,先生。”
心烦意乱的副警长再次打断了他。蓝草坪农庄和这个芝加哥来的小个子男人,这个夜晚,这只乌鸦,那个在午夜骑马的沉默女人,这一切都让他感到一种由衷的怪异和不安。然而他是麦克亨利县的副警长,他是法律,他……他现在只是对乔姆斯基太太没那么感兴趣了。
“事实上,你看见的就是……我的伴侣,警官。”
农场主稍稍提高了声音,把那只乌鸦拢在怀里说道。“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总之,安迪觉得穿什么和他是谁毫无关系。或者她。用哪种代词都可以。”乔姆斯基先生求助似地把目光投向坐在副驾驶位的警长助理,“我不想对县警撒谎,你们的服务值得每个公民感激,不过我和安迪只想过一种……不受打扰的生活。希望你们理解。”
他们当然理解。从芝加哥隐居到此,和他爱穿裙子的高大男友——女友——伴侣——住在一栋带马厩的大房子里,被玉米地、果树和开蓝花的牧草地包围,这个温文尔雅的小个子男人没有伤害任何人。一对注重隐私的爱侣,没错,还种出了无比美味的樱桃……
“我们——我们当然理解。”
助理抢在长官之前答道,把吃光的草编提篮递出车窗,那只乌鸦忽然从乔姆斯基先生的手上起飞,抓住提篮扔到主人手中。
“呃,我懂了。你们没违反任何法律——”
可他看见的胸部又是怎么回事?——说不定是什么道具,现在这群异装癖搞的花样越来越多了。副警长对此根本不感兴趣。“这不是讯问,我们也不会到处乱说的。晚安,乔姆斯基先生。”
巡警闷闷不乐地挥挥手。一个背着猎枪的男同性恋,呵!
“——如果发现赛斯的踪迹,或者任何不寻常的事,打给县警办公室。”
“当然了,警官。”乔姆斯基先生把乌鸦放在肩上,一手拽住猎枪背带,那张大学新生般年轻的脸上适度地流露出一个公民应有的感激。“一路顺风!”
TBC
April 12, 2026
他总是比安德鲁伊先醒过来。猎首的血液比他醇厚,与黑夜的联系更加紧密,因而也会在昼眠中徜徉得更久。他结实的臂膀垫在以法莲的颈弯之下,另一只手揽在睿魔尔腰侧微微下凹的位置,就仿佛那宜人的重量不知不觉间改变了他身体的形状。以法莲合着眼睛一动不动地感受着重回黑夜怀抱的安宁,当然,还有安德鲁伊的怀抱。
死亡让他们远离了同床凡人常有的大部分困扰:干渴的喉咙、口腔的异味、麻木酸疼的肢体、因紧贴而变得黏糊的皮肤等等。闪动着火光的破碎梦境在一两次眨眼之间就飘离了以法莲的脑海,他向后仰了仰头,在猎首收拢的双臂中缓慢地挪动着转身,和棘密魑面对面地搂在一起。他们的身体是冷的,但依然光洁、鲜活、青春永驻,丝毫没有死者该有的僵硬。再也不会有比这更接近天堂的时刻:以法莲将脸颊贴向猎首裸露的前胸,感到他重新浸没于黑夜的身躯从一次轻微的颤动开始渐渐苏醒,环抱着自己的双臂越收越紧。术士灵巧的右手推开堆积在安德鲁伊腰间的衣物,顺着他微微弓起的脊背小心翼翼地爱抚,直到被猎首抓住手腕反剪到自己身后。
原来昼眠的结尾未必没有干渴。以法莲没有出声,依然把脸埋在棘密魑胸前,猎首挨个张合着手指,和他的握在一起,下巴懒洋洋地磨蹭着男孩头顶柔软的卷发。他把以法莲勒得太紧了,几乎没有留下呼吸的余地——所幸他们中间没人真的需要呼吸。胸膛四周的压力从以法莲口中挤出一声短促模糊的呻吟,他顺从地摆动身体配合着安德鲁伊的手臂,在猎首胸前的皮肤上留下一串雏鸟般轻柔的啄吻。
一只手赞许地抚摸着术士的后脑,那充满占有欲的拥抱随即稍稍放松了些。猎首挪动着下身,忽然将一只膝盖顶在以法莲大腿之间,他耐心地等了一秒钟,之后像翻开书本一样顺利地分开了睿魔尔的双腿。以法莲的头发里散发着来不及清理掉的鲜美血味,身上依然穿着昨夜举行仪式时的红袍子,也就是说,在袍子的下面什么都没有穿。猎首低头亲吻着他的头顶,一边掀起那松垮的红袍顺着他裸露的大腿摸了上去,感受着睿魔尔在自己的掌下紧绷而后放松,驯服地慢慢染上活人般的温度。他随意揉搓着一半小巧结实的臀肉,用膝盖将以法莲那失去了意义的享乐器官向上顶了顶,将它挤在他们紧贴的下腹之间。睿魔尔受惊似地呻吟一声,双腿像拥抱般温柔地缠住猎首的腿弯,披散的卷发之下,后颈上的皮肤正在越变越红。
如此精致、灵敏、满怀热情,简直是即兴演奏最完美的乐器。“转过去。”安德鲁伊愉悦地推过睿魔尔的肩膀,将他瘦削的身体向上一提,重新摆回自己钟爱的背对姿势。垫在颈弯下的手臂像蟒蛇般卷住以法莲的脖子,让他不得不挺身后仰着脸,猎首隔着长袍漫不经心地抚弄着男孩的前胸和下腹,最后把一层揉皱的布料罩上他那可怜巴巴的勃起,一并握在了手里。一声胆怯的惊呼脱口而出,响得让以法莲自己都措手不及,他难耐地扭动着身躯,慌乱温热的双手只敢像按摩一样轻轻捏在猎首的小臂上。
“别动。”安德鲁伊不需要支配术就能让他服从。术士的身体当即僵在猎首怀中,任由他由下至上隔着不甚细腻的厚布揉搓拨弄着自己的性器,模糊温吞的快感渐渐从紧绷的下腹向上爬升,令他心痒难耐、牙根酸痛。以法莲不由自主地向前挺着腰,将自己迎向猎首忽远忽近的爱抚,臀部在后退时哀怨地摩擦着棘密魑的下身——那里当然还是毫无反应。安德鲁伊的绯血比他浓厚,自然也距离这些生者的享乐更加遥远;这是以法莲那过度活跃的头脑所能想到的种种解释中最接近安慰的一个。
“啊……嗯……求你……”
然而即使在这样头昏脑涨、意乱情迷的时刻,他也没法真的用这个理论说服自己。猎首对他的哀求充耳不闻,一手从两侧捏住术士的脸颊,扳着男孩的下颚直到他领悟自己的意思,乖乖张开了嘴。棘密魑的拇指用力揉弄着以法莲的双唇,之后慢条斯理地探入口腔,无法再被吞咽下去的呻吟声骤然变得连续、清晰,猎首怀中的睿魔尔像一把调准了音的提琴般悦耳动听地响了起来。
以法莲半闭着眼睛,不再试图压抑自己的声音。这还不够——远远不够,而安德鲁伊很清楚这一点。他贴在猎首身前,任由自己漂浮在被动承受的爱抚的节奏之中,恬不知耻地含住棘密魑的手指,像吃奶的野兽般徒劳地吮吸。那块毫无保护的指腹在他的舌头上放肆地按压和搅动,甚至翻转着拂过以法莲越伸越长的犬齿,薄薄一层皮肤绷在那该隐之血赋予的致命武器的尖端,轻松地从以法莲口中挖出更多因饥渴折磨而滴落的唾液与哀鸣。
他可以就这么咬下去——但他承受不了随之而来的后果。心猿意马的刺激还在下身持续,以法莲的眼前渐渐蒙上了一层淡红的迷雾。也许是他又说了什么;某些不堪复述、难以启齿的乞求,或是词不达意、令人发笑的胡言乱语,而他的种种反应终于让刚刚苏醒的猎首感到满意,以至于愿意奖励他几个落在颈弯处的亲吻。当他冰冷的嘴唇缓缓贴上以法莲静脉上方的皮肤,术士忍不住呻吟着耸起肩膀,在被唾液染红的枕头上猛地后仰脑袋,而安德鲁伊的手只是顺势推起男孩的下巴,把他的嘴巴掰得更开。睿魔尔沸腾的幻想在接下来的几秒钟里几乎骗过了自己,他分不清笼罩周身那甜蜜的快感究竟来自猎首的触摸、亲吻还是啃咬,也分不清流连在颈间的寒意究竟有没有转变为那魂牵梦萦的刺痛感。他渴得牙齿打战,身体也跟着颤抖起来,而猎首的双臂依然牢牢把控着他的脑袋和腰身,将他困在高涨的欲望当中动弹不得。
安德鲁伊贴着术士肩部的线条不慌不忙地吻到颈根,睿魔尔发烫的皮肤从两侧包围着他凉飕飕的脸颊,因过度的期待而战栗不已。一阵难以言喻的满足感促使他张嘴咬住以法莲颈弯处最为柔软的那一小片皮肤,不是用进食的尖牙,而是许久不曾真正使用过的其他鲁钝的牙齿。他像个人类情人般温柔、挑逗地咬他,玩弄他在自己手中坚挺的可怜性器,从这无用肢体迷人的变化当中汲取变幻血肉的灵感。他很清楚自己的演奏即将迎来最后、最精彩的几个强音,在这场充满趣味的私密演出当中,他最大的满足也许恰恰在于同时扮演着观众、乐手和指挥家。
下身的刺激越来越重、越来越快,似乎执意要从以法莲的尸体当中榨出什么东西来。“嗯唔……安……”术士可怜兮兮地挤出几个成形的音节,在猎首的掌控中幅度微小地摇着头,紧绷的下腹尽力承受着那只会让干渴加剧的粗暴爱抚。棘密魑的手指突然毫无预兆地向下施力,在男孩的尖牙上主动割开一道浅浅的伤口,像一根黑暗中突然划着的火柴,一股令人头晕目眩的血腥味在以法莲的口腔里骤然扩散开来。
是他的血——安德鲁伊的绯血。
睿魔尔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陶醉的低吟,下意识地闭上眼睛,慌乱地舔舐着、吞咽着,不自觉地抬手试图稳住猎首插进口中的手指,颈根处传来的隐约痛感更让他深陷于血吻那至为亲密的幻觉当中。被撩拨到极致的渴欲漫过周身,以法莲情不自禁地哭喊出声,身体中某个未知的部分被这迟到太久的奖赏烫伤、击溃,融化成一滩灼热、黏稠的血。
术士含着那根划破的手指茫然地瞪大眼睛,却什么都没有看见。安德鲁伊抬起脸,专注地凝视着、感受着全然陌生的汹涌快意如何淹没了这个贪嘴的睿魔尔,怀中瘦削纤细的身躯起先像一把拉满的长弓般彻底僵住,之后又因箭矢离弦而可爱地松软下去。即使还隔着一层深红织物,他依然能感受到左手指缝里充盈着以法莲刚刚射出的湿滑体液——所以他竟然还能射精。发现睿魔尔的身体保留了这个功能倒是一件意外之喜。
今夜的尝试对他们两人来说都是陌生的。棘密魑不自觉地皱起眉头,随即松开了紧握着男孩疲软性器的手,在他一塌糊涂的长袍上找到一处干燥的布料,擦去那带着血腥味的污渍。透过另一侧拇指上大胆的伤口,以法莲那蝙蝠般微弱而持续的舔舐正向棘密魑的血管中注入阵阵非自然的酥麻和幸福感,令他略带疲惫地收紧怀抱、不断拖延着愈合指尖的动作,但这种软弱是安德鲁伊决不能忍受的。他从以法莲身后抽身,强迫自己重新掰开睿魔尔的下颌,轻轻一捻便捏合了指腹上的创口。男孩在兽性驱使下懊恼地低吼一声,猛地扭头瞪住身后的猎首,在下一秒才惊恐地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
“——对不起,我……对不起!”
如果他无法驯服皮肉之下的野兽,安德鲁伊也可以代劳。但每次目睹以法莲能教养良好地控制住自己同样令人愉悦。猎首轻松挣脱了那令人厌恶的一瞬的眷恋,宽容地推开男孩的脑袋,之后出于纯粹学术的好奇嗅了嗅手上残留的气味。和血很近似,只是更加……令人兴奋。
猎首露着尖牙打了个哈欠。“玩够了吧?把自己收拾干净。”他慵懒地命令着,自顾自地下床开始穿戴。
以法莲抓紧身上脏兮兮的长袍,慢慢蜷缩起身子。片刻之前那陌生怪异的高潮依然像一层纱帐般笼罩着他的意识,术士不断地抿嘴和吞咽,回味着口中早已消逝的绯血滋味。他的手指在颈弯处完好无损的皮肤上滑动,摸到了几个凹陷的牙印,心中却依然不愿放弃安德鲁伊曾经咬过自己的幻想。他不想起身,不想收拾自己,那随着时间流逝而不断减淡的快乐和亲密感渐渐转化为一座被懊丧填满的墓穴,将他埋在当中,术士惊异地注视着安德鲁伊为自己雕琢完美的身躯披上外衣,投来略带指责的一瞥之后便神采奕奕地走出了内室。
他怎么能就这样——为什么他总能这样毫无芥蒂地离开?
术士松开自己的肩膀,缓慢而怨恨地从领口处撕去身上的牧师长袍。他像褪掉旧壳的甲虫般赤条条地爬下床,用一个简单的术式把身上所有残存的血迹清理干净。
某个过于确定的前景像一只铁手攥住他已死的心脏。从几个月前开始,猎首每天都要抱着他的睿魔尔一起入睡。饥渴抓挠着他泛起苦涩的喉咙,术士的目光在实木床头柜的一脚上停留片刻,头脑中散漫地编织着用木桩钉住安德鲁伊之后饮下他绯血的荒诞幻想。
他同时也知道自己不可能做到;哪怕他总是比猎首要先醒来。
End
2025年11月19日
2014年前后,一个可疑的布鲁赫把几张钉在一起的羊皮纸——装在一个脏兮兮的塑料文件袋里,带着只有血族能发觉的隐约血腥味——当做纹身的报酬送给了兰登。仪式用拉丁语书写,而纸其实是人皮的。这种毫无必要的矫揉造作让他马上意识到这是真货。
他不再有导师了,就像现在的许多睿魔尔一样;这些沾血的笔记,知识的碎片,被某个曾经专横的贤士或摄政志得意满地写在一片不幸惹恼了自己的凡人皮肤鞣制而成的纸卷之上,终究落到了一个无主的学徒手里。兰登花了几个夜晚,翻着字典彻底弄懂了这份文献,不无惊讶地发现它所记载的仪式并非用触碰使敌人的绯血沸腾、让他们吸入的鲜血变得无效而只能通过吞噬灰烬来缓解饥渴之类的恶毒秘法,而仅仅是如何在月光之下种出血族也能消化的作物。在凡人之间,这也是一个流行的说法:以尸体作为肥料会让玫瑰开得更盛。
他把铅笔别在耳朵上,对着自己写满注解的笔记露出苦笑。农业和植物学当然是知识的一种,有术士专注于此没什么奇怪的,又或者他只是太想重温炸薯条的味道——反正这是闪过兰登脑内的第一个想法。但他当然不会以此作为说服温斯顿少爷提供投资的唯一论据。
假设我们的医院有一座植物园。一半开放,一半封闭,白天有患者和护工来往散步,而夜里生长着扎根于腑脏的果树,许多尸体可以消失于此,不留下任何证据。设立一个“传统医学研究员”的岗位,雇一个园丁在路边种些没人在意的桔梗、薄荷和白鼠尾草。完全无害于避世原则。
男孩灰蓝的眼睛转了转,坐在旋转椅上摇晃着双腿,月亮从他身后的落地窗里缓缓升起。“让尸体消失。”梅芮安·温斯顿清脆地重复,“很有用。”
“我相信这就是这个仪式被创作出来的目的。”而不是制作血族也能享受的炸薯条。梵卓抬起头,和他的血仆交换了一个眼神。“也很有趣。你打算种什么?”
苹果——单纯为了它的隐喻意味。草莓。橄榄树(为了油)和马铃薯(为了薯条,当然)。番茄、洋葱和罗勒。小麦,最古老和万能的作物。兰登还没忘记少年时代家中花园里曾经生长的蓝莓丛,每年夏天的枝头挂满覆盖着白霜的蓝紫色果实,因为过于丰产而无人采摘,总是落满了草坪、发酵出近似啤酒的香气。钻研这个仪式让他的回忆和想象有些不受控制,在此之前,兰登从未发觉自己对园艺竟有如此浓厚的兴趣。他还记得80年代的某天,自己曾和墨瑟在午夜入住威尼斯的一家酒店,他被干渴和烦躁冲昏了头脑,坐在套房的吧台边剥开一颗葡萄塞进嘴里。那天兰登彻底明白了该隐诅咒因何得名:浆果的甜汁像酸液般腐蚀他的食道,绵软的果肉滚过舌根,只让他尝到了呕吐物的血腥味。尊长嘲弄地抓住他的头发,把这不听话的学徒从水池边缘提起来,让他看清镜子里自己下颌和眼角沾满暗红体液的丑态。
该隐曾经在地上种植和收获,将太阳照耀之下成熟的果实骄傲地献给自己的造主。挪得故事的真实性值得商榷,但这并不妨碍兰登欣赏其中绝妙的讽刺。“你必从这地受咒诅。你种地,地不再给你效力,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谋杀使该隐和他的子嗣横遭背弃,从此以后,这条至为诚实的劳作之道本该与他们无缘;可睿魔尔一脉最爱做的事就是用他们扭曲的方式打破所有禁忌,假装自己依然是世界的主人。
“……葡萄。”
术士轻松地靠在温斯顿的皮沙发上,没让自己的声音透露出太多期待。“多年生藤本植物,可以鲜食,也可以酿酒。我想从这个开始尝试。”
他不确定梅芮安到底听懂了多少。“葡萄。”男孩细幼的双臂撑着那张过于宽阔的实木办公桌,像专注于玩具的猫咪一样歪着头看他。“那是什么味道?”
梵卓身边的血仆张了张嘴,终究没有出声。他们把他教得很好;兰登过去付出了许多代价才勉强学会,在贤士交谈时,没有学徒插话的余地 ……
“酸甜多汁。”鲜活的记忆毫不费力地涌入术士的脑海,他甚至有些惊讶自己还记得葡萄的滋味。“柔软,清新,很多时候还是凉的。葡萄的外皮有种独特的芬芳,但也会让你的舌头发涩,里面的鞣酸和单宁对酿酒来说必不可少……”兰登舔舔嘴唇,语气中掺入了一丝微不可查的犹豫,梅芮安持续的注视让他错觉自己似乎在对孩子讲述一个童话故事。除了这个梵卓不是孩子。而他们只是在说葡萄的事。显然温斯顿在被初拥时只有不到十岁,也许他根本没有机会尝到葡萄真正的滋味……
术士的声音慢下来,被一阵陌生的惆怅和疑虑摄住,对有些血族来说,泄露自己的秘密——无论多么微小、无用,譬如生前从未吃过葡萄——从来都是个错误。
“噢。”
男孩轻声说道,饱满的、微笑的嘴唇像是直接取自拉斐尔的画中。“那就种葡萄吧,兰登。”
最终他得到的是一座隐藏在VIP住院楼后方的平缓山顶上、高11尺半、由坚固的铝合金架构和敞亮的玻璃幕墙构成的温室,附带可以在透明和遮阴之间一键切换的液晶屋顶和旁边一片宽敞的露天种植园。兰登不想让自己听上去像个细数其中优点的房地产推销员,但是……
“还满意吗,格林伍德先生?”
兰登倚在自己带来的折叠推车边,沉默了两秒;这一刻他与在15世纪依附波吉亚家族——也是一群梵卓,当然了——的炼金术士们产生了些许跨越时代的共鸣。温斯顿训练有素的血仆安静地等待着,他叫伦特·墨兰,是医院重症监护室的主任和董事会里举足轻重的人物,他的身份、地位、从容得体的风度和裁剪合身的西装不禁让兰登觉得此人早晚也会成为一个梵卓。但在术士与他见面的大多数场合,这个中年男人都只是沉默地跟在梅芮安身后,在男孩矫健地跳上那些成人尺寸的家具时下意识地、远远地抬手保护。兰登比谁都清楚,血缚正是如此运作的;他只是不愿设想在旁观者看来这一切会有多荒诞。(几年后,术士终于得知伦特实际上根本不是梅芮安的血仆。不过这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会不会有点太夸张了?“非常完美。”一座温室而已;配得上波吉亚的身份。
“您要的工具和材料已经在里面了。”
术士拉起推车走进了这幢玻璃宫殿,多云无风的深夜里,扑面而来的是一阵新奇自然的土腥气。兰登从来没有亲身实践过农学之术艺;在生前他没有时间,在死后又没有必要。一块深棕色的防水布盖着某个五尺来长的东西,静静地躺在一个已经挖好的方形大坑旁边,而伦特所说的其他工具——崭新的铁锹、铁铲、剪钳、喷壶和水管,全都整整齐齐地堆放在一辆气派的花园独轮车里,小车停放在温室角落,把手上还搭着一条厚实耐用的尼龙围裙。两厢对比之下,术士带来的折叠推车显得有些业余而可悲。
“……必须是超过一天的。”
兰登的喉结不自觉地上下滚动,开口再次确认材料的状况,一边向后束起半长不长的黑色卷发,在脑后扎成一个小髻。他戴上手套,蹲下身掀开那张防水布,一个面目狰狞、头发蓬乱的黑皮肤男人在下方大睁着双眼惊恐地注视着他,牙齿因常年吸烟熏得焦黄,身上还残留着冷库中带出的寒气。“仪式会让他接触我的绯血。”术士不太必要地转过头,紧张地环视着花房四周空无一人的黑夜,他们占据着楼房后方的一块高地,凡人想从更低处偷窥他施行血魔术将会非常困难。“如果材料太新鲜,后果会很严重。”
“非裔美国人无名氏,在博纳姆公园突发心脏衰竭,”伦特靠近血族,轻声说道,“鉴定结果是自然死亡,已经结案超过两天了。”
为了种葡萄而特地杀死某个流浪汉的想法让兰登觉得不太舒服。“——很好。”出于习惯,他只是简单地把自己的不适隐藏了起来。事实上,温斯顿根本没有必要这么做,芝加哥这地方从来不缺尸体,无名氏大概只是医院走完法医鉴定流程之后遗留下来的一份责任。男人的肌肉僵硬、紧绷,甚至比兰登的手掌还要冷,身下积蓄的冷凝水令温室里的肥沃黑土变得更加湿润。
“很好。”术士重复道,“不过我的清单上没有围裙吧?”
他扯开防水布,有些干涩地笑了一声,从推车里抽出一套卷在布包中的解剖刀具,安静地铺在土坑旁的地面上。伦特则一本正经地回答:“梅芮安大人认为有必要准备一条。”
“哦,他太贴心了。”
熟悉的紧张感在兰登的腹中凝结。听说没有一个睿魔尔能与这种优绩主义的焦虑和解。伦特依然站在他身边,似乎在等待什么,术士索性起身从手推车上摘下围裙系在身上。“替我谢谢梅芮安大人 。”他弯着手腕推了推眼镜,视线自然地指向了出口。“工作结束之后,我可能还需要一两个……”
“血皿。”血仆礼貌地向他点头,补全了兰登未出口的句子。“都已经安排好了,墨瑟女士正在照看他们。——您不需要我的协助?”
芝加哥有另一个姓墨瑟的血族这件事总让兰登觉得如芒在背;所幸温斯顿麾下的墨瑟竟然是个萨路比,自然和他的尊长毫无关系。“不了。”他在尸体和长坑面前盘腿坐下,小腿隔着尼龙围裙陷在柔软的泥土上方。“仪式有风险,我需要集中注意力。”
还需要保留一点知识产权。“当然,格林伍德先生。”
生者的气息渐渐远去,这幢玻璃房子里现在只剩下了兰登自己。墨兰医生想必确实能提供相当的协助,毕竟在种下葡萄之前,血术士必须先分离尸体的脏腑。好在除了学习之外,兰登排遣长夜的手段相当有限,而你能在youtube上和芝加哥大学的图书馆里找到包括最有效率的分尸方法——更文明的称呼是“解剖”——在内的一切教学。术士带来了自己惯用的手术刀、锯子和不锈钢剪,比起园艺,他在准备仪式材料 方面的经验甚至要更丰富一些。冻过的血液早已凝结,因重力淤积在尸体背面,他剪开男人腹部的皮肤,一件件移走散发着微弱腐臭味的内脏,接着撬起胸骨,开放胸腔,亲手触摸那颗塞满了凝血、不再跳动的心脏。解剖亦是一种仪式;他心中的野兽很容易迷失在这标准、沉默、高效的工作之中,忘却了时间的流逝和黑夜的恐怖。
两个小时之后,无名氏的内脏在挖好的园圃之前整齐地堆了半尺来高,两片熏得乌黑的肺叶盖在最上方。术士把工具在盖布上揩净,突然发现自己在轻轻哼着“Cause I'm going to strawberry feilds”。曾经兰登收藏过许多披头士的磁带,也许它们至今还留在墨瑟在维也纳的避难所里,被仓皇逃窜的主人丢在脑后;又或者它们早就被第二审判庭炸成了碎片。2008年以后,他就只收集书了。
半满的月亮已经越过天穹的最高点。过去的几天里,兰登认真研究过大脑算不算是各种仪式所需的“脏腑”的一部分,不同的赫密法师和血术士对此都有不同的看法。兰登认为不是。并不完全因为他懒得把颅骨弄开。
术士将掏空的尸体推进土坑,不紧不慢地起身,用备好的铁锹将无名氏的坟墓填平,植下他从花市订购的黑皮诺葡萄树。他买了三株连根带土的强壮老藤,每棵都有两指粗细,带着几片巴掌大的鲜嫩绿叶。密密麻麻的根须埋在尸体上方,兰登跪在植株旁边拍实泥土,再将清理出来的脏腑在葡萄树周围堆成一圈。他完全可以想象这个仪式在凡人眼中看来会有多么怪异和血腥,谁也不会相信一个血族忙活了半天不是为了伤害任何敌人,而只是在尝试培育一点新鲜零食。
兰登收好解剖工具,从布帘最末抽出一把柳叶形状的银质小刀。过去曾有许多年,他惯于为导师做这些仪式准备的苦工,铺平通往成功的道路,而睿魔尔们对真正奇迹的模仿实际上始终依存于施术者的绯血。
成败在此一举。他向上卷起衬衫袖管,露出一截苍白完好的手腕,用那把錾刻着秘传符号的银刀顺着静脉的方向划开一道两寸长的切口。疼痛的感觉真实、熟悉,是兰登忠诚的老朋友。他不再能呼吸、进食、做爱,却依然能感受疼痛,唯有抓紧这仅剩的一点生命的余韵。该隐子嗣的伤口只会留存一夜;但睿魔尔一族的身上很少没有新鲜的伤口。所有那些贤士、摄政,偏爱量身定制的长袖、高领正装和老气横秋的西服三件套,然而哪怕是其他氏族的血族也很少知道,在血术士们无缝的天衣之下,处处都是自残和放血留下的印痕。步入死者的世界之后,他们只能靠刀尖在自己的尸体上掘出通往奥术的旁门左道、那一扇扇支付绯血和灵魂的门扉。
浓稠、暗红的血珠挤出伤口,流过术士惨白的掌心,顺着向下并拢的两根手指落在黑沉沉的泥土上。兰登合上眼,仰头面向玻璃穹顶之上的月亮,疼痛像一把刻刀将他的精神削尖,逐字弹奏着他烂熟于心的咒语。有那么一瞬间,他幻觉自己的心灵和生前一样轻盈,能就这样顺着秘语的节律飘入光芒璀璨的夜空中去。术士的嘴角微微上扬,直到肥皂泡般的梦境转瞬即逝,沉重的死躯将他残忍地拽回这座水晶牢笼当中;他想起自己正在施行的仪式并非凭借意志和头脑重塑着现实,而充其量只是在与现实交易。
他经历过两种魔术,深知它们相隔天堑。
空气中缺少了某种东西。术士不由得抿起嘴唇,睁开眼睛,注视着绯血的细流静静地渗入坏死鼓胀的器官之间,散发出一股令人作呕的腥甜。葡萄树上三片鸭掌形的叶子在他面前悄无声息地干枯、挛缩,渐渐从死气沉沉的枝干上脱落。他恼恨地握起拳头;该隐的诅咒还在持续。他的血中有毒,只会吸干触之所及的一切生命。
也许是他分心了。也许必须把大脑也掏出来。也许这份笔记只是一个未经验证的猜想?说到底,谁会费尽心思创作一个让吸血鬼能种葡萄的仪式?
哈。你根本不擅长这个。
“……不。”
他悄声否认,用手掌捂住左腕的伤口,颓然跪坐在枯萎的葡萄藤前,失败的苦味在口中徘徊不去。鞭打、羞辱和饥饿的感触在他的皮肤之下游荡,伴随着微不可闻的轻蔑笑声,像一阵结冰的寒风令他不由自主地战栗。墨瑟夺走了他的一切,用最残酷的初拥玩弄他的命运,一切都是出于一个睿魔尔对觉醒者的嫉妒。而他知道真相。
夜还很长。是他幸存了下来——而墨瑟没有。
每一次实验都伴随着失败的可能,接下来只需要将种种潜在的原因逐一排除。兰登安静地坐了几分钟,终于挣扎着站起身来,凝固的绯血让他的指缝微微发黏。饥渴的野兽已经在术士的胸口抓挠,但他觉得自己还能承受第二次尝试。
他必须 集中注意。他不再有导师了,他也不再呼吸、进食、做爱,从活生生的眼中看见万物运作、发展、彼此关联的灿烂线索,他失去了一切,只能从亡生仅剩的残渣中挑出所有还能用来拼凑魔法 的东西。他强迫自己记得;他非要成功不可。
术士脱掉鞋子,绕着土堆赤足行走,手中依然提着那把血迹斑斑的银刀。他在掌心碾碎枯叶,之后徒手掘开泥土,将那株死透的葡萄藤挖了出来,小心地重新植下第二棵。兰登打算从最简单的可能性开始验证:假设之前的步骤全都正确,唯一的问题只是他分心了。至少再也没有人会因此惩罚他、伤害他,用眼神和几个简单的词语令他心如刀割——事情想必会往更好的方向发展。
在这一刻钟的间歇里,血族的伤口已经开始愈合。他重新跪坐在葡萄藤前,抽出插在泥土中的银刀,再次割开了自己的左腕。绯血在一双蓝眼睛的凝视下无声而缓慢地向下流淌,他在心中默念着咒语,污秽的刀尖始终埋在伤口最上方。从古至今,睿魔尔之秘艺永远与创伤如影随形,他的思想被那尖细的疼痛牵引、约束,随着滴落的血液渗入大地之下,与活化嗜血的根须一同钻进死亡的黑暗当中。术士的眼珠颤动一下,视线骤然撞进一片扑面而来的血雾。
他低下头,看见葡萄藤周围环绕的脏腑已经全部消失了。
空旷、肥沃的黑土地上,几片翠绿欲滴的树叶无风自动,植株的顶端隐约发出新芽。
——他做到了。
血族撑在泥土上凑近他的葡萄藤,脏兮兮的拇指轻柔地抚过粗糙干燥的树皮和那些光滑油润的叶片。看啊。我做到了。你看见了吗?
兰登和他亲爱的小树独处了一会儿,终于被饥渴驱使着结束了约会。梅芮安为他准备的围裙上满是污渍和血迹,到此算是发挥了自身最大的价值。他咬着酸痛的牙齿草草打扫一番,让这里看起来只是进行过狂野的园艺活动而非杀人分尸的犯罪现场,决心把剩下的工作留给医院新聘请的园丁。仪式圆满成功,整具尸体和内脏已经全部从土地内外被抹除、吸收,化为葡萄成长的养料,哪怕第二审判庭突然空降此处,也找不出一丝无名氏曾经存在的痕迹。
他把揉成一团的围裙塞在推车最上面,顾不得皮鞋里还藏着没倒干净的沙土,匆匆离开了温室。综合体内下半夜的道路上空无一人,兰登在进入住院楼时放慢脚步,把小推车留在一个隐秘的工具间里,之后神色自若地从更衣室里挑走了一件尺寸相合的白大褂。他收起这位陌生医生的胸牌,快步走进急诊大厅,一边用工作服下摆擦拭着自己的眼镜。
那位满脸雀斑、头发棕红的萨洛比朋友正在急诊观察室里值夜班。兰登刚刚进门,她就警觉地抬起头来,也许第三只眼也同时睁开了。
“……晚上好,德拉。”
术士重新戴好眼镜,礼貌地站在医生工作站的几米开外。一个护士远远地假装在检查患者的心电监护仪,实际上一直在偷看他们俩。也许他是德拉的血仆,但兰登不打算冒险。“是哪个病人需要我?”
女医生的嘴角不悦地向下撇了撇。事实上,他们可能还不算朋友;德拉就是他们所说的那种“人性吸血鬼”,有时候甚至会用血律救下被送进抢救室的凡人。(尽管萨洛比也许不会相信,假设他有治愈他人的能力,说不定也会这么做。)所以兰登大概不应该用病人当借口……但他实在有点渴了。
如果他们能做朋友当然最好,不过鉴于她是个萨洛比,而他是个睿魔尔,这件事情发生的概率实在低到可以忽略不计。至少他们不是敌人。兰登是这么认为的。
“……她在里面。”
德拉冷冷地说,抬手指了指大厅角落被淡蓝色布帘遮挡的一张病床。“彻夜派对,玩太high了,可能忘了吃点零食。我已经给她挂上葡萄糖了。”
“我去看看。她会没事的,”兰登谨慎地经过工作站,在桌边短暂停留,对萨洛比悄声说道。“我保证。”
“我就在这盯着。”
医生扭过头不去看他。术士掀开布帘,走近一个呼吸平缓、合眼熟睡的年轻女孩,她的下半身盖着医院的薄被子,手背上挂着点滴,一侧亮片吊带从光洁的肩头滑脱。兰登坐在床边扶住她的肩膀,从病人裸露的颈弯处吻了下去,用她甜蜜、温暖的多血质血液滋润自己干渴的喉咙。他不自觉地合拢眼睑,沉浸在安宁、饱足的快意当中,将那迷乱地呻吟着的女孩紧紧搂在怀里。“啊,啊,医生……”
当他终于松开了她,女孩的嘴唇已经不复刚开始的红润。她的脸上洋溢着酣醉般的微笑,轻飘飘地倒回病床,无力地伸手试图将他拉回身边。
“医生……我……我感觉……好多了。你做了什么?”
兰登小心地按住病人打了点滴的那只手,弯腰拨开她散乱的金发,直视着女孩瞳孔散大的绿眼睛。
“我种了葡萄。”
他悄声说道,语调温柔,用手背轻抚她潮红发热的面颊。“忘了我吧,甜心。”
当术士离开隔间,并不意外地发现那个萨洛比就站在病床附近,见兰登完事了,她马上奔向床边开始检查自己的患者。当然,那女孩没事。而德拉只能算是勉强满意。
2015年的夏天,他的黑皮诺葡萄第一次有了收成。凡人的传言确有根据:尸体和绯血的滋养让这株植物获得了堪称超自然的生命力。它的树干现在已经有手腕粗细,四下攀附的藤蔓长满了一面墙的面积,恣意生长的叶片亭亭如盖,在月光中投下一片宽阔墨绿的阴影。兰登独自收拾了一夜,也只剪掉了四分之一的葡萄串,干脆把剩下的工作继续扔给他的凡人助手。脏腑田园中生长的葡萄果实比一般的黑皮诺大了接近一倍,足以令他们经验丰富的老园丁啧啧称奇。
在把精挑细选的冷藏葡萄串送给梅芮安大人之前,兰登当然亲身试验了这种新奇食物的安全性。他坐在窗边剥开葡萄深紫色的外皮,再一次尝到了那柔软、清新、冰凉的滋味,时隔多年,这鲜明、实在的酸甜让他尖牙之外的牙齿重新找到了用武之地——他终于吃到了真正的食物 。血族不由自主地抚膺而笑,继而把手搭上自己的喉咙,慢慢回忆着吞咽带来的天然欣快,这种感觉不同于过去数十年间的任何一次饮血,就像找回了一块遗失太久、连自己都已经忘记的生命的碎片。
直至细微的血滴从脸颊滑落,掉在术士的膝盖上,他才发现自己正在流泪。
The End
注:圣经段落摘自创世记 4:12。兰登哼的歌是披头士的《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
March 19, 2025
原作:模组《天衍纪年》
配对:ho1陈初旭/ho4西门远无差
分级:PG
摘要:人非草木,孰能无情?——除非他们好像真的不是人。
警告:OOC,私设
备注:两个有阴间猫的ho走到了一起,诸位有什么头绪吗?
五次陈初旭该和西门远双修,一次他终于这么干了
一
“既然如此,西门兄今晚就歇在我的房间吧。”
“……你的房间?”
“正是,”陈初旭泰然自若地转头,“我自会另找地方休息。”
他们就没有一两间正儿八经的客房吗?上次来时,剑宗还不至于这么穷酸呢。夕阳橙红的光辉渐渐落在石柱背后,满月在即,他瞥一眼牢牢关上的剑冢大门,心知自己的秘密这下是保不住了。
也罢。毕竟东方濯流的仇人都已经死了。
半个时辰之后,剑归剑冢,刀露真容,血誓的煎熬被药人血平复下去,而西门远的世界再一次天翻地覆。残余的疼痛沉重如铅,自胸前沿经脉流向四体,心魔的蛊惑令他怒火中烧、眼冒金星,随手抓来的旧剑唰地一声扎进乱石中间。脚踝上那根红绳刀割不断,铜铃余响回荡,他挫败地蜷起身子,咬紧牙关,听见有人在叫:东方濯流?你是东方濯流?
同行几日以来,陈初旭大概把这个名字说了十遍,现在终于把它安在了正确的人身上。如今看来,东方濯流的仇人都还活着,难道他也是其中一员?
他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打坐,昏花的双眼勉强捕捉到蓝衣剑客脸上古怪复杂的神情。惊疑、关切、恼恨和失望;一张年轻又生动的脸。(另外,他其实是一把剑。)
“陈兄。”晚些时候,西门远当真坐在了陈初旭的房中。“我们以前见过面吗?”
不知为何,房间的主人并未如他此前所言,另找别处歇息。陈初旭坐在工具齐备的榆木案前,就着油灯的光亮擦拭他的宝剑怀月,话音刚落,手上的动作分明顿了一顿。“……没有。”
还是一般地泰然自若。但他在说谎,西门远一看便知。此时他早已无力维持真气化形,露出东方濯流的本貌,松挽了一头黑发坐在给他额外备下的床边,望着同室的剑宗弟子若有所思,惯用的破刀也懒得保养,就这么丢在床头。散修百年之中,与他打过照面的剑客数不胜数,大概远超还在昆仑山时,但陈初旭记得的却是东方濯流这个身份。而当刀宗宗主本尊近在眼前,他却绞着眉毛一个劲地养剑,那副专注凝神、目不斜视的姿态仿佛要一头扎进寒铁反射的镜像之中,让人分不清究竟是一心在剑还是欲盖弥彰。
他于是没再继续发问。满月高悬窗外,瑶光盈盈正落在脸上,照得东方濯流心烦意乱。万宗盛会之前,他确实对陈初旭其人毫无印象,但现在还想这个做什么?刀客把左腿蹬在床边,双臂抱着单膝而坐,手指下意识地缠进脚腕上的红绸之中,打定主意要把心魔、周离泽、越行鱼、北落玄歌或是莫名其妙给他来了一剑的顾烟雨全都赶出脑海。明天他们就要直面……谁也不知道的什么东西。
陈初旭是个男人。这也算不得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他还记得在漓州邂逅的那位女侠,披着斗笠摇着桨,笑声清脆嘹亮,绿纱衣下轻捷的身影像一只点过水面的蜻蜓。当晚她死在了乱刀之下,他自以为杀了周离泽就不必再顾及那荒谬的血誓,而为此付出代价的却是这位无辜的女郎。一百年来,他的触碰时时在流着她的血,每一个红着脸想和他牵手的姑娘都可能是下一具尸体。恨意沉渣泛起,不知不觉间让他隐去了笑容,东方濯流那张端正、冷漠的面孔撑在左边膝上,两根指头紧紧捏着红绳上的几颗铜铃。
“你——”
陈初旭的声音再次打断了他的思绪。“你的伤。我才想起这里还有师尊留下的九转凤血散,对刀伤剑伤都有奇效。”西门远抬起头,剑宗弟子早就风风火火地起身在箱笼间翻找起来,雪白的灵貂细长一条,在他脚边静悄悄地闪转腾挪,竟也安然无恙。
“林姑娘已经看过我的伤了。”
西门远也从床边起立,几步踱到剑客的药柜旁边。“她给我用了秘境里找到的灵药,今夜调息之后就差不多了。”他伸手拨开陈初旭搭在肩上的发辫,指背轻轻拂过同道的脸颊,注意到他左边眉骨上有一道浅浅的伤疤。现在他还是肉体凡胎,这家伙最好不要一拳直挥过来……
“怎么了?”
陈初旭莫名其妙地转头看他。他知道就是东方濯流在那日的暴雨当中一刀斩断了天地,而现在他与此人近在咫尺,却很难把这张微笑的、清俊乃至秀丽的面容和百年前的记忆重叠在一起。“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刀客的手指向后划过他的耳垂下方,好像要挠他的痒痒,陈初旭不由得甩了甩头,乌黑厚润的发辫也跟着乱摆。西门远收回手,禁不住笑出声来:“哈哈哈哈!一滴剑油而已。”
他挥挥衣袖回到自己榻上,不知怎地还是笑个不停。陈初旭找来凤血散,非要看看他的伤口,刀客也十分坦荡地脱去上衣,露出他裹着药布的半身。林采萱的药宗技艺自然无可挑剔,男人胸前的缠带平整服帖,毫无渗血征象,北落玄歌准备的伤药似乎并无用武之地。西门远看着道友低头检查他赤裸的胸膛,几个弄鬼的念头在心中转了两转,最终还是都被抛到了西荒魔域。
“嗯,林姑娘确实是妙手回春。”陈初旭一本正经地点点头。他搞不懂这个剑宗门生为什么对疗伤这么感兴趣。
“已经看够了?”
刀客的声音里还含着笑意,让陈初旭的耳朵后方又痒了一痒。“嗯。明天到了云海归墟,你可一定得好全了,”男人难得地语带迟疑,似乎不知该用哪个称呼为好。“……西门兄。”
好个武痴。这家伙是林不阙的剑魂所化,他还能把他怎么样呢?西门远慢悠悠地拢上衣襟,彻底断了这个念想。“多谢陈兄挂怀。不过经此一去,即便剑伤早已痊愈,我们也未必回得来啊。”
“怎么,你怕了?”
剑客闻言不忿,一把握住他的肩膀,满脸热诚地晃了晃。“别说这些丧气话,这几天来,我早就见识过你的修为!再者说,还有我呢。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等这大道天道的破事已了,你要我和你比试一番?”
“正是!”
东方濯流笑着拍了拍剑客搭在自己肩上的手,淡灰的眼睛里似有水雾氤氲,朦胧不清。“好,好。我们一言为定。”
TBC
February 9, 2025
原作:dnd模组《施特拉德的诅咒》
配对:pc半血裔邪术师/npc伊斯玛克
分级:R
摘要:长休中的一点插曲。
警告:OOC,私设
备注:跑团间隔瞎写的,虎师的伊斯玛克真可爱,大家的pc也超可爱!文中引用的歌词来自《Exeunt》。随便看看,不保留任何权利。
我只从杯子里喝
暗示漂浮在蓝水旅馆的空气当中。就像一只幽灵的手掌,搭在伊斯玛克曾经搭过的左边肩膀上;他隔着桌子注视着提夫林将匕首在指缝间飞快地插拔,玩着愚蠢而危险的敏捷游戏,他们的牧师在大厅中央拨弄扬琴,游侠在吧台追问明日庆典的细节,圣武士正在消耗面前的第三盘炖菜,而只要他偏过头去,就能看见伊丽娜的哥哥端着酒杯坐在鹰人身边。乐声如流水泠泠淌过耳边,他们的目光相遇又分开,像是轻轻握了一次手。
厄尔文为他们每人倒上一杯卓越红龙汁,用以酬谢这群怪模怪样的外来者战胜了几个疯疯癫癫的德鲁伊和一大摊直立行走的枯枝败叶。而马克夫家的长子也因此丧生。
“敬艾德里恩。”
鹰人与伊斯玛克碰了碰杯。而他开始在心中第二次规划今晚的安排,他很疲惫,也不够醉,还没找到足够的借口来为自己的放纵开脱。伊丽娜留在有圣物保护的教堂里休息,这倒是一件利人利己的好事。伊斯玛克还在看他,所幸他知道自己看起来不赖:苍白,苗条,从发梢到鞋跟都被魔法打理得整洁干净,一点也不像刚从涂满鲜血和脑浆的打滑地面上跋涉过的样子。假设他现在出现在艾米丽雅女士的上流沙龙里,也许会当即被幽灵仆役和魔像赶出门去,但在瓦拉吉的蓝水旅馆,在一个不断用尾尖抽打地面、呼吸中冒着淡硫磺味的提夫林身边,他知道自己看起来应该算得上赏心悦目。这倒不是说他的游荡者同伴就不容易吸引一些另有深意的目光;匕首刀尖在提夫林张开的红手指间切出道道残影,他曾在书中读到,这个邪魔混血的种族天生不易在深色皮肤之下积蓄脂肪,这就是为什么他能看见对方上臂肌肉那分明的轮廓随着把玩匕首的动作收缩又舒张,“——看什么呢,精灵?”
邪术师向后靠上椅背,彬彬有礼地嗤笑一声。“你玩得很好。”
“就这样?没点打赏?”
提夫林的尖牙拼出一个亮白的弧度,两只眼睛像融化的金粒般黄澄澄地闪着光。他也尝过他们的血,味道与之最接近的饮料也许是把刚刚熄灭的木炭扔进烈酒摇匀,烟熏火燎,直冲头顶。他可以接受,但并不痴迷,提夫林的独特之处在于体温比绝大多数人形生物要高出不少,他喜欢那种牙齿没入熨过的皮革般的温暖感触。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今晚他打算咬他。抛开被游荡者割开喉咙的风险不谈,他的节制单纯出自洁身自好的诉求。
瑞克塔维欧的身影出现在旅馆入口。半精灵是第三个选择,一个非常、非常不可能的选择,他尽管喜欢挑战,此刻也不太理解自己为何对这个神秘的诗人产生了某种异常的兴趣。也许他灵魂的黑暗面始终潜伏在那。也许他根本还没长大,只是个离家出走、调皮顽劣的年轻精灵,擅闯瑞克塔维欧卧室的那一夜,诗人暗含责备的眼神似乎就在对他这么说,只要想到这里,邪术师就禁不住躲在掩着嘴的指节后面咯咯笑起来。
“……我没有什么可以给你的,提夫林。”
他诚恳地、带着点暗示地说。然后他站起身来,和毛茸茸的牧师商量好和弦的顺序,在大厅里唱了一首在银月城学会的老歌。
I was all alone, we were young, you were like wine
我孤身一人,我们都还年轻,而你就像美酒
Heady as the fog rolling in o'er the hillside
像沿着山坡翻滚而来的雾气一样飘然
Lovely as the song in the air as the wind blows
像空气中随风传唱的歌谣一样动人
Opiate as the cold of the frost on the windows
像花窗上结着的冰霜一样平静
Lo, the rose is gone from my eyes (so deceiving)
哦,玫瑰已从我的眼中消失(如此狡诈)
So, my little dove, I'm afraid I am leaving
所以,我的小鸽子,恐怕我要离开了
他在瑞汶河畔经常听见有人在唱这首歌,歌颂的对象从飘然如雾的美人到鳄鱼的眼睛、吞噬柴薪的烈火,旋律突兀的转折总让他觉得另有指涉。邪术师倚在桌旁缓缓地唱着,不顾瓦拉吉的镇民兴许没有几个能听懂异族的语言;玫瑰已然消逝,我亲爱的小鸽子,这些低沉、悦耳而毫无意义的词句似乎在月精灵口中被编成了一串神秘诱人的咒语,他看见伊斯玛克已经忘记了举杯,他的第一个也是最无害的选择,年轻、健康、温柔,淡蓝的眼睛在乐声中定定地凝望着自己。
青年赠送的洛山达念珠还装在他的腰包里。一曲终了,他在零散的掌声中鞠了一躬,挽着斑猫女士往楼上走去,打算给伊斯玛克最后一次机会。如果他不跟上来,他们就会各自度过平静安宁的一夜,但脚步声正如邪术师所料,还是不远不近地在身后响起。牧师在房间门口看了看他,又看了看立在楼梯转角的伊斯玛克,软乎乎的爪子在扬琴上轻快地拨了两个音。“他好像有话跟你说。”
“谁?”
精灵明知故问,她嬉笑着推了同伴一把,关上了门。
“嘿。”
伊斯玛克镇定地说,至少比邪术师想象中要镇定多了。“……嘿。”他转过身,友善又亲切地笑了一笑。“今天可真漫长啊。要休息了吗?”
“嗯。我还从没参加过这样的冒险,还有你的歌……很动听。”
“谢谢你。”
他说得很少,毕竟这些平淡的客套并不是他们想要的。旅馆大厅的烛火和热气漫过围栏,堪堪照亮了二楼客房门前的走廊,杯碟碰撞和顾客谈笑的声响在脚下回荡,沉默像一层深色的幕帘将他们笼罩在内,带来某种私密和安全的幻觉。他向伊斯玛克走近,一声不吭地握住青年的左手,他的臂膀、上身和表情在那一秒钟里全都可爱地僵住,像是中了一记大大削弱过的定身术。精灵牵着他穿过走廊,推开那间分给兄妹使用的客房,他听见伊斯玛克关上房门,紧接着便用力抱了上来,青年结实的双臂环过他的后腰和肩头,剧烈起伏的胸膛推出阵阵温热的呼吸,打在他凉而苍白的尖耳朵上。
他喜欢这样。他喜欢这些被浪掷的力量、生命和爱意,当伊斯玛克终于放松怀抱时,他张大的瞳孔中闪动的热情和无私,像是燃烧的流星、扑火的飞蛾,一个转瞬即逝、不顾一切的时刻,在这个时刻仿佛精灵只需开口要求,眼前的男孩就会切开自己的静脉送到他的嘴边。他抚过青年的脸——喘息着、迟滞着,表情中交织着迷惑和喜悦——吻上他微开的嘴唇,男孩绷直的身体和唇舌像触及热刀子的黄油般逐渐软化,双手却将他的腰越揽越紧。当邪术师的手指钩住他的腰带,向上推开衬衫,凉丝丝地贴上青年的小腹,他能感到伊斯玛克打了个寒战,喉头滚过一声轻柔的呜咽,于是花了点力气将自己从这个吻中抽离出来。
“你确定吗……亲爱的?”
邪术师的声音听起来比自己预料之中还要享受。精灵说不清究竟是肢体接触还是品尝鲜血的预期在调动着他的情绪,他能看见自己发亮的红瞳倒映在伊斯玛克的眼中,拇指亲热地摩挲着青年的侧腰,他有此一问也许只是为了安慰心中声微言轻的良知。说不定伊斯玛克要把自己留给他未来的新娘(或者新郎)呢。他被这荒唐无稽的念头逗笑了,向后仰起脸靠在青年的臂弯中,手掌恬不知耻地继续向上钻进他的衬衫里,“如果你不想……”
“……我确定。”
男孩颤抖的回应带着一点细微的鼻音,“我确定。”
伊斯玛克搂着他、推着他挪过这间并不宽敞的客房,将精灵那过于符合人们对施法者刻板印象的纤细身躯压倒在属于自己的小床上。木制单人床被双倍的重量压出嘎吱声响,邪术师向后靠着墙壁,笑着褪下青年穿旧了的亚麻上衣,感到手中的布料因常年反复清洗已经变得轻薄柔软。伊斯玛克跨坐在他腰间,笨拙地试图解开精灵斜钉着二十多颗扣子的紧身上衣,直到对方握住自己的手抚过身体,微弱的、淡红的魔力悄然流过青年的指缝,邪术师把自己像礼物般为他打开,那苍白、冰凉、无暇的身躯让他不由想起了教堂壁画上的天使。他停下动作,喘着气就这么凝视着身下的精灵,似乎不敢伸手触碰他的任何一寸皮肤。邪术师的红眼正面迎上他的目光,为当中蕴含的罕见贪欲忍俊不禁,他自如地舒展身体,一手慵懒地扯掉青年的腰带,然后撑起上身,揽住伊斯玛克的后颈,向下握住了他早已抬头的欲望。
青年发出一声惊恐、微弱的喘息,仿佛精灵刚刚在他下腹捅了一刀。他们胸脯贴着胸脯,人类的心跳是如此剧烈,几乎让他寒冷、饥渴的身体也跟着震动起来。邪术师把下巴放上伊斯玛克的肩头,一手抚慰着青年炽热硬挺的勃起,一手解开他短短的银灰色发辫,穿过松散的长发托住青年的后脑将他推向自己。他能闻见蓬勃的情欲穿透人类的皮肤蒸腾而出,一种语言难以形容的、甜蜜细腻的油脂气味,血裔深吻着男孩的颈弯,娴熟地拨弄着他完全兴奋起来的肉柱,本能的干渴随着体温的升高在邪术师的腹中逐渐成形、蠢动翻搅,但也有可能——也有可能他只是硬了。
“……所以,你有没有……”
精灵扭过脸舔舐伊斯玛克的耳缘,他就是忍不住要问一问。
“……啊……没、没有。”人类无缘无故地吞咽着唾液,就好像他也正和血裔一样被生理性的渴望所折磨。“……抱歉……”
好吧,他永远不明白为什么他们总是要道歉。但无论如何,这挺可爱的。
他埋头亲吻伊斯玛克,拉着他似乎已经被主人遗忘的双手贴上自己的腰腹。今夜之后,人类在床上道歉的理由又会少去一个,他会把男孩操到血液里充满愉悦的芳香,邪术师本人最欣赏的那种新鲜而复杂的口味,而伊斯玛克会快乐得忘却疼痛,几乎不会感觉到有人咬了自己——假如 真的有人会咬的话。精灵张开嘴舔舐着他颈弯处那一块最薄最柔软的皮肤,像蝙蝠般轻柔地吮吸啃咬,他的犬齿在唇边冒出尖角,隔着薄薄一层皮肉危险地抵在青年的血管之上,他能感到伊斯玛克的双手正无助地搂在身后,下方的手掌已经被人类兴奋的前液完全打湿。他扭动手腕,蛮横地把男孩的勃起压向他同样被弄湿的下腹,隔着还没来得及褪去的长裤贴在自己的欲望旁边用力撸动起来。
“……唔、啊,不……”
青年的双臂猛然收拢,在邪术师的手中射了出来。精灵被他勒得动弹不得,微笑着轻轻咬在伊斯玛克肩头,感受着他在余韵中颤抖的身体紧贴着自己,尽管血裔并不需要呼吸,但他闻得见积蓄在掌中的体液渐渐扩散出一股性事特有的腥气。人类粗重的喘息还在继续,他默不作声地将精灵压倒在床上,笨拙摸索的手意外地触碰到对方沾着自己精液的指尖,仿佛摸到一块火炭似地想要逃开,引得邪术师几乎笑出声来。
“我……”
伊斯玛克的声音贴在耳边响起,比平日多带上了一分暧昧的沙哑。“……你可以……咬我。如果你想的话。”
哦,不。
精灵抚摸着青年大腿内侧的动作戛然而止。他不安地想要挣脱伊斯玛克的怀抱,只得到青年愈发凑近唇齿的颈弯。“你不需要……这样对我,如果你需要血的话……只要告诉我。”
半血裔无声地瞪大了眼睛。男孩说得缓慢而艰难,滚烫的脸颊贴着精灵的太阳穴,仿佛打定主意不肯看向他的脸。“我知道你是……晨曦之主已经承认了你。所以没关系,我……这总不会比伊丽娜的事情更糟,对吧?”
他的声音在颤抖,心跳宏大而激越,透过他们紧挨着的胸膛咚咚敲进血裔的身体里。他当然发现了;伊斯玛克比他看起来要聪明得多,精灵此前已经不止一次地注意到这点。他安抚地吻上男孩的肩膀,却感到一阵战栗猛然扫过人类的后脊,青年惊恐地吐出一口气,但依然僵硬地维持着暴露颈弯的姿势。对吸血鬼的恐惧自出生以来便已浸透了这个巴洛维亚人的生命,那种酸涩、冰冷的气味逐渐渗出毛孔,洗去了情欲的甜蜜,令邪术师不由得叹息一声。
“我不会咬你的,亲爱的。”
精灵吻过伊斯玛克的脸颊,对他温柔地耳语,“我又不是施特拉德。”
“但是……你受伤了。伤得很重。”
“我不需要血来治疗自己。我只需要休息一下……”
“……我想帮忙。我可以帮忙……”
伊斯玛克自顾自地低声说道。“我是和多鲁一起长大的。他是唐纳维奇先生的儿子。我们还是拖着鼻涕的小孩的时候就总在一起打闹,直到一年以前,他和一个外来者一起离开了……然后再也没有回来。牧师是这么说的。但他其实……其实……你能……你确定你能打败施特拉德吗,外乡人?”
青年像孩子似地紧紧抱着他,絮语之中带着哭腔,然后突兀地松开。
“抱歉,我有点……”
伊斯玛克飞快地撑起身体,背对着精灵坐在床边,寒夜的冷气仿佛找准了机会,残忍地扑向血裔刚刚被暖热的胸脯。他躺在男孩的枕席之上,一只手慢慢抚过人类颤抖的后背,感到曾经笼罩意识的饥渴和迷醉都已悄然褪去,只剩下一种淡薄的哀伤和疲惫。“……我没法保证。”
“……对不起。我……我不该……你确定你不需要吗?……我是说,我的血……”
“……没关系。”
他闭上眼,任由自己飘流在巴洛维亚的夜晚那浓稠如血的黑暗当中。“也许以后吧。现在我们可以……呆在一起,伊斯玛克。”
The End
May 10, 2022
原作:《英雄联盟》
配对:乐芙兰/莎弥拉无差
分级:PG-13
摘要:莎弥拉在角斗场外遇见了一个熟人。
警告:OOC,私设,尤其是关于乐芙兰和分身的关系
备注:一直以来很喜欢的cp……二人的关系详见莎弥拉的个人故事《悍勇本色》,不过本文含有大量私设和捏他,随便看看。蕾是随便取的LeBlanc的变体,形象参照LOR中乐芙兰的卡面造型;我好爱她的头发……
处刑日
1
她站在检票员身后不远处的阴影当中,正低头和一个卖肉干和啤酒的小贩交谈。沙灰色的斗篷将她从头到脚遮蔽得严严实实,但不知为何,莎弥拉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嗨。”
今日的清算马上就要开始。莎弥拉推挤着穿过手中挥舞着门票的密集人群,隔着五六步远喊了一声,可那位戴兜帽的女郎似乎马上感觉到了她的存在,静悄悄地转过头来。“……莎弥拉?”
“——蕾。”
佣兵挤到她身边,一边快速地摸过全身上下的各种武器和小包,确认没有丢掉任何东西。“在忙吗?”
那双涂成暗紫色的嘴唇勾出优美的一弯。“你很幸运,我正好有空。”蕾简单地冲她眨眨眼,用几个铜板买下两只削好的椰子,小贩便在顶端的孔里插上用以吸取的麦秆。她从推车上抱起一只椰子,对莎弥拉歪歪头,那双长袖子里的手腕苍白细瘦,让人怀疑究竟能否承受得了这种坚硬水果的重量。
“哈哈,我总是很幸运。”
几个月前,她在一次相当狂野的委托之后回到最爱的枪店,而蕾恰好也在那里消费。她的货装在一只细长铁箱之内,由合伙人之一的拉尼亲自交接;那天她穿了一条纯黑的斗篷,兜帽滑落到身后,露出底下一头修剪整齐的深蓝短发,末端离奇地染成浓绿色,搭配在一起却透出一股相当协调的美感。莎弥拉吹了声口哨,将沾血的钱袋甩在她的手边,拉尼默契地为老顾客搬出祖安新进的三把定制短枪,而她却只是歪着身子注视着柜台旁的这位陌生人。后来她们一同从店里离开,几个小时后又共进了晚餐,蕾的屁股就跟她的脸蛋一样白如积雪,却也意外地有力,她还生了一副全瓦洛兰最好的嗓子,高潮的时候叫得像只百灵鸟。
莎弥拉几乎可以肯定她是个刺客之类的。她的细胳膊只够当个演员而不是战士,凹凸有致的身体上没有半点疤痕,可她却在拉尼的店里买着不可告人的凶器,口风也极紧,除了一个不大像是真名的单字以外没有对莎弥拉透露任何关于自己的事。不朽堡垒附近有不少这样的角色,他们甚至还组了个工会。因达莉照旧紧张过头,觉得她刺杀的目标显然就是莎弥拉本人,无奈佣兵自顾自地与死神周旋多年,从来只相信自己直觉的低语:她想要蕾,而蕾也想要她,就这么简单。而她确实也从下城小旅馆的床上不止一次地幸存了下来,她们时不时会在枪店偶遇,蕾对她的纹身相当好奇,除了经常在上面留下吻痕和牙印之外,还总要站在旁边看她如何把新的那些添到已经不多的完好皮肤上。
“——看得出来你也没在忙。”
她扬起脸,一抹优雅的微笑依然停在这个神秘女郎的嘴边。她的手指勾上莎弥拉的臂弯,不由分说地拉着她往角斗场的入口走去,怀里还抱着那只刚喝了两口的椰子。“陪我看看清算怎样?——真是挤疯了。看来今天德莱文一定会出场。”
莎弥拉比她要高出三指上下,此刻正好能闻见蕾的耳后飘出一股玫瑰混合着檀香木的芬芳气味。有些时候她会表现得比那副贵族乖乖女的模样要蛮横得多;这正是莎弥拉中意蕾的原因之一。
2
一只乌鸦站在凉棚的护栏上静静地与他们对视几秒。弗拉基米尔厌恶地摆了摆手,一名男仆立即走上前来,以快到难以看清的动作捏住那只黑鸟的脖子,用擦手的湿毛巾拢住,恭敬地欠身之后离开了二人的包厢。
乐芙兰对此不予置评,依旧站在看台边缘向下观望。今天计划处决的是一批艾欧尼亚战争中的逃兵,观众们群情激愤,欢呼声比以往更带上了几分疯狂。尽管崔法利议会并不支持她的战争,可出身军旅的两位巨头却和其他所有人一样痛恨这类叛徒,一致同意将会亲临清算现场。不朽堡垒当然会因他们抛洒的血液愈发团结一致,服从于议会的权威,但任谁都明白——“真不敢相信你们都同意为他那个蠢弟弟的风光在这里待一整天。”
“……德莱文比我们更像是诺克萨斯的象征。”
她没有转身,目光始终停留在对面下层座位上的一对女人身上。“至少对贵族之外的市民是这样。”
“——你说话越来越像乌鸦在叫了,亲爱的。”
弗拉基米尔饶有兴味地笑了一声,“那我们这位诺克萨斯的象征打算什么时候出场?”
“……在他乐意的时候。”
她看见莎弥拉把手臂搭在蕾的身后,从她的那只椰子里偷喝了一口。眼前乏味的战斗很难勾起老练佣兵的兴趣,她不断地捏着蕾的肩膀,用额头蹭她的太阳穴,浓密卷曲的褐发梳成一条粗重的麻花辫,末端握在蕾的手中被任意把玩。她能感觉到莎弥拉一直在闻自己的后颈,看起来她很喜欢玫瑰之下透出的那股厚重木香。一双丰满的嘴唇在她的耳缘上游走,十根手指在斗篷下面交叉握紧,蕾被她从军营里学来的粗俗俏皮话逗得笑个不停,只要转过头去,她就能看见莎弥拉那只大而狡黠的绿眼睛,左边嘴角点着一颗迷人的小痣,生来就是要让人亲吻的。
“他乐意的时候!谁能想到呢?我们敬爱的大统领竟然受得了德莱文活在这世上。”
对此乐芙兰也不得不表示赞同。“我听说斯维因将军和德莱文的关系很好。”蕾把胳膊肘撑在自己的膝盖上,任由莎弥拉喝掉了最后一口椰子水。“我感觉自己根本无法想象他们两个对话的样子。”
莎弥拉显然觉得她说的每一句话都很有意思。“我见过他的哥哥,德莱厄斯。非常、非常无趣,不过他的胳膊有你的腰那么粗,为这点我挺欣赏他。”
“……而他竟然是德莱文的哥哥。天哪。”
蕾在大笑的时候会下意识地用手掩住嘴巴,这个小动作暗示了她受过贵族教育。观众们因为某个强壮战士的陨落爆发出一阵狂热的欢呼,而乐芙兰看见两个女人依然坐在自己的矮凳上,莎弥拉遍布枪茧的指掌掰开蕾的手腕,在她的唇上印下一个深深的、带点清甜香气的吻。
“……这儿有椰子吗?”
乐芙兰终于转过身,在她一袭红衣的老搭档身旁坐了下来。
3
这是莎弥拉第一次看见她“工作”的样子。
一个满面污渍的银发女人被放进了竞技场,手脚上都拖着锁链,而蕾在此时悄无声息地坐直了身子。“等我一下好吗?”她重新拉起兜帽,轻轻捏了捏佣兵的手指,莎弥拉为此又吻了她一下,然后注视着蕾弓着身子从挨挨挤挤的观众面前经过,来到比她们还要更低两层的看台边。
一阵针刺般的预感忽然令莎弥拉的瞳孔收紧,脉搏也跟着急促起来。她看见蕾头也不抬地走向观众席上的某个秃顶男子,一只纤细的手搭在他的肩头,首都午后刺眼的阳光下,她的皮肤看上去像死人般苍白。
男人甚至来不及回头,蕾便弯腰他耳边留下一句简短的低语。银发女子似乎打得极好,每个动作都能引发看台上阵阵震耳欲聋的赞美,可莎弥拉只是看着她的刺客做着自己的事情。那件斗篷里藏了什么武器?拉尼都卖给了她什么东西?这件事好比一团顽固的苍耳,从她们初见的那天便挂在莎弥拉的腿上甩不下来。她似乎什么也没有做;耳语过后,蕾直起身子,再度从近乎疯狂的观众当中穿过,此刻她的行动变得更加容易,因为大部分人都已经兴奋得离开了自己的座位,争先恐后地将花朵、彩带和钱币撒进角斗场内。
披斗篷的女郎飘然走上楼梯,与莎弥拉四目相对。她朝着出口歪了歪头,暗紫色的微笑从未像此时此刻看上去那么妖异动人。莎弥拉不动声色地起身,最后一次朝下方的长椅上瞥了一眼,那个秃顶男人依然端正地坐在原位,光亮的脑袋低垂,手中端着还没喝完的啤酒,看上去像是睡着了。
当她再度转回视线,蕾已经不在那了。她急冲冲地挤过尖叫的人群,回到她们进入角斗场的那处检票亭,欣慰地发现她的刺客果真等在那里。“你看见德莱文了吗?”蕾迎上来握住她的手,兴奋得像个十来岁的小姑娘;死亡像一阵微风从她苍白的指缝中穿过,连一根蓝绿相间的头发也没有吹乱。“他直接从看台上跳进了战场!”
“……什么德莱文?——他已经上场了吗?”
蕾用手掩住笑容,一双紫水晶般的眼睛向上翻起来看她。刺客的手指缠住她的,掌心凉而柔软,却只能让莎弥拉腹中的火焰越烧越旺。“……你必须告诉我。”她向蕾逼近,将她顶上角斗场的外墙,一只手穿过沙色斗篷放在她纤细有力的腰上。“告诉我你是怎么做到的。”
“……噢。”
女人微微一笑,声音甜蜜而黑暗,“……你想要的只有这个吗?”
4
“……看得出来你为什么喜欢这个女孩。她叫什么名字来着?”
“——锐雯。”
乐芙兰心满意足地说。“这个女孩”成功地与德莱文周旋许久,让观众排山倒海的欢呼渐渐转为难以置信的低语;她在耐力上显然比王牌清算人更占优势,如果不是经理和侍从们最终将二人强行分开,她绝对可以把德莱文痛揍一顿。
弗拉基米尔那时不在包厢,而是跑到其他贵族聚集的看台上进行他的政治游说。血法师回来时显然刚刚进食完毕,现在像只吃饱喝足的蚊子一样懒得动弹,轻飘飘地和她碰了碰杯。“只要想象一下德莱厄斯脸上的表情……”
他笑得仰倒在椅背上,不知为何看上去依然十分优雅,身后的男仆静静走上来为他扇风。清凉的气流拂过她深紫的长发,正如蕾和莎弥拉携手跑过小巷、在小旅馆的房间里推开窗时吹来的那阵晚风。乐芙兰闭上眼,感到佣兵的嘴唇在她的双乳之间降落,她粗壮的发辫在黝黑健美的后背上散开,她的牙齿、她的手指、她叫着蕾、蕾,布满刺青的胳膊搂在自己的颈后。她是如此地沉迷于危险和刺激,仿佛死亡与极乐之间仅有一纸之隔,而蕾的存在正是为她而设。
“……然后他对我说,‘老兄,你怎么总是怪里怪气的啊?’”
弗拉基米尔的声音遥远地传入她的耳朵;与此同时,一个女刺客在莎弥拉的手中迎来了今天的第一次高潮。她最喜欢蕾的声音,而乐芙兰喜欢伏在她暗色的大腿中间,感到佣兵强健的手指穿过自己的头发,听她说宝贝,用力,一边喘息着仰起脸,蕾的口中充满欢愉的滋味,太阳在她身后缓缓落下去。
乐芙兰睁开眼睛,看见弗拉基米尔正若有所思地盯着自己。“……你在微笑。”他抬手点了点嘴唇,同样笑不露齿。“……而且含情脉脉。”
“……你在做梦,弗拉德。你喝太多了。”
女巫说着站起身来,今日的清算已经到了尾声,而她也该找个更加私密的场所整理自己的所见所得。“是那个锐雯吗?”弗拉基米尔漫不经心地猜测,“杜克卡奥家的小妞?——是谁我都不会太惊讶,除了德莱文。”
“不,都不对。是斯维因。”
血法师闻言转过上身,一丝难以察觉的狐疑从他那张苍白美丽、毫无岁月痕迹的脸上闪过。对视半秒之后,他们最终相视而笑,弗拉基米尔转而慵懒地趴上椅背,对她举起酒杯。“敬你的新欢。”
“……醒醒吧,弗拉德。”
乐芙兰转身穿过包厢拱门,依然能感到莎弥拉的亲吻反复落在自己耳后,嘴里低声叫着“我的白玫瑰”。
The End
March 15, 2022
原作:《英雄联盟》
配对:弗拉基米尔中心
分级:PG-13
摘要:“坐好了,孩子——我会奖你一顶王冠。”
警告:详细血腥暴力描写;大量私设,对卡马维亚历史不负责任的捏造,随时可能被打脸;OOC;第一人称叙事,“我”并非破败之王佛耶戈,只是历史上的重名;可能含有极微量underage内容。
备注:本文的时间线在破败之王佛耶戈出生的500年前,弗拉基米尔还是人的年代。
上篇请走 (全文完)
卡玛沃的美丽传说
下
弗拉基米尔随着“主人”派出的队伍离开时,祖父确实为他准备了一匹最漂亮的良驹。新上任的暗裔祭司率领整个宫廷前来为他送行,而我只能在拥挤的人群边缘远远观望小叔叔骑在枣红色骏马上的身影。国王显然不打算在仪轨上丢了面子,将他从头到脚都以卡玛沃的黑与金打扮起来,头顶细密的褐色卷发上戴了一只我从未见过的铜制冠冕,随着他调转马头的动作在夏日清晨的阳光下闪闪发亮。
我的目光长久地追随着他密植金线的黑斗篷在风中飞舞,向西疾驰,直至消失于平坦宽阔的大路转角。随后我回到祖父的城堡,度过了人生中最为虔诚的几个月——我日夜为弗拉基米尔的安全和幸福而祈祷,有时向卡玛沃曾经的旧神,有时甚至向我们不得不屈膝迎接的新“主人”。藏书塔内的一夜之后,我再也没能找到机会与他再度交谈;但我依然自顾自地期待着与小叔叔的重逢,也许三五年后,等那位残酷的天神对祖父的臣服不再抱有疑虑,弗拉基米尔便有机会回到家乡……
我不愿去思考“枫叶骑士”的惨状,只是简单地抱紧了头脑中那点天真可笑的希望——毕竟这便是我们在走投无路之时唯一可以仰赖的东西。暗裔所谓的和约里写满了杂税苛捐,祂派来数十名打上黑暗烙印的文书奴隶进驻祖父的宫廷,他们由三位巴凯判官领导,将“主人”绝对权威的阴影一丝不苟地投射在祖父的内阁当中。税金、矿产、珍珠、木材,这些都不是最令人难以接受的贡品,让整个卡玛沃血流不止的是飞升者的国度对人口的索求:天神的麾下永远需要更多战士、工匠、仆从、营妓,祂宏伟的宫殿由累累尸骨筑成,而每次惊天动地的法术背后都涌动着无数凡人的鲜血。
也是在那年,父亲终于决定把我送入铁之团充当侍从。我跟着国王的骑士们在首都的大道上穿梭,护送暗裔的使者,他们以枯瘦的双手握住一张张可憎的羊皮纸,告诉我们平民人家每有三个孩子便要献出一个,以五岁到十五岁之间的最好。和约生效的前几个月里,骨肉离别的号哭日夜萦绕着祖父的城堡,骑士们在第三次鸡啼时便沉默地动身,而我也跟随着侍奉的堂兄高举国王的旗帜,在紧闭的门户、怨恨的眼神和偶尔飞来的腐烂菜叶间骑行。我自然无法接受这就是我们的工作、铁之团的工作,和其他许多高贵的骑士一样辗转反侧、彻夜无眠,不断将愤怒发泄在校场的草人身上,然而最终我也只有相信——相信我们真的别无选择。
首都附近的领主们在祖父的大殿里痛诉佃农的流失,大片良田曾遭“主人”的驼兽践踏烧毁,如今无人耕作,荒草丛生,而我们才刚刚凑足了第一年应缴的奉献。自从送走弗拉基米尔的那天起,我就从没见过国王的额头有过片刻舒展,他一天比一天更显老态,终日阴沉着脸,原本矍铄丰厚的棕发也渐渐从根部泛出银色。十六岁刚过,我便被急匆匆册封为骑士;在一个春日的清晨,柳叶上的露水都还尚未干结的时刻,我听见传令官跑过城堡环廊,不断吹响手中的号角,气喘吁吁地反复叫道:“开战——开战——开战!!”
我光脚跳下床,猛地推开卧房的窄窗,看见城墙上全副武装的士兵们正取下东南门上悬挂的三只大铁钩,将巴凯判官们畸形可怖、人兽不分的头颅展示在全城民众的眼前。
国王终于决定不再服从“主人”。他养精蓄锐,厉兵秣马,在暗裔走狗的欺压下忍耐了近十个月,然后在那个早晨给弗拉基米尔判了死刑。我颤抖着撑在窗边,倾听庭院里和走廊上雷动的欢呼,直到涌上喉头的啜泣渐渐平复;尽管没有参与卡玛沃扬眉吐气的庆贺,我却也同样无法欺骗自己——对祖父的这个决定,我的心中并不如想象中那样愤怒或惊愕。生在这坚实的城堡当中、念出了扶弱济贫的誓词之后,我再也不能像从前那个无忧无虑的少年一般终日沉浸于自己的悲伤,但当我在繁重的操练后勉强合上眼睛,叔叔那高挑瘦削的身影依然在我梦中挥之不去,我无数次注视着弗拉基米尔将红酒向下倾倒、在那天鹅绒般柔软阴凉的黑暗当中,他叫起我的名字,湿润的嘴唇含着暧昧的、魔法般的闪光。
但当卡玛沃发出不屈的咆哮之时,他就已经死了——不会有其他的可能。
也许那对他来说是一件好事。在这段接近一年的分别当中,我们从未收到过任何来自弗拉基米尔个人的消息,只知道他确实到达了“主人”的领地。小叔叔是第三任王后唯一存活至今的孩子,没有姐妹兄弟,亦没有长辈或臣属的关心。经由这番书写,我才意识到他当年的处境竟是如此尴尬和孤独,从来游离于王室边缘,仅余徒有其表的公爵身份和一顶空荡荡的铜冠。也许在弗拉基米尔离开首都的当天,祖父便已做好准备,可以随时放弃这个不受宠的儿子;也许这份更深的恐惧早已潜伏在叔叔的心中,只是他甚至不愿向任何人提及。即使总以空洞的祈祷聊以自慰、即使感情与责任的两难不断撕扯着我的良知,但其实从最开始我就始终明白,叔叔和卡玛沃一样在受苦、在流血,如今也许终于可以迎来一份“枫叶骑士”求而不得的解脱……
然而事实却总比我最阴暗的设想还要残酷几分。暗裔的存在是一场天灾——可亲手将弗拉基米尔推入火坑的却是我们。
无须赘述,那场战争是一次彻底的失败。那是凡人最后一次试图与天神抗衡,而迎接卡玛沃的只有超乎想象的惩戒与毁灭。
祖父派出三个儿子在王国腹地起兵,直逼西境的海岸,同时以迅捷的铁腕诛杀了“主人”置于宫廷中的走狗。他还不知从何处集结来一支有数十人规模的战斗法师队伍,出其不意地将暗裔留在首都的一小片营帐夷为平地。起初的几天里似乎一切顺遂,大伯和四叔配合默契,甚至成功地从“主人”的黑手中夺下几座小城,迎接他们的只有战战兢兢、身形扭曲的奴兵,根本无力抗衡素来令人闻风丧胆的卡玛沃铁骑。然而国王的三支军团都在某个夜晚过后毫无预兆地失联,接连数天没有传回任何消息,连一个传令兵、一只灰鸽子都不曾放出,徒留疑虑的阴云渐渐笼罩在祖父的城堡上空。直到那些可怕的传言终于流入首都街巷,关于天神的怒火与反击,关于祂庞大可怖的畸形军队是如何地聒噪嗜杀、不留活口,由一位身着红衣、冷酷无情的法师率领,像一股血色急流在眨眼之间便将国王的军队吞噬殆尽。
所有关于战争的消息从那天起都变得暧昧不清、光怪陆离,有时直像是构思拙劣的吓人传说,有时又根本自相矛盾——因为真正亲身经历、直面那股力量的人都没能活下来找到机会向他人讲述。有的传闻坚称统御军队的就是“主人”自己,每攻下一座城池便会将其中所有俘虏的生命汲取干净;有人说那是暗裔座下的某个载命人,操纵着亲手制造的信徒和活尸在卡玛沃的土地上肆虐。局面大大出乎祖父的预料,他不断派出斥候,调遣新的军队,但一个比一个更稚嫩的骑士团只是简单地离开首都,奔赴迅速逼近的前线,之后便如石沉大海、音讯全无。每一夜我们都在未知的恐惧中瞪大双眼,为任何捕风捉影的谣言竖直耳朵;战战兢兢的难民们遍体鳞伤、面黄肌瘦,乘着破烂的牛车将城堡外的广场挤得水泄不通,嘴里讲述着一个又一个我不忍复述的悲惨故事,而当父亲带着亲兵勉强为他们送去飘着菜叶的稀粥,他竟偶然在其中注意到了一张略显熟悉的面孔。有一位板车上横躺的伤员口齿不清、双目失明,那对王室家族标志性的蓝眼睛上蒙了厚厚一层白翳,眉眼间像极了他在战火中与王储一同失联的四弟。
“……是将军……收割者……他放我离开……”
感染带来的高热始终纠缠着四叔叔,连最擅医术的宫廷法师都对此无能为力。我依然记得最后一次见到他时,这位曾经骁勇善战的王子在城堡中的软床上麻木地张合他干枯的嘴唇,断断续续地讲述着自己的覆灭:“他是恶魂、他是审判……是他、是死者,天神命死者在地上行走,要他来夺回卡玛沃的王座。……妈妈,妈妈,我好疼,我好疼啊!他已经死了,他明明已经死了!我亲眼看着长矛穿透他的胸膛,但他还是抓住我们,让伊万跪在脚下,然后、然后他……啊啊啊啊啊!!”
他以肺中所剩无几的呼吸尖叫着母亲、大伯和弗拉基米尔的名字,没人知道他竟对那个早被送去充当人质的弟弟如此牵挂。医师强调他的话很有可能只是伤痛带来的胡言乱语,而祖父长久地一言不发,最终只是命令对方给王子一个体面、平静的死亡。
接下来便是国王的御驾亲征、铩羽而归,他被暗裔的重箭射下马去,两条胫骨踩得粉碎,铁之团最后的几员猛将把祖父护成钢板一块,舍弃了余下的军队才成功撤回城内,而我的父亲也死在那片距离首都仅几十里远的战场上。得知了国王的溃败之后,暴民和暗裔的信徒们趁着夜色数次冲破城防,抢夺各类武器、金银器皿和贵族小姐,我的两个姐妹在一次冲突中和护卫失散,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们。
如今我以血和泪写下这段往事,可丧亲之痛在当时便压垮了我的母亲。她无法入睡、无法进食,终日哭泣和撕扯自己的长发,祖父下令将她关入北塔,而我竟不知道——我竟不知道在半月之后、城堡沦陷的夜晚,暗裔的下属究竟对她做了什么。她只是在混乱中消失得无影无踪,像一滴水融入江河汹涌的波涛,和我精明善辩的姐姐、恬静羞涩的妹妹一样,和我颇擅文史经济却武艺生疏的父亲一样……我无法不去想,如果你能察觉何时会是自己最后一次看见那些无比珍视的亲人,如果你能早早发现谁是隐蔽的邪恶、谁是美艳的恶魔,这场惊世骇俗的惨剧是否真的能得以避免?
然而时光无法倒流,而我也注定无法找出答案。那时的我是如此天真可笑,不知怎地竟怀揣着难以言喻的苦痛,依然决心承担起自己作为骑士和父亲继承人的责任;在卡玛沃最后的夜晚,我能看见火焰在城墙上燃烧,当时我的侍从年仅十岁、强忍着恐惧协助我穿戴好全套甲胄,我随即命那孩子留在房中,出门加入铁之团的残部,决心为保卫国王献出生命。
穿过滚滚浓烟和烈火,暗裔的爪牙们蜂拥而至。他们的形貌融合了飞禽、走兽与扭曲不堪的人体,手握凡人无法执掌的利刃,身后跟随着数以千计的奴隶军团,这些干瘦的男女额头上都盖着“主人”的烙印,某种超乎自然的狂热在他们憔悴外凸的眼中燃烧。骑士团的失败无可避免,我们退入一道道关口,抛弃死者、拖拽伤员,在城堡内院乃至走廊中作战,钢盔下的面孔和双手一样麻木,脑海中只剩下几个机械的念头:挥剑、呼吸、保持站立。
最终一个壮硕的巴凯战士将我掀翻在地,一脚踩上胸甲,扯去我的头盔就像剥开一只多汁的橘子。他金黄的独眼对我投来轻蔑的凝视,开口说道:“太小了。你是王子?”
我的耳中嗡嗡作响,拼命试图再次举剑,而他挪动脚跟,狠狠踏在我的右边手腕上。“你该死。只为将军说:不杀王子。”
所以他就在那——弗拉基米尔。“猩红收割者”。
我坐在父亲曾经坐过的扶手椅上望着他走进大厅。奴隶们事先将我结结实实地捆了起来,口中塞入不知哪位淑女的手帕,又以麻绳勒紧,令我根本无从发出惊叹或哭泣。一个手执斧钺的巴凯军官和几十名奴兵们在殿堂两侧把守,十层台阶之上坐着头戴银冠的卡玛沃之王,同样也是被士兵们从养伤的卧榻上强行拖来;我那可怜的祖父从未显得如此苍老衰弱,被战马踏折的双腿无法站立,浑浊的蓝眼随着红衣将军掀起兜帽的动作逐渐瞪大,嘴唇不住地颤抖起来。
“……你……是你……”
“——陛下,是我。”
一抹鲜明、恶毒、难以捉摸的微笑浮上弗拉基米尔那张苍白美丽的脸庞。美丽,没错……尽管说不出有什么具体的变化,但他确实比一年前离开首都的时候看上去更英俊了。暗红斗篷甩落他的肩头,露出底下一头笔直垂坠的银白长发,在他同样染成血色的宽松长袍上恣意流淌,有如一道冻结的瀑布。
还在卡玛沃的时候,我从未见过弗拉基米尔做出法师打扮。除去一些特别庄重的场合,他总是像其他王子一样穿着修身整洁的猎装或骑装,以至于我从没发现一块以腰带固定的红布能在他身上展现出如此摄人心魄的魅力。他看上去似乎比从前还要高挑苗条、鹤势螂形,声音依然是那样友善、文雅、彬彬有礼,但他身上有什么东西已经彻底改变了。我含着手帕凭空吞咽,脑中盘旋着千头万绪,思维几乎停止运作,又或者只是我拒绝去想。我拒绝思考为什么理应被处死的人质会在首都再次出现,为什么弗拉基米尔要对自己的亲生父亲露出那样令人目不转睛却又毛骨悚然的笑容,为什么叔叔那一头及肩的淡褐色卷发会变成如今的模样,为什么他的眼睛——噢、噢,他的眼睛。
他从容不迫地走过零星坐着几个被俘王子的长桌,直直立在御前,没有丝毫行礼的打算,双眸在火炬的照射下显出一种明艳的、宝石般的红。发型也许可以通过漂染或炙烤来改变,但他的眼睛……那非人的、血色的闪光在他的眼角跃动,当弗拉基米尔对王座上的父亲仰起脸来,嘴里朗声说道:“是我。是我夺走了你的国家,杀死了你的儿子。我来这里终结一场叛乱,指引卡玛沃走上敬神的道路,不过归根究底……呵。”
他冷淡地笑了笑,声音里不含一丝真正的喜悦。“其实我只是想家了。”
“……怪物。”
祖父在王座上徒劳地扭动,高声叱责他的第五个儿子,然而双手同样被束缚在前,甚至无法在狂怒中撑起自己的身体。“你是个叛徒,疯子,弑亲者!你果然流着怪物的血,你这、你这……我早该知道,我那时就该找个猎人把你吊死。你杀了他,对不对?伊文斯的朋友,你的表哥,在你八岁、九岁的时候——”
“鲁伯特。”弗拉基米尔欣然回应,“没错。那年我十一岁。是你放我走了,父亲,你忘了吗?因为鲁伯特还不足以让你自愿牺牲一个儿子。”
“——听听你自己的话!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你就杀人。诸神怎么会把你给了我?伊万、莱昂诺、洛林、我的儿子们……!”
祖父痛苦地前倾身体,像一只漆黑的大鸟要从王座上飞落,紧接着剧烈地咳嗽起来。“……他们也是你的兄弟。你本不需要……任谁都不会……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他要杀了我。”
我仅剩的叔叔平静地答道,仿佛正在谈论的只是明日的天气。“我是说,鲁伯特。他拽着我来到小溪边,在刚下过雪的御林里,一次又一次地把我的头摁进水中。他说他会数数,数到一百下,要我练习憋气,但他同时还是个可悲的蠢蛋,没有一次不数错的。”
说话的时候,他修长纤细的身影纹丝不动,仿佛火光中伫立的一棵嫣红柳树。“他还把手伸进我的裤子,要我不许动弹,如果我敢挣扎或是告诉别人,他就要——他要干什么来着?……我记不清了。”一抹冰冷的微笑在弗拉基米尔的唇边绽开,一如冬天的垂柳枝条摇曳,然而毫无生机。“就在那时,我的怪物终于找上了我。而我欣然接受它的保护,等再回过神来的时候,鲁伯特已经是一具湿漉漉、硬邦邦的尸体了——只有尸体永远不会伤害我。”
一阵哀痛的战栗蹿过后脊,令我在扶手椅上徒劳地哼叫着耸起肩膀。但小叔叔的全副注意力此时都放在国王身上,他紧盯着祖父憔悴而惊骇的面容继续讲述,语速越来越快。“做出那个冰柱整整花了我四个小时。我要把水运到屋檐上,再一点一点地滴落……而鲁伯特就这么躺在我身边,废弃的林间小屋周围空空荡荡,可我却感觉不到一丝恐惧。怪物已经占据了我,陛下,它在我耳边轻声细语,让我知道即使表兄没有真正死去,我还有本事再杀他一次。”
“……够了!”
国王徒劳地说,“够了。别再说得仿佛一切都是别人的责任。你为什么不逃跑?为什么不求救?你本可以来找我主持公道——”
“公道!”
弗拉基米尔怪异地大笑一声,嘲弄般地重复着那个词语。“——鲁伯特曾是伊万最好的朋友。‘他只不过是在闹着玩,鲁伯特也是你的兄弟!别像个小姑娘似地哭哭啼啼。’在他死后,大哥锲而不舍地为他 主持公道,伊万从来、从来没有原谅过我。可他做得对——他做得对,陛下,因为我确实是个天生的坏种、怪物、杀人犯。我从前……哈哈哈,我从前怎么会一直没有发现呢?”
血色长袍随着他讥讽的笑声在脚边凭空翻卷,我看见弗拉基米尔勾动手指,没有回头,长桌对面的堂弟便突然剧烈挣扎起来,眼底流出两条血泪。暗红纤细的液流在空中轻盈飘动,卷过大厅地面上散落的一把长剑,安稳地递入收割者手中,而那个满面血污的王子在一阵粗重的喘息过后便砰然趴倒在桌上。眼前发生的一切距我不过几米之遥,一阵强烈的呕吐欲令我攥紧拳头、指甲几乎扎破掌心,而王座上的祖父更是大惊失色,痛呼出声,猛然抵上靠背,再度提高了声音。“不——不。这里也是你的国家,城里都是你的人民,弗拉基米尔!你还有得选。你掌握着天神的军队,你是卡玛沃的男儿,烁银王座的继承人。杀了我吧——尽管杀了我,但别动那些孩子。”
弗拉基米尔面带微笑,不置可否,只是缓缓提剑登上王座前的台阶。那位统治了卡玛沃四十余年的老人此时挺直脊背,双腿绵软地下垂,颤抖的声音低微却庄严,向他唯一的儿子做出最后一次判决。“我——我赦免你,弗拉基米尔公爵。完成你的复仇,然后承担你的责任。暗裔的统治只会令我们的家园化为灰烬,你绝不能——绝不能屈服——”
“——主人告诉我,人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怪物。”
我看见那一头银发有如流动的冰河淌下肩膀,叔叔平平地端起剑抵上国王的喉头。“有人最终接受它的存在,由此方可触及不朽。是你做出了选择,陛下,当我听见起义的消息,终于摆脱了所有困惑,是你 和卡玛沃背弃了我。但我同样会赦免你,老家伙,我会——哈哈。我会予你慈悲。假如你能知道我曾经经历了什么,哪怕只是十中有一,就像我对伊万做的……你就会明白这份仁慈有多么难能可贵。”
听见他将那个扣押自己的暗裔称为“主人”,祖父骤然鼓起干瘪的脸颊,遍布血丝的蓝眼大张,喉咙里发出可怖的咯咯声响,似乎还想要说些什么;然而弗拉基米尔俯身向前,流畅熟练地推过剑柄,鲜血自锋刃上下喷薄而出,溅满了他宽松飘逸的殷红法袍。而那怪物只是转过身来,一只手轻轻抹过脸上的污渍,将它们在掌心汇成一个鸟蛋大小的浑圆血珠,然后、然后——然后把它徐徐吞入口中。
我不能——也许我已经不能继续我的讲述。我花去一生试图逃避这血色的噩梦、这残酷的真相,但它们其实从未离开:那个名叫弗拉基米尔的怪物、我的怪物。它从未离开。
但我必须记录;因为这便是我唯一能做的事。我看见弗拉基米尔杀死了国王,随后……
随后他散漫地揪住祖父稀疏泛白的长发,将他的尸体拖倒在台阶上方,挥剑砍去了他悬空的头颅。收割者用上了非人的力气,致使那把捡来的长剑当即卷刃,而他只是扔下武器、面露专注地提起国王的脑袋,将那顶布满尖角的白银王冠从死者的卷发中细细摘取出来。我根本无法移开视线,只是长久地凝望着弗拉基米尔那张苍白、俊美、光彩照人的脸,我能看见他闪烁的红瞳中燃烧着渴望,祖父临终前说出的某些东西似乎确实触动了这头怪物的心弦。
求求你、求求你,你还有得选。我在心中木然重复,浑身被冷汗浸透;其他五个王室残存的男丁与我一样仿佛被架在炉膛的火焰上炙烤,全都脸色煞白、胸膛剧烈起伏,其中一个还尿了裤子。弗拉基米尔举起王冠,满意地审视片刻,随手把祖父的头颅抛向一旁侍立的副官,接着将卡玛沃的烁银之冠戴上自己的头顶。
一片尖锐的、月色般闪耀纯净的白。王冠几乎与收割者那华丽到不真实的银色长发融为一体,喷溅状的血点仿佛一颗颗点缀在利齿间的艳红宝石。他缓缓步下台阶,走向王子们聚集的长桌,在为祖父保留的上首泰然落座,和我之间只隔了一把椅子。“这个位置很适合我,不是吗?”
显然他并没有期待谁的回答。对于我们这些不幸因为年幼或伤残而没能战死的亲族子弟,弗拉基米尔甚至没有费劲用正眼看过。他慵懒地倚上靠背,重新抹下王冠拿在手中端详,以桌布边缘仔细擦去上面的污渍,平淡地开口说道:“先王死前提议要传位给我,诸位可敬的王子都可以作为见证。可惜我自有任务在身,很快就要回到主人身边。”叔叔那稍稍拖长的语调中似乎含着一丝真诚的遗憾,“——几百年来,从没有女王统治过卡玛沃,不过我决心改变这个局面。”
弗拉基米尔总算抬起头来,将擦拭干净的银冠在双手之间来回翻转把玩,视线逐一扫过面前瑟瑟发抖的几位俘虏,一抹冰冷的笑意依旧停在他的唇边。“那些逃离首都的懦夫自然也就放弃了自己天赋的权利。据我所知,诸位大概是就烁银王座最后的继承人,很遗憾,为了确保一位有趣的女王的合法地位,我不得不要求你们……”
我被捆在椅背上勉力摇着头,两行热泪夺眶而出,嘴里发出些滑稽的哼哼声,终于成功地引起了弗拉基米尔的注意。他收起笑容,朝我仔细打量了几秒,接着缓缓坐直了身子。“……佛耶戈?……我都快认不出你了。”
收割者语带惊奇,打个响指,两名奴隶立刻上前为我解开嘴上的封堵。“……是我,叔叔,是我……”我大口喘息着哭喊出声,不断把涌上喉头的酸水往下吞咽,“求求你,求求你,烁银王座是你的。你不是怪物!我知道你不是。你不需要回去,你可以留在这里,如果你不愿意——”
“——嘘。”
弗拉基米尔重新微笑起来,一个温文尔雅、神秘莫测的笑,安抚般地向我挥了挥手。“我还以为你已经死了。这样一来,计划有变,我尊贵的客人们。卡玛沃的女王只好再等等了。”
叔叔优雅地从桌边起身,一手提着烁银之冠向我走来。我哽咽着摇头,在麻绳的束缚中不断扭动,直到弗拉基米尔从身后抚上我的脖颈和下颌,以惊人的力道向后推挤着固定我的脑袋。他的手冷得像冰,温柔而异样的声音自头顶响起:“坐好了,孩子——我会奖你一顶王冠。”
我徒劳地闭上眼,僵硬地感受着那沉重的银环扣上我的头顶,这一圈受尽诅咒的空洞、涌动着鲜血和仇恨的泉眼。
“——先王已逝——”
弗拉基米尔哈哈大笑,朗声叫道,一只手越过我的肩膀举在身前,术法诱发的气流在他身边不断飞旋。我能听见痛苦的尖叫、垂死的呻吟、液体鼓动的浑浊声响,男孩们一个接一个地被那不可言说的邪恶禁术抽干了血,剧烈的腥味猛然灌满鼻腔,紧接着向我身后游移,汩汩涌入收割者的长袍下摆。
“——新王万岁!”
奴兵们随着他装模作样的宣告欢呼起来,纷纷以手中的长矛击打地面,嘴里同样高呼万岁。“别哭了,佛耶戈。现在你是国王了。”弗拉基米尔俯身在我耳畔念道,以冰冷修长的手指抚过我潮湿的脸颊。
“……你会做一个听话的好国王,不是吗?”
几十年来,每当人们谈起我的统治,一个永远绕不开的形容便是“幸运”,只因我是首都城破之后唯一幸存的王室血脉。确实如此——从这一刻起。武官们还喜欢强调我的仁慈或说孱弱,只要一丝微弱的血腥味便可教他们的国王面色刷白、胃口全无,他甚至从来不敢出席亲自宣判的死刑现场。
他们说得没错,那都是我:幸存者、懦夫、傀儡、蠢材。
“——好了。”
弗拉基米尔靠在我的椅背上说,“表演结束了。我们明早出发,扎图勒斯,现在让我一个人呆一会儿。”
白色石柱旁的巴凯副官一手扶着一把比我还高的漆黑斧钺,一手环抱着祖父的头颅,始终没有参与这场册封新王的闹剧。他金色的独眼冷冰冰地看了看我,又看了看他的人类将军,简单地点了点头,便跟着鱼贯而出的奴隶们向大厅门外走去。“……它们总以为自己高人一等。”
收割者悄然说道,“但实际上呢?一群会走路的失败品。”
沉重的大门在远方合拢,士兵们带走了大半的火炬,留在我们身边的只剩死一般的黑暗与几具干瘪的尸体。我无法停止颤抖,泪水却已流干,任由弗拉基米尔将椅子后拖,绕到前方,面朝我靠坐在祖父的长桌上。“……真是个惊喜。”他低头看我,重重阴影落在那张端正苍白的脸上,他的声音里满盈着回忆。“我还留着那本书呢。”
“……为什么?”
我无力地喘息着,只能吐出这么一个词语。“……还不到一年呢,佛耶戈。你已经不再为我着迷了吗?”
收割者刻意地微笑起来,一手在桌面上随意摸索,不知从哪捡起一把银质餐刀拿在掌中把玩。“你不喜欢我的头发吗?还有我的眼睛、我的脸?哈哈……这些都是主人最喜欢的。”他阴冷的笑声像一对湿漉漉的蛞蝓爬过我的耳边,“——好了,你也看见上一个国王身上发生的事了。来,跟着我说:卡玛沃很清楚背叛的下场。”
他以刀背挑起我的下巴,一双非人的红眼闪动着毋庸置疑的威权。“……卡玛沃……很清楚……背叛的下场。”
“——好孩子。”
曾经的叔叔咧嘴一笑,上方犬齿似乎比常人要长出不少,堪堪露出唇边。在我不得不正视眼前这个脱胎换骨的弗拉基米尔时,他那不祥的、变幻的美总能像一把利剑将我刺穿,令我的每次呼吸都抽痛不已;我想朝他吐口水,想要尖叫、咒骂、撕咬他的血肉,但当他冰冷的手指穿过我的卷发,为我扶正头顶那只可憎的王冠时,我只觉得浑身僵硬、动弹不得,眼眶干燥酸涩,却再也流不出一滴泪。
“……是祂……是祂逼你这么做的吗?”
“什么?”
他挑起一边秀丽的眉毛,就连那里也已经变成了新月般的银白。“——哦,不。主人给了我一个选择:像狗一样遭人屠宰,还是像狗一样苟且偷生。你会怎么选呢?”
我无力地咬住下唇,只能以沉默的摇头展示自己的反对。
“……你很幸运,你不用选。不过既然你问我为什么……”
叔叔噙着微笑,喃喃念道,似乎并不在意我是否真的在听。“就像我说的,因为他们都想杀了我。鲁伯特想杀了我。我的亲生父亲也是一样。”他将餐刀缓缓下移,尖端划过我颈部的皮肤,我无法不想起他是如何轻松地切开上一个国王的喉咙、吞食他的鲜血的。“他们把我送入天神的手中,要我为了责任牺牲自己。什么责任?什么牺牲?他连一年都等不了就要跨过我的尸体发动战争,为了卡玛沃,为了‘我们的家园’,哈哈哈!——他 的家园,你的家园,伊万的家园。反正不是我的。永远不会是我的。”
豆大的汗珠顺着我的鬓角流淌,直到他仿佛忽然注意到了自己手上的动作,低头轻笑一声,刀刃继续向下,轻巧地割断了将我束缚在椅背上的三道麻绳。“当然还有伊万。如果他像我一样聪明,找得到逃脱惩罚的方法,他早就杀了我好几次了。……他看见那是我了,亲爱的,他和洛林都看见了。但明白这件事只会让他刺得更狠,你看……”
弗拉基米尔一边说一边直起上身,左手散漫地解开腰带;一根沾血的手指钩起法袍衣领,宽阔的长袖坠下左侧肩膀,露出红绸遮掩下他瘢痕密布的胸脯。昏暗的火光之中,我依然能清晰地看见一道新鲜骇人的伤口赫然显露,未愈的皮肉足足缺失了二指来宽,圆形边缘鲜活湿润,透过长矛扎穿的孔洞,我甚至看得见缺口两侧肋骨苍白的边缘,还有心脏如何在深粉色肌层下方扑扑跳动。
我猛地抽了口气,发出一声可耻的惨叫,因长久束缚而麻木的四肢仿佛都不再属于自己,只能继续僵坐在扶手椅上移不开视线。“他差点就得手了,孩子。”弗拉基米尔以指尖按过伤口周围红肿的皮肤,轻描淡写地续道,“但我只是拒绝了死亡。嘶,现在已经好多了,当时那一下实在疼得要命,我真以为……哈哈。无论如何,很快伊万就跪下来乞求我能趁早杀了他,真是个懦夫。”他轻蔑地耸了耸肩,这个动作让另一侧的绯红衣袖也跟着滑落到肘际,“慈悲是给弱者和胆小鬼的礼物。还记得冈萨雷斯吗?‘枫叶骑士’。我杀了他,也算做了件好事,反正主人对他已经没兴趣了。永远不要乞求慈悲,佛耶戈……看啊。我知道你还在看呢。”
弗拉基米尔恶毒地嗤笑一声,左手握在我的脖子上撑起下巴,强迫我直视他血色的双眸。“喜欢你看到的东西吗?”
“……咳、咳、为什么……”
我无可抑制地哽咽起来,抬起一只虚弱的胳膊搭上他的手臂。“……那么多……祂都对你……”
“……哦。这些吗?”
叔叔低头望向自己的胸腹,和我一样凝视着其上散落的无数深浅不一的伤痕。除去几处尤为狰狞的疮疤似乎是由武器造成,其余大多都更像是规律分布的烫伤、鞭痕、爪痕或淤青,有些新进形成、有些已经陈旧、有些浅淡到几乎不复存在,重重叠叠、难解难分,他的身体像是一卷饱经蹂躏的羊皮纸,上面写满痛苦和折磨的长诗。
“……主人教会我血之秘术,自然也要留给我一点教训。”
弗拉基米尔低声说道,雪白的长发翩然垂落在我的手腕,一棵伶仃的、落满积雪的柳树。叔叔注视着我举起空余的左手,梦游般抚上他腰间的伤痕,并未出声阻止。
“……别哭了。它们都会好的。我愈合起来比凡人更快。”
他的话听上去仿佛已经把自己划分在凡人 之外。我以目光历数这逝去的十个月,无法想象他究竟是在怎样的境遇下唾弃着“慈悲”。法袍交叉的开口深至小腹,我才注意到一块连绵宽阔的暗色伤痕落在他的肚脐下方,边缘参差不齐,足有手掌大小,一开始我甚至以为那只是火光投下的一片阴影。弗拉基米尔沉默地看着我推开红袍前襟,追寻着那方看不出成因的崎岖瘢痕,皮肤上纠结陈旧的褶皱似乎是源自烧灼或烙印,却又显得更为粗放野蛮,隐约勾勒出一双对称的翅膀形状,分辨不出究竟是蝙蝠还是蝴蝶。
“……这是主人的印记。”
叔叔低沉地开口,“象征着我的……忠诚和爱。”
他的声音里听上去没有丝毫忠诚或爱。我的泪水不断滴上他抵住脖颈的手背,指尖缓缓下移,轻轻抚上那片暗裔打下的签章;这蜻蜓点水般的触摸令弗拉基米尔猛地弓起后背,发出一声难以言喻的、纠缠着痛苦和快意的尖叫,他像一道锐利的红影向我扑来,几乎要将那把扶手椅径直撞倒在地,冰冷的手指扣进皮肉,有那么一瞬间,我确实相信此刻便是我的死期。
缺氧的黑曚之中,我能闻见收割者发间的血腥,他剧烈的喘息抵在耳边,有如呼啸的海浪,将我的意识渐渐卷入一片猩红汪洋。“……你明白吗?”我们在水底相拥,宝石般闪耀的、透亮的、绯红的水,肉桂和茴香叶在芬芳的佳酿中漂浮,我看见他英俊的面容淌下银泪。“你明白吗?”
我明白。也许我成功地叫出声来,也许我只是在心中默念这个句子,也许弗拉基米尔从来不需要我的回答。
最终他一掌将我推开老远,重新站直身子,低着头将法袍的腰带系好。他不再看我,抬手将一绺白发别到耳后,他的耳缘如今也变得过分地尖,像某种传说故事中的精灵。
“现在你都看到了。”
他安静地说,“经历了这一切之后,亲爱的……我怎么会甘心去死呢?”
——而这便是我与弗拉基米尔的最后一次相见。
自此以后,他再也没有重新踏上卡玛沃的土地。我不会为他感到惋惜,因为卡玛沃似乎也没剩下什么东西。自我十六岁登上烁银王座,如今已经过去了整整四十四年,我的统治之长久甚至超越了祖父。但在我心底,我从未将自己视为卡玛沃之王;一块田野、一片森林、一座猎场并不需要国王,而我只不过是天神谦卑的仆从、财富的看守,在祂游戏过后的焦土上做着死者和愚人之王。
我也试图忘记弗拉基米尔。我从史书中抹去他的名字,以攻城的残酷掩盖王座厅里堆积的尸体,我自认幸存者、降伏者,也如此这般告诉我的孩子,我这么做是为了他们不至于像我的父亲和兄弟一样白白战死。然而写下这个名字依然足以唤起我灵魂深处的疼痛,罔论看到弗拉基米尔偶尔从大陆各地寄来的所谓“家信”。他漫不经心地询问我的健康、我的婚姻、我的子嗣,却从来不曾提及自己的情况,而我从无数他人的口中听到了他伟大的历程,如今他是天神最信赖、最荣耀的载命人,术法精进、战无不胜,他狡诈善变、嗜血暴虐的声名和其余巴凯将军乃至“主人”本人相比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每隔一两年,我便要战战兢兢地向他寄去回信,唯恐叔叔疑心我曾泄露他的秘密。而他也始终允许我活着,将王冠、宝座和整个卡玛沃都盛在银盘中送到我的面前;弗拉基米尔清楚地知道我绝不敢、也绝不会背叛他的信任,他明白我这颗苍老心脏的每次跳动,或多或少都是为了他的存在。我将他封入我的回忆,掩埋在岁月的风沙之下,唯有如此才能挨过这屈辱乏味的四十余年。如今我的救赎已经如约而至,可弗拉基米尔的却依然遥遥在望……但我知道他会继续等待。
那天夜里,当我望进他绯红的眼睛,我能看见他为自己选定的道路。那是一条不可思议、崎岖蜿蜒的天梯,专为像他这样不知屈服为何物的怪物所造,此时此刻我仿佛依然能听见他轻蔑而嘲弄的宣称:“慈悲是给弱者和胆小鬼的礼物。”
他不向任何人类、任何神灵献上忠诚,他拒绝死亡、拒绝毁灭,那宝石般闪亮的野心便是他最终的答案。我明白、我只是明白——他是一条只懂得背叛的猎犬,总有一天会杀死自己的“主人”。
这个简单的想法足以让我在寒冷的卧榻上露出微笑。我将带着笑容躺入我的坟墓,连同这荒诞不经的传说一起,像个懦夫一般拥抱我的结局。
但我知道弗拉基米尔的故事还在继续——惊心动魄地、不知疲倦地继续,他做出了怪物的选择,他所行的是一条苦难与永恒之路。
The End
感谢阅读!这个故事我写得很累,相信您读得也很累,所以真的非常感谢。
如果有任何感想或者关于设定的讨论都欢迎留言。
February 26, 2022
原作:《英雄联盟》
配对:弗拉基米尔中心
分级:PG-13
摘要:“坐好了,孩子——我会奖你一顶王冠。”
警告:详细血腥暴力描写;大量私设,对卡马维亚历史不负责任的捏造,随时可能被打脸;OOC;第一人称叙事,“我”并非破败之王佛耶戈,只是历史上的重名;可能含有极微量underage内容。
备注:本文的时间线在破败之王佛耶戈出生的500年前,弗拉基米尔还是人的年代。
卡玛沃的美丽传说
上
我将在此处写下的,是某段永远不会对任何人提及的往事。它本该就这样随我葬入卡玛沃王室那堂皇的陵寝,沉眠于浸透鲜血的红土之下、雪白大理石切就的棺椁当中,与我这具风烛残年的身躯一同静静遭受虫豸噬咬,化为尘土中的尘土。但有些话语生来带着翅膀;有些故事会在梦醒时分自灵魂深处投来殷切而严厉的目光,无声地呐喊着、要求着一次讲述,就连死亡的黑翼都会被它们投下的庄重阴影吓退,无法将永恒的安宁带到我的身边——而这是我经此一世希望得到的最后一样救赎。因而我必须记录,趁这金铸的三道爪痕依然在我的额头上闪耀,将笔下的墨迹生生映出血色,当一弯狭长新月悬在窗外,恰似他暗含微笑的嘴唇……
他依然活着;这是从前谁都不曾料到的事。他比我年长六岁,却会比我活得长久千万倍,或许直至时间的终结——人们就是如此描述他的奇迹般的擢升的。
要讲清他的故事,我必须尽力驱散眼前笼罩的恐惧的迷雾,回到我与他那现在想来平和得不可思议的共同起点:首都御林的一座广场边缘,在五十……四十……四十七年前。
他的名字是弗拉基米尔。我随父母姊妹一同逃离被战火吞噬的领地,来到卡玛沃之王——也就是我的亲生祖父——的城堡中避难,当年正好是十三岁。我们的队伍历经长途跋涉,当时人困马乏,摇摇欲坠,在护城河前的吊桥旁无缘无故地停驻了好几个小时才终于获准入内,我的大伯、同时也是当时王位的继承人亲自前来迎接,而弗拉基米尔和其他几个更小些的王子骑在他的身边。我们此前应该在家族聚会上打过几次照面,只是那些时刻根本没有在我幼小散漫的心灵中留下任何印象;而逃难到首都的当日,我在漫长的等待过后对抱怨本身都产生了厌倦,百无聊赖地趴在马车窗边观望前来迎接的卫队,在那时才算是第一次看见了弗拉基米尔。
他驾一匹白马,留着被红缎带束起的褐色长发,一张王室血统赋予的英俊面孔正巧露在阳光下,大概是他脸上那副慵懒、烦闷、毫无兴致的神情首先吸引了我的注意。在父亲与大伯紧张交流的一刻钟里,我就这么在车里静静地注视着他,丝毫不理解这样一个素不相识的青年为何会让自己突然移不开视线。祖父的孩子们全都生就一副端正的容貌,这事在卡玛沃周边早已传为佳话,但弗拉基米尔的身上似乎另有某些不同寻常的东西;一股古怪的虚幻感,一种诱人的危险,几年之后我终于意识到那也许源自他身上天然的奥法力量,但在那个明媚的下午我只是默不作声地看他,一个与我一样无所事事、愤世嫉俗的王子,低声嘱咐马儿站定之后,他从漂亮的绿纹马甲口袋里掏出一本小书,就这么在太阳底下读了起来。父亲与大伯渐渐起了争执,声音越拔越高,但弗拉基米尔对二人的吵闹充耳不闻,只是眯着眼低头翻过书页,直到大伯愤而调转马头,骑过他的身边,一把将他手中的小册子拍落在地。
我能看见弗拉基米尔猛地耸起肩膀,似乎吓了一跳,嘴里念了两句无法辨明的句子,接着愠怒而阴郁地转过脸去。那本皮面小书在地上被风吹翻几页,紧接着在无数涌入城堡的铁蹄之下被踩扁、撕裂、污染,很快便与尘土飞扬的路面浑然一体。
我自小顽劣好动,素来喜爱在树木屋檐上爬高走低,穿梭于成年人不屑于知晓的仆从密道,只为了出其不意地惊吓我的姊妹,或是神不知鬼不觉地逃出教师的看管,溜进某些不许孩童涉足的去处。从前我也多次与其他小辈一同在首都避冬和参加节庆盛典,对祖父这座传承数百年的古堡早已摸索通透,至今大概依然可以隐秘而迅速地穿梭其中。终于被接纳入宫的那天夜里,我不知疲倦地偷偷翻出窗外溜上城墙,在明亮的月光下往返了几趟,最后在城门入口的草丛里找到了被清理到路边的那本书。抖去灰尘蹄印、以湿布揩净之后,这堆缺页不少的废纸终于看上去稍微像本书的形状,扉页上以优雅潇洒的花体签着弗拉基米尔的名字。
若是有人问及当时的我,为何想要寻回并藏匿起那本十三岁孩童根本无法理解的秘术书籍,我一定会给出好些不得要领的回答。但此时我必须将自己坦诚剖解在这个故事当中,少年夸张可笑的自尊心早已离我远去,因而现在我能要求自己作此书写:我很清楚地知道,自己这么做完全是因为我迷上了那位绑红发带的小叔叔。那也是我第一次发现自己比起女性,往往更受男子的吸引,不过这种偏好并没有影响我履行作为国王和丈夫的责任——不,不,打住!
这不该是一个关于我的故事。恐惧与难以言表的激情依然牢牢攥紧我的手腕,让我难以将叙述简单地凝聚在他身上,正如人无法以肉眼直视正午的太阳。但我必须讲述;讲述这一则无人问津的真相,那场晚宴、那次重逢,讲述弗拉基米尔……或说曾经是弗拉基米尔的某个东西。
他是我祖父的第五个儿子,由国王的第三任妻子所生。在他之下尚有几个幼弟和其余姐妹,祖父骁勇善战,老当益壮,当年已经娶下第六任王后,整个家族枝繁叶茂,子孙成群,随着战事日紧都渐渐聚集到首都城堡中来。我的父亲在王子当中排行第二,而我是他唯一的儿子,并不夸张地说,我自己与卡玛沃王座的距离甚至比弗拉基米尔还要更近一些;不过归根结底,继承大统对我们这样的人来说本就是机会渺茫的幻梦。和其余每位嫡长以外的国王之子一样,他出生后不久便被封为公爵,在西境预定下一座小小的堡垒和几顷薄田,用以维持最低限度的体面。然而没等弗拉基米尔成年后第一次踏上属于自己的土地,大半个西境便因两位天神战士的角力在一夜之间沉入海底——此事大概发生在他十二岁时。
这一切族谱般的赘述只为表明,弗拉基米尔从来不是一个位高权重、耀眼夺目的王子。而在那场战争之后……我曾亲自敦促学士们确保他的名字已经从现存的旧藉上全部抹除。
然而即使历经了如此漫长岁月,有关于他的种种细节依然牢牢镌在我的脑海深处,连遗忘那最无情的寒掌都不敢染指。十三岁时那次相遇过后,毛头小子独有的执念与精力驱使我四处打探任何有关弗拉基米尔的琐碎消息,却给不了我哪怕多与他搭话几句的勇气。他身材高挑,秉性文静,待人接物永远彬彬有礼;祖父在大殿中召见朝臣时,我总会神不知鬼不觉地在他的侧后方站定,偷偷打量小叔叔心不在焉地听取现场理政时那副微微出神的模样,一双优美的薄唇上常常带着点难以捉摸的弧度,为他平添一份引人入胜的神秘感。他似乎缺乏亲密的伙伴,总是独来独往,许多次我躺在南边城墙下的椴树枝杈上打发时间,只为了看他独自从校场离开,途经树下回到宫中,暴晒后的皮肤微微泛红,被汗水涂得闪闪发亮,一条殷红的发带在他身后的阳光中飘舞。
六年的差距亘在我们中间,让我甚至找不到什么理由与他产生交集;更何况父亲在抵达首都后特地把孩子们召集在一起,忧心忡忡地告诫我们在城堡内千万谨言慎行,祖父的血脉广播,盘根错节,一锅贫瘠的肉汤几乎要养不活无数张嗷嗷待哺的嘴巴,这里并不如父亲预想中那样欢迎我们的到来。尽管由于封地过早地遭到毁灭,弗拉基米尔自出生起便始终留在祖父的宫廷中,他似乎也与我们这些初来乍到的避难者一样孤立无援。缺乏领地的支持,我的这位小叔叔收入微薄,亦无法从继承权中获得任何可以期盼的未来;那抹令我着迷的隐约笑意在许多人看来只是傲慢的标志,而他天生拥有的驾驭魔法的能力也并未为他换来多少额外的尊重。
四十七年前的卡玛沃尚未归顺任何一位曾经的飞升者,在天神们互相倾轧的夹缝间艰难地试图取得平衡,凡人对祂们从宏伟身躯中释放出的惊人力量并不陌生。数百年前,魔法自恕瑞玛的太阳流入祂们的灵魂深处,赋予每位圣人超凡脱俗的天资,同时也全然扭曲了祂们的心智。王国需要强大忠诚的法师不假,但即使是祖父的肯定也无法阻止战争的幸存者们对这些易遭诅咒的能力心存忌惮,不幸的是,弗拉基米尔的天赋在我们这个素来与奥法无缘的家族中还是独一个。
我在姐姐和同伴的茶话会上听见她们谈论过他的“觉醒”。几个女孩先是比较了弗拉基米尔和六叔叔谁更英俊,接着便有人提到围绕前者存在的可怕传言,“梅丽昨天告诉我,他十一岁的时候就杀过人!”听见这话,小姐们顿时一齐发出兴奋而惊恐的笑声,“……有个表哥跟他关系不好,两个人经常吵架……有天下午他们一起在御林里游玩,至少弗拉基米尔说他们是去比赛打猎的。出发时是两个男孩,回来时只剩一个,卫兵跟随弗拉基米尔的指引在护林人的小屋边找到了那位表兄的尸体——手臂那么长的一根冰柱扎进他的后脑勺,人早就没气了。”
“哎呀!”我姐姐惊叫道,“难道这会是他干的吗?他看起来那么温柔体贴……虽然有点不爱跟人打交道。不过现在想想是有点奇怪……”
“……弗拉基米尔说,他们两个在小屋旁推搡打闹,表哥后背撞上墙壁,震落了房檐上的冰柱,就这么不幸身亡。但是——但是——小点声!……梅丽发誓说那时候才刚到十月,地上只下了很薄很薄的一点点雪,全城的房屋没有一家门前挂着冰柱,除了那栋森林里的小屋。”
女孩们顿时炸开了锅。“他有魔法!”“他才十一岁吗?”“他在撒谎!”“我父亲说他能控制水……”
到这里我便再也听不下去了,差点怒气冲冲地径直闯进淑女们的聚会;阻止我的倒不是什么微薄的荣誉感,而是姐姐如果发现我在门外偷窥,一定会想办法把我整个半死。我随后一头扎进仆从闲聊和堂表兄弟的交流之间,拼命打探这桩奇事的原委,坚信弗拉基米尔肯定是无辜的——否则国王怎会不治他的罪?
调查的结果被我零零碎碎写在日记当中,然而所有那些宫闱秘辛和少年心事在我登基后不久便匆匆付之一炬。我知道那位死去的表兄实际上比弗拉基米尔至少年长五岁,身材高大,结实粗鲁;我知道二人曾经频繁地发生冲突,的确,有一次他揪住表弟的发辫将弗拉基米尔从马上直接拖到地面,因为后者大声哭喊,引来教头的注意,他才勉强放过了这个头破血流的男孩。表兄死后的三个月,弗拉基米尔被宫廷法师逮到他试图抽干庭院中的一座小喷泉,这才被发现拥有操纵液体的魔法天赋。但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能使水或其他东西冻结,至少在当时,我真心相信他并没有在童年便犯下弑亲的恶行。这番小小的调查让我一时间忘乎所以,找到姐姐理论,而她只以狐疑的目光对我上下打量,最后悠悠问道:“你干嘛对他的事情那么上心?”
对这个问题我自然无从回答,一下子涨红了脸,从她面前落荒而逃。我把这无人在意的清白真相发掘出来、记录在册,仿佛这样便算是为弗拉基米尔澄清了谣言,当我将城门外捡回的小书捧在胸前,想象他翻动书页的手指转而轻轻扯开我的衣领,我几乎能听见他在说谢谢。四十七年前的那个男孩将所有青春萌动的情愫都系在弗拉基米尔海蓝的双眼当中,但如今的我不能——我不敢再忆起这些。祖父到死都最厌恶男人之间过度的亲密,而弗拉基米尔还是我父亲的兄弟,即使年幼如我也没有蠢到在国王的宫廷里把这份可笑的迷恋公之于众。
抛开那些围绕他礼貌、聪敏而疏远的性格所构建出的流言蜚语,我还能继续讲述关于弗拉基米尔的什么事呢?人人都知道他偏爱红色。红发带,红皮靴,绯红色的半指手套,小叔叔还在剑柄顶端镶了一颗成色不算太好的红宝石,在阳光下挥舞起来刻面闪烁,熠熠生辉。无论是否正接受着法师训练,卡玛沃的王子们都绝不能在刀剑作战上落了下风;弗拉基米尔曾做过我一位舅公的侍从,打小便对校场上金铁交接的凡人之争并不陌生。但或许只有我注意到他爱喝香料煮过的葡萄酒,在宴会上总要多添几杯,陈酿的红一点点自嘴唇攀升至他稍显苍白的颧骨,但弗拉基米尔至少总能保持节制,从未因醉酒闹出过什么笑话。我知道他的艺术品味精细而忧郁,因囊中羞涩而不好赌博,十八岁时,他曾为了给某位表姐留下深刻印象,在舞会上把一碟海鲜蛤蜊汤塑造成一座流动的微型尖塔,直到被大伯厉声呵斥才作罢。
即使如此,我相信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从未注意过我。三位天神战士远渡重洋而来,在这片被祂们呼作远东的土地上争执角力,甚至抽不出功夫来确实地征服任何卡玛沃的城市。然而祖父的城堡依然因此挤满了王子公主和他们的孩子,他们拖家带口、阴沉无望,领地横遭沉没、烧毁、洗劫,或被突然降落的流星夷为平地,而这所有的惨剧往往只是飞升者战斗中一点微不足道副作用。混在十来个喧闹恼人的男孩之间,没有任何特征可供弗拉基米尔将我从他们当中辨别出来;而我也始终胆怯懦弱,本不打算为这段长达两年的苦恋向除了日记本之外的任何人倾诉。每当我想要借某些琐事与他聊上两句,平素调皮捣蛋的劲头便会突然派不上一点用场,在心上人面前总是还没开口便脉搏加速、面红耳赤,我曾以为这一生都无法真正和弗拉基米尔共处或交流,直到、直到……直到他即将永远离开的那天。
至少那时我们都觉得他会永远离开。
一切都始于一场突如其来的胜利:我们伟大的主人、卡玛沃的真神终于战胜了祂的两个兄弟。传说祂将其中一个掷入汪洋,太阳的黑血令海水不间断地沸腾三日;而另一个遭祂折断脊梁,扯去双角,带着耻辱被永远逐出了这片伤痕累累的土地。距离海岸线最近的几个人类国家顷刻易主,其中甚至也有与卡玛沃鼎足而立的强盛之邦,灰鸽子带着愈发诡异可怖、令人难以置信的消息密集地飞入首都高塔,教祖父和他的儿子们皱紧了眉头,彻夜在议事厅中争论不休。国王早在战争开始前便意识到要避其锋芒,把主力军团和皇室血脉全都集中在远离前线的首都,我想他们本以为暗裔之间疯狂的争斗最终会落到三败俱伤的地步——卡玛沃能否继续保持尊严和独立差不多全系于此。然而事与愿违,主人凭借祂无边的智谋和实力成为了当之无愧的赢家,而卡玛沃也有幸……不、不,我受够了!
弗拉基米尔亲手将奴性刻入我的梦中、我的血脉,但至少在这个永远难见天日的故事里,我必须讲出实情。没人会看见。没人会在意。祭司们告诉我飞升者的名字当中也含着力量,对每一次呼唤都会做出响应,因此绝不能被轻易书写传诵;但这并不意味着真相就该被永远埋没,即便其中流淌的唯有苦涩的耻辱、背叛、对亲情与爱的践踏和嘲弄,但我早已行将就木,而如今卡玛沃阴森冷寂的城堡中再无半点荣誉留存,仅余百般清洗却依然无法去除的血腥气味。我曾无数次像今日这般坐在如钩的弯月下诅咒恕瑞玛的太阳,只因它不辨忠奸,竟将自己的力量赐予那样的、那样的怪物……
那位不可直呼其名的天神,那个暗裔 ;那位“主人”。
我永远不会忘记祂如何带着两个载命人踱入祖父的厅堂,传说这些超凡脱俗的将军们习惯留几个人类在身边作伴,却并非为了使用他们的力量。祂比国王最健壮的侍卫还要高出一头,浑身被沉重暗哑的黑甲包裹,瘦长犹如一道阴影,每走一步都伴着低沉威严的钢铁撞击声。然而祂身上最引人注目的地方还是盘踞在背后的一对微张的膜翼;纵然行走时已经收叠在一处,那双异样的翅膀依旧大得令人胆战心惊,被薄薄一层皮肤包裹的骨节锋利如刃,上面长满细密的绒毛。它们本身同样比午夜还要漆黑,只在根部泛出一点不自然的血色微光,末端以苍白优雅的弯爪作结,几乎垂地。我站在父亲的座位之后听见他克制不住地抽气,起初以为他同样是在为天神那非人的形体而惊叹,直到注意到为暗裔拉开高背椅的是一位小麦色皮肤、戴着单侧眼罩的独臂男子,他身材高大,形容憔悴,失去了右手和左眼,满头稀疏干枯的金发尽力打理齐整,却依然难掩衰老之势。
长桌周围渐渐流转起不详的低语。是他,是他,不可能!是“枫叶骑士”,王储的宿敌……而我也差点在惊诧当中傻乎乎地张大嘴巴。这位传奇般的国王曾三次领兵在西境边疆的峡谷里击退了大伯率领的入侵,那时候他还有两条胳膊和两只据说不知退缩为何物的眼睛。而现在他却成了祂的载命人:暗裔们收集被征服的领袖就像猎人收集雄鹿和狮子的头颅,“主人”特地带他来到卡玛沃最高贵的一群人中间,遍体鳞伤、面目全非,当他伺候祂安稳就坐,恭敬地弯腰接过暗裔那形状可怖的尖角头盔,大厅中的每个人都能看见那只曾属于一个国王的左手是如何地颤抖不已。
汗水沿着大伯斑白齐整的鬓角滑落,因为他很清楚自己未来的处境也许并不比枫叶骑士好上多少。那次会面与其说是一场宴席,倒不如说是一次检阅、一场宣告屈服的仪式,祖父最终决定咽下自尊,宁愿成为附庸也要与飞升者的军队达成和解,以最大限度地保全卡玛沃的土地和人民。国王、他不满三十的年轻王后——第六任还是第七任?——和他的八个儿子们在长桌前落座,迎接“主人”的到来,而我和其他的家眷一样沉默地在大厅周围的看台上站成一圈,正如平日里倾听祖父对各类申诉的裁决——只不过这一次接受裁决的是我们自己。
暗裔的视线平平地扫过整座大殿,像一把刚刚磨利的镰刀刈过一片熟透的麦田。首席法师此前对我们百般警告,凡人万万不可直视飞升者的双眼,事到临头我才明白他实在多虑;祖父枝繁叶茂的家族齐聚一堂,从最狂妄的骑士到最顽皮的幼童,素来自视甚高的王室成员们在那一刻无不因天神的凝视而屏息,被本能的恐惧牢牢摄住,活像矮草丛中一窝被猎犬盯住的野兔。而我自然也列在兔群当中,颈后汗毛直竖,手指揪紧外套下摆,目光不敢有稍稍转动,只能始终投在长桌旁的弗拉基米尔身上。
只要我们共处一室,我便会无法克制地看他,即使在暗裔造访的关头也不例外。如今只要我稍稍合上眼睛,面前依然能清晰地浮现出当天他的身影:暗红绸缎衬衫外罩黑绒镶金的长礼服,袖口缀着如今看来稍显繁复的雪白荷叶边,一条装饰性的小披风被三道爪痕的皇室徽记斜斜扣在右侧肩头——这般华丽张扬的装束在四十多年前正当流行。其余王子们同样盛装出席,以示对天神来访的尊重,但我的眼中似乎只能看见弗拉基米尔;三天前他刚过了二十一岁生日,此刻同样局促不安地交握双手,披散的卷发在一千只蜡烛的照耀下几乎显出某种蜂蜜似的暗金色泽,一双海洋般湛蓝的眼睛只肯垂向桌面铺设的暗纹餐巾。
时至今日,我依然不明白那样残酷的命运为何独独降临在他的身上。也许是弗拉基米尔在那一夜的俊美令诸神嫉妒,又或者、又或者……他只是不小心吸引了某一位 特定的天神。
“——你。”
“主人”在国王对侧坐定,短暂的审视之后,忽然抬手指向他的第五个儿子。
“为我侍酒。”
暗裔灰白的长指甲在空中轻轻一点,以重叠晦暗、辨不清情绪的声音宣告了自己的要求。这个命令出乎在场所有人的意料,也几乎令我的心脏顷刻间停止跳动。也许只是出于焦急的幻觉,看台上的我似乎能真切地听见弗拉基米尔猛地抽了口气,略显迟疑地抬起头来,一双薄而优雅、总是含着点笑意的嘴唇从未像此刻这般苍白。他下意识地转头望向长桌上首的国王,却只得到了一个同样迷惑而愤怒的眼神;男孩们在做侍从时常常要为自己服务的骑士和客人倒酒,但席间的弗拉基米尔已经是个成年男子,只消看一看祂身边两位噤若寒蝉的载命人便不难猜到,“主人”的提议不过是一次粗鲁的挑衅。
但为什么——为什么非得是弗拉基米尔不可?我想他在此后的岁月中大概也曾无数次地问过自己同样的问题。危险的沉默在大厅中蔓延,我看见大伯在座位上不安地扭动,父亲以微颤的手反复整理衣领,而弗拉基米尔脸色惨白,目光不断在就坐的兄长和父亲之间游移。所有人都在等待,等待着国王的回绝或首肯——这件事早已不仅仅关乎一位卡玛沃王子自身的荣誉。
“……你听见大人的话了,弗拉基米尔。”
祖父最终从牙缝里挤出一句。“快去为祂侍酒。”
他的声音低沉而庄严,对弗拉基米尔和我来说却有如地动山摇,一道巨大的裂缝从脚下不断扩张延展,直至将整座城堡吞吃入腹。那天以后,十五岁的我曾无数次地梦见这场可怖的宴席:有些时候,梦中的自己终于不复回忆里那般愚笨懦弱,国王话音刚落,我便会捏紧拳头高声反对,跳起来翻越被丝绒包裹的看台围栏,张开双臂挡在弗拉基米尔面前;让我去吧,陛下,有时我会在梦中哭诉,让我去为祂倒酒,不是弗拉基米尔,不要、不要,我替他去……
然而更多时候,最可怕的噩梦恰恰只是残酷现实的重演。我会遥远地、僵硬地站在看台边缘,死死咬住嘴唇,注视着我心爱的小叔叔从桌边站起,缓缓朝那位堕落的天神走去,从男仆手中接过一只沉重的珐琅瓷酒壶。他洁白精美的荷叶边长袖显然不是为了担任侍酒而准备的,倒酒时只能用另一只手勉强推开,小心翼翼地弯腰以看清高脚杯的情况;他的动作因而显得颇为恭敬,端壶的那侧胳膊始终露着一截略显苍白的手腕。我不确定“主人”是否真的看见了他的努力……我甚至不知道祂是否记住了弗拉基米尔的名字。除去突然地指名要他侍酒以外,飞升者整晚都没有再多看这位王子一眼,宴席终于开始之后,祂竟然慢慢隔着长桌与祖父谈起历史、音乐、卡玛沃宜人的阳光与气候,从祂重叠的、非人的话语当中听不出任何真正的欣赏或趣味,暗裔时不时会打断国王的陈词,从盔甲深处发出某种类似风箱鼓动的柔和声响,也许祂是在笑——就好像对祂来说刚刚听见的一切不过是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
而弗拉基米尔只得继续站在“主人”身后,在枫叶骑士与另一位始终沉默不语的女战士中间,很久很久以后我才得知,她早在向天神投降时便被割去了舌头。即使此刻直面自己冰冷的坟茔,我依然可以肯定地说,其他任何一个王子都不会比那天的弗拉基米尔表现得更好。小叔叔很快冷静下来,笔直优雅地立在扶手椅的侧后方,在天神放下水晶杯时适时地为祂添酒,只有鬓角那一小片被冷汗浸湿的棕发出卖了他。尽管似乎在苦苦忍耐着什么,随着宴会进行、觥筹交错,那位曾经是枫叶骑士的载命人却显得越来越虚弱,到最后几乎站立不稳,膝盖打弯摔倒在弗拉基米尔身上,紧接着迅速慌乱地重新站直身体。年轻的我自始至终都只关注着这么一位王子的举动,几乎完全没有注意倾听“主人”与国王的交涉,直到这场折磨人的筵席终于走到了尾声,暗裔抬手示意载命人为祂宣读准备好的和约——
任何一个受过些许教育的人在听了几行之后便可断定,枫叶骑士手中握着的根本不是什么和约,而是一份天花乱坠的卖身契。那张可笑的纸片要求整个卡玛沃都必须将眼前这位天神战士奉为唯一的真神,按时进贡高昂的税赋、人口与珍奇之物,祖父还要从自己的继承人中选出一个送往“主人”的宫廷,在那里充当象征和平意愿的人质。讽刺的是,堕落的飞升者并未明确指定祂最心仪的人选……但在场的每个人心中都已有了答案。
即使在四十五年后的此时此刻,那场晚宴给我带来的困惑依然比愤怒或悲伤更多。为什么祂选中了弗拉基米尔、为什么不是顺位更高的王位继承人、为什么不是更以英俊著称的六叔叔戴伦、为什么暗裔总要以羞辱和玩弄人心为乐、为什么、为什么、究竟为什么?
多年漫长的蹉跎过后,一个苦涩的理论终于降临在我不再年轻的心中。也许无论……无论我们费尽多少心力去探求或分析,事实就只是这么简单。神凭一个闪念便可轻易决定凡人的生死,我们的挣扎、痛苦、胜利、失败、我们所仇恨和珍爱的一切,在“主人”看来不过是微风吹过海面拂起的小小波纹,至多使祂从厚重的铠甲内部发出一点柔和的笑声。
至少在暗裔带着载命人离开大厅之前,绝望还没有彻底地击溃弗拉基米尔。十六个背负黑暗烙印的奴仆托起“主人”的轿舆,我的小叔叔默不作声地一直等到祂的队列绕过庭院高墙,忽然抬手将那只白瓷酒壶狠狠摔在地上。
除我以外,谁也没有料到他会如此抗拒成为暗裔的人质。生在养尊处优的王室家族,每个男孩和女孩从小就清楚地知道,结婚、继承、作战和充当筹码都是我们为卡玛沃做出贡献的方式——至少大伯坚持这么宣称。许多人亲眼目睹了宴会的全程,打心底相信是“主人”选中了弗拉基米尔:因为他坐在了一个显眼的位置,因为他在长桌边胆敢与暗裔将军直接对视,因为他历来不够检点持重、平日爱在首都污水横流的小巷里闲逛、与赌徒和扒手厮混,不对,不对,因为他是个天生的法师!飞升者们光靠鼻子就能闻得出来。
晚宴过后,“主人”为我们留下了十五天的喘息时间。十五天后,祂的使者将带着护卫前来接走一位王子——公主不能算数,显然暗裔的幕僚们对卡玛沃王室的传统并非一窍不通。在那段动荡不堪的岁月里,一切贵族生活中引以为傲的习俗与社交几乎都被战争撕碎,弗拉基米尔当时虽已成年,但既没有婚约也没有领地,只剩一个空荡荡的公爵头衔和一只手数的过来的几个封臣,他们从过去暗裔争斗引发的海啸中勉强幸存,同样失去了赖以维生的土地和城堡,不仅与自己年轻的封君形同陌路,这几年甚至过得比他还要穷困潦倒。种种阴暗的传言比从前更加紧密地缠绕在弗拉基米尔身边,当他一再拒绝将自己的名字写在国王签发的诏书上,坚持要求凭抽签选择被送出的人选,我的小叔叔又亲手将他的所有兄弟推向了自己的对立面。
我本不想去听……我从来不想,但那些怀疑和诅咒像一场冷雨浇透了祖父的城堡,令弗拉基米尔在那短短十几天里迅速地消瘦下去。他怎能如此自私、懦弱、疯狂,整个家族正面临着史无前例的危机,他怎能只顾着自己过得轻松快活?他是个法师、坏种、杀人犯,“主人”选中他不会是没有理由的。他们是不是早就认识彼此?弗拉基米尔是不是祂那些崇拜黑暗的信徒之一?他不该拒绝——他不能拒绝,天神已经选择了他,如果我们送一个别的王子过去,无异于主动撕毁这份艰难缔结的和约……
在那地狱般的十来天里,这似乎是我的父母、姐妹、叔伯兄弟们唯一讨论的事情。我在底层的厨房里听见仆人们咒骂弗拉基米尔的名字,几个马夫的儿子躲在路旁的灌木丛里用弹弓向他的卧室窗户射去小石子,为此我跟他们好好打了一架,鼻血流得满袖子都是。我不明白他们为何全都如此愤怒、如此残酷,如此理所应当地要他为我们所有人做出牺牲,如果他们肯像我一样仔细地看看弗拉基米尔——就会发现他只是太害怕了。
我记得自己最后一次躲在椴树的阴影中向下望着他孤独的背影,夏日的午后下着轻薄的太阳雨,弗拉基米尔披一条朴素的暗红斗篷,站在校场旁的东南门边等待着国王的仪仗。当祖父即将由此出城,他冒险上前揪住他的缰绳,急速而低声地说了些什么,却只换来国王不悦的蹙眉。“你是我的儿子,弗拉基米尔,”他的声音沉厚洪亮,仿佛正在主持一场皇家审判,“这是你现在还没被关进地牢的唯一原因。卡玛沃的男人必须承担自己的责任。像个王子一样骑着马去,还是像野兽被捆在马背上,这是你的选择。”
这些义正词严的话语像鞭子般抽打在弗拉基米尔身上,以至于当大伯因他迟迟不肯松手,真的将末端分叉的长鞭甩在兄弟的脚边,发出一记震耳欲聋的破空声响时,小叔叔也只是吃惊地猛然耸起肩膀,沉默地后退几步。绒毛般的雨雾终究打湿了他的斗篷,我看着他重新拉起兜帽,独自在马蹄踏出的泥坑边站了很久,和煦的阳光在校场长屋的顶端照出一道纤薄的彩虹,而我藏在树叶间的脸却只觉酸涩湿冷。
现在想来——他怎么可能不怕呢?弗拉基米尔一向比自己的哥哥们更善于察言观色,也许从国王紧皱的眉头中他便读出了这个所谓的“人质”将会走向何等悲惨的结局。他的亲生母亲在他六岁那年便因难产去世,留下两个在铁之团服务的兄弟,他们都是王国最为骄傲英勇的骑士,其中一个还曾亲自训练弗拉基米尔的武艺。叔叔当然也去找过他们;但国王的武士从来只服从国王的命令。在他最终离开前的一个下午,我和堂兄弟们在教头的带领下练习长矛,看见弗拉基米尔在铁之团的营帐前徘徊许久,反复要求面见自己的两位舅舅,可直到我在欢呼声中将矛尖捅进头戴角盔的稻草人腹部,依然没有一个身穿铮亮盔甲的骑士出来见他。
那时我的心脏咚咚直跳,不知哪来的勇气一把扔下长矛便向他跑去。众目睽睽之下,弗拉基米尔揪起面前一个传令兵的衣领恼怒地叫了起来,“荣誉?他让我好好珍惜——我的荣誉?!”
他猛地将那个年轻骑士推开老远,一手捂住眼睛,嘴里发出一阵歇斯底里的大笑。那笑声像一只热辣辣的巴掌扇在我的脸上,将我从冲昏头脑的焦虑和痛苦中生生打醒:即使我在此时接近了叔叔,难道就能让他好过点吗?
我于是刹住脚步,大口喘气,看着弗拉基米尔终于放弃了求助,一手拢过披散的褐色长发,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铁之团。
那天傍晚,我似乎因为在餐桌上与姑妈顶嘴,被父亲单独拉进了一间偏僻的祈祷室。他竟破天荒地拿戒尺打我的手心,要我发誓再也不去接近弗拉基米尔,更不能在公开场合说些同情他的鬼话;我长到十五岁以来,受那样的罪还是头一遭,但不知怎么地竟然一滴泪也没有掉。夜里我怀抱着弗拉基米尔的法术书在疼痛中入眠,梦见自己走在叔叔身后的影子里,跟着他来到了暗裔在海边烟尘缭绕的城堡。他依然穿着晚宴当天的华丽装束,手中握着一把细剑,及膝的黑色长靴叩在嶙峋的山岩上,优美的唇角挂起一个异常忧伤的微笑。
“我要走了,”
他在梦中说道,“我要走了。”我看见他在狂风肆虐的峭壁上伫立,虚幻、危险而神秘,他最爱的那条绯红发带在某一刻被呼啸的海浪卷走,而他忽然转身执剑向我刺来。
“为什么?”叔叔冷漠地质问,声音温柔、文雅、彬彬有礼。“为什么你什么都不做?”
我猝不及防地以左手阻挡,那把剑却径直穿透我的皮肉,狠狠扎进胸膛,轻易地击碎了我那颗为爱疼痛不已的心脏。当我在午夜哭喊着惊醒,攥着那本破旧的小书悄悄溜出卧室,被戒尺打肿的左边掌心只要稍稍抓握便会叫人疼得眼冒金星,我于是在漆黑的走廊上反复地张合左手,靠疼痛令自己保持清醒。我知道在哪能找到弗拉基米尔;透过床头的圆窗,我正好能看见他最喜欢的皇家藏书塔顶端依然亮着灯光,除了法师没人会在深夜的图书室里花掉那么多时间,而弗拉基米尔恰好是王子们当中唯一的法师。
那时距离暗裔降临的晚宴才过去了十三天。
那个夜晚对我来说的确如梦似幻。我曾一度怀疑整件事情都是年幼的我出于过度的思慕而产生的幻觉,但弗拉基米尔却当真因此记住了我的名字。我记得自己赤脚翻过窗台,悄无声息地落在通向藏书塔中段的连廊上,似乎依然没能从那个苦涩的噩梦中完全清醒过来;只要一抬头便能看见顶楼的露台门户大开,夜风将烛台灯火吹得摇曳不定,暖黄的光芒似乎没有映出任何人的身影,只余两条暗色纱制窗帘在黑暗的天空中幽灵般飘舞。
我在梦中滑上旋转楼梯,躲在没关紧的橡木门旁向内望去,我最仰慕的小叔叔果然在那里:他穿着一套华丽齐整的黑色骑装,斗篷脱下来搭在身旁的椅背上,一侧肩头缀着两排闪亮错落的金色流苏,入鞘的佩剑斜倚在脚边,握把顶端的宝石中似乎正有某种力量激荡、微微泛着光亮,在天花板上折射出三道爪痕般的黯淡红影。弗拉基米尔歪坐在桌前,面朝着洞开的露台落地窗,胸前摊着一册厚厚的手抄本旧书,但他的注意力显然并没有放在书上;我能看见一缕危险的火光在他的指缝间闪烁,这个落魄的王子一手托腮,一手在蜡烛的红焰上反复快速地掠过,有时动作之深几乎已经快把烛芯捻灭了。
我的心随着他轻佻漠然的动作揪了起来,仿佛那明亮摇曳的火花也正烧灼着我的指尖。说不清究竟是什么在驱使着当年那个紧张兮兮的少年最终决定推开大门,是愧疚、愤怒、迷恋、绝望、还是某种最简单、最原始的同情——我只记得眨眼间自己便已经钻进藏书室,直直立在房内暗红的羊绒地毯上,而弗拉基米尔转过头来,卷发没过肩头流苏无声地滑落下去,两三根手指正停在火焰当中。
“——小心!”
来不及等他开口,我便惊慌失措地跑上前去,将他悬在烛焰中的手指抢救出来。“……你的手……”
那是我第一次离他这么近。叔叔起先没有说话,任由我抓住他的手掌翻来覆去地查看,他的左手指尖白皙纤细、干燥温热,而且出奇地完好,哪里都没有任何烧伤的痕迹。我默默抬起头,因惊愕和紧张说不出话来,这才意识到自己刚刚做了什么——我看起来一定像个鬼鬼祟祟、莫名其妙的傻瓜。不得不承认,彼时我的第一反应便是猛地松手试图夺门而出,但弗拉基米尔却像梦中一般犀利敏捷,转而握住我的手腕;他的嘴角浮起一抹令我朝思暮想的微笑,疏离、神秘又带着几分探寻的意味,只消一瞥就能轻易夺走我的呼吸。
“……你是……佛耶戈?”
他偏头思索,蓝眼睛扫过刚才的拉扯中被我落在地上的那本小书——一本原属于他的魔法著作。“……莱昂诺的儿子。别担心,你看……”
弗拉基米尔翻转手心,向我示意,指尖凭空凝聚起逐渐生长的透明水珠,起先只有针尖大小,眨眼间竟然多到超出指腹的承载,悄然滴入我的衬衫长袖。“……那一点火伤不了我。”他再度以整只手掌穿过火焰,似乎有些犹豫地说道,同时轻飘飘地松开了我的手腕。“只是个没用的小把戏。……你在这里干什么?”
“我……我来……我捡到了你的书。”
那很可能是这一生中我自觉最为笨拙的时刻。我记不清自己是如何从地毯上捡起那本被长期翻阅磨得油光水滑的皮面小书,又是如何磕磕绊绊地说出自己临时编造的来意——其中当然不能包括我每晚都把弗拉基米尔的书放在枕头下入睡这样不得体的内容。平日里我虽称不上能言善辩,但也和任何一个普通十来岁男孩一样都长着一张恬不知耻的厚脸皮,可在叔叔那双蕴含魔力的海蓝眼瞳面前,我只觉得无论哪个姊妹在自己的订婚宴上都不会像我这么手忙脚乱。
弗拉基米尔接过那本书,随意浏览了几秒,略带惊奇地笑出声来。“……这是我很久以前弄丢的。”他再次将我从头到脚端详一番,声音和蔼而平缓。“大概有两年了吧。”
“是的,爵士,”我忍不住脱口而出,“就在我和家人刚到首都的那天。”
话音刚落,我就知道自己这番蠢话与招供无异。一个世纪之长的沉默随之降临,我等待着长辈严厉的斥责、嘲笑或是驱赶,但弗拉基米尔只是把那本失而复得的小书扔在桌上,为我倒了一杯酒。
“……你看起来像是该喝点烈的,可惜我这里只有红酒。”他把镶金边的细长玻璃杯向我递来,摊开的大部头旁边是一只燃烧着小蜡烛的精巧茶炉,圆胖的酒壶里各类零碎的香料在温热酒液里高低沉浮。我才注意到他本来正在夜里独酌,喝他最爱的煮红酒,这解释了弗拉基米尔笑容中隐约的迟滞和脸颊上的红晕。我的心砰砰直跳,受伤的那只手背在身后,接过酒杯喝了满满一大口,只觉得此生从未尝到过如此甜蜜美味的甘霖;叔叔赠予的液态勇气顺着喉咙流入腹中,确确实实地使我找回了一部分的自己。
“我忘了问了。”弗拉基米尔转身重新面向书桌,有些心不在焉地开口,“你多大了,十四,十三岁?”
看起来他确实从没对我有过任何额外的关注。“——我……我十五岁。”
“嗯哼。”近处的暖光更加彰显了他那份令人心碎的英俊,叔叔的笑容里盛满忧郁,带着某种恶劣的幽默感耸了耸肩。“你已经是个男子汉了,但你还不够老、不够坏。不过就算以后你长成了个人渣或者酒鬼,肯定也不关我的事,因为那时候我早就已经……”
他那可怖的俏皮话最终哽在口中,代之以一个短暂的、倾斜的凝视,他一定看得出来我有多受不了他如此谈及自己的命运。“……找个地方坐下吧,小子。或者如果你愿意,就回房去睡觉,我想你父亲应该不乐意见到你在这个时间出现在这里。”
“……谢谢你,爵士,我……”
“——我不知道现在要回这本书还有什么用。我该拿它怎么办呢?打包到我的行李里?”他以拇指哗哗拨动书页,对我轻轻摆了摆手,似乎不愿再听到更多尴尬的告白。“啊,我想起来了。那天莱昂诺拖家带口地来到首都,我在马背上读书,而亲爱的大哥从来不喜欢见我……为这些歪门邪道着迷。才过了两年吗?”他苦涩的笑声像潮湿的木材在火焰中哔剥作响,逐渐微弱下去。“现在想来,这些仿佛都是……上辈子的事了。”
他的声音里浸透了无可挽回的离别,令我心如刀绞。刚喝下去的半杯红酒仿佛在血管里燃烧,我终于前倾身体撑上桌沿,一只手按在被弗拉基米尔来回摆弄的封底上。叔叔抬头望进我的眼睛,而我尽力开口说道:“现在离天亮还有两三个小时。我知道上哪去弄马来,爵士,只要同时摆平两个卫兵,在铁之团营地的侧门出城,你就可以……”
“——成功地逃走?”
对我冲动的建议他只报以淡淡的微笑,声音冷漠而平静。“哈,在我自己的国家,从我自己的家人身边逃离。……那么我该逃到哪里去呢,佛耶戈?”
在此后一些同样忧伤阴凉的夜里,弗拉基米尔这讥讽的提问依然时不时在我的梦中回响;然而更可怕的却是他接下来给出的答案。“……也许确实还有一个方法。”
叔叔一手拨开我及肩的卷发,轻拍脸颊的动作堪称温柔。他随即将我推开两步,起身再斟上一杯红酒,接着缓缓往凉风习习的露台上走去,而我像童话故事里着了魔的孩子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踏入户外无星无月的夏夜当中。
“……他故意摔在我身上。”
弗拉基米尔握着酒杯,上半身倚在阳台粗糙的石制护栏上,忽然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噢,我是说,冈萨雷斯三世。‘枫叶骑士’。”
“……在……在那场晚宴上?”
“没错。他故意摔在我身上,趴在我的臂弯中,轻得像一条垂死的老狗……”
他低声叙说,似乎并不在意我是否在听。“……我听见他说‘慈悲’。‘予我慈悲’。……你知道他吗?在我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每次打仗游戏里的反派永远都是枫叶骑士,我最喜欢扮上他的角色来和弟弟们比剑,那时候他甚至还不是王位继承人呢。他和伊万……各自都曾无数次俘虏或杀死过对方的血亲,在更久以前、在我们的父辈之间同样如此……你明白吗?他是个伟大的骑士,英勇的国王,一点也不比你的爷爷差。”
我能听见冰冷的恐惧在弗拉基米尔的声音里弥散,令他捏紧杯子的指节血色全无,但叔叔脸上的笑容在此时却愈发鲜明,嘴唇上荡漾着一层酒液湿润的光彩,迷茫的、颤抖的一抹暗红。
“而那天晚上……他抓住唯一一个可能的机会,扑倒在我身上,向我乞求慈悲——他要我杀了他,佛耶戈。……哈哈。他的暗裔主子一定不会喜欢这个。我当然不可能在国王的宴会上杀死天神的载命人,但是我没法不去想……冈萨雷斯的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某些痛苦、可怖、比死亡还要糟糕的东西。弗拉基米尔浅叹一声,慢慢倾斜手中的玻璃杯,将芬芳扑鼻的温热红酒拉作一条细细的红线,注视着它往高塔之下深不见底的黑暗中坠落。
“……也许这不失为一种方法。”
他轻声说道,“我把这件事情也告诉了国王,但枫叶骑士的话在卡玛沃并没有多少分量。你说得对,孩子,我还有机会。要选一条平静而快捷的路,还是他向我承诺的一匹漂亮牡马,‘像个王子一样担起自己的责任’……”
“不,”我软弱地否认,“不。”
叔叔扭过脸去,不愿看我,转身将倒空的玻璃杯狠狠摔在地上。“如果冈萨雷斯有机会,他一定会选择跳下去的。你不明白,那位天神、祂看我的时候……”他的声音颤抖有如秋风中的枯叶,似乎始终没有找到恰当的词语来形容自己的感觉。“……我……我从来、从来没有要求过这一切。无论是法术、领地或是成为他 的儿子——我很乐意为王国服务,在战场上,在朝堂里,在任何地方,但不是、不是像这样……”
他踉跄着踏过晶莹的碎片,猛地抓住另一侧围栏,而我如梦初醒,飞扑上去从身后将他紧紧抱住。那时的我比弗拉基米尔要矮上半头,身材却比他更健壮,双臂在他消瘦的腰间交叉,被戒尺打肿的左侧手掌疼得钻心,令我牙关紧咬,泪水止不住地流淌下来。
“不、不、不要、爵士……这不公平!”
“……是啊。”
沉默良久之后,叔叔终于低下头,一只手搭上我的前臂,安抚般地拍了拍。“……从来都是。”
我徒劳地喘息着不肯松手,而他也并不挣扎,重新退回了那副平静、文雅、彬彬有礼的外壳当中,眼睛却始终凝视着脚下阴郁的夜。
“……无论如何,谢谢你的书。”
他破碎的微笑至今残存在我耳边,“我会带走它的。”
TBC
下篇请走 (全文完)
February 26, 2022
原作:《英雄联盟》
配对:弗拉基米尔/佛耶戈,可能有互攻
摘要:弗拉基米尔终于设法把侄孙捡回了诺克萨斯,以及之后发生的一些琐事。
警告:OOC,大量私设,随时可能被打脸。
备注:大破败事件诺克萨斯后日谈,一些伤害慰藉流水账,有许多只为了好玩而写的对手戏。为防有朋友不知道,弗拉基米尔设定上也曾是卡玛维亚的王子,比佛耶戈大500岁左右,所以佛耶戈的语音里会叫他“叔祖(Uncle)”。
Lost and Found
1
弗拉基米尔从来不是一个耐心的人;至少根据他现存的印象确实如此。这也是乐芙兰为数不多的能够胜过他的地方,几个月前她大发慈悲地前来敲他宅邸的大门,只为了告诉自己的老朋友,德莱文在清晨灰溜溜地回到了首都。
弗拉基米尔没有请她进来,但乐芙兰同样不是那种等人邀请的类型。他正站在喷泉池旁的花圃里观赏自己亲手栽培的园艺杰作,听到这个消息微微皱了皱眉头:“——他是和那孩子一起走的。”
“和他的四五百个狂热观众一起,都变成了发绿光的行尸走肉,没错。”
女巫穿了一件衣领极低的玫紫色夜礼服,毫不掩饰地仔细观察着弗拉基米尔的表情。“但现在他回来了。你会以为德莱文那样的蠢蛋脑子里根本没有所谓羞耻的概念,但是今天我很惊奇地发现,他竟然也学会了向粉丝隐瞒自己的行踪。”
在大约六百年前,血魔法师就已经厌倦了和另一个不老不死的存在玩这种永无止境的社交游戏。“我不认为佛耶戈会就这么放他走。”
“对,”乐芙兰静静地说,“佛耶戈。你认识他吗?”
从情感上说?一点也不。他近百年来的记忆对这个名字毫无反应,而更遥远的那些又毫不可靠,远超往日规模的蚀魂夜涌进诺克萨斯境内时,他和苍白女士一同退入不朽堡垒的中心避难,滚滚浓雾似乎将他们都视为可供入侵的死者,咆哮鼓动着纠缠上来,只在深坑中那更为远古纯粹的邪恶面前望而却步。那一整天乐芙兰都在发脾气,为她竟然要靠莫德凯撒的力量来躲过一场麻烦,而他则如梦初醒,陷入某种美妙而忧伤的恍惚当中,弥漫的黑雾中夹杂着一丝莫名其妙的怀旧气息,像一阵风吹皱了他深不见底的心海。
从书房角落里翻出的记录上看,佛耶戈是一个卡玛维亚的王子。而卡玛维亚是弗拉基米尔的出生地;他差不多每三百年就要忘掉一次。他们确实见过面,根据一些语气过度亲昵的书信推断,弗拉基米尔甚至曾经觉得他很可爱。这意味着佛耶戈一定是个美男子,这点他只需要通过对自己一贯的了解就能确信。后来诺克萨斯之手在城门下打退了一波又一波毫无品味的黑雾阴兵,他们嘴里都喃喃念叨着佛耶戈的名字,称他为一切生者与死者之王,黑色玫瑰的使徒们也多有参战,不过更多地还是趁机钻上崔法利战团的空子。上千年来,帝国的中心第一次横遭如此劫难,即使对两位不朽的大能来说也是一桩新鲜事;不过乐芙兰看上去有些心事重重,她生平最恨有人自称“死者之王”。
“我觉得他是我的……侄孙子。大概。”
他若有所思地以指甲切下一支玫瑰,它红得如此深邃厚重,接近于黑,在午后的阳光下散发出一股馥郁醉人的香气,浓烈得超乎自然。“——他是你的家人?”这个答案似乎有些出乎女巫的意料。“……所以破败之王是你 的后代。哈哈,我还以为今天再也遇不到更大的惊喜了呢。”
破败之王。他轻嗅花冠,暗自咀嚼着这个称号,已经爱上了其中那股颓丧、残缺、充满失落的味道。尽管追忆与佛耶戈的联系能令他嘴里产生某种近似甘甜的回味,弗拉基米尔还是懒得将那些旧信全都找出来重读一遍,只是大概确认了他们最后一次相遇发生在一千年前的福光岛。哦。福光岛……现在已经是暗影岛了。
“无休无止的蚀魂夜已经消散,现在德莱文也回来了。”他转身执起她细嫩青春的玉手,在一枚封印漩涡的蓝宝石戒指上印下一个忧郁的吻。“我想这意味着他失败了。”
“……哦,你听起来心都碎了,弗拉基米尔。”
他抬起头来,正对上乐芙兰那张惹人生厌的美丽面孔,一个傲慢的微笑从她最擅罗织的嘴边浮起。“送我一朵花吧。而我会告诉你这位……佛耶戈的消息。”
2
他理所当然地拒绝了她;只有像斯维因这样最愚蠢的野心家才会冒着风险和恶魔做交易。当然,乐芙兰未必有恶魔那么古老强大,不过熟悉她的人都能轻易理解这个比喻。
在派出血腥秘社的间谍们打探消息的那段时间里,弗拉基米尔一直深居简出,缓缓踱步于自己静止积尘的楼梯和回廊,试图从一幅幅陈旧的画作中找出他梦中的那张。最终他如愿以偿,凭直觉为画面上那个面目温柔的卷发王子添上一双蓝眼,然后将它匿名打包送往德莱文的庆功宴。有个作为崔法利三巨头的哥哥撑腰,现在他竟被包装成帝国击退破败入侵的一大功臣,这种扭曲到骨子里的政治运作始终是诺克希最令弗拉基米尔欣赏的特点之一。
他自然不会错过那样一场盛会。遮掩画作的白布揭开后,德莱文执杯的手掌微不可察地颤动起来,连腮帮子上的精致小胡子似乎都往下耷拉了一点。“这是谁的礼物?”他咧嘴大笑,转过身来,一双极富侵略性的眼睛如狂风刮过人群,从不离手的一边旋斧嗖嗖转动,把周遭的贵族男女全吓得面无血色。“想开德莱文的玩笑?——瞧瞧他,头发错了,眼睛也错了,宝贝,你好像完全没搞懂啊。”
所以那就是佛耶戈;他比弗拉基米尔想象中还要年轻。
不久之后,两份报告一齐呈上他的书桌,分别来自血魔法师的私人秘社和黑色玫瑰——无论如何,弗拉基米尔至少有一个身份还是那个园艺爱好者协会的一员。他们的调查结果如出一辙,一群发源自恕瑞玛、自称光明哨兵的怪人在暗影岛上消灭了破败根源,接着便毫发无伤地离开了那里;自此之后,再没有人表示自己目击过规模过大的蚀魂夜或是佛耶戈的身影。
“所以他们杀了他。”乐芙兰一手托腮,胳膊肘轻轻推了推他的小臂。“是这样吗?”
“最近这是换了口味吗,亲爱的女士?”
女巫歪歪头,假装没看见一丝鲜明的不悦悄然掠过男伴那张年轻迷人的俊脸。“——他只是来诺克萨斯散步一趟,就能让德莱文对自己俯首称臣。我听说他甚至驯服了一个星灵化身。你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吗,老朋友?”乐芙兰又靠近了一点,弗拉基米尔能嗅出她身上特有的某种冷冰冰的脂粉气味,就好像这个女人始终冻结在一段黑暗无垠的时光里。“这意味着他比你要更有本事。”
“是吗?”
而他在剧院护栏上半转过身,露出一个慵懒饥饿的微笑。“那你干嘛不试试自己去找他呢,乐芙兰?”
在那天之后,弗拉基米尔似乎比以往更加频繁地梦见他。有些回忆仿佛发生在佛耶戈更为年幼的时候:他看见一张巴掌大的小脸围在裘皮当中,褐发蓝眼,神情凄切,嘴里发出些无声的恳求,然而所有来自过去的话语都会在清醒的边缘扭曲逸散,如阳光照射下的晨露般消失无踪。不知为何,弗拉基米尔只是知道他还在世上某处。他不像是死了——但也并非活着。
他的信徒们围绕着光明哨兵几个不那么可靠的成员运作了一段时间,成功地在那个叛逃艾欧尼亚的女孩身上找到了突破口。锐雯是个倔强而忧伤的姑娘,被责任和负罪感长久摧残,依然百折不挠,是弗拉基米尔最喜欢的口味之一。“我没做太多,”面对一群美丽女诗人殷切的目光,她显得有些不好意思,手指局促地敲打着平放在大腿上的断剑。“是我们的领袖赛娜和小剪子……我是说,格温,最后打败了他。其实当时我并不在场,黑雾退却之后,阿克尚说他们已经把佛耶戈这个‘爱昏头的男孩抱回了床上’。他说的话十句里有五句在调情,剩下的有三句我听不懂,所以……大概这是某种恕瑞玛特有的比喻吧。也许他们封印了他。无论在哪,反正不是暗影岛,那里除了废墟和鬼魂已经什么都不剩了。”
从酒馆返回宅邸的路上,弗拉基米尔沿着墙根处的阴影滑行,隔着很远便看见一个恶灵在门口的防御法术外徘徊。他身材匀称挺拔,一身简约而时髦的贵族装束,黑发在脸旁束起一系列重叠柔顺的长辫。对一个死人而言,他称得上有七分英俊,一张毫无血色的面孔在马车灯笼洒下的幽绿光芒中几可乱真。
“晚上好,侯爵大人。”
他夸张地行礼,一串钥匙在腰间叮当作响,令血魔法师皱起眉头。“——现在还该叫您侯爵吗?”从此人故作亲近的语调中很容易看出,显然这并非他们的首次会面,只是弗拉基米尔对此印象全无;从前这看上去还不算个太大的问题,毕竟大多数肉体凡胎的寿命基本只与他的记忆相当。
“我听说您在寻找佛耶戈的下落。”
不等血魔法师做出回应,那个反常而大胆的恶灵怪笑起来,嘴里吐出了一个意料之外的名字。“不会连这个也忘了吧?我们的国王该多伤心啊,他不止一次地跟我提起过您……他知道你在诺克希,兴冲冲地找了过来,可惜连个影子也没见着。那会你在哪呢?这栋漂亮的大宅子里吗?——如果您能邀请我进去看看,我还有好多故事等着讲呢,比如他是如何被缝在了卡玛维亚的王座前,眼里的泪水也跟着一块凝固了——”
“——不好意思。”
法师的红眼睛因兴趣和警惕而微微发亮,彬彬有礼地打断了死灵的讲述。“提醒我一下,你叫什么名字?”
“……哦。”
不速之客挑起细长眉毛,笑容逐渐染上某种神秘而狂热的神情,灯笼中悬浮的一群蓝绿色火球飘摇不定,在他脚下拖出一个长辫翻飞的古怪影子。恶灵的力量非常强大,甚至还在不断滋长;而弗拉基米尔只是冷淡地仰起脸,一只手心朝前,暗红液珠仿佛自夜色中凭空凝结,点点滴滴从长甲尖端坠落,在地上汇成一小摊深色血泊。
“我是格雷尔。你也把我忘了吗,大人?”
格雷尔。这个名字像一团泡过三道的红茶叶,湿濡软黏,滋味寡淡。“好吧。你怎么会这么清楚他的事呢,格雷尔?”
“啊——现在我理解了。你的健忘可真伤人,弗拉基米尔……”
死者继续嘲弄地笑道,“去看看他吧。你不一定要救他,但你真该过去看看。绝对值回票价。”
3
弗拉基米尔检查了自己的笔记,发现这个自称格雷尔的恶灵大概来自那个最为风靡的暗影岛传说之一,“魂锁典狱长”的故事。锤石看上去确实是个值得结识的家伙,也许下次他真的会邀请对方来家中做客。然而大破败已经终结,蚀魂夜也与诺克萨斯无缘,这个狱卒何以凭一副人类的身躯行走在弗拉基米尔的街道上依然不得而知。他不可能从来如此强大,否则群岛上那些关于锤石如何捕猎灵魂的讽喻故事就不该像现在这样温和而富于教育意义了。
就让他们假设佛耶戈确实在卡玛维亚。乐芙兰对这件事的兴致高得有些超乎寻常,竟然表示她能提供某种方法将他传送回那个早已失落的王国。如果黑雾中蕴含的某种迫使他人屈从的力量落在了他们手里,斯维因之流便再也无法成为黑色玫瑰的阻碍;从不朽堡垒寂静的厅堂到首都卫城里污浊泥泞的小巷,他们永恒的血色旋舞都将愈演愈烈,走向最终最壮丽的收场。
——卡玛维亚。极东之地,阳光明媚,弗拉基米尔曾生长于斯,在大约……十五个世纪以前。不知从何时开始,他将那片本可由自己统治的广大乐土抛诸脑后,就好像在逃避某些同样已遭遗忘之物。禁忌的法术机遇难求,他必须独自前往,只此一次,不过这倒不算血魔法师生命中冒过的最大风险。
烟尘与辉光散去的时刻,弗拉基米尔发现自己正站在一片昏暗的废墟当中,稀薄黯淡的雾气在脚边蒸腾,遮蔽天空的浓云间穿梭着暗绿色闪电,一座曾经堂皇的城堡如今陷入死寂,映在他余烬般闪烁的眼中。他知道自己一定到过这里。空气中漂浮着静止千年的哀恸,沉重滞涩有如实质,他信步穿过坍塌的拱门和荒草丛生的庭院,尽管陈旧枯骨随处可见,但囚禁当中的灵魂似乎都已重获自由。
佛耶戈的存在呼唤着他。就连那呼唤也是熟悉的;现在弗拉基米尔终于明白了。破败曾经横跨重洋向自己的血亲奔来,正如他最终踏上这条必然的回乡之路。水晶吊灯的残骸之后,正是弗拉基米尔也曾端坐其上的王座,而他就在那里:破碎、失落、被囚禁在生命中最为痛苦的瞬间,在幽蓝丝线的束缚中做出最后一次绝望的挣扎,周遭环伺的古老寂静当中,弗拉基米尔似乎还能听见他的悲鸣。一张多么青春动人的面庞,雪一般苍白,冰一般纯粹,在灰暗颓圮的背景中几乎要发出光来。
他情不自禁地停下脚步,在台阶下安静地伫立片刻,只为了欣赏这副浑然天成的艺术品。令这个技艺纯熟的法师感到费解的是,封印着破败之王的咒术不知为何显得如此浅薄,一眼便可看透,更称不上有多强大;凌乱的针线残影深深勒进佛耶戈的脚踝和手腕,割破喉咙上的皮肤,渗出伤口的黑血也一并在禁锢的魔法中陷入静止,所有这一切依靠的似乎只是某个平凡朴素的念头。坐拥黑雾摧枯拉朽的威势,佛耶戈最后却将自己陷于这等地步,个中经过之离奇实在超出了弗拉基米尔的想象;而光明哨兵们就这么把他简单地丢弃在全无设防的废墟当中,任何一个受过训练的军官听说了这样的战术实践一定都会笑破肚皮。
也许他们只是从没想过真会有任何人前来寻找这个沉睡千年的死灵。但他……他在呼唤着弗拉基米尔。某种温暖而熟悉的刺痛在长生者的胸口凝集,驱使着他抬起手来,覆上侄孙那张冰冷静止的面孔。他记起一些触摸,低语,月色中的依偎,因微醺而朦胧的蓝眼含着笑意,长久地凝望着他。弗拉基米尔缓慢地眨眼,勾动一股锐利的血流将束缚着年轻人的丝线轻易切断,锤石至少有一点没有说谎:封印解除的刹那,他能清晰地看见沥青般漆黑的泪水从佛耶戈被鬼火点亮的双眸中夺眶而出。
“——不!!”
弗拉基米尔飞快地化作一股血液涌泉,撤到几步开外,而佛耶戈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迟到数月的否定响彻整座空旷的殿堂,破败之王声嘶力竭地吼出一句,随即将脸埋进黑甲覆盖的掌心;胸前那件短得过分的夹克中间,倒三角形的伤口随着他剧烈的喘息喷涌着小股小股的阴沉雾气,他号啕着扑倒在满地的碎石瓦砾当中,像个孩子似地哭得浑身颤抖。
“不,不要,伊苏尔德……”
很显然,统率蚀魂夜的力量已经离他而去;乐芙兰又做了一笔令人失望的投资。弗拉基米尔悄无声息地在一尊残破雕像身边重新化形,心头忽然产生了一股难以言喻的冲动。长生者着迷般地向着王座前的年轻人缓缓靠近,比他原本打算的还要更早一些,俯身扶住佛耶戈因悲痛而紧绷的肩膀。破败之王猛地抬起头来,像只受惊的野兽挣脱了他冰凉的手指,脏污板结的苍银卷发向后挥开,露出下方遮掩的那张遍布泪痕、过分年轻的脸。
“……叔……叔祖?”
他的嗓音沙哑,迷惑不解,似乎不太确定面前一身红衣的男人是否出自幻觉。他曾无数次用这个词语呼唤着弗拉基米尔,但没有一次像现在这般令人心碎。年长者跪倒在佛耶戈身边,伸手搂过他那寒冷的、已死的脖颈,将他含混啜泣着的下巴托上自己的肩头。“……我来了。”他脱口而出,不假思索,仿佛遭到某个早已消逝的亡魂附体。“我来了,我在这……我的孩子。”
TBC
February 2, 2022
原作:《英雄联盟》
配对:锤石/佛耶戈,含all佛耶戈,佛耶戈/伊苏尔德
分级:Explicit
摘要:“你真是个傻瓜,佛耶戈。跟着他哪有钱赚?”
警告:雷点拉满注意。极致OOC,佛耶戈为爱站街(?),乱七八糟的现代AU,差不多全员恶人,各种烂play烂梗,伪公路文,病态关系,不合法不合理不健康的情节,完成度极低。如果令您感到不适请立刻关闭。
备注:口嗨之作,纯属虚构,内容不代表作者本人观点,请勿模仿。标题取自Lana del Rey的《Hundred Dollar Bill》 ,可以作为阅读BGM,不过这首好歌与本文内容几乎无关。
Hundred Dollar Bill
佛耶戈在十六岁时离家出走,很快便遇见了他命中注定的爱人伊苏尔德。他会在自己的墓碑上写她的名字,“伊苏尔德的丈夫”,她比姐妹更温柔,比妻子更可信,比母亲更令人安心。然而22岁那年,她毫无预兆地从他的生活中消失,连张字条也没留下;佛耶戈在收容所中醒来,最近几个星期的记忆支离破碎,他本以为自己只是喝得太醉,可护士说他摔伤了脑袋,还被人捅了一刀,但没有,几个好心人在喷泉池边发现他的时候,没有人和他在一起。
他曾经坚信伊苏尔德会来找他,这份乐观一直持续到了出院,接着变成了同样坚定不移的另一种信念:他必须克服重重困难回到她的身边。他乘上长途巴士前往她的故乡寻找,接着便挨个访问附近的城市,没有固定收入,除了靠好心人接济就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出卖肉体。他们离家太早,身无长物,手头紧时免不了涉足一点皮肉生意,伊苏尔德从不在意,只是怕他被人弄伤。他在福光岛第一次碰上了那个发辫上坠着小钩子的可疑男人,对方言语轻浮,出手阔绰,腰间挂了一串叮当作响的金钥匙,靠在一辆灰蒙蒙的老式敞篷车上冲佛耶戈点头。他用手指揉开他的嘴唇,细细查看年轻人的牙齿和舌头,像在检查一匹赛马,接着把两张钞票塞进他松松垮垮的裤腰里。“上车吧。”他说。三天之后佛耶戈才问了他的名字:“你可以叫我锤石。”
锤石门路众多,可以把他卖给形形色色的人。他在福光岛警局的醒酒区见过一个长得很像伊苏尔德的女人,棕发蓝眼,温柔哀伤,总是咳嗽,好像生了病。这条消息像只鱼钩把佛耶戈牢牢钓住,他确信那就是她,她一定是遇到了大麻烦才会抛下爱人不管。佛耶戈不在乎锤石拿走了多少本该属于自己的钱,只要他愿意带自己逐条访问小巷的药贩子,在夜店打听新来的姑娘,有时候他们也会上床,锤石不像大多数嫖客一样急迫粗暴,总是慢条斯理地将他由内而外操开操熟,他的手指和嘴唇始终温柔,爱护他就像爱护一件宝贵的财产。他还会驾着车带佛耶戈在街上寻人和兜风,送他去熟客家中,教他怎么从莫德凯撒暴虐的使用中保护自己。“哭给他看。”下车前锤石扳住他的下巴,用叠成一角的纸巾擦掉他有点涂出界的口红,笑吟吟地讲解,“那家伙最爱看人哭。”
街上人人都知道锤石不是什么好货。“你真是个傻瓜,佛耶戈。”有个恕瑞玛裔的黑帮混混对他有点着迷,喜欢目不转睛地盯着佛耶戈在身上卖力扭腰,直到射在自己胸口,一双大手总把他苍白的大腿掐出片片淤痕。“跟着他哪有钱赚?”鉴于阿克尚从不对自己动粗,佛耶戈鲜少叫这个仰慕者闭嘴,有时甚至还会被那些细碎的挑拨逗笑。他向所有人询问伊苏尔德的下落,尽管他们都说从没见过那样的女人;赫卡里姆喜欢用细鞭子抽他,直到他尖叫着承认自己是个下贱的婊子,但即使如此,在爱人的事情上佛耶戈依然从不妥协。即使整晚都在高潮的边缘饱受折磨,他依然坚持说她是真实存在的,绝不可能是“磕了太多药产生的幻觉”。其实他也需要钱;假如伊苏尔德确实病了,那他就要带她去看最好的医生,佛耶戈无法忍受恋人在自己面前受一丁点委屈。“天哪。”听完这话,锤石在餐椅上仰起头,带着咖啡味的烟雾随着大笑声从他嘴里呼地喷了老高,佛耶戈无处可去,没被买下的夜晚总是睡在皮条客的客厅里。“怎么会有这么——这么真挚的爱啊?”
他一边笑,一边掏出一小卷钱在手里抛了抛。“扣掉房租,抽成,车费,酒水,还有我的保护……宝贝,我给你的还不够吗?”他抽出几张百元大钞夹在指缝中间,把椅子向后踢开,叼着烟向佛耶戈张开双腿。年轻人于是站起身来,跪在锤石面前解开他的皮带,皮条客用餐巾揩净手指,鉴赏般地梳理他刚刚漂过的卷发。佛耶戈素来任由锤石张罗妆扮,工作时如有需要便戴好项圈乳环,连耳洞都打了三对;唯独染发一开始令他充满抗拒,生怕自己的模样一旦改变,伊苏尔德会认不出来。锤石最终设法说服了他,毕竟银发已经在他那些恶劣的顾客当中流行了很长时间。而真爱自然可以战胜一切阻碍:如果伊苏尔德换了发型,难道佛耶戈就会认不出她吗?
“别听他们瞎说,我对自己人最好不过。”男人催促般按下年轻人的后脑,语调却显得悠然自得,“就这样……就这样,吞下去,好孩子……哈哈。我还没把你喂饱呢,对不对?”
他被塞得满满当当,耳边全是咕啾水声,疲惫地合上眼睛,想象着抚过头顶的是伊苏尔德满含柔情的手掌。他也许流了泪,也许没有,锤石在最后一刻抽出他的嘴巴,喷洒的精液在眼睑上迅速干结,收紧皮肤,佛耶戈被他圈在身下长久地端详,用钞票刮去脸颊上的污渍,再把那几张变湿变软的纸片边缘叼进嘴里。“我听说她已经不在这里了。”
他猛地睁开眼,而锤石语带真诚的遗憾耸了耸肩。“我可以带你去找她,路上再挣点小钱。不用谢,佛耶戈,”皮条客的手臂在他肩上交叉,充满怜爱地念道,“要知道除了伊苏尔德,我就是世上最爱你的人啦。”
有人听说她在比港买了辆二手车,穿过跨海大桥向西开走。这很奇怪,她竟有钱买车,佛耶戈甚至不知道她会开车。第二天早晨他们提着一只简单的旅行箱坐上了锤石的暗绿色小轿车,他平时不开这辆,但锤石说他受不了在州际公路上开敞篷,头发里会吹进太多灰尘。佛耶戈坐在副驾驶上啜饮盒装红酒,嘴里滋味寡淡,权当补充水分。他能看见窗外掠过的群鸥在海面上高低飞舞,追逐驳船的尾迹,正如他孜孜不倦地追逐着伊苏尔德。锤石在他身边戴着蓝牙耳机不断地打电话,时而嬉笑时而怒骂,言语间反复出现的有两个名字;当他们中午在一片冷清的休息区停车加油,佛耶戈终于找到机会问他:“谁是卢锡安?”
锤石眨了眨眼,然后笑了起来。“一个无名小卒,谁也不是。”他带他在汉堡店用餐,又买了些饮料和零食,锤石让他在车里等着,回来时带来了一小包粉红色药片。“想睡觉吗?到后座上躺着吧。”他驾轻就熟地环过佛耶戈的脖子,在他耳根飞快地吻了一下,“难受就吃一片,只能吃一片。而且不能喝酒。”
虽然从未开口表达,但他喜欢锤石这样亲昵地对待自己,像是朋友或情人,像伊苏尔德。当然,任何人都不可能替代伊苏尔德,药物也永远无法消解他的痛苦,但他明白锤石的意思。车子已经发动,他从座椅中间爬到后座上,枕着一只塞棉花太少的旧抱枕闭上眼睛,听见锤石又接通了电话,为了不吵到自己而刻意压低了声音。他似乎做了个梦,梦里伊苏尔德变成一只海鸥飞在公路前方,雪白的浪花在她身边不知疲倦地绽放又消散,他想出声呼唤,却发现自己没有嘴巴,胸口破开一个大洞,漆黑的雾气自当中汩汩涌出,他于是乘着这股黑雾继续向前追赶。锤石敲着窗子将他唤醒时,外面天已全黑,他们正停在一处热闹非凡的汽车旅馆外,见他反应迟钝,锤石拉开车门,蹲下来借着广告牌的光芒端详佛耶戈睡梦初醒的面孔。“有塔可饼,要吃吗?”他用拇指抹过年轻人湿冷的脸颊,听上去不算很惊讶,“怎么又哭了?”
佛耶戈答不上来,锤石也没等着听他解释。“我还有点事要办,今晚不住在这。你——”他的指腹在年轻人嘴边停了半秒,随即站起身来,“先吃点东西吧。有很多卡车司机在这里休息,到过不少地方,待会你可以去问问他们……有没有见过伊苏尔德。”
汽车旅馆里有几个姑娘对他很不友善,觉得自己被抢了生意,他只好到便利店的路灯旁边站着问人。没人见过佛耶戈失落的爱人;但他们还是照例索要他的报答,在平房的夹缝间要他给自己好好吸出来,只有一个人花二百块点了一次正规服务,那人留着又厚又长的大胡子,身材粗壮,力大无穷,能把他轻轻松松地拦腰举起,脱下裤子也壮观得叫人害怕。他勒着佛耶戈的脖子从后面把他干到双腿发软,脚尖离地,粗重的呼吸里带着某种水产腥味,最后好歹射在套里。佛耶戈只觉得脑袋昏昏沉沉,半推半就地给他舔个干净,一边断断续续地抚慰着自己,终于在他不怀好意的低笑中射了出来。“记好了,臭婊子,老子是普朗克,”他满意地揪起他刚染不久的银发,把两张皱巴巴的钞票塞进年轻人嘴里。“操他妈的,瞧你这骚样,你他妈就该付我钱才对。”
他记不清锤石把车具体停在了哪里,在加油站外面转了几圈才终于找到他的皮条客。闪动的旅馆招牌之下,他看见锤石在驾驶座上擦着一把手枪。佛耶戈抬手敲了敲车窗,锤石猛地转身把枪口对准了他,拇指死死摁在保险栓上,他们无言地对视片刻,男人的肩膀才逐渐松弛下来。锤石罕见地一言不发,默默为他打开门锁,佛耶戈本想问他为什么不开车里的照明灯,但终究什么也没说。他拉上车门,转身在后座的补给品中胡乱摸索,拎出一瓶激浪,累得上下眼皮直打架,险些握着塑料瓶睡过去。锤石把枪包入一块白布塞进杂物箱里,向他伸出手来,佛耶戈这才想起他们的例行公事,从牛仔裤后袋里摸出一小叠钱放在男人掌心。“有两个人非要我打折,”他嘟囔着说,“他们不让我进旅馆,而且……没人见过伊苏尔德。”
“……我不是要这个。不过也好……”
他似乎听见锤石叹了口气。皮条客把钱随意塞进座椅之间的杯架里,从他手中拿走那支汽水,为他拧开瓶盖。“……给。”年轻人闻言撑开眼睛,想要接走他的激浪,锤石却迟迟没有松手,反而前倾身体吻在佛耶戈嘴上。男人的嘴唇干燥起皮,大概也很口渴。他顺从地接纳了锤石急切探入的舌头,一半因为疲劳一半因为享受;他当然有枪,锤石是他的护卫,如果佛耶戈还在福光岛的街道上做生意,绝不会有人敢赖他的帐。两人一同握着那瓶汽水让他觉得有点滑稽,但腹背还是渐渐燥热起来,明明他上身除了一件改短的夹克之外什么也没穿。就在来不及吞咽的唾液几乎要从嘴角溢出的时候,锤石终于拉开了距离,脸上的表情前所未见,似乎在戏谑中带着一丝紧张。“下次记得漱口,宝贝。”
他皱着眉头哧笑一声,自己先喝了一口,然后把激浪塞回佛耶戈手里。“我还要开很久呢。不介意我打开电台吧?”
他们如此日夜兼程,马不停蹄地开了两天,直到锤石最终支撑不住,差点撞上公路护栏。“佛耶戈……”他把车停在路边,趴在方向盘上闭目养神,突然叫了一声,边说边笑,仿佛把自己逗乐了。“假如,我是说假如,我死了。你会怎么办?”
“……是因为那个卢锡安吗?”
锤石一下子直起上身,转头看他,好像有点不满。“今天脑袋怎么这么灵光了,宝贝?你是不是还要告诉我其实你会开车?”
佛耶戈摇了摇头。那个问题让他心里很不舒服,只想避开,于是有点迟疑地把一只手放上锤石的肩头。“睡会吧,我帮你看着点。”男人顺势再次趴倒,眼里满是血丝,依然笑盈盈地看着他。“如果我死了,你就拿上我所有的钱,回卡马维亚好好过日子去。其他人可不像我对你这么用心,你会被人……哈哈。你会被人耍得团团转的。”
“……为了她,我什么都不怕。”
年轻人慢慢说道,转头朝车后张望,阴沉天空下的州道上此时空无一人,连荒野上的风滚草都一动不动,寂静得像一张明信片上的风景画。“如果有人来,我会叫醒你的……”
锤石没再说什么,轻轻哼笑两声,一只手毫无缘由地找过来,握在他的手上。如果可以的话,佛耶戈希望他能别死。而且锤石也从没告诉过他自己的钱到底在哪。
第二天他们总算开到诺克萨斯边境,借住在锤石一个朋友家的车库里。卡尔萨斯又高又瘦,脸颊严肃地凹陷下去,听他谈价钱的语气并不像是谁的朋友。如果伊苏尔德也像他们一样越过大桥,沿着州际公路一直往前开,很有可能会在不朽堡附近逗留,这是这一带最大的城市,锤石转了转眼睛,好像没能找到什么理由来阻止他。“我也是新来的,懂吗?”他蜷在车后座上,再也不用掩盖那把手枪的存在,把它塞在枕头底下一直握着。“你自己小心点,明天我们就出发。……听着,佛耶戈,既然你已经找了她那么长时间……”
“你真的在福光岛见过她吗?”
他在锤石抽剩下的半包烟里挑出一支,站在车库里点燃。“……当然了。”锤石谨慎地说,“我怎么会骗你呢?”
“但她不在福光岛。”佛耶戈若有所思地说,“我找了很久,大概她已经走了。我非要找到她不可,你明白吗?不惜一切代价。”
说这样的话对他来说简单得不可思议;因为他其实几乎没什么东西可以失去。但如果他有一个王国,如果他有本事能征服全世界,他也会心甘情愿地为她牺牲一切。他在诺克萨斯街头散漫地游荡,在自己依然浑沌的回忆中反刍着他和伊苏尔德的甜蜜点滴,忽然惊恐地发现他已经快要记不清她的脸了。像他们这样的人很少有机会留下影像记录,曾经他有一张伊苏尔德不知从什么合照上剪下来的半身像,每天都拿它贴在胸前入睡,但在到达福光岛的前几天,他遭歹徒劫掠,被人抢走背包、推入海中,几乎送了命,那张照片也随着他仅有的一份微薄财产一同失落。他还记得她的蓝眼睛和栗色长发,她如何以温柔悦耳的声音叫他的名字,在他因噩梦惊醒的时刻将自己搂进怀中,告诉他一切都会没事……但他想不起她的脸了。她安抚的歌声也逐渐模糊,像沙滩上的脚印被时间恒久的浪潮吞没。这怎么——这怎么可能?!真爱理应战胜一切,是她给了他生命的意义,他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他发起抖来,在人行道边缘急促地喘着气,依然觉得无法呼吸,眼冒金星,嘴唇麻木得叫不出声来。后面的几个小时在他脑海中只像一场幻梦,云遮雾罩,面目全非,他似乎被一个留着夸张发型和奇怪小胡子的男人拽上一辆豪华跑车,那人用一次狂野的深吻将他从惊恐发作中解救出来,然后马上把他载到了某处喧闹疯狂的舞厅。“你真漂亮,小美人,给德莱文笑一个吧!”他把药片按在佛耶戈舌根,嘴里含着琴酒度进他的口腔,接着一切都变得轻快、明媚、甜蜜起来,有人在吧台上方的透明舞台上顺着钢管旋转滑行,德莱文把他压在卡座的沙发上亲个不停,胡子蹭得他咯咯直笑,甚至笑出了眼泪。他折起他的双腿操了进来,一点润滑也没有用,但佛耶戈只是仰头长叹,高声呻吟,任他在软热的甬道中畅行无阻,灯球五彩斑斓的亮光点点射入他湿润的双眼,以无止境的空洞伪装成天堂般的欢乐。他不自觉地亲手掰开大腿,高潮来得快而剧烈,几乎没碰前面就射了出来,有人叫他宝贝、婊子、美人,他什么都应,乖乖夹紧后穴,因为过于强烈的快感止不住地啜泣;色彩在他的视界边缘消融流淌,最后化作一片冰冷的白,德莱文带来的热量眨眼之间便被夜风带走,当佛耶戈再次清醒过来,发现自己正坐在一条阴暗的小巷入口,不朽堡的天空已经泛起了鱼肚白,一个男人正用手掌不轻不重地拍打他的脸颊,似乎想要把他叫醒。
“……听见了吗?你叫什么名字?”
他只感到头痛欲裂,喉咙干到冒烟,几乎是立刻就想起锤石告诉自己今天就该出发。他的裤子被人草草提上,连腰扣都没系好,臀缝里粘腻冰冷的感触应该是拜德莱文所赐——其实佛耶戈也不是那么确定。他大概发着烧,每次呼吸都在灼痛鼻腔,他艰难地抬手揉了揉眼睛,挣扎着想要从地上站起来。“……佛耶戈。你要干什么?我得……我得回去……”
“去哪?”
男人完全不打算拉他一把,冷冰冰地后退一步,继续藏在墙壁投下的阴影当中。佛耶戈眯着眼睛勉强看清了他,面前的男子身材高大,风尘仆仆,肤色黝黑,两鬓剃得极短,剩下的黑发在脑后梳成几条脏辫,一只手始终拢在灰白色大衣里。佛耶戈确信他们素不相识,但这个人似乎也打算找他的麻烦。他靠墙站立,疲惫不堪,只希望锤石能开车过来找到自己;而他最大的愿望依然是回到两年以前,他与伊苏尔德从未分离的时刻,一些恐怖而破碎的片段在此刻忽然刺入他的脑海,伊苏尔德尖叫着他的名字,血从她的指缝间流淌下来……
“你要去哪?”
男人忽然提高了声音,再次质问道,“你和锤石是一块的,是吗?”
佛耶戈慢慢呼出一口气,头脑像一只夹进了玻璃碎片的八音盒一样痛苦地运转着。“……锤石?……等等,你是……”
“我看见你们经常在一起。”男人纹丝不动,嘴角因警惕和鄙夷向下撇着,在熹微的晨光中定定地注视着佛耶戈。“我就知道他会来诺克萨斯。他在哪?”枪管从他大衣的第三颗纽扣旁缓缓露出来。“我只问最后一次。”
“……我们……”
佛耶戈把后背贴上墙壁,迟缓地开口说道,“他在帮我……找我的爱人。”
“……什么?”
在此之前,这话从未在任何人身上造成如此深刻的影响。但卢锡安闻言面色骤变,太阳穴上青筋暴起,一把揪住佛耶戈的前襟,手枪狠狠砸在他的脸旁。“你说什么?!”
他于是开始告诉他关于伊苏尔德的一切。他们如何相爱,如何在难以捉摸的一夜之后长久地失散,他是如何循着线索艰难追寻,还有锤石在其中扮演了怎样古怪的角色。讲到最后,佛耶戈的嗓音已经嘶哑,用手捂着脸喘个不停,而卢锡安不知何时默默收起了武器。“……你见过她吗?”他依然坚持不懈,挤出那个永远得不到解答的问题,“你见过我的伊苏尔德吗?”
“……没有。……对不起。”
男人松开他的衣领,声音忧郁而温和,似乎真的开始感到抱歉。“我唯一知道的事情就是他骗了你,佛耶戈。锤石是我见过的最冷酷无情的人渣,连说梦话都在撒谎,在他眼中除了自己之外别无他物。我相信你的故事,我能看得出……该死!”他猛地一脚踢上墙壁,花了几秒钟平复心情,终于重新开口。“锤石谋杀了我的妻子。”
佛耶戈从手掌里抬起头来,很长时间没有出声,只剩下悲怆的余音在他们中间不断回响。他知道卢锡安说的是真话。
“……但他……他……”
但他的面容尚未风化褪色,他戏谑的笑声,富于技巧的触摸,他的指尖和嘴唇,所有关于爱意的夸张低语,他在他身边、在他体内的感觉。那不像是谎言。但佛耶戈知道他有多么擅长编织谎言。
“……他也有枪。”
他最终说道,“这是我们两个人的事。如果锤石骗我,就由我来杀了他。”
卡尔萨斯根本不许他进门,只从送报口递出一张写着地址的纸条。锤石已经走了;这个事实尽管并不出乎意料,却依然给佛耶戈造成了不小的打击。他身无分文,打车回到郊区花光了衣兜里的最后十来块钱,德莱文看上去出身名门,竟然就这么白白把他嫖了,连个钢镚都没留下。他在路沿上坐了一会儿,渐渐感觉烧退了下去,便站起来顺着路标慢慢走上州道,中途在小公园里喝了点直饮水。从前当他和伊苏尔德想要去哪旅行,也会带上点吃喝就这么走在公路边,向沿途的每一辆车招手;他们未必每次都能如愿以偿,但最终总会到达某个地方。
卡车司机们一向爱载美女,对男人兴趣缺缺,佛耶戈直到正午才拦到一辆顺路的车。阿特瑞斯留着一脸壮观的络腮胡和莫西干头,似乎特别怕热,上身赤裸,只穿着一条泳衣似的短裤沉默寡言地开车,但他实际上是个相当友善的大个子,并不介意跟佛耶戈分享自己的午餐。他们一直开到夜里,在一家汽车旅馆停下,阿特瑞斯告诉他离纸条上的地址还剩下大概几十公里,但那个地方偏离自己既定的路线,所以没法带佛耶戈去了。年轻人点头道谢,慢吞吞地走下驾驶室,消失在停车场闲聊就餐的密集人群里,然而一个小时以后,阿特瑞斯在旅馆大堂的旧沙发上再一次看见了佛耶戈。趁着登记入住的顾客太多,经理空不出额外的注意力,他半睡半醒地靠在几枚抱枕上休息,直到被那个高大威严的卡车司机唤醒。
“来吧。”他冲他简单地点点头,提着啤酒和披萨走进自己预定的房间,在佛耶戈把手伸向第三个易拉罐时才出声制止他。“你需要睡眠,不是更多的酒。”他因这似曾相识的告诫颤抖起来,胃里紧紧绞住,差点把嘴唇咬破才没有真的开始流泪。阿特瑞斯订的是标准间,因为这种旅馆的房间价钱全都差不多一样;但佛耶戈知道长途司机们喜欢在双人间和应召女郎幽会,这样弄脏了一张床之后,还有另一张可以睡。除了这具空洞的皮囊,他已经一无所有,而这恰恰是锤石能从佛耶戈那骗走的最后一样东西。他放下捏扁的啤酒罐,慢慢站起身来,然后跨坐在狭窄过道对面的男人腿上。
阿特瑞斯设法说了一些近似拒绝的话。“你不需要这样”,诸如此类。但他能感觉到他早就硬得要命,一团火热顶在自己脏兮兮的牛仔裤上,佛耶戈倾身抱住他紧绷的脖子,告诉这个司机他在那件勉强套上的T恤衫里看起来是多么可笑,这副健美强壮的身体理应始终裸露在外。他大概没和男人做过,手指扩张始终不得要领;而佛耶戈一直没找到机会清理自己,当后面残留的精液和润滑随着穴口张合就这么流入阿特瑞斯的手心时,他忍不住骂了今夜唯一一句脏话,径直插了进来,撕裂般的疼痛从年轻人嘴里挖出一声高亢的呻吟,听上去依然甜腻得令人吃惊。尽管他们做了很久,阿特瑞斯一直坚持戴套,所以这第二张床到最后并不如想象中那样一片狼藉。“睡吧。”一双温暖的大手握住佛耶戈,带他进入一场平和而漫长的高潮,接着把一块浴巾垫进他的身下,再为他拉好被子。“明天我开车带你去……你要去的地方。”
佛耶戈明白他不可能成为第二个锤石。阿特瑞斯是个好人;正因如此,他既不会骗他,也不可能留在他身边。第二天一早,他们在淋浴和进餐之后再次默默上路,佛耶戈猜测锤石为了躲避追杀大概还会连夜逃窜,现在很可能已经不在那个约定的地点。他在停车场与阿特瑞斯告别,转头就看见了那辆平平无奇的墨绿色小轿车,驾驶位的窗户摇下一半,里面慢悠悠地飘出一缕烟。
他轻手轻脚地走到车边,看见锤石把一条胳膊搭在窗外,靠在颈枕上闭着眼,香烟在指缝里烧出一截灰,似乎是睡着了。但佛耶戈清楚他睡得很少,大概是亏心事做了太多,往往以这种闭目养神替代真正的休息。他踌躇许久,想不出什么好的开场,索性直接抓住锤石的肩膀狠狠摇了摇。
“……!……佛耶戈?”
他能看见那双狡诈的绿眼睛在他面前骤然点亮,锤石的声音里洋溢着欣喜,就好像他一直在等着他来。“你是怎么——你真来了?”皮条客笑得眼睛弯起来,伸长了胳膊抚上他的脸颊,“我刚才好像梦见了你……等等,没人跟着你来吧?”
他理应感到怀疑、愤怒、横遭背叛的仇恨,而这些想法不该如此疼痛。他耸起肩膀,强迫自己不要向着锤石的手掌靠过去,反而后退半步,终于远离了他的触碰。“伊苏尔德在哪?”不知何时开始,说出她的名字也开始令他胸口发紧,像一根目不可见的小木刺扎在指甲缝里,随着每次拨弄隐隐作痛。
锤石的笑容凝固了。皮条客最精于察言观色,马上便听出了他话里的意思。佛耶戈并不傻,他只是很少留心观察,如果他这么做了,就会很容易地发现锤石的目光是如何心虚地游移,默不作声地把烟捻灭,脑子里不知徘徊着多少阴谋诡计。“我问过你。”佛耶戈重申,“你真的见过伊苏尔德吗?”
“……你又听了谁的废话?卡尔萨斯吗?”
锤石皱起眉头,选择避开问题,全然没有料到佛耶戈会突然拉开车门,把他揪出驾驶座直接掼在地上。“她在哪?她在哪?你见过她吗?你为什么——为什么要骗我,你他妈——”
他的银发美人发出一阵狂乱的怒吼,回身拉开杂物箱,不费吹灰之力便从里面摸出了一把手枪。“你想怎么样,锤石,你到底要我怎么样?!我只是想——只是想——如果你没有——”
他的声音发颤,带着无比的难堪和痛苦,猛地跨在锤石腰间,用枪口抵上他的额头。“她在哪?她在哪?!我知道你见过她,如果你再敢骗我,叛徒,我现在就杀了你。你不相信我会杀了你吗?”他相信;佛耶戈从锤石的眼中看得出来。他没学过用枪,但一把枪光是存在就足够令人害怕。他听见耳边咚咚直跳,几乎要压过锤石喃喃的回应,就好像全身的血液都涌上了头顶,但他绝对不能哭,如果现在哭出来就全完了。
“……你真想知道吗?”
锤石面色苍白,额头湿冷,双手似乎想要拍拍他的肩膀,被佛耶戈一把甩开。“我见过她,没错,在警局里——不过是在停尸间。”
似乎有好长时间他没法正确理解停尸间这个词语。他困惑地弯下腰,对周围行人的骚动充耳不闻,只是定定地注视着锤石嘴角的苦笑。“宝贝,她死了。褐色头发,蓝色眼睛,右边胳膊上有一个爪子一样的三道纹身——跟你的一样。有一伙人在街上抓我的姑娘卖到以绪塔尔,那些女孩全都有去无回……我猜他们也想抓走她,或者抓走你,有人把你刺伤了,所以……”
“……你说谎。”
他只说得出这三个字,在此时此刻终于意识到自己的生命有多么崩坏破碎,而两年来整个烂摊子仅凭一个荒谬绝伦的信念粘合在一起。他从没告诉任何人那个纹身的事情。伊苏尔德和他一起纹的;他们在酒后互称国王与王后,骄傲地统治着一片幻想中的领地,直至死亡将他们分离。锤石握住佛耶戈的手腕,小心翼翼地把枪拨到一边,随后起身搂住了他。“我知道,我知道,宝贝……还有我呢。”
“……你骗我,”他麻木地指控道,“你把我丢在不朽堡,自己开车走了……”
“好,好,都是我的错。”
锤石安慰似地抚过他的后背,催促他快些站起身来,“咱们上车再说,宝贝,大家都看着呢。”他拉着佛耶戈绕到轿车对侧,把他塞进副驾驶,紧接着飞跑回来捡起手枪。“你下次发疯能不能看看场合?”当他们终于发动了车,急匆匆驶离休息区,锤石仿佛才回过神来,忽然吐出一大堆发自肺腑的尖刻责备。“我在等你,我在等你,我他妈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等。好歹两年多了,佛耶戈!现在拿枪指着我?本来我逃命就没必要带上你,卢锡安死前一定要拖我下地狱,还不是因为你太好骗了,我怕你也像——操,我怕你也不明不白地被人弄死,你懂吗?”
他边说边斜眼瞥向佛耶戈,然后重重地叹了口气。“我根本没必要骗你。我爱你。你懂吗,小婊子,你以为我对谁都说这话吗?也可能我说了,但不是这个意思。看看你现在这副样子,就因为这个我才不想告诉你她死了,我不想见到你那张漂亮的小脸蛋这么难看——操,有条子!”
一辆蓝白涂装的摩托车开着闪灯自他们后方靠近,车上的男人身穿骑警制服,吹着口哨示意锤石在路边停靠。佛耶戈木然坐在车内,从后视镜里看见那人空着手向这边走来,不知为何没摘头盔,面罩上的防晒镀层反射一道刺目的阳光,令他眼眶发酸。锤石陪着笑脸,早就准备好了驾照和香烟,摇开车窗正要搭话,骑警沉默地拔出腰间的配枪,在极近的距离对他扣动了扳机。
子弹出膛的声音震耳欲聋,将时间撕碎,让佛耶戈周围的一切似乎都以慢动作上演。血液和脑浆在空中飞溅,他迟钝地转身接住了锤石,他的嘴角还带着笑,身体却像玩偶似地绵软,堪堪落入佛耶戈怀里。窗外的杀人凶手冷静地丢下枪,摘下一双染血的制式白手套,在一阵短暂的犹豫过后终于还是掀起了面罩。
那张黝黑的脸上神情肃穆,嘴唇颤抖,声音忧郁而温柔。“我知道你不会杀他的。”
卢锡安说,“——对不起。”
End
再次备注:本文纯属虚构,请勿模仿。在与非固定性伴侣发生关系时请务必坚持使用安全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