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光中《翻译乃大道,译者独憔悴》

对「翻译」这件事总感兴趣,又是余光中的书——之前读过「欧化的中文」印象颇深,也受益匪浅。「翻译」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吗?自然是的,即使是自己所做的为数甚少的新闻翻译,文学性质极浅,也能感到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准确已然不容易,再要求「达」和「雅」,更是困难。那么,究竟是在读译者,还是在读作者?大概也是二者兼而有之。不过这件事总让人纠结:即使是有能力读外语的原文,似乎也可能因为外语水平不济、文化知识不足,阻碍了真正充分的欣赏——有译者的帮忙反倒更有意蕴。不过,思来想去,还是认为文学作品没有定于一尊的「真实」或「最佳」读法,不论是读原文,还是读不同的译本,不同的阅读体验本就是阅读文学作品的一部分——这种多样性或许更是文学作品本该的样子。只是在读译作时,也要将桂冠分与译者一半——伟大的译者是伟大作者的幸运。

余光中说:译者日与伟大的心灵为伍,见贤思齐,当其意会笔到,每能超凡入圣,成为神之巫师,天才之代言人。此乃寂寞之译者独享之特权。

余光中讲,翻译是一种「有限的创作」,同样,创作也是一种「不拘/自由的翻译」。作者将经验翻译为文字,强烈但混沌而游移的经验,透过作者的匠心,接受选择、修正、重组乃至蜕变。译者则将确定的涵义的清晰的原文转为另一种文字——在另一种文字的诸种表达方式之中,以「最佳字句排最佳次序」,又受到「传真」原意的限制,进而只能镣铐中舞蹈。余光中说,翻译是一种「必要之恶」,是「无可奈何的代用品」——好的翻译已然无法完全表现原作,坏的翻译更腐蚀本国语言。

好的译者必然是通晓两国语言与文化的:若不精通中文,再理解西文的意思也无从选择对应的中文词句,再以恰当的方式摆放;若不理解西方文化的背景知识,那么必然错失典故、俚语、语境等种种,闹出笑话。于是,好的译者会是好的作者(通中文的),又是好的学者(渊博的)。

而余光中自然是极好的译者。对中文和英文的区别把握得丝丝入扣,语序、句法、时态、虚实、具象与抽象、软硬、节律,英文和中文各有所长。译者在某些地方总有望洋兴叹之感,使尽浑身解数也无从将妙境从一种语言携带到另一种语言之中——翻译的边界便到此为止了。于是,再好的译本也不如通一门外语,译本大约可以作为引诱人进入外语之境的饵食。

中文译英文的界限,先举爱伦坡的《给海伦》。To the glory that was Greece, And the grandeur that was Rome. 怀古高潮的推动只通过英文过去时的轻轻一点,「浑不费力的一个was,占尽风流」。中文没有过去时态,要传达其意思,只能通过往昔、过去之类的字眼,但「太费词、太落寞、太复杂」。再举Swinburne的《荒原》:In the air now soft with a summer to be. 单单说「夏气轻柔」已经很美,但是「夏日将至、空气轻柔」就更微妙——不过,中文的表达无法传达出英文不定词的婉转、飘逸、轻灵,太平铺直叙。这句话在英文里,简直是「精灵的耳语」。

英文译中文的界限,在句法的安排上,最为显著——举杜甫的例子,实在是妙绝。虽然谈的是翻译,但是这番分析却激起了对中文古诗的极大兴趣,大家手笔。中文不讲究字形变化和语态,于是中国古典诗「在文法上伸缩自如,反复无碍,极富弹性」。杜甫的诗在句法上匠心独运,把字的功效发挥到极限,又把辞的次序安置到最大的张力。「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在抛弃平仄要求的情况下,可以排列出多种句法,诸如「竹批峻双耳」「峻竹批双耳」「双耳批峻竹」,如此等等。而唯独杜甫选择的句法,让「峻」字的功能最大化:既可以修饰「批」的动势,又可以兼顾竹和双耳,一个词使得整句的动作趋于高度完成。「轻」字也如同此理。余光中说杜诗读过千遍也不厌,只此一例就能完全理解。虚虚实实、模糊缥缈的句法安排,其中玄妙无穷。

余光中对中英文的区别有妙语:英文如同其他西文,是尊卑有序、主客分明的语言,有主句从句,句法清晰;而中文即使长句,也是身份相当的短句串联而成,于是前后呼应、主客不分。

余光中展现语言之精妙,谈「创作者是在发掘语言之『能』」——创作者总要逾越出语言既有的条条纲纲,去涉入无人之地,担着不被理解的风险使用语言。于是,透过这种方式,创作者在语言之中造出一个无限可能的新世界。「大作家或所谓天才,对于一国语文的最大贡献,在于身体力行,证明那种语文潜在的『能』……杰作告诉我们,金矿的存量究竟有多少,纯金有多么灿烂。」

以李白做了佳例:「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昨日之日、今日之日,就散文而言几乎不通,但是以诗而言妙不可言,「多了这一层回旋转折,才够气势」。如果是「弃我去者昨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多烦忧」,就显得气短局促,节奏上过快了。更棒的例子是蜀道难的三叠句「蜀道之难难上青天」——如果改成「蜀道难于上青天」,就弱得太多。多一个叠字,气势全然不同。「中文到了李白的手里,纯以神遇,全以气行。有了李白,才发现中文可以这样写。」

再则,标点符号的使用也是如此。余光中说:英文用逗号为了语法,而中文用逗号则为了文气。

全书看得最酣畅淋漓的一篇文章,是《与王尔德拔河记——〈不可儿戏〉译后》,讲余光中译The Importance of Being Earnest之中的诸多机巧:如何在众多的警句隽言之中,传达王尔德的原意和神韵,把「妙处与君说」。刀光剑影,高手拆招,均衡语境、语气、作者、读者等诸般事项,求取最微妙的平衡。